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8篇

时间:2022-04-04 20:08:30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篇1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发改局

1负责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审核和上报项目初步设计。按权限和有关规定审批、审核和上报项目建设书(立项申请)或可研报告;依据批复的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或可研报告。

2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安排下达县级财政预算内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转下中央预算内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3指导和协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批准招标方式和范围。

4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对项目资金使用、施工、监理进行全过程稽查。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管。

5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组织财政、审计、住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已建成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二)国土资源局

1负责做好建设用地规划审查。

2负责预留建设用地指标。

3负责做好建设用地预审。

4负责做好建设用地征收报批工作。

5依法做好土地供给。

三)规划局

1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指标及用地性质的确定。

2负责城镇规划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审查报批各类建设用地规划,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审定工业、民用、商务等各类建筑工程。城市道路、桥涵、路灯及供水、排水、供气、热力、电力、通讯、防汛、环卫、绿化等各项市政工程以及城市广场、雕塑、文化小品的规划,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负责建设项目批后管理、规划监督和竣工规划验收工作。组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并核发《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书》

5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审定全县范围内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选址和建设用地规划。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负责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管理。

2负责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

3负责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发放。

4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5负责督促建筑项目严格执行50%建筑节能标准。

6负责商品房开发项目的预销售的核准和开发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五)工信局

1按照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核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做好项目建设协调和服务工作。

六)环境保护局

1负责建设项目环评受理。

2负责建设项目环境评价。

3负责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4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

5负责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七)财政局

1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信息。配合、服务好各部门争取项目。

2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预决算工作。

3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可靠运行。

八)监察局

1负责检查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中遵守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督促行政(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中介组织(机构)指导和管理,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3受理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反映、控告、检举。

4调查处理项目建设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九)审计局

1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下达、资金拨付进行审计监督。

2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总预算或概算、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单项工程结算、年度决算、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4负责对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程造价审计进行管理和监督。

5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对违纪的相关责任人、施工单位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十)统计局

1负责全县固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的收集、整理和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2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统计与监测。及时将监测情况反馈县政府及有关部门。

3负责提供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的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4综合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的统计数据。

十一)安监局

1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负责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审批和监督检查。

十二)地震办

教育、卫生等生命线工程的地震安评执法和一般工程抗震设防监管。负责重大建设项目。

十三)消防大队

负责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监管及验收。

三、联席会议规程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召集人或委托召集人主持召开。若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和其他项目可不定期召开。

2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查、汇总后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困难和问题。主要讨论前期项目是否立项建设。

3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4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起草。经会议召集人审核、签发后印发。

四、联席会议运行机制

1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5日前将上月项目管理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篇2

关键词 企业 规章制度 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5.9 文献标识码:A

建立企业规章制度并形成体系,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或相悖为原则,以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状况为依据,以保证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顺利、有效运转为目的。一套好的规章制度是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实现的剂,并具有助推企业实现生产经营目标的作用。

一、规章制度范畴

规章制度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法度,用于某个专业方面业务管理活动,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规则。将这些规则以文字表述,经专门的程序审批,并以书面形式,即成为企业的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以表达形式进行分类,分别包括:制度、规定、办法、条例、程序、细则,通称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或统称制度。

从广义概念分类,规章制度还包括企业的定员和定编,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的职责和权限、岗位职责、质量标准(如Iso9000、Api)、管理标准(如HSE管理体系)、操作规范和规程等。

从更宽泛的范围分类,规章制度还包括命令、决定、决议、通告,虽然这些文件具有临时性,但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内容,将在后续实施或执行过程逐渐形成规章。规章制度甚至还包括生产线上的工艺文件,如工艺指导书等,这些文件是规章制度的派生性规则,是企业规章制度外延表现形式,具有强烈的严肃性和不二的执行性。

就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而言,还可按职能管理范围来对规章制度进行划分,如本单位的行政事务(XZ)、党群工作(DQ)、经营企划(JQ)、人力资源(RL)、计划财务(JC)、市场营销(SX)、生产安全(SR)等若干大类的规章制度。

二、规章制度地

企业规章制度产生或建立,必须因事而立、因岗而立、因责而立、因权而立。应该有严格的程序,包括规章制度的立项、起草、制订、会签、审批和印发。

(一)规章制度立项。

规章制度订立立项就是要解决为什么要订立该项制度的问题。

在企业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规章制度的产生和建立基本上“因事而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因事设岗,因岗生责,因责衍权,或者在现有岗位之下因事生责、因责生权。就“事”而言,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工作任务或业务事项,该事项具有长期性、可重复性和规律性,所以,必须对该事项进行规范管理,因此就有了为此订立规章制度的意义。只有订立针对于该事项的规章制度,就能解决为什么要做此“事”、谁去做此“事”、什么时间去做此“事”、在什么地方去做此“事”、怎样做此“事”的问题,俗称“5W”(why、who、when、where、what),即五个为什么。

建立规章制度订立立项制度,就是为了保证规章制度的严肃性、规范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怎样为规章制度订立进行立项,实际上就是要用书面回答“5W”问题,让该项规章制度的订立具有充分的理由,即解决好必要性的问题,能够让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和审批人信服,然后批准制订并该项规章制度。

