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校妇女法教学的思考与建议

罗秋萝 中国妇运 2004年第12期

摘要:法律本身是没有性别的。但是,现代法律确实具有、且应当具有“性别意识”。现实社会生活中,许多女性在求职就业、家庭生活中遭到性别歧视、人格侮辱、权益被侵,她们感到困惑、愤怒,却不懂得或不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法律的“性别”教育应该凸现出来。妇女法是保护女

关键词:高校妇女法教学女大学生人权意识法律意识

单位: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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