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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督导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2-11-14 16:29:15

换届督导工作计划

换届督导工作计划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选好配强村级班子、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本事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为促进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

全县第七届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2年8月下旬开始,到2012年10月下旬结束。10月10日为全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

三、原则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本次换届选举,先选村党组织,再选村民委员会班子。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换届选举工作中领导核心模范带头作用,确保换届选举一次成功。

(二)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两推一选”村级党组织、海推直选村委会的选举方式。各乡镇必须选择2-3个村实行“一票直选”,积极探索扩大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切实保障党员群众充分行使民利。继续实行换届选举观察员制度。

(三)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步骤和环节组织实施,确保选举工作规范、合法、有序、高效。“两委”换届实行“一票直选”的村具体方法步骤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第七届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试点工作的通知》(办发[2012]16号)文件执行。居委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与村“两委”换届选举同步进行。

(四)坚持精干高效。村“两委”班子成员总数根据村级规模,控制在3-5人以内。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全面推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提倡把35岁以下的青年能人、回乡人才推选进村班子,确保村委会成员中有妇女和懂财会的人当选,优化班子结构。

(五)降低选举成本。严格按照选举法规要求,优化选举工作方案,因时因地因材组织选举工作,切实减少支出、节省精力,降低选举成本。

四、实施步骤

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八个阶段、二十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8月25日—9月8日)。

(一)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8月25日—9月2日)。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和指导组,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培训指导组和乡镇换届选举工作人员。

(二)乡镇党委、政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9月3日—5日)。根据县方案制定本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拟定工作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及驻村工作指导组,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同时安排专班对村进行财务审计。

(三)乡镇驻村指导组进村开展工作(9月6日—8日)。召开村“两委”班子会,传达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本村换届选举方案及具体工作日程,筹备召开村换届选举工作会议。

第二阶段:成立机构,业务培训(9月9日—10日)。

(四)召开村换届选举工作会议(9月9日)。参会对象为第六届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全体党员及乡镇驻村指导组成员。主要工作:听取第六届村“两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组织对村“两委”及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动员部署本村换届选举工作;推选村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一般各为单数5—11人),并分别从其成员中确定1人主持工作,并第一号和第二号公告,公布第七届村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及其主持人名单。

(五)召开村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9—10日)。主要工作:进行分工,明确职责;讨论确定选举日;讨论通过选民登记办法、划分选民小组、确定选民登记员、选民登记起止时间、安排选民登记有关事;讨论通过村民代表名额、条件及推选办法;培训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社区理事)长、选民登记员。第三号、第四号、第五号公告,分别公布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起止时间和选举日、选民登记有关事及村民代表名额、条件、推选办法。

第三阶段:选民登记,审核发证(9月11日—9月15日)。

(六)选民登记(9月11日—15日)。以选民小组为单位,可以采取由选民登记员上门登记的办法进行登记,也可以采取以选民小组为单位设立选民登记站,由选民自主进站登记的办法登记。外出有选举权的村民不能回村参加选举的,须明确委托投票人。选民登记的具体办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选举委员会第六号公告,公布选民名单。

(七)审核发证。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可在选举日的15日前向村选举委员会提出意见,村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10日前作出纠正或解释,切实做到不漏登、不重登、不错登、不强登。村选举委员会须在选举日10日前向选民颁发选民证。

第四阶段:推选代表,制订规划(9月16日—19日)。

(八)召开村民会议推选村民代表(9月16日—17日)。选民名单公布后五日内,以村民小组或社区为单位、由村民小组长或社区理事长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按代表分配名额、条件及产生办法推荐第七届村民代表。村民代表总人数一般在25-50人之间,其中妇女代表达到30%。村选举委员会第七号公告,公布村民代表名单。村民代表产生后,须明确联系户,颁发代表证,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九)召开村民代表第一次会议和党员大会(9月18日—19日)。讨论未来三年发展规划;通过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职数、职位、任职条件、候选人推荐提名方法和选举办法,并第八号公告。

第五阶段:宣传规划,推荐提名(9月20日—30日)。

(十)做好推荐提名“两委”候选人的准备工作(9月20—21日)。确定、培训工作人员,印制候选人等额提名选票,制作票箱,确定选民小区投票会场、设立秘密划票点。

(十一)以选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会议,推荐提名“两委”候选人(9月22—26日)。会议分四个步骤进行:第一步,宣传学习村发展规划。组织党员、群众学习、讨论村级发展规划,让发展目标深入人心,发展举措鼓舞人心,发展蓝图凝聚人心,引导党员、群众围绕发展目标酝酿人选、选择干部,统一思想意志。第二步,投票推荐提名。按照书记、主任“一肩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原则,根据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职位、职数设置要求,同时推荐、一次投票、分开计票。投票结束后,密封票箱并由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监督护送至中心投票点集中。第三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启封票箱,清点村民委员会候选人选票,公开计票。按照每个职位得票多少的顺序,差额确定正式候选人(每个职位差额人数不得少于1人)。如遇得票相等不能确定时,由村民代表会议就得票相等的人进行投票决定。第九号、第十号公告,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得票相同的按姓氏笔划),分别公布村民委员会每个职位的原始提名结果和正式候选人结果。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应退出村选举委员会,缺额按推选村选举委员会成员时得票多少依次递补。第四步,村党组织初步候选人推荐票,由驻村工作组分党员、村民分开计票,并将计票结果报乡镇党委。

(十二)乡镇党委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村党组织正式候选人(9月27日—30日)。根据党员、群众推荐得票结果,结合初步候选人德能勤绩表现情况,乡镇党委召开会议,差额确定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正式候选人。书记候选人根据各村情况,可以等额确定,也可以差额确定。其他委员应按照不少于1人的差额确定正式候选人。

第六阶段:投票选举(10月1日-10月10日)。

(十三)投票相关准备(10月3日-10月7日)。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认真研究并分工负责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一是印制村党组织、村委会选票;二是办理委托投票手续;三是确定村民委员会投票选举的方式,选举的具体时间、地点(第十一号公告);四是确定选举大会议程,拟好主持词;五是布置选举大会会场;六是安排、培训投票选举工作人员。

