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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汇报材料8篇

时间:2022-06-12 18:54:59

书面汇报材料

书面汇报材料篇1

妇女10.8万人。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实干干实、开拓创新,全面开展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活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态势。现将今年以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优工作

(一)大力支持,创造环境。年初,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级要叫响“县创优质服务县、乡(镇)创优质服务乡(镇)、村创优质服务村、整体工作创一流”的口号,明确提出了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争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工作目标。在组织领导上,县委调整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刘培中亲任组长,县长吴宁军任常务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直接对县委书记和县长负责,形成一把手抓一把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亲自抓、负总责工作机制。在政策推动上,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一切涉农政策紧紧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工作督查都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内容,每次大型会议必讲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预算投入上优先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在工作方法上,大力支持县计生委的工作,计生委需要出台什么措施,县委、县政府就出台什么措施;需要解决什么问题,一般情况下现场办公,随时加以解决。在召开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之前,县委常委会在听取计生委工作汇报时,计生委建议县委、县政府出台11个文件,在听取汇报后全部出台。计生工作会议,所有常委以上领导全部出席。在工作思路上,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了XX年要创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并要求一举成功。在全县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镇为载体创建优质服务县,以创建优质服务村为载体创建优质服务乡镇。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各乡镇已形成互动关系,出台了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政策,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这些政策的兑现和落实纳入目标责任书之中,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互动、乡村主体的创建体系。在队伍建设上,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嵩发〔XX〕24号文件),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干部的培养,在提拔和使用上对计生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层,3月份科局级干部干部调整中有9名县、乡计生干部被提拔重用;重视村级计生管理员的选拔和作用发挥,借助年初村民委员会换届,由各乡镇计生办筛选摸底,挑选出年龄3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责任心的女性同志报乡镇党委,确定为村委候选人。如果选举不上,是党员的进村支部;不是党员的选举过后,强制配备,以健全计生队伍。在经费投入上,县委、县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今年又增加计生经费100万元,划拨50万元独生子女专项经费,同时规定各乡镇“凡是投入不到位的,一律不能推荐为先进”。

(二)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兑现奖惩。县委、县政府出台专门文件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口计生委、省人事厅关于干部使用中计划生育的审查意见,将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和领导干部家庭实行计划生育情况纳入提拔、使用、交流的否决项目,同时与本单位的经济利益挂钩,主要出台了三项措施:一是重新修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办法》,明确了具体奖励办法以及实施通报批评、重点管理、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条件。规定:在省市优质服务县验收中,任意一项指标完不成者,县委、县政府扣拨该乡镇经费2万元;任意两项指标完不成者,扣拨该乡镇经费3万元;完不成三项指标,影响优质服务县创建的扣拨经费5万元,并实施“一票否决”。县直单位凡发现计划外出生一例的扣减经费2万元,计划外出生二例的实施黄牌警告,计划外出生三例以上的实施“一票否决”,并按照男方单位负主要责任,女方单位负次要责任的原则,给单位一把手和主管领导一定的党政纪处分,取消当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二是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调查处理的规定》,明确规定党员干部违反计生政策案件查处责任。对反映一般党员及干部职工违反计生政策的案件,县计生委可直接立案查处;对反映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案件,县计生委要在将举报材料(或案情摘要)呈报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批的同时,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联合进行查处。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干部,不能以征收或罚款代替党政纪处分,要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拿出党、政纪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予以落实。为防止个别同志已经过计生部门处理,在考核、提拔时又拿出这样那样的证件,证明自己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文件规定:凡已接受过计划生育处理的党员干部,对其以后再提供的所有相关证件一概不予认定,组织部门一律不提拔使用。三是为了解决干部职工非法收养问题,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收(寄)养子女问题苦干规定》。规定收养一孩需持县计生委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证》;因特殊原因,确需收养二孩及二孩以上子女的,一般干部职工由民政局、计生委、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乡科级领导干部由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对公安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涉及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卖婴儿,由公安局、计生委、民政局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寄养人。凡不按上述规定履行相关收(寄)养手续而收(寄)养子女的,无论有无相关证件,一律视为非法收(寄)养,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履行经济处罚、节育措施、党政纪处理手续。在推动信访工作健康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凡发现一起因工作不当引起越级、集体上访的,县委、县政府给予“重点管理”,两起的给予“黄牌警告”,三起及以上的实施“一票否决”。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离职审计制度,确定后备干部、提拔使用上严把计生关,去年以来有65人因计划生育原因被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失去提拔使用机会。 1

二、选好载体,推动创优工作全面开展

今年以来,县乡计划生育部门以营造宣传环境、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抓好集中服务活动、落实奖励优惠政策、推进技术优质服务、关爱女孩行动等为载体,不断把创优工作推向深入。

(一)以宣传教育为载体,努力转变人们的生育观念

重点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环境宣传。以实施“旅游带动”战略为契机,在通往“三山一水”的主要公路沿线制做大型计划生育公益广告十六个、路牌标语362条、墙体标语973条,成为城乡一道亮丽的风景。同时,新建生育文化大院、漫画一条街18个。二是抓好宣传品的进村入户工作。县计生委统一印制宣传单10万份、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手册1.6万册免费发放到育龄群众手中。三是扎实开展了“13亿人口日”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县委常委、副县长梁长平在电视台发表题为“成就辉煌、应对挑战”的电视讲话;组织了声势浩大的游行踩街活动;建设“13亿人口日”宣传一条街,在县政府门前的主干道上悬挂横幅46条、摆放版面34块,并设立宣传咨询台两个;县委宣传部、县计生委、县广播电视局联合在县电视台开设人口专栏。

(二)以队伍建设为载体,建设高素质的计生干部队伍

我们主要是开展了以“县级双向选择,乡、村公开竞聘,全员动态管理”的人事制度改革。

委机关科室负责人、科室成员实行“双向选择”。从农历初八开始,委党组首先初步研究了各科室负责人的人选,召开职工大会进行讨论,结合无记名投票的结果进行正式确定。然后由科室负责人选择科室成员、一般干部职工选择科室。最后由党组进行研究确定。通过“双向选择”,有5名同志最后落选,由党组集体和这5名同志进行谈话,要求他们找出差距、正视问题,尽快找准位置,以全新面貌投入工作。

乡镇计生办主任、副主任实行公开竞聘。3月份,县委对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其中有6名乡镇计生办主任被提拔重用。根据这种情况,为确保乡镇计生办主任、副主任选聘的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那些年富力强,干事创业,责任心、事业心强的同志充实到计生办领导岗位上来,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县计生委、人事劳动局对现任、拟任的乡镇计生办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公开竞聘。县计生委、人事劳动局联合下发了《乡镇计生办主任、副主任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对竞聘人员资格

、竞聘程序、办法等进行了具体规定。通过宣传动员、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笔试、面试、研究确定八个环节,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后研究确定乡镇计生办主任16名、副主任19名。

村管理员全部实行“县管乡聘村用”。针对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年龄、性别、文化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县管、乡聘、村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先试点、然后召开现场会议进行推广的办法,各乡镇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程序,于4月份开展了“村管理员公开竞聘活动月”活动,对 个不符合省定标准的管理员岗位进行了公开竞聘,通过竞聘全县317个管理员全部达到“年龄35岁以下、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女性”的省定标准,年龄结构由原来的平均 岁降低到目前的 岁;文化结构大大改善,其中大专文化程度的达到 %,中专占 %,高中占 %。『 2

同时,县计生委出台了《关于对乡镇计生办主任、副主任、村计生管理员实行动态管理的实施意见》,除一年两次目标管理考核外,每年对乡镇计生办主任、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村管理员分别进行三次、二次、一次业务考核,将综合考核成绩做为下一年度公开竞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整体工作上水平

