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赖和认可,集中体现在司法公正上;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不满,也集中体现在司法不公上。人民群众反映司法不公的主要问题,一是有些法官办“三案”,就是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再就是依然有群众反映申诉难、申请再审难和执行难。这既是司法公正问题,又是司法规范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关键还是要存规范司法行...
检察机关在公诉工作中不仅要履行指控犯罪的诉讼职能,同时也要履行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这是我国公诉制度区别于其他国家公诉制度的最大特点。公诉工作要全面贯彻检察工作主题,坚持指控犯罪与诉讼监督并举,防止和克服片面强调办案、忽视监督的倾向。
法院在人事和财政体制方面受制于地方,就不大可能在审判方面不受制于地方,司法的地方保护主义也就必然难以克服,法院与地方政府成为利益共同体时,法院就必然难以超越这种利益关系作出中立的裁判。
规定“累犯不得适用假释”是不科学的,原因在于:(一)不符合假释的理论。假释的依据是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只要确有悔改表现的,适用假释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就应当适用假释。(二)规定累犯不得适用假释,剥夺了累犯提前释放的希望,不利于累犯的服刑改造。(三)规定累犯不适用假释,不适当地增加了监狱的负担,不利于提高改造质量。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现行的刑事政策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刑事政策制定的科学化程度不高。我国刑事政策的制定大多受到政治运动的影响,刑事政策的政治色彩浓于犯罪与刑罚的自身规律;(2)个别刑事政策如“严打”,过分追求短期轰动效应,忽视长期治理;(3)刑事政策与刑事法律不分,刑事政策取代刑事法律;
人民调解制度是当代中国影响最广泛的民主法律制度,在有效解决社会纠纷,实现基层民主自治,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受到政府和民众的高度重视.中国现有人民调解组织90多万个,人民调解员800多万人,遍布城乡各个角落,每年调解民间纠纷600多万件,相当于同期全国人民法院一审民事案件受理数的2倍左右.人民调解已与司法审判...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战略出发,适应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提出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目前,我国的法院在设置上分为四种级别,完全与行政区划相联系,即在(区)县一级设置相应的基层法院,在(地)市一级设置中级法院,在(直辖市、自治区)省一级设置高级法院,在中央一级设置最高法院.实践证明,这种将行政区划与以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为基础的司法管辖完全对应的模式,对于维护司法的公正与效率,既有有利的一面,又有不利的一面.为了趋利避害...
党的十六大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面对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困境与机遇,我省监狱系统审时度势,大胆创新与实践,科学总结了多年来教育改造工作经验,做出了积极的努力,极大地丰富了教育改造工作的时代内涵,促进了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不断提高.这些实践再次证明,创新是教育改造工作的立足之本,是监狱工作发展...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从时代和历史的高度,正确分析了我们党执政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深刻总结了半个多世纪来我们党执政的主要经验,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理论指南和行动纲领,也是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所谓风险,也称"胜诉取酬制",是指律师与当事人约定,当事人事先不必交纳费用,而是在案件审判结束后,如果当事人胜诉,则从胜诉执行所得中按约定支付费用;如果当事人败诉或者最后没有财物所得,则当事人不必支付费用.
现达国家的行政管理改革的经验教训表明,市场经济体制下是'小政府大社会',政府政务必须尽可能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机构间的权力要制衡,而法院通过行政诉讼事后监督政府的成本太大,必须探寻事先监督制约政府依法行政的机制.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因此,每一个部门、机构乃至社会成员,都应根据自己的地位,认清自己的责任,发挥应有的作用,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处于何等地位,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自然成为一个十分现实的重大课题.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探索与实践,也是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从1997年"三五"普法开始,随着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普法工作开始向依法治理延伸.各地区、各部门上下推动、条块结合,在学法基础上广泛开展了依法治理活动,基本形成了一个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以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以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的依法治理"三大工程"的格局,依法治理工作呈现出全面实践、整体推进...
一、"五五"普法是建构中国法制传播文化理论体系的良好契机 从1986年至今,中国政府有系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规模浩大的全民普法活动.
如何结合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目标,合理确定"五五"普法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并采取合适的途径,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是摆在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部门面前的一个十分紧迫而又棘手的问题.笔者不揣冒昧,对以上几个问题提出自己的一孔之见,以求教于大家.
法律援助费用承担、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法律援助范围,这三者直接地与法律援助资源相挂钩、与社会公众的利益相关、与政府的投入互相影响,共同构成法律援助制度最重要也是最复杂的核心内容,可以说是法律援助制度里的三大杠杆,讨论其中之一的法律援助费用承担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一、我国司法鉴定管理制度的方向与路径 我国司法鉴定管理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由于长期分散管理积累的流弊,已被视为司法不公的牵引或诱变因素.
一、案由 S市某夫妻,男方吕XX,女方向XX,生有二女:吕大J和吕二J;家在S市龙山桥堍建有三楼三底6自然间,共146.75平方米.1966年吕XX病逝.1981年,向XX与吕大J、吕二J二女协商一致,决定将S市龙山桥堍的三楼三底6自然间,共146.75平方米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向XX的名下.
当代中国正处于一个伟大的历史变革过程中,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当代中国法治也同样面临着从传统型法治向现代型法治的创造性转换.法治,是现代国家的基本特征.如果说日趋完备的法律体制和日益健全的法律制度,正在中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话,那么中国的法治之路还只能说刚刚开始,其最突出的问题在于宪法和法律远没有真正树立起应有的...
时事关键词之一:司法行政官员退出律协 据已闭幕的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披露,截至目前,我国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的省级律协已有22个,与司法行政机关分开办公的省级律协已有24个.这意味着作为律师自治组织的律协,正逐步实现与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能分开.笔者认为,司法行政官员不断退出律协,省级律师协会正逐步还给律师,这是我国律师行业自律的一...
不久前,我们随中国司法代表团到日本和俄罗斯,对两国的司法制度进行了考察研究.尽管两国国情不同,发展状况不一,但两国都根据本国国情进行司法体制改革,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国内政治的需要,有些地方值得我们思考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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