(二)规章制度制订。

经过规章制度立项程序后,订立规章制度就有了合法的依据,事务部门据此拟订规章制度草案。起草人在拟稿之前,应该深入基层或现场进行调研,研究在该项制度立项宗旨的前提下,具体要解决哪些问题,可能会遇到什么问题,应采取什么措施予以应对,赋予哪些具体的管理职责和权限等等。

经过调研后形成该项规章制度的腹稿,然后围绕“为什么(目的)、干什么(管理对象)、谁去干(责任单位和职责)、怎么干(方法和程序)、何时干(完成期限)、干到什么程度(工作标准)、如何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如何处置(反馈完善)”等八个方面编写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基本模式如下:

(1)导言:制订本制度的目的和依据;(2)本制度适用范围;(3)本制度主要责任单位和职权;(4)本制度管理方法、规定或执行程序(包含什么情况下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5)本制度实施的检查和考核;(6)本制度说明:与其他制度的衔接或矛盾回避、解释权、修订时态、废止和保密;(7)本制度起草、审核、批准;(8)本制度日期和生效日期。

规章制度文本格式主要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章”、“条”、“款”。有的规章制度文本的“款”,不用数字列序表述,直接重置一个段落即可。当“款”下的内容或层次过多时,则可以直接将此“款”拟订为单独的“条”。

规章制度起草完毕后,起草单位应将规章制度草案报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由职能管理进行初审,初审内容:有无立项依据、文本模式和格式是否规范、方法程序是否合理、与其他规章制度有无冲突或矛盾等等。初审的同时,职能管理部门还应针对此规章制度草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搜集修改建议或不同看法,然后形成修改意见,将规章制度草案返回起草部门进行修改。

(三)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地过程由文稿会签、领导审批、办公室核稿、文件印发、学习宣传等程序组成。规章制度过程既是规章制度取得合法身份的过程,也是规章制度能否正常出台的过程;既是规章制度宣传造势的过程,也是规章制度顺利实施的铺垫过程。规章制度拟稿责任部门应在立项、调研、拟稿的基础上,将规章制度立项的指导思想贯穿整个文稿会签过程。

经相关职能部门再审合格后的规章制度文本,应按规定的公文程序进行会签,由拟稿责任部门负责申办会签事宜。参与文稿会签的职能部门,或者是规章制度内容所牵涉到的职能部门,或者是前置或后置管理部门。规章制度文稿经职能部门会签完成后,按文件层级管理程序和要求,报领导审批。

领导审批同意后,拟稿责任部门应该将文稿会签资料的电子文本一并送厂长(经理)办公室,由厂长(经理)办公室按文件程序挂号、行文、排版、付印、发文。

发文可以有两种形式进行,一是由厂长(经理)办公室按公文管理规定直接向有关单位发文,另一种是由拟稿责任部门,也就是由相关职能部门代为发文,但事前必须与厂长(经理)办公室进行沟通,取得厂长(经理)办公室地授权,职能部门文的签收资料应在事后反馈给厂长(经理)办公室保存。

三、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实施规章制度管理,就是为了更有效地实现规章制度拟订的目标,追求规章制度管理的最佳效果,使企业以尽可能少的管理资源,尽可能多地完成预期的生产经营目标。规章制度管理由一系列管理过程组成,分别是: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由企业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如有的企业由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也有的由厂长(经理)办公室负责。不论是哪个部门负责,都应该主导企业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协调和平衡。

(一)规章制度的计划管理。

规章制度的计划管理是对规章制度未来的发展进行规划和安排。

在规章制度管理工作实施前,首先要确定一定时期内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的目标,其次要对规章制度管理现状和环境进行分析,然后拟订规章制度管理工作方案,最后形成规章制度管理计划,以指导一定时间内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一般于年初时,向所有职能管理部门提出本年度规章制度管理要求,征集各职能部门本年度管理意见,搜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差异,针对现有规章制度实施差异有什么纠正规划。除此外,还要了解各职能部门所管理的规章制度,有哪些实施环境发生了变化,是否需要增补、删减、修订、废止,是否需要建立新的规章制度等等。

(二)规章制度的组织管理。

本文所指的组织是指在归口职能管理权限内,依权限安排的一系列管理工作和活动,并在其中起牵头、引导、指挥、协调的作用,一般表意为动词。

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应在规章制度计划基础上,按计划的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有步骤地组织各职能部门,对各职能管理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对应管理。如规章制度实施情况检查、规章制度执行环境检讨、规章制度差异修订、新规章制度立项和等等。保证管理程序正义并顺畅。

规章制度组织管理者的角色,处于该项管理工作的核心地位。管理者的目的是要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是管理规章制度的出发点和归宿,也就是说规章制度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规章制度的有效运行。规章制度组织管理者负责为达到组织目标,对各职能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进行必需的组合分类,授予其实施检查、调整、修订的工作职责,协调规章制度所牵涉到的各方关系,确定规章制度管理的时间要求和工作责任,并进行督导检查,促进规章制度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三)规章制度的指挥管理。

这里的指挥是指基于规章制度管理职责所获得的管理权限,在此权限范围内,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有指挥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的权力。虽然不能像上级对下级那样具有发号施令、调兵遣将的绝对权力,但是,依据管理职责和职权,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是可以对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明确安排、提出要求、进行指导、相互沟通、解决冲突,以达到预期的管理目标。

