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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产品质量安全8篇

时间:2023-01-26 01:56:46

畜产品质量安全

畜产品质量安全篇1

关键词: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平;质量控制;分析测定

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是保障畜产品品质水平及消费者健康的关键措施,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若出现失误或技术水平欠缺会导致检测数据出现很大误差,以至于无法作为参考标准,不能有效保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如何科学有效地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是现阶段我们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随着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畜产品中药物残留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水平不断提高,对于这些物质的限量要求越来越严格,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过程中若出现失误或偏差均有可能导致产品质量下降。下文将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中质量控制概念、作用,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质量的控制措施及方法进行介绍,以期为保障畜产品的品质带来帮助。

1质量控制的概念和作用

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需要使用很多的数据分析,质量控制则是指使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及合理的数据统计方法来减少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过程的试验误差,或者将误差控制在试验允许范围内,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科学有效,具备充足的精密性及准确度。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质量控制可以保障畜产品检测的结果实现可追溯性及可控性[1]。

2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质量控制措施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过程中,由于检测物质不同,导致试验样品基质种类繁多,同时,试验过程中存在很多干扰试验结果的因素,还有许多试验用的化学成分具有不稳定性,很容易出现误差,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结果。这时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质量控制措施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将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常见质量控制措施进行介绍。

2.1科学合理的使用标准品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试验过程中,标准品的数值是测定结果的一个可靠参考,作为一个相对真值,对试验结果的判断具有关键作用。技术人员可以通过标准品的数值判断试验结果是否存在误差,以及误差范围是否可控。同时,通过标准品的相对真值可以判断试验方法是否还可进一步改进,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试验操作流程。对初入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工作人员,标准品的合理使用还可以作为一种考核样品,以判断技术人员的操作水平是否符合要求,以保障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2]。

2.2合理使用空白试验

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试验过程中,空白试验的合理选择可以有效消除试验中的系统误差,增加试验数据的可信度。空白试验的操作流程是不在试验样品条件下,按照通常的试验处理步骤及数据分析步骤完成试验,通过空白试验的数据和测定值可以有效反应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的操作水平及实验室中仪器、试剂等是否存在问题,而且通过反复的空白试验也可看出实验室是否存在环境因素的影响,若几次空白试验的效果几乎一致,或者波动范围非常小,则可以认为实验室的操作环境良好,不存在环境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试验结果的因素[3]。

2.3试验中平行样品的分析检测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试验过程中,若空白试验的数据结果维持在一个稳定范围,则可说明整个试验过程中系统误差所导致的影响非常小,在空白试验的结果稳定后可以进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平行试验测定,平行试验测定的次数是确定平均值与准确结果之间的关键因素,理论上说,平行试验测定的次数越多,结果越趋于稳定,也越趋于准确值,所以合理增加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试验平行试验的次数是保障数据结果准确的关键措施。现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操作细则中规定至少需要2次测定结果作为平均值才能作为最后的检测结果,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2次平行试验远远不够,很容易出现试验操作的误差,进而导致结果错误[4]。

2.4试验操作中样品加标回收试验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试验中可以通过样品加标试验来测定样品中物质的添加回收率,以判断畜产品中某种添加剂的浓度是否在标准范围内。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样品加标回收试验是通过在畜产品试验样品中添加一定浓度的待测物质,将已添加了一定浓度待测物质的样品和未知浓度的样品进行相同的试验操作,通过两者的试验结果来计算回收浓度,将其与添加浓度进行对比而得出添加物质的回收率。样品中添加浓度需要在合理范围内,过高或过低均会导致试验结果偏差过大。通常我们加入的标准物质浓度与畜产品样品待测物质的浓度相近,若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试验中待测物质的浓度水平比较高,则添加标准物质的总浓度不宜超过线性范围上限的90%,若比较低则按照标准下限进行添加,通常在畜产品农药等药物残留检测试验中我们使用标准检测下限,最高药物残留量的2倍,最低限量或折合10倍最低限量3个水平进行检测[5]。

2.5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内部试验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试验结果数据出现不符合质量控制要求时,可以通过实验室内部的对比试验来进行数据矫正。通常实验室内部试验由不同技术人员进行试验对比、不同仪器试验结果对比及不同试验方法结果对比等。通过控制不同的试验条件来参考数据变化情况,以判断是否是试验出现误差或确实存在畜产品安全问题。多种内部试验进行对比更能科学的说明问题。

3结束语

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可以有效把控畜产品质量,保障市场上畜产品的品质安全,通过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质量把控可以有效完善检测工作,提高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准确度,提高安全检测水平。

参考文献:

[1]刘爱军,翟亮亮,王文彬.基于养殖户认知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研究——以盐城市养猪业为例[J].中国畜牧杂志,2015,51(12):30-34.

