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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的再次发表及要求

摘要: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于2013年修订的《学术研究实施与报告和医学期刊编辑与的推荐规范》( http://www.icmje.org/recommendations/)认为再次发表已在其他期刊上发表或已在线发表的资料可能是正当的和有益的,尤其是意在向尽可能广泛的读者传播重要的信息(如以同一种或不同语言发表由政府机构和专业组织制定的指南)。只要满足以下条件,由于其他原因的再次发表也可以是正当的:(1)作者已征得首次和再次发表的期刊编辑的同意(准备再次发表的期刊的编辑必须得到首次发表的版本)。(2)两种期刊的编辑与作者应协商确认再次发表与首次发表的时间差,以尊重首次发表的优先权。(3)再次发表的文章意在针对不同的读者群,并以节略本形式发表。(4)再次发表的版本应忠实地反映首次发表的版本中的数据和解释。(5)再次发表的版本应告知作者、同行及文献存档机构,该文章已经在其他地方全文或部分发表过。(6)再次发表的文章标题中应指明是首次发表的再次发表,如全文再发表、节略本再发表、全译本或节译。

关键词: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再次学术研究专业组织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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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学报·医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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