(十四)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村党组织(10月8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村党组织班子。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批复。

(十五)召开选民大会选举村民委员会(10月10日)。召开选举大会,全体选民持选民证和委托投票证参加投票选举,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和主持。选举结束后,当场宣布当选名单,颁发当选证书。3日内第十二号公告,向全体村民公告当选名单。选举结果报乡镇政府和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若需另行选举的应当在选举日当日或十五日以内进行。若需重新选举的,应当在选举日以后三个月以内进行选举,选民名单须重新核实公布,重新选举适用本方案规定的选举程序和方法。

第七阶段:工作移交,建章立制(10月11日—21日)。

(十六)工作移交。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立后的十日内,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乡镇政府负责主持召开工作移交会议,上届村委会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公章、办公设施、财务帐目、资料档案及经营资产等。

(十七)健全村委会下属委员会和推选村民小组长(或社区理事长)。下属委员会原则上设立治安调解、财经、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设立方案,由村委会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下属各委员会主任由村委会成员兼任,委员会成员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民主推选产生社区理事长(村民小组长)第十三号公告。

(十八)推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委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代表中推选5—7人组成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两委”成员及近亲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再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3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由新一届村委会第十四号公告,公布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名单。

(十九)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制度,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

第八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0月22-31日)。

(二十)换届选举结束后,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检查的基础上,召开选举工作总结会议,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材料,填写统计表和村干部名册,整理换届选举档案资料,接受上级验收。同时做好因换届选举引发的工作,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坚持按级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来信来访,要及时解答群众对选举工作的咨询和疑惑,防止因选举工作问题引发。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接受县、乡人大监督。县成立第七届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民政局。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驻村工作组,具体负责本乡镇的换届选举工作。

换届督导工作计划篇2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我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将统一于2011年1-4月集中开展,并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同步进行。今天,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在这里召开全省村和社区党组织、全省第八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动员和安排全省第八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这次动员部署会议非常重视,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xx同志、省政府副省长xx同志亲临会议指导,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以及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也前来参加今天的大会,这充分体现了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会上,齐玉部长还要做重要讲话,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认真领会、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省民政厅就全省第八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作如下说明和工作安排。

一、关于全省第八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关于全省村(牧)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我省于上半年开展了全省村(牧)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至2010年12月,全省第七届村(牧)民委员会任期三年,届满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于2011年1月至4月按期进行全省第八次村(牧)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二)关于统一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并同步安排换届选举工作的问题。为统一全省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降低选举成本,提高选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和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2010年9月30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决定,2011年全省所有经居民选举、未经居民选举、届期已满、届期未满或者超期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统一进行换届选举,并以xx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为准,将全省现任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统一为第七届,2011年换届选举后,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为第八届。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于2011年1月至4月进行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八次换届选举。

(三)关于第八次全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范围。省委、省政府决定,凡截至2010年12月31日,所有届满的上届村(居)委会,以及超期的村(居)委会,必须依法进行统一换届选举;因故在第七届任期中补选或者未选出的村(居)民委员会,也同时参加第八次全省统一换届选举。鉴于重建任务繁重,玉树州所有的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相应顺延,具体时间由玉树州人民政府商省民政厅另行确定。在撤村建居的地方,凡农村集体经济改制没有完成的,选举时应适用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不能适用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

(四)关于统筹安排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有关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统筹城乡基层组织建设、规范选举工作程序、降低选举工作成本、提高选举工作效率,结合我省城乡基层组织建设实际,经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研究,决定对全省村和社区党组织、全省第八次村(牧)民委员会、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指导、统一检查。

(五)关于选举工作监督的有关安排。根据民政部的有关要求,本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全面推行选举监督制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党委、人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发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及基层群众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在县乡层面上要普遍推行聘请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选举工作监督员的监督方式,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开展监督工作。县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和工作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对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来信来访,要及时调查研究,妥善答复,依法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关于第八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任务

本次换届选举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分类指导,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能力,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居)民委员会班子,进一步加强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应努力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名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执行。要积极引导村(居)民把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的人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保证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班子素质优良、坚强有力。要认真落实好中央关于“四个提倡”的要求,即:提倡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法定程序推选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委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提倡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委会选举,获得群众承认后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提倡村委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委员成员。适合实

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交叉任职的村(社区),原则上要实行“一肩挑”。交叉任职必须建立在尊重选民意愿、遵循民主选举程序的基础上,不能硬性规定,不能搞“一刀切”。各地要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依据村和社区的规模,从严确定享受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名额,为下一步统筹解决好村(居)干部报酬问题打好基础。

(二)优化村(居)委会班子结构。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把农牧区和城镇社区致富带头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牧民经纪人、农牧区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协会成员中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依法选进村(居)委会班子,鼓励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选举,经依法选举担任村(居)委会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村(居)委会班子成员素质能力。积极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要求,探索流动人口参与居住地社区(村)民主选举的有效途径,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民利。要进一步提高村(居)委会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原则上新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新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要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鼓励和支持共青团、妇联组织负责人、优秀回乡知识青年参加村(居)委会选举,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要有一名35岁以下的干部,年轻干部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提高。提倡把年轻党员、女党员特别是共青团和妇联组织主要负责人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州的村(社区)妇代会主任进村(社区)“两委”原则上要达到100%,其他地区要比上届有较大提高,确保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多民族居住的村和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三)推选新一届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产生。居民代表由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者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村(居)民代表具体名额,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村(社区)规模和人口状况确定,一般村(居)民代表为30至50人。村(居)民小组长由村(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和村(居)民代表的任期与村(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四)全面成立村务监督机构。各地要根据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合并,在选举村委会的同时,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人,成员2至4人,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并开展村务监督工作,并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与村民委员会任期同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五)建立健全村(社区)配套组织。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可兼任下属委员会成员。人口较少的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相关工作。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帮助、指导各村(社区)及时召开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明确村(社区)“两委”成员分工,以保证新班子能够顺利开展工作。要同步抓好村(社区)共青团、妇代会等各类组织建设,理顺村(社区)各类组织的关系。

