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全国普法办4月24日召开"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学习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和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明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组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动员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系...
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此宪法宣传教育需要从宪法文本人手,学习和理解原文,这是非常重要的,这方面工作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当前,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宪法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宣传宪法与实施宪法紧密结合起来,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权利,努力维...
结合党的精神来深入学习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正案的精神,必须要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一方面,需要根据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正案所确立的党和国家新的指导思想来谋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认识和理解目前我国的各项基本政治制度的内涵,解决在宪法实施...
要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党的领导是律师制度之魂。要坚持"两拥护"基本要求,强化政治引领。广大律师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坚决维护宪法...
加强备案审查和推进合宪性审查,根本意义在于夯实全面有效实施宪法的制度保障。要实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必须全面实施宪法。为了确保宪法全面有效实施,必须加强备案审查和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备案审查和合宪性审查的过程,就是审查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否与宪法相抵触,就是维护宪法权威的过程。备案审查和合宪性审查就是要通过制度的及时纠...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是一项重大诉讼制度改革,涉及公检法司、财政、律协等多个部门,需统筹考虑地方财政状况、辩护律师资源、刑事案件数量等多种因素,需要同步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公设辩护人等多项制度改革,改革难度大,推进困难多,需要在立法上同步予以配套支持。建议修订完善《刑事诉讼法》或研究制定《法律援助法》,确立如下内...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要树立法治权威;法治权威的树立,首先要抓住宪法这个“纲”,“纲举”才能“目张”。宪法权威的树立,不仅在于明确其崇高地位,更需要将这种对宪法的尊崇,转变为一种实实在在的法治实践,以宪法的实施树立宪法的权威,夯实法治的基石。一方面,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依照...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北京、上海、广东等11个省市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试点,规定可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律所设立“调解工作室”,将接受当事人申请调解作为一项律师业务开展,同时可以承接法院、行政机关移送的调解案件。律师调解所具有的...
加强法律共同体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可以考虑由中国法官协会、中国检察官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共同制定关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职业伦理规范制度,并以此为基础,具体描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职业行为规范,使得职业伦理明晰化、具体化和程序化,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各分层之间的“共同行为准则”。明确将法律职业共同职业伦理制度规范与法官、检...
当前,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推进,总结试点经验,研究试点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适用全国的成熟制度模式,成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应当立足我国司法实际特别是试点法院的经验,着眼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最佳结合,借鉴国外相关诉讼制度的有益成分,构建我国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
党的三中全会第一次把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之一,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我们一定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坚决认真贯彻落实。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在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中,要求"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是总书记对政法机关发出的答卷书、下达的军令状,为做好新时代政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依法治国以及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律事务管理、普法宣传、刑罚执行等工作十分关心、寄予厚望,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做好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新组建的司法部党组提出,要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作为法...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要求:"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强调:"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
党的召开后为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设置了新的历史坐标,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增强京津冀协同发展软实力的重要途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始终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刻践行京津冀法治宣传教育协同发展的时代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和实际举措,自觉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置于京津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对机关内部和社会大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推动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的开展,部分地区和部门在实践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谁执法谁普法"考核评估体系,希望通过严格的考核机制推动各国家机关积极落实普法责任。但此类评估体系侧重于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本次宪法修改,遵循宪法发展规律,在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实现了宪法的与时俱进,充分反映了党和国家事业发...
首次参加"两会",获得感多多,责任感更强。下面谈三点体会。一、宪法修正案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最高级别、最强权威的法律保障,也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新时代这次修宪,充分并集中体现了时代精神、发展理念、人民意志、法治原则,有迫切的现实必要、丰厚的人民期待、深刻的历史意义、久...
承蒙司法部力荐和人民重托,笔者有幸以本届人大代表身份参加"两会",感触良多,收获巨大。第一,这次"两会",是在开启历史新局之际召开的全面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盛会。会议顺应民意和时代格局,庄严明确,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指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遵循等等。
一、新时代、新宪法:强起来的中国,需行宪法修改 宪法怎样,法治就怎样,国家就会怎样。宪法的内容,并不是也不会一成不变。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需要的宪法。时代新,宪法新。党的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时代转化的整体性决定了对这一社会事实状态的确认不是任何一个部门法所能承担的功能,唯有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才能承担这一功能...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一天注定将永载史册。我国现行宪法从1982年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先后作了四次修正。作为一名全国政协委员,笔者对于本次修宪感触深刻。第一,本次修改宪法顺应了中国进入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任何宪法制定后都不会是固定不变的,都...
一、深入学习与理解本次宪法修改的必要性与内涵意义 首先,从遵从立法规律、科学立法的角度理解宪法修改。法律来源于现实,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根据实践不断地进行自我修正、完善,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法律是一成不变的,即使是法治相对完善的国家,其宪法和法律也经历了不断地修改。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地,宪法也要随着实践的发...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2018年3月11日,注定要成为我国宪法史上一个特殊的日子。这一天,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日子,是1982年宪法第五次成功修改的日子。把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序言、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进宪法总纲、在宪法中调整充实...
作为党的代表,笔者参与了宪法修改建议稿的讨论,列席了党的二中全会。"两会"期间,笔者非常关注宪法的修改信息,在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后,对新修正的宪法进行了认真地研读。对此次宪法修改,笔者从以下几方面谈点认识。第一,从修改的时机来看。党的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
人民调解制度作为一种常规性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于中国共产党革命时期,并在新中国成立后不断发展和完善,成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然而,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随着法制建设过程中对正式司法制度的过分推崇,我国形成了"强诉讼、弱调解"的诉讼中心主义格局,在法治主义主流话语遮蔽甚至排斥下,人民调解化解纠纷的能...
人民调解制度是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人民调解定位为公共法律服务内容,作为政府采购的对象,通过财政渠道保证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对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调解员队伍,有效开展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具有深远的意义。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包括调解员选拔培养、业绩考核、奖励惩处等各个方面,矛盾纠纷的化解是调解员的主...
在报告中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强调要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促进人民调解持续发展、进一步发挥其在预防和化解纠纷中"第一道防线"作用,进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然而"好事尽从难处得",实践表明,...
公共法律服务的概念,是江苏省太仓市在2011年应对苏南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后,对提高生活质量、追求美好生活的诉求日益增长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公共法律服务的诞生之初就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并迅速在全国各地广泛推广,成为了司法行政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抓手。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一、浙江公证事业体制改革发展概述 浙江的公证制度恢复重建于1979年。紧跟全国公证事业的发展步伐,近40年来,浙江的公证事业也经历了一个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的过程。期间,以200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司法部《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00]53号,以下简称"司法部改革方案")为标志,浙江的事业公证体制改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自2013年发出"一带一路"倡议,这一倡议已经从理念化为行动,从愿景变为现实,取得累累硕果。同时,"一带一路"作为一项高度复杂的系统工程和全新事业,在当今逆全球化、贸易保护主义等思潮升温的国际背景下,已成为捍卫自由贸易、促进区域发展的重要象征,成为当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跨区域合作平台,对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平衡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具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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