[2]刘利晓,黄志伟,许小友,等.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与对策[J].当代畜牧,2015(18):89-91.

[3]郗伟东,姚玉生,乔琦,等.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缺陷及其优化研究[J].中国畜牧杂志,2015,51(6):30-34.

[4]叶青,马晓菁,钟旗,等.新疆哈萨克牧民定居点牛羊养殖环境与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性评价[J].中国农学通报,2015,31(5):1-6.

畜产品质量安全篇2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畜产品生产的关键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畜产品及其投入品为重点,着力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监管,强化执法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畜牧业综合执法,逐步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畜产品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生猪瘦肉精零检出率,饲料和兽药产品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

(一)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2、主要任务。一是继续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工作,巩固奶站专项整治成果;二是按照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的技术规范要求,严格生鲜乳收购站准入,严把生鲜乳收购站的市场准入关,所有生鲜乳收购站主体明确、证照齐全;三是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专项行动,在奶牛主产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行动,在重点地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行动;四是依法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鲜乳;重点单位:生鲜乳收购站、奶牛养殖场(户);重点区域: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

此项工作由市局市场信息科和生产科牵头负责,并与“全市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相配合。

(二)饲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和频次;二是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四是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区,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此项工作由市局饲料站牵头负责。

(三)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对GMP实施状况实行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禁用药物;三是加强兽药监督抽检,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的清查行动;四是加大兽药使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五是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猪肉产品中喹噁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和磺胺类药物残留,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禁用、未批准的兽药,以及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猪肉、禽肉、蜂产品;重点单位:兽药生产经销企业,畜禽养殖基地;重点区域:畜禽养殖大县,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

此项工作由市局兽医兽药科牵头负责。

(四)无公害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无公害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2、主要任务:一是督促认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无公害畜产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四是规范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无公害畜产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重点单位:无公害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无公害畜产品集中生产地区。

此项工作由市局饲料站牵头负责。

(五)饲料兽药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和饲料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组织开展饲料兽药专项整治活动;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劣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五是强化兽药饲料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六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七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小作坊和黑窝点,饲料兽药市场和县乡集散地;重点区域:假劣产品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此项工作由市局饲料站和兽医兽药科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1日-3月15日)

启动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工作。对投入品和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3月底、4月初对区县畜牧局签订畜产品安全责任书。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5日-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畜牧业投入品和主要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畜牧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畜牧业综合执法,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兽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畜牧生产的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产品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防疫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无公害畜产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生产经营者和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的索票索据和票据保存制度。养殖场档案按照农业部统一制定的格式建设。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下旬、12月初)

各区县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市畜牧局组织召开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市畜牧局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组,即市畜牧局畜产品安全协调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各区县要充分认识畜产品质量安全整畜产品治暨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切实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市畜牧局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及时指导各地行动实施。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任务牵头单位和各区县畜牧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提升

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区县畜牧局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梳理当地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成效。按照省局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要求,各区县须每月报送1次畜产品监测结果报表;每月报送2次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表;各项报表分别报送相关科站,由相关科站汇总后报送市畜牧局畜产品安全协调领导组办公室。各区县须在每月的5、15日前报送市局有关科站(奶牛养殖场(户)监测结果报送生产科),各科站须在每月8、18日前报到市畜牧局畜产品安全协调领导组办公室;每季度市畜牧局畜产品安全协调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一次督查;半年开展一次交叉检查和总结;12月份组织全面检查,并完成全年总结。报送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单位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

(五)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指导生产企业、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各级畜牧质检机构要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各地畜牧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各级畜牧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也要着眼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要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要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要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准出准入、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重大活动安排

(一)3月,组织开展“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为主题的饲料执法年和兽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严厉打击各种涉及饲料兽药和疫苗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强化对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和督导检查,对兽药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加大监管力度。

(二)4月,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召开2009年度生鲜奶收购监管工作会议,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专项行动。

(三)5月,开展生鲜奶监测和奶站监管培训。

畜产品质量安全篇3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畜产品生产的关键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畜产品及其投入品为重点,着力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监管,强化执法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畜牧业综合执法,逐步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畜产品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生猪瘦肉精零检出率,饲料和兽药产品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

