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新法新规

摘要: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

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东北之窗

省级期刊

¥340.00

关注 29人评论|1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