一是投资280万元、建筑面积XX多平方米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楼于3月1日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对不符合省级计划生育宣传技术室标准的37个村室进行了达标升级;三是为澄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底子,县计生委结合3月份单月健康检查组织各乡镇对已婚育龄妇女底数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共排查出不在册已婚育龄妇女407人,全县已婚育龄妇女占总人口比重首次突破20%;四是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请市计生委法制科长陈元明、县司法局法制股长邓红峰、县纪委监察室主任韩金强等于2月17日举办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并进行了严格测试,对不及格的21名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取消了执法资格。

(四)扎实开展了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

集中服务活动中实行县四大班子领导包片、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乡镇、包后进村。为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后进村,促进工作平衡发展,县委、县政府推行后进村治理“以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主、乡镇配合、严格奖惩”的措施。出台的《关于搞好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嵩计生组〔XX〕5号)向27个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下发了包村名单和四项手术任务。要求有包村任务的成员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一名副职领导主抓,抽调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驻后进村开展综合治理。并要求后进村治理情况和四项手术进展情况每周两次直接向县计生委上报,活动结束后对完不成任务的县直单位每少一例引产罚5000元,流产、结扎罚XX元,所罚款项由县财政局从单位包干经费中直接划拨到有关乡镇。活动中各乡镇大员上阵,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一个月内共完成四项手术2385例,其中引产291例,流产635例,上环763例,结扎696例(其中双女户92例),直接减少计划外出生926例,能够使我县XX年度人口出生率下降1.7个千分点,为完成全年人口计划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以奖励优惠政策落实为载体,创新利益导向机制

国家实行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标志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重大转变,县委、县政府借此东风,强力推动利益导向机制的完善。为确保领证独生子女户10元保健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免费的落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原来的基础上为计生委划拨50万元专项资金。为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广大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政策,县政府常务会议进一步修订了《关于落实计划生育户优先优惠政策的意见》,努力建立奖励、保障、减免、优惠等内容的较为完善、全面的利益导向机制。为确保这些政策落到实处,要求由县计生委以县政府名义统一制定《计划生育户优先优惠政策绿色通道一卡通》(正在搞试点),计生户持明白卡享受优先优惠政策,享受哪些优先优惠政策都记录在卡。各有关单位、涉农部门落实哪些优先优惠政策,哪一级落实,不仅要出台具体办法,并要在计生户所持的明白卡上加盖单位公章。县委、县政府将优惠政策落实列为“一票否决”项目,凡未能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的,取消该单位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六)以技术优质服务为载体,提高广大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为推动创优工作的扎实开展,我们于年初提出了“人性化服务、零距离接触”的工作理念,在搞好“三大工程”的同时,扎实推进妇女病普查普治活动,深入开展随访服务,有效地推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以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名义出台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乡镇、村评估标准》,对优质服务示范乡镇的七大类39项具体指标、优质服务示范村的七大类24项具体指标进行了明确。同时,县计生委出台了《XX年度妇女病普查诊治工作规划暨实施方案》,对妇女病普查诊治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截止目前已对62个行政村的20615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了妇女病普查,普查率达到98.7%。共查出患子宫肌瘤(癌)等重大疾病128人,其它疾病9363人,使患病群众做到了早诊断、早发现、早治疗,深受群众好评。

(七)以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

多年来,我县存在的出生一、二孩性别比基本正常,出生二孩及以上性别比不稳定、不平衡、有反弹性的特点,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确定了“宣传教育开路,优惠政策导向,优质服务推动,依法治理保障”的工作思路,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形成强大的综合治理合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出生人口性别比呈逐年下降趋势。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良好局面。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为组长,主抓副县长为副组长,计生、民政、公安、司法、卫生、药检、文化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等。建立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联席会议,分析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交流工作经验,促进全县性别比治理措施的落实。二是宣传教育开路,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节假日、集贸日开展游行踩街、设立宣传咨询台等宣传活动。计生委与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联合组织了“十佳优秀女生”、“好婆婆、好媳妇”、“十佳优秀女青年”、“十佳独生子女及双女户致富家庭”等评选活动,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还与电视台开办“关爱女孩、关注未来”专题宣传栏目,组织编排关爱女孩剧目下乡巡回演出等。三是优惠政策导向,解除女孩家庭的后顾之忧。县政府专门出台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暂行办法》,各部门针对女孩就业、上学、务工经商、卫生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的困难,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县计生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助贫帮困活动,落实优惠政策。两年多来,共争取资金20万余元,帮助女孩家庭发展生产;帮助260余名辍学女孩重新返回校园,为独女户、计内双女户家庭办理全家福保险310户,保险金投入15500元。四是优质服务推动,帮助女孩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实际困难。乡、村计生部门成立生产互助组322个,在农忙季节帮助女孩家庭开展种、收服务,先后为2387个女孩家庭提供生产服务。县计生委抽调30多名医疗技术骨干组成16个下乡服务指导组,开展医疗、生殖保健服务;利用流动计生服务车定时到乡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妇女病普查诊治10多万人次,开展四项手术9000余例,为经济困难的女孩家庭减免费用XX0余元。五是依法治理保障,建立部门联动、综合施治的综合治理新机制。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具体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政策内生育服务对象的全程跟踪服务制度、出生死亡报告制度、季度信息通报制度和出生人口性别结构情况通报制度等,对出生人口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综合治理。XX年以来,县计生、卫生、药监等三部门多次联合对个体门诊部进行了清查,全县共清查个体门诊部43余个,没收违法拥有使用的b超机3台,查处违法开展流引产手术器械14余台套,查处违规销售口服流产药的个体门诊部7个,没『 4

书面汇报材料篇2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实干干实、开拓创新,全面开展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活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态势。现将今年以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优工作

(一)大力支持,创造环境。年初,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级要叫响“县创优质服务县、乡(镇)创优质服务乡(镇)、村创优质服务村、整体工作创一流”的口号,明确提出了200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争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工作目标。在组织领导上,县委调整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刘培中亲任组长,县长吴宁军任常务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直接对县委书记和县长负责,形成一把手抓一把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亲自抓、负总责工作机制。在政策推动上,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一切涉农政策紧紧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工作督查都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内容,每次大型会议必讲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预算投入上优先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在工作方法上,大力支持县计生委的工作,计生委需要出台什么措施,县委、县政府就出台什么措施;需要解决什么问题,一般情况下现场办公,随时加以解决。在召开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之前,县委常委会在听取计生委工作汇报时,计生委建议县委、县政府出台11个文件,在听取汇报后全部出台。计生工作会议,所有常委以上领导全部出席。在工作思路上,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了2005年要创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并要求一举成功。在全县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镇为载体创建优质服务县,以创建优质服务村为载体创建优质服务乡镇。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各乡镇已形成互动关系,出台了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政策,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这些政策的兑现和落实纳入目标责任书之中,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互动、乡村主体的创建体系。在队伍建设上,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嵩发〔2005〕24号文件),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干部的培养,在提拔和使用上对计生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层,3月份科局级干部干部调整中有9名县、乡计生干部被提拔重用;重视村级计生管理员的选拔和作用发挥,借助年初村民委员会换届,由各乡镇计生办筛选摸底,挑选出年龄3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责任心的女性同志报乡镇党委,确定为村委候选人。如果选举不上,是党员的进村支部;不是党员的选举过后,强制配备,以健全计生队伍。在经费投入上,县委、县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今年又增加计生经费100万元,划拨50万元独生子女专项经费,同时规定各乡镇“凡是投入不到位的,一律不能推荐为先进”。

