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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时间:2022-11-21 11:41:27
摘要:探求怎样能使法学对依法治国的作用达到最大化时,不仅要善于借鉴国内外的优秀成果,还要对自身的法律体系进行完善。在法学理论研究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到当前的社会发展状况及我国的基本国情,符合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和需求,杜绝故步自封和盲目媚外的思想,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研究道路。
关键词: 法学 依法 治国

法学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1法学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

1.1法学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和保证

要为依法治国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保障其稳定实施就必须要加强法学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提高法学的地位。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不断发展,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也在日益完善,这其中离不开法学理论观点的推进作用。因此,法学必须为依法治国提供良好的理论基础和科学依据,为实践发展提供经验总结。与此同时,法学还能够源源不断地向依法治国提供更加符合时展的理论依据。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学理论也不断创新和发展,这能够促使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认识能力发生改变。

1.2依法治国是法学发展的重要动力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由于我国对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视,同时也是为了满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我国进一步推进法学理论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但是在依法治国的实施过程中,势必会出现理论和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现象,也必然会存在某些领域的立法空白和不完善。以上问题都会成为阻碍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重要原因。只有通过依法治国的实践我们才能证明法学相关理论的正确性,也只有将法学理论观念充分应用于依法治国的实践活动中,我们才能不断提出更加符合时展的法学理论,推动法学理论的发展和创新。不止如此,当今我国法学事业的蓬勃发展也离不开国家的大力支持,正是因为国家对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重视才会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研究经验资料、法律知识研讨活动来推动我国法学事业发展,这也为法学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实践经验和先进技术手段。依法治国和法学都能够充分的反映出统治阶级的意志,这二者都是为了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能够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法学和依法治国两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和共同发展的关系。即我国法学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产生和发展奠定基础,依法治国推动我国法学事业的蓬勃发展。

2对于法学对依法治国作用的期待

2.1能够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

第一个期待就体现在法学能够起到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作用。法学并不能直接作用于依法治国,往往是需要采取法律的手段才能实现,需要通过完善法律体系从而间接地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发展。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阶段,急需完善国家的法律体系。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的是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各个主体对于自身利益的需求也各不相同。只有通过法学研究工作不断推动法律体系的完善,主动去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新发展以及各个利益主体新需要,加强对现行法律的立改废释,才能最终达到稳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作用。

2.2能够完全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方面,法学,尤其是宪法学和经济法学都在其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中国的一切经济活动和实践都是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的。就目前我国采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而言,这种市场经济体系本身带有一种不够稳定的特征,而这一特征可能给我国经济带来相对混乱的局面。为了保障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稳健运行,必须采用法律手段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依法治国强调依照法律制度的既有规则来调整经济活动,避免国家或政府对于经济的任意干涉。基于此规定,就需要通过拓宽法学研究深度和广度来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再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达到对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保护以及约束政府的目的,保障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与平稳运行。因此,对于法学对依法治国的期待也体现在其能够完全适应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2.3能够为国家与社会输送大批高质量人才

最后一个期待就是希望能够通过法学教育、法学实践活动等方式来提升法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法学人才,满足依法治国对于全面型法学人才的需要。一个法治高度发达的国家必定是要有庞大的专业法律人才队伍作为支撑。通过法学教育和实践等方式培养专业的法律执业者队伍,才能够保障依法治国的有序实施。对于法学生来说,要能够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储备、较高的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以及坚定的社会主义信仰。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来说,要能够通过法学教育进一步提高立法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学素养,为今后的立法以及执法活动奠定坚实的基础。对于法学学者来说,要能够适应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不断推进法学研究工作,进而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发展。

3现阶段我国法学对依法治国所起的作用及其不足

3.1现阶段我国法学对依法治国起到一定的作用

3.1.1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依据和创新型理论法学与依法治国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是要在治理国家时严格地按照法律规定,其关键就是要注重法治,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而做到有法可依的基础前提就是要有先进的法学理论和观念以及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自新中国成立,我国不断加强法学研究,推动法学发展,这为依法治国方略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和法学理论。近年来,法学在时展的要求下也不断地加强自身的发展进程,更多有志向的法学人才投身于我国的法治建设中,加之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加深,推动了我国法学理论和知识的不断创新。这为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稳步有序发展提供了极为重要的理论前提。

3.1.2扩大了法律服务队伍

一部良法的制定和实施,离不开法学人才的贡献。拥有高质量的法学教育是构建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现阶段,我国的法学教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我国已经拥有一批有着极高专业水准的法学人才,为实施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献计献策。而基层法学教育的普及和蓬勃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我国国民的法律素质,在全社会初步形成了知法尊法懂法的良好社会风气。

3.2现阶段我国法学对依法治国作用的不足
在正确看待法学对依法治国所起作用的同时,也要正确看待在此阶段所存在的不足。由于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因此从各方面来讲我们国家都尚处于不完善的状态之下。同时也因为我国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因此会出现于法学与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稍显不符的情况。我们要发现不足,正视不足。才能更好地规避不足,保证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充分发挥法学的积极作用。

