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因搬迁取得的补偿款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正文】
摘要:我单位是一家大型内资食品加工企业,根据所在城市发展规划需要,2006年企业整体搬迁到郊区,经有关评估机构评估,当地政府给予我单位搬迁补偿费共计4500万元,其中房屋拆迁补偿费5000万元,设备补偿费1500万元。我单位在搬迁后,重新购置房屋花费2800万元,技术改造升级、分流安置职工花费400万元。
关键词:搬迁补偿费 企业所得税 缴纳 食品加工企业 城市发展规划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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