规章制度的指挥管理者,如同棋局中人,真正的高手既在局中而又在局外,所谓在局中,是指与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的神韵相合,能够随着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的节奏而起舞,而在局外是指必须站在更高的角度来看待规章制度管理工作,能够看到并看清规章制度管理工作中的一切状况,并对这些状况进行分析诊断,合理“用药”。

(四)规章制度的协调管理。

规章制度的协调管理就是通过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地上下左右沟通、通气、疏通、调理,使得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达到动作协调、和谐一致的标准。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作为规章制度管理的主导部门,其协调作用就是正确处理规章制度体系内的各种关系,为规章制度体系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促进规章制度管理目标实现。

规章制度的协调管理,是规章制度管理过程中带有综合性、整体性的一种职能,其功能是保证规章制度所调整和规范的内容之间,以及规章制度对应职能部门之间的各项工作内容不发生矛盾、不重叠冲突,以建立规章制度之间和对应职能管理部门之间的默契配合和谐、保持整体平衡。

(五)规章制度的控制管理。

规章制度的控制管理就是按规章制度管理既定的目标和标准,对规章制度体系的运行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反馈、考核、纠偏(组织制订防止再发生措施),使规章制度管理工作能按计划顺利进行。规章制度的控制管理处于规章制度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能够反映规章制度管理工作计划是否合理,能够反映规章制度订立是否合理,能够反映规章制度执行实施是否顺利,能够反映对应的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是否正常,所以规章制度的控制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管理环节。

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是规章制度控制的行为主体,规章制度体系和规章制度执行与实施是控制对象。规章制度地执行与实施需要对应的职能部门的控制管理力度,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调整对象的自觉性,但由于管理者和执行者的差异性,一些规章制度往往不能得到有效地执行,这就要求规章制度地监督有实效、检查有保障、反馈能及时、考核更合理、纠偏要到位,如此即能保证达到规章制度控制管理的目的。

规章制度的有效控制管理,除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之外,还应该有相应的控制工具,如制度文本编号、监督检查表格、检查反馈报告、考核公告、纠偏措施等等都要形成相对固定的格式,建立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控制管理模式,实行规章制度控制的统一管理。

企业规章制度门类多,数量大,条目杂,不是每个人都能了然于胸,要想快速了解本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有必要建立一套有效的规章制度检索工具。现在计算机基本普及,为快速了解规章制度内容奠定了坚实的硬件基础,所以,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应组织编制一套规章制度检索软件,保证规章制度的控制管理。

由于企业规章制度数量多,且不是所有规章制度在一个时间内订立完成,往往都是单项。从实用性角度出发,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应建立单项规章制度归集制度,根据时间或单项规章制度的数量,组织将单项规章制度汇编集结成册,这样即方便管理,不易丢失,而且还利于查阅,随时翻看。

四、规章制度完善管理

规章制度从立项、起草、会签、的过程是规章制度的前期管理活动,而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反馈、考核、纠偏为规章制度的后期管理,通过规章制度的后期管理,再对规章制度进行检讨、修订、调整,是规章制度的完善管理,

规章制度地检讨即可通过检查发现问题,也可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当发现问题后,规章制度职能部门应该分析这些问题:即是规章制度本身的问题、实施环境的问题,还是执行人的问题。检讨规章制度的问题,就是为促进规章制度更新、完善,更有实用性。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篇3

关键词:宝钛集团;规章制度建设;企业管理;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1)30-0042-03

宝钛集团拥有多个控股、全资子公司和直接经营单位,所处的钛加工行业加工复杂程度高,建立规范的规章制度体系对其集团管控能力的提升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宝钛集团进行制度建设的动因

(一)工厂制下的规章制度无法适应集团化管理需要

2005年,宝钛集团进行了整体改制,由原来的企业法人变为公司法人,新制度施行后,集团管理模式发生了很大转变,管理工作的重心已由原有的生产经营管理转变为通过建立规范的企业基本制度和公司治理机制来强化集团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整体协调,进而实现集团内部各机构之间、各部门之间、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既专业化又相互融合的组织管理控制体系。建立新的符合集团管控的规章制度体系势在必行。

(二)原有规章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进行系统性设计

企业大量规章制度,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但由于没有对规章制度管理进行系统性的设计,使得规章制度政出多门,繁杂甚至相互抵触,加上企业内外部环境和管理方式变化的反复修订,各个规章制度之间的交叉重叠现象时有发生,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产生了不少矛盾,影响了制度的顺利执行。同时,所包含的规章制度也不能覆盖集团的整个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的补充完善。

(三)原有规章制度管理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规章制度框架划分方式不尽合理,划分类型过多,缺乏层级设计,在日常管理方面不够科学规范,即使专业的规章制度管理人员也无法说清集团目前究竟有多少项规章制度,哪些规章制度已不适应目前的要求?更无法确保每项规章制度的及时修订和认真贯彻执行。

二、宝钛集团进行规章制度建设的基本思路

(一)建立符合集团化企业基本特征和功能的规章制度体系

对原有的规章制度体系按照规范的集团化企业的基本特征和功能进行重新设计,以建立起具有基本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机制的现代企业制度,运用集权与分权的手段对集团各控股、全资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组织和控制,保障集团的整体协调能力和整体作战能力。

(二)建立和完善集团规章制度的制修订管理

体系

通过集团规章制度制修订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使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废止、审核、和备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进而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三)借鉴质量体系管理方式对规章制度的运行管理进行改进

