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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主义论文8篇

时间:2022-04-18 14:43:45

爱国主义论文

爱国主义论文篇1

语文新课程标准的制定,为中学语文人文精神的提升奠定了基调:“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爱国主义情感、社会主义道德品质,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而实现的基本途径在于“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吸收民族文化智慧,关心当代文化生活,尊重多样文化,吸取人类优秀文化的营养。”利用传统文化特别是课本中的文言文,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已是当今中学语文教育的重中之重。语文教学中人文精神的培养要求,放在首位的是爱国主义情感。爱国主义,作为人类的一种高尚情感和精神品格,常常表现在许多爱国诗人、文人的作品之中。忧患是表,爱国是本,忧国忧民的忧患意识,正是爱国爱民的爱国精神。教师应该在文言文教学的过程之中,引导学生体会作品中的忧患爱国意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1.提升教师的文言文素养

教学是一门艺术,而语文教学则更加具有艺术特性。通常而言,教师自身人文素养不高,是制约语文人文教育改进提高的瓶颈。在语文教学课堂上,教师应该是主导者,去激发、调动学生的审美热情和独创冲动。实现这一要求的前提条件是教师自身应该充分理解文言文中作者要表达的爱国精神的实质性内容,才有可能在教学过程中感染学生。比如,在讲授杜甫《春望》这首诗的时候,教师应当了解,杜甫深受儒家思想影响,一直坚守着“仕不可不弘毅”的传统的士人精神。而“安史之乱”的时代背景,使得他对国家的命运充满了忧患,并以安定国家为己任。因此,当国家危乱的时候,他会“济时敢爱死”,立志“再使风俗纯”。教师只有在这样深刻理解作者爱国意识的前提下,才能明白杜甫与三春花、鸟移情共感的人文背景,感动自己,从而引导学生领会“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惊心动魄,凄呛销魂。而在讲授这一文本的同时,也可以引导学生回忆《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中“剑外忽闻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的诗句,体会作者既因国事而忧,亦为国事而乐的完整爱国情怀。在古文爱国主义教育的过程中,一切教学活动的实施,都离不开教师自身的人文素养。一旦缺乏对人文精神的体悟,教师的教学就会常常易带匠气,难以迸发出创造的激情,也无从感染学生,领会课程教学中的人文精神。语文教师的人文修养包括知识的积累程度、审美的感受力度、创造力的提升程度等,加强文言文中的爱国主义教育,全面提高教师的人文素养,势在必行。

2.在文言文中培养学生的忧患爱国意识

中学语文课本中文言文的许多篇章,高扬着古人的爱国情怀和历史责任感,这是伟大人格凝聚的结晶,理应为当代青少年学习和继承。教师应积极开发文言文中丰富的资源,培养学生的忧患意识,加强爱国和悯民的人文情怀教育。《离骚》中,屈原“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来“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甚至愿以“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来换取“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唐唯不辱使命》中,唐唯义正言辞,力退强敌;《五人墓碑记》中,民众视死如归,勇于赴死,这些人物身上体现出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高尚的悯缅民众的人格力量,正是我们人文精神教育需要的范本,也是用来培养学生忧患意识、爱国情怀最好的精神食粮。

但是,在文言文教学中实施爱国主义等人文精神教育的同时,务必要防止走进以下误区。首先,不能只讲“人文精神”,忽视文本。新课标在“继续培养学生阅读浅易文言文的能力”的基本要求外,对文言文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提高学生文化素养”,“重视优秀文化遗产的继承”。部分教师在理解上走向极端,从过去单纯追求文白对译,直接走向只讲人文,不讲文本。文言文教学成了道德宣讲的论坛,教师越姐代厄地进行传统美德说教;其次,不能要求学生全盘接受,不加引导。古诗文中蕴涵着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传统与民族精神,但也包含着文化的糟粕。如《陋室铭》中,既宣扬了洁身自好、不与世俗流化的高尚人格精神,也包含着随遇而安、躲避尘世的消极思想。因此,教师应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这些情感的流露,文言文教学必须有利于中国优秀文化遗产的继承;最后,不能只是鼓励,缺乏指导。为了保护学生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重视人性化教学,许多教师对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只是一味鼓励,缺乏必要的指导。只看到“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主人”,而忘了教师才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比如,对于学生在理解古诗文时,只关注“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蹲空对月”的纵情,而忽略诗文背后蕴涵着的对人生的沉重思考,教师不能忽略正确引导。

3.文言文中培养忧患爱国意识教育的途径和策略

通过文言文教学,培养学生的忧患爱国意识,实施人文素质教育,使之内化为学生的相对稳定的内在人格和气质修养,这正是语文新课程改革的目的之一。这样的一种人文素质,与语文素质要求是交融并生的。因此,忧患爱国意识等人文精神的传承发扬,必须与文言文教学听、读、说、写能力的培养有机结合,才能深入人心,内化为人格。

3.1语言表达能力培养。在文言文中,有大量的文质兼美的文章,都可作为口语表达能力培养的素材。教师指导学生反复吟读、细致体悟,并以作者挚热的情感感染学生,引导学生。汉语由于是单音字、双音节词为主,能工整的对仗,有平仄声调,所以,读起来抑扬顿挫,节奏明快,富有音乐美。在诗词教学时,注意让学生反复体会语言的美。同时,结合课文讲古今语言巨匠们锤炼字句的佳话,如杜甫“为人性癖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等,使学生充分认识到祖国语言的丰富优美,激发学生对祖国语言的爱。

3.2阅读分析能力培养。在文言文教学中,阅读训练所占比重最大,因此,它自然成了实施人文素质教育的主要途径。如《沁园春·雪》一文,可以抓住作者对“长城”、“大河”、“群山”、“高原”、“千里”等崇高伟大形象的描写,借助关键动词如“舞”、“弛”等,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山河的雄壮磅礴之美,为生在“江山如此多娇”的祖国自豪骄傲。这样教学,既激发了学生的美感,又让学生自然生出热爱祖国的感情。让他们在感奋中激发爱国、爱民、爱祖国壮丽山河的感情,从而培养人文品格。

爱国主义论文篇2

一、市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特色与相应问题

第一,旅游景点的设置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依托,极大扩大了教育基地爱国主义精神的发扬与传播。此类教育基地有郑成功纪念馆、毓园、大嶝战地观光园、陈嘉庚纪念胜地。郑成功纪念馆和毓园座落于鼓浪屿,大嶝战地观光园有旅游专线,陈嘉庚纪念胜地更是闻名遐迩。这四个基地有明显的共同特点就是人流量巨大,导游专业知识扎实丰富。游客在观光旅游的时候,一方面通过游客个人的感观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另一方面导游们会把基地主人翁的生平事迹完整地叙述于游客。此类基地备受推崇的原因就是人们可以在一边游玩中一边学习,无论是从个人爱国主义精神的接收方面,还是总体爱国主义精神的发扬与传播方面都得到极大的发展。相对于郑成功纪念馆和毓园的免费参观而言,大嶝战地观光园和陈嘉庚纪念胜地是有收费的。为了对景区加强管理和维护,收费是有其合理性的,但是对于爱国主义精神的发扬与传播来说,门票价格的降低或往免费方向发展将是教育基地未来发展需要更多考虑的重点问题。第二,部分教育基地寓于学校之中,使大中小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充分受到爱国主义精神的熏陶。这也是贯彻爱国主义教育是全民教育,重点是广大青少年的这一重要政策的重大体现。此类教育基地有英雄小八路纪念馆(何厝小学内)、李林纪念馆(集美中学内)、集美大学陈嘉庚精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教育基地坐落学校里,更潜移默化地培养广大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感情,提高他们的爱国主义觉悟,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观、价值观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然而此类基地面临着这样的问题:首先,作为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必然是要面向全社会开放的,基地落于学校里,会使学校的日常教学与游客的观光产生矛盾:日常教学必然要保证安静的环境,而游客观光势必会造成喧哗,影响教学;其次,寒暑假,学校放假,管理人员短缺,对社会开放的功能势必大大减弱。这两个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校方积极地协调游客观光时间,还需要政府资金的更多支持。第三,特殊教育基地——档案馆。档案馆是一个特殊的机构,把档案馆发展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一大突破发展。市区档案馆展厅物品为馆藏档案资料、照片及实物,展览内容根据形势教育的需要而设。因展厅设在档案馆办公区域内,所展出物品为本馆馆藏等特殊原因,展厅目前尚未对外开放展览,主要接待对象为各国各地本系统工作人员。同安区档案馆并未设展厅,而是以查档来了解爱国人士事迹、国家发展历史、城市改革演变等爱国教育方面的内容的形式为主。两个档案馆由于档案资料的特殊性,不方便对外尽力宣传基地情况来提高知名度,来访者需要提前预约。第四,现代化发展的优秀成果展示。随着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涌现出一大批现代化的优秀成果,通过展示极大渲染观光者的爱国情操。此类教育基地有厦门经济特区纪念馆、厦门科技馆、市区青少年天文气象馆、厦门卫星测控站。这四个基地以各自特色来展示出厦门现代化发展的伟大历程与优秀成果,以及我国科技水平的高水准状态。但也面临着问题:首先,展馆的展品、宣传等更新速度没有与时俱进,基于我国经济与科技的快速发展,此问题不可避免;其次,除经济特区纪念馆外,基本以科技产品展示为主,对观光者们有极大吸引力,人流量多,易对科技展品或设备造成严重磨损;第三,厦门卫星测控站庆20周年纪念,旧展馆拆迁,新展馆已建成,但是布展资金方面存在问题,所以这半年来并未展出,活动也无法进行,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协调。第五,烈士陵园是后人为纪念中国革命先贤们所建的纪念性建筑的统称。一方面褒扬先烈的丰功伟绩,另一方面教育后人继承和发扬先烈的伟大革命精神。此类基地有厦门革命烈士事迹陈列馆和大嶝后山烈士陵园。陵园本身需要清幽的环境,平日里人流量较小。不过一到清明或重大节日时,通过一些祭扫活动,先烈们的爱国主义情操便体现的一览无余了,也是基地发挥其爱国主义教育的高潮时期。需注意的问题是不能因为平日里人流量过少,就疏忽管理与清洁维护。由于人流量偏少,基地可在特殊纪念日开展活动,扩大自身影响。第六,博物馆是征集、典藏、陈列和研究代表自然和人类文化遗产的实物的场所,并对那些有科学性、历史性或者艺术价值的物品进行分类,为公众提供知识、教育和欣赏的文化教育的机构、建筑物、地点或者社会公共机构。此类教育基地包括市区博物馆、华侨博物院、同安博物馆(孔庙)、厦门日报社印刷博物馆。由于博物馆馆藏物的价值性,博物馆的安防措施就显的尤为重要。但博物馆设计过于简单,只在少量位置设置监控点,并且安防系统长期缺少维护,安防系统功能部分瘫痪,这些都使得博物馆的安全防范工作存在着巨大隐患,引进先进的技术和应用,并与公安、消防等系统进行有效联动,为博物馆安防实行一体化、智能化的管理提供帮助。考察中还发现,时值暑假,参观者小学生居多,由于小学生好动性,需要在引导他们观光的时候时刻提醒他们注意眼观手勿动,以免对文物造成破坏。第七,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一些优秀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被淹没在高楼大厦之中,如陈化成史迹陈列馆、厦门总工会旧址、厦门破狱斗争旧址。政府相关部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更应该加大力度对此类教育基地进行宣传,提高知名度,以便更好地发挥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功能。

