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我公司进口货物取得的返还资金进项税如何处理? 【正文】
摘要:钟税官: 我公司是一家机械制造企业,2007年从德国进口—批价值500万元的货物,报关进口时缴纳了85万元的增值税(税率为17%)。后由于价格波动,德国供货商返还我公司50万元货款,对返还的这部分资金如何进行增值税进项税处理,我公司内部财务人员产生了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对境外供应商返还的资金应做进项税转出处理;有人认为,我公司已在进口环节就货物全额缴纳了增值税,在取得境外供应商返还的资金后,
关键词:增值税进项税 进口货物 返还资金 公司 机械制造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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