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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普法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2-04-29 15:35:35

消防普法工作计划

消防普法工作计划篇1

关键词:新农村 消防工作 城乡统筹

一、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消防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一是大部分农民受教育程度低,对“消防工作”没有认识或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乃至纵火行为时有发生,且不能认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二是很多农民缺乏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防灭火常识,火灾隐患随处可见。其中用火不慎占农村火灾原因70%以上。三是受财力制约,消防设施投入少,也极少购买财产保险,自我保护意识差。四是不知道或不会报警。五是弱势群体问题突出。据调查,在经济条件落后的农村地区,90%以上的青壮年均外出打工,守家的多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他们严重缺乏消防常识,逃生自救能力很差,是火灾主要受难者。统计,20__前5共有383名老人、儿童、残疾人、卧床病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在住宅火灾中死亡,占总数的63%。

(二)建筑物耐火等级低,防火性能低。受经济基础影响,农村的房屋耐火等级普遍低,多为3、4级,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房屋占80%以上。新建、改建、扩建住宅中的消防审核几乎空白。建筑布局混乱,无防火间距,家家相连现象多。装修材料耐燃性能低,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电线老化、等火灾隐患普遍。

(三)缺乏科学的消防规划。我国农村地区聚居情况往往比较分散,没有完整统一的建设规划,导致农村消防规划难以制定。除少数发达地区农村有消防规划外,多数农村还没有消防规划或限于寥寥数字。乡镇在建设初期,大部分缺少城镇规划,消防规划无从谈起,即使有规划,也存在诸多操作性差的问题。

(四)消防监管面临新形势,监督体制不适应需要。随着城市大开发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农村消防工作的对象由原来的家庭防火、季节性防火,增加到对新兴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监督工作涉及许多新材料和新工艺,对消防管理人员业务素质逐步很高。受警力不足的影响,目前消防警力主要保障对象仍在城区,很难将农村纳入有效监管范围。农村派出所担负起专业技术很强的消防工作还有较长的过程。消防监管工作城乡不平衡的局面短期内无法改变。

(五)消防队伍、道路、水源、通信条件限制消防扑救。尽管政策法律鼓励农村专职、义务消防队发展,却终究没有财力上的实质性支持,农村消防组织即使建立也将面临困窘的生存局面。农村纵深地区绝大部分交通设施差,路面窄,不适应消防车通行。山区农村生产生活仅靠天然水源,消防用水受到极大的季节性(来源:文秘站 )、气候性影响。有些农村尤其是偏远的山区农村通信闭塞,电话等基本通讯设施都没有,无线信号也覆盖不到,发生火灾时求助无门。

(六)消防宣传进农村工作效果不明显。消防宣传力量单一,仅靠消防部门的力量显得异常单薄,没有形成政府领导,部门推动的局面。消防部门由于人员编制不足和农村地区覆盖面广等原因,开展“消防进农村”工作力不从心。近几年,基层派出所逐步接触农村消防工作,但就现状来说,工作才刚刚起步,民警消防业务还处在熟悉阶段,其公安工作非常繁重,抽出大量精力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并不现实。农民自身受接受能力的影响,通过发放宣传册等普通形式教育效果不明显。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刊播的消防知识因部分农村通讯设施差,传播媒介少等原因,居民无法获得。

二、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思路

(一)正确分析农村消防工作形势,把握农村消防工作脉搏。要认识到农村消防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抓住“新农村建设”的历史机遇,乘势而上,牢牢把握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主动权。要顺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律和农民生活的习惯,采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措施,逐步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增强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坚持城乡消防工作统筹,“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取长补短,互为借鉴,形成城市、农村消防工作齐头并进的良好格局。

(二)建立健全消防组织网络,细化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分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参加,各村级组织共同参与的消防组织网络。村委会要成立村级防火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的制度和工作规程,明确各组员的职责,层层有责任,层层抓落实,具体可划分为家庭防火工作、企业防火工作、收获季节的防火工作三个方面,形成系统的工作模式。各级政府应制定农村消防工作计划,建立奖惩考评机制,将农村消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全年工作挂钩,与领导工作成绩挂钩,实行消防工作一票否决制。

(三)做好农村消防规划。当前在新农村建设中,推行的规范居住、集中劳作的建设方式,为农村消防规划提供了便利,也为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可能。各级政府应将农村消防规划纳入城镇整体规划,立足长远,在进行城镇规划前,应充分考虑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消 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无论是产业园区、街道、住宅区的布局或是消防通道的设置均要从乡村经济生活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去规划,防止短期、短视行为。要对农村消防规划进行综合论证,确保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前瞻性。在实施规划过程中,只能更加科学完善,不能打折扣,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四)充分发挥农村派出所民警对辖区情况熟悉、警力相对稳定等优势开展消防工作。探索消防工作与其它公安工作结合方式,纳入整体工作考核。要不断充实消防监督警力,在工作和待遇上加大对专、兼职消防民警的倾斜,充分调动其消防工作积极性。消防机构要定期对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进行系统的、针对农村特色的消防业务指导、培训,积极协助派出所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问题,科学下放权力,授权派出所适当的监管范围。派出所应加强消防岗位大练兵,铸造业务素质过硬的“监督和宣传”复合型消防警员,通过严格执行《派出所监督管理规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消防普法工作计划篇2

关键词:给水管材工作压力连接方式

Abstract: the fire service pipe directly influence architecture choose fire safety. Design, construction, must be deeply understand the fire service pipe type, the selection of pipeline and pipe connection technology and knowledge, grasps various fire pipe in different fire control system, different use place problems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and to clear discriminate, and ensure that all kinds of fire water supply pipe to the correct use of.