二、市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发展的途径

1.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战略相结合。“引进来”引进其他基地或者其他组织优秀的爱国主义成果,进行临时展出,一方面丰富基地自身的内容,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互通有无,达到双赢。“走出去”其实也是“引进来”的需要,“走出去”的方式可以是多样的,举办优秀成果展,或者以教学方式走进大中小学,也可以是公共场合,在为同学们或广大民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的知名度,利于基地自身发展,最终利于全民爱国情操的提高。2.教育基地应提供更多的寒暑期实践点。考察中发现,华侨博物院和厦门科技馆设有暑期实践点,以高一学生为主。同学们在实践中通过整理基地的材料或者通过培训当讲解员,不仅充分学习教育基地的爱国主义精神,同时把爱国主义精神发扬到更多的领域,也锻炼了同学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对于教育基地而言,不仅为广大学生提供了社会实践点,同时节省了雇专职讲解员费用的支出,更重要的是更大程度上发扬的爱国主义精神,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这是其他教育基地应该学习和借鉴之处。3.培养优秀的教育基地讲解员。此次考察中厦门总工会旧址的负责人兼讲解员张爱华女士给笔者留下深刻印象。首先是其扎实的讲解功底,让观众如临其境地感受到罗扬才烈士和杨世宁烈士那饱满坚贞的爱国主义情操,使观众不得不为之动容。其次,这般扎实功底是出于一颗仁爱的心,一颗爱国的心。张爱华女士通过讲解还延伸出许多做人的道理,爱国的道理,并且还自制PPT《爱国爱家德音雅乐》准备到厦门高校还有党政机关进行宣讲。不得不说这是教育基地负责人(讲解员)的杰出代表。笔者认为各基地的各种爱国主义教育展示是可以传播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但是如果少了讲解便略显枯燥,而如果配上优秀的讲解员生动的介绍,便能让观众切实感受到爱国的饱满热情,真正把“爱国”二字刻在心中。所以优秀讲解员的培养是扩大教育基地影响力的重要环节。4.定时开展活动,加强与社会的沟通交流,做好社会信息的反馈。这点上,厦门经济特区纪念馆形成了“科普周”和“大学生看厦门”两个特色活动,厦门日报社印刷博物馆有“读者开放日”活动,大嶝战地观光园每年都举办学生春(秋)游及夏(冬)令营活动等,其他教育基地也或多或少都有邀请大中小学生以及社会上一些旅游组织等来进行团体参观。各基地应设立明显的观光意见反馈簿或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进行汇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不断改善自身基地教育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5.安防措施和消防措施在不容忽视的情况下更应加强警觉。各基地展出物都是富有纪念意义与价值的,特别是博物馆馆藏物。考察过程中发现,投资力度较大的基地在安防措施和消防措施方面都做得很好,而且一些资金投资力度小,规模偏小的基地在这两方面的措施都有所欠缺。无论对馆藏物或者更对人的生命来讲,安防和消防都不容忽视,更应时时警觉,以防万一。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在此方面加大力度,确保每个基地都备有必须的安防与消防措施。

作者:林海军 单位:中共市区委宣传部

爱国主义论文篇3

重视升国旗仪式

国旗是我们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象征,人人都要养成对国旗的崇敬和热爱,而学校所进行的升旗仪式正是养成这种心理的重要方式。我们学校从1981年就开始进行升旗仪式,并为旗手专门制作了服装,每周一的升旗义式,学生都身穿校服。实施《国旗法》以后,学校认真组织学习,并依法进行升国旗仪式。爱国不是抽象的,要从爱集体、爱校做起。我们学校有校训、校徽、校歌。校训是:求实、创新、勤奋、献身。我们的校徽是从全校同学设计的37个方案中投票选中的。

我们的校歌是发动全体教师集体创作的。师生们履行校训,佩戴校徽,高唱校歌,有一种自豪感和责任感。

善于捕捉激励爱国热情的有利时机

时机和效果的统一,是一个教育原则。1985年2月20日,“中国南极长城站”屹立在神秘的银色宝库一一乔治岛上,中国人民为南极勇士们的这一伟大壮举而振奋不已。学校请来了南极考察队的党支部委员给同学们报告英雄们的光辉业绩,随后又举行了“学习南极精神”?演讲会。?十一届亚运会开幕前后,学校围绕着“我为亚运做贡献”、“弘扬亚运精神”等开展各项活动,使学生树立亚运意识,发挥亚运精神,为振兴中华而拼搏。

高教育于参规游览的活动之中

活动是一种符合青少年心理、性格特征的动态教育。我们学校每年都要组织学生到甘肃、青海的名山大川去游览,或开展夏令营活动,使学生对这些美丽的山川名胜产生一种倾心的爱。学校还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组织他们参观兰州科学院、兰州大学、兰化公司的生产厂、刘家峡水电站和龙羊峡水电站,让他们了解祖国科学技术和生产建设的伟大成就。

寓教育于体育之中

体育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极好课堂。这几年我们逐步探索出三条教育途径。

一是学校对优秀运动员采取鼓励政策。1986年,我校田径代表队主力运动员郎秀花选入国家青年女子垒球队,又于1987年到美国参加国际比赛。出赛前,校长和体育教师都先后写信鼓励她为国争光,并用她的事迹教育全校学生。二是由体育教研组编写了《中国现代体育简史》,作为体育室内课的爱国主义教材。三是从1979年开始,学校每年举行一次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象征性长跑。如1979年开展了“由兰州经西宁过唐古拉山口登上世界屋脊一一珠穆朗玛峰”的象征性长跑,198l年开始“从兰州到台湾”的象征性长跑,1985年开始“从兰州到香港”的象征性长跑,1989年开始从“兰州到北京亚运村”的象征性长跑,激励同学们热爱祖国,为祖国的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举行各种报告会,陶冶学生的爱国情操

学校以多种形式开展国情教育,陆续举办了“中国历代著名科学家”报告会,从祖冲之的圆周率讲到陈景润的哥德巴赫猜想,认张衡的地震仪讲到李四光的第四纪冰川,从四大发明讲到人造通讯卫星上天,教育学生不能数典忘祖。

学校还举办了“我国历史上著名爱国人物和事件”专题讲座。“纪念伟大爱国诗人屈原”报告会,“一二,九”报告会,观看“老山英模报告团报告”录像等,深受同学们的欢迎。

开展评论活动,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的文化遗产学校通过文学艺术的评价活动,对学生进行热爱祖国优秀文化的教育。l986年有一段时间,学生中流行歌曲特别盛行。于是,我给全校学生作了一个以谈音乐美为主的艺术报告,从《苏武牧羊》讲到《阿里山的姑娘》,从《鲜红的太阳永不落》讲到《十五的月亮》……。我们审定了40首富有爱国主义思想的古今中外的优秀歌曲,录制成《校园歌声》专辑。每天在校园播放,并提倡学生学唱。

挖掘教材中的爱国主义教育因素,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热忱中学历史教材中有不少章节的史事记述,我们采用正反历史人物及其活动的比较和对照方法讲述,不仅使学生辨善恶、明爱憎,而且可以激发他们继承前辈的爱国主义传统,为民族兴旺,国家富强、祖国进步献身的精神。还如初中语文课本中闻一多先生的《最后一次讲演》就是爱国民主志士的宣言书和绝命书。他那“前脚跨出大门,后脚就不准备再跨进大门”的视死如归的忠诚的爱国之心,是我们民族精神的珍宝,是最好的爱国主义教材。

开展军事训练,树立国防观念

军事训练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真刀真枪的刻苦训练,体验军人的生活、军人的感情和军人的追求,?从而树立热爱祖国;?保卫祖国的思想感情。我校从1985年夏开始了学生的军事训练。军训学生与部队官兵同吃、同注同练,不仅受到了正规的军事训练,而且受到了艰苦奋斗的教育,增强了国防观念和爱国意识。

经常进行形势教育

形势教育也要以培养学生关心祖国的前途命运,国家的安危进退为宗旨,使大家经常了解国家所处的环境,国家的发展变化,把自己的成长和国家的发展联系起来。教育的方式要多样,要广开言路,平等对话,要置疑解难,点拨诱导。