(一)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2、主要任务。一是继续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工作,巩固奶站专项整治成果;二是按照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的技术规范要求,严格生鲜乳收购站准入,严把生鲜乳收购站的市场准入关,所有生鲜乳收购站主体明确、证照齐全;三是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专项行动,在奶牛主产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行动,在重点地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行动;四是依法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鲜乳;重点单位:生鲜乳收购站、奶牛养殖场(户);重点区域: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

此项工作由市局市场信息科和生产科牵头负责,并与“全市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相配合。

(二)饲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和频次;二是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四是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区,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此项工作由市局饲料站牵头负责。

(三)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对GMP实施状况实行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禁用药物;三是加强兽药监督抽检,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的清查行动;四是加大兽药使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五是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猪肉产品中喹噁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和磺胺类药物残留,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禁用、未批准的兽药,以及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猪肉、禽肉、蜂产品;重点单位:兽药生产经销企业,畜禽养殖基地;重点区域:畜禽养殖大县,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

此项工作由市局兽医兽药科牵头负责。

(四)无公害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无公害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2、主要任务:一是督促认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无公害畜产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四是规范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无公害畜产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重点单位:无公害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无公害畜产品集中生产地区。

此项工作由市局饲料站牵头负责。

(五)饲料兽药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和饲料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组织开展饲料兽药专项整治活动;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劣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五是强化兽药饲料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六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七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小作坊和黑窝点,饲料兽药市场和县乡集散地;重点区域:假劣产品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此项工作由市局饲料站和兽医兽药科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1日-3月15日)

启动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工作。对投入品和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3月底、4月初对区县畜牧局签订畜产品安全责任书。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5日-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畜牧业投入品和主要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畜牧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畜牧业综合执法,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兽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畜牧生产的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产品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防疫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无公害畜产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生产经营者和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的索票索据和票据保存制度。养殖场档案按照农业部统一制定的格式建设。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下旬、12月初)

各区县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市畜牧局组织召开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市畜牧局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组,即市畜牧局畜产品安全协调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各区县要充分认识畜产品质量安全整畜产品治暨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切实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市畜牧局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及时指导各地行动实施。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任务牵头单位和各区县畜牧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提升

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区县畜牧局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梳理当地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成效。按照省局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要求,各区县须每月报送1次畜产品监测结果报表;每月报送2次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表;各项报表分别报送相关科站,由相关科站汇总后报送市畜牧局畜产品安全协调领导组办公室。各区县须在每月的5、15日前报送市局有关科站(奶牛养殖场(户)监测结果报送生产科),各科站须在每月8、18日前报到市畜牧局畜产品安全协调领导组办公室;每季度市畜牧局畜产品安全协调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一次督查;半年开展一次交叉检查和总结;12月份组织全面检查,并完成全年总结。报送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单位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

(五)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指导生产企业、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各级畜牧质检机构要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各地畜牧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各级畜牧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也要着眼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要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要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要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准出准入、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重大活动安排

(一)3月,组织开展“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为主题的饲料执法年和兽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严厉打击各种涉及饲料兽药和疫苗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强化对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和督导检查,对兽药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加大监管力度。

(二)4月,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召开2009年度生鲜奶收购监管工作会议,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专项行动。

(三)5月,开展生鲜奶监测和奶站监管培训。

畜产品质量安全篇4

关键词:动物疫病;兽药残留;无公害畜产品

中图分类号:S8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06-0178-1

0 前言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肉、蛋、奶等畜产品已成为国民饮食结构的主要食品,人民群众对健康日益重视,对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也越来越高。近年来,我国相继出现了猪链球菌、瘦肉精中毒和“三聚氰胺”等事件,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严峻,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安全隐患。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敏感问题。

1 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

1.1 动物疫病因素

根据农业部《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动物疫病有157种之多。其中有40余种目前国内外常见的人畜共患病,如结核病、布鲁氏病、口蹄疫、炭疽病、禽流感病等,在自然界,这些动物疫病可以传染给人。人如食用了被感染动物疫病的畜禽肉品,会存在被感染的风险,对人们身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威胁。

1.2 兽药残留因素

为了防病治病、促进生长、提高生产性能、改善动物性食品的品质,生产中常常使用各种兽药及药物添加剂,由于兽药使用不规范和违法使用,造成药物残留于动物组织中,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危害。一是非法使用违禁用药品;二是不遵守休药期规定使用兽药,动物从停止给药到许可屠宰食用有一个休药期,在生产中,饲养者不按规定实行休药期,就会导致动物体内的药物残留超标;三是滥用兽药,不严格按照用药规定合理使用兽药,在用药剂量、给药途径等方面不符合用药规定,也导致药物在动物体内残留。

