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我国2010年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从次大股东的视角研究了次大股东对公司过度投资的作用。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在绝对控股股权结构下,次大股东不能对控股股东的投资行为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当次大股东为机构投资者时,不能减缓公司的过度投资现象。将负债分为高低2组,在高负债率组中,次大股东不能减缓公司的过度投资行为;在低负债率组中,次大股东能促进公司的过度投资行为。由此,我国上市公司的次大股东不能减缓公司的过度投资,其治理作用未能发挥。
关键词:次大股东 过度投资 股权结构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攀枝花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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