爱国主义论文篇4

关键词: 族群/民族/中华民族/国家认同/宪法爱国主义 内容提要: 族群(ethnic group)是一个自生自发的历史文化共同体,通常以共同的历史、语言与文化来界定,而民族(nation)是一个人为建构的政治法律共同体,通常以主权国家和公民身份来界定,族群构成民族的一个文化单元,而民族是一个或多个族群在政治上的联合。中华民族建立在大清所遗留的多元文化与族群关系之上,自始就呈现出文化与族群上的多元性,其一体性是在中国的民族国家建构与自由且平等的公民身份的实现中逐步实现的,从而构成一个整合起来的政治法律共同体。在此意义上,所谓民族国家,实即国民国家,一个经由宪法而组织起来的公民联合体。中国认同,即中华民族的自我认同,也因此必然表现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认同,一种宪法爱国主义。 谈到国家认同,民族主义是最自然而然的情感,也是最自然而然的思想路径,因为现代国家基本上是以民族国家的模式建立起来的,民族、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构成了现代国家一种极为重要的叙事模式,它与公民、共和主义和共和国叙事模式一起,塑造了现代国家的一体两面。然而,由于多元文化与族群的普遍存在,民族国家的理想模式“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从未真正实现过,但现代国家大多仍以一个主要族群为基础来建立,始终在追求着政治单元与民族单元的合一。正因为如此,如何处理一国之内各族群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族群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如何在公民身份与族群身份、一体性与多元性之间维持平衡,就成了现代民族国家治理中的普遍难题。由此,所谓的“政治单元与民族单元的合一”便具有了另外一层含义,即以“政治单元”重塑“民族单元”,在多元文化与族群之上建构统一的政治民族。于是民族国家的理想模式便有了另外一种表达形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现今世界民族国家格局的变动,可谓是这两种理想模式之间相互角力的结果。 多元文化与族群的普遍存在,以及由此造成的民族国家复杂的内部结构,必然会对国家认同问题提出挑战,尤其是当我们从民族主义角度来理解国家认同时,首先遭遇的便是国家认同与族群认同之间的不合拍,如何在尊重族群认同尤其是少数族群认同的前提下,维持国家认同的同一性,便成为当今国家认同问题的核心议题之一,也是现今民族国家治理的普遍困境。对此问题,传统的民族主义所能提供的要么是文化与族群的压制乃至灭绝政策,要么是少数族群的分离与独立要求,其结果无非是今日到处上演的战争与流血冲突。近些年来逐步发展起来的公民民族主义、自由民族主义以及宪法爱国主义,均是对这些困境的新的理论回应,其共通之处在于将自由-共和主义引入民族主义,重新阐释民族与民族主义的概念,在历史-文化意义上的族群与政治-法律意义上的民族之间做出有效区分,使得族群身份与公民身份、文化认同与政治认同、多元性与一体性能在现有国家框架内维持平衡。 具体到中国及其认同,我们同样遭遇到上述这个问题,而且更为纷繁复杂。民族、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之于中国,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清末中国天下秩序崩溃之后的不得不然,如何在大清遗留下来的多元文化与族群之上有效地建构统一的民族国家,中国人历一百多年的探索,血流遍地、死人如麻,至今仍未能走出唐德刚所谓的“历史三峡”。在这个从一个定型(天下秩序中的王朝)到另一个定型(世界秩序中的民族国家)的蜕变过程中,中国统一的民族国家尚未完成最终的整合,更逞论中国认同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不过话又说回来,中国认同的建构对于中国统一的民族国家的最终整合又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这也是为什么哈贝马斯极力倡导欧洲宪法爱国主义的根本原因,藉由新的认同,型塑新的国家。 中国当下多元复杂的文化与族群关系使得当我们从民族主义的角度来理解中国认同时,我们必须兼顾到所有的族群,即便汉族人口占到中国总人口的92%,但它只是中国五十六个族群之一,这个多民族统一的国家需要一个建立在五十六个族群之上的国家认同,如何可能实现呢?那便要借助统摄五十六个族群的中华民族这个概念了。但问题是,中华民族这个概念从清末提出到现在,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但建立在此基础上的中国认同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边疆分离运动在在表明中华民族以及中国认同在当下遭遇的困境,这又是为什么呢?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本文准备从四个方面来探讨这个问题。首先将中华民族放到近代中国国家转型(从王朝到民族国家)以及国家观转型(从天下观到国家观)这个大的历史背景下考察,探讨中华民族这个概念得以建立的基础 ,即“华夷之辩”和“朝贡体制”崩溃后遗留下来的多元文化与族群关系,以及这样的基础所提出来的中华民族的一体性问题;其次简单追述近代西方民族诞生的过程,探讨民族与族群的关系,以及民族、国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为我们进一步阐释中华民族这个概念铺设一个基础;在前面两项探讨的基础上,本文着重阐释作为法律共同体的中华民族如何可能,又意味着什么;最后以作为法律共同体的中华民族为基础,探讨中国认同的政法意蕴,即可以表述为“宪法爱国主义”的立宪主义的国家认同。 一、从“华夷之辩”到中华民族 “华夷之辩”或“夷夏之防”是传统中国的族群意识,是近代以前中国天下秩序内有关文化与族群关系的政治意识形态,有论者据此认为“华夷之辩”是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一个渊源,或者说是传统中国的民族主义。但仔细考察便会发现,“华夷之辩”所产生的历史背景、所阐发的义理、所追求的目标、所得以运作的社会政治结构,与近源于西欧北美并随着殖民扩张而成为国际标准的民族主义均不尽相同。“民族主义应该仅仅涉及那些与‘民族国家’观念相联系的情感,但我们却往往把它和与群体归属感有关的许多其他情绪相混淆了。……民族主义不应该混同于部落主义、种族主义,或者由于共同文化、宗教、语言产生的归属感:它只应包括那些对建立民族国家有基本重要性的情感和态度。”因此,不能仅仅从词义或表象上看“华夷之辩”和民族主义,而要看到两个概念背后的整套话语体系和秩序观。 为什么这么说呢?且看“华夷之辩”所“辩”的是什么,“夷夏之防”所“防”的又是什么。基本的共识是,“华夷之辩”所“辩”的不是血统,而是文化;“夷夏之防”所“防”的是“以夷乱华”或“夏变于夷”,其核心依然是文化而非血统。盖所谓的“华”或“夏”,其本身就是诸多不同的族群(甚至可以说是不同的“夷”)相互融合的产物,他们由“夷”变“华”,实乃因为被文明化了,也就是说创造了并接受了我们后世所谓的华夏文明。我们华夏文明的老祖宗,最初也是“夷”啊。《孟子》有曰:“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文王生于岐周,卒于毕郢,西夷之人也。地之相距也千余里,世之相后也千有余岁,行志得乎中国。”(《孟子·离娄下》)我们今天的汉族,无论血统还是文化,都不是一个纯种的族群,实际是诸多族群相互融合的产物,是接受了华夏文明的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的融合体。从这个意义上讲,汉族及华夏文明与少数族群及其文化并不在同一个层面上,只不过在当今西方主导的政治意识形态下,这样讲就显得政治不正确了。总而言之,在传统的“华夷之辩”中,“华”与“夷”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流动的,且其流动还可能是双向的,所谓“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 颇为吊诡的是,“华夷之辩”或“夷夏之防”得以阐述的观念框架却是“天下观”和“大一统”,而非类似民族主义的概念范畴,颇有世界主义的味道。“《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王者欲一乎天下,曷以为内外之辞言之?言自近者始也。”(《春秋公羊传·成公八年》)一方面是天下之内的“差序格局”,首先从文化上,进而从地域上,进行区隔,“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礼记·王制》);另一方面是天下之内的大一统,区隔并不是隔离,区隔开来的族群还要统一于以中央王朝及其背后的华夏文明为中心的天下秩序中,对于四夷要“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礼记·王制》)。这两个看上去相互矛盾的观念后来被朝贡体制这样的制度性框架得以固化,从而形成中国特有的文化-族群关系、国家架构和天下秩序。也就是说,“夷”并未因为是“夷”而被排斥在“天下”或“一统”之外,而是一方面在制度上以朝贡体制确立“华”与“夷”之间的区隔与联系,注意不是隔离;另一方面则在文化上“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进行文化上的同化。所以金耀基先生说:“中国是一个国家,但它不同于近代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它是一个以文化而非种族为华夷区别的独立发展的政治文化体,或者称之为‘文明体国家’(civilizational state),它有一独特的文明秩序。” 待晚清与东西方列国冲撞接触后,上述这套话题体系便不敷适用了,取而代之的是民族主义话语体系的建立,最直接的表现便是“中华民族”概念的创造,并以此来统摄“华夷之辩”中的华与夷。问题在这里出现了:首先,中华民族是中国人以个体为单位组成的共同体,还是以族群为单位组成的共同体?其次,如果是后者,那么中华民 族能够统摄五十六个族群的基础何在?是通常界定民族的历史、语言、文化甚或血统吗?最后,无论中华民族是以个体为单位组成的,还是以族群为单位组成的,都会涉及到一个问题,个体、族群和中华民族之间是什么关系? 早期中华民族论者,无论梁启超还是孙中山,对中华民族这个概念均没有统一的认识,他们将错综复杂、瞬息万变的现实与习得的模糊的西方观念相揉合,不同时期会有相互矛盾的主张。梁启超先生一方面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文中认为:“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民族混合而成”,但同时在《新民说》的前期,又将“卢梭与伯伦知理结合起来,从国民的自主性出发铸造中国的民族主义”,旋即又从国民民族主义转向文化民族主义,“强调中国固有文明因素的‘国性论’”。这三种主张之间的紧张甚至冲突,梁先生并没有清楚的认识。与梁启超相比较,孙中山先生在此问题上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辛亥革命前,孙中山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这样的族群民族主义口号,待民国成立,孙中山在1912年1月1日《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称:“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不过1921年3月6日,孙在《三民主义之具体办法》中又说:“自光复之后,就有世袭的官僚,顽固的旧党,复辟的宗社党,凑合一起,叫做‘五族共和’,岂知根本错误就在这个地方。本党尚须在民族主义上做功夫,务使满、蒙、回、藏同化于我汉族,成一大民族主义的国家。……今日我们讲民族主义,不能笼统讲五族,应该讲汉族底民族主义。仿美利坚民族底规模,将汉族改为中华民族,组成一个完全底民族国家”。 [11]事实上,孙中山的民族思想远比这复杂多变。[12]从这些早期的论述中,我们似乎很难断定中华民族究竟是以个体为单位组成的还是以族群为单位组成的。建国之后的民族识别以及相应的民族理论,似乎倾向于中华民族是以族群为单位组成的,我们在下面将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此处暂且先放下。[13]我们再来看看第二个问题。民族主义界定民族的传统方式是血统、语言、文化与历史,这些标准足以构成中华民族统摄五十六个族群的基础吗?[14]我们无需借助生物学的研究,仅就历史事实着眼,也可以粗略地断定,血统很难成为中华民族一体性的基础,费孝通先生的研究表明,中国各族群是多中心起源的,然后慢慢融汇成现在的中华民族,我们是无法追根溯源到一个单一的血统起源的;[15]那么语言呢?一个简单的事实是,我们除了汉语,还有蒙语、藏语、维吾尔语等,无论是书面语还是口语,汉语与这些语言均有很大的差别;再来看看文化,一方面,在中国范围内,自始至今,除了儒家文明之外,尚有诸多的少数族群文化,今天依然存在并仍有生命力的,虽然为数不多,但足以冲击中国文化的一体性。另一方面,儒家文明今天自身也是危机重重,在脱离了与政治制度的建制化连接后,她已然不再像过去那样具有如此之大的凝聚力了,对于西方文化的冲击,至今仍是防守的状态。尤其在强调文化多元主义的今天,少数族群的文化要给予特殊的保护,文化一体性不仅过去没有实现,将来也不可能实现;最后看看历史,直到中华民族概念创建之前,中国族群关系始终是围绕“华夷之辩”、“夷夏之防”展开的,族群之间的区隔和不平等是个事实,历史上族群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仇恨与征战,统一与融合,如何将两三千年千头万绪的多元族群关系阐释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呢? 文化人类学者自然看到了这样的事实,所以当费孝通先生以“多元一体格局”来表述中华民族时,他所诉诸的既不是血统和语言,也不是文化和历史,而是“意识”。费先生说: 中华民族是包括中国境内56个民族的民族实体,并不是56个民族加在一起的总称,因为这些加在一起的56个民族已结合成相互依存的、统一而不能分割的整体,在这个民族实体里所有归属的成分都已具有高一层次的民族认同意识,即共休戚、共存亡、共荣辱、共命运的感情和道义。这个论点我引申为民族认同意识的多层次论。多元一体格局中,56个民族是基层,中华民族是高层。