借鉴质量管理体系的运作管理方式建立集团规章制度新的运行管理方式,使集团规章制度的日常管理能够系统化,进而促进制度的执行,促进依法

治企。

三、宝钛集团进行制度建设的基本做法

(一)建立规章制度建设的组织体系

宝钛集团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有关职能部门为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作为集团规章制度建设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规划与年度计划、具体制度的审批以及重大制度的改进决策。办公室负责规章制度年度计划的编制、汇总、报批,综合管理制度的起草,所有规章制度制修订意见的收集、会议评审和定期评价。经济研究室和监察处负责定期组织集团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考核工作。

(二)完善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流程

1.通过征求意见形成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并以文件形式行文。首先由集团规章制度建设办公室工作的负责部门经济研究室制作规章制度的年度项目申报表,发放给各专业部门进行申报。规章制度起草项目包括:规章制度草案的名称、制定规章制度的宗旨和必要性、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起草部门和起草责任人的组成、拟完成时间。经济研究室对起草部门报送的规章制度年度项目申报表以及具体草案项目进行综合协调后,填写集团规章制度年度制定计划书,报请主管领导批准,作为集团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对因情况变化已列入年度计划而无需制定必要或制定条件尚不成熟的或因工作急需制定而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由经济研究室与起草部门协商,由起草部门说明理由,呈主管领导批准后撤消或增加该项目立项。

2.规定集团规章制度的起草人、草案内容和草案送报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集团规章制度草案由其内容所涉及专业的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主要业务的,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以报送计划的部门为负责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助部门。起草部门(小组)应对其起草项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下属单位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并应对其所拟定规章制度草案的作用效果有一定的预测。同时,要求提交草案时还应提交对起草、修改、废止的依据及其必要性的说明资料和有关国家政策、法律制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以便于经济研究室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审查。

审查由经济研究室负责组织,包括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规章制度草案与集团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改变现行规章制度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规章制度草案的格式、结构、条款、文字等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对草案初步审查后,送集团主管领导审阅,并协助公司主管领导召集办公会就是否符合国家政策、符合企业体制、符合企业改革实际等问题进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对规章制度的可行性作出结论。在由经济研究室根据办公会的审查意见负责出具审查修改意见和论证结论后,并将其与规章制度草案、草案说明书退回原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小组)修改完善。草案修改再审后,由经济研究室出具通过审查报告,经集团总经理批准或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转送集团总经理办公室进行文字审修,经文字审修后登记、印刷。

(三)规范规章制度的基本要素和格式

将集团规章制度的名称限定为“章程”、“规则”、“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决定”、“指导意见”七个,在未经批准时不得擅自使用其他名称,并规定了每个名称的涵盖范围。同时,对规章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内容提出了规范要求,对于一个完善的规章制度在内容上要求按照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实施程序、构成实施过程的环节、控制规章制度实现或达成期望目标的方法及程序管理、规章制度生效的时间、与其他规章制度之间的关系这些项目来起草修订和审核;在管理过程上要求申报单位提供与此规章制度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体系内的其他规章制度和相关依据资料;在规章制度格式要求统一字体、字号、目录排列方式、纸张大小及边距、页码格式等。

(四)对规章制度进行系统分类

根据集团实际,将规章制度分为公司治理及综合管理类、科技研发类、生产经营管理类、审计监察类、行政事务管理类、人事教育培训类、工程项目管理类、党务宣传类、干部组织管理类、安全保卫管理类、档案管理类和后勤社区管理类共十二大类别。对于规章制度的分类,大大简化了规章制度查阅上的繁琐工作,也使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可以有针对性地发放规章制度汇编手册,降低制作成本。

(五)对历年来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和修订

2010年,规章制度建设办公室对集团1980年以来的所有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评审和修订。清理出的现行规章制度共计721项,其中481项规章制度因其内容陈旧或不能对企业的管理起到指导和约束作用而进行了废止,对131项规章制度按照集团目前的管理现状和集团化企业的基本特征和功能进行重新修订,并制定了新的《宝钛集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一些集团管控方面的规章制度,与现行有效的109项规章制度一并按照集团规定的分类进行了汇编成册和重新。

(六)借鉴质量体系管理方式强化规章制度的运行管理

质量管理体系作为一个成熟的管理方法,在实践中对加强企业的基础管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质量体系手册从形式和内容上都与规章制度有相同之处,因而,宝钛集团借鉴质量管理体系的运作管理方式对规章制度的运行管理进行了有效改进。

首先,将正在运行的规章制度按照规章制度类别分类整理成册,在编制相应的受控规章制度目录后以合页形式分册装订,以便于换页和增减。

其次,分类制作规章制度受控清单,对规章制度的初始日期、文号、名称、修订日期、起草单位和受否受控做出说明。因此,既便于规章制度的保存和查阅,同时又使各种规章制度在可控管理范围内,在实际管理过程中不会因为丢失或因查阅困难而造成违章操作。同时,当需要修订或废止相关规章制度时,可以防止规章制度之间在制订上的冲突。

第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每项制度的接收单位通过表格的形式表现出来,以便于在规章制度修订时对所发放的所有手册进行换页处理,预防因工作差错形成局部执行原有规章制度而造成工作失误。