1.3 饲料质量因素

饲料是生产畜产品的主要原料,饲料的质量不仅与动物的生产能力有关,而且与动物产品的质量密切相关。饲料的安全性问题会影响畜产品的安全性。一是饲料加工不当,目前饲料加工过程中常常添加一些防腐剂、抗菌剂、生长剂、镇静剂等,其中任何一种添加剂残留于动物体内,通过食物链,均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二是霉变饲料,因生产、加工、贮藏不当,饲料被霉菌污染,畜禽长期食用这些有毒有害和被污染的饲料,严重影响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三是配(混)合饲料中某些元素的过量或缺乏,如饲料中铜元素过量,对神经系统的影响,如缺乏vE、硒造成白肌病。在饲喂过程中蓄积在动物体内的有毒有害物质通过人体蓄积所造成的影响是长期的。

1.4 环境污染因素

饲养环境不良也是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对养殖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工业“三废”、农药和畜禽粪便等,它们可经呼吸、进食、饮水进入或积累在畜禽体内,造成蓄积。如铅、汞、镉、砷等通过动物性食品的富集作用对人体产生毒害作用甚至中毒。一些养殖场户的畜禽饲养条件落后,基础设施薄弱,卫生条件差,高密度养殖,交叉污染严重,不但诱发动物疫病的发生,而且影响畜产品质量。

1.5 畜产品加工环节因素

1.5.1 畜产品加工过程污染 畜产品在加工、运输、包装过程中受到污染或用病畜、病禽制成的食品,导致大量的细菌、霉菌、寄生虫滋生,造成食物中毒。

1.5.2 卫生条件不达标 由于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较多、布局分散,大部分企业的卫生条件无法达到规定标准,引起畜产品污染。同时,屠宰加工设备简陋,无法实现自动化作业,加工过程产生的血污水与畜产品不能实现分离,技术落后加重了畜产品被污染的程度。生产过程不规范、生产加工人员卫生、身体条件不合格也进一步造成污染。

2 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对策

2.1 加强认证,发展无公害畜产品

实行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是解决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推行“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监管,关键点控制,安全性保障”的技术性制度,从产地环境、生产过程等环节控制危害因素含量,对于未经认定认证的畜产品不允许进入流通环节和市场销售,保障畜产品从生产到餐桌的质量安全。

2.2 科学防疫,为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搞好动物防疫,是保证畜产品安全的基础和前提。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健全动物防疫基础设施,严格执行动物卫生防疫制度,制定科学免疫计划。建立健全动物防疫监测体系,加强疫情动态和免疫水平监测,保证动物防疫质量,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提高畜产品质量。

2.3 严格检疫,确保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

严格产地检疫,把动物疫病控制在源头,确保健康动物进入流通领域。加强屠宰检疫,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范》及相关标准实施检疫,严把“五关”(入场查证验物关;准宰许可关;同步屠宰检疫关;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关;合格产品加标出证关),牢牢把握动物从饲养到餐桌卫生安全的最后一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2.4 长效监管,铸就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对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畜禽养殖、产品加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加强省、市(县)际动物检查站建设,推进动物流通环节检疫监督,同时达到以检促防的目的。开展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等为重点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不让不合格的畜产品流入市场。

2.5 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关注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加强畜产品安全宣传,提高全民畜产品安全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畜产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识别、食用安全的畜产品,真正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通过法律法规的宣传,形成一个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外部环境,形成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执法环境,使畜产品质量安全逐步成为社会共识。

畜产品质量安全篇5

[关键词]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大众的收入提升了,使得居民的生活质量也随之提升了。人们往往不会过于关注商品的价格与数量,而更为在乎商品的质量。其中,畜产品的需求递增,使得畜产品的黑色产业链条发展十分迅猛。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成为了整个社会关注焦点。本文将通过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深入认识,从畜产品的质量问题出发,来寻求更为有效的解决对策。

