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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站申报材料8篇

时间:2022-05-06 16:25:40

垃圾处理站申报材料

垃圾处理站申报材料篇1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房屋装饰装修和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园林、广场、管网等在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市城区和金阳新区等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内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

县(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规划、建设、环保、土地、公安交通、综合执法、房管、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职责,协同做好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清理的原则。不具备清理条件的,可委托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清运。

鼓励和支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六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将建筑垃圾消纳场、中转站等设施建设纳入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

第七条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以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应当向当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处置。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书

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和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核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之前,应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并与当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施工工地环境卫生责任书。

第八条申请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等工程图纸;

(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以及设备和排水、消防、指示等设施资料;

(四)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和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方案;

(五)相应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

(六)管理人员相关资料。

第九条申请从事运输建筑垃圾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等相关材料;

(四)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运输车辆保洁方案。

第十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申请处置建筑垃圾,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等相关材料;

(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

(四)与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

(五)与当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施工工地环境卫生责任书。

第十一条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应当达到下列要求:

(一)公示场地布局图、进场路线图;

(二)入场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推平、辗压,进出消纳场的道路整洁、畅通;

(三)有健全的现场管理制度和完整的原始记录,如实填报建筑垃圾处置相关报表;

(四)建筑垃圾按可利用和不可利用分类堆放;

(五)场内环境整洁,无尘土飞扬、污水流溢;

(六)不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废物。

第十二条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做到:

(一)按指定的地点装载和倾倒;

(二)装载适量,覆盖严密,不撒漏、飞扬;

(三)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四)驶离现场时应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

(五)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六)按照公安交通、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于早上7时至晚上8时在城区中心区域运输建筑垃圾。

第十三条建筑垃圾消纳场停止使用前,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应覆盖还田,搞好绿化,或按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处理,并报当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居民修建、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本区域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地点临时堆放,并采取措施围挡、苫盖,在2日内及时清运;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按照社区指定地点临时堆放,并采取措施围挡、苫盖,在2日内及时清运。

居民修建、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以委托社区、物业管理企业联系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有偿清运。

社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街路畅通的情况下,在所管辖区域内指定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地点,并督促产生建筑垃圾的居民及时清运。

第十五条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交纳建筑垃圾处置费。

第十六条电力、电信、供水、煤气、排污、园林、管网、绿地及市政道路维护工程、开挖的建筑垃圾需继续用于就地回填的,应采取围挡措施,防止建筑垃圾扩散污染周边环境,竣工后应及时清除余留建筑垃圾。

第十七条需要受纳建筑垃圾回填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建立接收登记制度,设专人对接收建筑垃圾的情况进行登记管理,并将接收登记记录报当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需要变更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内容的,应向原核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者超出核准范围处置建筑垃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单位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或者建筑垃圾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废物的,由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或者将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不按核准的时间、线路将建筑垃圾运输到指定地点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建筑垃圾消纳场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二)、(三)、(四)、(五)项规定之一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运输建筑垃圾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二)、(三)、(四)项规定之一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垃圾处理站申报材料篇2

关键词:垃圾发电厂;宏观管理

中图分类号:TV6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01

宏观管理是指组织或机构在本组织或机构范围内进行的,对本组织或者机构内的资源进行调整和改善,以促进组织或机构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为目的的管理过程。

一、新时期垃圾发电厂宏观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垃圾发电厂管理工作的理念不适应新时期发展的要求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知识经济发展的时代,同时也是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年代。目前,在垃圾发电厂的研究机构内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是研究与开发两个方面的经济效益存在很大的距离,因此使研究受到不良影响,有的垃圾发电厂科研单位处于“一心搞开发,凑合搞研究”的局面,将科研的重点放在找市场、创效益、找项目上,忽视了科研管理队伍的建设,这种旧的科研管理理念已不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2.科研管理的模式不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科学技术体制也在不断地变化,垃圾发电厂的科研管理工作的外部工作环境、管理的范畴、管理对象、管理体制以及管理方式也在不断地变化,垃圾发电厂的科研管理的内容也逐渐增多,垃圾发电厂的科研单位尤其是地方垃圾发电厂的现有管理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科技发展的需要,严重阻碍了科技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也必然制约着垃圾发电厂科研的发展。

