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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草原监理体系亟待完善

董少华 草业科学 2008年第03期

摘要:由于行政干预严重、执法依据不足、办公条件落后等问题的出现,新疆自治区草原监理工作受到严重阻碍。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完善新疆草原监理体系成为不少人大代表关注的话题。巴州草原工作站高级畜牧师李兴莲代表说,有些地方政府为眼前利益,忽视草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将许多草原规划成开发区进行招商引资,甚至出现以言代法等行政干预草原执法的现象。另外,由于《草原法》对有关处罚的规定不够详尽,相关配套的法规未制定出台,草原监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执法时法律依据不足等问题,造成一些破坏草原的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查处。代表建议:建立完善草原监理体系,增加草原监理人员,成立乡草原监理所,在牧区一个村配备一个草原监理人员;给草原执法人员统一执法着装,增强办案力度;成立草业局和草原监督管理局等,以促进全区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草原监理工作新疆自治区监理体系执法人员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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