(七)加强宣贯落实推进规章制度执行的长效机制

宝钛集团以保障规章制度执行的时点精确、过程精确、结果精确为切入点,通过集团内部报纸、电视台、内部局域网和各种形式的活动强化执行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并对于重要的规章制度进行专门的专栏解读和集中培训,使全体干部员工充分了解并执行制度。积极开展“有制度、有监督、有检查、有考核、有评比”的“五有”规章制度检查和内控有效性检查,在集团重大事项检查督办组的统一协调和指导下,规章制度建设办公室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对集团核心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整改,各二级单位成立了相应的督办检查机构,以“定事、定人、定时、定质”为要求,定期对其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有效性检查。

四、宝钛集团规章制度建设取得的成效和启示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篇4

一、建立统一的行政立法程序标准。目前,我国行政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虽多但基本上可以通过建立统一的程序标准得到解决。因此,建议全国人大制定行政法规(含规章)制定程序法,统一行政立法的程序模式。这不仅有助于规范行政机关的立法活动,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控制能力。目前国务院正在研究制定有关的条例。不过笔者认为,基本的行政程序模式包括行政立法的程序模式应当由法律规定。近年来,全国人大已经先后制定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单行行政程序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属于立法行为,其重要性远非具体行政行为所能比拟。制定行政立法程序规则的重要性远远大于制定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规则。因此,由全国人大制定行政法规制定程序规则理所当然。

二、建立严格的行政立法规划、审查制度。由于资源有限,管理所需规则甚多,而且每一项立法的发展都是一个过程,因此,根据轻重缓急制订立法规划意义重大。在美国,自里根政府开始就建立了旨在对行政机关的立法活动进行事前控制的管制计划程序,克林顿总统执政时,进一步强化了计划机制。我国也应当建立行政立法的规划制度。一方面将立法规划分为年度计划、两年或者三年计划和五年计划。另一方面,严格计划制订的程序。首先,立法项目尤其是年度立法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必要性论证。其次,列入中期计划的项目通常应当是已经列入五年计划的项目,而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必须是已经列入中期计划的项目。最后,立法计划应当经过批准并应严格遵守。

加强对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是对行政立法活动进行事中控制的重要措施。审查分为两个环节,一是立法机关的法制部门对法规或者规章草案的初步审查,二是制定机关对法规或规章草案的审议。审查的重点应当包括法规规章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实施法规规章的成本和效益,法规规章对企业或农民的经济影响,对就业、投资环境的影响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特别应对法规规章的必要性进行详尽的审查,无论是在哪一个环节只要发现立法并非非常必要,都应当终止制订程序。

三、树立成本效益观念。管理是有成本的,同时也会产生效益。如果实施一项管理所需的成本或者社会为此付出的代价等于甚至大于所获得的效益,该项管理就不必要或者没有意义。因此,在行政立法时进行管理成本与效益分析十分重要。美国联邦政府自尼克松总统开始就要求行政机关在起草法规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八十年代,总统对行政立法的控制达到了空前的程度。根据当时的规定,联邦行政机关在拟定“重要”法规时必须进行管制影响分析,内容包括执行法规可能产生的效益以及谁受益;执行法规可能产生的成本以及谁负担;法规产生的净效益预测以及关于可以达到大体相同目标的替代方案的说明。在我国似乎还很少在立法时对实施法规或者规章的成本和效益进行分析。由于规章的制定不是建立在对其成本和效益的定量分析基础上,因此,决策者在审议规章草案时往往不对立法的必要性作深入的审查,不对实施规章的成本作出估量,也基本上不关心规章的实施可能产生的后果。于是,一些不必要甚至不良的规章出台了,即使必要的规章也由于没有解决好成本问题而使其实际作用大打折扣。因此,应当将成本效益观念引入行政立法并有相应的程序保障。

四、赋予行政管理相对人参与行政立法的程序权利。首先,管理相对人应当享有行政法规或者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除的建议权。现在启动行政立法程序基本上属于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管理相对人没有要求制定、修改或者废除行政法规、规章的法定的程序权利。而现实生活中管理相对人要求制定、修改甚至废除某个规范的情形时有发生。因此应当赋予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修改或废除行政法规或规章的程序权利。第二,管理相对人应当享有行政立法的实际参与权。为此,除例外情况行政机关应当公开发表法规或规章草案,让相对人通过向制定机关提交书面材料,参与制定机关举行的有关调查,出席有关的听证会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第三,管理相对人应当享有请求审查、撤销行政法规规章的程序权利。

五、重视法律专家的作用。行政立法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专业工作。法律专家包括行政法专家参与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的过程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就起草行政法规或者规章而言,法制部门的工作人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政人员加上法律专家其中包括行政法专家可能才是一个最佳的组合。由这样的群体起草法规规章不仅能降低立法成本,而且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在行政立法程序中,法律专家参与法规或者规章的起草或者咨询法律专家应当作为强制性程序规则并有相应的保障。

六、严格控制增加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负担。行政机关违法收费或者收费不合理的表现形式可谓五花八门。这个问题之所以顽固地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程序方面的漏洞特别值得注意。笔者认为如果从作为收费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上加以控制,可以从根本上遏制上述现象。首先,行政机关制定含有增加行政管理相对人负担(税收以及法律规定的负担除外)的法规或者规章时,收费项目及其标准的确定应当与法规或者规章草案的起草和审查同步进行,要让立法者清楚该项立法到底包括哪些收费,收费多少,如何征收,用途如何,从而可以对收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加以评判,阻止违法和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出台。第二,收费项目及其标准的确定原则上应当举行公开听证会,让管理相对人有机会发表意见。在一个厉行法治的文明社会里,让人们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应该让他们知道为什么。第三,收费项目及其标准应当作为法规或者规章的附则或者附件一并接受审议,向社会公布。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控制行政机关非法或者不合理地增加管理相对人的负担。

