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东北之窗 > 国内首例自然人公开转让商标并主动交税 【正文】
摘要:8月27日,大连税务收缴第一笔商标转让个人所得税款,这是自然人公开转让商标并主动交税的“全国第一案”。2001年12月1日,中国开始实施新《商标法》,允许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人们开始知道作为无形资产的商标注册证可以转让,但自然人公开转让商标的事件很少公开,甚至作为商标事务所、商标转让事务的机构也无权知道双方协商的交易价,大多都是双方私下交易。
关键词:自然人 转让 商标注册 个人所得税 无形资产
单位:不详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相关期刊
相关范文
省级期刊
¥3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