[16]同时费先生还认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17]我们先不管这个论断中族群和民族的混用问题,我要说的是,费先生的上述论断,是一种实然性的描述呢?还是一种应然性的建构呢?抑或只是一种知识分子的理想愿景,夹杂着实然与应然的不同维度呢?就当下的现实来看,一个具有“共休戚、共存亡、共荣辱、共命运的感情和道义”的“高一层次的民族认同意识”的中华民族并不 是理所当然的,一些边疆的族群正在争取自己的历史话语权,通过否认这个“自在的民族实体”,以追求一个新的外在于中华民族的“自觉的民族”实体,边疆的族群分离运动在在表明无论是作为自在实体的中华民族还是作为自觉实体的中华民族,当下均遭受着极大的挑战。 从意识的角度来解释民族的本质,是西方民族主义中重要的一脉,厄内斯特·勒南(Ernest Renan)认为:“民族乃一精神原则,是错综复杂的历史运转的结果;一个精神家园,而非由地域所决定的群体。……两件事,事实上是一件事,构成了这个灵魂的或精神的原则。……其一是共同拥有一笔丰富的记忆遗产;其二是真实的合意,共同生活的愿望,以及继续创造共同遗产的意愿。”[18]但意识说未能解决最根本的问题,即这种共同意识又是从何而来?这“高一层次的民族认同意识”,其基础何在呢?费先生告诉我们,“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也就是说,这种共同意识是建立在共同的敌人之上的,中国各族群作为整体被侵略的事实,塑造了中国各族群的共同意识和共同情感。这个观察和论断是有部分历史基础的,但今天分裂主义抬头,说明这种共同意识和共同情感面临着瓦解的危险,我们自然无法通过重新树立共同的敌人,来巩固这种共同意识,我们需要探讨新的重构中华民族共同情感与意识的途径,什么能够担当这个型塑中华民族一体性的基础呢?这正是本文努力的方向。 最后一个问题涉及到个体、族群和中华民族的关系,如果按照上面的思路,似乎是个体隶属于族群,进而通过族群隶属于中华民族。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所隶属的那个族群并不干预我们的生活,我们对我们所属的族群不需要承担任何实质性的义务,我们和族群之间的联系仅仅是一种文化联系,对于很多个体而言,甚至连文化联系都不是,只是出生后被贴上的标签,一种法律身份。“机械地固定每一个人的‘族籍’(nationality, 即所谓的‘民族’),在国族(nation)演化的历史长河中,似有碍族群(ethnic group)之间的自然演化,无论是辐散式的演化(divergent evolution),由一个族群演变成多个族群;或辐合式的(convergent evolution)演化,由多个族群演变成一个族群。也妨碍了个人因境遇变化而改变族籍的可能性。换言之,机械式的民族识别,违背了官方一再肯定的民族自然融合的原则。”[19]那么个体、族群和中华民族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在继续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追溯一下西方历史中个体、族群与民族的关系问题,因为民族概念是从西方传入中国的,这样一种正本清源的探讨,更有助于我们回答这个问题,也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华民族这个概念的内涵。 二、族群与民族 首先我们要澄清一个概念使用上的问题,这也是我前面的论述始终坚持的。我用族群来指称汉族、满族、藏族等五十六个历史文化共同体,而用(中华)民族指称这五十六个族群所构成的政治法律共同体。当然,作为历史文化共同体的族群并非没有政治性,它们在现代民族国家诞生过程中,不断地政治化,或追求成为独立的民族国家,或在既定的国家内寻求高度自治,或以集体的形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以维护自身的文化与经济利益。[20]八十年代逐步兴起的差异政治或承认政治理论,其核心命题之一正是为以族群为单位的政治参与提供正当性论证。如查尔斯·泰勒的承认政治理论,正是为魁北克人的集体政治化提供理论支持。[21]同时,作为政治法律共同体的中华民族也不否认自身具有历史文化内涵,但这里的历史与文化不再是某一个族群的历史与文化,而是既具有多元性又具有整体性的各个族群的历史与文化,尽管某个族群的历史与文化会占据主导,但族群历史与文化之间的平等以及对少数族群文化的特殊保护已经得到了正当性论证。我之所以坚持做出这样的区分,源于西方民族与民族国家形成史中所坚持的一个区分,即ethnicity(ethnic group)与nation的区分,我以族群对译ethnicity(ethnic group),以民族对译nation。以民族对译nation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因为民族一词在现代汉语中已经成为常用词。Nation一词具有多重含义,至少可以翻译为国家、国族、国民,这里翻译为民族是取了后两种意思,“民”对应国民,“族”对应国族,虽然仍无法涵盖国家这一层含义,但至少抓住了国族与国民这两层重要的含义。今天的联合国会员国,都是一个个具体的nation,nation所蕴含的国家这层含义对我们理解中华民族至关重要,但遗憾的是无法在“民族”这个词中翻译出这层含义。我们中文世界里 对民族一词的使用,既没有注意到nation一词所含有的国家这层含义,更没注意到民族一词兼具国族与国民这两种含义,而是简单地将民族等同于族群,因此造成的混乱和误解,影响极深。[22]下面的论述将通过探讨民族与族群之间的差别来澄清民族这个概念的内涵。 Nation与ethnicity(ethnic group)的区分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个是历史的维度,即现代民族形成史中nation与ethnicity(ethnic group)的联系和区别;另一个是规范的维度,即在今天的民族与国家理论中,我们应该如何理解两者之间的关系。这只是两个不同的理解角度,它们之间无法截然分开,规范的视角是建立在历史维度之上的,而对历史的解释恰恰又是从规范视角出发的产物。 研究民族与民族主义的学者大多认为,民族这个词是个现代词汇,这不是说现代之前没有这个词,而是说这个词是在现代早期才获得它当今这层含义的。[23]英文单词nation来源于拉丁文natio,是“出生和起源之女神”,与“gens”和“populus”一样,指“尚未在政治上组织起来的人群和部落”,而事实上,“罗马人经常用他来指称‘野蛮的’、‘未开化的’或‘异教的’人群”,指称来源于某一地区的外地人,相对于罗马公民来说,是一群低等人。[24]到了中世纪,这个词又被用来指称大学之中来源于不同地区的学生团体,例如当时的巴黎大学就被分为四个nations,代表来源于欧洲四个不同地区的学生团体。由于大学的特殊结构和学生生活的特殊性,这个词同时也意指一个“观念和目标共同体”。而由于大学派代表到教会委员会(Church Councils)裁决重要的宗教问题,这个词到十三世纪晚期开始意指基督教团体中的不同派别,并慢慢获得了世俗世界文化、政治权威的意思,指社会上的精英团体。“在一个地域流动性急剧增加的年代,这个概念最初用来作为骑士、大学、修道院、教会委员会、商业区域的内部区分方式。”[25]也就是说,无论nation的内涵是什么,它都代表着一种区分。nation一词在现代早期获得了新一层的含义,在十六世纪的英格兰,“开始用基督教教会‘精英’意义上的nation来指称一个国家的民众,与人民(people)一词同义,这个语义的变迁标志着今天我们所理解的民族(nation)一词在世界上第一次出现。”[26]哈贝马斯也指出,“nation这个概念和people这个概念,在政治使用上具有相同的外延”。[27]前民族主义时代的民族(nation、people)一词主要指一个地区的民众,尤其是指社会底层的“下等人”(rabble)或“庶民”(plebs),并成为主权的承载者、政治团结的基础以及忠诚的首选目标。在这个词诞生之初,它具有一种普遍主义的意义,但随着民族主义思想的兴起,文化、族群成分逐渐引入到这个词,“a sovereign people/nation”变成了“a unique sovereign people/nation”(强调为笔者所加),“这个最新概念的出现反映了两个截然不同形式的现象,不仅是民族认同和意识的两种截然不同形式,也是民族集体——nations——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形式。”[28]也就是说,民族主义思潮的兴起,使原来具有普遍意义的“人民”一词逐渐被赋予了文化与族群的特殊性,从而变成具有特殊所指的群体,他们虽然还是人民,但不再是普遍意义上的人民,而是具有文化特殊性的人民。与这个分离相伴的是people与nation使用上开始分化,people仍然指代人民,但nation开始用来指代具有文化特殊性的人民,即民族。从这个分离过程可以看出,民族(nation)这个词从一开始就蕴含着“民”这层含义,它是普遍性的人民与特殊性的族群的复合,今天我们往往只关注“族”这层含义,而将“民”这层含义有意无意地丢掉了。本文的目的正是要恢复民族概念中“民”的内涵。 上面是一个极为简略和抽象的概念史考察,下面让我们看看近代西方的民族是如何具体诞生的?民族与族群之间又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安东尼·史密斯考察了近代西方民族形成的原因和路径,史密斯认为,近代早期西方发生了三场相互关联的革命,其一是社会化的劳动分工的出现,经济从封建主义转变到资本主义,经济交往在一定的领土范围内获得了统一的市场和高度的整合;随之而来的是对集权化的政治和军事机关的需求,以便维持和扩大统一的市场,为经济的扩张提供政治上的保障;经济和政治领域发生的一体化革命需要文化和教育领域提供标准化的媒介,尤其是标准化的语言,而由于印 刷技术的发展,文化开始在大众之中普及,并催生了大众的共同意识和集体想象。这相互关联的三场革命率先在西欧造就了经济上统一、政治上集权、文化上同质的科层制的理性国家,并由此孕育了西欧的领土民族(territorial nations)。由于这三场革命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先后不同地发生,也由于不同地区社会政治框架与文化族群基础的不同,与西欧的领土民族不同,中东欧和中东地区逐步孕育了族群民族(ethnic nations),并催生了现代民族主义。西欧和东欧不同的发展路径和模式,奠定了近代民族、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发展的参考样本和基本范式。[29] 领土民族最早诞生于西欧的英国、法国、西班牙、荷兰等国,这些国家在《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签订之后,慢慢形成相对固定的领土和稳固的王权,这为前述三场革命的发生奠定了基础。而革命一旦发生,又促使这些国家强化领土观念,推动国内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的一体化,从而原来分属不同阶层的臣民现在获取了共同的意识和集体想象,成为法律上平等的国民,一个新的实体就此诞生,即为早期的领土民族。领土民族的第一个特点便是它的领土属性,以领土的边界来界定民族的边界;第二个特点是法律属性,民族是一个法律与法律制度的共同体,法律由主权者制定,在国家之内一体适用,成为国家获得一体性的手段;第三个特点是公民身份,个体的民族成员身份与他的公民身份是重合的,不仅意味着共同的权利与义务,还意味着通过社会与政治参与创造团结和友爱;第四个特点是共同的文化,尤其是共享的公共政治文化,一种“公民宗教”。[30]这四个特征标志着一个领土范围内的政治法律共同体的诞生,即为领土民族,这可谓是一个“国家催逼民族”的过程,且一开始强调的主要是政治民族,即法律与公民身份,虽然它们都有一个文化族群作为基础,但与族群民族不同的是,文化族群并不是民族诞生的最初原动力。[31] 中东欧一开始便在社会政治结构和文化族群关系上与西欧不同,它未形成界限明确的领土国家,而是帝国框架内的多族群杂居,上述三场革命在中东欧的发生也比较晚,且程度不一,区域之间也不均衡。由于受到西欧革命的刺激,再加上拿破仑战争的影响,东欧的政治与知识精英开始思索通过族群动员,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以求自保。民族主义的思潮开始在中东欧产生,并发挥出极大的社会动员力,通过对血统、语言、历史记忆和文化符号的溯源和建构,民族主义者成功地建构一个个具有政治意识、追求政治独立的民族,从而完成东欧族群民族的自我建构,其对后世的影响,要远大于西欧的领土民族。[32]与西欧领土民族采取的公民模式不同,东欧的族群民族更多地强调历史记忆和文化符号,以便凝聚民族的团结,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33]这个过程可谓是“民族催逼国家”的过程,民族首先是历史文化共同体,然后才是政治与法律共同体,大体上来说与西欧是一个相反的过程。[34] 不过这只是近代西方民族诞生的两条路径的大略勾画,实际的情况要远比这艰难和复杂.更为重要的是,两种路径后来逐步融合,相互借鉴,已经不再能够清晰地区分了。领土民族建立后,外部面对着其他民族的竞争,内部面临着少数族群争取自治乃至独立的挑战,因此转而开始诉诸历史记忆和文化符号。“如果一个民族要在西部领土和公民模式上成为一个‘政治共同体’,那么颇为吊诡的是,它必须寻求创造那些有关起源的迷思、那些历史记忆以及共同的文化,所有这些形成了他们族群构成中所缺失的因素。”[35]而族群民族建立后,一方面是国民开始为公民身份而斗争,争取政治上的参与权,努力建构政治与法律共同体;另一方面,少数族群亦借助民族主义的思想资源,争取自治和独立,主导族群感受到推进政治法律共同体建设的压力,通过开放政治市场,采取民族的公民模式,确保少数族群的公民身份,以便化解内部的族群紧张,以国界为边界,以多元族群为基础,建构一个领土民族。 因此,所谓的领土民族与族群民族、政治民族与文化民族、民族的公民模式与族群模式这样的极端的二分法,今天看来更多的只是理论分析的工具了,但这些概念范畴也成为我们从规范上理解民族与族群关系的主要思想资源。当今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是由单一族群组成的民族国家,都是由诸多族群组成的,如何处理族群之间、族群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于是乎就成了民族国家治理的难题。近些年来的理论与实践逐步采取了政治民族与文化族群相分离的模式,既一方面承认族群之间的平等,对少数族群提供特殊保护,使其可以维持自我的文化认同;另一方面,建构统一的政治民族,通过确立统一的公民身份和共享的公共政治文化,发展以国家为 框架的政治共同体,从而维持多元于统一之中。