(六)完善村(社区)各项规章制度。村(居)民委员会要分别制定三年任期目标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和村(社区)“两委”议事规则以及“三议一表决”、财务管理等制度,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

三、关于第八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安排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将安排基层党组织与村(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将统筹安排村民委员会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在全省统一届期的基础上开展首次换届选举,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在不久前才颁布施行,等等这些情况,都与以往的换届选举有较大差异,特别是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政策和法律等方面的要求都很高,而且时间紧、任务重,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都很关注。因此,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任,科学安排换届选举各阶段工作,务必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和时间要求是:

(一)迅速启动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时间安排是:从全省动员部署大会到2011年1月30日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凡举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地区,都要成立专门的州、县、乡三级由党委、人大和政府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推动选举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同时,要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2、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都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宣传好中央和省有关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文件精神,激发群众参与选举的热情,了解选举的基本程序,珍惜民利,真正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居)民委员会班子。同时,要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和群众切实按照真实意愿投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利。

3、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县乡两级要从实际出发,围绕组建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选举教育和培训、选举工作各个阶段的基本要求、选举工作进展安排等制定工作方案。要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的经验,做好换届选举前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村(居)委会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制定分类指导方案。县乡村三级都要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及时上报选举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在选情复杂的地方,县乡两级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切实加强工作力量,加大指导力度。

4、开展选举工作骨干培训。各级换届选举领导机构要逐级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组织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换届选举工作文件。切实提高他们依法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能力。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将对州、县级有关人员和乡(镇、街道)骨干进行示范培训。各县(市、区)要重点做好对县乡两级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骨干的培训工作,使他们准确掌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断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乡镇层面要重点做好对包片干部、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使他们熟悉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不断提高实际操作的规范化水平。凡不熟悉法律政策的县乡干部不宜解答群众的咨询,不宜接待群众上访,不宜进村(社区)入户指导。未开展教育培训的地方,不宜匆匆忙忙组织换届选举。不能熟练掌握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县乡干部以及在选举培训中不合格的县乡干部,不得派到村和社区指导选举工作。

5、完成村(社区)财务审计工作。乡镇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组织开展对村(社区)财务清理、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任期届满审计工作。对村(社区)集体收支情况、集体财产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分配和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和管理情况、债权债务情况以及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要列入审计范围,并及时公开审计结果。

(二)认真做好选举阶段各项工作。时间安排是:从2011年2月1日至3月30日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3至7人单数组成,其成员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由村(居)民会议或各村(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推选工作在乡(镇、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的指导下,由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具体实施。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指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必须退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对于不履行职责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经大多数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同意,可终止其职责,其缺额可另行推选或按照上次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产生。

2、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登记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应做到全面准确,不错登、重登、漏登,保障村(居)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回原籍居住一年以上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选聘到村(社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由本人提出参加选举的申请,并经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应当予以登记。但已在户籍所在村(社区)或者居住村(社区)登记的选民,不得再参加其他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细化候选人条件。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下发的《指导意见》对村(社区)“两委”候选人的提名推荐提出了基本要求。各地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的前提下,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作出进一步规定,细化候选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法律资格、能力条件等方面的具体细则,引导群众把符合候选人条件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人提名为候选人。各村(居)选委会要根据县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本社区的实际情况,明确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后,依法由村(居)民会议研究通过,并予以公告。

4、规范候选人的竞争行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积极主动、客观公正地向选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竞职承诺、公开演说、现场问答等形式,组织候选人与选民直接见面,搭建候选人公开亮相、公平竞争的有效平台,教育和引导参选群众合法、正当、有序地参与竞争。要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禁止候选人或候选人指使的人私下拉票。要加强对候选人任职设想或竞职承诺的审核把关工作,任职设想或竞职承诺不得有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内容,不得有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民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不得有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依法严肃查处;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要依法从快打击处理。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

5、认真组织投票选举工作。选举大会是村(居)委会选举的核心环节,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选举投票程序进行,切实做到法定程序不能变、规定步骤不能少、法定的时限不能变。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全面实行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委会委员、主任的直接选举方式。在有条件的社区,要积极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直接选举。要切实维护选举大会的现场秩序。各类选举大会投票场地要全面设立秘密写票处,普遍实行秘密写票制度,确保村(居)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严格规范委托投票,严格控制流动票箱。选票尽量以县为单位进行统一。在选票的设计、发放、读取,以及秘密写票间的设计、管理上采取相应措施,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各种手段做好防范工作,绝不允许走过场,图省事。计票结束后,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宣布计票情况,颁发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三)合理统筹总结验收阶段各项工作。时间安排是:从2011年4月1日至4月30日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工作移交。交接工作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持下进行。新一届村(社区)“两委”产生后,要及时召开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对“两委”成员做出明确分工。在10日内原村(居)委会要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帐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居)委会。财会人员一般应保持相对稳定。对无故拖延移交的,乡镇党委和政府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对拒绝移交的要依法强制其移交。对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反映并依法处理。要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当选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开展工作。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统计、汇总、上报选举结果,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档案。

2、搞好总结验收工作。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紧紧围绕整个选举程序是否规范、合法;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各工作委员会是否健全;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组长是否依法推选产生;各项工作制度和村(居)民自治制度是否健全并切实可行;是否制定了任期内本村(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换届选举资料是否整理归档;组织领导是否有力;换届选举工作有关表格填报是否及时准确;相关后续工作措施是否得力,并是否完成上报了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等方面进行逐级检查验收。省上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抽查验收,以确保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圆满完成。

换届督导工作计划篇3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我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将统一于2011年1-4月集中开展,并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同步进行。今天,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在这里召开全省村和社区党组织、全省第八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动员和安排全省第八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这次动员部署会议非常重视,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同志、省政府副省长同志亲临会议指导,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以及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也前来参加今天的大会,这充分体现了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会上,齐玉部长还要做重要讲话,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认真领会、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省民政厅就全省第八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作如下说明和工作安排。