Keywords: water supply pipe work pressure connection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消防给水管材的种类

球墨给水铸铁管

主要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前的埋地管道,消火栓系统的埋地管道。

低压流体输送焊接钢管

低压流体输送焊接钢管包括普通焊接钢管、热浸镀锌焊接钢管。

普通焊接钢管适用范围: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埋地、架空管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报警阀前的埋地、架空管道。在报警阀前要求加设过滤器;焊接钢管埋地应按有关要求做防腐处理,否则易产生锈蚀,影响使用寿命。

热浸镀锌焊接钢管适用范围: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埋地、架空管道。埋地也应考虑防腐措施。 普通焊接钢管与热浸镀锌焊接钢管按其壁厚分为普通钢管和加厚钢管。

无缝钢管

无缝钢管适用范围:由于其有较好的承压能力,故输送流体用的无缝钢管常用于消防给水系统,作为主干管或系统下部工作压力较高部位的管道。

4 铜管、不锈钢管、合金管及复合型管材

这些管材不易锈蚀,水力性能好,适用于消防给水系统。目前国内经济实力有限,这些管材相对造价较高,在工程实践中应用较少。在部分地区项目中,已试验采用不锈钢管及复合型管材。较适合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塑料管材

国外允许在部分场所采用CPVC与PB。CPVC、PB管质轻,安装方便,使用寿命长。但塑料管材热塑性较大,没有相关规程标准可执行。塑料管材对安装场所和安装型式有明确要求。

二、 消防给水管材的选用

1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1)当室外消防为生活、消防合用管道系统或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可选用允许压力较低的承插直管的球墨给水铸铁管(滑入式、机械式),焊接钢管,内外壁热镀锌焊接钢管等(部分工程可尝试采用PE给水管)。

(2)当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为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和常高压给水系统时,当系统工作压力较低时,在管材允许的压力范围内可采用上述相同管材;当系统的工作压力较大时,应根据系统工作压力情况,分别采用法兰式球墨铸铁管、焊接钢管、内外热镀锌普通或加厚焊接钢管以及无缝钢管。

2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1)当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工作压力≤1.0MPa时,如多层建筑、高层建筑中的分区管网静压< 0.80MPa,可采用普通焊接钢管、内外热镀锌普通焊接钢管。

(2)当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工作压力在1.0~1.6MPa范围内时,如系统压力较高的高层建筑泵房出水管,系统下部工作压力较高部位的管道以及主干管等,可采用加厚焊接钢管、热镀锌加厚焊接钢管和无缝钢管。

(3)当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工作压力<2.0MPa时,可采用普通和热镀锌无缝钢管。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在报警阀以前的管道,架空时可采用普通和内外壁镀锌的焊接钢管、无缝钢管;埋地时可采用球墨铸铁管或普通和内外壁镀锌的焊接钢管、无缝钢管,但应采取下列措施:采用内壁不防腐的管材时,应在该管段末端设过滤器(含内壁未涂敷防腐材料的球墨铸铁管);埋地的各种管道均应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在报警阀后的管道,可采用内外壁镀锌的焊接钢管、无缝钢管以及铜管、不锈钢管以及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涂覆其它防腐材料的管道。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在报警阀以前的管道,当系统工作压力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报警阀后的管道,由于规范限制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1.2MPa,内外壁镀锌的普通、加厚焊接钢管、内外壁镀锌的无缝钢管均可使用。实际上内外壁镀锌的普通焊接钢管已满足使用要求。

三、 消防给水常用管材的连接

1 消防给水常用管材的连接方式

常用管材 连接方式

球墨给水铸铁管 ①滑入式柔性连接②机械柔性连接③法兰连接

钢管 内外热镀锌焊接钢管 ①卡箍连接②螺纹连接③法兰连接④焊接连接

焊接钢管

内外热镀锌无缝钢管

无缝钢管

焊接连接不适合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后管段。

2 消防给水常用管材连接的相关规定

(1)消火栓给水系统

管材≤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及外露螺纹部分应作为防腐处理;管径>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连接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焊接处应二次镀锌。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配水管道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当报警阀入口前管道采用内壁不防腐钢管时,应在该段管道的末端设立过滤器”;系统管道的连接应采用沟槽式连接件(卡箍),或丝扣、法兰连接。报警阀前采用内壁不防腐钢管时,可焊接连接”;系统直径≥100mm的管道,应分段采用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 。水平管道上法兰间的管道长度不宜大于20m;立管上法兰间的距离,不应跨越3个及以上楼层。净空高度>8m的场所内,立管上应有法兰。

3 消防给水常用管材的连接技术要点

消火栓给水系统管道当采用内外壁热浸镀锌钢管时,不应采用焊接。系统管道采用内壁不防腐管道时,可焊接连接,但管道焊接应符合相关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指报警阀后)管道不能采用焊接,应采用螺纹、沟槽式管接头或法兰连接。

消火栓给水系统管径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连接或沟槽连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径100mm未明确不能使用螺纹连接,仅要求在管径≥100mm的管段上应在一定距离上配设法兰连接或沟槽连接点。

消火栓给水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当采用法兰连接时推荐采用螺纹法兰,当采用焊接法兰时应进行二次镀锌。任何管段需要改变管径时,应使用符合标准的异径管接头和管件。

结束语

各种新型的消防给水管材和连接技术不断出现,并且在各种实际工程得到有效应用,这些都需要我们加以总结,使得各种消防给水管材在各种消防系统应用中更加准确和经济。

参考文献

[1] GB50261-96(2003年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2] 黄晓家、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手册,中国建筑计划出版社,2002

[3] GB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

[4] 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

消防普法工作计划篇3

关键词:石油化工企业;消防站设置;有关问题

中图分类号: TE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 年 5月 1 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指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修订后的GB50160- 20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2009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明确要求大中型石油化工企业应设消防站。比照 GB50160- 19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1999 年版),消防站部分的规定由原来的 11 条删减为现在的 9 条(其中 1条移至工厂总平面布置部分),CB50160- 2008 对设置消防站的要求更为明确,但对于石油化工企业消防站设置尚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

1 石油化工企业规模的界定

《消防法》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均依据企业规模对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消防站)做出规定,CB50160- 2008 第 8.2.1 条指出:“大中型石油化工企业应设消防站”。因此,如何界定石油化工企业的规模,对执行该条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CB50160- 1992 在 7.2.5 条文说明进行了解释:“关于大型石化企业的划分,可参考国经贸企[1992]76 号文《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的有关规定”。CB50160- 2008 对此未做解释,笔者认为还应按 CB50160- 1992 的解释理解该条内容,只不过《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国经贸企[1992]76 号)已经作废,应当参照《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和《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 号),从职工人数、销售额和资产总额 3 个方面来界定大中小型石油化工企业,见表 1。

