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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调研报告8篇

时间:2022-11-19 14:44:40

人大调研报告

人大调研报告篇1

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应该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东光街道人大工作室始终高度重视民计民生问题,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保障、改善民生为重点,不断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努力提高监督实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开展监督,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

解决民生问题离不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离不开生产力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逐步提高。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执行情况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督促有关方面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党的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为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围绕民主法制建设,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努力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开展代表工作,努力发挥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最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发挥作用,既是人大的职责

所在,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东光街道人大工作室在搞好监督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一是组织代表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治理、食品卫生等工作视察检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二是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及时上报区人大,确保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三是坚持分片联系代表制度,安排部署20xx年东光辖区区人大代表接待日活动,广泛听取辖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信访工作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充分掌握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民主渠道,认真对待,认真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不断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努力提高办理水平,使各种信访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置,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信访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全区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的看到,我们在加强对民计民生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对民计民生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领域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监督的途径和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对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工作力度还不够大,监督效果不是特别明显。二是对于民计民生问题的调查研究不够。对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缺乏深入的了解,对于如何解决涉及人民群众

切身利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缺乏深入的研究。三是激励代表在加强对民计民生问题监督检查、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的科学有效机制还没有形成。一些代表主动参与监督的意识不是很强,提出的建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切实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要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坚持履职为民,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是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及其常委会不仅是国家权力机关,而且是了解民情、反映民声、集中民智的民意机关,在发扬人民民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人大的工作就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考虑问题,努力在群众最盼上想办法,在群众最急上抓落实,在群众最怨上促整改,真正在思想上尊重人民群众,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行动上深入人民群众,工作上依靠人民群众,着力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实实在在为人民谋利益,推动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检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改善民生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也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在现阶段,就业是民生之本,就学是民生之基,就医是民生之急,社会保障是民生之盾。应当把关切民生冷暖的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问题作为重点,

通过监督,让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时时、事事、处处从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出发,把群众的需要作为调研的重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全面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一府两院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深层次的问题。

(三)发挥代表作用,拓宽民主渠道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代表们大多工作在一线,生活在基层,熟悉民情、了解民意,有着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表达者、现实利益的传递者、切身利益的维护者。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方面的主体作用。要继续坚持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检查、专题调研等重要活动制度,进一步拓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畅通民意表达的途径,增强人大代表维护群众利益,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发挥代表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要支持和鼓励有实力的人大代表通过爱心行动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为弱势群体送温暖,为党和政府分忧解难。要建立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使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形成民意表达和反馈的新途径,从而更好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力,形成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要建立人大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工作视察、检查机制和建议办理测评机制,不断加大建议办理的监督力度,特别要抓好涉及民生问题的重点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提高党委、人大、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共同努力创造和谐环境,营造和谐氛围,构建和谐社会。

地方人大调研报告二

街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街道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地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就区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一些意见与建议。

一、目前街道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经过这次调查,总体上看,我区各街道人大都能以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依据,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街道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开展人大工作,比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街道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在工作中街道人大都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凡是街道人大以及人大代表的重要活动,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大部分街道

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都能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通过请示汇报,沟通协商,取得了党委的大力支持,街道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2、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经济建设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街道人大工作来看,都能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抓,围绕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视察,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

3、依照法律规定,适时开展调查视察活动。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对带有全局性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视察是我街道人大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在调查视察活动中,街道人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政府加以解决,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社区的贯彻实施,维护了社区居民的稳定。

4、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每一名代表的要求。目前,街道人大通过走访联系代表,督办代表意见,支持代表行使职权,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在调查中了解到,尽管街道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不够理想。首先,代表

活动难以正常开展。街道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在人代会上,代表们能就政府工作报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某些具体工作,实施人大监督就无从谈起。

三、加强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1、正确处理好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

人大、党委、政府是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方面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党委应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政府要树立法制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做到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另一方面人大在工作中要与党委、政府多沟通,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

2、上级人大应加强对下级人大的监督与指导

上级人大由于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下级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街道人大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区人大的重视和支持,能使街道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街道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另一方面,可以帮助街道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街道人大干部的编制、职级、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区

级以上人大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这样,可使在街道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安心于街道人大工作。

人大调研报告篇2

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应该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东光街道人大工作室始终高度重视民计民生问题,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保障、改善民生为重点,不断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努力提高监督实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开展监督,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

解决民生问题离不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离不开生产力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逐步提高。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执行情况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督促有关方面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党的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为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围绕民主法制建设,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努力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开展代表工作,努力发挥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最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发挥作用,既是人大的职责

所在,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东光街道人大工作室在搞好监督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一是组织代表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治理、食品卫生等工作视察检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二是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及时上报区人大,确保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三是坚持分片联系代表制度,安排部署20xx年东光辖区区人大代表接待日活动,广泛听取辖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工作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充分掌握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民主渠道,认真对待,认真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不断规范办理程序,努力提高办理水平,使各种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置,较好地发挥了人大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全区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的看到,我们在加强对民计民生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对民计民生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领域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监督的途径和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对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工作力度还不够大,监督效果不是特别明显。二是对于民计民生问题的调查研究不够。对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缺乏深入的了解,对于如何解决涉及人民群众

切身利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缺乏深入的研究。三是激励代表在加强对民计民生问题监督检查、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的科学有效机制还没有形成。一些代表主动参与监督的意识不是很强,提出的建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切实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要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坚持履职为民,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是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及其常委会不仅是国家权力机关,而且是了解民情、反映民声、集中民智的民意机关,在发扬人民民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人大的工作就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考虑问题,努力在群众最盼上想办法,在群众最急上抓落实,在群众最怨上促整改,真正在思想上尊重人民群众,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行动上深入人民群众,工作上依靠人民群众,着力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实实在在为人民谋利益,推动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检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改善民生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也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在现阶段,就业是民生之本,就学是民生之基,就医是民生之急,社会保障是民生之盾。应当把关切民生冷暖的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问题作为重点,

通过监督,让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时时、事事、处处从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出发,把群众的需要作为调研的重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全面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一府两院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深层次的问题。

(三)发挥代表作用,拓宽民主渠道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代表们大多工作在一线,生活在基层,熟悉民情、了解民意,有着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表达者、现实利益的传递者、切身利益的维护者。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方面的主体作用。要继续坚持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检查、专题调研等重要活动制度,进一步拓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畅通民意表达的途径,增强人大代表维护群众利益,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发挥代表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要支持和鼓励有实力的人大代表通过爱心行动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为弱势群体送温暖,为党和政府分忧解难。要建立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使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形成民意表达和反馈的新途径,从而更好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力,形成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要建立人大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工作视察、检查机制和建议办理测评机制,不断加大建议办理的监督力度,特别要抓好涉及民生问题的重点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提高党委、人大、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共同努力创造和谐环境,营造和谐氛围,构建和谐社会。

地方人大调研报告二

街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街道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地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就区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一些意见与建议。

一、目前街道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经过这次调查,总体上看,我区各街道人大都能以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依据,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街道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开展人大工作,比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街道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在工作中街道人大都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凡是街道人大以及人大代表的重要活动,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大部分街道

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都能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通过请示汇报,沟通协商,取得了党委的大力支持,街道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2、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经济建设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街道人大工作来看,都能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抓,围绕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视察,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

3、依照法律规定,适时开展调查视察活动。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对带有全局性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视察是我街道人大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在调查视察活动中,街道人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政府加以解决,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社区的贯彻实施,维护了社区居民的稳定。

4、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每一名代表的要求。目前,街道人大通过走访联系代表,督办代表意见,支持代表行使职权,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在调查中了解到,尽管街道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不够理想。首先,代表

活动难以正常开展。街道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在人代会上,代表们能就政府工作报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某些具体工作,实施人大监督就无从谈起。

三、加强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1、正确处理好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

人大、党委、政府是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方面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党委应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政府要树立法制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做到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另一方面人大在工作中要与党委、政府多沟通,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

2、上级人大应加强对下级人大的监督与指导

上级人大由于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下级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街道人大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区人大的重视和支持,能使街道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街道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另一方面,可以帮助街道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街道人大干部的编制、职级、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区

级以上人大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这样,可使在街道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安心于街道人大工作。