(二)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兑现奖惩。县委、县政府出台专门文件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口计生委、省人事厅关于干部使用中计划生育的审查意见,将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和领导干部家庭实行计划生育情况纳入提拔、使用、交流的否决项目,同时与本单位的经济利益挂钩,主要出台了三项措施:一是重新修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办法》,明确了具体奖励办法以及实施通报批评、重点管理、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条件。规定:在省市优质服务县验收中,任意一项指标完不成者,县委、县政府扣拨该乡镇经费2万元;任意两项指标完不成者,扣拨该乡镇经费3万元;完不成三项指标,影响优质服务县创建的扣拨经费5万元,并实施“一票否决”。县直单位凡发现计划外出生一例的扣减经费2万元,计划外出生二例的实施黄牌警告,计划外出生三例以上的实施“一票否决”,并按照男方单位负主要责任,女方单位负次要责任的原则,给单位一把手和主管领导一定的党政纪处分,取消当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二是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调查处理的规定》,明确规定党员干部违反计生政策案件查处责任。对反映一般党员及干部职工违反计生政策的案件,县计生委可直接立案查处;对反映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案件,县计生委要在将举报材料(或案情摘要)呈报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批的同时,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联合进行查处。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干部,不能以征收或罚款代替党政纪处分,要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拿出党、政纪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予以落实。为防止个别同志已经过计生部门处理,在考核、提拔时又拿出这样那样的证件,证明自己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文件规定:凡已接受过计划生育处理的党员干部,对其以后再提供的所有相关证件一概不予认定,组织部门一律不提拔使用。三是为了解决干部职工非法收养问题,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收(寄)养子女问题苦干规定》。规定收养一孩需持县计生委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证》;因特殊原因,确需收养二孩及二孩以上子女的,一般干部职工由民政局、计生委、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乡科级领导干部由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对公安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涉及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卖婴儿,由公安局、计生委、民政局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寄养人。凡不按上述规定履行相关收(寄)养手续而收(寄)养子女的,无论有无相关证件,一律视为非法收(寄)养,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履行经济处罚、节育措施、党政纪处理手续。在推动工作健康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凡发现一起因工作不当引起越级、集体上访的,县委、县政府给予“重点管理”,两起的给予“黄牌警告”,三起及以上的实施“一票否决”。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离职审计制度,确定后备干部、提拔使用上严把计生关,去年以来有65人因计划生育原因被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失去提拔使用机会。

二、选好载体,推动创优工作全面开展

今年以来,县乡计划生育部门以营造宣传环境、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抓好集中服务活动、落实奖励优惠政策、推进技术优质服务、关爱女孩行动等为载体,不断把创优工作推向深入。

(一)以宣传教育为载体,努力转变人们的生育观念

重点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环境宣传。以实施“旅游带动”战略为契机,在通往“三山一水”的主要公路沿线制做大型计划生育公益广告十六个、路牌标语362条、墙体标语973条,成为城乡一道亮丽的风景。同时,新建生育文化大院、漫画一条街18个。二是抓好宣传品的进村入户工作。县计生委统一印制宣传单10万份、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手册1.6万册免费发放到育龄群众手中。三是扎实开展了“13亿人口日”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县委常委、副县长梁长平在电视台发表题为“成就辉煌、应对挑战”的电视讲话;组织了声势浩大的游行踩街活动;建设“13亿人口日”宣传一条街,在县政府门前的主干道上悬挂横幅46条、摆放版面34块,并设立宣传咨询台两个;县委宣传部、县计生委、县广播电视局联合在县电视台开设人口专栏。

(二)以队伍建设为载体,建设高素质的计生干部队伍

我们主要是开展了以“县级双向选择,乡、村公开竞聘,全员动态管理”的人事制度改革。

委机关科室负责人、科室成员实行“双向选择”。从农历初八开始,委党组首先初步研究了各科室负责人的人选,召开职工大会进行讨论,结合无记名投票的结果进行正式确定。然后由科室负责人选择科室成员、一般干部职工选择科室。最后由党组进行研究确定。通过“双向选择”,有5名同志最后落选,由党组集体和这5名同志进行谈话,要求他们找出差距、正视问题,尽快找准位置,以全新面貌投入工作。

乡镇计生办主任、副主任实行公开竞聘。3月份,县委对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其中有6名乡镇计生办主任被提拔重用。根据这种情况,为确保乡镇计生办主任、副主任选聘的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那些年富力强,干事创业,责任心、事业心强的同志充实到计生办领导岗位上来,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县计生委、人事劳动局对现任、拟任的乡镇计生办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公开竞聘。县计生委、人事劳动局联合下发了《乡镇计生办主任、副主任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对竞聘人员资格、竞聘程序、办法等进行了具体规定。通过宣传动员、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笔试、面试、研究确定八个环节,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后研究确定乡镇计生办主任16名、副主任19名。

村管理员全部实行“县管乡聘村用”。针对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年龄、性别、文化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县管、乡聘、村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先试点、然后召开现场会议进行推广的办法,各乡镇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程序,于4月份开展了“村管理员公开竞聘活动月”活动,对个不符合省定标准的管理员岗位进行了公开竞聘,通过竞聘全县317个管理员全部达到“年龄35岁以下、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女性”的省定标准,年龄结构由原来的平均岁降低到目前的岁;文化结构大大改善,其中大专文化程度的达到%,中专占%,高中占%。

同时,县计生委出台了《关于对乡镇计生办主任、副主任、村计生管理员实行动态管理的实施意见》,除一年两次目标管理考核外,每年对乡镇计生办主任、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村管理员分别进行三次、二次、一次业务考核,将综合考核成绩做为下一年度公开竞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整体工作上水平

一是投资280万元、建筑面积2000多平方米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楼于3月1日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对不符合省级计划生育宣传技术室标准的37个村室进行了达标升级;三是为澄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底子,县计生委结合3月份单月健康检查组织各乡镇对已婚育龄妇女底数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共排查出不在册已婚育龄妇女407人,全县已婚育龄妇女占总人口比重首次突破20%;四是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请市计生委法制科长陈元明、县司法局法制股长邓红峰、县纪委监察室主任韩金强等于2月17日举办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并进行了严格测试,对不及格的21名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取消了执法资格。

(四)扎实开展了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

集中服务活动中实行县四大班子领导包片、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乡镇、包后进村。为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后进村,促进工作平衡发展,县委、县政府推行后进村治理“以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主、乡镇配合、严格奖惩”的措施。出台的《关于搞好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嵩计生组〔2005〕5号)向27个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下发了包村名单和四项手术任务。要求有包村任务的成员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一名副职领导主抓,抽调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驻后进村开展综合治理。并要求后进村治理情况和四项手术进展情况每周两次直接向县计生委上报,活动结束后对完不成任务的县直单位每少一例引产罚5000元,流产、结扎罚2000元,所罚款项由县财政局从单位包干经费中直接划拨到有关乡镇。活动中各乡镇大员上阵,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一个月内共完成四项手术2385例,其中引产291例,流产635例,上环763例,结扎696例(其中双女户92例),直接减少计划外出生926例,能够使我县2005年度人口出生率下降1.7个千分点,为完成全年人口计划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以奖励优惠政策落实为载体,创新利益导向机制