随着石油化工企业自控水平的提高和生产辅助职能的社会化,企业定员逐渐减少,尤其是新建大型石化项目定员更少。因此,笔者认为判断大型石化企业时,职工人数应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处理。

2 消防站规模的确定

对消防站的规模在 CB50160- 2008 第 8.2.1条中这样规定:“消防站的规模应根据石油化工企业的规模、火灾危险性、固定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以及邻近单位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确定”。石油化工企业消防站的规模涉及到数量、布局、选址、服务范围、装备与定员等,该条规定是一个原则性的要求,未提供如何根据各种因素的定性和定量描述进行判断,在实际执行上难以操作,具体分析如下。

2.1 消防站的数量与布局

石油化工企业消防站的设置应有明确的服务范围,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可能拥有几十套甚至更多的装置,占地面积较大,需布设多个消防站。

1) CB50160- 2008 将 CB50160- 1992 的 第7.2.2 条消防站的位置放在 4.2 工厂总平面布置中以 4.2.10 条出现,第 4.2.10 条规定:“消防站的服务范围应按行车路程计,行车路程不宜大于2.5 km,并且接火警后消防车到达火场的时间不宜超过 5 min。对丁、戊类的局部场所,消防站的服务范围可加大到 4 km”。

2)CB50160- 2008 条文说明指出:“工业园区内的石油化工企业或小型石油化工企业距所在地区的公用消防站的车程不超过 8 min 时,且公用消防站配备的车辆、灭火剂储量及特性符合石油化工企业的消防要求,可不单独设置消防站”。

3)《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2006]42 号)规定:“以接到出动指令后 5 min 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布局消防站”。

4)石油化工企业分区和道路系统大多是方格式,综合考虑道路交通状况和车辆数量等因素消防车平均行车速度为 30~35 km/h,道路曲度系数取 1.3~1.5,得出消防站辖区面积在 3.56~6.44 km2之间。

对部分大中型石油化工企业消防站的数量和辖区面积进行了调查,考虑到石油化工企业的火灾危险性和移动消防力量的重要性,建议一般消防站辖区面积按≤4 km2、行车路程按≤2.5 km 进行规划。

在石油化工企业规划和总平面布置中应综合考虑影响消防站布局的各种因素,针对石油化工企业的火灾风险,通过评估方法确定消防站辖区面积和消防站布局更为合理。

2.2 消防站车辆的配置

根据 CB50160- 2008 第 8.2.2 条:“石油化工企业消防车辆的车型应根据被保护对象选择,以大型泡沫消防车为主,且应配备干粉或干粉—泡沫联用车;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尚宜配备高喷车和通讯指挥车”。该条内容根据石油化工企业的规模对消防车辆的车型做出了最低要求,通过调查研究,认为对石油化工企业单个消防站车辆可按表2 配置。

2.3 消防站的定员

新、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均未规定消防站的定员。《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2006]42 号) 第三十五条指出:“消防站一个班次执勤人员配备,可按所配消防车每台平均定员 6人确定,其他人员配备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油气田消防站建设规范》(SY/T6670- 2006)第 8.1 条指出:“消防站一个班次值勤人员配置:指挥员不少于 1~2 人 / 班;战斗员宜按主战消防车 4~6 人 / 车,辅战消防车 1~2 人 / 车确定;电话员按 2 人 / 班,司机宜按 1:1.25/ 车的比例配备”。石油化工企业消防站大多是企业专职消防队(消防站),一般按 2 班运转,24h 值班轮休,平均定员按每台消防车 6 人确定基本合理。

3 消防站的类别

CB50160- 2008 未对石油化工企业消防站的类别进行分类,在 GB50183- 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中分为普通、加强和特勤 3 种类型,普通型又分为一、二、三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2006]42 号)中分为普通和特勤 2 种类型,普通型又分为一、二级。笔者认为可采用前者对消防站的分类,但应注意其中重型、中型泡沫消防车和重型水罐消防车是依据货车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划分的,这与 CB50160- 2008 的大型泡沫消防车的定义有差异。

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石油资源对我国的日趋重要,石油化工企业一定要做好安全工作,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危险性高、扑救困难,应以自救为主,协作为辅,专职消防队是自救的主要消防力量,因此消防站的合理设置对于石油化工企业非常重要。对应《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已经编制了《油气田消防站建设规范》,而CB50160- 2008 中消防站部分的规定仍过于简单,建议针对石油化工企业的特点,尽快制定石油化工企业消防站建设规范。

参考文献:

[1]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s】.北京:中国法治出版社,2008:7.

[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GB50160 -2加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12,46,146.

[3]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GB50160 -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S】1999年版.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129.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建标〔2006]42号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4,12.

消防普法工作计划篇4

一、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升城乡火灾防御能力

(一)强化城乡消防规划管理。科学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底前,各区(市)县政府要完成与当前城市总体规划相配套的城市消防规划和所辖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对所辖乡和村(社区)的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出规划指导意见;年底前,完成所有乡、村(社区)消防规划编制或者在城乡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规划内容。加快推进《省天府新区部分消防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将消防规划同步纳入“天府新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城市设计。

(二)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切实加强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消防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与城乡建设同步发展。力争到年底前,全市市政消火栓设置基本达标;年底前,全市新增17个普通公安现役消防站、9个特勤消防站、47个政府专职消防站、1个进口消防装备区域性维修中心,每个普通公安现役消防中队全面达到新一轮消防装备建设“六个一”标准,基本解决高架道路、立交桥和城市隧道消防供水及农村新型社区消防水源问题,基本杜绝商业区、居民住宅区停车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基本完善地铁、大型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场所、化工区等消防安全高危区域防灾救灾和紧急求援避难设施与场所,确保救援通道畅通。

(三)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加强公安现役消防力量建设,充分发挥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核心作用。加快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合理确定人员规模,切实落实人员待遇。积极发展消防文员队伍,定编配备消防文员。督促需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开展专职消防队建设,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志愿消防队伍、治安联防、保安队伍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主动承担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

(四)完善消防法规和科技支撑。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积极组织起草和修订消防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和技术标准,切实加强消防工作法制保障。积极开展消防科研课题攻关,加快推动消防科研成果转化和消防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消防科技支撑水平。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

