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中小企业 > 沪港通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 【正文】
摘要: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通知,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政策执行 个人投资者 香港联交所 税务总局
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相关期刊
部级期刊
¥4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