国家实行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标志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重大转变,县委、县政府借此东风,强力推动利益导向机制的完善。为确保领证独生子女户10元保健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免费的落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原来的基础上为计生委划拨50万元专项资金。为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广大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政策,县政府常务会议进一步修订了《关于落实计划生育户优先优惠政策的意见》,努力建立奖励、保障、减免、优惠等内容的较为完善、全面的利益导向机制。为确保这些政策落到实处,要求由县计生委以县政府名义统一制定《计划生育户优先优惠政策绿色通道一卡通》(正在搞试点),计生户持明白卡享受优先优惠政策,享受哪些优先优惠政策都记录在卡。各有关单位、涉农部门落实哪些优先优惠政策,哪一级落实,不仅要出台具体办法,并要在计生户所持的明白卡上加盖单位公章。县委、县政府将优惠政策落实列为“一票否决”项目,凡未能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的,取消该单位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六)以技术优质服务为载体,提高广大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为推动创优工作的扎实开展,我们于年初提出了“人性化服务、零距离接触”的工作理念,在搞好“三大工程”的同时,扎实推进妇女病普查普治活动,深入开展随访服务,有效地推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以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名义出台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乡镇、村评估标准》,对优质服务示范乡镇的七大类39项具体指标、优质服务示范村的七大类24项具体指标进行了明确。同时,县计生委出台了《2005年度妇女病普查诊治工作规划暨实施方案》,对妇女病普查诊治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截止目前已对62个行政村的20615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了妇女病普查,普查率达到98.7%。共查出患子宫肌瘤(癌)等重大疾病128人,其它疾病9363人,使患病群众做到了早诊断、早发现、早治疗,深受群众好评。

(七)以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

书面汇报材料篇3

庄市全面谋划整体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推进全市各项事业发展。一是实施“一体两翼”战略,构建发展新格局。努力构建以“1+4”组团为“一体”的环省会经济圈,建设“西翼”山区经济隆起带,打造“东翼”平原经济增长极,力争到2010年“一体两翼”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760亿元,财政收入达到370亿元,加速形成“一体带动、两翼展开、协调互动、整体腾飞”的生动局面。二是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打造“沿海强省”省会新形象。以更高的站位和更大的气魄推进省会建设,拉开城市框架。搞好新区开发,完成西部山前62平方公里区域规划设计,重点抓好22平方公里起步区建设;加快滹沱河流域400平方公里区域开发,打造55平方公里的省会北部园林式新区;建设东部工业产业园。加大主城区改造力度,重点推进25个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投资10亿元以上的大型项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载体功能,构建城市立体交通体系,实施“客进货出、穿城入地”工程,推进石太、京石、石郑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建设。三是抓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壮大经济实力。在产业结构调整上,统筹城市、产业布局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推进主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发展装备制造业、适度发展重化工业,全力抓好“五大基地”建设,实施“5+3”企业“三年翻一番”上台阶工程。到2010年,“五大基地”完成投资600亿元,实现收入2000亿元,“5+3”企业实现收入2200亿元,利税300亿元。同时,全面提升省会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四是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活力。重点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劣势企业退出步伐。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大力倡导全民创业,加速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创新举措和方法,加大引资引智力度,重点抓好针对世界500强与国内知名大企业的“一对一”专项招商和高科技人才引进,推进外贸增长方式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力争到2010年全市利用外资达到6.6亿美元,引进市外资金735亿元,外贸出口总值达到75亿美元。五是狠抓节能减排,推进生态恢复。坚持发展与治理兼顾、疏导与防堵结合,从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和资源节约三个环节入手,加大以大气和水污染治理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大力推进城乡绿化、市区北部改造和城区治理工程,植树1000万株,形成穿珠式水面50万平方米,增加城区绿地1281公顷,建设高标准生态园林城市。六是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围绕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四个中心”建设,推进和完善“日报告、周例会、月交流”制度,全力提速提质提效,促进作风转变,强化优质服务,改善政务环境。

市坚持边查边改,围绕初步查摆出的问题,把2008年作为解放思想破“症结”、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落实年。一是坚持“好”字优先,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持久战。在“减排”上下功夫,砍掉191家污染严重企业和市区380台燃煤取暖锅炉,力争每个县区都建有污水处理厂,建立环境保护8大保障体系。在“节能”上下功夫,盯住78家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和单位,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抓宽城、双滦2个县区,钢铁、食品加工2个行业,20个乡镇,20家“双高”企业,建设100家花园式矿山。二是大力调整结构,加速主导产业优化升级。重点发展特色钢铁、清洁能源、特色农业、现代旅游、设备制造和新型材料5大主导产业,形成路径清晰、产业渐进、结构良好的产业发展格局。三是强化沿海开放意识,推进“开放活市”。积极融入京津,借势发展。深化“三市一盟”合作机制,落实承唐、承秦合作框架协议。实施“三个十”工程,重点突破世界500强、“央字头”“国字号”企业的点对点、靶向式招商,实现3至5家世界500强企业落户承德。四是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发展活力。力促每个金融单位扶持1-3家企业上市。落实“123”科技创新和发展战略,实施“工业寻求增长、农业绿色增收”计划,加强技术支撑、政策环境、试验示范三项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五是抓住关键环节,优化发展环境。整治政务环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诚信建设,实行末位淘汰;重点解决推诿扯皮、设障掣肘、配合不力等“中梗阻”问题。优化生态环境,推进京津水源、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还草、坝上生态农业开发等生态项目建设。改善城市环境,继续抓好武烈河12道橡胶坝景观建设,打造城区水面景观长廊,推进双峰寺水库建设,加快“两河”综合开发,建设滨水新城。打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法治环境。六是以幸福民生为追求,建设和谐承德。注重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五个方面抓好22件实事。

市坚持以领导干部和企业家队伍为重点,切实把解放思想聚焦到激发干事创业激情上。一是增强思想活力。要求领导干部和企业家努力做到“六个带头”,强化“五种意识”,即带头学习讨论、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更新观念、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改进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创新意识、进取意识、争抢意识、大局意识。并通过多种方式,让两支队伍真正参与进来、深入进去,形成了思想率先解放、潜能充分释放的良好局面。二是突出能力培养。针对衡水经济欠发达,干部管理现代经济和城市经济方法落后,企业经营者管理水平落后和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的实际,依托高等院校,发挥市县两级党校作用,结合各种形式的短期培训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者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衡水崛起的能力和水平。大讨论以来,共举办各种类型培训活动100多次,培训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者2万余人次。三是狠抓作风养成。从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入手,制订了《关于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强化激励约束,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促进各级干部敢于创新、敢于突破;从解决个别职能部门纪律松弛、效率低下入手,在全市开展了机关作风整顿,促进职能部门转变作风、强化服务;从解决部分企业家发展意识不够、短期思想严重入手,培植典型、完善机制,激发企业家勇于竞争、持续创新。

书面汇报材料篇4

一、加强学习,全面提升自身素质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研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同时,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文秘知识、应急管理知识,以及经济、科技、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努力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注重向实践学习,向老同志学习,勤于总结,理性思考,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务实高效,全面提升工作实绩

(一)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做好秘书科工作。

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是市政府的综合科室,是办公室的“办公室”,岗位的重要性非比寻常。因此,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充分认识到秘书科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严格按照“政治坚定、服务为主、职责为本、依法办事”四项原则,找准定位,扑下身子,严谨细致,全心全意的做好分管工作。

(二)重实效,求创新,全面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办做为一个新成立的部门,职能有待进一步加强,制度有待进一步创新,加强这项工作尤为重要。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上,加快乡镇办事处、村(居)社区、企业学校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的建设。在应急预案建设上,进一步加强专项预案和村居、企业、学校预案建设。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上,重点加强全市专业队伍建设和其它各类救援队伍建设。在应急救援能力提高上,强化应急知识培训,加强各种应急演练。在工作制度建设上,强化对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联动体系和完善其它各类运作机制

