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我省调整水利工程工业及城镇生活用水价格

史柱 安徽水利财会 2005年第02期

摘要:近日,我厅和省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水利工程供工业及城镇生活用水价格的通知》,调整了省直属和跨市水利工程供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水价标准,其中:工业消耗水由原来的0.10元/m^3提高到0.15元/m^3,城镇生活用水由原来的0.08元/m^3提高到0.13元/m^3。新的标准于2005年7月1日正式执行。

关键词:城镇生活水利工程用水价格工业水价标准

单位:安徽省水利厅财务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安徽水利财会

省级期刊

¥408.00

关注 29人评论|0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