一、关于全省第八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关于全省村(牧)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我省于上半年开展了全省村(牧)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至2010年12月,全省第七届村(牧)民委员会任期三年,届满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于2011年1月至4月按期进行全省第八次村(牧)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二)关于统一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并同步安排换届选举工作的问题。为统一全省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降低选举成本,提高选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和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2010年9月30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决定,2011年全省所有经居民选举、未经居民选举、届期已满、届期未满或者超期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统一进行换届选举,并以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为准,将全省现任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统一为第七届,2011年换届选举后,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为第八届。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于2011年1月至4月进行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八次换届选举。

(三)关于第八次全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范围。省委、省政府决定,凡截至2010年12月31日,所有届满的上届村(居)委会,以及超期的村(居)委会,必须依法进行统一换届选举;因故在第七届任期中补选或者未选出的村(居)民委员会,也同时参加第八次全省统一换届选举。鉴于重建任务繁重,玉树州所有的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相应顺延,具体时间由玉树州人民政府商省民政厅另行确定。在撤村建居的地方,凡农村集体经济改制没有完成的,选举时应适用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不能适用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

(四)关于统筹安排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有关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统筹城乡基层组织建设、规范选举工作程序、降低选举工作成本、提高选举工作效率,结合我省城乡基层组织建设实际,经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研究,决定对全省村和社区党组织、全省第八次村(牧)民委员会、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指导、统一检查。

(五)关于选举工作监督的有关安排。根据民政部的有关要求,本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全面推行选举监督制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党委、人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发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及基层群众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在县乡层面上要普遍推行聘请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选举工作监督员的监督方式,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开展监督工作。县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和工作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对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来信来访,要及时调查研究,妥善答复,依法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关于第八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任务

本次换届选举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分类指导,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能力,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居)民委员会班子,进一步加强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应努力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名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执行。要积极引导村(居)民把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的人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保证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班子素质优良、坚强有力。要认真落实好中央关于“四个提倡”的要求,即:提倡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法定程序推选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委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提倡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委会选举,获得群众承认后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提倡村委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委员成员。适合实

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交叉任职的村(社区),原则上要实行“一肩挑”。交叉任职必须建立在尊重选民意愿、遵循民主选举程序的基础上,不能硬性规定,不能搞“一刀切”。各地要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依据村和社区的规模,从严确定享受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名额,为下一步统筹解决好村(居)干部报酬问题打好基础。

(二)优化村(居)委会班子结构。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把农牧区和城镇社区致富带头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牧民经纪人、农牧区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协会成员中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依法选进村(居)委会班子,鼓励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选举,经依法选举担任村(居)委会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村(居)委会班子成员素质能力。积极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要求,探索流动人口参与居住地社区(村)民主选举的有效途径,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民利。要进一步提高村(居)委会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原则上新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新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要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鼓励和支持共青团、妇联组织负责人、优秀回乡知识青年参加村(居)委会选举,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要有一名35岁以下的干部,年轻干部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提高。提倡把年轻党员、女党员特别是共青团和妇联组织主要负责人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州的村(社区)妇代会主任进村(社区)“两委”原则上要达到100%,其他地区要比上届有较大提高,确保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多民族居住的村和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三)推选新一届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产生。居民代表由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者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村(居)民代表具体名额,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村(社区)规模和人口状况确定,一般村(居)民代表为30至50人。村(居)民小组长由村(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和村(居)民代表的任期与村(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四)全面成立村务监督机构。各地要根据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合并,在选举村委会的同时,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人,成员2至4人,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并开展村务监督工作,并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与村民委员会任期同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五)建立健全村(社区)配套组织。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可兼任下属委员会成员。人口较少的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相关工作。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帮助、指导各村(社区)及时召开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明确村(社区)“两委”成员分工,以保证新班子能够顺利开展工作。要同步抓好村(社区)共青团、妇代会等各类组织建设,理顺村(社区)各类组织的关系。

(六)完善村(社区)各项规章制度。村(居)民委员会要分别制定三年任期目标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和村(社区)“两委”议事规则以及“三议一表决”、财务管理等制度,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

三、关于第八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安排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将安排基层党组织与村(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将统筹安排村民委员会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在全省统一届期的基础上开展首次换届选举,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在不久前才颁布施行,等等这些情况,都与以往的换届选举有较大差异,特别是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政策和法律等方面的要求都很高,而且时间紧、任务重,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都很关注。因此,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任,科学安排换届选举各阶段工作,务必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和时间要求是:

(一)迅速启动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时间安排是:从全省动员部署大会到2011年1月30日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凡举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地区,都要成立专门的州、县、乡三级由党委、人大和政府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推动选举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同时,要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2、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都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宣传好中央和省有关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文件精神,激发群众参与选举的热情,了解选举的基本程序,珍惜民利,真正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居)民委员会班子。同时,要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和群众切实按照真实意愿投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利。

3、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县乡两级要从实际出发,围绕组建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选举教育和培训、选举工作各个阶段的基本要求、选举工作进展安排等制定工作方案。要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的经验,做好换届选举前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村(居)委会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制定分类指导方案。县乡村三级都要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及时上报选举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在选情复杂的地方,县乡两级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切实加强工作力量,加大指导力度。

4、开展选举工作骨干培训。各级换届选举领导机构要逐级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组织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换届选举工作文件。切实提高他们依法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能力。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将对州、县级有关人员和乡(镇、街道)骨干进行示范培训。各县(市、区)要重点做好对县乡两级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骨干的培训工作,使他们准确掌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断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乡镇层面要重点做好对包片干部、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使他们熟悉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不断提高实际操作的规范化水平。凡不熟悉法律政策的县乡干部不宜解答群众的咨询,不宜接待群众上访,不宜进村(社区)入户指导。未开展教育培训的地方,不宜匆匆忙忙组织换届选举。不能熟练掌握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县乡干部以及在选举培训中不合格的县乡干部,不得派到村和社区指导选举工作。

5、完成村(社区)财务审计工作。乡镇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组织开展对村(社区)财务清理、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任期届满审计工作。对村(社区)集体收支情况、集体财产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分配和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和管理情况、债权债务情况以及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要列入审计范围,并及时公开审计结果。