美国当然是最典型的例子了,美国虽然是欧洲白人移民主导的国家,但包括白人在内的所有族群都被称为族群(ethnic groups),是一个个具体的历史文化共同体,而所有的族群一起构成美利坚民族(nation),一个以美国宪法为核心的政治法律共同体,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美利坚民族的自我认同,践行着宪法信仰。[36]每个美国人都至少具有双重的认同,对自己族群的文化认同和对国家的政治认同。不过不同的族群,这两种认同之间的分离感和内在紧张是不同的。[37]至此我们可以回答上节遗留的问题了,即中华民族是以个体为单位构成的民族还是以族群为单位构成的民族?以及个体、族群和民族之间的关系如何?我们可以说,中华民族既是以个体为单位构成的政治共同体,又是以族群为单位构成的文化共同体,前者体现在“民”上,表现为自由且平等的公民身份,后者体现在“族”上,表现为多元且平等的族群关系,前者是一种政治性的联合,后者是一种文化性的联合,两者在构建民族国家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功用,正如哈贝马斯所言: 由公民自愿组成的民族是民主的合法性的源泉,而建立在族群成员身份上的继承来的或被赋予的民族确保社会整合。公民通过他们的自主权将他们自己建构为自由且平等的个体的政治联合体;而国族发现他们自己已然处在由共享的语言和历史塑造的共同体内。平等的法律共同体的普遍性与经由历史命运而结合的共同体的特殊性被注入到民族国家这个概念中。[38] 这个表述极为精当地表达了nation这个词复杂的内涵及各种内涵之间的关系,即国民、国族和国家的三位一体性。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哈贝马斯所谓的“由历史命运而结合的共同体”指的是具有文化同质性的族群,但现实中民族国家建立的基础却是多元的文化与族群关系,这就使得社会整合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多元文化与族群的整合,而这个整合事实上是不能通过民族文化整合来实现的,它需要借助民族概念中的其他两个方面来提供支撑,即以“国”为单位,以公民身份为基础,建构政治民族,提供新一层次的社会整合。在多元复杂、幅员辽阔的现代国家,社会整合必然是通过“民”、“族”、“国”三个维度同时进行的,在这个社会整合过程中,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将起到核心的作用。 三、作为法律共同体的中华民族 前面分别追述了中华民族的诞生和西方民族的诞生,自然而然的问题便是,中华民族的诞生能否纳入到西方民族诞生的谱系中呢?如果能,属于哪个谱系呢?如果不能,又为什么呢?这个不能对中国来说具有什么样的特殊意义和影响呢?这是一个极难回答的问题,不仅因为所谓的西方民族诞生谱系其实并非清晰明确的,更主要的是上面所探讨的中华民族诞生的特殊性。因此,我想一个中庸的回答或许能够更符合实际情况,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诞生是无法完全纳入到西方民族诞生的谱系当中的,但其诞生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又与西方民族的诞生有一些共通性,这主要是因为它们的历史基础不同,但它们要追求的目标大致一样。 中华民族诞生于中国从朝代国家向民族国家的蜕变过程中,在这个过程中,虽然领土不断被蚕食,主权不断被削弱,但基本上仍能维持着国家的框架,因此他具有西欧民族诞生过程中以国家催逼民族的面向,尤其是中华民国的建立,对中华民族的最终形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但是,由于外敌入侵,西欧民族国家诞生过程中以人权和人民主权为核心的国民主义在中华民族诞生过程中未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另一方面,从“华夷之辩”到中华民族,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不断借助西方民族主义思想,对各族群进行社会动员,培育共同的民族意识和情感,通过重新阐释历史和文化,努力构造具有一体性的中华民族,为共和国的建立和维持提供稳定的基础,因此她又具有东欧民族诞生过程中以民族催逼国家的面向。稍有不同的是,中华民族的建构不是建立在单一族群基础上的,而是建立在多元文化与族群之上的,所以他采取的不是族群民族主义的形式,而是国族主义的形式,以国家为单位的国族建构。由此,中华民族的诞生过程既是国家的再造,同时也是民族的再造,且两者是互为前提且相互强化的。 如果说近代中国的转型本质上是将“天下”改造成为一个民族国家(nation-state),那么这个再造的过程就不仅是国家的再造(从朝代国家到民族国家),也是国民的再造(从臣民到公民),还是国族的再造(从华夷之辩到中华民族)。虽然具体的实现过程中三者可能有先后之别、轻重之差,甚至紧张与冲突,但一个成熟的nation的实现,必然有赖于三者的相互阐释和完美结合。 国家的再造为国民和国族的再造提供了主权所确保的和平空间,国民的再造为国家和国族的再造提供了合法性基础以及新的社会整合力量,国族的再造为国家和国民的再造提供了社会动员的力量和社会整合的基础。因此,离开了国家(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民(中国人民),我们根本无法恰当地理解中华民族这个概念。作为一个国族,中华民族是通过国家和国民来界定了,由此决定了中华民族必然是一个法律概念,一个法律共同体。为什么这么说呢? 先来看看国家的再造。一八四零年的鸦片战争开启了近代中国转型的序幕,对帝国主义的殖民侵略的反抗过程,同时也是从“华夷之辩”到中华民族的建构过程,殖民侵略强化了中国各族群的共同情感和意识,正是同仇敌忾的反抗侵略斗争,成就了中华民族;对满族王权的反抗过程,同时也是“新民”的建构过程,将大清皇帝的子民改造为中华民国的国民。因此正如“民族国家”这个合成词所表达的那样,这个新的国家注定是“民”的国家和“族”的国家,“民”标示着这个新国家的政治属性,这个新国家不再是一家一姓之国家,而是人民之国家,彰显了主权在民或人民主权观念;“族”标示着这个新国家的文化属性,她是中华民族之国家,而非法兰西民族、德意志民族或美利坚民族之国家。这个新国家是通过“民”与“族”来界定的,无论是第一共和中华民国还是第二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都要将这个“民”与“族”冠于国号中,以彰显其作为现代国家的本质属性。 正因为如此,现代民族国家必须通过共和政体的方式来自我组织,[39]不只是民的共和,同时也是族的共和。谈到共和体制,通常均指民的共和,而且强调的是作为平等主体的民的共和,但近一百多年的历史表明,在多民族国家,不仅有民的共和,还存在族的共和,表现为诸如“五族共和”这样的理念和民族区域自治这样的制度设计,甚至对于民的共和,也出现了新的范例,诸如“一国两制”所蕴含的特殊的共和模式。[40]当然,完美的共和应该是民的共和与族的共和的完全重叠,族的共和通过民的共和来实现,但这只是一种理想,多元文化与族群的存在使得平等政治需要差异政治来补充,民的共和在某种限度内需要族的共和来补充。[41]但无论何种方式的共和,从历史经验和理论分析上来看,最终都要落实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权结构安排,体现为代议制、责任政府、司法独立、选举制度、公民身份、民族区域自治、“一国两制”等等,正是这样一种法权安排,使得共和的理念落实为共和体制,并由此转化为共和实践。因此,“现代民族国家是一个法律共同体”,“表现为关于中国与中国人的身份建构、地缘政治、民族认同和文化单元的抽象一体性法权安排。”[42]我们当然可以从其他的角度来理解现代民族国家,但就本质而言,现代民族国家是经由宪法和国际法而建构起来的法律概念,抛开宪法和国际法律秩序,我们根本找不到一个现代民族国家。 再来看看国民的再造,即从臣民到国民。在王朝时代,作为皇帝的臣民,个人与皇帝之间是一种伦理关系,一种人身依附关系,也就是说个体是隶属于皇帝的,而非隶属于国家的。但到了晚清,这种关系开始发生变化。光绪三十四年的《钦定宪法大纲》中国民与臣民并举,当谈到“选举新议员”时,开始使用“国民”,但其他地方仍然使用臣民。到了宣统三年《重大信条》则只见国民而无臣民,而且开始大量使用“国”这个词。再到民国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则明确宣称“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第一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二条)。称呼的变化反映出的不仅是自我身份认同的变化,更是一整套法权关系的变化,即从君臣的伦理关系到国家与国民的法律关系。 现代民族国家的一项核心原则即主权在民,国民成为主权的承载者,但这个原则仍需落实为具体的法权安排,从国民这个角度来看,即公民身份的法律建构,表现为选举权和政治参与权、基本权利的保护、作为国家关爱方式的福利制度、特殊公民群体(如残疾人)的保护、公民的法律义务等等。在多元文化社会,公民的社会与文化权利逐渐成为宪法上的权利,并往往以群体的方式实现。[43]公民身份不仅意味着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还意味着公民伦理的建构,这一点对现代民族国家尤为重要。所谓公民伦理,简单来说,就是公民走出自由主义所强调的私人性,投身于公共之善中,表现为对公共自由和公共福祉的追求和维护,对体现公共自由和公共福祉的法律的尊重与捍卫。在现代法治国家,这种公民伦理将表现为下节所探讨的宪法爱国主义。 最后来看国族的再造,即从“华夷之辩”到“中华民族”,实际涉及到的是如何理解第一节所提到的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 ”。中华民族自然有其历史文化与族群基础,社会学和人类学在这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研究。[44]不过正如陈连开先生所言:“中华民族,是中国古今各民族的总称;是由众多民族在形成为统一国家的长期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的民族集合体。”[45]陈先生的中华民族研究中,始终关注着大一统的国家形成对中华民族的塑造作用,他认为“把全国所有民族地区纳入中国版图并置于中央王朝直接管辖之下,从而标志着统一的多民族中国古展过程的完成,这个历史使命是由蒙古族为统治民族的元朝和以满族为统治民族的清朝完成的。中国各民族共同缔造的统一多民族国家,是中华民族在古代已形成为整体的最高政治表现。”[46]尤其是清朝,到乾隆年间,中央已经委派官员到所有地方,标志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确立。其实“华夷之辩”已经暗示了文化本身无法体现中华民族的整体性,这个整体性在过去体现在天下观与大一统中,现在则体现在民族国家上。如果说清朝是中华民族在王朝时代的最高政治表现,那么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则是中华民族在民族国家时代的最高政治表现。中国的整体性界定了中华民族的一体性,清朝的外藩在近代逐步脱离,最终未能纳入中国版图,今天自然也就不再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虽然边界的划分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往往是战争的结果,但边界一旦划定,中华民族的界限也就随之划定。 在中华民族的再造过程中,一项重要任务是将“华夷之辩”下“差序格局”的文化与族群关系改造为“多元格局”的文化与族群关系,强调文化与族群的平等性以及对少数族群文化的特殊保护。当然各个族群之间的文化也只能做个笼统的区分,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文化不断地交融,将来也会继续交融下去,那种过分强调文化的本真性,甚至要将其像大熊猫一样隔离保护起来,本身就是违反文化本真性的,文化是人际交往中产生的,也随着人际交往的变迁而变迁,根本不存在一成不变的文化。多元文化与族群关系和中华民族一体性之间的鸿沟需要文化交流来填补,同时也需要多元文化与族群存在的空间(国家)和载体(人民)来填补。 陈先生的研究注意到了国家统一在中华民族形成中的推动作用,但并没有注意到自由且平等的公民身份对中华民族形成的重要促进作用。诚如前面已经谈到的,中华民族是“民”与“族”的复合体,“民”所标识的是她的政治属性,而“族”所表示的是她的文化属性。国族再造的核心是将多元文化与族群关系整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其关键除了统一国家的确立外,尚需要赋予每个个体以平等的公民身份,使得中华民族的一体性在公民身份的同质性中得到体现,虽然我们可能属于不同的族群,但我们却同是中国人,我们具有共同的公民身份,享受共同的公民权,履行共同的公民义务,践行共同的公民伦理。[47]正是公民身份的一体性造就了中华民族的一体性,在这个意义上,中国人与中华民族具有同样的内涵。 从上面对国家、国民和国族的再造的分析来看,近代中国国家转型,实际是将“天下观”中的伦理秩序转型为“国家观”中的法律秩序,从一个伦理文化共同体,转型为政治法律共同体。因此,不仅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必然是一个法律概念,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也必然是一个法律概念,作为一个法律共同体,中国、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毋宁是同一的。 至此我们基本上回答了本文开头提出的问题,即如何理解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多元”体现在文化与族群上,而“一体”体现在政治与法律上。这种“多元一体格局”,最终体现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权结构安排,而费先生所谓的“高一层次的民族认同意识”是一种政治文化意识,其基础是统一的国家与公民身份,一种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认同意识,即宪法爱国主义。 四、宪法爱国主义 前面花费大量笔墨,对中华民族进行概念分析,从中国文化与族群关系的近代转型,到西方民族概念诞生的谱系分析,再到中华民族是一个超越多元文化与族群关系的法律共同体,目的是想表明,当我们从民族主义的角度来理解国家认同时,仍然可以有新的理解,这个新的理解建立在我们对民族、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的新的阐释之上。