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享受定期优惠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申请注销是否加收滞纳金? 【正文】
摘要:钟税官:我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成立于2004年,享受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公司2006年开始获利,现公司因投资方原因拟申请注销,请问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期不满十年的情况下注销,是否需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是否需要加收滞纳金?
关键词: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 滞纳金 注销 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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