(二)认真做好选举阶段各项工作。时间安排是:从2011年2月1日至3月30日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3至7人单数组成,其成员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由村(居)民会议或各村(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推选工作在乡(镇、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的指导下,由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具体实施。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指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必须退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对于不履行职责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经大多数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同意,可终止其职责,其缺额可另行推选或按照上次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产生。

2、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登记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应做到全面准确,不错登、重登、漏登,保障村(居)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回原籍居住一年以上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选聘到村(社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由本人提出参加选举的申请,并经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应当予以登记。但已在户籍所在村(社区)或者居住村(社区)登记的选民,不得再参加其他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细化候选人条件。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下发的《指导意见》对村(社区)“两委”候选人的提名推荐提出了基本要求。各地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的前提下,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作出进一步规定,细化候选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法律资格、能力条件等方面的具体细则,引导群众把符合候选人条件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人提名为候选人。各村(居)选委会要根据县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本社区的实际情况,明确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后,依法由村(居)民会议研究通过,并予以公告。

4、规范候选人的竞争行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积极主动、客观公正地向选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竞职承诺、公开演说、现场问答等形式,组织候选人与选民直接见面,搭建候选人公开亮相、公平竞争的有效平台,教育和引导参选群众合法、正当、有序地参与竞争。要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禁止候选人或候选人指使的人私下拉票。要加强对候选人任职设想或竞职承诺的审核把关工作,任职设想或竞职承诺不得有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内容,不得有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民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不得有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依法严肃查处;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要依法从快打击处理。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

5、认真组织投票选举工作。选举大会是村(居)委会选举的核心环节,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选举投票程序进行,切实做到法定程序不能变、规定步骤不能少、法定的时限不能变。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全面实行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委会委员、主任的直接选举方式。在有条件的社区,要积极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直接选举。要切实维护选举大会的现场秩序。各类选举大会投票场地要全面设立秘密写票处,普遍实行秘密写票制度,确保村(居)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严格规范委托投票,严格控制流动票箱。选票尽量以县为单位进行统一。在选票的设计、发放、读取,以及秘密写票间的设计、管理上采取相应措施,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各种手段做好防范工作,绝不允许走过场,图省事。计票结束后,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宣布计票情况,颁发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三)合理统筹总结验收阶段各项工作。时间安排是:从2011年4月1日至4月30日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工作移交。交接工作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持下进行。新一届村(社区)“两委”产生后,要及时召开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对“两委”成员做出明确分工。在10日内原村(居)委会要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帐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居)委会。财会人员一般应保持相对稳定。对无故拖延移交的,乡镇党委和政府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对拒绝移交的要依法强制其移交。对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反映并依法处理。要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当选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开展工作。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统计、汇总、上报选举结果,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档案。

2、搞好总结验收工作。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紧紧围绕整个选举程序是否规范、合法;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各工作委员会是否健全;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组长是否依法推选产生;各项工作制度和村(居)民自治制度是否健全并切实可行;是否制定了任期内本村(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换届选举资料是否整理归档;组织领导是否有力;换届选举工作有关表格填报是否及时准确;相关后续工作措施是否得力,并是否完成上报了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等方面进行逐级检查验收。省上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抽查验收,以确保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圆满完成。

换届督导工作计划篇4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在一年的工作实践中,我深深的感到要想做好工作,就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我作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的负责人,始终把学习政治理论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平时,我除了参加人大机关学习和党支部生活学习外,还坚持自学。一年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及最近闭幕党的xx大精神,学习市委六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学习中我坚持做到孜孜不倦、刻苦钻研,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坚持看报、剪报,收集重要文章和有关学习资料,并结合实际撰写学习心得。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觉悟,增强了政治敏锐性。

为了尽快进入角色,适应人大财经委工作,履行好财经委的职能,我利用业务时间再系统重温了《会计法》、《预算法》、《审计法》的学习,并重新对《监督法》等法律进行了研习,通过重温式学习,我认识到做好人大财经委的工作,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自身素质,才可以在工作中有所为、有所不为,才可以把握工作的重心与得点,有的放矢地开好人大财经监督工作。

二、履行职责所做的工作

我始终坚持在人大常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按照《人大常委会xx年年工作要点》,认真开展对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财政决算情况的监督和初审。

1、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初审监督工作。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一年来,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等方面,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在人大三届35次常委会之前,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初审了人民政府xx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上年财政决算报告,并进行了调研。在人大四届1次常委会之前在分管领导带领下对xx年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初审,并进行了调研。

2、认真做好对政府相关工作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调研工作。财经委围绕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会议议题,就政府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和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适时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代表进行视察、检查和调研工作。主要开展了《城市规划法》、《党委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和市委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实事求是的指出了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客观实际的建议和意见,为常委会审议政府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参考资料。

3、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按照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我作为指导组成员,负责二个镇和东坪办事处的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并参与了这两个选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考察工作。写出了部分考察材料。换届选举工作是今年人大的重要工作,在工作中我能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分管选区的每一个代表的情况,对代表的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按照市选举委员会安排,在选举工作中我还负责宣传组的工作,通过协调广播、电视、电信、报刊等部门大力宣传了本届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作法,得到了领导的肯定。

一年来,我能积极的参加机关一切活动,包括公务接待、打扫卫生、植树劳动等,对机关的工作不分你我都能认真做好。尤其能发挥本人计算机专长,免费维修与维护单位的网络终端,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

三、自身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

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主要对《宪法》、《监督法》、《预算法》、《审计法》、《行政许可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进行了反复学习,通过坚持不断地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整体业务素质。加强自身廉洁自律的意识,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接受群众监督。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多做自我批评,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各项任务。

换届督导工作计划篇5

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汇报如下:现将一年来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

深深的感到要想做好工作,一年的工作实践中。就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作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的负责人,始终把学习政治理论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平时,除了参加人大机关学习和党支部生活学习外,还坚持自学。一年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及最近闭幕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市委六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学习中我坚持做到孜孜不倦、刻苦钻研,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坚持看报、剪报,收集重要文章和有关学习资料,并结合实际撰写学习心得。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觉悟,增强了政治敏锐性。