三、勤政廉洁,努力提升作风效能

书面汇报材料篇5

省国土资源厅:针对当前国土资源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制定了五项整改措施。一是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同时,采取积极有为的措施,努力破解土地制约的瓶颈。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争取国家多下达我省建设用地计划,多渠道解决县域经济发展用地需求问题,大力开展节约用地、集约用地,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努力增强建设用地有效供给。二是瞄准国内国外两大市场,加强地质勘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程度。建立境外地质勘查基金,鼓励我省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到省外、国外找矿办矿。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土地、矿产资源的监管力度,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继续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大力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四是规范海洋工作,促进我省沿海经济隆起带加快形成。加强海洋法规、规划体系建设,围绕曹妃甸工业区、沧州渤海新区建设,搞好区域用海规划的编报和建设项目用海的论证、预审以及组卷报批工作。五是切实加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国土资源审批电子政务系统,加强电子政务工作。

省交通厅:着力研究解决涉及全局、事关发展的重大问题,努力使解放思想的成果鲜明地体现在行业发展的实践上,体现在交通具体工作中。一是科学谋划发展,解决今后五年交通“干什么”的问题。加强规划指导,优化交通资源配置;加快港口建设,发挥港口在建设沿海强省中的龙头作用;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到2010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4500公里,总体水平达到发达国家水平;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到2010年实现全省所有行政村通油路。二是创新发展举措,推动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分为市场化运作和政府投资两类,对高速公路、港口、铁路等有收益的项目,继续推进项目业主多元化、筹资方式多元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大一般国省干线养护力度,探索形成农村公路有效的管养新机制。三是大力推进“十公开”,进一步创新廉政工作举措。进一步完善“十公开”制度,在一般国省干线、农村公路中制定公开制度,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实现公开,全面形成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的廉政工作机制。

省信息产业厅: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跳出河北看河北、跳出行业看行业、跳出原有发展思路,重新审视我省信息产业、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举措,查找出了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全省信息产业规模小,外向度低。带动行业发展的大公司、大集团少,信息产业对我省GDP的贡献率低。二是产业集群尚未形成,产业配套能力不强,聚集效应不够明显。三是信息化建设管理的一些体制性、机制依然存在,制约了网络资源整合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四是技术创新能力弱,创新体系不完善,企业尚未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技术成果的转化率低。五是风险投资机制尚未建立,投融资体系有待完善。六是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人才供给不能满足产业发展需求。七是思想不够解放,陈旧观念依然存在,不敢大胆突破,开拓创新意识和改革开放意识不强,敢为天下先的进取精神不足。

下一步将积极调整信息产业、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思路和目标,进一步完善新的战略规划,研究制定多项鼓励信息产业发展、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政策和举措,找准新的融合点、理清新的切入点、确定新的支撑点,力争电子信息产业和信息服务业实现新突破,信息化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取得新成效,无线电管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新进展。

书面汇报材料篇6

省文化厅:从解决思想问题入手,在解决工作问题上落脚,力争实现五个突破。一是推动品牌创新,力争在精品创作上实现新突破。加强文化脉系研究,大力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推出旅游文艺精品。借助奥运会平台,在首都展示河北文化艺术新形象。二是推动服务创新,力争在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上实现新突破。把工作着力点切实放到农村和城市社区,抓住基础设施、基本队伍和基本活动三个关键环节。在基础设施上,加快县级“两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步伐,抓好流动舞台车、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重点工作。在基本队伍上,解决好基层文化机构设置、经费投入等问题,加强对基层文化人才的培训。在基本活动上,继续打造“希望之歌”、“和谐之声”等品牌项目。三是推动管理创新,力争在增强文化产业实力上实现新突破。加强宏观调控,建设文化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宣传推介,加强项目示范。四是推动制度创新,力争在优化发展环境上实现新突破,重点在文化立法、政策配套、深化改革三个方面着力。加强文化法制建设,争取设立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全省文化系统改革工作。五是推动理念创新,力争在破除人才制约上实现新突破。研究制定我省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的人才队伍保障。

省地税局: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制定了五项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地税事业发展。加强班子学习和领导干部培训,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制度,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坚持依法征收,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大稽查执法力度,进一步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三是大力组织地税收入,确保地税收入稳定较快增长。加强收入督导,加强费源管理,深入推行科学、精细、规范化管理,加强发票管理,加强政策研究,提高信息化的支撑能力和征管效率。四是发挥税收服务经济、服务纳税人的职能作用,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确保各项税收政策特别是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发挥办税服务厅的服务职能,不断优化服务手段。五是坚持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班子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内部各项制度的落实,继续实施“百、千、万”教育培训工程,深入开展纠风和行风评议工作,完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省统计局: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改进、加强和完善统计工作的新思路,强化了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在思想理念方面,强化党员干部科学发展理念、现代统计理念、和谐统计理念、开放统计理念和公共统计理念。二是加快统计改革。研究了加快推进地方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措施,加大对系统管理的力度,积极实施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三是加强统计建设。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改进完善设区市统计工作综合评比办法,研究制定县级统计机构业务工作规范及评比办法,完善省局联系县制度。四是推进统计发展。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省扶贫办: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重点谋划和实施了五项工作。一是做大做实“扶贫开发细胞工程”,确保贫困农民直接增收。在全省认定和扶持了一批扶贫龙头企业,形成了市场、龙头、基地、农户为一体的发展链条,促进了贫困群众增收。二是打破区域界限,积极推动扶贫产业服务一体化。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整合扶贫资源,建设区域扶贫产业带,促进连片开发、规模发展,促进扶贫产业服务一体化协作。三是深化产业扶贫,建立区域连片开发扶贫产业带。规划建设黑龙港流域、太行山区、燕山区域、坝上地区等四个跨区域扶贫产业带。四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改革试点,建立完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长效机制。在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推广了“村级互助发展资金”改革,逐步开展小额信贷扶贫,搞活贫困地区金融服务,解决贫困群众发展资金短缺问题。五是引入竞争机制,改进和完善对第三批贫困村的扶持。在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中,提出“两个优先”,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扶贫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并与扶贫资金分配挂钩。

书面汇报材料篇7

现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模式以1989年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为基础,但是,随着近年来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和我国境外投资的迅速发展,部分外汇管理政策措施明显滞后,已不能适应境外投资发展和境内企业“走出去”的需要。2001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出台并调整了一些政策措施,支持境外投资发展。

2002年,中国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为了深入贯彻实施“走出去”战略,国家外汇管理局从2002年10月1日开始陆续在浙江、江苏、上海等六个省市推开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5月19日发),试点范围已扩大到全国。

目前企业在境外投资前期投入及境外利润自我滚动发展两方面,对外汇管理的政策需求已经基本得到满足。同时,如果境内企业希望通过增资扩大境外中资企业的投资规模,在用汇政策上也没有障碍。

同时,为了解决境外投资企业后续经营过程中融资难的问题,外管局批准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直接使用国内总行对海外中资企业母公司的授信额度为海外中资企业提供贷款。下一步,外管局将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部门地方分支机构资金来源审查和项目核准权力,逐步允许人民币资金充裕的境内母公司通过购汇,对境外子公司提供金融支持。

二、境外投融资行政审批概述

(一)国内企业走出去流程简图(略)

