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我公司购买的原材料评估减值应如何税务处理 【正文】
摘要:钟税官: 我公司为一家生产企业,去年购进一批原材料,金额为580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抵扣进项税款。购进这批原材料后,我公司由于管理原因停产了一段时间,该批外购的原材料一直未能投入使用。今年我公司进行改制,资产评估部门对这批外购的原材料进行评估,
关键词:评估减值 原材料 公司 税务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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