七、完善行政立法的监督机制。第一,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对行政立法的监督机制。目前,人民代表大会对行政立法的监督制度由宪法第67条、第104条所规定,立法法第五章对此作了重申并稍有改进。但是这项制度难以发挥作用,因为上述规定,从实体方面看并不明确,从程序方面讲也不具体,缺少可操作性。笔者认为应当根据行政法规或者规章的重要性或者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可能带来不利影响的程度分别规定提交人大常委会批准或者备案。提交批准的法案,人大可以批准、否决或者要求制定机关修改后再提出。提交备案的法规或者规章,如果严重违反上位法,改用批准程序予以否决。违法程序不严重的,要求制定机关修改。第二,扩大法院司法审查的范围,目前可以将规章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以后还可扩大。受规章影响的利害关系人包括个人、团体或者单位都可以请求对规章进行司法审查。法院对违反上位法、非常不合理或者严重违反法定立法程序的规章予以撤销。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地方规章的司法审查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部门规章的司法审查案件。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篇5

项目文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张唐铁路项目文化管理,塑造培育良好的项目文化氛围,保障项目文化建设的标准性、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项目文化管理的内容与实施做出规定,是项目开展文化工作的依据。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及分部的项目文化建设工作。

第二章、文化管理主导思想

积极探索项目文化管理规律,以标准化管理为主线,全面落实“安全、质量、工期、投资、环水保、创新”六位一体的管理要求。围绕施工的不同阶段,不同情况,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实现文化建设与工程建设同步推进,达到促进项目发展,提升企业形象的目的。

第三章

第四条项目文化管理机构

项目设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受公司企业文化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部党工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办公室设在项目经理部综合办公室。各分部成立相应的文化建设小组和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现场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项目文化建设整体方案,审定项目文化建设的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是策划项目文化建设的整体方案以及推进项目文化建设各个阶段的相关工作。各分部项目文化建设工作办公室及专责人的职责是推进项目理念文化、形象文化、行为文化在分部及施工现场的具体工作落实和信息反馈。

第六条项目文化建设的项目部各归口部门,负责协调、审核、指导各分部的项目文化建设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项目文化管理制度;

2、制定项目文化发展规划;

3、制定项目文化年度工作计划;

4、制定对内对外宣传规范,并监督执行;

5、组织进行对项目文化重要议题的相关研究;

6、开展对内对外项目文化宣传,组织系统项目文化活动;

7、项目文化培训的组织、考核、管理、培训效果评估;

8、审核对外宣传内容,指导各分部开展项目文化活动。

第七条将项目文化建设情况纳入各分部的绩效考核范畴,各分部经理为项目文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书记是项目文化建设的第一执行人。并设立项目文化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具体职责为:

1、制定建设计划,协助项目文化在本分部的建设、推广和维护。

2、协助项目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落实文化建设工作,合理安排,保证员工参加项目组织的各项项目文化活动。

第四章

第八条项目文化理念管理

项目文化理念是指:隧道集团的核心价值观、组织方式、管理思想等项目文化核心内容。

第九条项目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是项目文化理念管理的执行机构,项目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应充分调研本系统、本行业先进的项目文化,结合张唐铁路项目自身特点,研究制订符合自身发展的的项目文化,并不断总结经验。第十条项目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在开展项目文化工作中,应深入实际调研分析,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分析工程项目的特点,广泛听取各分部、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提炼张唐铁路项目文化的核心思想,使项目文化理念能够切合项目实际,对项目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十一条各分部应为项目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提供充分支持和密切配合,积极提供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项目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文化理念进行审议和确定;项目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的文化理念将作为项目文化工作开展的依据。第五章项目文化制度管理

第十三条项目文化制度是项目文化理念的表达和规范,必须与项目文化理念保持一致。

第十四条张唐铁路项目的项目文化制度系统涵盖下述三个领域:

1、项目文化核心理念规范。该制度对项目文化核心理念进行设计,是项目思想文化塑造的基础;

2、项目员工行为规范。该制度对项目员工行为规范进行了设计,是项目行为文化塑造的基础;

3、项目常规文化制度。该制度针对内部工作上,对项目教育培训、礼仪仪式、服饰、体态语言、工作场所相关规范做出规定;在对外工作上,对项目建设观念、工作规范、协调关系、公共活动等做出规定,是项目常规文化塑造的基础。

第十五条项目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是项目文化制度的编制和监督机构。相应管理制度经项目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批生效后,综合办公室负责推动落实。

第六章项目文化用品管理用品

第十六条张唐铁路项目文化标识、实物用品是项目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通过对相关标识、用品的设计,可以直观、生动地表现张唐铁路项目文化的核心思想。

第十七条张唐铁路项目文化标识系统包括如下内容:企业名称(全称、简称)、企业标识、品牌标志图案;企业标志标准字体、标准色、组合规范、辅助图形;企业象征图案;企业宣传

标语;企业形象。第十八条张唐铁路项目文化用品系统应用范围包括:办公用品、事务用品;项目证照、文件类;交通运输工具类;指示、标识类;展示陈列类;商品及包装类;服饰类;项目出版物;项目礼品;其他。