1畜产品安全质量的问题分析

1.1监管体系的问题存在。畜产品的质量监管工作是由动物卫生防疫监督机构来开展的,其应该确保畜产品的生产、流通以及销售的安全性,促使其得以在生产、屠宰、加工的各项环节都能被及时、有效地监督。这也就需要提高监管队伍的专业化程度与科技运用水平。当前在我国,畜产品的安全性缺乏来自于法律内容的保障。管理部门在开展管理时候,所选择的检疫方法还需做到进一步的完善。例如,针对于畜产品的检测标准不够清晰,使得其监测手段显得较为落后。畜产品在养殖的过程中,有着多样化的饲料添加剂与药品类型可供选择,其名称复杂多变,如果只是依靠以往的检测手段已经很难满足当前的检测需求。一些区域在检测中发现问题,但是因为缺乏相应的判定标准,无法进行正确判定,查处工作缺乏依据。由于缺乏检测工作经费,监管部门检疫、检测手段落后,缺乏先进的仪器设备影响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1.2畜产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落后。目前,畜产品的生产加工工艺的发展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现象,一些加工企业的生产标准化程度较低,导致其在组织生产加工的时候,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如卫生问题、运输稳定性、污染源隔绝等等。其中,当无法做到对污染源的隔绝,将会使得畜产品携带大量的细菌、霉菌和寄生虫,与此同时,活畜禽市场交易给病源微生物传播提供了机会,污染了交易环境。在对肉、蛋、奶等畜产品进行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以及使用的过程中,由于其中某个或某几个环节受到物理、化学、生物等因素的二次污染,从而影响食品质量。一些畜产品屠宰加工企业卫生条件差、设备落后,致使畜产品在加工过程中二次污染。另外,畜产品中生鲜产品在包装、运输、贮存过程中很容易腐败变质,失去色、香、味和原有的营养品质。一些销售者和生产者片面追求商业利益,大量使用有害或有毒的化学试剂充当添加剂、防腐剂、保鲜剂,严重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3生产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一是饲养环节的质量保障未能达到。在一些养殖地区的养殖活动选择的是散养的模式,其规模化程度较低,饲养达不到标准化养殖条件,防疫条件差,管理落后,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所以生产出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难以保证。二是生产者法律意识淡薄,对兽药、饲料专业知识缺乏养殖者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一些养殖户本身在思想上未能加强对其的重视,使得其本身缺乏专业化的养殖知识,存在着滥用饲料添加剂、兽药的问题。

2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的运用

2.1提高畜产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落实到位。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往往会出现在生产环节,这也就需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从源头出发来对质量安全隐患,早发现、早解决,加大整治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力度,重点对生产有毒有害的畜产品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充分发挥动物卫生监管职责。通过对动物疫病防范措施的完善来增强防疫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选择综合化的防治手段做到提前预防。将重点疾病进行提前预测与诊断,实现防疫成效的加强。例如,疫苗免疫工作的诊断需要将疫苗免疫的规范操作、免疫人员的安全防护以及牲畜的安全落实到位,并且将免疫档案科学制作,按序归纳,促使常规工作的开展成效得以达到最佳。2.2保障畜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构建与完善。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畜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出台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和官方取样程序》,该项法律的出台给畜产品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因为在我国目前尚未拥有一部涵盖多个领域,能够对畜产品养殖活动科学管理、严格把控,确保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能够从养殖活动到销售活动都被有效监控的法律法规,导致畜产品的管理工作本身还存在着诸多的漏洞。当然,畜产品的安全质量需要畜产品的管理部门将养殖户与供应者的责任明确到位,且不断地完善相关法律内容,让责任制度得以通过法律条文的形式体现出来。尽快起草颁布《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通过有法可依,为解决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供有力保障。2.3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制的运用。一是对畜产品安全预警机制的完善。通过对畜产品安全质量预警价值的运用来将畜产品的监督管理内容定期地进行检测。对畜产品监督抽查与安全检测的结果,要及时公布于社会,评估畜产品安全状况,形成科学统一的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体系。二是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工作需要从预防机制出发来做到第一时间的及时控制,让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动态能够被实时监督。同时,结合于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方法体系来将制度内容的价值体现出来。三是畜产品的安全事件处理,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积极应对并及时控制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把危机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要启动危机管理机制,各相关部门相互协调,调配社会资源,确保必须物资发放;要是信息公开化,与媒体紧密沟通,及时相关信息,避免引起公众恐慌;要建立紧急处理机构,负责整个事件的协调,制定处理程序和方法,处理物资储备等。四是畜产品安全追究机制。2.4注重于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全程把控。畜产品的产品质量管理工作需要从源头做起,将生产活动的初期,即饲养、原料环节作为工作开展的源头,然后将屠宰、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严格地控制起来。只有加大监控各环节的力度,才能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各环节控制的好坏,既取决于各环节的标准完善程度和执行程度,又取决于法制维护的状况和技术水平的运用。所以,制定高水平的标准体系。采用先进的科学控制手段,在有效的法律框架内,对其进行监控,是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的基本条件。2.5信息内容的及时公开来将舆情监测运用到位。监测信息的不充分、不透明将会直接加剧畜产品安全质量问题的频发。信息公开是保障社会大众能够享有知情权,促使公众的关注得以成为畜产品安全质量的保障因素,发挥出社会舆论效应,让相关部门针对于畜产品的处理事件,可以被动态监测,让信息通报工作引起社会反响,当然,也要杜绝别有用心之人进行恶意炒作。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需提高资金投入力度,使得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得以获得现代科技的支持,满足对相关设备的需求,实现畜产品检测技术的优化升级,让技术发展带动检测成效的提升。