3.管理项目重申报、轻执行的现象严重

在我国很多垃圾发电厂单位的管理体制和考核机制中都与科研项目的数量以及经费数量直接相关,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情况没有直接关系。所以,这就导致了很多垃圾发电厂的科研人员只着重于项目申报,而不注重执行的过程。

4.我国垃圾发电厂宏观力量分散,管理力度不够

我国垃圾发电厂的宏观力量分散,管理力度差等表现在一下三个方面,第一,垃圾发电厂科研机构重叠,科研课题多头下达,导致缺乏完整统一的宏观调控,造成经费投入的效益低,试验材料、设备不能集中使用,研究力量分散;第二,虽然项目申报的渠道多,但是不同渠道项目管理要求差异较大,不同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及验收的要求各不相同,给科研管理部门的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下达部门的检查和抽查随意性较大,科研管理部门绝大多数工作时间疲于应付种种检查,难以发挥管理的主动性;第三,成果奖励直接与职称、工资、住房等切身利益挂钩,而且与成果排名密切相关,加上高新技术研究的难度大,出成果慢,影响晋升。近年来虽然科研课题较多,通过鉴定的成果不少,但高水平成果并不多。

5.垃圾发电厂宏观成果转化率低,影响技术革新的进程

垃圾发电厂宏观成果的总数相当比例与垃圾发电厂的整体利益存在矛盾。垃圾发电厂宏观成果的总数缺乏知识产权和新品种权的有效保护观念,垃圾发电厂的整体利益主要是依赖科研单位共同开发新产品、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观念。许多科技人员长期以来对中试及基地的设施建设未提到应有的高度,垃圾发电厂的宏观成果转化的中试条件差或不具备,没有专门的中介机构及风险投资机制等,造成科技成果转化难的被动局面。

二、新时期加强垃圾发电厂宏观管理工作的对策

1.加强创新型科研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科技创新水平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垃圾发电厂离不开创新性人才。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管理体制的以及科学技术都在不断改革,在企业中管理过程更加的专业化,垃圾发电厂对管理人员的要求也逐渐提升。在垃圾发电厂人才构建管理的队伍中主要加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垃圾发电厂应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人才,其中包括管理人才、科技开发人才以及研究前沿上的人才,建设起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第二,应对需要学科联合攻关的科研项目,根据研究任务对学科、人才的需要,打破只局限于研究室内部人员参与研究的模式,引进高层次人才择优组建开放式项目攻关小组,用以技术创新管理方式为主、信息化管理方式为辅的管理模式,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技术合作,提高组织效率和科技创新水平。

2.加强项目申报的针对性,提高科研立项的可能性

垃圾发电厂的应用研究关乎到整个垃圾发电厂的生死存亡。因此,垃圾发电厂的科研工作的选题、立项应该与我国市场需求为导向,着重垃圾发电厂生产的第一线,同时,还要了解垃圾发电厂目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和主要环节,让垃圾发电厂的管理成果有开发和推广的价值,进而并能实现较高的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真正实现科研项目与生产实际的有效结合,科技工作为垃圾发电厂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对有争议、短期不能下结论的课题给予有条件保留。对学术价值较低、长期研究未见成效、不能形成规模和产生效益的要终止立项或不予申报立项。

3.加强垃圾发电厂宏观经济档案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开展宏观管理研究和实践活动中,可以直接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材料,是科研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历史凭证,是重要的信息资源和科技财富这就是垃圾发电厂宏观经济档案。而垃圾发电厂档案管理是现代垃圾发电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直接影响工作效率的提高和宏观管理的水平。要在长期积累的基础上,及时收集、整理各种科研资料信息,突出信息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真实性和方便使用的特点,精心建立科研档案库,加强科研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数字化建设,不断提高科研管理水平。