(五)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认真总结“清剿火患”战役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三合一”(生产、存储、居住为一体)场所、租赁用地建筑、大型批发市场、“城中村”和“三边”(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工程消防安全薄弱环节,要经常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进一步规范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约谈机制,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六)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全面推行建设工程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督促落实建设工程从业机构和人员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消防安全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不得对其评定星级宾馆、A级景区。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取缔其相关产品市场准入资格,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强化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加大防火性能见证取样检验力度,确保建筑材料、外保温材料、室内装修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七)严格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抓紧研究制定《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界定标准和管理规定》,积极推行火灾高危单位“户籍化”和消防安全评估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纳入信用评级参考依据,督促消防高危单位强化自身管理,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八)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逐步建立以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居民小区(或社会单位)为“四级网格”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力争到年底前,全面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目标。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力争到年底前,全市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全面达标;年底前,全市人员密集场所的非重点消防安全单位标准化管理全部达标。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引导社会机构依法开展消防技术服务。

三、完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城乡灭火救援水平

(九)完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尽快完善全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在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设置市综合应急救援力量调度办公室,统一协调调度市域范围内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各区(市)县政府要依托当地各类消防力量组建城乡一体的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建立相应应急救援力量调度体系。强化应急救援专家库建设,健全应急响应、跨区域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十)提高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开展“铁军中队”创建活动,推动消防执勤中队“攻坚班组”人员装备全面达标。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石油化工火灾扑救和地震救援、防化反恐事故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各区(市)县政府要根据当地防灾减灾工作实际,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消防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装备配备和技术支撑,强化物质保障,提升队伍应急救援能力。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十一)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特点,制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落实宣传教育责任,完善宣传教育指导、督查、考评、监测工作机制,实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网格化、常态化。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参与消防公益宣传。探索建设消防新闻发言人制度,促进消防信息公开透明。

(十二)广泛开展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景区、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年底前,锦江区、金牛区要完成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年底前,其他区(市)县要结合各自特点,分别完成企业、学校、农村、和景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创建工作。

(十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投入,推动消防安全普及教育、职业教育和专业培训顺利开展。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职工培训和学生课堂教育课程,人社、司法、行政学院、科协等部门(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职业培训、普法教育、领导干部培训、科普教育内容,各乡镇(涉农街道)要着力开展以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为重点的“农村带头人”消防安全培训。

五、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推动消防工作顺利开展

(十四)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区(市)县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同志按照“一岗双责”制度负责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地要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涉及的重大问题。

(十五)强化部门日常监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结合行业系统特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和具体推进措施,坚持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全面改进和提高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十六)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装备,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要建立完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备案申报、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消防安全状况自我评估等制度,确保单位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类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消防普法工作计划篇5

关键词:小城镇 消防规划 消防建设

1.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呈现出勃勃生机,走上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其面貌日异月新。小城镇发生的火灾起数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似乎与小城镇的发展在“攀比”。为减少和预防城市火灾,部分小城镇编制了小城镇消防规划,但是也应该看到,小城镇随着建设迅速发展,城镇规模逐年扩大,电、汽、油、煤、化工原料及其衍生品的生产和广泛应用等的日益普及,火灾发生频率迅速增高,因火灾的导致的经济损失不断加剧,小城镇消防规划远远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在小城镇建设中,出现消防规划不完善,不落实,城镇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站,消火栓旧账未补,又欠新账,公共消防设计建设滞后于城镇发展的局面。消防部队装备和小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有点不足,难以适应新经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2.我国小城镇消防发展现状

2.1 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管理混乱

小城镇消防规划是加强小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是小城镇安全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虽然国家已将城乡消防规划提到很重要的位置,但不论是城镇还是乡村,目前都还没有对消防规划进行统一的、规范的要求。为此各地要结合小城镇建设规模、功能、人口等具体实际,切实按照《消防法》以及相关文献等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将小城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道路、消防水源等进行统一规划,并组织有关部门专门实施,组织专门人员,成立专门机构具体抓,消防内容要具体、实用,具有可操作性。

2.2 消防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当前小城镇普遍存在天然消防水源被填压、消防站数量不够、市政消火栓数量少、消防管网压力不足、消防车道路被堵塞、建筑防火间距被搭盖各种建筑物等消防设施不配套的等问题。 而市政消火栓建设大部分都达不到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大多数市政消火栓的布局没有按照规划要求调整,还普遍存在道路狭窄、消防车无法通行的情况。在电信设施设计中,消防通讯网络的设计和建设没有同步进行。同时应抓好小城镇镇区内可利用自然、天然水源取水设施建设。对镇区内可利用的如江、河、湖泊、水池、水塘、水渠等等,要因地制宜修建一些供消防车、消防泵用的取水井、取水口、取水码头等,提高灭火救灾利用率同时也可达到减少消防建设经费的目的。

2.3 专职消防力量严重不足, 无法应对小城镇日益复杂的消防安全工作

近年来,小城镇消防站的建设实际数量少于200个,只是规定数量的40%;市政消火栓是消防供水的主要设施,但是消火栓数量也远没有达到要求;目前县级大都只有一个或两个县消防中队,公安消防人员严重不足。小城镇发展目前正处于建设高峰期,项目多,实施快,漏审漏验现象十分严重,造成小城镇火灾隐患不断、消防安全环境恶化的非正常状态。

2.4 经费欠缺,财力不足制约了小城镇消防建设的发展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

小城镇基本没有工业,财政状况较差,基础设施较少,招商引资优势低。以农业为支柱的经济结构在免征农业税后,财政对消防投入已是有心无力。经济发展较好的城镇除去正常行政运转外,资金也几乎没有剩余,能用于城镇消防建设的财力极其有限,即使有好的规划也没有经济实力做基础,难以实施。在这种情况下,对经济发展没有帮助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如消防站的建设就被停掉了。

2.5 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小城镇人们思想认识不到位,某些乡镇的领导履行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职能不到位,当消防安全与经济建设发生矛盾时,往往以发展经济为主,消防投入和消防设施被无限期延长,甚至干涉消防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同时一些居民比较盲目,认为城镇消防规划和他们的生活没有关系,火灾不会发生。有意识的居民们又缺乏安全用火、用电和自救常识,因为这些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经常发生,造成了人民财产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