(二)流程说明

1、投资部分:我国目前境外投资逐渐出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目标多元化、投资方式多元化的趋势,但对于“走出去”战略而言,在境外开办企业是境外投资的主要方式。具体而言,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是指我国企业通过新设(独资、合资、合作等)、收购、兼并、参股、注资、股权置换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企业所有权或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现行外汇政策已经取消了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汇回利润保证金两项行政审批,至于境内机构境外投资的外汇资金来源,国内企业应首先使用其自有外汇,自有外汇不足的,可以使用国内外汇贷款、政策性外汇贷款、境外外汇贷款,或者购汇解决。

2、增资部分:虽然现行的外汇政策对于境外企业产生的利润,不再强制要求调回境内,企业可以自主决定保留用于境外企业的增资或者在境外再投资,但是境内企业的境外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仍然会遇到资金困难,因此可能需要境内母公司对其进行增资。现行外汇政策对于已设立的境外企业增资有明确规定。另外,如果是跨国公司,且达到法定标准,则成员公司之间可以相互拆放外汇资金。

3、融资部分:境内投资者在境外设立的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境外子公司可以通过上市、向商业银行贷款等方式获得资金。但目前中国的境外投资企业在国外融资受到较大程度的限制,融资渠道也较为狭窄,存在融资难的问题。会计

(三)具体操作规程(开办企业、前期投资、增资、融资方面)

1、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程序:

(1)中央企业径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其他企业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3)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室)的意见。中央企业径向我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室)征求意见。我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室)自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4)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委托核准的权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需报商务部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同意后上报商务部。(5)商务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6)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予以核准的,应出具书面核准决定;不予核准的,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

这其中,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1)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开办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2)境外企业章程及相关协议或合同;(3)外汇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需购汇或从境内汇出外汇的);我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室)的意见(仅对中央企业);(4)国内企业营业执照以及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或资质证明;(5)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要求的其他文件。

其中,投资主体申报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①填写《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申请表》②境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③经工商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④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⑤外汇资金来源证明,包括:使用自有外汇资金的,应提供有关外汇账户的开户批准文件和最近一期的余额对账单;使用国内商业外汇贷款的,应提供投资主体与贷款行签定的贷款意向书、贷款行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使用援外合资合作基金外汇贷款、外贸发展基金外汇贷款等国内政策性外汇贷款的,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使用该项政策性资金的批准文件⑥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对于收购境外资产或股权的项目,另须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说明文件、收购协议、中介机构对拟收购标的的评估报告等证明材料。

中央企业的申请获得核准后,由商务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以下简称《批准证书》)。其他企业,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证书》。国内企业凭《批准证书》办理外汇、银行、海关、外事等相关事宜。

2、境外投资前期资金汇出的操作规程:

前期资金分为两部分:筹建境外企业所需的开办费项下的前期资金和为收购境外企业资产或股权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项下的前期资金。

(1)开办费项下的前期资金:对于开办费项下的前期资金,投资主体应当直接支付给境外机构或个人,无须开立境外专用账户存放。投资主体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试点分局申请办理开办费项下的资金汇出手续:①书面申请(包括支付事由、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币别、支付金额、开办费使用清单等内容)②外汇局出具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③项目审批部门关于该境外投资项目的批复和批准证书④境外有关机构出具的对确需支付开办费的证明材料⑤试点分局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应当注意:①项目前期资金的汇出须逐笔经外汇局核准。②项目前期资金纳入中方外汇投资额总的额度之中进行管理。③投资主体应当及时将前期资金使用及划转情况报原核准汇出的外汇局备案。

(2)履约保证金项下的前期资金:对于履约保证金项下的前期资金,投资主体应当在境外开立专用账户存放,不得直接支付给境外的机构或个人。投资主体应当申请开立境外专用帐户和资金购付汇。

投资主体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试点分局申请开立境外专用户:①书面申请(包括开户事由、拟开户银行、币别、金额、使用期限、用途说明等内容)②投资主体经工商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③境外专用账户开户地的账户管理有关规定④对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情况说明、专业中介机构对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评估报告、境外有关机构出具的确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证明等材料⑤试点分局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会计

投资主体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试点分局申请资金购付汇:①试点分局出具的境外开户核准件②境外专用账户的开户证明材料③试点分局出具的购付汇核准件。

应当注意:

①境外专用账户应当以境内投资主体的名义开立,并优先选择中资银行境外分行开户。

②项目前期资金的汇出须逐笔经外汇局批准。

③项目前期资金纳入中方外汇投资额总的额度之中进行管理。

④经核准在境外开立的专用账户内资金使用完毕后,或者划转到设立成功的境外企业账户后,或者境外企业未设立成功、专用账户内资金按要求调回境内后,投资主体应当及时关闭该账户,并将有关情况报原核准开户的外汇局备案。

3、增资部分操作规程:

(1)对已设立境外企业增资的,须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关于设立境外企业的批复以及该境外企业设立时外汇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查意见、外汇资金汇出核准件、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外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和营业执照等合规性材料。

(2)跨过公司境内成员公司向境外成员公司进行外汇资金境外放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委托放款人和借款人均依法注册成立,且注册资本均已按期足额到位②委托放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已进行的上一笔境内成员公司间外汇委托放款已在约定的期限内收回本金和收益③中资跨国公司的境外成员公司不少于3家④外资跨国公司的境内成员公司不少于3家⑤中资跨国公司在境内的行使全球或区域(含中国)投资管理职能的成员公司,对境外借款成员公司投资总额不少于500万美元,且境外借款成员公司在最近一次境外投资联合年检中评级为二级以上⑥外资跨国公司提供放款资金的境内成员公司,上一年度外汇应收款占外汇总资产的比例低于所在行业外商投资企业上一年度的正常、平均水平;上一年度公司在银行结汇金额大于购汇金额,或购汇大于结汇的金额低于所在行业外商投资企业上一年度该金额的正常、平均水平;所有者权益不低于3000万美元,净资产与总资产之比不低于20%⑦已经批准从事境外放款的,已进行的上一笔境外放款已在约定的期限内收回本金和收益。

跨国公司拟从事外汇资金境外放款的,应在放款协议签订后,由提供放款资金的境内成员公司通过所在地外汇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供审核:①申请书②放款人与境外借款人签订的放款协议,或者放款人、境外借款人与境内受托金融机构签订的放款协议;境外借款人将所拆借外汇资金进一步用于对境外成员公司的股票、债券、期权等投资运作的,还应当在放款协议中列明放款人对境外借款人的投资委托条款③放款人最近一年含外汇收支情况表的财务审计报告④放款人最近一期的验资报告⑤已进行的境外放款及其偿还情况的说明⑥中资跨国公司另须提供其境外成员公司的名单、各境外成员公司的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证书复印件,以及境外借款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与境外借款人直接相关的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报告书⑦外资跨国公司另须提供其境内成员公司的名单、各境内成员公司的外汇登记证复印件,以及其境外控股母公司出具的放款资金安全性保证函(保证境内放款人提供的该项境外放款及其进一步的投资运作能够足额回收本金)。

放款人所在地外汇局收到放款人提交的材料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自收到上述完整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经审查无误后向放款人作出该项境外放款的批复,并抄送放款人及参与放款企业所在地外汇局。放款人所在地外汇局及参与放款企业所在地外汇局以该批复文件为依据,分别向放款人及参与放款企业出具相应的批准开户、境内划转或境外付汇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

4、融资部分操作规程:

(1)企业境外上市: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上市前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书面申请(企业基本情况及境外发股和上市的基本情况等)②境内股权持有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③境内股权持有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④中国证监会批准文件⑤初步招股说明书⑥资金调回的计划⑦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应当注意:①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单位境外发股和上市实行逐笔登记②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获证监会关于境外发股和上市的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上市前登记,填写《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上市前登记)》。