人大调研报告篇3

人大精准扶贫调研报告一

一、做法和成效

2015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宁德市关于加强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因地制宜,真抓实干,精准发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㈠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政策引导。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37个市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扶贫攻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和工作推进会,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专题研究部署。相继制订出台《加快推进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推进整村搬迁造福工程的实施意见》等系列重要政策措施,指导规范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㈡完善帮扶机制,充实扶贫力量。建立并完善挂钩结对帮扶到村到户机制,全市52个省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全部落实了挂钩领导、部门和企业,派驻了挂村第一书记和蹲点干部,一年来共筹措项目资金2910.5万元,整村推进卓有成效;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对146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一对一挂钩,累计补助帮扶资金107.1万元,有力支持贫困户发展;安排了赛岐镇、湾坞镇等沿海乡镇分别对口帮扶山区的松罗、范坑等4个贫困乡镇的产业发展、村镇建设,完成对口帮扶资金80万元。完善驻村下派干部管理机制,建立下派挂职书记责任管理、激励表彰、项目资金阳光操作等十项机制作法,该作法在全省宣传推广。

㈢全面摸底识别,努力夯实基础。根据省、宁德市扶贫开发工作总体部署,全面开展农村扶贫开发对象建档立卡回头看完善精准识别机制工作,各乡镇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队,严格按照市委制定的精准识别十个步骤规范操作程序和五看法等工作方法,进村入户精准摸排识真贫。截至2016年3月初,我市建档立卡户数为4744户,17304人,上报国网贫困户2680户,9666人。3月中下旬,市里组成19个由挂乡镇市领导任组长的督查组,深入基层实地查访,确保回头看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㈣落实扶贫措施,统筹协调推进。2015年,市财政投入扶贫资金7975万元,全力实施十个到村到户扶贫工程。其中,安排4100万元组织开展产业扶贫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工程, 重点扶持2个千亩高优农业园、3个标准化茶庄园、4个特色产业示范基地、23个山地农业综合开发示范点以及葡萄、水蜜桃等特色农产品,推动村有产业、户有项目。优化上级资金使用,将省财政下达的三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10万元,全部发放给11个乡镇、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扶持514户贫困户每户2500-3500元发展种养加短平快扶贫项目。实施小额信贷扶贫到户项目,2015年市农户自立服务社为3850贫困农户发放项目资金6273.15万元。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在全省率先实行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直接打卡到户和扶贫重点村统一建立扶贫专户做法,积极探索扶贫资金封闭式运行、报账式管理。结合新型城镇化、工业园区和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城阳镇溪里造福新村等省市示范典型,目前,全市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已动工751户3118人,已建一层以上新房721户3000人,完成投资11976万元。

二、问题和不足

㈠宣传动员不够深入,精准程度有待提高。目前,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推进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如:镇、村干部有的对政策学习少,业务不精、把握不准,对精准扶贫政策宣传、解读不到位;有的习惯于当二传手,导致政策和措施落不下去甚至落地走样,造成群众对精准扶贫的知晓率不高、认知度不深、参与感不强。部分乡镇干部工作不够深入,精准识别不能做到心中有数,识别对象基本靠村干部,对村级上报的扶贫对象又不敢签字;有的乡镇干部不敢担当、畏难松劲,担心贫困户报多了脱贫任务不好完成等。

㈡村财收入依然薄弱,内生动力有待激发。我市贫困村集体经济普遍乏力,目前有的村虽然开始重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但发展缓慢,经济效益尚未突显,村财收入依然十分有限,部分村干部存在等、靠、要思想。贫困对象文化素质较低,思想封闭保守,虽有发展意愿,但缺乏致富能力和发展门路,内生发展动力不足,只等输血、不会造血。贫困户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突出,负债高,内外交困,逐步成为脱贫难点。

㈢扶持效果参差不齐,工作合力有待凝聚。第四轮省、宁德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挂钩领导和单位高度重视的市本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因有较大数量的资金投入,村容村貌有较大的改观,而帮扶资金投入不足的市本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则效果不甚明显(7个省、宁德市级扶贫村即筹措帮扶资金1350.5万元,村均193万元;45个福安市级扶贫村筹措帮扶资金1560万元,村均35万元),且不同程度存在重基础设施建设、轻产业开发,重项目实施、轻项目后续管理的现象。乡镇具体负责扶贫工作的人员多临时抽调,兼职多、精力有限,督促检查、档案建设、动态管理等工作受到影响。少数帮扶单位、企业和帮扶责任人没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帮扶时身入心不入,个别单位、企业甚至一整年都没露过面,给群众留下精准扶贫是走过场 的印象。各部门扶贫资源缺乏有效整合机制,不同程度存在资金分散、项目重复、分头实施、各行其是的问题,上下联动扶贫攻坚合力不足。

㈣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监督问效有待加强。扶贫政策和措施落实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现象。调研中群众普遍反映,市农户自立服务社的小额贷款虽然相对其他金融机构方便,但利率贵,达到一分多,贷款利率长期高于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贫困户用不起,使支农支贫效果打了折扣。我市本级财政从2015年开始,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补助52个省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但在具体落实中又与一事一议项目挂钩,部分村未及时上报一事一议项目,即不能享受扶贫项目资金补助,专项资金没有专项使用;扶持政策对贫困标准的要求与贫困户的自身能力不相匹配,导致扶贫资源多倾向贫困户中的有能力者身上,真正贫困的群众享受不到扶持政策。扶贫攻坚目标责任考评机制不够健全,没有对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年度考核、激励奖惩、问责督办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另外,造福工程搬迁点建设的监管有所缺位,对工程造价、搬迁对象、项目招投标等把关不严,造成项目建设与规划有出入,影响了工程进度,也增加了群众负担,使保障房的初衷有所变味。

三、意见和建议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要抓好这项工作,必须从长远考虑、从实际出发,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瞄准贫困、精准发力,确保我市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调研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㈠深入宣传,强化责任,全力提升扶贫攻坚精准程度。要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争做熟悉政策、掌握业务的精准干部;要经常进村入户宣传有关政策,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济困,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增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精准性、有效性。各级干部要落实责任,如实摸清各村贫困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程序合规、结果公正,对群众负责。要明确扶谁、谁来扶、怎么扶,做到扶贫对象精准化识别、帮扶责任人准确对接、扶贫资源精确化配置、对扶贫目标精细化管理、对脱贫责任精准化考核,提升扶贫工作的精准度,确保如期稳定脱贫。

㈡因势利导,激发动力,切实增强贫困对象造血功能。要创新帮扶形式,为村两委和群众选路子、上项目、教技术、筹资金、供信息,变输血为造血,尽量将资金项目安排到重点贫困村,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和脱贫步伐。特别要注重积极探索增加村财收入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产业,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通过 公司+基地+贫困户、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实现以企带村、以村带社、以大户带贫困户,不断提高贫困群众的产业参与度和受益度。要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正面教育,引导贫困对象树立崇尚致富、脱贫光荣的理念,增强自我求变,自我发展的志气和信心,充分激发自身原动力。要着力提高产业、就业1+1能力,让每个贫困户都有1个产业可以发展,让有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都能掌握1项以上就业创业技能。

㈢精准管理,分类施策,尽力促进精准帮扶提速增效。要在建档立卡动态管理的基础上,抓住困难群体最需要帮助的事,解决困难群众最急最盼的问题。要加大挂钩扶贫的工作力度,特别是地处偏远、成效不明显的村,各挂钩单位要多深入挂钩村,开展调查研究,帮助村里制定扶贫规划,做到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项目后续管理与贫困户脱贫兼顾,加快第四轮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挂钩帮扶实施进度。要坚持开发扶贫与救济扶贫两轮驱动、在政策、步骤、批次上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扶持,不搞大锅饭。对于有强烈脱贫愿望和具有一定劳动技能的贫困户,要集中力量优先扶持,让这一部分贫困户先脱贫;对于因病因灾致贫的,要纳入社会民政救济体系中;对于因学致贫的,要采取措施给予帮助;对于有劳动能力但好逸恶劳、坐等靠要、懒惰酗酒致贫的,要进行耐心教育和引导,经教育不改的,采取缓扶和不扶的措施,激发贫困户依靠自己的头脑和双手,通过勤奋劳动,自我脱贫的内在动力,最大限度调动贫困户的生产积极性。

