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2005年全体大会通过一项决议,决定对CEN/CENELEC标准认证合格标志(Keymark)的使用规则进行修改,以适应欧盟目前形势发展的需要。欧洲合格标志(Keymark)自2001年开始使用。根据相关规定,欧盟成员国使用这一标志,必须同时使用本国的合格标志。过去4年来,Keymark已得到欧盟所有国家的认可,适用产品达30个大类。随着欧盟的不断东扩,原来的规定对2004年加入欧盟的国家来说是无法执行的,因为这些国家从来没有本国的认证合格标志。为此,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决定对原有规则进行修改,即取消必须同时使用本国标志的条款,同时还简化了工作程序。
关键词:合格标志 使用规则 cen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欧盟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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