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上市后登记)(补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发行上市基本情况总结②《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发股后登记)》③正式招股说明书④支付境外上市费用有关的合同、及付款凭证等⑤无逃汇行为的书面承诺(境外上市费用的支付项目超出规定范围的、或境外上市费用超出募股收入15%的提供)⑥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77号文前(2002)经批准已上市的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办理补登记时除需提供以上3-6项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①书面申请(企业基本情况及境外上市、募集外汇资金使用及调回的基本情况等)②境内股权持有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③境内股权持有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④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批准文件。

应当注意:①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应在上市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上市后登记,填写《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发股后登记)》②77号文前经批准已上市的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填写《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补登记)》

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临时境外股票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注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开立和注销:①书面申请②《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发股后登记[补登记])》③境外开户银行的书面承诺④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资金调回备案:①资金调回境内凭证②《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发股后登记)(补登记)》③开立境外账户的批准文件(77号文前经批准已上市的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提供)

应当注意:①境外临时股票账户开立后10个工作日内境外开户银行应将开立证明报外汇局②账户有效期满后境外开户银行应关闭账户并在关闭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账户使用情况及销户证明报外汇局③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所得资金调回境内后5个工作日内到汇局备案④临时境外股票账户使用期满后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应将账户余额调回境内,注销账户,并将有关账户使用情况报外汇局备案⑤77号文前经批准已上市的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其所得外汇资金按规定应调回境内还未调回的,应在办理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调回境内,注销账户,并将有关情况报外汇局备案。⑥外汇局应以正式批文形式核准开立临时境外股票账户⑦外汇局应将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有关资金调回情况填入《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上市后登记)(补登记)》⑧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的募股收入是分批调回境内的、或临时境外股票账户的使用期限超过1个月的外汇局应建立合账并汇总。会计

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募集外汇资金结汇的审批应提交下列材料:①书面申请②招股说明书③《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上市后登记)(补登记)》④股票减持应得资金的测算说明(涉及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提供)⑤资产(或权益)的转让合同(涉及境内股权持有单位通过上市公司出售资产或权益提供)⑥资金调回境内的凭证⑦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2)发行境外债券借款资格的审核应提交以下材料:①关于办理外债登记的申请报告,包括主承销商、主受托行和其他承销商的情况②有关债券发行市场、发行方式的情况,债券发行金额、币别、期限、利率及发行费用情况,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③与债务有关的汇率、利率风险管理措施④国家主管部门关于融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⑤外汇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如发行可转换债券的,需提供主管部门关于转股的批复文件。

(3)外汇贷款:对外直接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的非金融企业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最近3年连续盈利,有进出口业务许可,并属国家鼓励行业②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③贸易型非金融企业法人的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15%非贸易型的非金融企业法人的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30%④借用国际商业贷款与对外担保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等值外汇的50%⑤外汇借款与外汇担保余额之和不超过其上年度的创汇额。

中资机构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借款资格的审核材料包括:①关于办理外债登记的申请②该借款项目已纳入国家外资计划的证明文件③借款合同(合同如为外文,除借款合同正本外,还应提供经债务人单位盖章的主要合同条款中文翻译件)④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⑤如项目单位委托金融机构转贷,金融机构还需提供项目单位签署的借款委托书⑥外汇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境内机构向外汇局申请短贷指标,应当提交以下全部或者部分资料:①申请文件(包括资金需求、资信状况、资金用途等内容)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③信贷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意向书④上年度外汇收支情况⑤外汇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主要依据的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2.《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3.《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4.关于《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5.《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银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管理方式的通知》

7.《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

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10.《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清理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1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2.《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

1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后过渡政策措施的通知》

14.《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书面汇报材料篇8

一、 目前境外投资核准手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程序繁琐。

首先,省级外经贸部门在项目核准前,要求拟以现汇出资的境内企业提供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以实物投资方式出资的可免除该项审查,外汇资金来源审查还要求满足对外投资不能超过企业净资产的50%、账上要有相应的银行存款和企业前几年经营没有亏损等基本条件;其次,企业申请材料上报至省级外经贸部门后,一方面由企业直接登录商务部网站录入申请《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的相关数据,另一方面由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公函向企业拟投资国别的我国使领馆经商处征询意见,待收到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同意”的复函后才能出具项目核准的批复;第三,虽然对一定额度内的非敏感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项目由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出核准批复文件后,其纸质文件只要报商务部备案,但“备案”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再核准,由商务部核准后再将《批准证书》的号码发送给省级外经贸部门,再由省级外经贸部门代商务部打印纸质《批准证书》,企业拿到《批准证书》后,才能凭以向外汇管理部门去申请购汇和办理外汇登记。

2.材料繁多。

应该说,外经贸部门核准境外投资项目要求企业自身提供的审查材料已经相当少了,材料繁多主要反映在外汇管理部门对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购外汇和外汇登记几个环节上。一是外汇资金来源审查。企业除了要向外汇管理部门报送一套与提交给外经贸部门同样的材料外,还要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有些企业为了满足这一要求,就要专门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既耗财,又耗时),还要提供外汇资金来源证明和银行对账单,对于收购境外资产或股权的项目,还需提交评估报告、收购协议等相关材料。二是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企业除了要填写《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附上《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境外企业章程、合同,境外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境外企业注册证书或营业执照等材料外,还要提交外汇管理部门本身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文件和外汇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等,整个登记材料不下十几种。三是批购外汇汇付境外。企业要办理批购外汇和境外投资资金汇出,除了要书面申请,附送外经贸部门的项目核准批复、《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以外,还要再一次提供外汇管理部门本身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和外汇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等。

3.过程长久。

从目前企业申请境外投资项目的一般程序看,纵向主要有三个层次,企业――地(市)级外经贸部门(初审转报)――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批复或复审转报)――商务部(备案或审批、发证),如果以每个层次平均在6-7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环节的工作计算,那就是20个工作日,加上传递在途时间就已超过了1个月,当然这仅仅是理想的结果,实际时间长得多。横向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外汇审查、批汇和登记,按照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办理时间,每项业务在“资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这样的话,就算登记和批汇同时受理,那也需要40个工作日,实际日历时间也就要达2个月。二是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意见,平均回函时间一般也需5个工作日。所以,综合起来,按照目前的核准办法,从企业提出申请到外汇汇到境外一般要3个月,中间如果出现要补充财务审计工作、补充审核部门认为要增加的资料、经办或签批人出差、休假等而耽搁的时间,就要4-5个月甚至半年。

二、简化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基本依据

1.管理办法应遵循国际惯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

第一,境外投资是一项跨国界的经济行为,理应遵循国际惯例,而不应仅仅按在境内设立企业的法律规章和思维方式来设计制定对境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境外企业(机构)设立后,其本身就是所在国的法人单位或合法组织机构,必须遵从当地的法律法规,服从当地政府的管理,合法经营,照章纳税。我们对境外投资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是否允许国内企业把资金投到国外,而这种“许可”的设定,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是其投资行为是否损害我国的政治、经济利益,至于投资风险的评估、市场情况、经营盈亏等问题企业决策时必须也必然会慎重分析研究,应属企业自主决策和经营管理行为,政府部门不可能也把不了这个关。当然,企业可能由于获取信息的局限,政府有义务针对企业拟投资的国别地区可能出现的政治和经营风险给予必要的提醒。