㈣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努力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科学编制十三五扶贫规划,并把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一个年度计划中,确保总体规划通过年度计划的分解落实得以顺利实施。要进一步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市乡两级换届,围绕扶贫攻坚选准配强领导干部,进一步充实镇村扶贫工作力量,以适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需要。要制定出台《福安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责任考评办法》,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奖惩机制,确保全面完成扶贫脱贫目标任务。要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保障运行机制,提升上下联动的攻坚合力,建议建立民政、扶贫部门数据对接共享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从而加强动态管理;完善涉农资金整合统筹机制,对全市涉农资金进行科学规划和统筹归并,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做大扶贫资金总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扶贫,加大对贫困户的信贷支持,解决贫困户发展资金短缺、贷款难问题;市农户自立服务社要加大对对在册的贫困户扶持力度,对借款利息酬情给予降低照顾。要加强在建造福工程的监督管理,市政府要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服务好造福工程手续审批工作,同时,把好对象安置关、规划控制关、工程质量关、造价审核关、资金管理关,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人大精准扶贫调研报告二

按照甘人大常办发[2015]102号文件关于《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联组审议和专题询问的实施方案》要求和甘人大常办发电[2015]86号文件关于对庆阳市1+17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的精神,市人大党组书记、常委会主任付振伟带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农工委负责人、市扶贫办负责人和3名省、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于2015年10月26日至31日,对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在听取全市工作汇报的同时,深入西峰区、环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5个县(区)、10多个乡镇、20多个村组,查阅了县区扶贫办资料、走访贫困户、察看当地龙头企业、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农村产业发展资金合作社、两后生就业创业培训基地、电子商务创业孵化中心、异地扶贫搬迁点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多方面、多层次了解掌握了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成效

我市是全省最贫困的地区之一。2014年底,全市有47.85万贫困人口,贫困面20.86%。今年以来,全市按照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甘肃省六盘山片区扶贫攻坚座谈会、全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工作会议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1+17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意见方案,制定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1+20意见方案,实行围绕贫困群众持续增收主线,弘扬南梁精神,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核心,遵循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原则,建立驻村帮扶、资金帮扶、脱贫激励、逢提必下机制的精准扶贫工作模式,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深化思想认识,攻坚目标明确。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准确领会中央和省上有关扶贫攻坚工作精神,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最大政治、最大任务和最大责任,放在全局工作的首要位置,着力解决群众脱贫致富信心不足、主体内生动力不足以及干部攻坚克难意识不强、带动帮助能力不强的问题,引导教育各级干部群众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不等不靠、自力更生,强化责任担当,发挥能动作用,干群携手,齐心协力打好扶贫攻坚战。围绕贫困群众持续增收主线,紧扣2020年与全省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确定通过三年集中攻坚,每年减贫13万人以上,确保到2017年贫困面下降到8%以下,贫困群众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达到4200元以上,全市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发展基础相对较好、贫困人口相对较少的西峰区、正宁县、合水县年内率先实现整体脱贫。

(二)着力基础工作,精准前提坚实。从2013年开始,市政府率先在全市开展扶贫大调研活动,各级领导深入一线,了解贫困状况,排摸贫困底数,实施精准扶贫以来,市政府根据国家贫困标准,探索总结了精准识别贫困对象的三对面、三签字、两评议、两公示、一公告工作程序,要求确认贫困对象时,入户调查、收入测算和群众评议面对面进行,入户调查表和收入测算表调查员与调查户同时签字认可,初步排摸的贫困户须由本村组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户签字认可,之后交村民小组和村民代表会集体评议,村委会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公示,县(区)扶贫办在县政府外网公告,确保真实准确。最后对全市识别确认的537个贫困村、11.5万贫困户、47.85万贫困人口,精准建档立卡,开展大数据管理平台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将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动态管理,做到了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市有数据库。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依据建档立卡确定的扶贫对象,区分因灾、因病、因学和缺项目、缺资金、缺劳力、缺技术等不同致贫原因,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致富需求。在此基础上,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按照贫困村有主导产业、专业合作社、教学点和卫生室、敬老院和幼儿园、综合性村民活动场所、金融网点覆盖、综合商业服务、良好村容村貌和贫困户有安全住房、安全饮水、基本农田、增收产业、至少一人有技能资质证书、有基本社会保障、家里有余粮、手头有余钱的两个八有要求,立足缺什么、补什么,逐村逐户列出需求清单,科学确定脱贫目标,合理确定脱贫时序,做到了扶贫对象清、贫困底数清、贫困状况清、贫困成因清,为扶贫政策精准聚焦惠及扶贫对象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坚持精准施策,又好又快推进。全市上下积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从各县区、乡镇实际出发,针对贫困村户不同情况,对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需求清单,确定扶贫项目,整合投入资金,精准施策、精准发力。一是加大项目实施力度。从2013年开始,全市启动实施了农村公路三年大会战、一年大扫尾攻坚战,坚持适度超前原则,高标准规划设计,严格执行建设标准,确保施工质量,把路肩、水沟、防撞墙、转弯凸面镜等安全配套设施一次建设到位,累计新修通村公路5551公里。特别是今年新修通村公路3173公里,相当于建国以来全市修建通村公路的总和。到今年底,全市91%的行政村(1152个)可以通水泥(沥青)路,2016年可实现村村通。坚持因地制宜,在北部山区建设集雨场窖、中南塬区集中供水、川台地区修建小电井,今年新建维修各类小型水利工程7222处,新增安全饮水人口5.3万人,年内农村饮水安全可达77%以上,自来水入户率73%以上。全力推进电网建设,今年新建农电线路4174公里,改造低电压村组683个,动力电村组覆盖率年底可达97%。有序实施安居工程,以自然村为单元,以适度集中为原则,今年开工建设移民安置点98处,完成危房危窑改造13756户,解决8.4万人的安居问题。下功夫做好产业扶贫,增强造血功能,按照北部山区草畜、中南部塬区苹果、子午岭林缘区和宜林荒山区苗木、川台地和城镇郊区蔬菜的产业发展布局,进一步扩大规模、延长链条、提高效益,特色产业收益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今年培育新型果园10万亩,全市苹果留存面积达到158.4万亩,2020年实现人均1亩果;新建规模养殖场(小区)144个,肉羊饲养量达到493万只,肉牛67.9万头,生猪117.9万口,肉鸡2800万只;全市瓜菜种植面积稳定在150万亩以上,设施瓜菜达到14万亩。启动再造一个子午岭工程,用7年时间完成苗林结合培育700万亩,引进苗林企业51家,发展苗林大户141户,成立合作社73个,带动农户2.36万户,3年完成327万亩,其中今年完成107万亩。大力推进电商扶贫,全市建成电商服务中心5个,服务站56个,网店6453个,电商从业人员达到1.8万人,线上交易额9.37亿元,拓宽了农产品营销渠道,增加了贫困群众收入。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年内开工建设农村幼儿园217所,改造薄弱学校523所,多渠道培训农村劳动力31.8万人(次),其中职业技能培训6.3万人;建成乡镇综合文化站4个,乡村舞台528个,标准化村卫生室113个,全市建制村标准化学校、文化活动室、卫生室覆盖率分别达到72%、40.2%、78.9%,新农合参保率98.2%。二是强力破解资金难题。与省农发行建立合作机制,达成600亿元中长期贷款协议;与兰州银行开展农村产业发展资金合作社试点,以1.5亿元财政资金撬动银行信贷资金15亿元,全市1261个行政村都注册设立了村级产业发展资金合作社,可为农户提供最高10万元、专业合作社最高30万元、龙头企业最高200万元的贷款,先后发放贷款4.8亿元,发放省上精准扶贫贷款6.28亿元。按照政银保合作模式,市财政设立1000万元风险补偿基金,由商业银行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贫困户提供无需抵押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推行农户评级授信,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协调金融机构为建档信用农户提供扶贫贷款65亿元。同时,进一步加大贫困村互助资金支持力度,年内可实现537个贫困村互助资金全覆盖,每个互助社投入资金1050万元,每个农户最高可借3万元。

(四)创新工作机制,组织保障有力。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工作机制创新作为激发活力、推动落实的重要手段。实行驻村帮扶机制,选派市县机关干部担任重点贫困村第一书记,定点帮扶,各级联村联户干部轮流驻村,建立联村单位和联户干部动态调整机制,常年帮扶,不脱贫不脱钩,实现了驻村扶贫工作全覆盖。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成立19个督查组,常年驻守8县区和11个市直部门,专门督查扶贫攻坚和重大项目建设,要求重大事项直报市委,发现违纪问题直报市纪委,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干部直报市委组织部,对工作进展缓慢的直报市督查考核局,以减贫结果为导向,确定干部业绩和任用。建立完善脱贫激励机制,实行严格的失责问责制度,对率先实现脱贫目标的,三年内扶持政策、资金投入保持不变;对率先实现整乡整县脱贫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优先推荐提拔重用。同时,加大问责力度,今年对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中慢作为的干部,一次性问责29名。

