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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其他单位负担的电费可否抵扣进项税额?

钟税官 中国税务 2019年第06期

摘要:Q钟税官: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与甲公司是关联方,两个单位一直共用一块电表,由于甲公司用电量不大,所以我公司就承担了全部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给我公司,请问进项税额是否可以全额抵扣?另外,赠送给甲公司的电费是否需要计提销项税额?

关键词: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税劳务销项税额

单位: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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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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