2.6 由于城镇公安监督机制不完善,对小城镇消防工作监督不到位

长期以来,由于警力条件的限制,公安消防部门的工作重点一直放在县(市)以上城市,“顺便”去监督管理一下小城镇的消防,对小城镇消防监督工作就很不到位。由于派出所监督机制尚未完善加上民警的消防专业知识薄弱,认为消防工作有消防部门在抓,他们只是“兼职”工作,更令人担忧的是,公安消防部门对边远小城镇的易发生火灾的部门情况的掌握不全面,又加上农村消防安全宣传不全面,火灾的情况时有发生。

3.针对城镇消防工作目前主要面临的问题与困难只有在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充分发动各自的主观能动性,齐心协力,齐抓共管,才能够抓紧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对此笔者提出如下看法:

3.1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确保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质量

各地在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严格按照省公安厅、建设厅的要求进行,并与总体规划一致。规划要遵循安全实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要综合考虑小城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内容,要兼顾城区与农村、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同时要处理好消防安全布局与城镇功能分区、消防车通道与城镇道路、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等方面的关系,确保城镇消防规划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加强做好小城镇商贸网点的规划工作,加快旧城改造。在审批工程项目时,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权限,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注重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在密集易燃老商贸区有新建的工程时,应当根据实际,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控制“连体”建筑的存在,同时,城市管理部门、房管部门、建设部门应当根据城镇发展的需要,对不符合或者说违章建筑,占用、阻塞消防车道,影响安全疏散的建筑或摊点,该拆除的必须拆除,决不能姑息迁就。

消防给水规划应结合小城镇给水规划的要求,做到保护无空白,经济合理。一方面对现有的水厂要进行设备更新,扩建改造,同时新增建自来水厂,逐步提高供水能力。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发、利用就近天然水源(如江、河、湖泊、水池、水塘、水渠等)、人工水池或地下水,以达到多水源供水,保证消防用水的需要。目前,我国的一些小城镇连生活用水都很困难(特别在山区,困难特别突出),更别说解决消防用水。所以,必须结合各地实际,根据自身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的发展状况,结合生活用水的改造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完善消防给水条件。。

3.2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法律责任,把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机制,加快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进程。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具体负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各级公安、建设、规划、消防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加强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监督指导。必须制定强有力的法律制约措施并切实执行,对没把工作做好的相关部门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公安消防机构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严格查处一些违法、违章行为,使小城镇的消防规划建设步入法制轨道。消防规划 要与其它专项规划紧密结合,如城市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如果这些规划能与消防规划联系的话,就能更好的保证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在各乡镇以懂得专业技术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志愿消防人员为基础力量,利用文化站、社区广场和宣传栏等公共场所,采取积极主动和分散集中相结合的形式,经常向社区居民,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公众聚集场所和危险物品经营场所的业主及从业人员,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用火、用电安全常识,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以及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 基本要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各乡级政府应充分发挥组织 领导作用,做好城镇消防宣传工作,积极投资完善当地公安消防站的教育设施,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人民群众防灾自救能力。严格检查和验收。省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小城镇消防规划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切实做好验收工作,使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当中去,将城镇消防监督责任具体到所、到人,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另外要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及全体人员消防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综合能力。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各级政府要密切注意,落实工作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严厉查处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中违法违章行为,使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步入法治化轨道。

严格落实农村防火安全责任制。2006 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提出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明确要求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高度,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农村消防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度和体系,大力推行乡( 镇) 、村两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依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使消防工作的考核奖惩成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一个重要条件,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农村消防工作认识的重要性。强化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各乡镇要依据《农村建筑防火规范》、《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村镇规划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新农村建设“改水、改路、改电、改灶、改房”,将农村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等纳入镇乡规划之中。各级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投入,将农村消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建立和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此外,充分利用河、沟、渠等自然水源,重视消防水池和消火栓建设,要加快草危房改造步伐,结合农村沼气建设,对农户炉灶进行改造和规范,改善用火条件。

消防普法工作计划篇6

期间,我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机制,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大力提升社会整体防控火灾能力,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消防工作得到了较大发展。五年来,全县火灾形势保持总体平稳,为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创新消防“七个一”工作模式,得到省上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消防工作责任体系逐步完善。年以来,县政府批转了《县消防工作专项规划》,建立了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建设“平安”重要内容,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列入各乡(镇)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与各乡(镇)政府每年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各有关部门也加强了与县公安消防大队的配合,加大联合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全县深入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和“消防安全示范乡村”活动。县公安局消防工作纳入农村和社区警务“31653”建设工程,融入警务室“1+n”模式中,充分发挥了警务室点多面广的特点,消防监管触角进一步延伸。

社会防范火灾能力稳步提高。按照《省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全县不断加大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有力提升了我县城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期间,全县共投入资金近百万元,增配大量个人防护器材,添置消防车2辆,增加市政消火栓62个。6个建制镇全部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并在逐步实施。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逐步好转。持续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违法投入使用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期间共组成各类检查组320多个,检查单位4200家,督促社会各单位投入整改资金近370多万元,整改火灾隐患1570余处,消除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5家,依法责令停产停业31家。通过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有效提高了全社会对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和参与热情,并逐步形成了政府挂牌督办、部门联合执法、行政责任监察、媒体公示曝光、火灾隐患举报奖励等火灾隐患整治长效机制。

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大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消防宣传教育逐步纳入国民教育计划,消防常识逐步进入学校有关教育课程,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了普法、培训、科普工作的内容,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期间,在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等各种媒体平台上创立固定的宣传阵地;举办各类消防培训班40多期,近1.5万人次接受了消防专门培训;消防站实现定期对外开放,3万余人次群众接受了消防教育。

社会消防力量体系不断健全。深入贯彻《市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意见》,大力实施“七个一”工程,加大经费和装备投入,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全县13个乡(镇)全部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这些队伍初步具备了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高唐、南口、白莲、黄潭、万安、安仁等乡镇依托乡护林治安联防队成立了专职消防队,拨付专项资金配置了手抬式消防泵、消防三轮车、消防带、灭火器、消防战斗服等消防装备。

