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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维持原油和成品油的进口关税不变

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分析 2007年第01期

摘要:【本刊讯】中国财政部12月26日发表声明称,从2007年1月1日起,中国将继续对煤炭和成品油征收较低的进口关税,以鼓励能源进口。2006年11月份,中国政府对原油和煤炭实施了5%的出口关税,同时将煤炭和精炼油品的进口关税从3%~6%下调至1%~2%。按照中国政府的关税政策,同时鉴于国内能源需求旺盛,预计2007年中国煤炭、原油和成品油的净进口将有所增加。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将继续对煤炭、原油及其他能源产品征收较高的出口关税。

关键词:进口关税成品油原油中国政府能源需求

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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