[48] 前面已经探讨了nation一词的三种含义:国民、国族与国家,与之相应,nationalism也有三种含义:国民主义、国族主义和国家主义。国民主义追求的是以人权和人民主权为核心的自由且平等的公民身份,西欧最初的民族主义实际上是一种国民主义;国族主义比较复杂,当某一族群或文化被绝对化时,国族主义表现为族群民族主义或文化民族主义,追求“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这是传统民族主义的基本面相。但在当今多元文化社会,国族主义主要表现为以 国家为单位、以多元平等的文化与族群关系为基础的社会整合,追求的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我们主要在第二种意义上使用国族主义这个词;国家主义追求的是独立自主的主权空间,是国民主义和国族主义的基础。晚清民族主义传到中国,并没有采取传统民族主义形式,即族群民族主义或文化民族主义,而是采取了国族主义的形式,在多元文化与族群关系上建构统一的民族。作为民族主义之一种面相的国民主义,虽然也是一股重要的动员力量,但在内忧外患之下,始终未能成为主流,实际也不可能成为主流,但这种精神作为一股潜流,一直蕴藏在社会大众尤其是知识分子之中。就整个中国近代史而言,国家主义或者说爱国主义是压倒一切的主题,其正当性似乎不需要任何理论论证。[49]但今天这种爱国主义开始受到国民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的挑战,爱国主义要继续维护其正当性,必须能够回应国民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提出的问题。这并不是说我们不再需要爱国主义,恰恰相反,在立宪民主国家,爱国主义更为重要,在失去了传统束缚后,爱国主义是社会团结和社会动员最为可靠的力量,[50]只是我们需要探讨今天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爱国主义。 与民族和民族主义三种含义相对应的是近代国家的两个面向:民之国家(共和国)和族之国家,这两个面向构成了现代国家的一体两面。开启现代民族国家之端绪的美利坚合众国以及法兰西共和国,正是这么一种民之国家(合众国、共和国)与族之国家(美利坚、法兰西)的结合,我们甚至可以说,今天以民族国家身份参加联合国的所有会员国,无论实质上有多大差别,至少形式上都是这样一种民之国家与族之国家的结合。我们习惯了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理解民族国家,但这是一种严重的误解或曲解。民族国家首先是民之国家,一种共和主义传统下的自由且平等的公民联合;同时也是族之国家,仍然是一种共和体制下的自由且平等的族之联合,一个多元文化与族群构成的国族。两种联合的不同之处在于,民之联合是一种政治联合,主要为国家提供合法性,同时亦提供社会团结;而族之联合是一种文化联合,主要为国家提供社会团结,同时亦提供合法性。两种联合本身以及它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最终要通过法权安排来实现,表现为一种法律联合。因此,现代民族国家必然是一个法律共同体,一种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权结构安排。 基于上面对民族、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的重新思考,我们可以断言,作为法律共同体的中华民族的自我认同,即中国认同,是一种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认同,一种宪法爱国主义。宪法爱国主义起源于战后德国,是作为传统民族主义的对立面和替代品提出的,纳粹的极权统治促使德国知识分子开始思考民族主义之外的德国人的集体认同问题。哈贝马斯认为,民族认同中存在着一个紧张关系,即“民主和立宪国家的普遍主义的价值指向和一个民族据以将自身与外在于它的其他民族区分开来的特殊性”之间的紧张,[51]在古典民族国家中,[52]这种普遍主义的价值指向与民族的特殊性之间或多或少可以维持平衡,而希特勒和墨索里尼“毁坏了这种不稳定的平衡,完全将民族的自我主义从它与民主立宪国家的普遍主义源泉的联系中释放出来。”[53]从1959年开始,雅斯贝尔斯的学生斯登贝格就开始思考“立宪国家中的爱国主义情感”问题,并在60年代早期提出“国家之友”这个观念,称其为一种“激情的理性”,要求公民认同立宪民主国家,特别是要对抗潜在的和真实的破坏立宪民主制度的敌人。[54]在1979年德国基本法实施三十周年之际,斯登贝格发表《宪法爱国主义》一文,认为虽然《基本法》制定之初,德国人勉强接受这部被强加的宪法,但“自那以来,一种对于这部基本法的所施恩惠的明确意识逐渐盖过了民族感情”,经过三十年的宪法实践: 一种新的、独特的爱国主义已经被不知不觉地培育出来,这种爱国主义恰好是建立在宪法自身基础之上的。民族感情依然受到伤害,因为我们生活的地方并非完整的德国。但是我们却生活在一个完整的宪法之中,生活在一个完整的宪政国家之中,并且这甚至就是祖国的一种(表现)方式。 斯登贝格接下来进一步为自由民主的立宪政体辩护,并以下面这句话结束他这篇短小精悍的文章:“面对明确的敌人,宪法必须得到捍卫,这是爱国主义的义务。”[55]由此不难看出,在斯登贝格看来,宪法爱国主义就是要保护自由民主宪法以及依据此宪法建立的自由民主的共和政体,国家不再只被理解为族群共同体或文化共同体,而主要被理解为法律共同体。斯登贝格试图恢复哈贝马斯上面所讲的“平衡”,也可以说将前面所说的国民主义从族群民族主义中拯救出来,以宪法爱国主义来防范极端民族主义可能造成的道德 危险,不只是对其他民族的道德危险,也是对本民族个体成员的道德危险。米勒将这种保卫立宪民主政体的宪法爱国主义称之为“保护性宪法爱国主义”。[56]哈贝马斯肯认了这种认同于“基本法的政治秩序与原则”的冷静的政治认同,但他同时认为,斯登贝格的宪法爱国主义是“已经被损害了的民族认同的病理学显现”,也就是说它本质上仍然是一种民族认同,而哈贝马斯要为之辩护的是一种“与立宪国家相联系的后民族认同”,它“将在超越联邦德国的更一般化的趋势的框架内发展和稳固”。[57]所谓“后民族”,首先是指一种多元族群的状态,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它将抛弃传统民族主义的叙事方式,建构一种多元文化与族群关系的新的叙事。就国家认同而言,哈贝马斯认为,宪法爱国主义“直到过去的民族国家中的文化与民族政治更加显著地彼此区分开来时才会出现。此时,对自我生活方式与传统的认同被覆盖上一种变得更加抽象的爱国主义,此种爱国主义现在不是与民族的具体的整体性相联系,而是与抽象的程序和原则相联系。它们聚焦于公共生活的条件,以及民族内外不同的但平等共存的生活方式中相互交往的条件。”[58]哈贝马斯的宪法爱国主义不是通过恢复民族认同中的“普遍主义的价值指向”而建立的,他试图在多元文化与族群之上建构一种基于宪法所包含的抽象性的程序与原则的“理性的集体认同”,这种抽象的程序和原则,不仅超越具体的族群和文化,还将超越现有的民族国家主权和框架。哈贝马斯与斯登贝格的不同不只是思考方式的不同,更重要的是他们言说语境的不同,斯登贝格是在西德这个民族同质性极高的语境下来探讨应对民族主义的道德灾难问题,他基本上不会考虑多元文化与族群问题,而哈贝马斯更主要的是在欧盟这个大的语境下探讨超民族的国家建构问题,他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便是多元的文化与族群关系。因此,与斯登贝格的“保护性宪法爱国主义”相对应,我们不妨将哈贝马斯的宪法爱国主义称之为“建构性宪法爱国主义”,一种在多元文化与族群关系上建构立宪民主政体的政治动员。 “建构性宪法爱国主义”的首要问题是,在多元文化与族群社会,宪法爱国主义与族群文化认同的关系。哈贝马斯认为,“由于历史原因,在许多国家,主流文化与一般性的政治文化合流,后者主张被所有的公民承认,无论他们的文化背景如何。如果要使同一个共同体内不同的文化的、族群的和宗教的生活方式有可能依据公平的条件共存和相互影响,那么这个合流必须被分开。共享的政治文化必须与亚文化和他们的前政治的认同分离。”[59]也就是说,宪法爱国主义是高一层次的政治认同,超越于族群文化认同,在诸族群文化之间必须保持中立。宪法爱国主义不能与任何族群文化合流,否则可能会造成对其他族群文化的排挤与压制。但是,政治文化也不是凭空产生的,而且它必然存在于具有特殊文化认同的个体的意识与行为中,因此哈贝马斯又不得不承认,“宪法爱国主义与这些原则的联接必须被与这些原则相一致的文化传统的遗产所滋养。”[60]“对于这些同样蕴含在其他共和宪法中的宪法原则,如人民主权与人权,每一种民族文化将依据自己的民族历史发展出不同的阐释。建立在这些阐释之上的‘宪法爱国主义’可以取代原来民族主义占据的位置。”[61]从这个意义上讲,前面所说的政治文化的中立性仅指政治文化不能倒向任何一种族群文化,但并不意味着政治文化没有民族文化属性。这里面有个重要的细节需要注意,即族群文化与民族文化的区别,这个区别从第二章所探讨的族群与民族的区别中可以得到很好的理解,宪法爱国主义不能建立在任何族群文化上,但需要建立在多元族群文化所共同构成的民族文化上,“各自的传统必须从一个借别人的视角而相对化了的角度而加以掌握利用,从而使之能够置入一个超民族地分享的西欧立宪文化之中”。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哈贝马斯不厌其烦地强调公共领域与公共商谈了,正是通过公共领域与公共商谈,不同的族群文化在对宪法原则的阐释中形成了“重叠共识”,宪法爱国主义得以建立的公分母。 在宪法爱国主义中,族群文化权利不但没有被压制,反而得到了提升。如果宪法爱国主义能够起到社会整合的功能的话,就必须将公民的文化权利和社会权利提升到与政治权利同等重要的地位,“公民必须能够在社会保障形式和不同文化生活形式的相互承认中感受到他们权利的公平的价值。”[62]在多元文化与族群社会,对抽象的宪法程序与原则的认同,最终要建立在对具体的族群文化权利的保障与实现上。在这个过程中,开放的政治公共领域为诸族群文化的表达提供了公共空间,而建制化的立法程序和宪法诉讼程序为族群文化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正式的制度性的管道。 宪法爱国主义需要建立在民族文化对宪法原则的阐释之上这个命题同时也宣告宪法爱国主义并非世界大同主义,它有自身的限度,这实际涉及到“建构性宪法爱国主义”的第二个问题,即宪法爱国主义与民族国家的主权及框架的关系。哈贝马斯所谓的“后民族格局”,所谓的“超越民族国家”,矛头均指向了民族国家的主权与框架,不过哈贝马斯对民族国家的理解建立在“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这种古典观念上,较之亚非等其他地方的民族国家,他所要超越的欧洲民族国家确实更接近这种古典状态,以至于在哈贝马斯看来,中国并非民族国家,而是“最后一个古老帝国”。不过哈贝马斯对民族国家的超越并非要建立世界政府和世界大同,而是要建立一个多民族国家,一个建立在多元文化与族群上的“欧洲联邦共和国”。这也难怪西阿伦·克罗宁认为,哈贝马斯所谓的后民族认同,其实根本不是“后民族的”,只是“后民族主义者的”。[63]米勒也承认,与其说哈贝马斯的集体认同是后传统的,不如说是后传统主义者的。[64]我们来看看哈贝马斯怎么说:“迄今为止世界历史只给兴起而又衰落的帝国以一次登场机会。这既适合于古代世界的帝国,也适合于现代国家——葡萄牙、西班牙、英格兰、法国和俄国。作为例外,欧洲现在作为一个整体遇到了第二次机会。”原来哈贝马斯所谓的后民族国家或超越民族国家竟然是要建立新的“帝国”,当然他紧接着强调,“这次机会的运用,大概不可能是以欧洲过去的实力政治的方式,而只能在改变了的前提下运用:对其他文化的非帝国主义式的理解和学习。”[65]这种对哈贝马斯来说的所谓“后民族”的新事物,对中国来说是几千年来的老传统,所以当哈贝马斯说:“我们现在正在见证最后一个古老帝国中国的根本性转型”时,我们可以一厢情愿地认为,这或许是哈贝马斯对建构中国宪法爱国主义的期许。 因此,所谓的“超越”,并非“废弃”,而是“转型”,民族国家的主权和框架仍会被保留,差别仅在于对民族国家的新的阐释,一种建立在多元文化与族群之上的阐释,也正是本文前三部分所作的阐释。从这个意义上讲,宪法爱国主义不但不是没有国家的爱国主义,而且本质上必然是一种“建国”理论,建立和建设一个多元文化与族群的国家的理论,一种“多民族统一国家”的政治理论。宪法爱国主义并非像米勒所认为的那样,仅仅是对抽象的“宪法观念”的认同,即对“普遍的道德规范”或“普遍的规范和价值”的认同,[66]这是从自由主义立场出发下的偏见。宪法爱国主义毋宁是国民主义、国族主义和国家主义的结合,国民主义确保自由且平等的公民身份的真正实现,国族主义立足多元且平等的文化与族群关系,确保少数族群的文化得到保护和尊重,国家主义为国民主义和国族主义的实现提供和平的主权空间。三者相互支持又相互限制,不至于任何一方面走向极端。它利用宪法这种特殊的机制,以实现多元与统一的辩证法。现代社会的爱国主义必然是一种宪法爱国主义,它在确保国家统一的同时确保公民与族群的权利得到真正实现。 回到中华民族与中国认同问题上来,我们所面对的正是如何在多元文化与族群关系上建构统一的中国认同,但又不限于此。如斯登贝格的“保护性宪法爱国主义”所揭示的,宪法爱国主义的一项主要功用是确保立宪民主政体的政治稳定,建立和平,它“使一种公正的立宪政体成为可能并维持这种政体。”[67]宪法爱国主义是立宪民主政体得以稳定和维持的情感基础,一种现代社会的公民伦理,也可以说是立宪民主政体之下,国家主义或爱国主义的表现形式。 其次,我们需要将国民主义从国家主义中拯救出来,不止是防止国家主义可能带来的道德危险,更为主要的是,以公民身份为核心的国民主义本身就是国家正当性的基础,同时也是社会团结的基础。无论是“保护性宪法爱国主义”还是“建构性宪法爱国主义”,其核心都是公民身份和公民伦理的建构。在保护政治稳定的同时,宪法爱国主义也为公民异议甚至公民不服从提供了道德理由。“宪法爱国主义部分地解释了立宪政体长期稳定的原因——它为共享的规范的框架内的政治质疑和论争提供了共同的语言或模式。”[68] 再次,面对多元文化与族群带来的国家认同危机,我们自然需要社会经济政策来弥合族群之间的差距,增进族群之间的沟通和理解。但同时我们仍需要用国民主义来弥补国族主义和多元文化与族群之间的距离,要防止多元文化与族群关系造成国家危机,需要国民主义提供新的社会整合机制,以造就多元统一的国族。诚如米勒所言,宪法爱国主义有助于超越多元文化与族群的规范建构,它“将为少数族群提供支持整个立宪政体的真正的道德动机。”[69]哈贝 马斯的宪法爱国主义,正是要论证以公民身份为核心的国民主义如何能够成为超越族群文化的新的社会整合机制,哈贝马斯认为,“无论一种政治文化在多高的

