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业涉税虚开发票被稽查,税务局还能为其提供发票吗?面对存在虚开嫌疑又有正常业务的企业,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方面往往面临两难抉择。如何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做了探索。案情:企业被停票后不服。2018年6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向运城市税务局推送了2018年第九批风险纳税人名单,要求对运城S公司从江西Z公司取得的2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款357万元)开展风险应对。推送的理由是开票方已被立案稽查或已走逃,但抵扣方仍处于正常抵扣状态,存在虚开、虚抵的重大风险。
关键词:增值税专用发票 下游企业 上游企业 税务机关
单位: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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