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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宣告乡镇一级安监机构无执法权历史彻底结束

杨志刚; 吴渊; 甘建辉(图) 广东安全生产 2009年第11期

摘要:经省政府同意,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针对乡镇一级安监机构无执法权问题,专门出台了《广东省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暂行规定》。省局表示,《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全省乡镇一级安全监管机构没有执法权的历史从此宣告终结。

关键词:监管机构广东省执法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乡镇

单位:《广东安全生产》记者;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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