第十九条项目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是项目文化用品的设计管理机构,项目文化部在充分听取相关意见后,组织设计单位对项目文化用品进行设计。各项设计经项目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议认可,上报公司企业文化部审核通过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推动落实。

第七章项目文化系统管理

第二十条明确系统管理责任,项目文化管理系统负责推动张唐铁路项目文化的实施,组织开展对内对外项目文化宣传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分部在开展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时,必须充分考虑到项目文化的要求,不得违反项目文化相关规定。项目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宣传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二条各分部在开展对外宣传时,必须将宣传内容上报项目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并会同综合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项目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应协助各分部做好项目形象推广工作和项目标志标识使用规范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为更好地培育、塑造张唐铁路项目文化,项目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项目文化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分部可以提议开展项目文化活动,由项目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并提案,组长导审批后,综合办公室组织开展活动,或协助分部开展活动。

第八章

第二十六条项目文化推进管理项目文化推进管理推进坚持以宣传项目、服务项目、保障项目为项目文化基本要求,按照项目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开展好各时期、各阶段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项目文化宣传标识标牌、涉及范围广、内容多、标准高,各分部在开展好项目文化建设和宣传的同时,要注意维护好项目文化标识用品,落实专人负责,划定责任区域,做到随时有问题,随时有人维护。

第二十八条保障推进项目文化,拓展项目文化领域,让项目文化在项目制度管理中渗透,实现项目文化与制度有机结合,有效互动,达到促进项目生产,提高核心竞争力的目的。

第九章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篇6

一、建立统一的行政立法程序标准。目前,我国行政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虽多但基本上可以通过建立统一的程序标准得到解决。因此,建议全国人大制定行政法规(含规章)制定程序法,统一行政立法的程序模式。这不仅有助于规范行政机关的立法活动,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控制能力。目前国务院正在研究制定有关的条例。不过笔者认为,基本的行政程序模式包括行政立法的程序模式应当由法律规定。近年来,全国人大已经先后制定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单行行政程序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属于立法行为,其重要性远非具体行政行为所能比拟。制定行政立法程序规则的重要性远远大于制定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规则。因此,由全国人大制定行政法规制定程序规则理所当然。

二、建立严格的行政立法规划、审查制度。由于资源有限,管理所需规则甚多,而且每一项立法的发展都是一个过程,因此,根据轻重缓急制订立法规划意义重大。在美国,自里根政府开始就建立了旨在对行政机关的立法活动进行事前控制的管制计划程序,克林顿总统执政时,进一步强化了计划机制。我国也应当建立行政立法的规划制度。一方面将立法规划分为年度计划、两年或者三年计划和五年计划。另一方面,严格计划制订的程序。首先,立法项目尤其是年度立法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必要性论证。其次,列入中期计划的项目通常应当是已经列入五年计划的项目,而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必须是已经列入中期计划的项目。最后,立法计划应当经过批准并应严格遵守。

加强对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是对行政立法活动进行事中控制的重要措施。审查分为两个环节,一是立法机关的法制部门对法规或者规章草案的初步审查,二是制定机关对法规或规章草案的审议。审查的重点应当包括法规规章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实施法规规章的成本和效益,法规规章对企业或农民的经济影响,对就业、投资环境的影响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特别应对法规规章的必要性进行详尽的审查,无论是在哪一个环节只要发现立法并非非常必要,都应当终止制订程序。

三、树立成本效益观念。管理是有成本的,同时也会产生效益。如果实施一项管理所需的成本或者社会为此付出的代价等于甚至大于所获得的效益,该项管理就不必要或者没有意义。因此,在行政立法时进行管理成本与效益分析十分重要。美国联邦政府自尼克松总统开始就要求行政机关在起草法规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八十年代,总统对行政立法的控制达到了空前的程度。根据当时的规定,联邦行政机关在拟定“重要”法规时必须进行管制影响分析,内容包括执行法规可能产生的效益以及谁受益;执行法规可能产生的成本以及谁负担;法规产生的净效益预测以及关于可以达到大体相同目标的替代方案的说明。在我国似乎还很少在立法时对实施法规或者规章的成本和效益进行分析。由于规章的制定不是建立在对其成本和效益的定量分析基础上,因此,决策者在审议规章草案时往往不对立法的必要性作深入的审查,不对实施规章的成本作出估量,也基本上不关心规章的实施可能产生的后果。于是,一些不必要甚至不良的规章出台了,即使必要的规章也由于没有解决好成本问题而使其实际作用大打折扣。因此,应当将成本效益观念引入行政立法并有相应的程序保障。

四、赋予行政管理相对人参与行政立法的程序权利。首先,管理相对人应当享有行政法规或者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除的建议权。现在启动行政立法程序基本上属于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管理相对人没有要求制定、修改或者废除行政法规、规章的法定的程序权利。而现实生活中管理相对人要求制定、修改甚至废除某个规范的情形时有发生。因此应当赋予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修改或废除行政法规或规章的程序权利。第二,管理相对人应当享有行政立法的实际参与权。为此,除例外情况行政机关应当公开发表法规或规章草案,让相对人通过向制定机关提交书面材料,参与制定机关举行的有关调查,出席有关的听证会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第三,管理相对人应当享有请求审查、撤销行政法规规章的程序权利。