第二,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境外投资应区别对待。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大部分中小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基本完成,使非国有的企业法人已占了企业群体的绝大部分,因此,我们对境外投资的核准手续也应当适时加以调整,放宽对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政策。而对国有或国有资产占绝对控股地位的企业,应从对其国有资产向境外转移的源头上加以控制,实施有效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是我国进入市场经济并与世界经济体系接轨的重要标志。这客观上要求我们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法则去管理境外投资。在企业看来,“时间就是商机”、“时间就是金钱”已不再是空洞的口号,从实践过程反映的状况分析,企业从考察、可行性论证,到决策境外投资事项的过程相对较长,但一经做出决定,行动迅速。因为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往往对资金的到位、货物的发运和筹建期都有时间约定,但没有这些文本,企业又无法起动境外投资申请,而由于核准手续复杂,过程长久导致企业在约定期限内汇不了投资款项或发不了投资设备,甚至出现货物滞留在港口等待批件报关装船的情况。

2.贯彻效率优先原则。

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繁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环节太多,一个境外投资项目的整个核准过程要经过十几道环节(还不包括部门内部的流转环节),就算每个环节都能在3个工作日办结,累加起来也要1-2个月的日历时间。因此,只有减少环节,才能使核准程序开上“快车道”。对那些“例行公事”和重复性的环节应予取消。

3.所需审查材料的多少,应按照有无使用价值来设定。

对企业申请材料的审查,主要是按照许可事项的法律规定对必须由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作形式审查。材料种类和数量多少,应该本着合理、合法、必要的原则来设定,也就是说,要求企业提供的材料是合乎情理的,而不是与所申请事项无直接关系的间接资料,因为如果设定间接材料,就很难把握限度,容易出现“本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之类的不透明条款;企业所提供的材料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些如可行性报告、实物投资清单、无形资产作价资料等由企业单方面编写制作的资料缺乏法律效力,可以舍弃,合同、章程比可行性报告内容更详细,条款更规范,而且都有各方权利人签字,投资实物的出境报关单比企业自编的清单更具法律作用;至于必要性问题,就是审核部门对被审查资料是否都采信和使用,如果不管有用无用,仅仅是为了满足本部门自身的所谓“资料齐全”的要求,就有悖于简化手续、方便企业的基本原则精神;另外,属于本部门出具给企业的文件不应再让企业倒过来提供。

4.人停事不能停。

目前境外投资核准过程长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萝卜拔走无填充”的现实情况造成的,虽然好多部门都说设有“A、B角”,但实际操作中往往经办的“A角”不在,“B角”就办不了或是找不到“B角”。有时候遇上经办人或他的上司或上司的上司(部门内部要逐级签批)出国、出差、外出开会、公休假等,只要其中某一个人不在就无法办理。所以,只有每个环节真正实行“A、B角”的工作制度,做到人停事不停,而且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都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认真负责地为基层、企业服务,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提高办事效率。

三、简化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几点建议

1.简化程序。

第一,除国有或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外,取消对其他企业项目核准前“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前置条件。谁都知道,在项目核准前,如果企业打算以自有资金解决投资款,也不可能提前几个月把资金存在银行不流动;如果通过借贷途径解决,项目未核准,银行也不会轻意放贷给企业;至于审查企业前几年盈利状况,我认为企业盈亏状况与能否对外投资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某些企业就是因为在国内的竞争力衰退,才决策到境外投资寻求新的增长点来解境内母体企业之困,而且,按照现在的规定理解,意味着近年注册的新企业就不能对外投资,这没有道理;至于对企业累计对外投资不能超过《公司法》规定的净资产的50%,应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督,因为投资额和净资产之比是指企业对境内外全部投资和所有者权益在某一时点的余额之比。所以,待商务(外经贸)部门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后,企业凭《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到外汇管理部门申请购汇、申请汇付投资资金和办理外汇登记更为合理,与以实物形态对外投资的企业相比也不失公平。

第二,除规定需商务部直接审批的项目外,在省级核准的项目由省级外经贸部门编发《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同时报商务部备案。从目前办理的情况看,省级核准批复下达后,《境外投资批准证书》颁发前,企业的对外投资工作根本无法实施。建议由省级审批的项目在统一使用商务部印制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的前提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编排证书号码,并在号码前加注地区简称。这样,一方面可以省掉省级核准批复,另一方面商务部的备案也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备案,把商务部的部分工作量分散到各省(区、市),从而大大加快核准发证速度。

2.下放权限。

第一,把征询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意见的工作下放到地(市)。按照目前的规定,向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征询拟对外投资项目意见是核准境外投资的一项前置条件,而且要由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函征询,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才受理。事先征询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的意见是必要的,毕竟他们对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情况比国内机构、企业了解更透彻,也能对企业到境外投资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和协调解决一些困难,企业非常欢迎。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一定要在企业申请报送到省级外经贸部门这一环节才可以发函征询。发征询函的直接目的是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是否同意境内企业赴该国投资,至于由哪一级、哪个部门或机构去征询并不重要,因此,此项工作应当可以前移至地(市)级外经贸部门,在企业准备申请材料的同时向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拟发征询函,甚至可以在企业赴拟投资国考察洽谈、签订合同、与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当面咨询时,就把征询答复函带回来,直接作为企业申请材料的附件之一,这样就可以省去企业申请材料转报到省级外经贸部门后再发征询函的等待时间,还有利于引导企业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的沟通和联系,自觉地接受相应的管理。

第二,下放核准权限。与其他行政许可事项一样,下放境外投资核准权限,是缩短核准时间的重要举措,也是区别重点与非重点产业、重点与非重点国别地区、重大与非重大项目实行分级管理的切实方法,应当积极推行。建议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与境外投资的用汇审批权限相匹配,除商务部确定的对敏感国别地区的投资由商务部审批外,对其他国别地区的投资项目,凡中方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由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并发证,中方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由地(市)级外经贸部门核准,省级外经贸部门统一发证。这样做的结果,看似加大了地方主管部门的权力,实为加重了地方主管部门的责任。在核准过程上,对1000万美元以下非敏感国别地区的投资项目至少可以减少10-20个工作日。

3.削减材料。

从目前对境外投资项目相关部门的要求来看,建议削减以下材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的境外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是企业在进行实地考察后编写并由董事会和经营者讨论通过的,到底可行不可行,能不能取得预期效益,风险有多大等等,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客观上无法对其可行性做出正确判断,除非组织相关方面专家进行专题认证,这既没必要,也无可能。

财务审计报告和银行对账单。企业的资产和盈亏状况一般是银行放贷前需要查验的资料,不应成为同不同意其对外投资的依据。企业资产和盈亏,无论反映的是时点还是时期数据,只要企业在运转,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实物资产既可以直接投资也可以变现投资。以前年度亏损不等于今年和以后一直亏损,就是为了扭转母体企业亏损局面才到境外投资办企业也毫不奇怪。

境外企业董事会构成及人员名单。董事会的构成一般都与股权结构相匹配,在境外企业《章程》中都会明确表述,至于人员名单,一方面我国企业对外投资项目不一定都是控股的,有些仅占很少的股份,政府不可能去干预董事的任命;另一方面,即使是中方控股的境外合资企业,母体企业委派谁当董事,也是企业自己的事。

境外企业(机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和开户银行、账号。究竟是先办营业执照还是注册资本先要到位,各国(地区)的做法不同,国内成立企业,注册资本入资的验资报告在前,而注册登记发执照在后。把提供境外企业注册证书(营业执照)一律作为能否批购和汇付外汇的要素材料是不恰当的。而境外企业开户银行和账号资料应属于母体企业在境内开户银行汇付外汇时才要向银行提供的,否则钱也汇不出去。

另外,要求企业申报的材料都应公开、透明,不应为了本部门的方便,埋下诸如“本部门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的伏笔。而且,由本部门出具给企业的批复、证书,不能要求企业再倒过来提供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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