4.加强垃圾发电厂管理条件建设,增强科研服务意识

首先,加强科研基地建设。条件完善、适合科研任务的试验基地是面向应用型科研的首要条件;其次,配套科研仪器设备。以“服务科研,提高设备利用率”为原则,配备现代化的仪器设备,增强装备手段,提高科研工作的目的性和科研人员的工作效率;再次,物资供应和后勤保障。要保证宏观管理工作的经费,搞好后勤服务工作;最后情报资料的管理以及信息网站的建设。收集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以网站为中心,及时提供各种科技成果、科技信息和实用技术信息,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结论

在发展垃圾发电厂产业化经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时,必须积极推行垃圾发电厂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和实施垃圾发电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工艺流程和衡量标准。抓好垃圾发电厂的质量标准体系、垃圾发电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和垃圾发电标准化推广体系的建设,做到精、高、强,大力提升新时期我国垃圾发电厂的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垃圾处理站申报材料篇3

垃圾不是天天来收的,政府年初会给每家居民发一张日历表,上面标明哪天回收哪种垃圾。收费的垃圾会自动称出重量,扫描记录垃圾桶磁条上的信息,年底缴纳垃圾费。

刚搬进新家时,我们买了很多家具、用品等,包装盒巨大无比,又没能恰好碰到回收垃圾的日子,家都快被塞满了,只能每天盼星星盼月亮似的等日子。后来慢慢地知道,居民自己也可以主动把垃圾运到垃圾回收站,不必非等垃圾车上门来收。于是我们带着女儿满载着垃圾兴冲冲地赶往垃圾回收站。服务人员热心地过来问:“你们住在这里吗?”我们礼貌回答的同时心想,当然啊,不然谁大老远地拖着垃圾到处溜达。工作人员又问:“那你们有没有申请一张垃圾卡?”从没听说过还有这种东西!于是工作人员亮出最后的底牌:“你们必须拿身份证去申请垃圾卡才可以在这里扔垃圾。”

说到这里,还没有说出“最难”。最近一个月,凡是碰到日历上标明回收灰色桶垃圾的日子,我们就赶紧把灰色垃圾桶推到门口,等着垃圾车来取。第一次晚上回家,看到垃圾桶和旁边的邮局包装箱子都在,垃圾桶上压着一张纸,大意是说我们的灰色垃圾太多了,超过了一个桶,不给装。第二次,我们就只放了一个桶在外面,晚上回来看到桶里的垃圾还是满的。老公猜测大概是垃圾桶摆放的方向不对,不方便人家工作。所以第三次我们调整了垃圾桶的方向,心想这下没有问题了吧?!晚上回家,自信心又遭到严重打击,因为垃圾还是没有被收。三次没有倒出垃圾,我们都变成灰色的了――这垃圾怎么就这么难扔呢?!次日,我们打电话到垃圾收购公司询问,得到的回答是:“你们的垃圾桶磁条上没有注册信息,需要去市政厅通知他们给垃圾桶磁条上添加。”真繁琐啊!

春天的日子,我们院子里草坪上的草疯长,赶快买割草机,忙乱了一下午把草坪收拾漂亮了,可这草垃圾该放哪里?就是3个大塑料垃圾箱子也不够装啊!算了,还是先晒晒干吧,等它们体积缩小一点再装进垃圾桶。后来我们又知道了其他的处理方式:可以在自家挖大坑,把草埋进去,做养花的肥料,也可以自己运到垃圾站去。以后的夏天来临,每个周末都要割草,可想而知割草是活,处理草垃圾更是活。

这里的孩子从小就要学会辨认垃圾,分类垃圾,学习每种垃圾该如何回收。在学习荷兰语的课本里,也有专门的一课,教授如何分类垃圾。所以,女儿在这一点的把握上,渐渐比我们还要“专业”。