适应人大财经委工作,为了尽快进入角色。履行好财经委的职能,利用业务时间再系统重温了会计法》预算法》审计法》学习,并重新对《监督法》等法律进行了研习,通过重温式学习,认识到做好人大财经委的工作,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自身素质,才可以在工作中有所为、有所不为,才可以把握工作的重心与得点,有的放矢地开好人大财经监督工作。

二、履行职责所做的工作

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在人大常委会主任。按照《人大常委会年年工作要点》认真开展对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财政决算情况的监督和初审。

财政预算的初审监督工作。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1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一年来,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等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人大三届35次常委会之前,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初审了人民政府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上年财政决算报告,并进行了调研。人大四届1次常委会之前在分管领导带领下对年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初审,并进行了调研。

工作监督和调研工作。财经委围绕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会议议题,2认真做好对政府相关工作法律监督。就政府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和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适时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代表进行视察、检查和调研工作。主要开展了城市规划法》党委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和市委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实事求是指出了政府工作中存在问题,并提出了客观实际的建议和意见,为常委会审议政府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参考资料。

负责二个镇和东坪办事处的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3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按照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我作为指导组成员。并参与了这两个选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考察工作。写出了部分考察材料。换届选举工作是今年人大的重要工作,工作中我能深入基层,解掌握分管选区的每一个代表的情况,对代表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按照市选举委员会安排,选举工作中我还负责宣传组的工作,通过协调广播、电视、电信、报刊等部门大力宣传了本届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作法,得到领导的肯定。

能积极的参加机关一切活动,一年来。包括公务接待、打扫卫生、植树劳动等,对机关的工作不分你都能认真做好。尤其能发挥本人计算机专长,免费维修与维护单位的网络终端,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

三、自身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

主要对《宪法》监督法》预算法》审计法》行政许可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进行了反复学习,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通过坚持不断地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整体业务素质。加强自身廉洁自律的意识,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接受群众监督。日常工作中,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多做自我批评,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各项任务。

换届督导工作计划篇6

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汇报如下:现将一年来的工作。

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一、加强学习。

深深的感到要想做好工作,一年的工作实践中。就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作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的负责人,始终把学习政治理论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平时,除了参加人大机关学习和党支部生活学习外,还坚持自学。一年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及最近闭幕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市委六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学习中我坚持做到孜孜不倦、刻苦钻研,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坚持看报、剪报,收集重要文章和有关学习资料,并结合实际撰写学习心得。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觉悟,增强了政治敏锐性。

适应人大财经委工作,为了尽快进入角色。履行好财经委的职能,利用业务时间再系统重温了会计法》预算法》审计法》学习,并重新对《监督法》等法律进行了研习,通过重温式学习,认识到做好人大财经委的工作,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自身素质,才可以在工作中有所为、有所不为,才可以把握工作的重心与得点,有的放矢地开好人大财经监督工作。

二、履行职责所做的工作

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在人大常委会主任。按照《人大常委会年年工作要点》认真开展对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财政决算情况的监督和初审。

财政预算的初审监督工作。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1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一年来,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等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人大三届35次常委会之前,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初审了人民政府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上年财政决算报告,并进行了调研。人大四届1次常委会之前在分管领导带领下对年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初审,并进行了调研。

工作监督和调研工作。财经委围绕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会议议题,2认真做好对政府相关工作法律监督。就政府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和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适时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代表进行视察、检查和调研工作。主要开展了城市规划法》党委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和市委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实事求是指出了政府工作中存在问题,并提出了客观实际的建议和意见,为常委会审议政府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参考资料。

负责二个镇和东坪办事处的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3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按照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我作为指导组成员。并参与了这两个选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考察工作。写出了部分考察材料。换届选举工作是今年人大的重要工作,工作中我能深入基层,解掌握分管选区的每一个代表的情况,对代表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按照市选举委员会安排,选举工作中我还负责宣传组的工作,通过协调广播、电视、电信、报刊等部门大力宣传了本届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作法,得到领导的肯定。

能积极的参加机关一切活动,一年来。包括公务接待、打扫卫生、植树劳动等,对机关的工作不分你都能认真做好。尤其能发挥本人计算机专长,免费维修与维护单位的网络终端,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

三、自身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

主要对《宪法》监督法》预算法》审计法》行政许可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进行了反复学习,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通过坚持不断地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整体业务素质。加强自身廉洁自律的意识,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接受群众监督。日常工作中,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多做自我批评,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各项任务。

换届督导工作计划篇7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在一年的工作实践中,我深深的感到要想做好工作,就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我作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的负责人,始终把学习政治理论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平时,我除了参加人大机关学习和党支部生活学习外,还坚持自学。一年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及最近闭幕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市委六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学习中我坚持做到孜孜不倦、刻苦钻研,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坚持看报、剪报,收集重要文章和有关学习资料,并结合实际撰写学习心得。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觉悟,增强了政治敏锐性。

为了尽快进入角色,适应人大财经委工作,履行好财经委的职能,我利用业务时间学习了《会计法》、《审计法》、《监督法》等法律,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做好人大财经委的工作,必须要熟练掌握财经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履行职责所做的工作

我始终坚持在人大常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认真开展对市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财政决算情况的监督和初审。

1、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初审监督工作。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一年来,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等方面,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在市人大六届34次常委会之前,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初审了市人民政府200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上年财政决算报告,并进行了调研。在市人大六届35次常委会之前在分管领导带领下对200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初审,并进行了调研。

2、认真做好对政府相关工作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调研工作。财经委围绕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会议议题,就政府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和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适时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代表进行视察、检查和调研工作。主要开展了《城市规划法》、《塔城市委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和市委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实事求是的指出了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客观实际的建议和意见,为常委会审议政府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参考资料。

3、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按照市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我作为指导组成员,负责二工镇和新城办事处的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并参与了这两个选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考察工作。写出了部分考察材料。换届选举工作是今年市人大的重要工作,在工作中我能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分管选区的每一个代表的情况,对代表的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按照市选举委员会安排,在选举工作中我还负责宣传组的工作,通过协调广播、电视、电信、报刊等部门大力宣传了塔城市的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作法,得到了领导的肯定。

