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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合同8篇

时间:2022-06-25 07:54:08

材料合同

材料合同篇1

钢材材料供货合同范文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荣盛塞纳荣府塑钢门窗材料供货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地协商,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达成以下共识,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材料用量,约155吨(以实际用量为准)。

二、材质和质量要求:塑钢为川路牌猪肝红色通休粒,规格为60型,整个工程门窗、材料必须通过建筑外窗承受机械力、抗风压分级测试,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所有型材及附件辅料都应有厂家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出厂比重表,乙方必须无条件为甲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证明和购货税发票。

三、供货价格和方式:整个工程塑钢材料每吨按捌仟柒佰元计算,辅料价格乙方不能高于同类工程用料价格,按同类工程用料价格计算,由乙方运送到甲方工程场地,上下车费用包括在内,乙方必须保证吨量足,如甲方发现数量不足,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每吨伍佰元的货款,在合同签定后,甲方应支付乙方订货款150000 .00元(壹拾伍万元整),此款在第一车材料到场时在此车货款中扣除,

四、付款方式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数量及规格在约定的时间运送到工程场地后,甲方应以现款方式付给乙方每车材料款的95%货款,余下5%在第二车材料到场时结清,以此方式至整个工程材料供完后,甲方不能扣押乙方任何主辅料供货款。

五、在工程结束时,材料如有余剩,乙方必须按供货价格退还给甲方后余剩材料由乙方自行解决。

六、违约责任

甲乙方双方如不履行合同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总工程材料5%的违约金,同时,若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本合同文字的手写部分与打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材材料供货合同范文2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情况下订立本合同:

一、双方议定:达成每批钢材的成交,以当日送货单数据为收款凭证(单价随行就市但不含税)。

二、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检验标准,达到合格产品,并交附钢材产品质量证明书。

三、费用负担形式:由供方负责运到车费、磅费、吊机费。

四、验收计款标准:钢材重量以原始磅码单为基础,到需方指定的标准地磅过磅为准。

五、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按当批成交协议条件,以送货单款项及日期为准八天内开收票当天日期的支票付清货款给供方,并保证支票在签发日期内有效到帐给供方;一经交货,需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或其内部审批流程作借口,延误付款时间。

六、责任事项:

①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合格,达到国家的质量要求;否则供方负责退货,其中吊机费、磅费和化验费由供方负责。

②需方必须依时付款,否则供方要运走所供钢材,由需方负责赔偿双程的运费100元/吨、吊机20元/吨、磅费3元/吨、入仓费15元/吨,并且不能动用供方的钢材,已用部分必须在三天内付清货款。不够抵当之货款,按需方现有的物资折价相抵,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及经济费用由需方负全责。

③如需方不能按时付款,要求延期,供方同意后,需方每延期一天,在原货款的基础上再按每吨每日增加10元作为补偿费用给供方,直到需方付清货款为止。

④供方须保证钢材如数卸货,严禁送货、卸货过程中出现偷盗行为,以一罚十。为了防止各种重量纷争事情,双方均有责任监督司机及地磅的欺骗行为,如防止司机放水、掉杂物或地磅短差事情,需方必须派两人以上负责收货及监督。

⑤需方对所供钢材如有任何异议问题,应在收货后三天内提出,并且不能动用供方的钢材,以便验证,验证无任何问题方可使用,三天过后需方自负一切责任。

七、履行合同期间,遇到争议或纠纷,尽量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依本合同为准则,向双方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申诉解决。

八、其它约定事项:需方指定签收人员是: 联系电话: 。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约束力,盖章签订日起与日后送货单同时生效。

十、备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材材料供货合同范文3一、双方当事人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求进行送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交货地点、方式:供货方将材料运至江晖景苑1#楼施工现场。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含在材料单价中。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货到现场双方清点计量 。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以宜昌市质量检测中心报告为验收依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第一批30T不结算,第二批30T结算第一批货款,依次类推,主体完工后一个月内结清余款。

八、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无。

九、违约责任:

1、供货方提供不合格材料进场,需方有权不收,退场费用由供方负责;

2、供方按需方计划数量供货,如因供方材料延误工期损失由供方负责;

十、其它约定事项:

1、 上述表中单价根据市场单价行情可作调整。

2、结算时提供货款发票 。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材料合同篇2

石材材料采购合同范文1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花岗岩石板(芝麻白、芝麻黑、桃花红)规格型号:400*600*12、450*600*12、400*600*30、300*300*600、600*800*30 生产厂家:北京华隆石材有限公司计量单位 (块)数量5000块(400*600*12) 500块(600*800*30芝麻白) 4800块(450*600*12) 300块(600*800*30芝麻黑) 5000块(400*600*30) 400块(600*200*30桃花红) 400块(300*300*600)单价 400*600*12:145元/平米;600*800*30:165元/平米;300*300*600:135元/平米;600*400*30:160元/平米;300*300*600:355元/平米。 600*200*30:90元/平米金额:647160元提交货时间及数量:按现场材料员提货日期及数量依次进场。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陆拾肆万柒仟壹佰陆拾元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天然花岗岩石材,执行GB/T9966-20xx、GB/T18601-20xx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北京华隆石材有限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乙方送货至施工现场。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5.现场卸货由乙方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以货到现场数量为准。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按现场材料员提货日期、规格及数量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平米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合同生效付总额10%,结算按实际到货数量全部结清剩余工程款。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 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5%(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材料采购合同范文2需方单位(甲方):

供方单位(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采购碎石,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与乙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材料供应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临武县上舟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 工程地点:临武县楚江乡上舟村

第二条 供应的材料名称:碎石、机制砂、石粉供应的材料单价:乙方自行组织车辆将原材料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材料单价按 1-3子 67 元/m3, 石粉 47 元/m3 ,机制砂 85元/m3进行工程材料价款结算注:1)上述单价不得因市场行情波动而变化,不可另行追加计算。

2)最终结算数量按甲方实际收方的数量为准。

第三条 材料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

1、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供应材料。

2、 甲、乙双方约定材料验收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国家现行规范。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包括每批材料交货时间和数量的约定):甲方需材料时提前一天电话通知

2、交货地点:上舟镜水库主坝右坝肩预制场

3、交货方式:按乙方组织车辆送货的方式进行

4、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和书面交验签字记录,必要时须得到业主和监理的书面验收确认。

第六条 材料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核对一次材料方量,最终结算数量按甲方实际收方的数量为准

第七条 材料付款方式:

1、材料付款方式:

2、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材料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 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 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 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尝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或材料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或无力按约定质量标准交货的,乙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 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4、乙方不能全部或不能部分交货的属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按不能交货部分的价值的双倍金额作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约总价的1%计算,按天累计。 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交货时间、材料质量、安全文明措施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7、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 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的;除赔偿违约损失外还可解除合同;

4、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乙方其他违法行为已影响合同履约的。

6、如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以任何理由终止,则甲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终止本分包合同的雇佣关系,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 一致,向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条款

1、乙方车辆及材料在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2、乙方在施工现场应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 定要求。

3、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两 份,双方各执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

6、其他约定:乙方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一切费用一概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负责运输人员和车辆安全,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材料采购合同范文3购料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际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就 项目部,需要如下材料,以及土方运输等,由乙方供应:

二、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应保证符合施工专用材料规范要求,并提供国家认证的材料质检合格报告。

三、乙方供应的材料必须按甲方指定用料地点、时间,双方经计量、质检、签单后才可卸车,乙方自行倒卸或没经甲方代表签认的材料甲方一律不予确认,质量不符要求即退货。

四、乙方在运输卸料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供应的材料进场时必须随时随地服从甲方抽检,抽检数量不足报单数量者,当月所有甲方签单数量都按当次抽检不足数量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乙方所送材料一个月结算一次,当月结算后在下一个月30日甲方要给乙方按上月结算款付至90%,工程完工半个月付清10%余额。

七、机械台班费按每月支付。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名后生效,甲乙方双各执一份,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项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材料合同篇3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由甲方租给乙方下列物品:

名称

单位

租用数量

日租金

说明

租赁物品种类如有变更,以发货单数量为准不再另签合同。

第一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的日租金执行,并在下月5号前向甲方缴纳上月租费,乙方不得拖欠,逾期未交,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百分之一违约金。

第二条:租期约定(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不足约定的按约定计算收费。超过约定按实际天数计算租赁费。

第三条:根据租用物品数量,双方商定预交押金 元(所租物品未退清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费)。

第四条:租用期间的物品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不准改制,退还时发现如有损坏丢失,按合同附表(租赁物品价格及赔偿标准表)收取修理费及赔偿费。

第五条:甲方出租的物品,乙方当面点清数量,检查质量,如有异议时当场更换。否则甲方不承担使用中任何责任。

第六条:乙方租用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租期以甲方仓库办理的经乙方经办人签字的发货单为验收合格凭证,入库物品以甲方经办人签字的退货单做为租用物品和结算租费的凭证。

第七条: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25%的违约金。乙方在退还租用的物品时,其中所领的物品退租时不得调换,如发现不是原领物品,双方材料员签字认定,按所定价30%付给甲方质量补偿费。