调查显示,95%的比利时家庭能自觉地进行垃圾分类,家庭垃圾回收率位于世界首位。每两年,在意大利的撒丁岛上都会举办一次大型的国际会议,专门研讨世界各国垃圾处理分类管理方式。发展中国家的人口众多,垃圾众多,他们的垃圾处理方式尤为引人注目。这几年中国的经济发展很快,但是垃圾回收仍旧采用的是未分类回收法,这种处理方式和中国腾飞的经济太不相称了。

回收垃圾的方式标志着一个国家的责任感。垃圾处理问题是需要政府和居民共同努力的,缺一不可。政府应该在垃圾问题上担当更大的责任,而孩子,更应该从小开始了解垃圾,学习、熟悉垃圾分类,为将来中国也“难倒垃圾”作准备。

Tip垃圾分类小常识

可回收垃圾

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废纸: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纸盒等等,但要注意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塑料:各种塑料袋、塑料包装物、一次性塑料餐盒和餐具、牙刷、杯子、矿泉水瓶、牙膏皮等。

玻璃: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灯泡、暖瓶等。

金属物:易拉罐、罐头盒等。

布料:废弃衣服、桌布、洗脸巾、书包、鞋等。

这一部分垃圾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如每回收1吨废纸可造好纸850公斤,节省木材300公斤,比等量生产减少污染74%。

厨余垃圾

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

这一部分垃圾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0.3吨有机肥料。

有害垃圾

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垃圾处理站申报材料篇4

为了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收运管理,规范自行收运餐厨垃圾的行为,根据《**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第九条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自行收运,是指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自己负责将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到规定的餐厨垃圾处置厂进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本市餐厨垃圾自行收运的管理,具体工作委托市废弃物管理处实施;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自行收运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自行收运的条件

具备下列规定条件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可以负责自行收运其产生的餐厨垃圾:

(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餐厨垃圾日产量达2吨以上,且每日就餐人数超过5000人(次);

(三)拥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收运车辆和设备;

(四)已落实餐厨垃圾处置厂(场),且该处置厂(场)经市市容环卫部门审批设立。

第五条自行收运的备案

实行餐厨垃圾自行收运的,应当在首次收运前持下列有关资料向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进行备案:

(一)备案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收运车辆和设备有关产权或者使用权等证明材料(车辆、设备为本单位所有的,提权证明;车辆、设备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和付费证明);

(四)车辆行驶证;

(五)与餐厨垃圾处置厂(场)签订的处置协议。

对跨区经营的连锁经营企业,应当在首次收运前向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备案。

第六条跨区经营连锁企业备案的资料报送

对跨区经营的连锁经营企业备案后,所在地的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在接到备案之日起十日内将备案单位的相关资料报市废弃物管理处,由其转送相关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并进行统一公告。

第七条自行收运的产生申报

餐厨垃圾自行收运单位应当按照《**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办理餐厨垃圾产生申报手续。

第八条收运设施要求

实施自行收运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要求配置收运车辆和设备:

(一)收运车辆必须为机动车辆,且为自装卸式或全密闭的箱式卡车,车辆的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

(二)收运车辆车厢外部应当设置统一的餐厨垃圾标识,具体表述为“XXX单位厨余垃圾收运车”或者“XXX单位废弃食用油脂收运车”;

(三)收运车辆应安装与处置厂计量系统相适应的IC卡识别设施。

自行收运的单位在运输过程中自行设置中转站等转运场所或设施的,应符合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对中转站(设施)的规定。

第九条收集规范要求

实行自行收运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要求做好餐厨垃圾的收集工作:

(一)实行垃圾分类投放,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储存于不同收集容器中;厨余垃圾与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分开收集,实行单独收集;

(二)按照餐厨垃圾的日产生量设置收集容器,收集容积的规格按照60升、120升、240升系列配置;收集容器必须配盖,实行密闭收集;