爱国主义论文篇5

《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指出:“爱国主义教育是全民教育,重点是广大青少年。要针对青少年的特点,注意运用影视、书刊、音乐、戏剧、美术、故事会等形式,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丰富、生动的爱国主义教材。”今年3月18日全国人大八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教育法》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教育法》进一步将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上升为国家意志。如何对广大青少年有效地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国家教委历来十分重视学校的德育工作,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调整充实德育的内容。确立了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中心内容,在坚持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重视政治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的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了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教育,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等,对于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展德育工作中,结合当地实际,把德育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探索并形成了多方位的育人体系,许多成功经验已得到肯定和推广。为了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把对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落在实处,国家教委自1993年在全国中小学组织观看百部爱国主义教育影视片之后,又于去年推出了学唱百首爱国主义歌曲的活动,今天,我们又推荐了百种爱国主义教育图书,此外,我们还将命名和推荐一百个爱国主义校外教育基地。通过这“四个一百”活动的开展,调动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和热情,为中小学生生动活泼、卓有实效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创造条件。

课外阅读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广大中小学生开拓视野,陶冶情操,培养审美情趣,获取丰富课外知识的主要渠道。搞好中小学课外阅读对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样,课外阅读也是我们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中小学课外阅读工作有较大进展,特别是“全国红领巾读书活动”和“我所喜爱的书”等活动搞得丰富多彩,在读书活动中创造和积累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各地应当积极总结和加以推广。此次,五部委联合向全国中小学推荐一百种爱国主义教育图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为学生阅读推荐图书提供便利,要加强和改善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和图书配备,将百种爱国主义教育图书的阅读活动与校、班会和团队活动有机结合,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故事会、朗诵会以及书评、演讲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阅读活动,在活动中要突出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阅读课。总之,开展读书活动要把培养学生具有爱国主义情感,提高他们的社会主义觉悟,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观、价值观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读书育人”的指导思想,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此次,我们推荐了一百种爱国主义教育图书,这些图书都是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各地出版的优秀图书中,经专家评委精选确定的。但这还远远不够,我们今后还将不断补充新的优秀的图书。因此,希望社会各出版部门还要积极努力,精心出好书,为青少年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到社会上流传的一些低级、庸俗的书报刊对青少年的腐蚀和影响,在新的历史阶段,学校德育工作遇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环境更加复杂。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实行开放政策必然会带来一些坏的东西,影响我们的人民。要说有风险,这是最大的风险。所以我们使用法律和教育这两个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教育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为儿童、少年、青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教育好青少年,培养和造就“四有”新人,是全党全社会的一件大事和共同的责任,让我们共同努力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育人环境。

爱国主义论文篇6

《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指出:“爱国主义教育是全民教育,重点是广大青少年。要针对青少年的特点,注意运用影视、书刊、音乐、戏剧、美术、故事会等形式,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丰富、生动的爱国主义教材。”今年3月18日全国人大八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教育法》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教育法》进一步将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上升为国家意志。如何对广大青少年有效地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国家教委历来十分重视学校的德育工作,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调整充实德育的内容。确立了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中心内容,在坚持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重视政治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的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了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教育,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等,对于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展德育工作中,结合当地实际,把德育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探索并形成了多方位的育人体系,许多成功经验已得到肯定和推广。为了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把对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落在实处,国家教委自1993年在全国中小学组织观看百部爱国主义教育影视片之后,又于去年推出了学唱百首爱国主义歌曲的活动,今天,我们又推荐了百种爱国主义教育图书,此外,我们还将命名和推荐一百个爱国主义校外教育基地。通过这“四个一百”活动的开展,调动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和热情,为中小学生生动活泼、卓有实效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创造条件。

课外阅读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广大中小学生开拓视野,陶冶情操,培养审美情趣,获取丰富课外知识的主要渠道。搞好中小学课外阅读对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样,课外阅读也是我们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中小学课外阅读工作有较大进展,特别是“全国红领巾读书活动”和“我所喜爱的书”等活动搞得丰富多彩,在读书活动中创造和积累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各地应当积极总结和加以推广。此次,五部委联合向全国中小学推荐一百种爱国主义教育图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为学生阅读推荐图书提供便利,要加强和改善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和图书配备,将百种爱国主义教育图书的阅读活动与校、班会和团队活动有机结合,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故事会、朗诵会以及书评、演讲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阅读活动,在活动中要突出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阅读课。总之,开展读书活动要把培养学生具有爱国主义情感,提高他们的社会主义觉悟,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观、价值观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读书育人”的指导思想,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此次,我们推荐了一百种爱国主义教育图书,这些图书都是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各地出版的优秀图书中,经专家评委精选确定的。但这还远远不够,我们今后还将不断补充新的优秀的图书。因此,希望社会各出版部门还要积极努力,精心出好书,为青少年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到社会上流传的一些低级、庸俗的书报刊对青少年的腐蚀和影响,在新的历史阶段,学校德育工作遇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环境更加复杂。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实行开放政策必然会带来一些坏的东西,影响我们的人民。要说有风险,这是最大的风险。所以我们使用法律和教育这两个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教育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为儿童、少年、青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教育好青少年,培养和造就“四有”新人,是全党全社会的一件大事和共同的责任,让我们共同努力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育人环境。

爱国主义论文篇7

对中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是德育工作的重点,尤其在当今信息瞬息万变,全球化时代背景的影响下,西方文化中的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极易对中学生产生不良影响。这和中学生特殊的成长期有着密切关系。这一时期,他们活泼好动,极易接受新鲜事物,而且其人生观和世界观正在逐步形成,如何抓住并利用好这一关键时期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操,促进其个性品质的健全、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由于城乡教育的不均衡发展,农村的德育教育,尤其是对学生爱国主义情操的培养十分滞后。

