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这笔业务损失是否应作进项进项税金转出? 【正文】
摘要:最近,我们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改制,将其下属统一核算的公司出售给他人经营,所有库存商品均参照现行市场进价一次性转让,其原进价高于现售价部分,企业作商品削价处理,这些库存商品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抵扣进项税。
关键词:进项税金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专用发票 损失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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