二、全市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启示

(一)做实基础工作,是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稳步推进的前提条件。精准扶贫是扶贫攻坚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扶贫对象精准是其它五个精准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贫困底数摸得清,扶贫对象找得准,需求清单列得实,才能使每一项都是真金白银的扶贫政策,精准聚焦扶贫对象,惠及贫困群众,确保有效脱贫。合水县在深入调研、反复讨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贫困村24项、贫困户11项脱贫标准,并据此梳理列出贫困村19项、贫困户15项需求清单,为实施精准帮扶对策奠定了坚实基础,确保了年内全县整体脱贫目标的稳步实现。

(二)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真抓实干,是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关键。全市各级政府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主责,把最优的资源、最强的力量向一线倾斜,各级党政一把手坚持亲自挂帅、亲自研究、亲自指导督查,带头帮扶最贫困的村、联系最贫困的户,以上率下,分管领导负责各项具体工作落实,抓规划、抓任务、抓进度,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案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三)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是破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难题的有效途径。毛寺村是西峰区显胜乡最贫困的村,是蒲河川黄土喀斯特地貌的集中展示区,有黑老锅冰窟、无止桥等旅游资源,西峰区政府以中央加强建设美丽乡村为契机,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定位,积极营造环境,招商引资5.2亿元,争取政策资金扶持,打造毛寺村及周边区域集地质观光、生态旅游、民俗体验、休闲娱乐为一体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国家4A级风景旅游区、部级地质公园,探索出了插花型贫困村整合资源、集中力量一步直奔小康的新路子。

(四)取得群众支持和拥护,是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如期实现的内生动力。贫困群众既是扶贫对象,也是脱贫致富的主力军,只有扶贫导引措施真正取得群众认可,才能全面调动群众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从根本上改变贫困现状。在通村公路建设中把最后一步路修到群众家门口,道路修到哪里,那里的群众就主动拆房迁坟、挪树让地、燃放鞭炮、全力配合。交通条件的改善带动了村容村貌的改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为群众的脱贫致富铺平了康庄大道。

三、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几点工作建议

调研中各县区反映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贫困乡村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落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大,部分项目补助标准低,有的项目还要求市县配套,全市今年在道路建设、安全饮水、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4个项目中,缺口资金就达37.27亿元。有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拨付不够及时,为确保工程进度,通过银行贷款和工程队垫资的方法先行建设,目前全市负债已达17.4亿元。二是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弱、水平低。村级卫生室设施简陋、设备有限,人员少、待遇低,服务能力差。现有的养老机构数量不足,供养能力弱,维修或改扩建任务重,集中供养难度大。三是特殊原因贫困人群的扶贫任务艰巨。部分贫困人口散居在偏远地带、发展环境差,有的贫困家庭缺乏劳动力和致富技能,有的贫困对象文化素质低、习惯于等、靠、要,内生发展动力不足,部分家庭因病、因残、因学、因婚返贫现象突出,这些人群的扶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如果没有针对性很强的扶贫措施,难以实现脱贫目标。

几点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深谋实抓全局发展。要全面贯彻落实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和全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扶贫攻坚工作作为最大任务、最大责任,以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以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产业发展,做大做强经济总量,夯实扶贫开发的财力支撑,为群众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提升社会平均富裕程度。要抓好富民产业培育,持续不懈地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在土地流转、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大胆实践,促使更多群众真脱贫、长久稳定脱贫。

(二)进一步聚集整合资源投入。要用好政策机遇,放大政策叠加效应,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大水利、电力、金融等行业对扶贫工作的支持力度,凝聚各方面的资源力量,确保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解决贫困乡村群众出行难、吃水难、用电难等现实问题,积蓄发展后劲,夯实脱贫基础。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做好科技服务、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养老保障、文化扶贫等工作,弥补短板,扩大覆盖,不断提升均等化水平。

人大调研报告篇4

一、xx镇人大起始

1992年元月份xx撤乡建镇,成立xx镇,设镇党委、镇人大主席团、镇筹备委员会、镇纪委、镇人民武装部。1992年10月设立中国共产党xx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府、管理委员会隶属于xx市人民政府。党委、政府驻地在xx镇光辉村。1993年3月经镇人民代表选举后,产生xx镇人民政府,取消筹备委员会,镇人民政府代而行使行政管理权。1993年3月15日至3月17日,xx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召开,大会于3月17日下午进行投票选举xx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人大常务主席、副主席及主席团成员。代表大会应到代表42名,实到代表42名,列席代表16名。会议选举镇长、副镇长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人大常务主席、副主席及成员用举手表决方式进行。1993年至2006年人大三年换届一次,2006年至今五年换届一次,目前,xx镇人大已换届七次,最近的xx镇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召开。

二、xx镇人大基本情况

据统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我镇共有选民14994人,参加投票选举的有14080人,参选率达93.9%。在新一届市、镇两级人大代表中,其中市代表6 人,镇代表49人,其年龄结构、政治素质、构成比例、文化程度等方面较为合理,符合法定要求。年龄结构方面,市代表中35岁以下的有2人,占33.3%,36-55 岁的有4人,占66.7%;镇代表中35岁以下的有9人,占18.4%,36-55 岁的有35人,占71.4%,56岁以上的有5人,占10.2%,老中青年龄结构搭配比较合理,中青年占大多数,适应时展的需求。政治素质方面,市代表中中共党员有4人,占66.7%;镇代表中中共党员有31人,占63.3%,与市的要求相符。构成比例方面,市代表中农民1人,占16.65%,机关干部4人,占66.7%;工人1名,占16.65%,其中妇女3人,占50%;镇代表中农民34 人,占69.4%,工人1人,占2.1%,镇机关干部14人,占28.5%;其中妇女11人,占22.5%,符合我镇实际情况。文化程度方面,市代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5人,占83.3%,高、初中文化程度的有1人,占16.7%;镇代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8人,占36.7%,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有6人,占12.2%,其余的均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51.1%,文化素质较上一届有所提高。 近年来,我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认真履行职权,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一届的6名镇人大、镇政府领导成员(即镇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副镇长4名),其中:中共党员5人,占83.3%。其年龄结构合理,趋于年轻化,30岁以下的有1人,占,16.7%,30-40岁的有3人,占50%,41-50岁的有2人,占33.3%。文化程度方面,研究生文化1名,大学本科4名,大专文化的有1名。

(一)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地方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目前,我镇人大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常务主席三名,未设人大副主席,成立了“xx镇人大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联络站主任由人大主席担任负总责,党政办同志专人为人大代表联络员,组织实施开会和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对于划分选区,我镇坚持结合实际、力争主动,按上一届的选区进行划分,镇代表选区划分为19个,市代表选区划分为2个。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充分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总的来看,我镇人大组织机构基本健全。

(二)法定工作正常展开。一是依法选举人大代表。我镇严格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认真做好选民登记,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等工作,引导选民对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依法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调离本辖区,我镇也按规定积极补选人大代表。二是依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我镇每年按期召开两次人代会,听取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的工作报告,依法选举主席团、选举或补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乡镇长和副乡镇长。三是依法召开主席团会议。在闭会期间,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例会,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重要工作报告。

(三)履行职能紧扣中心。我镇人大主席团能围绕乡镇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热点,较好履行监督职能。据调查,近年来,我镇人大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乡村振兴、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事项,开展调查、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整改落实。

(四)代表活动普遍开展。我镇建立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划分了代表活动小组,制订了代表活动计划,代表活动普遍开展。据调查,我镇每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乡镇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市级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1次以上。由xx镇、xx镇、xx镇合为一个片区,每年八九月进行专题调研,2018年8月举行了xx镇产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专题调研活动,2019年11月计划在我镇开展乡村振兴、工业发展转型助推新农村建设的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镇人大工作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的职责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有的代表缺乏认识和热情,只注重自己的工作,不能很好履行代表职责;二是部分农民代表文化水平较低、履行代表职责能力欠佳,不能积极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三是有的代表虽然能够发挥为民说话的作用,但在履职方面却缺乏分析问题和辅助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有的代表过于注重对领导负责,轻视对选民、对自己负责等。以上几方面情况,制约了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作用。