2农村中学爱国主义教育的现状

2.1爱国主义教育多流于形式,走马观花

由于相关主管部门的不重视,校园里的爱国主义教育顶多就是在学校宣传栏里写一下爱国事迹,喊一些空洞的爱国口号,学生很少有驻足认真阅读,思考爱国对自己意味着什么。教室环境的设计和文化熏陶较为苍白,要么黑板上方写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要么墙壁上几句名人名言,要么就是什么都没有。再者,和农村地区的经济条件、资金投入有很大关系,本来资金投入就不足,大都将有限的资金用在改善学生的学习、生活环境方面了。

2.2农村中学里分数至上的理念

不仅城市里的中学把分数看得至关重要,农村中学尤其如此,相关管理部门对学校的评价,农村中学的声誉,学校和家长对教师的评价,甚至学生本人对自己的评价均为学习分数和排名。评价体系中只关注结果,也就是分数。分数高,成绩排名靠前,家长就会继续鼓励其努力学习,将来考取好的大学。如果分数差,排名较落后,多半初中毕业就跟随父母外出打工了。

2.3教学内容单一,教学形式呆板

由于教学评价体系中分数至上的看法,多数教师只看重课本知识和考点的讲解及练习的巩固,再加上经济条件的制约,学生很少有丰富的课外读物或者第二课堂活动去拓宽他们的视野,连体育课、音乐课的课时都常被语、数、外等核心课程挤占。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基本上是在政治课上当成一个知识点被老师一点而过。更别提在其他课程中融入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教学形式基本上是填鸭式教学,老师讲学生听,学生间的互动和课堂讨论较少,认为学生的讨论会浪费宝贵的课堂时间。

3改善爱国主义教育现状的措施

3.1加强教师培训,更新教师教育理念

我国目前实行的师范类大学的顶岗支教工程,对于农村地区的中学教师来说就是提升自己的很好机会。学校要积极鼓励教师去师范类大学进行培训学习,更新其教育理念,提升教学技能。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让广大山区、农村地区的教师认识到,要立足课堂,充分挖掘农村地区的资源,做到“以人为本”,不能只看重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人的发展,要以学生各方面的均衡发展为重,尤其注重学生人文素养的提高,其中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操的培养不可或缺。

3.2结合英语课程特点和知识结构渗透爱国主义教育

2011版义务教育英语新课程标准中提出,义务教育阶段的英语课程具有工具性和人文性双重性质。学生学习英语,不仅是通过学习词汇、语法掌握一种外语交际工具,更是在跨文化的背景下如何高效地使用英语,搭起有效跨文化交际的桥梁。因此,英语课程还承载者培养学生人文素养的任务,在课程的讲授过程中,要注重开阔学生视野,丰富生活阅历,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发展创新能力,形成良好的品格和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此外,《新课标》中指出义务教育阶段英语课程要以学生语言技能、语言知识、情感态度、学习策略和文化意识的发展为基础,培养学生的英语综合语言运用能力为总目标,可见总目标中既重视了学生语言知识的掌握和技能的培养,又体现了英语课程人文性的重要,旨在全面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健全其人格和品格的发展。下文将从课程设计的角度讨论如何在课程讲授过程中渗透爱国主义教育,促进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

3.3将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入英语教学设计及过程中

农村中学生的英语基础较为薄弱,课上不敢开口讲英文,生怕犯错,结合学生的特点,上课要在相对轻松愉快的氛围下,设计情景教学,英语游戏或者歌曲,努力降低学生英语学习的焦虑情绪,激发其英语学习的兴趣,帮助其建立英语学习的成就感和自信心,使其在学习过程中发展综合语言运用能力,提高人文素养。以新目标英语七年级上学期教材Unit8Whenisyourbirthday?为教学案例。首先,教学目标的设计。知识目标:学会序数词、英语月份的表达。能力目标:掌握句型结构Whenis…(birthday)?Itis…情感态度目标:(1)增进同学情;(2)加深学生对中国传统节日的认识,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其次,教学活动设计。本课重点是学习序数词的构成和日期的表达法。教学难点为when引导的特殊疑问句的构成和使用。为了使课堂教学寓教于乐,调动学生充分地参入课堂学习,采取了任务型教学,特设计了以下活动。课堂活动一:1-31的数字卡片游戏。将学生分为两组,一组同学从老师事先准备好的阿拉伯数字卡片中抽取一张并展示出给另一组同学,另一组同学看到数字后于5秒内说出该基数词的英文表述及序数词形式。通过这个活动使学生熟悉数字1-31的序数词表述,为下一个活动做好准备。课堂活动二:小组活动,询问组内同学生日;操练句型Whenisyour/ourmotherland’s/yourmother’s/yourfather’s/brother’s/sister’sbirthday?It’s…通过同学间,师生间的互动,重温祖国母亲的生日,让学生意识到繁荣稳定、团结统一、和谐向上的社会生活来之不易,同学们也要努力学习,争取做到全面发展,为祖国更加灿烂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激发其爱国之情。同时,老师可以“就地取材,充分使用当地资源”,向学生展示2005年以来我国新农村建设给农村换上新貌的图片,展现社会主义新农村万象更新、欣欣向荣的面貌,激发农村学生心中对家乡的热爱,并使其将热爱之情转化为具体的行动,鼓励他们努力学习,掌握现代化技术,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添砖加瓦。通过询问彼此的生日,老师要努力让同学们明白生日的意义,不仅仅是蛋糕、蜡烛、许愿,更是一种对爱你的家人一年来无私的付出所要表达的深情的感恩,感恩平日生活中家人在一起的每一个幸福瞬间,感恩全家为了和谐美满的大家庭所付出的努力,要让孩子们懂得感恩,珍惜自己的生命,做到自尊自爱。课堂活动三:看图说节日,练习序数词的使用。老师课前要准备体现我国传统文化的图片。如:一年中的重要节日:新年、春节、五一劳动节、母亲节、六一儿童节、父亲节、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重阳节、感恩节、圣诞节等。这个活动可以设计为全班性活动。老师出示一张节日图片,问:Whenis…?学生们给予正确回答。同时老师可以利用这些重要的传统节日,向同学们渗透孝敬父母、尊师敬长、团结友爱、立志勤学、自强不息等中华传统美德。课后活动:制作个人日历,巩固日期的表达和序数词的使用,让学生学会管理自己的时间,珍惜时间。老师设计的这些活动和任务,不仅操练了英语句型、练习了序数词的表达,还将爱家、爱国、和谐、团结、勤劳等中华传统美德培育渗透到活动中,不仅使学生的英语能力得到了提高,而且情感认识也得到了升华。

4小结

爱国主义论文篇8

与中学其他学科相比,历史课程在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感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教师要发掘教材中涉及爱国主义的资源,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历史教材中有很多具有教育意义、能够激发学生爱国热情的素材。我将这些素材分为三个类型:明显激发爱国热情的素材、隐性的素材、中性的素材。其中,有科学家投身于科学研究为祖国做贡献、艺术家为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辛苦创作的事迹、为抵制外国的侵略而抛头颅洒热血的民族英雄的事迹。爱国主义素材可以分为显性、隐性与中性,其中涉及到反动统治建立新制度而不懈奋斗的革命者的事迹属于显性,而属于隐性的包括哪些为国家贡献自己的能力的群众故事和思想家们提出的一些理论,那些有关历史的一些事件、图片和遗迹等属于中性的。依据上述分类,我在历史教学中,对明显的爱国主义材料采用直接展示的方式,对隐含的爱国主义材料采用发掘的方式,对中性的爱国主义材料采用给予情感的方式。这样,通过深挖历史教材中涉及的相关爱国英雄事迹,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成效显著。

二、从历史文化遗迹中感受历史

在教学中,由于学生年龄小,生活经验欠缺,因此对历史上的一些抽象的概念很难理解,这给学生的学习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要解决这一问题,组织学生亲临现场、参观历史遗迹是一个很好的方法。这样既有利于学生深入理解历史知识,又能帮助学生形成看待历史问题的意识,进而慢慢提高学生的历史素养。例如,我在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到陕西秦始皇陵进行参观,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学生从排列整齐、全副武装的兵俑队列联想到当年秦朝国富兵强、一统中国的霸气,从活灵活现的兵马俑造型上感受到古人的杰出智慧和灵巧创作。乘车途中的沿途风光让学生见识到祖国大好河山的壮美,黄土高原与山清水秀的江南形成鲜明的区域差异,学生增长了知识,开拓了眼界,对祖国母亲更加热爱。爱国主义其实是有具体含义的,不能只是去喊一些口号,要涉及到具体的内容。对学生而言,他们要能够从学校迈向社会,从接触历史文化遗迹中感悟历史,从感悟历史中产生民族自豪感,进而形成爱国主义情感。这是单纯的课堂教学无法做到的,参观历史遗迹为历史教学开辟了新天地。

三、从角色扮演中体验爱国情感

因为教师在教学方法及形式上的改变,教学已不局限在课堂中,而是拓展到了各种实践中。学生通过各种实践活动领悟知识、掌握知识,其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都得到了提高。在这种参与实践的学习活动中,学生的主体意识增强,把学习的过程变成了愉快的体验,历史知识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积淀,历史感悟不断加深,对历史本质和规律的把握也更加明晰。比如,教师可让学生讲述历史故事情节,进而灵活应用历史知识,明白历史的深远意义,更好地进行自我教育。为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在教授历史课程的时候,我习惯于组织学生围绕课本中的爱国事迹、人物开展演讲比赛。比如,在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的时候,我要求学生以“百年辛亥精神在当代如何传承”为主题进行演讲比赛。学生为做好演讲准备,认真查阅史料,询问父辈、同辈观点,结合自己的认识,将内心的感想自拟成演讲主题。通过演讲活动深化了学生对历史事件的理解和感悟,培养了学生的爱国精神,使学生牢固掌握了有关辛亥革命的历史知识。

四、通过讨论明辨是非

在历史教学中,教师要让学生对某些历史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培养学生的沟通技巧和交流技能,提升学生的团结协作能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例如,在教学《洋务运动》这一节内容之后,我安排学生分析对李鸿章的评价问题,有些学生说其是民族的败类,举出了他代表封建王朝签署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作为依据,如《中法新约》《马关条约》等,这些条款使中国的四分五裂,国家的经济越来越落后,人们的生活非常困难,最后导致了半殖民半封建的现状。然而,其他学生有不一样的观点,认为其是大功臣,并举出其领导洋务运动的历史事实,他在洋务运动中积极学习外国的先进技术,并建立了国内的近代军事工业及民用工业,也建立了近代的海军,办了新学堂,派送留学生,开启了中国近代化的进程,具有一定的爱国性。李鸿章创建了近代史中首支海军,创办了很多军用、民用企业等,促进了中国近代军事、经济的进步。也有人持不同意见:李鸿章作为清朝重臣,他的所作所为必然是在清政府授权之下做出的,因而不平等条约签订带来的后果不应该由李鸿章一人来承担。通过讨论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掌握了评价历史人物的方法和标准。最主要的是,学生在研究相关内容的时候增强了爱国情感,他们对李鸿章的拥护和仇恨完全是站在热爱祖国和希望祖国强盛的立场上。这样,在探讨中依靠学生集体的感染力,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感。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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