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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退税”事件之我见

刘植才 中国税务 2009年第07期

摘要:所谓“购房退税”事件,是指某地方政府为刺激房地产业发展,曾于去年12月份出台文件,规定从2008年12月1日起,凡在本地购买首套住房的个人按揭贷款本息,可抵扣产权人个人所得税的地方提留部分(全部应纳税额的40%)。该文件出台后不久即宣布暂停施行,成为地方政府推出的类似“救市”措施中备受争议者之一。

关键词:事件退税购房个人所得税房地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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