3结语

畜产品需求量的提升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选择多形式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来提升监督力度,只有监督力度搞上去,违法经营饲料添加剂、收售不合格畜产品的不良商家才能被严惩,最终让畜产品市场得以实现更好的质量提升。

作者:丁希军 单位:肇庆高新区农林水利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1]于家丰,张学智,赵君涛等.关于”建立辽宁省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思考[J].饲料工业,2009(05).

畜产品质量安全篇6

第一,缺乏完善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我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还没有建设完善的监督机构,不能根据其实际需求制定完善的监督机构。同时,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部门不重视乡镇监管机构的协调与管理工作,不能利用积极的协调管理方式开展相关工作,难以提升农畜产品质量,甚至会影响农村的长远发展。同时,我国基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只建立了一级与二级管理机构,并没有在乡镇建立相关机构,无法保证其工作效果[1]。

第二,缺乏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标体系。在农畜产品实际建设的过程中,还没有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无法保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效果。部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还没有意识到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的重要性,不能统一相关管理标准,难以优化相关管理体系,甚至会出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虽然我国各个乡镇已经建设了大规模的绿色化农产品养殖基地,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管控标准,还无法提升管理工作质量[2]。

第三,缺乏完善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制。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期间,我国相关部门还没有制定完善的质量安全检测机制,无法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效率与质量,难以优化其工作体系,甚至影响整个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效果。同时,部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还没有建设完善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体系,无法提升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效率与质量,甚至会出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3]。

第四,缺乏农业投入品监管方式。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必须要重视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只有保证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质量,才能优化其工作体系。但是,目前部分农畜產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还不重视农业投入品的安全监管工作,不能严格打击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生产厂家,也不重视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管体系,难以提升其工作质量。

第五,农畜产品质量管理生产组织化程度较低。在我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期间,相关管理部门不重视质量管理生产组织化程度的提升,无法提升其工作效率,难以增强农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效果,甚至会影响到整体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2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的完善措施

2.1制定完善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

在我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必须要重视质量监督体系的完善,保证可以建设高素质管理组织,逐渐提升其工作质量。相关部门必须要制定完善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保证可以健全各类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升基层监管工作效率与质量。同时,相关部门必须要完善政府控制体系,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与政府部门的职能联系到一起,进而提升其工作质量[4]。

2.2完善相关标准体系

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必须要完善相关标准体系,保证可以利用此类标准体系规范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提升其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首先,相关部门需要建设农牧业标准化体系,保证可以完善地方技术规范,提升其工作效率。其次,相关部门需要加强标准示范基地的建设力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优化其工作体系,增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标准示范基地的建设力度,逐渐提升其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5]。

2.3制定完善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必须要制定完善的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制度,提升农业投入品管理工作效率与质量。首先,管理部门需要重视投入品源头管理工作,严格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建设工作力度,保证可以提升其工作质量,例如:在农药与肥料经营期间,农业投入品监管部门需要保证其经营的合法性,进而提升其工作质量。其次,农业投入品相关监督部门必须要制定完善的农资连锁经营制度,要求农资连锁经营主体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2.4制定完善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

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期间,相关管理部门必须要制定完善的检测制度,保证可以提升检测工作效率与质量,减少检测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在此期间,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合理布局与规范,保证分工明确,积极建设省级、市级、县级、镇级等检测机构,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效率与质量,增强其发展效果。

结语

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实际完善的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必须要制定完善的管理机制,保证可以优化其管理体系,合理开展各类管理工作,进而提升管理工作效率与质量,优化其工作体系,达到预期的管理目的。

参考文献:

[1]何晓平.基层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6,32(5):37.

[2]张志刚,林向武,敖都夫等.翁牛特旗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现代农业,2013(8):72-73.

[3]许珺,王振华,姜会明等.合作社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运行机制分析[J].中国畜牧杂志,2013,49(10):29-32.

