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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网络版权的最后避难岛?

罗会祥 中国信息界 2006年第23期

摘要:关于网络版权,最高人民法院又有新的司法解释,删除了网络使用报刊已经刊发文章可以不经授权的条款。也就是说,网络媒体要转载报刊的文章,不仅需要获得报刊的同意,而且报刊在允许网络转载文章之前,还要与著作权人达成协议。

关键词:网络版权博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网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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