通过调研发现,我镇制约人大代表积极履职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代表活动不充足。由于乡镇基层工作太多,而且杂,除了召开一年两次的人代会外,一般难以组织代表参加其它活动。个别村不尊重代表行使权利,不配合代表发挥作用。同时乡镇人大的人员严重不足,活动经费不足等因素都制约了我镇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代表意识树立不够牢固。有的代表缺乏主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热情,把代表只当作一种荣誉,而不是责任,缺乏履行职责的主观愿望和内在动力;不能统筹安排好本职工作与履行代表职责的关系,往往将履行代表职务视为工作之余的事,随意性较大,缺乏严肃的纪律性。

(三)代表履职缺乏监督制约。因我镇辖区代表居住比较分散,很难对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经常性地督促检查,使得代表履职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有的成了参加活动少、联系选民少、为民代言少的“挂名代表”。

(四)代表小组活动随意性较大。按照要求,代表小组至少每季度要开展一次活动,但因代表来自农村及各行各业难于组织和对开展代表活动重视不足等原因,许多代表小组基本上没有按照规定开展活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次数较少,了解社情民意、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难于得到保障。同时,有些代表小组活动调研不够深入,代表提出的一些意见建议质量不高。视察、检查中代表不善于抓住被视察、检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泛泛而听,泛泛而看,泛泛而谈,少有实质性的总结、审议、建议,影响了视察、检查活动的质量;视察、检查后跟踪监督被视察、检查单位整改的措施不力,代表视察、检查活动成效不大。

(五)履职行权不够充分。我镇近几届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仅为2—5条,人均不到1条,有的甚至1条建议也没有。对镇政府的工作监督乏力,一方面,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评议、检查等监督活动少,疏于监督。

四、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培训提高代表素质。我镇人大代表多来自于农村,知识面不宽,学习相关知识非常有必要。要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按照学以致用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把宪法以及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与代表履职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人大制度的基本理论、人大工作的基本程序、提出议案和建议意见、代表活动等方面的知识作为培训的重点,让代表熟练掌握,灵活运用。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党委的意图,积极发挥人大的作用;学习法律,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素质,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扎实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二)丰富实践拓展代表履职能力。如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就群众和代表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并将这些工作同人大代表培训相结合,进一步拓展代表学习、交流的平台和空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人大主席团多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进一步畅通代表议政督政的渠道。尤其是关系民计民生的工作,如:多深入村小、卫生室、产业基地、基层设施建设等进行视察调查,多方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并进行综合分析以便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法。

(三)履职行权,积极作为。镇人大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是做好“规定动作”。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召开、选举、制度建设等常务性工作要做到依法依规,规范运行。二是做到监督有力。除做好常规性监督工作外,每年要结合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选择2—3个有代表性的事项进行监督,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和效果。三是突出代表主体作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抓手,适时开展调研、检查、视察,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积极总结各地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先进经验,大力开展“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选民日”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最迫切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

人大调研报告篇5

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走访等方法,分别到十四个乡镇和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调研。调研的主要内容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程度,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设、机制创新以及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人民调解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当前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以及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成效

1、各级领导普遍高度重视,广大人民调解员认真敬业。各级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到位,领导有力,普遍纳入了党政目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建立了相关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调研中感到,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认真负责,特别是村(社区)调解员,尽职尽责,为维护当地社会稳定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劳动。

2、调解组织网络较为健全,制度化建设逐步推进。全县共建1个县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14个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26个,人民调解员889人,调解小组681个,调解信息员681人。目前,人民调解网络在全县基本形成。大部分乡镇、社区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制、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人民调解工作原则,基本建立了与开展调解工作业务相配套的登记、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使人民调解工作从组织上和制度上得到保障。

3、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创新,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如土溪镇与接边地区共同签订了做好跨界接边地区联合人民调解工作的协议,共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不仅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同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积极主动参与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土地承包、移民安置、物业管理等容易引发上访的社会矛盾的调解工作,拓展了人民调解的工作领域。

4、调解工作方法多种多样,维护社会稳定成效显著。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和谐调处矛盾纠纷,重视百姓的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例如,积极探索试行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办案机制,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独特作用。此做法得到上级的肯定。近两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6.8%,防止群体性上访43件,防止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21件,防止民间纠纷转为治安案件8件,防止15件,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有待进一步加强。总体上看,全县各级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是重视的,但仍存在发展不平衡、重视不够的情况。如按照上级要求和以前的惯例,县里应定期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进行总结和表彰。但近年来,县里未召开过人民调解工作会议。

2、人民调解组织有待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尽管从形式上看,全县已建立起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但从实际运转情况看,有些地方调解组织有名无实,作用发挥不好或不能发挥作用;学校、医院、市场等单位的人民调解组织也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基本上没有开展;全县行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总体较少,作用发挥不好,部分矛盾纠纷难以及时调处。一些调解组织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有的村调委会没有印章、调解文书不统一、档案管理不规范等。

3、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和人员大量减少。二是基层专职司法员严重不足。人民调解工作主要是在基层司法所的组织指导下开展的。目前全县14个乡镇司法所中,只有专职司法助理员6人,其余都由乡镇干部兼任。三是人民调解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各地通过村居换届选举,加大了对调解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力度,人民调解员队伍年轻化、知识化程度有了提高。但目前全县现有人民调解员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律水平参差不齐、工作责任心有强有弱、调解质量和水平有高有低,加之培训力度不够,多是以会代训,缺乏专门的调解技能技巧,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仍需大力提高。

4、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调研中,普遍反映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不足。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调委会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等均不足,今年人民调解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严重影响制约着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三、对人民调

解工作的几点建议

1、深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和有效途径,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具有基础性作用。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奖惩。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营造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建议县人民政府应适时召开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表彰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形成奖惩激励机制,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2、建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要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镇社区建设,巩固和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化解矛盾纠纷、指导村(社区)调解组织开展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建设的新路子,加强跨区域性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重点项目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在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物业管理小区等建立调解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3、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要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健全乡镇人民调解指导管理机构。按照能专则专、不专就兼的原则,配备配齐乡镇司法员。要保证兼职司法员把精力主要放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上。要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建立纠纷受理登记、备案、审查等制度,规范统一文书卷宗档案。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强化“预警、预案和预防”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推动规范化建设上台阶。

4、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要结合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采取公开选聘、民主选举等办法,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优化队伍结构。司法行政机关和县人民法院要加强指导和培训,分级负责,统一规划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县司法局负责乡镇、村(社区)调委会组成人员的培训;司法所负责辖区调解员、调解信息员培训;县人民法院在加强业务指导的同时,负责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调解中的作用。可通过陪审、参与旁听、协助疑难纠纷的调解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不断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

5、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预防是基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加大普法力度,结合实际制定普法计划,明确专人包村宣传,使法制宣传不流于形式,使其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人大调研报告篇6

一、人大调查研究成果的评价

就调查研究成果的价值而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调查研究自身的研究价值。每一项调查研究活动都有它明确的目的性。自身研究价值首先体现在它是一项工作成果,或是成功经验的总结,或是具体问题的调查。因此,工作上是否有新意,认识上是否有新观点,是衡量调查研究价值的主要方面。二是调研成果的两个转化。即向工作实践的转化、向决策和理论方面的转化。向工作实践的转化是指这些研究成果在实践中得以推广和运用;向决策和理论方面的转化是指这些研究成果能够为领导层的决策,为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提供实践依据和实践支持,为人大制度理论的发展提供实践基础。

调查研究成果的几种类型:

(一)情况汇总型。是对一般工作现状、动态等基本情况进行调研后,汇总整理的反映基本工作情况类的调查报告。这类调研报告是为了便于常委会或有关领导对全局情况的总体了解、掌握,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经验总结型。是工作经验类的调查研究报告。一般是对典型的问题、典型的做法进行调查研究后形成的调研报告,具有明显的目的性,即通过对典型单位的做法进行详细地了解和分析,从中找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或教训,用以推动和指导工作的开展或提供给有关方面参考借鉴。其突出特点是具有示范性。

