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和税前扣除问题? 【正文】
摘要:我公司是一家内资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一直按工资总额的1.5%计提.并且每年都有余额,已累计达7万多元。2006年,国家出台了职工教育经费的新政策.规定企业每年按2.5%的比例计提并使用,如果没有使用完,不能税前扣除。而之前的规定是.只要按规定比例计提的教育经费都可以在税前扣除。
关键词:职工教育经费 税前扣除 计提 内资企业 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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