一年来,我能积极的参加机关一切活动,包括公务接待、打扫卫生、植树劳动等,对机关的工作不分你我都能认真做好。

三、自身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

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主要对《宪法》、《监督法》、《预算法》、《审计法》、《行政许可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进行了反复学习,通过坚持不断地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整体业务素质。加强自身廉洁自律的意识,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接受群众监督。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多做自我批评,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各项任务。

换届督导工作计划篇8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努力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级组织领导班子,为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选举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工作站总支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村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舆论宣传,把握选举动态,认真做好群众工作,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二)充分发扬民主。在换届选举中,要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尊重党员和群众的意愿,支持群众当家作主,保证广大群众依法行使民利。要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选民有序参与,引导选民增强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积极、公正地酝酿、推荐或提名符合条件的干部人选,依法依规进行选举。

(三)严格依法办事。换届选举工作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做到法定的程序不变通,规定的步骤不减少,从制度上保证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保护党员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任何违法或的行为,都要坚决查处。提倡“一票制”(无候选人)直选,提高选举效率。在一些村情复杂、基础薄弱的村,可按“两票制”选举办法,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坚持“两委”统选,实行交叉任职。依照和村委会组织法的要求,统筹村党组织、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大力提倡和推行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当选的村委会主任是党员的,作为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当选的村委成员是党员的,作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全镇村级“两委”交叉任职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比例力争分别达到60%和80%。

三、方法步骤

全镇20*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间定为20*年9月1日至11月30日,10月15日至23日为全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村党组织换届与村委会换届工作同步安排,原则上先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再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一)村委会换届的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工作(20*年8月28日至9月5日)

1、成立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人大监督,组织办和民政部办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指导组、督导组、审计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主要领导担任,党委其他成员任副组长。从人大、组织、民政、武装、宣传、农业、财经、派出所、司法、妇联、团委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2、搞好财务审计和民主测评。财经所、纪委要及时组建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小组,逐村清理审计,审计结果要在选举前15日前向村民公布。对审计出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在此基础上,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听取本届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述职,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公布测评结果,为新一届村级组织成员的推荐和投票选举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监督委员会,组织宣传发动、培训骨干(9月5日至9月15日)

1、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按《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办法》规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会议,以民主推选的方式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不少于9人),并从中推选1人主持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镇领导小组备案,村民委员会公告(第一号)。

2、成立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按《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规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会议,按民主推选的方式产生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不少于5人),推选其中1人主持工作。提倡将驻村的乡镇以上人大代表、镇以上政协委员以及热心村公共事务,有一定议事能力的村民推选进入选举监督委员会。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镇领导小组备案,村民委员会公告(第二号)。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可以列席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会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对选举中的问题可以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质疑和向上级选举指导组汇报。

3、确定选举日期。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确定选举日,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第三号)。选举日确定后,及时研究宣传发动方案,张贴标语,拉挂条幅,开办专栏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的选举工作氛围。

4、培训选举工作骨干。由工作站组织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及参与选举的工作人员学习选举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进行选举业务培训,使他们充分了解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政策法规,熟悉工作程序,掌握操作方法。

第三阶段选民登记和推选村民代表(9月16日至10月7日)

1、选民登记及发放选民证。培训选民登记员,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由选民主动到登记站登记,对自愿放弃选举者不强行登记,但需办理有关弃权手续。凡年满18周岁(20*年10月15日零时止)的本村村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被羁押和无法表达意志的人员外均可登记。登记的选民达到年满18周岁以上村民的80%以上,登记有效。对外出务工人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委托其近亲属与其联系,并在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聘请换届选举联络员,通过电话、信函、互联网等联络方式进行登记,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对外出2年以上的村民,经通知不能回村参加选举又未委托其他选民代其行使选举权的,全家外出、无法通知的,以及自愿放弃选举权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不计算在本次选举的选民人数内;在选举日前20天因婚姻家庭关系居住本村并具备选民条件的,只要有登记意愿,不论其户口是否迁入,准予登记;经医院或家属认可,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不予登记;被法院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人员不予登记。选民登记公告(第四号)。

各登记站的登记结果应在本组内及时公布。对各登记站的登记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审核和确认,切实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强登、不重登,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公告(第五号),颁发选民证。

2、推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村民代表人数,按全村户数比例和30%的妇女代表比例分配到各村民小组,村民代表总人数不少于25人,不超过50人,公告(第六号)。在推荐村民代表时,应引导村民推选在群众中有威信的党员为代表。

3、颁发代表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选民小组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第七号),公布村民代表名单。对新当选的村民代表要落实联系户,颁发代表证,并报镇领导小组备案。

第四阶段组织竞选(10月8日至10月14日)

1、确定村委会职数。本届村民委员会共设置主任、财经治保委员、妇女计生委员3个职位,确保村委会成员中有妇女和懂财会的人当选。公告(第八号)。

2、讨论竞选人条件及产生方式。讨论确定竞选人条件及产生方式,公告(第九号)。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组织、群团组织等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推荐竞选人名单,选民也可自荐或联名推荐他人。

3、确定竞选人员。被推荐者和自荐者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报名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登记、审查村级组织推荐和选民自荐、联名推荐的竞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竞选人名单,公告(第十号)。参加竞选的竞选人是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应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缺额人员根据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推荐结果,按得票数由多往少依次递补。

4、组织竞选人竞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竞选人布置竞选演讲事宜。竞选人准备演讲稿,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竞选人到指定地点开展演讲。演讲活动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和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制止贿选、宗族势力干预等违法行为。

第五阶段投票选举(10月15日至23日)

1、投票准备。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认真研究投票选举各个环节的准备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工作分工,明确各投票箱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投票选举组织工作业务培训。