(三)定时清洗收集容器,保持收集容器的整洁、卫生,做到容器外表无污渍和油渍;加强收集容器的日常维护和修理,保持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定时清扫收集容器存放地点,保持周围整洁卫生;

(四)收集容器上必须标明规范的收集标识,按照垃圾的不同类别,分别标明“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或者“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容器”字样。

第十条运输规范要求

实行自行收运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要求做好餐厨垃圾的运输工作:

(一)应当根据餐厨垃圾的产生量,配置相应的收运车辆和设备;其中,厨余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废弃食用油脂可按照产生量确定运输时间和频率。

(二)厨余垃圾与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分类运输,不得混合收运;

(三)运输设备和工具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和正常使用,无明显污点、污痕、油迹、油渍;

(四)收运车辆必须实行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

自行收运餐厨垃圾的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处理和通报机制,对突发泄漏的餐厨垃圾,应当及时清除干净。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规定

负责餐厨垃圾收运的从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佩戴统一标识,穿着统一识别服;收运设施应设置统一的餐厨垃圾标识;做到文明操作,规范收运。

餐厨垃圾收运标识由市废弃物管理处统一发放。

第十二条台帐要求

实施自行收运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按照《**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统计台帐,准确、详实地记录餐厨垃圾的收运情况,台帐格式应符合市容环卫管理的规定要求。

台帐记录应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所在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跨区域自行收运的,台帐记录报公司总部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处置管理

实施自行收运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的规定,将收运的餐厨垃圾运至被许可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自行收运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处置去向。

实施自行收运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支付餐厨垃圾末端处置费用。

第十四条监督管理

垃圾处理站申报材料篇5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省级卫生、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管理市容环境、规范城市秩序、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等方面取得了较一定成效。以下是收录的一些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市容市貌管理。

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小巷规范”的要求。一是加强对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小区市容市市貌管理力度。主要对沿河路、雄石路、站前路、信江路、交通路、东门路、320国道(左家大桥至福达小区)、高速挂线—贵溪大道、建设大道-鹰雄大道、冶炼厂东侧路-冶金大道、东门货场路、两个菜市场(叶家塘菜市场、烧箕山菜市场、三小路口、擂鼓岭小区、王家小区等进行了市容环境整治。共发放温馨告知6000余份,下发整改通知书150份,拆除违章搭建灶台、水池、阳篷、柴火间等18处;拆除破损广告牌26块;清理乱堆乱放、垃圾死角等56处,约60余吨;清理占道经营、摊点530余起;清理城市“牛皮癣” 800 余处。二是加强流动摊点、早点、夜市规范管理。对城区约200个流动摊点进行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秉着“珍重历史、方便市民、不影响市容”的'原则,合理设置临时摊点,并严格督促摊点按时出摊、收摊,及时清扫,保持摊位整洁。三是加强长效管理。我局采取班子成员挂社区、包路段,一线人员“四定一包”(定人、定路、定时、定责和包效果)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确保责任到人,促进长效管理。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为不断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我局环卫处坚持每天对垃圾中转站、清运车、垃圾点、公厕冲洗、消毒,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绝不积压。截止目前,我局环卫处共清运垃圾近2.25万吨。同时配合全市有关单位清理垃圾死角700余吨,组织人员300多人次和调动洒水车、高压冲洗车80余车次对市区内各主干道和垃圾桶进行清洗。

为做好城区防尘降尘工作,我局环卫处对主干道坚持每天洒水2次,同时加大了320国道、工业园等建筑垃圾洒漏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监管力度。截止目前,道路清洗洒水共计8000余吨,查处清理车辆污染路面80余次,乱倒基建装潢垃圾100余次。