公安消防部队战斗力显著提高。县公安消防大队紧紧围绕打造消防铁军的指导思想,开展并持续深化部队执勤岗位练兵活动,促进了部队指挥、灭火、救援、防护能力和技战术水平的全面提高。五年来,全县公安消防部队共接出警249次,其中参与火灾扑救92起,参与抢险救援157起,出动车辆438辆次,出动警力3463人次,抢救和疏散被困人员258人,挽救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价值584.2万元。成功扑救和处置了各种“急、难、险、重”的灭火抢险救援任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期间,县公安消防大队先后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公安消防部队廉政勤政先进单位”,被省委、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防抗台风抗洪抢险救灾先进集体”,被共青团省委、省消防总队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被省消防总队评为“抗洪抢险救灾先进集体”。

期间我县的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影响消防安全的问题。一是农村消防工作不平衡,农民防灾救灾水平不高,农村抵御火灾的综合能力较弱;二是对消防安全知识、逃生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特别是对青少年学生的宣传教育不足;三是随着我县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事故隐患和火灾风险增加,城区危旧房、城乡结合部、农村电网改造工程、“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大,城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部分单位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业主主体意识不够强,消防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加之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大量增加,发生恶性火灾的可能性比过去增大。

第二章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力推动消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以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为动力,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遵循现代火灾特点和规律,着力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和打造公安消防铁军两项重点工程,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坚持依法治火,严格执行和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工作目标

到2015年底,“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城乡抗御火灾能力明显增强;消防力量实现多元化增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有较大发展,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得到巩固和加强,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普遍建立,扑救火灾和处置其它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日趋健全;社会化消防宣传格局初步形成,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扑救初起火灾以及火场逃生自救能力明显增强,全民关注、支持、参与消防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具体奋斗指标是:

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小于0.19。

100%的乡要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公共消防设施达到配备标准。

100%的乡镇、村庄、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健全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应急响应指挥体系和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基本满足实战需要。

新建消防站1个。

征召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人、消防文职雇员1人。

第三章主要任务

以加强消防基础建设、能力建设、科技建设、机制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统筹协调,努力掌握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主动权,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

第一节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一、推进城乡消防规划的实施

紧紧结合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逐步落实农村消防规划的编制。对已完成的消防规划,要结合城乡总体规划的修订一并调整;对新编制的缺少消防规划内容或不全、不合理的城乡总体规划、乡村和集镇建设规划,不得批准。严格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消防规划的要求,确保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重大火灾危险源,限期搬迁或责令停止使用。在制订城乡规划、旧城改造计划时,优先安排棚户区、“城中村”、木屋毗连区等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村的消防规划和消防设施建设。年,规划期间未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和审批的一般建制镇要全部完成编制和审批。乡消防规划,年要编制并审批完成2个乡;2012年编制完成4个乡,审批完成3个乡;2013年编制完成6个乡,审批完成5个乡;2014年,全部的乡要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按照“符合标准、功能配套、满足需要、适度超前”的原则,于2012年新建一级消防站(营房搬迁项目)1个。新建消防站在投入使用前,要按照国家标准配齐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加快旧城区消防供水、消防通道的改造和建设步伐,新建城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应按照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同步发展。2012年,城区市政消火栓要达到配备标准。加强市政消火栓维护管理,确保完好率达到100%,满足火灾扑救实际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把农村消防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使农村公共消防设施与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年,2个镇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建设标准;2012年,4个镇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建设标准,2个乡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建设标准;2013年,5个镇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建设标准,3个乡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建设标准;2014年,所有的镇公共消防设施全部达到建设标准,5个乡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建设标准;2015年,所有的乡公共消防设施均达到建设标准。

第二节加强火灾防控体系建设

一、强化社会面的火灾防控

把保持火灾形势稳定、预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作为衡量消防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切实减少火灾发生几率,努力遏制较大以上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县亡人火灾得到有效防控,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小于0.19,不发生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公众聚集、易燃易爆、“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及高层和地下建筑、建筑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文物保护单位等消防专项治理行动,整治消除火灾隐患。继续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火灾隐患整改。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公布通报、媒体曝光等制度,发动公众参与监督,促进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二、提升社会消防管理创新水平

完善政府专职队员、消防文员工作制度。建设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推广普及“网格化”管理模式,发动社会单位和群众,共同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等消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积极培育和依法监管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火灾风险评估、火灾损失核定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中介组织。建立隐患整改资金保障机制,依照相关规定支取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整改多产权建筑火灾隐患。探索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企业贷款审核、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三、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

(一)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各乡(镇)要及时调整充实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具有消防专业技能的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本辖区消防工作的组织、督促、协调和管理。村(居)委会成立村(居)委会主任负总责、其他村(居)委会成员和驻村(社区)警务人员参加的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配备专(兼)职防火员,协助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各乡(镇)与各村(居)委会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每年组织考评、兑现奖惩。村(居)委会与村(居)民签订《防火公约》,与辖区物业管理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建制村编制简易消防规划,结合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打通消防通道,落实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城市社区、建制村设置公共消防器材存放点或消防器材箱,配足配齐灭火器材,确定维护、看管责任人员。

(三)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各乡(镇)和村(居)委会要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制定年度宣传计划,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社区、建制村至少设置1个固定消防宣传专栏、厨窗。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社区内的社会消防单位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并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

(四)夯实队伍建设基础。各乡(镇)结合实际,依法建立专(兼)职、志愿消防队。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联防队,并加强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没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2012年底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2012年,所有乡(镇)、建制村、社区消防工作基础达到农村、城市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标准,10%的建制村、社区达到消防安全示范乡村(社区)的标准。

第三节推进消防安全科技应用

一、夯实通信网络基础

依托县公安局建设全县350m无线集群网,并利用此集群网连接市公安局的350m无线集群网,确保全市短波和卫星通信网络及综合语音通信平台与县级平台保持畅通。依托社会力量建设与全县手机和固定电话连接的虚拟网,以适应消防部队语音通信多样化、复杂化的需求。依托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与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的通联,加强软件及硬件的更新换代。

二、深化信息化系统应用

推广建设消防业务信息系统。建设pki/pmi系统和电子签名签章系统,统一身份认证与管理体系;建设基础数据平台及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后台数据库支撑。推进综合情报平台建设,实现对消防业务信息的有效利用和查询、统计、分析结果的图形化展现。

