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企业单位在业务中难免会遇到大大小小问题,本想虚心请教,却又常苦于无处可问,为此开办"问题解答"这个栏目,帮助您答疑解感。1.自然人股权转让,原注册资金为100万,现在以900万对外转让。请问:假设工商已经变更完毕,个人所得税也缴纳了.但双方约定了一个附带条件,如不满足这条件,转让人需得退回50万给收购人,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的个人所得税能退吗?答:(1)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键词:收购人 转让人 转让合同 问题解答 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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