(三)探讨研究型。这一类调查研究成果是指对人大工作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中,在理论上需要研究、讨论,实践中有待于完善、改进和发展的做法进行调查研究。通过调研,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来论证它的可行性,并且从中找出带有规律性的东西,从法律的角度提出预见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作出有价值的调查结论。这一类调研报告具有探索性、预见性、论证性和咨询性,相对来说是具有较高价值的调研成果。

二、人大调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途径

调研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是人大进行调查研究的根本目的。再好的调研成果,如果把它束之高阁,便失去了它的意义。调查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是整个调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研成果体现价值的重要阶段。

调研成果推广和应用的主要途径:

(一)报告调研成果。将调研情况和调查当中了解到的一些重要问题整理成调研报告,并向组织调研的部门报告。报告时,一般应先向主任会议报告;常委会要求听取汇报的,要向常委会会议汇报;属于上下级人大联合调研的,要向上级人大汇报。同时要根据情况,请示领导同意后抄报有关部门和方面。供领导机关和领导者决策时参考,从而被决策机关和决策者所采用。

(二)为本级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依据和参考。将详实的数据和可靠的一手资料、有价值的结论、成功的经验等,体现在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工作中。

(三)将调研成果吸收到人大领导讲话中去,用以指导工作。可以以“送阅材料”等形式,向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反映。也可以通过起草领导的讲话、报告,推广调研中获得的新理念和成功的经验,用来指导工作。

(四)宣传调研成果。各级人大机关都办有内部刊物,是发表优秀调研报告和开展理论研讨的首选载体,也可以在社科类理论刊物或有关报纸的专栏上发表。

人大调研报告篇7

近两年来,随着监督法的颁布实施,人大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新的形势表明,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逐步成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为扎实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我们按照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题调研工作总体方案的安排,会同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于XX年4月9日至5月6日,对县乡人大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历时近一个月的专题调研。

近一个月来,调研组召开了有纪委、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20余个部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有10余名省、州、县人大代表参加的专题讨论会,先后深入平湖、卡蒲、苗二河、牙舟、通州、鼠场等乡镇进行了实地调研。

调研组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自查,走访人大代表,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察看基层人大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等形式,对县乡两级人大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程序方式、制度建设和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等进行了调查。近几年来,中央、省、州和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先后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特别是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及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贯彻执行监督法和有关决定上,立足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贯彻执行监督法,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逐步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全局、强化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二是监督的目标更加明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和促进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共同目标,更加明确了人大监督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三是监督的内容更加具体。把监督实效作为检验工作的主要标准,使监督事项更加突出重点,更加富于专题性、阶段性和时效性。四是监督的质量得到提高。通过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注重监督实效,使监督既讲程序、更重实质,既讲究结果的确定,更注重过程的完善。

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县委的领导下,依法有效行使监督职权,保障了宪法和法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监督——体现服务中心为民办事

把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根本主题。

1.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一是围绕规划发展抓监督。在开展计划和预算审议监督过程中,从有利于提升发展水平、推进项目实施、增强发展后劲出发,先后听取和审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在推进优势资源开发、重大项目实施、基础设施完善、财政体制改革等方面作出决议、决定或提出审议意见22项,如作出了《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县XX年财政预算安排方案的决定》,督促县人民政府建立有效的财政支出绩效考核制度,加快推进部门预算管理;作出了《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县农村基础设施修复项目贷款方案的决定》,推进了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完成,为首届黔南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在我县的成功召开奠定了基础。二是围绕战略大局抓监督。在监督重点中着力体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7项,在新农村建设规划、扶持种养殖业产业化发展、旅游精品打造和配套设施完善、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19项,努力推进我县经济发展,督促重点项目的落实。三是围绕法律实施抓监督。抓住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反映较为集中的执法问题开展专项调查,先后对森林法、环境保护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义务教育法等15项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反映较为集中的社会治安管理、交通安全秩序整治等问题开展调查。如通过森林法的执法检查,督促县人民政府建立县内林木经营性禁伐制度,确保五年内除群众生产生活自用材外不批准任何经营性伐木指标,切实规范县内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四是围绕社会建设抓监督。以基层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教育卫生、社会救助、劳动保障等为重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8项,特别就城乡低保的管理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实施、教育“两基”攻坚指标任务的落实、失地农民安置、县城网吧综合治理等问题提出审议意见,督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2.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履职。一是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调研、检查、视察等多种形式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决议、决定或提出审议意见32 项。如先后督促县农业部门解决塘边镇群众杂交玉米种子质量问题,县国土部门办理落实白龙乡群众土地使用证问题,县水利部门解决牙舟集镇人畜饮水安全问题等。二是强化督办代表提出的建议。通过采取会议交办、现场督办、听取办理情况报告、重点督察等措施,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县xx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共258件,其中196件得到基本解决或纳入办理计划。常委会先后确定13件代表建议为重点督办件,通过主任会议督办基本得到办理落实。三是认真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通过信访渠道共受理群众来信85件,其中经审查转有关司法机关办理的案件15件,接待群众来访60余起,120余人。对一些重大的信访案件,由主任会议督察督办,使一些久拖未决的疑难信访件得到妥善处理,受到了群众的肯定与好评。

(二)监督——着力改进和完善工作

把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和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提高监督水平的前提和基础。

1.改进监督方式。一是监督环节突出一个“实”字。为规范审议程序,试行了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投票表决制度,先后审议票决“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5项,其中县林业局关于贯彻实施森林法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发改局“xxx”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初次审议未获通过,在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后进行再次审议票决得以通过。“票决制”的实践使审议环节更加突出实质性,审议结果更加体现会议的法律性、程序性和严肃性。二是监督渠道抓住一个“宽”字。把开展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评议拓展为一种有效的监督方式,综合运用视察调研、座谈交流、个别走访、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等形式,帮助受评部门找准问题、加强整改、推动工作。三是监督方式追求一个“活”字。善于统一集体行使职权和个人履行职责的关系,在监督一些重大事项、重点建议和重大信访问题时,采取代表约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方式进行调查了解,对需作进一步督办的事项,由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督办落实,使监督手段更具效力,更能切实解决问题。

2.健全监督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监督议事工作机制。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暂行办法、议事规则、人事任免暂行办法和财政预算监督暂行办法。二是建立和完善督察督办工作机制。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办暂行办法和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督办单位和承办机关的具体职责。三是建立和完善协调联系工作机制。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暂行办法、指导联系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暂行办法和联系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暂行办法,使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乡镇人大和县“一府两院”的联系和沟通更加规范和有效。四是建立和完善监督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常委会旁听规则,规范邀请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例会活动,进一步拓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渠道,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五是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工作机制。制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办法,为规范常委会组织制度建设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提供了制度保障。

3.强化监督素质。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多形式的组织开展政策理论专题学习讨论、法律法规及人大制度理论的专题培训,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开办网络人大工作专栏等,共举办培训班和业务讲座6次,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和考察50人次,被新闻媒体采用的理论文章和新闻稿件146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的履职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经常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共帮助基层群众兴办实事50余件次,落实帮扶资金及物资折款45万余元,进一步拉近人大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强了履职意识。三是加强队伍管理。充分认识搞好机关工作的重要性,推进机关绩效考核机制建设,注重发挥机关各委办的工作职能和参谋助手作用,积极主动地为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提供服务。

(三)监督——注重发挥代表作用

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作为提高监督能力的重点和关键,使监督过程更加体现民主、民意和民权。

1.提出对“一府两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县xx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共提出建议258件,涉及16个类别,内容涵盖本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50%以上的建议是以交通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有30%以上的建议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问题,都是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一府两院”及其部门找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采取措施加快推进任务的落实提供了重要依据。

2.邀请代表列席会议、参加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已形成常规工作制度,根据每次会议议程,结合代表的职业特点和个人意愿,共邀请了相关领域和熟悉情况的代表60余名列席常委会会议;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其他活动中坚持就地邀请人大代表参加,邀请参加活动的代表120余人次,代表们在参加活动时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提高审议质量和监督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