第八条:(运输方式)乙方自提、退货时由乙方送回甲方仓库验收合格收货。

第九条:物品价格及赔偿办法按租赁物品价格及赔偿标准表执行,该租赁物品价格及赔偿标准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如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应承担其给对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此合同履行地为甲方负责人户籍所在地。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材料员: 材料员:

电话: 电话:

材料合同篇4

承揽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定作物品 价款或酬金 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 量

名或项目 单价总金额合计

二、定作方带料

·服装加工合同 ·钢筋加工合同 ·加工贸易合同 ·进料加工合同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 量质 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单 价总金额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四、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七、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九、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定作方 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材料合同篇5

承揽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定作物品 价款或酬金 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 量

名或项目 单价总金额合计

二、定作方带料

·服装加工合同 ·钢筋加工合同 ·加工贸易合同 ·进料加工合同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 量质 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单 价总金额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四、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七、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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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定作方 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材料合同篇6

甲方(需方):**港务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一、具体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实际入库单为准)、单价见下表:

编号

产品名称

规格及

型号

材质

数量

(吨)

单价

(元/吨)

总价

(元)

到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生产厂家

备注

合 计

二、 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元。合同单价为固定价,不因原材料价格、税率、运输价格等的调整而发生变化。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技术要求应达到国标。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5日内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关于该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文件,在供货时提供制造商的原始质量证明书及材质单,并加盖乙方的公章。乙方供货时应提供化学试验分析报告、质量化验单及产品合格证交给甲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上述质量证明文件必须是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原件。

四、计重方式

计重方式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以现场收条和双方办理交接单为最后结算依据。

五、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货物到现场经甲方验收后一年内为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达甲方现场。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问题无条件进行更换或退货。

2、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

六、货物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和防锈蚀的处理,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包装上应注明货物品种及数量。质量合格证及清单与货物一起发送。

3、货物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在规定时间内发货到甲方,乙方须通知甲方准备接货。

七、货物的验收

1、甲方对乙方所交货物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未经检验,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产品,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协商解决,货物验收后一周内为异议期限。

2、甲方收货时对产品的外观检查、清点,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甲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及时结算货款。

2、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增值税发票。

九、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耽误甲方工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3、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国家标准,所供货物达不到约定技术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回全部货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全部货款利息,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赔偿金。

十、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或履行延迟,合同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禁止商业贿赂和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1、乙方承诺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向甲方人员赠送现金、物品或以其他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利益。

2、双方负有谨慎保护对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材料合同篇7

户外LED广告显示屏所显示的信息部分是对广告材料采购合同相关内容的介绍。

材料采购合同的订立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一)公开招标

即由招标单位通过新闻媒介公开招标广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材料采购,适用于大宗材料采购合同。其招标程序如下:

1.招标单位主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通告、投标者须知、投标格式、合同格式、货物清单、质量标准及必要的附件;

2.刊登招标广告

3.投标单位购买标书(在需要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中,标书只售给资格合格的厂商);

4.投标报价;

5.开标、确定中标单位。招标单位应在预定的时间、地点当众开标,当场决定中标单位:

6.签订合同。

(二)邀请招标(略)

(三)询价、报价、签订合同

物资买方向若干建材厂商或建材经营公司发出询价函,要求他们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报价,在收到厂商的报价后,经过比较,选定报价合理的厂商与其签订合同。

材料合同篇8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XX)二中民终字第1898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金海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兰家营村东。

法定代表人王德胜,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吉顺保温材料厂,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羊房村振兴大街4号。

法定代表人余全莲,厂长。

上诉人北京金海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创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吉顺保温材料厂(以下简称吉顺材料厂)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XX)顺民初字第69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XX年11月1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孙田辉担任审判长,法官宋毅、刘茵参加的合议庭,于XX年11月25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上诉人金海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德胜,被上诉人吉顺材料厂的法定代表人余全莲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吉顺材料厂一审起诉称:XX年10月18日,吉顺材料厂向金海创公司供应聚苯板1车,货款为9000元,金海创公司负责人谢华签收,并出具了收条,但至今未付款。为此,要求金海创公司给付所欠货款9000元,支付利息1930元(自XX年10月18日至起诉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金海创公司一审答辩称:吉顺材料厂所诉已过诉讼时效,且

谢华不是金海创公司的项目经理,工程也不是金海创公司的,吉顺材料厂也从未找过金海创公司,本案与金海创公司无关,故不同意吉顺材料厂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XX年10月18日,金海创公司向吉顺材料厂购买聚苯板30立方米用于东方国际公寓工程,单价每立方米300元,货款为9000元,金海创公司至今未付款。

上述事实,有吉顺材料厂提供的出库单、承诺书、证人证言、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预审处询问笔录复印件及当事人陈述意见在案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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