(三)加强违章建筑管理。高压管控,坚决遏制违章建筑。截止6月底,共依法拆除规划区违法违规建筑46处(层),拆除面积2620余平方米,城市规划区内违章建筑控制在萌芽状态。同时配合国土、滨江、塘湾、鸿塘、志光镇、泗沥、河潭等乡镇依法拆除各类违法违规建筑15处(层),拆除面积2200余平方米,进一步规范了建设秩序。

(四)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自去年我市将城区“牛皮癣”清理工作发包给专业清理公司后,我局加大了监管力度。截止目前,清理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灯杆、电线杆、指示牌、公交站台、广告牌、果壳箱等可视立面“牛皮鲜”广告7500余处、面积约5850平方。同时加大公益广告的宣传力度,通过电子屏对我市反腐倡廉、创卫等公益广告进行宣传,合计播放约6650多小时。

(五)严把建房审批关。上半年,我局共收建房材料67份,共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勘察现场74户(含2014年底申报材料),召开规划区内村(居)民建房审批领导小组联审会议二次,会议审核105户(含2014年底申报材料),其中审批通过50户,未批准55户,发建房通知书(含隔热层)17户。

(六)妥善处理来访来件。

今年以来,我市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共受理交办单、投诉等600件,结案540件,派遣率为100%,结案率为90%,从反馈情况来看,满意率为92%。

(七)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目前,柏里集贸市场工程已完成内、外墙体粉刷及室内地瓷砖铺设,现正在进行水、电安装、调试收尾工作,预计8月底可交付使用。象山集贸市场工程已完成主体封顶,现正在进行砌内、外墙砖,预计年底可交付使用。

(八)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我局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截止目前,我局累计出动1200余人次、140辆车次参与光伏发电工程、“三清理一整治”、交通秩序整治、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预备役演练、高考保障等工作,做到只要是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从不推诿并不折不扣地圆满完成。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按照市“双创”工作方案任务分解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二)继续加大对规划区内的违法违规建筑巡查监控力度,及时发现,及时拆除。

(三)加快柏里、象山集贸市场等项目的建设及管理。

(四)积极推进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试点工作。

(五)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提升档次,同时加强公益广告的投放、宣传力度。

(六)做好建房审批勘察、放线备案等工作。

(七)以提高队伍素质为抓手,加强队伍建设。

(八)加大城市管理督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垃圾处理站申报材料篇6

4月25日,区委督查室与创建办、绩效办、xx办事处联合组成一个督查组,沿着xx新区河道明察暗访了污水管网建设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通过实地督查,发现了一些突出题目,提出了一些短时间、长时间治理建议。现将自查情况报告以下:

一、突出题目

1、三级电站水库内网箱鱼养殖密度过大,由于饲料投进过大等因素影响,导致库内水体富营养化,三级电站水库出水处腥臭难闻、水质浑浊,有一些藻类漂浮水面。

2、三级电站水库下面的废塑料加工厂将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进木杉河内。

3、xx村龙生村民组有一个养殖户,直接将污水排进河内。

4、xx村龙生村民组康洁洗涤厂将污水直接排进河内。

5、屠宰场的污水处理装备是不是合格,排进河内的水是不是达格,猪的粪便不知处理到何处,病死猪处理车间燃烧产生的气体刺鼻难闻,四周居民反映很大。

6、红院子旁边一废品回收站,堆放了很多废塑料、废钢材等杂物,其中加工处理回收的废旧熟料、橡胶等时,产生相当刺鼻难闻的

浓烟

,严重污染水质和空气质量。建议取消或搬迁至偏僻地段。

6、xx石材厂的污水沉淀池极其简陋,边生产边将污水排进河内;该厂后面有一个干涸的泥砂沉淀池,一旦下大雨,污泥就排进河内。

7、14:13左右,六中至游泳馆段有某单位将粪水污物直接排进河中,有引发传染病的隐患。

8、雷家河东村民组有一家东阳商砼,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水泥沙浆直排河内。

9、污水处理管道展设进度不够理想。唯一几名施工职员在xx驾校河道边砍树,部份树枝随河水而下。

10、向河道倾倒垃圾、渣土的现象依然存在。谢桥河道两岸将生活垃圾倒进河道,特别是木杉河、凯朝溪岸边的居民,向河道倾倒垃圾的现象较为突出。

二、短时间治理建议

1、区政府督查室抓紧与市政府督查室对接,于5月4日前,把

市人民政府致市民保护母亲河书

发放到xx河道两岸的每户家庭、企业。

2、区委宣传部在万山视窗、广播电视台开设

保护母亲河

专栏,在区内定期与不定期宣传有关单位综合治理情况,

暴光

不文明行为,

暴光

资料不上报、不过传。

3、由区团委牵头,住建局、畜牧局、环保局、谢桥办事处配合,于5月4日前,组织青年志愿者、村干部、沿河两岸群众、企业员工,展开一次河道垃圾清算活动。

4、自来水公司要组织施工队伍加班加点建设好沿河两岸的污水处理管网,同时,国土、住建等单位要密切配合,抓紧建设好垃圾填埋场。

5、市城市管理局万山分局采取

边建设边申报项目

的方式,先购置一些活动垃圾回收箱,公道摆放在居民相对集中的区域;采取多种途径,增加环卫工人,确保垃圾有人定时打扫清运。

6、畜牧局要组织专人,配合市畜牧局按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对三级电站网箱养鱼进行清算、整顿。

7、环保局要对屠宰场进行一次污水、烟尘、排放物的检测,根据监测数占有针对性地展开有关工作。

8、环保、畜牧、住建等单位要及时组织职员,对沿河两岸企业、养殖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依法责令停止生产,该搬迁的一概动员搬迁,该完善环保设施的先完善再生产。

三、长时间治理建议

1、xx办事处要加强对河道两岸村寨群众的宣传教育,做到人人皆知,提倡群众自觉遵守。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制止不文明行为,让群众养成稳定倒垃圾、乱排污水的良好习惯。

2、制定xx河道巡查报告制度。区政府从环保、水务、城市管理等单位抽派精兵强将,建立联合执法队,定期对谢桥河道巡查,发现题目,立即通知有关部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不整改者,一概依法责令停产或搬迁。

3、区政府要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制定《xx河道保护管理办法》,明确水务、环保、城市管理、住建、xx办事处等相干单位的职责、管理措施、惩罚条款等。水务、环保、城市管理等单位执法时,请示市局同意后,可与碧江区执法队伍展开交叉、联合执法。由城市管理组织沿岸单位、企业、个人严格履行门前

三包

责任,对随便倾倒垃圾、乱排生活污水的行为予以严管重罚。由住建局对建筑工地进行严格管理,随时整治乱堆垃圾、向河道倾倒垃圾的行为。

垃圾处理站申报材料篇7

农村危房改造承诺书

为加强全省村镇建设行业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大力推进宜居村庄建设。加强村庄规划与农房推荐图集的衔接,提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不断完善配套村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强化村庄宜居功能,促进农村地区生态文明,努力建成一批宜居村庄。

3、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严格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申请、审查、审批程序。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建设要求,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后每户住房面积和质量达到住建部规定标准,确保惠民工程、实事工程落到实处。

4、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美丽家园、清洁乡村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保洁制度。做到垃圾收集有设施,垃圾处理有场站,资金分担有渠道。抓好各类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试点示范工作,积极探索户分类、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为主的城乡一体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

5、加强农村污水处理。研究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工作的政策,制订相应措施,推荐适宜技术方案,积极向国家申报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强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行监管,严把设计关、招标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维持良好的工程建设环境,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附:危房改造协议书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危房改造工作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为确保惠民工程发挥真正的作用。保证高标准、高质量按时间完成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己找施工队进行建设。