3.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和调研。先后组织了5次不同规模的省、州、县三级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和调研,参与代表270余人次,深入全县19个乡镇及部份学校、企业和社区,重点视察了我县重大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旅游业发展、小城镇建设、扶贫开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林权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情况,就每次视察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视察报告分别交由省、州、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进一步发挥了人大代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总体而言,人大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监督的意识、手段和实效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但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监督工作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看仍是一个薄弱环节,对照形势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还存在影响人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的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从监督观念上看,认识存在困惑。对于人大监督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作为监督主体,主动监督的意识还不强,还存在“党委不点头,不能监督;政府不高兴,不便监督;遇到大问题,不敢监督”的顾虑,以及人大监督能发挥多大作用,权力用到什么程度才合适的困惑,在支持配合方面考虑多,从监督制约角度考虑少;受传统思维和社会舆论的影响,仍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退居二线难作为”的消极心态。另一方面作为被监督者还缺乏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对人大监督的法定地位和权力认识不清,认为人大监督是例行公事、是找毛病挑刺、是对工作的否定,没有引起根本上的重视。两方面的认识偏差影响了监督作用的发挥,使监督工作处于被动局面。

(二)从监督体制上看,关系有待理顺。由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使现行党和国家机关的部分运行体制还未完全理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其一,人大与党委的关系。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对象是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践中,由于党政职能尚未真正分开,许多工作都是党委决定、政府办理,或者党委和政府联合行文作出决定。作为接受党委领导,监督政府工作的人大常委会容易陷入“两难”境地,导致人大监督手脚束缚,工作难以深入开展。再有我县目前仍有十三个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为党委书记兼任,党委书记居于“一把手”位置,从时间和精力上都不可能兼顾人大工作,这是影响基层人大监督工作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二,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政府要接受党委的领导,还要接受上级人民政府的领导,执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也要接受上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的领导和监督,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还要接受党委所属政法委的直接领导,牵涉的监督层次多,给人大监督带来一定难度。值得注意的是,在乡镇考虑到党委书记工作任务繁重,配备了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但实际情况是普遍存在专职不专责的现象,几乎所有的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参与了政府工作,并把绝大部分精力放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上,很少有时间和精力顾及专职人大工作,“耕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这一点同样成为基层人大监督的难题。其三,人大与政府垂直管理部门的关系。一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如工商、国土、税务、质监、食药监等职能部门实行垂直领导和管理,从行政关系上基本脱离了地方政府,但这些部门的工作仍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人大如何开展对政府垂管部门的监督,也需要体制上的理顺。

(三)从监督效果上看,实效不够明显。受体制、机制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监督质量不高和实效不明显仍是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如对计划、预算、重大项目规划的监督,多是履行法定审议程序,各种指标是否科学合理,难以深入审查,作出的审议意见较为原则和笼统,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使监督流于形式,缺乏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面上监督多,专题监督少。如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更多注重监督范围广,使监督重点不够突出;在确定审议议题时,更多注重监督全面工作,使专题要点不够明显,客观上形成了“面面俱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效果。三是弹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多注重监督形式的严肃和程序的合法,对一些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焦点问题,缺乏深层次的了解及相关处置措施,使监督体现不出应有的力度和实效。四是建议性监督多,强制性监督少。审议报告、执法检查、述职评议、视察调研等监督方式运用较为广泛,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基本都用意见和建议的方式督促解决,较少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等强制性监督方式,在不能决定监督结果的情况下,仅注重帮助完善过程。

(四)从监督程序上看,制度尚有欠缺。监督法的颁布实施推进了人大监督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但面对形势发展和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还有待于不断健全和完善,一些规定过于原则、监督标准不统一、强制性特征不足,执行起来存在很多困难。如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报告未被批准如何处置,法律规定不够具体;另外,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监督手段也存在类似情况。一些本县人大常委会改革创新的监督形式因条件不成熟没有以规范的形式固定推行,在相关制度和程序上缺乏保障,也给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造成一定影响。

(五)从监督能力上看,组织缺乏保障。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不断加快,人大监督的任务也日趋繁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面对庞大的政府及其部门、法院和检察院,明显有些力不从心。一是监督专业人员缺乏。常委会组成人员组织构成不够合理,专职委员比例偏低,相当数量的组成人员为兼职,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监督机构设置不合理。常委会各内设工作机构是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的实际执行者和具体操作者,但仍存在机构缺编少员、名称不统一等问题,目前内设机构为“五委一办”,除办公室编制为两人(主任、副主任)外,各工作委员会的编制仅有一人(主任或副主任),可以说既是具体工作者,又是分管领导的秘书,有时还需兼办公室打字员;由于省、州人大对县级人大常委会设立机构的名称、数量、编制没有明确界定,各县根据具体情况在设立机构的名称、编制和数量上都不统一。而反映在乡镇人大,除专职副主席外没有专职人查字典,虽县委组织部门多次明确兼职人员,但由于人员变动频繁且没有额外编制,目前多数乡镇都是自行明确暂时的兼职秘书。三是代表整体素质不高。由于在人大换届选举中,受代表阶层、结构比例等条件限制,没有充分考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造成很大部分代表素质不高,除干部代表外,有51.7%的代表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基层人大代表,代表履职能力较差。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使监督工作的全过程更好地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一是突出“发展”主题,坚持服务大局。自觉拥护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使人大监督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突出“民生”核心,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为民监督的理念,通过人大的有效监督,督促“一府两院”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使人大监督更加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三是突出“创新”思路,坚持改进工作。牢固树立创新观念,善于发挥人大监督的优势,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提高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人大监督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理念。通过调研,我们深切体会到提高人大监督水平,关键是要解决好“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监督怎么样”的问题,不仅要注重结果的改变,更要注重过程的完善,我们建议:

(一)科学确定监督重点。一是严把议题选取程序。以公开透明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式方法为准则,明确议题选取的程序为:面向社会,从代表、群众、各界人士普遍关注和集中反映的问题中广泛选取监督议题;主任会议初步确定全年监督工作重点;相关工委具体提出建议议题;办公室拟出年度监督计划(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对监督计划(草案)意见;主任会议讨论确定年度监督计划(草案);向县委汇报年度监督计划(草案);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确定年度监督计划;向全体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年度监督计划;继续收集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听取合理意见个别调整、完善年度监督计划。使议题的确定既综合社情民意,又抓住区域内监督重点。二是广辟议题选择范围。采用“请进来”与“走出去”的方式,以信访接待与走访代表为切入点,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综合分析信访动态,把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同人大监督工作重点有机统一起来。定期走访联系人大代表,调动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热情,征集更多的监督议题,进一步明确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对象,为制定全年的监督计划提供更多的议题资源。

(二)创新改进监督方式。一是精简常委会会议议题,从抓关键、重专题、增实效的原则出发,每次会前由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就某方面工作深入调查了解,对会议议题进行二次筛查提出专题审议方案,着重从全面工作中选取重点工作,从整体工作中选取难点工作,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针对性。二是改进视察调研方式,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计划安排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了解真实情况;突出调研重点,逐步从综合性调研转变为专题性调研,专题调查报告要列入会议审议并成为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的主要依据;每年选择一至两件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课题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增强监督的实效性。根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常委会XX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围绕战略发展大局,确定了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专题调研课题;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确定了种植业生产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畜牧业发展等方面的调研课题;围绕社会事业发展,确定了加快教育“两基”迎国检任务落实的调研课题,并向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推荐提出了大力推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狠抓投资发展环境的治理和优化等县级领导的调研课题。三是规范重大事项提审机制,每年常委会以文件形式通知“一府两院”,由“一府两院”报告当年拟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规定每一个达到一定投资规模的政府投资项目,都需经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使重大事项审议程序规范化。四是探索建立监督公开机制,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布重大事项的监督过程,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加强对审计、监察等行政监督结果的运用,对关系民生的重点问题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拓宽监督渠道,构建更为直接有效的监督平台。

(三)优化拓宽监督渠道。一是加强人大与“一府两院”的信息沟通,建立健全工作汇报制度、政务信息通报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代表建议承办制度。二是畅通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的联系渠道,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和信访处理等制度,使人大监督建立在广泛的民意基础上。坚持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公开征求监督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做到议事议程和议事结果两公开,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发挥代表的直接监督作用,进一步开展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和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制度,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视察等,发挥代表监督主体作用。

(四)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对常委会现行的制度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对照监督法的规定,对不适应监督工作需要的条款进行删减,对达不到监督要求的部分进行补充修订,对需要进一步明确的事项进行细化完善,使各种工作制度更加规范,更具操作性。二是对现有监督方式没有形成制度的,根据人大制度的规范化要求,参考发展成熟地区的实践经验,逐步建立和健全相应制度,确保常委会的每项监督程序都有章可循。三是加强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贯彻落实常委会制度规定的督促和检查,特别是对贯彻执行实体法的监督,避免类似丙肝事件的发生,使监督工作始终坚持依法办事、依程序进行,对不执行规定、不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出具体处理决定,保证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人大调研报告篇8

