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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4个字的漏洞

然茗 东北之窗 2009年第20期

摘要:从今年10月1日起,修订后的《保险法》正式实施。历经3次审议通过的新《保险法》共8章187条,较现行《保险法》的158条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和亮点。比如,新增了不可抗辩条款,规定理赔30天内必须核定,车险超额保费保险公司应退还,二手车交易车险将随车走等。不过,有专家指出,虽然新法亮点频频,修补了以前法律的不足之处,但仍存在着一些漏洞令人费解,如被称为最大亮点之一的不可抗辩条款中缺少“在世期间”4个字,似有“过度维权”之嫌。

关键词:不可抗辩条款二手车交易保险公司过度维权车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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