二、甲方要为乙方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三、乙方要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具体标准为三类户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不得超过60平方米;一般新建户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不得超过80平方米;翻建户要打地梁和上梁,外墙贴笨板刷涂料,安装防盗门,塑钢窗,起脊房顶且不得使用单片彩钢瓦;维修户要做到换门窗,房顶,做外墙保温三样缺一不可。

四、保障金收缴。开工前乙方向甲方交纳保障金,翻建户交2019元,维修户交的1000元。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不按甲方规定建设,甲方不予向上级申请验收。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垃圾处理站申报材料篇8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绿色生活、低碳发展”为主线,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促进主要污染物得到切实有效处理,持续保持优良的生态环境,为加快打造国际精品旅游景区、建设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进一步巩固生态环境监察成果,拓宽生态环境监察领域,建立健全环境执法长效机制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和隐患排查。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对可能影响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在饮用水源保护区与景区主要出水口设置监测断面,对水质变化情况进行常态化、立体化监控,定期公布景区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应急预案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加强对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配套管网的规划和建设,推进雨污分流系统的改造和完善,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加快对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强对排污单位污水预处理的监管,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督促污水处理站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确保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在线数据真实有效。

3、加强对固体废弃物收集、转运和处置的监督检查。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原则,改进固体垃圾处理工艺,加快垃圾收集中转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垃圾转运网络的运行,持续推进各类垃圾清运下山。督促各经营单位按照要求分类分拣各类生活垃圾。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日常监管,改进生物处理工艺,强力推进有机垃圾无害化处置进程,确保有机垃圾处理设备正常运行。逐步取缔景区垃圾焚烧工艺。加强景区内危险废物处置的监管,严格落实危废五联单制度。

4、开展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景区内经营车辆尾气超标排放行为,对老化严重、尾气超标的机动车辆坚决予以淘汰。积极探索清洁能源代步工具。

5、严厉打击景区范围内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等破坏生态、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

(二)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

1、全面检查景区范围内非污染项目、区域开发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旅游开发项目、旅游服务设施项目等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以及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情况,重点针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保“三同时”落实、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生态恢复以及环保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着重查处“未批先建”和未落实环保“三同时”而开工建设或投入运营的项目。

(1)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要根据建设项目环保分类管理、分类审批的规定,及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2)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逐项落实;

(3)已建成项目要及时申请试生产并组织环保竣工验收;

(4)环保执法部门将适时开展对建设项目环评落实情况的后督察;

(5)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须将建设项目相关材料报环保办备案。

2、加强工地现场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对周边林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禁止随意倾倒各类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在指定地点规范堆放建筑材料,配套临时公厕等污染防治设施。已完工项目要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及时做好地的绿化美化与生态恢复工作。

继续实施建筑垃圾全面下山制度,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风景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建筑垃圾排放许可证。

(三)对2011年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

在2011年专项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经营单位落实整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后督察,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并达标排放。专项行动将对景区内宾馆酒店、餐馆食堂等各类旅游服务设施的污水预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油烟净化设施以及雨污分流等管理和维护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查污染防治设施不运转、跑冒滴漏、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征收排污费。对在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后督察档案,列为每年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实施跟踪督察的对象。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确定整治重点,下发《2012年风景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7月—9月)

专项行动领导组要按照方案中的检点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典型违法案件。

(三)督察阶段(10月)

迎接国家、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对景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各项执法整治工作的督查。

(四)总结阶段(11月)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完成2012年风景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并于11月1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作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成立“2012年度风景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领导组”,名单附后),统一组织开展风景区环保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园林局环保办。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移交、移办制度,共同整治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督促企业提高环境保护自律意识,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依法申报污染排放情况,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实施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积极防范环境风险,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执法责任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行政不作为、包庇纵容违法企业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大督察指导力度,狠抓督办案件落实

景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持续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排查不到位、整治进展缓慢、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历年专项行动、生态考核以及生态环境监察中未完成治理的环境问题以及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强化责任落实,真正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受到环境行政处罚和处理的案件,要及时开展后督察。专项行动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生态建设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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