3.2.1理论研究方面的不足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稳步推进,我国法学的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是其中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首先是我国法学理论研究成果不能很好地与当前的国情相适配,从而体现出一定程度上的迟滞。法学的理论研究工作不能仅仅局限于自身,必须要走出“象牙塔”,不能让法学研究成果过分脱离我国的实际情况。因为意识形态与国体、政体的不同,部分外国学者对我国法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以及社会主义法学会持有质疑和不认可的态度。基于这种现象,我国有部分学者盲目的追求西方的法律制度,完全不考虑中国的国情,过度宣扬西方民主,否定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这些学者所提出的法学理论成果必然会脱离我国的基本国情,违背社会主义性质。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我国的法学研究是为社会主义制度服务的,因此研究成果必须带有社会主义的性质,必须高举社会主义的大旗。我国在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极端案例,譬如对西方的法学理论成果持全盘否定的态度。这就要求我们在坚持社会主义法学的同时必须注重吸取外来优秀的法学理论成果,不能闭门造车、盲目发展。不管是社会主义法学还是资本主义法学,只要是有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借鉴。

3.2.2法学教育中存在的不足

“法学教育是中国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条件之一,法治国家必须有高度发达的法学教育。”这不仅是因为依法治国的过程中需要法治人才,还因为法学教育能够锻炼人的思辨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纵观全球,我们不难发现各国政界精英中有很大一部分人都是法学出身。因此有人称法学是政治精英的摇篮。“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公职人员学习法律的人数,在意大利占54%,在联邦德国占63%。”通过法学教育培养出合格的执法和立法人员,能保证依法治国的顺利实施。因此,必须注重法学教育对于行政人员的培养。另外就是在法学教育的过程中,过度重视理论的研究教学,而忽略了学生法学实践能力的培养。依法治国需要的是全面型的人才,这要求我们在注重法学理论方面的教学的同时也要注重对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当前我国法学专业的学生所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实践经验不足,这也成为法学教育必须直面的重要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转变教学模式则会造成法学从业者缺乏实践能力,更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

4提高法学对于依法治国作用的措施

4.1加强法学研究

(1)不断更新法学观念和理论

在探求怎样能使法学对依法治国的作用达到最大化时,不仅要善于借鉴国内外的优秀成果,还要对自身的法律体系进行完善。在法学理论研究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到当前的社会发展状况及我国的基本国情,符合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和需求,杜绝故步自封和盲目媚外的思想,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研究道路。法学观念和理论的更新就是我们进行自身完善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式,法学理论的深入研究可以促使概念的更新,进而促进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

(2)善于借鉴国内外优异的研究成果

如今是一个互相交往借鉴的时代,相互间的学习和借鉴也是法学理论不断发展的重要方式。我国也在不断强调对外开放的重要性,不仅要在经济方面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在文化教育方面也要积极遵循开放的理念,丰富我国的法学观念和理论研究,为依法治国提供更多更好地学术理论和建议。

4.2加强对法律人才的培养

(1)加强法学的实践型教学

法学学科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在法学教育中既要注重对于学生理论方面的教学,还要重视实践方面的教学。从本质上来说,一切的法学理论都需要运用于生活实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法律从业人员的实践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因此在注重理论学习的同时也要加强对于相关人员的实践能力培养。采用良好的方式进行法律实践型教学,如打造实战型的模拟法庭教学课程、搭建校外的实训平台等方式,能够使法律学习者更好地将所学的理论运用于实际。加快转变我国目前的法学教育模式,提升我国法学教育的水平,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学教育环境。

(2)加强对于执法者的法律素质培养

董必武曾提出法治的关键在于“依法办事”。依法治国光有“良法”是不足够的,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执行机制那么也就无法做到真正的法治。因此,要加强对于公务员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学知识储备能力以及法律专业素养的培养,以此提升我国相关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只有提高了执法者的专业素养,才能将国家治理置于法律的框架下,确保依法治国的顺利实施。因此要加强对于执法者的法学教育,组织相关执法者学习基础法律知识,加大对于法学知识的宣传力度,力求做到在执法方面能严格依照法律执行。

4.3创造双向促进的法律环境

为了更好、更充分的发挥法学对依法治国的积极作用,必须高度重视法学和依法治国二者之间的双向促进作用,通过二者之间的相互促进作用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更大程度上推动双方的发展进程。法学与依法治国是相互促进的关系,在创造双向促进的法律环境时,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法学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学理论观念的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增加了科学性和专业性。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稳步开展,也要逐步提高法学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使其能够得到更多的重视,推动法学更高层次的发展。近年来,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人才开始学习法学知识并且积极投身于法学事业,法学专业人才的急剧增多也势必会推动法学事业的发展,而法学事业的快速发展又能够为依法治国源源不断地提供紧跟时代潮流的、创新的理论依据。因此,要重视法学和依法治国的两者的双向促进作用,促进两者的蓬勃发展,营造良好的双向促进环境,最大限度的发挥这二者的双向促进作用,共同为我国的法治化进程助力。

作者:方立祺 单位: 西安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