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一

街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街道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地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就区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一些意见与建议。

一、目前街道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经过这次调查,总体上看,我区各街道人大都能以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依据,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街道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开展人大工作,比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街道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在工作中街道人大都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凡是街道人大以及人大代表的重要活动,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大部分街道

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都能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通过请示汇报,沟通协商,取得了党委的大力支持,街道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2、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经济建设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街道人大工作来看,都能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抓,围绕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视察,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

3、依照法律规定,适时开展调查视察活动。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对带有全局性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视察是我街道人大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在调查视察活动中,街道人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政府加以解决,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社区的贯彻实施,维护了社区居民的稳定。

4、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每一名代表的要求。目前,街道人大通过走访联系代表,督办代表意见,支持代表行使职权,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在调查中了解到,尽管街道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不够理想。首先,代表

活动难以正常开展。街道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在人代会上,代表们能就政府工作报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某些具体工作,实施人大监督就无从谈起。

三、加强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1、正确处理好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

人大、党委、政府是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方面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党委应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政府要树立法制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做到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另一方面人大在工作中要与党委、政府多沟通,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

2、上级人大应加强对下级人大的监督与指导

上级人大由于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下级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街道人大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区人大的重视和支持,能使街道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街道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另一方面,可以帮助街道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街道人大干部的编制、职级、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区

级以上人大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这样,可使在街道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安心于街道人大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街道人大的影响

街道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街道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们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街道人大的影响,使各方对街道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街道人大的权威。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及电视、电台等媒体加大《监督法》、《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街道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街道人大的地位和职权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街道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街道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好的经验,使群众明白街道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做主的机构,扩大街道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二

一、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和绩效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和谐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有所探索,有所规范、有所作为,有所进取,有所形象,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乡镇人大工作得到保证

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1、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全县共有七个建制乡镇。高亭、东沙、岱西、岱东、长涂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和联络员各一名;衢山镇、秀山乡设专职主席、副主席、联络员各一名。今年四位乡镇人大联络员调配了大学生公务员,二位联络员兼任政府办副主任。这样的配备,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总体来说比较重视,每年都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书记办公会、党委会、镇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都请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列席。2、乡镇党委研究人大工作。乡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大多乡镇党委每年都有几次听取或专题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24次,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涉及有关重大问题时能及时向党委报告,需要党委统筹协调的,也得到了党委的支持,基本能保证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3、经费得到保障、办公条件不断改善。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一般采用报帐制。目前,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都配备了专用电脑,为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有的乡镇按照目标同一,工作同向,奖惩一致原则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分工负责制,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监督与服务并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我县经济比较落后,xx年全县生产总值才27亿元,县级财政收入1亿元。自从县委号召跨越式发展和四个岱山建设以来,各乡镇人大把招商引资、统筹协调、维护稳定、创建和谐、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大事来抓,努力寻求人大工作与经济建设的最佳契合点。

一是各乡镇人大对政府工作实行监督的基本做法:1、召开主席团会议,适时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对政府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实事工程、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处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促进了政府有序、高效运作。2、督促政府抓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工作,建立会议办理、现场办理、评估办理等制度,大多乡镇采用答复时面商和办结前面商的二次面商程序,使代表建议满意率和办理解决率逐年提高。3、组织各种层次的视察活动。突出重点工程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生态绿化、转产转业、生产安全、农贸市场等方面开展视察。选择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对政府办事效率、政务公开、承诺服务的监督有针对性。如岱西镇人大把盐业享受柴油价补贴问题以建议形式,通过代表提交到省人代会和全国人代会上;还把盐业盐民生产问题的调查报告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盐业局后,引起省里对盐区生产建设的重视、达到原盐价格提高的效果。

二是各乡镇人大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主要体现:1、切实履行职责,审议、决定乡镇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重大事项,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顺利进行。扩大知政知情渠道,积极采取政府实事工程,大家提、大家议的活动,并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为地方发展进言献策。2、服务中心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调。主动推进政府工作,做好维稳工作:如衢山镇人大在鼠浪湖岛整体搬迁中做了大量工作;长涂镇人大在金海湾大型工程建设中,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秀山乡人大在常石集团和惠生集团落户中负责民生协调工作;高亭、东沙、岱西镇人大做好工业园区征地工作等。3、鼓励人大代表招商引资起作用、帮困扶贫献爱心、经济发展作贡献。据近二年初步统计:各级人大代表在县乡两级招商引资工作中受表彰达20多名;有80%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建立帮困结对户;在全县重点骨干企业老总中人大代表占50%以上;在创业创新评选全县十大人物中人大代表占6名;在县第三届专业拨尖技术人才和优秀实用人才榜上人大代表占10名。4、协助企业转型升级。各乡镇人大经常组织企业代表到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型企业学习考察,仅去年长涂镇组织代表到上海、南通等地和企业考察;衢山镇组织代表到舟山的金塘、六横船舶企业考察,东沙镇组织代表到宁波北仑港物流企业考察等,为本地企业代表借鉴创业创新经验提供平台。可以说,这几年引进全县港口企业落户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各乡镇人大及其代表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到XX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84.2亿元,财政总收入7.5亿元。

(三)民主法制意识加强,依法治县治乡工作逐步推进

乡镇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治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卫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普法工作的落实。2、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督促政府部门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提高公务人员素质。各乡镇人大多次牵头举办《生产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讲座,并开展对执法部门督查。3、有效开展执法检查。近年来乡镇人大着力对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渔业生产安全、教育卫生、农民负担、职工维权等方面要求有关部门述职、组织代表评议,如去年衢山镇人大对设立不久的交通、建设、渔业分局提出了14条整改意见、各分局有了压力,就产生动力,促使工作有很大的改观。

(四)搭建活动平台,发挥代表作用有所进取

全县192431万人,产生市级人大代表67名(现有66名、其中26名在乡镇)、县级人大代表172名(现有168名、其中111名在乡镇)、乡级人大代表446名(现有442名)。为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确保了主体力量,并较好地发挥代表作用。1、开展代表专项学习培训。开展代表专项培训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重头戏。xx年年人大换届结束后,每个乡镇人大对所属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项学习培训,内容有宪法、人大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如何行权履职》、《规范人大工作用语》等讲课,多数乡镇组织培训2次以上。各乡镇人大为每位代表订阅了《浙江人大》、《舟山人大》等刊物,县人大设立网站,还专门为代表编印了《人大代表手册》,方便代表掌握知识和履职参考。2、开展代表专项活动。结合县人大在本届开展的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建设富强和谐岱山的总体活动,各乡镇人大纷纷组织有自己特色的专项活动:如高亭镇开展人大代表进百家门,解百人难为内容的代表联选民爱民利民活动,东沙镇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岱东镇每年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周活动,长涂镇组织人大代表深入社区调研、为发展献一计活动,岱西镇和秀山乡开展重点工程联选民维稳定活动,衢山镇组织三级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保持每月二次,充分发挥了各级代表的整体作用。3、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去年七月份起,每个乡镇都在每月15日按排县镇二级代表接待选民,要求代表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社会热点,掌握第一手民情资料,撰写好代表议案建议。

(五)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工作有所评价

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主要是在制度、作风、阵地三个方面:1、在制度建设上,各乡镇人大基本上都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主要有主席团会议制度、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代表建议交办和督办制度、规范代表活动制度、代表学习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以及人大主席、副主席,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履行代表职责等一整套制度和职责,建立了五簿一册(主席团会议记录簿,人民来信来访记录簿,各级文件登记簿,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记录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代表分组情况及代表花名册)。另外,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小组每年工作年初度计划,年终有总结,规范了乡镇人大的运作机制。2、在作风建设上,各乡镇人大每年都要安排8_15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口头述职,加强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乡镇人大负责人一般都有分管和联系社区及渔农村指导工作、岱西镇和秀山乡人大副主席还兼任一个社区党务工作,廉洁自律方面都没有问题。3、在阵地建设上,东沙镇和长涂镇人大还设立了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挂出了代表信箱。高亭镇人大有《人大工作简报》和人大宣传之窗,使群众和代表能够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对本级人大工作都有好的评价。

二、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问题和不足

调研中我们感觉到,虽然乡镇人大在谋求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政府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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