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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公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的作用

杨东欣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7年第04期

摘要:公证制度是预防性的国家司法证明制度,它是为了保障民商法等实体法能够正确实施的程序性法律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的法律特征决定了它的社会价值和独特优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独一无二、不可代替的作用。

关键词:公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单位: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安徽合肥23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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