三、科学配备消防车辆装备

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的通知》(政办〔〕17号)要求,优化消防车辆配备结构,提升消防部队高层灭火和应急救援综合实战能力。年,配备32米举高类消防车1辆;2012年,配备压缩空气泡沫车1辆;2013年,配备18吨以上水罐车1辆,消防车辆装备配备费用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淘汰更新服役期满的消防车辆,消防部队十一项个人防护装备全部配齐达标。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县道路交通灾害事故多和老城区道路狭窄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配备科技含量高、适应处置交通事故的重型抢险救援消防车(起吊质量(〈kg〉)≥3000/牵引质量〈kg〉≥5000)和针对老城区道路狭窄的消防摩托车。

第四节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一、大力开展消防宣传

“十二五”期间,深入贯彻落实《县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5)》,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各乡(镇)要研究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发动组织干部群众到消防教育馆、消防站参观学习,利用乡村、城市社区宣传阵地对村(居)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县科技局、司法局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内容。司法局、公安局及公安消防大队加强经常性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定期通报消防工作形势和火灾情况,及时曝光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典型火灾案例。教育、工会、妇联、共青团、消防等部门密切协作,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开展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并推广经验。电视广播、电信、网络等传播媒体应当承担消防安全公益宣传义务。

二、全方位普及消防知识

县教育局要消防知识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各教育阶段课程安排。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全县100%学校开设消防知识教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1课时,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两次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所有学生基本掌握火场逃生要领。广电局、文体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在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城区、居民生活区、公众聚集场所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常识。公安消防大队利用开放消防站、消防教育馆开展消防知识普及教育。“十二五”期间,要依托消防队(站)、博物馆、文化馆、公园、学校,建成1个以上功能设施比较齐全、能同时容纳50人以上参观的消防科普教育场馆。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学校应至少每年举办1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年举办2次以上全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使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全部人员、学校全体师生和50%以上社区居民、流动务工人员,到具备消防宣传教育功能的场馆(场所、单位)参观、体验1次以上。

三、健全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

加大宣传贯彻《消防法》和公安部、教育部等《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力度,各乡(镇)、各职能部门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社区、村(居)委会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社会单位应加强职工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农业、建设、劳动等部门要消防知识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农民工培训内容。严格落实电、气焊工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完善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专业人员,消防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四、深入推进消防志愿者行动

在现有消防志愿者组织建设和活动成效的基础上,依托共青团组织完善县、乡两级消防志愿者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做好消防志愿者招募、培训、注册和建队工作。“十二五”期间,力争实现我县注册消防志愿者的人数达到常住适龄人口(14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总量的3%以上,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各社区、行政村至少成立1支以上消防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发挥消防志愿者人多、面广、层次丰富等优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志愿者活动,努力形成具有特色的志愿者服务品牌。

第五节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一、加快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012年,积极出台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运行、保障等政策,明确部门职责。“十二五”期间,建立应急救援响应、指挥和社会联动机制,制定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实战性演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所需费用要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按照《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配齐车辆和器材装备。建立警地联储联运的社会化救援物资保障机制,满足各类灾害处置需要。

二、强化灭火救援攻坚组建设

消防战勤保障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满足日益艰巨的灭火救援现场战勤保障任务的需要。县公安消防中队要配灭火攻坚组和抢险救援组各2个。灭火救援攻坚组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攻坚组装备配备标准(试行)》配齐器材装备。2014年,公安消防中队要建有特勤班。

三、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鼓励、支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促进消防力量的多元化增长。积极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消防文职人员队伍。“十二五”期间,全县新征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人、消防文职人员1人。不断壮大志愿消防队伍。鼓励采取政企联办、乡村联办、民办公助等形式建立民间志愿消防队伍。加强单位专职消防队建设。对在企业改制中面临生存危机的单位专职队因地制宜地进行公共化改造。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专职消防队伍和消防文职人员年度保障经费确保不少于4万元,并且每年经费增长不低于公安消防机构消防业务费的增长幅度。

第四章保障措施

消防安全是一项基础性、社会性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调动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支持作用,落实各项消防工作保障,群策群力,群防群治。

第一节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强化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

县、乡两级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平安”考评范畴。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督查、考评、奖惩机制,消防工作列入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检查督导,落实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消防规划,之纳入城乡总体规划统一实施。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及时协调解决灭火救援、消防队伍建设、消防经费投入、消防宣传教育、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

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消防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内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县公安消防大队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规范消防执法行为,监督指导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区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城乡规划建设局在新城开发、旧城改造时,要严格按照城区总体规划和消防规划,满足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建设和消防通道的要求,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消防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的建设工程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或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房管所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或备案凭证的,教育、文体、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不得予以行政许可,房管所依法不予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工商局对消防审批被依法列为市场主体登机前置审批的,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发改、财政、建设部门要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部队营房、装备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列入财政预算;水利局要加强公共市政消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指导乡(镇)政府管理乡镇消防水源和供水设施;公安、监察、安监部门要严肃查处各类火灾的事故责任者。

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社会单位要开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建设,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除火灾隐患;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使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设置规范、醒目的消防设施器材标识,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持证率达100%。年底,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四个能力”建设标准。2012年底,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到“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第二节提高消防法治建设水平

一、全面推行消防行政执法责任

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适时开展针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及消防产品方面的专项执法行动。认真梳理消防行政执法依据,全面落实消防执法责任制,强化消防执法督查,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消防行政执法体制。深入推进消防执法监督“问廉制”建设,畅通各种监督渠道,进一步提高县公安消防大队执法的社会公信力。

二、严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

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火灾事故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县公安消防大队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责任事故案、失火案的侦查,对达到消防责任事故案、失火案立案标准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节加强消防工作经费保障

切实增加对消防工作的经费投入,使消防经费投入与地方经济发展同步。加大公共财政保障力度,逐步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强财政支持,确保消防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县财政局要从消防特殊行业和部队经费保障困难的实际出发,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消防训练补贴、出勤出动补贴、生活补助、伙食补贴等纳入政府财政保障经费。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积极设立消防事业发展基金,接受社会捐赠,按照社会捐赠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消防公益事业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营房建设、消防装备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工资福利及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四节加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

