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中部地区试点与全国推行

岳树民 中国税务 2007年第08期

摘要:5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办法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在中部地区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八大行业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改革。这是继2004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改革之后,第二批实行该项试点改革的地区。

关键词:抵扣范围中部地区增值税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税务总局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税务

部级期刊

¥336.00

关注 42人评论|1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