投票选举准备工作:一是印制选票。将各种职位印在同一张选票上。印制的选票数与本村登记选民数一致,选票由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并加盖工作站总支公章,密封后由专人负责保管。二是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外出务工的选民不能回村选举的可委托在村的直系亲属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要造册登记,发给委托证并在被委托选民的选民证上注明。三是决定投票方式。采取一人一票,实行一次性投票,设置主会场、投票站。四是确定选举大会的具体地点、时间,向选民公告(第十一号)。五是确定选举大会议程,拟好主持词。六是布置选举会场,设立秘密写票间,制作票箱。选举会场悬挂会标,设置主席台,安装音像设备,划定各组选民区域,每个组或几个组设立一个领票处,一个秘密写票间,会场按简便、节省、实用的原则进行布置。七是准备好投票使用的物品。准备选民登记册,用于选票发放核对;准备选举结果报告单、《当选证书》和选举大会工作计票用的黑板、粉笔或大型纸张、水彩笔等物品。八是安排、培训会场投票选举工作人员:验证登记员、发票员,秘密写票间、票箱管理员,处员,监督员,唱票员,计票员,监票员,维持选举大会秩序人员和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

2、召开选举大会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组织选民到选举大会会场进行投票,选民持选民证和委托投票证参加投票选举。

投票数超过登记选民的半数,选举有效;获得投票数过半数的,方可当选。如果某职位一次投票选举未过半数,按得票数从多到少依次取前2名作为该职位的候选人,在选举大会后的7日内重新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得票多的为当选人,但所得票数必须超过投票数的三分之一。选举结束后3日内公告当选人名单(第十二号)。

第六阶段后续工作处理(10月24日至11月30日)

1、工作移交。在各工作站主持下,上届村委会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工作。原村民委员会应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将村民委员会公章、办公设施、财务账目、资料档案及资产资源资金等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

2、建立村内各类组织,推选村民小组长。召开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健全财经、治保调解、妇女、团委等专门委员会,公布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村民委员会公告(第十三号)。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各村民小组组长,公告(第十四号)。

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从村民代表中推选5-7人组成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再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3-5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公布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名单,公告(第十五号)。

3、建章立制。村委会班子召开会议,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有关规章制度。

4、制定规划。根据各村实际,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在镇指导组的指导下,制订本村“三年发展规划”。

5、总结归档。在驻村工作组主持下,总结选举工作。整理村级组织换届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等相关资料,规范建档。

(二)村党组织换届的方法和步骤(9月5日-10月30日)

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实行“党员推荐、村民代表推荐,全体党员选举”的“两推一选”工作模式,分六个步骤组织实施。

1、准备阶段(9月5日-9月27日)

(1)召开支部委员会,作出换届选举决定;

(2)向镇党委书面请示报告;

(3)镇党委审查《请示》并下发批复;

(4)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议,传达批复精神;

(5)发出换届通知;

(6)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党员、群众推荐(9月28日-10月7日)

(1)村党支部通知外出党员回村参加换届选举;

(2)村党支部将提出的下届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数和候选人条件,在党务(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为1-2天。村党支部委员职数确定为3人,设书记1名,委员2名。

(3)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下一届村支部委员会(书记)候选人人选,一起推荐,分别计票。参与推荐的党员一般不少于党员总数的80%,群众参与推荐的一般由不是党员的村民代表参加,同时可吸收不是党员的村民小组长,村配套组织负责人等参加,参与推荐的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50%;

(4)通报民主推荐结果,村党支部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相加由高到低排出应选职数一倍左右的党员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在党员大会上通报。

3、组织考察(10月8日-10月14日)

(1)考察公示。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确定下一届村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考察人选,在党务(村务)公开栏中进行1-3天的公示。

(2)组织考察。公示结束后,镇党委组织考察组根据党员、群众推荐的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进行考察,广泛征求党员意见。

4、确立候选人预备人选(10月15日-10月17日)

(1)召开村支部委员会,提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委审查。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要求,提出下届村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等额提出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查。

(2)镇党委召开党委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支部委员会名额及正式候选人(原则上应将党员村主任定为支部书记候选人、党员村委成员定为支部委员候选人)。

(3)镇党委统一印制好选票,确定会议的时间、地点,下发会议通知。

5、党内选举(10月18日-10月27日)

(1)会议主持。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不设支委会的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介绍到会党员人数和有关大会议程;

(2)上届村党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

(3)组织党员讨论支部工作报告;

(4)正式选举。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有选举权人数的80%,方能开会。党员因下列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虽未受纪律处分,但正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外出务工或外迁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①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应选举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具体应说明本村有多少正式党员,多少预备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多少,实到会参加选举的党员有多少。②用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选举办法,监票员、计票员名单;③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名额及候选人名单;④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⑤监票人宣布选举结果。⑥审议通过支部工作报告决议。

(5)召开新一届村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首先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提出书记人选名单,在第一次委员会上,采用举手表决方式选出书记,并确定委员分工。

6、后续工作阶段(10月28日—11月30日)

(1)向镇党委报批。新的支部委员会将分工情况报乡镇党委审批。

(2)镇党委对村党支部的选举结果进行严格审查后,予以批复。

(3)新任支部书记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换届选举结果及支部分工情况,并实行公示。

(4)新老支部交接工作。新一届村党组织在镇党委和工作站党总支的指导下,制订任期目标。

(5)选举资料归档,完善村工作档案和村干部档案。各工作站要根据实际制订具体的工作措施,并切实做好村党组织与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相关工作的衔接和统筹安排。村共青团、妇代会和民兵连的换届工作与村“两委”换届同步进行。

四、工作要求

1、层层建立领导干部负责制度。建立镇指导组包片、驻村干部包村的责任机制,做到换届选举不结束,干部不撤离。

2、建立督办指导制度。镇村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在选举期间将深入到村督办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强化部门协作。组织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组织指导工作;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应根据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及时查处侵犯村民选举权利的违纪违法行为;人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选举过程的监督,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选举工作依法进行;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试点和培训,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档案,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侵犯村民民利的违法行为;人武部、妇联和共青团组织要加强对村级民兵连组织、村妇代会和村团组织换届工作的组织指导;财经所要指导村级财务清理和加强财务审计工作,要解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经费,保证选举工作正常进行;司法部门要大力开展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依法治村与民主选举紧密结合。

4、严肃纪律、依法照章选举。除因特殊情况经镇党委批准外,对不按期组织或无故拖延换届选举的工作站和村,要追究有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全镇村级组织换届全面铺开后,要求步调统一,行动一致,不能擅作主张提前和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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