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不能同时办理 【正文】
摘要:风险点一点 对于税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纳税人有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但是这两种权利是有规定程序的,运用得当,能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运用不当,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关键词:行政诉讼 议和 行政复议机关 合法权益 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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