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起征点调整 相关问题待明确 【正文】
摘要:财政部第65号令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大幅度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各地税务机关都在积极调研,落实起征点调整政策。江苏省已明确按最高限上调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据统计测算,增值税起征点调高至2万元后,江苏省增值税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将达到77.16万户,增加44.79万户;
关键词:调整 营业税起征点 增值税起征点 税务机关 统计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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