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调查复治肺结核患者在初治时使用利福类药物(利福平和利福喷丁)的剂量情况。方法于2009年7月至2012年4月,选取我国部分省市31家结核病防治机构和结核病专科医院中诊断的复治肺结核患者为调查对象,共742例。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收集患者既往在第一次治疗结核病(初治)时使用利福类药物治疗的剂量、体质量及性别等信息,根据既往使用利福类药物方法与患者年龄、体质量分组,分析利福类药物是否按照我国肺结核治疗指南所规定的剂量用药。结果共纳入患者742例,女196例(26.4%),男546例(73.6%)。采用利福平每日疗法组522例,用药剂量正确154例(29.5%),用药剂量不足363例(69.5%),用药剂量过大5例(1.0%)。采用利福喷丁间歇疗法组29例,用药剂量正确13例,用药剂量不足15例,用药剂量过大1例。采用利福平隔日疗法组191例,用药剂量正确175例(91.6%),用药剂量不足15例(7.9%),用药剂量过大1例(O.5%)。利福平隔日疗法组中,用药剂量正确的比例高于其他两组,经Fisher确切概率法检验,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0)。结论参与调查的结核病防治机构及专科医院大部分的复治肺结核在初治期间使用利福类药物剂量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了患者的治疗效果。
关键词:结核 肺 利福霉素类 回顾性研究
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 101149 广东省结核病控制中心 天津市结核病控制中心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所门诊部 解放军第三O九医院结核科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结核科 沈阳市胸科医院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结核科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制研究所 黑龙江省结核病防治所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 哈尔滨市胸科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 湖北省荆州市传染病医院 湖北省荆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 包头市第三人民医院结核科 唐山市第四医院结核科 秦皇岛市第三医院结核科 北京老年医院门诊部 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结核科 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结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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