公安消防部队要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消防队伍”的总要求,大力弘扬“忠华精神”,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素质强警,全面加强部队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和纪律建设,建立健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拔任用科学机制,树立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官兵献身消防事业、投入海西建设的生机与活力。加强官兵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进一步提升官兵的理论水平、改善官兵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

消防普法工作计划篇7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高速发展,小城镇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快,其面貌发生很大的变化。为减少和预防城市火灾,部分小城镇编制了小城镇消防规划,但是也应该看到,小城镇随着建设迅速发展,城镇规模逐年扩大,油、气、电、化工原料及其产品的生产和广泛运用等的日益普及,火灾发生频率增高,火灾的经济损失不断加剧,小城镇消防规划远远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因此,笔者结合自贡市小城镇消防规划,浅要提出小城镇消防规划中的几点意见。

一、基本现状

当前全国许多小城镇没有制定消防规划,普遍存在消防站数量不够;市政消火栓数量少,消防管网压力不足;消防通讯落后;消防装备差,且数量少;消防道路不畅,断头路较多等问题。

自贡市小城镇区建设规模普遍小,人口少,发展不平衡,消防规划和消防设施基础欠帐较大。全市共有小城镇(乡镇96个,镇区人口2万人以上的只有两县县城驻地镇,即富顺富世镇和荣县旭阳镇)。除此之外,镇区人口均在1万人以下。现已编制有城镇总体规划的30余个乡镇,已完成消防规划编制的只有大安区大山铺镇,仅有46个小城镇安装有消火栓,未通自来水的乡镇达10个。

针对小城镇消防规划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结合小城镇建设实际,自贡市因地制宜制定了全市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的具体目标任务,从两县驻地镇、国家省级试点镇,分别确定了时间表、以保障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对全市小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也制定了相应目标任务,逐年增设安装城镇消火栓,购置消防手抬机动泵等,保障到2005年,全市通自来水的小城镇普及安装消火栓,未通自来水的全部配置消防手抬机动泵,切实提高小城镇自防自救能力。

二、加强小城镇消防规划的几点意见

(一)要加强对消防规划的领导,提高对做好这项工作的认识。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为更好地编制出高质量的消防规划创造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消防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要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这样,才能赢得政府和人民对消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圆满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应建立保障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正常渠道。当前,经济建设发展较快,许多小城镇的工农业总产值已经大幅增长,而消防经费却仍是多少年一贯制的局面,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器材装备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很显然,这种落后的消防态势已不能满足防火、灭火的需要了。因此,笔者认为各地政府应当采取并制定相应比例的办法,把消防经费纳入城市消防整体规划之中,使城市建设和消防市政建设同步进行,逐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抓好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小城镇消防规划是加强小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为此各地要结合小城镇建设规模、功能、人口等具体实际,切实按照《消防法》、《四川省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将小城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道路、消防水源等进行统一规划,并组织有关部门专门实施,组织专门人员,成立专门机构具体抓,消防内容要具体、实用,具有可操作性。

(四)抓好小城镇镇区内可利用自然、天然水源取水设施建设。对镇区内可利用的水池、水塘、河流等,要因地制宜修建一些供消防车、消防泵用的取水井、取水口、取水码头等,提高灭火救灾利用率。

(五)加强小城镇消防基本装备的配备。加强小城镇防灾救灾队伍建设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手抬泵等基本消防装备配备,并开展经常性训练、演练,使火灾时能因地制宜,自防自救。

消防普法工作计划篇8

关键词:小城镇消防规划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规划编制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高速发展,小城镇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快,其面貌发生很大的变化。为减少和预防城市火灾,部分小城镇编制了小城镇消防规划,但是也应该看到,小城镇随着建设迅速发展,城镇规模逐年扩大,油、气、电、化工原料及其产品的生产和广泛运用等的日益普及,火灾发生频率增高,火灾的经济损失不断加剧,小城镇消防规划远远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因此,笔者结合自贡市小城镇消防规划,浅要提出小城镇消防规划中的几点意见。

一、基本现状

当前全国许多小城镇没有制定消防规划,普遍存在消防站数量不够;市政消火栓数量少,消防管网压力不足;消防通讯落后;消防装备差,且数量少;消防道路不畅,断头路较多等问题。

自贡市小城镇区建设规模普遍小,人口少,发展不平衡,消防规划和消防设施基础欠帐较大。全市共有小城镇(乡镇96个,镇区人口2万人以上的只有两县县城驻地镇,即富顺富世镇和荣县旭阳镇)。除此之外,镇区人口均在1万人以下O忠驯嘀朴谐钦蜃芴骞婊?0余个乡镇,已完成消防规划编制的只有大安区大山铺镇,仅有46个小城镇安装有消火栓,未通自来水的乡镇达10个。

针对小城镇消防规划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结合小城镇建设实际,自贡市因地制宜制定了全市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的具体目标任务,从两县驻地镇、国家省级试点镇,分别确定了时间表、以保障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对全市小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也制定了相应目标任务,逐年增设安装城镇消火栓,购置消防手抬机动泵等,保障到2005年,全市通自来水的小城镇普及安装消火栓,未通自来水的全部配置消防手抬机动泵,切实提高小城镇自防自救能力。

二、加强小城镇消防规划的几点意见

(一)要加强对消防规划的领导,提高对做好这项工作的认识。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为更好地编制出高质量的消防规划创造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消防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要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这样,才能赢得政府和人民对消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圆满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应建立保障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正常渠道。当前,经济建设发展较快,许多小城镇的工农业总产值已经大幅增长,而消防经费却仍是多少年一贯制的局面,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器材装备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很显然,这种落后的消防态势已不能满足防火、灭火的需要了。因此,笔者认为各地政府应当采取并制定相应比例的办法,把消防经费纳入城市消防整体规划之中,使城市建设和消防市政建设同步进行,逐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抓好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小城镇消防规划是加强小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为此各地要结合小城镇建设规模、功能、人口等具体实际,切实按照《消防法》、《四川省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将小城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道路、消防水源等进行统一规划,并组织有关部门专门实施,组织专门人员,成立专门机构具体抓,消防内容要具体、实用,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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