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研究目的:针对公共服务企业建设用地利用中存在的公共服务企业与农民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的问题,提出建立"公共地役权"制度的解决方案,并对"公共地役权"制度提出立法建议。研究方法:运用文献资料并结合实际分析公共地役权问题。研究结果:油气、电力等公共服务企业临时用地后,与农民之间形成的后续权利义务关系在目前法律体系中存在空白。以地役权制度为基础的公共地役权制度可以解决公共服务企业与农民之间形成的需役地人与供役地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问题。研究结论:公共地役权制度有利于分清权义,解决纷争,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土地法学 地役权 公共地役权
单位: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北京100035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北京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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