[4]徐德智,钟官武.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新农村(黑龙江),2013(24):218-219.

[5]周根财.浅谈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与对策[J].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1):41-43.

(作者单位:新疆高新区(新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畜产品质量安全篇7

关键词:畜牧业;畜产品;食品安全

1 影响畜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

畜产品来源于动物,在屠宰、加工、生产、流通中受到污染的方式、来源及途径是多方面的。

1.1 畜禽养殖过程中,饲养管理不合理、环境整理不完善、投入品种类选择不当及使用过量、生产加工不规范等都是影响畜产品安全的重要因素。

1.1.1 养殖环境对畜禽的生产安全起决定性作用。工业污物的不合理排放、农药的滥用、粪物的长期堆积腐败等因素都会引起空气、水源、土壤及畜禽自身的污染,对畜禽健康造成危害。

1.1.2 养殖过程中投入品种类的选择不当及投入过量,同样也会影响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农药、化肥和兽药的适当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促进畜禽的生长,但若使不当用,这些化学药品在畜禽体内残留长期积累,最终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污染造成慢性、免疫抑制、致敏和诱导耐药菌株[2]。

1.1.3 畜产品加工生产过程中,生产管理的方式及生产者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对畜产品生产都有影响。有部分畜产品生产经营者不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和加工,不科学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添加剂,缺乏社会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淡薄,被金钱利益驱使,做出害人害己的事情。

1.2 畜产品加工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细小环节都有可能造成动物性食品的污染

畜禽屠宰过程中,由于屠宰畜经长途运输及环境因素,让细菌大量滋生经消化道呼吸道进入体内。菌通过血液循环侵入肌肉和实质性器官。在屠宰过程中,也有可能受到外界污染,造成胴体表面的微生物污染;在冲洗过程中,冲洗不彻底造成致病菌生长。在储存阶段,温度不当也会造成致病菌生长;包装阶段,会受到包装材料中有害化学物的污染[3]。

1.3 流通环节也易产生污染

1.3.1 细菌的污染。微生物在其适宜的生活条件下大量生长繁殖甚至产生毒素,当人们食用被微生物污染的的食品后,引起消化道感染,有些毒素被人体吸收造成食物中毒,严重的危害人类生命健康。

1.3.2 为了保持产品的新鲜品质,部分生产经营者使用特殊的化工制剂,但部分化学试剂都是对人体有毒有害物质,如用硫酸处理胡萝卜、生姜、银耳等;用化工制剂处理木耳、鱿鱼等干制品;向生肉中注水,就会造成畜产品的不安全。

1.3.3 储藏、运输的过程对畜产品安全产生影响。畜产品从屠宰加工生产到被消费,必然要经过不同的运输工具。在运输中,常常造成微生物、化学物污染,如运输车辆在使用前未经彻底清洗消毒连续使用导致大量细菌滋生或者是清洗过程操作不当导致化学药物残留,这些都会严重污染产品质量。

2 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的原因

2.1 监管体制不够完善,监测体系不建全。我国关于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督监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较低,经费人员少、监管种类繁多使得管理难度较大。

2.2 畜禽的饲养生产模式的制约。畜禽密集饲养过程产生了大量的粪污和生产废弃物,腐败发酵影响畜禽本身健康。大量饲料添加剂或抗生素的喂食,畜禽代谢后排出体外,经食物链对土质、水源等生态环境产生毒害作用。

2.3 诚信体系不健全,责任意识淡薄。近年来,一些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违背食品安全和社会诚信原则,违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对社会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3 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措施

3.1 完善监测体系,优化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监管

3.1.1 建立健全有关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立质量安全相应的监测手段和法规。通过不断加强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优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提升监督执法能力。

3.1.2 进一步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体制改革。建立质量安全监测的技术队伍。目前,监管部门仍存在执法队伍落后,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难度大等问题。为大力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应进一步加强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够依法有序进行。

3.2 引进先进检测技术,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3.2.1 完善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学习先进检测技术。目前,市县级食品质量检测实验室,存在缺乏安全检测的设施设备及设施设备落后等问题,影响食品质量检测工作,使得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我们必须加大实验室的投资力度,为食品质量监管起到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2.2 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的制度。对畜产品从出生到屠宰从加工上市到餐桌的实时监管。要对畜禽养殖生产过程建立养殖档案,其内容包括畜禽的来源、配种、免疫、饲料、添加剂使用、兽药使用、屠宰、储运及流通等环节的生产信息档案;有利于快速改进工作和追究责任。

参考文献:

[1]胡柏,田光寿,杨梦.个旧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措施及对策[J].农技服务,2011,(05)

[2]杨泽生,黄红卫.畜产品安全现状分析[J].肉类研究,2008,(09)

[3]许新新 影响我国饲料安全的因素及解决措施[J].安徽农业科学,2007,(19)

畜产品质量安全篇8

【关键词】畜产品 质量安全 影响因素 对策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相继颁布与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当前我国的畜产品安全不容乐观,畜产品质量安全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百姓关心的焦点问题。笔者认为关健应抓住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因素的几个监管环节,从而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

引起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有动物疫病、违规使用违禁药物及添加剂和兽药残留。

1.动物疫病:在动物身上发生的链球菌病、寄生虫病、狂犬病、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影响了畜产品的安全性。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程序、疫苗效价、免疫质量或缺乏有效疫苗保存等问题,也影响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2.违规使用违禁药品及添加剂:一些饲料生产厂家,饲料经销商及养殖专业户为单纯追求养殖效益,无视国家禁令,通过不同途径使用违禁药品。此外,一些动物饲养者为追求动物生长速度,还在饲料内加入激素、镇静安眠药等药物。有的为提高肉食动物的瘦肉率,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添加剂,严重影响和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同时许多养殖户只知添加某些药物或添加剂能预防疾病或提高生长速度,但往往不管添加量的多少或在添加时搅拌不均匀,导致添加量超标,对畜产品的质量安全造成影响。

3.兽药残留:饲料中滥用原料药、药物添加剂,忽视停药期(休药期)引起兽药残留,给畜产品安全造成的隐患及其负面影响也比较突出。首先,一些企业为追求高效益和高利润,在饲料添加剂或饲料中超剂量添加兽药(抗生素、磺胺类、呋喃唑酮等化学药品和其他违禁药品),且不在标签上标示所含化学药名称和休药期,并向养殖户销售;其次,一些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缺乏合理使用兽药和饲料的知识,盲目用药;还有一些养殖企业或养猪户不按停药期的要求,在动物出栏前还继续使用含有兽药的饲料,从而造成动物产品的药物残留超标。

二、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和措施

要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就要从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几个因素着手,抓住这些重点监管环节并采取相应的监管和整治措施。

1.抓好动物疫病防控。构建动物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按照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做好动物饲养场的选址、设计和布局,防疫设施齐全。建立引种、自繁自养与人工授精制度;建立合理生产工艺流程;建立科学的消毒、免疫与驱虫程序。构建动物饲养场生物安全体系。

2.按规程开展动物免疫。免疫注射是预防动物疫病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因而在动物饲养过程中要根据当地的动物疫病发生情况,确定免疫的病种并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开展免疫注射。同时要加强对免疫效果的监测和动物疫病的检测。

3.建立动物疫病预防、预警机制。及时沟通各地区的动物疫病发生情况,进行信息互通和开展风险评估,做到全国一盘棋。掌握疫情动态,减少因为动物及其产品的大流通而带来的动物疫病隐患。

4.严把检疫关。按规程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异地引种检疫。严格执行外引动物隔离制度。发挥省界动物卫生检查站的作用,堵截外疫传入。

三、充分发挥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作用

1.对辖区内从事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的企业和养殖单位实行月检查制度,针对存在问题,向企业下达整改意见通知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在加强兽药、饲料投入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逐步将工作重点向畜禽养殖领域、使用环节和畜禽产品生产加工领域延伸。

2.坚持从源头抓起,进一步强化畜产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从饲料、兽药管理入手,把住原材料关,把住违禁饲料、兽药进入关。对兽药、饲料监管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同养殖户签定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帮助养殖户建立畜禽用药制度和用药记录,指导科学合理用药,确保上市畜产品安全可靠。

3.充分发挥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职能作用,对畜禽养殖生产的环境、设施、品种和投入品管理等标准化生产给予必要的指导。在规模饲养场和加工龙头企业中,逐批引导走上无公害畜产品生产轨道。对认证后的企业实行日常跟踪监督管理,定期检查企业是否按无公害标准生产,对企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加强畜牧业执法监督和宣传

1.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严格动物饲养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开展兴奋剂检测,加大对使用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推行可追溯制度,一查到底,及时立案查处。

2.强化宣传,提高生产者、消费者的安全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强畜产品安全知识宣传,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识别、食用安全的畜产品,真正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通过宣传,形成一个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外部环境,形成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执法环境,使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普及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强化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完善动物疫病预警机制、强化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真正为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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