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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范晶晶 中国税务 2011年第11期

摘要:在我国企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原非流通股在经过一定禁售期后,可以转为流通股,这些股权称为限售股(RestrictedShares)。鉴于限售股的形成及转让有其特殊性,为保证国家税款及时入库,以及避免限售股转让重复征税,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39号)(以下简称“公告”),

关键词: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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