五、重视法律专家的作用。行政立法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专业工作。法律专家包括行政法专家参与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的过程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就起草行政法规或者规章而言,法制部门的工作人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政人员加上法律专家其中包括行政法专家可能才是一个最佳的组合。由这样的群体起草法规规章不仅能降低立法成本,而且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在行政立法程序中,法律专家参与法规或者规章的起草或者咨询法律专家应当作为强制性程序规则并有相应的保障。

六、严格控制增加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负担。行政机关违法收费或者收费不合理的表现形式可谓五花八门。这个问题之所以顽固地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程序方面的漏洞特别值得注意。笔者认为如果从作为收费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上加以控制,可以从根本上遏制上述现象。首先,行政机关制定含有增加行政管理相对人负担(税收以及法律规定的负担除外)的法规或者规章时,收费项目及其标准的确定应当与法规或者规章草案的起草和审查同步进行,要让立法者清楚该项立法到底包括哪些收费,收费多少,如何征收,用途如何,从而可以对收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加以评判,阻止违法和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出台。第二,收费项目及其标准的确定原则上应当举行公开听证会,让管理相对人有机会发表意见。在一个厉行法治的文明社会里,让人们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应该让他们知道为什么。第三,收费项目及其标准应当作为法规或者规章的附则或者附件一并接受审议,向社会公布。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控制行政机关非法或者不合理地增加管理相对人的负担。

七、完善行政立法的监督机制。第一,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对行政立法的监督机制。目前,人民代表大会对行政立法的监督制度由宪法第67条、第104条所规定,立法法第五章对此作了重申并稍有改进。但是这项制度难以发挥作用,因为上述规定,从实体方面看并不明确,从程序方面讲也不具体,缺少可操作性。笔者认为应当根据行政法规或者规章的重要性或者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可能带来不利影响的程度分别规定提交人大常委会批准或者备案。提交批准的法案,人大可以批准、否决或者要求制定机关修改后再提出。提交备案的法规或者规章,如果严重违反上位法,改用批准程序予以否决。违法程序不严重的,要求制定机关修改。第二,扩大法院司法审查的范围,目前可以将规章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以后还可扩大。受规章影响的利害关系人包括个人、团体或者单位都可以请求对规章进行司法审查。法院对违反上位法、非常不合理或者严重违反法定立法程序的规章予以撤销。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地方规章的司法审查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部门规章的司法审查案件。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篇7

关键词:企业管理审计 基本类型 基本做法 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9.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9-156-02

一、对企业管理审计的认识

管理审计对国内企业来讲是一项比较新的工作,在西方发达国家起步较早,真正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到目前,国外企业的管理审计已发展较为完善。我国企业的管理审计从20世纪90年代引入,2000年以后逐步在一些合资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运用。管理审计的目的是:判定受托人对受托管理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包括管理过程及管理业绩。从这个角度讲,管理审计就是对企业执行力和执行效果的检验。提高企业的执行力,有诸多条件和因素,但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则是执行力的基础与保证。为此,近年来,一些合资企业及大型企业集团开始探索和开展管理审计,并结合企业实际,首先从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入手,开展管理审计工作,以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管理审计有三种基本类型:即内向型管理审计、外向型管理审计和公共管理审计。企业主要采用内向型管理审计,即内部管理人员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独立、客观、建设性的检查和评价,以提高企业的执行能力、获利能力和经营能力。管理审计也是与财务审计相对应的审计工作,是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审计类型。但二者又有区别,财务审计以审查基本财务信息为己任,侧重于真实性、合规性、事后性;管理审计的中心任务是审查管理信息,侧重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由于管理审计范围广、要求严,仅内向型管理审计就包括管理导向审计、职能审计、制度审计、业务审计等不同表现形式。审计评价范围包括评价企业的组织机构、评价组织的目标及方针,评价管理控制技术,评价员工的技术能力,评价管理计划和控制系统,评价总体业绩等。所以,全面开展管理审计,对处于起步阶段的国内企业不可能一步到位。因此,只有结合实际情况,从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的管理审计入手,要求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培养和引导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依法办事、照章办事的工作习惯和文化基础。

二、企业管理审计的基本做法

1.引入管理审计。首先要学习和掌握管理审计的理论、方法及运用,并对已开展管理审计的企业经验进行学习借鉴。其次要引入管理审计,结合企业的管理现状及特点,制定适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管理审计实施方案及管理审计实施细则,并有主要的牵头负责部门。第三要明确管理审计是对管理的再管理,对监督的再监督。管理审计的第一阶段任务,是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科学性与有效性进行审计。它有两个重点:一是审计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科学,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企业实际,制定的规章制度之间是否相互衔接,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二是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是否进行了有效管理,是否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和及时修订完善,部门之间的接口是否流畅、严密等。目的是帮助管理者和基层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管理的有效性,保证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2.对规章制度管理审计的实施。企业的管理审计方案及管理审计实施细则,要对审计督查的范围、程序、结果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核心是保证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符合实际、科学合理并及时有效落实。

规章制度的管理审计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对日常性文件的审计督查。即有明确的时间要求,属于阶段性、一次性的文件,采取次月对上月所下发文件逐月滚动督查的形式,督查结果按季度进行通报和考核。二是对规章制度类文件的审计督查。即长期重复使用的文件,采取次月对隔季度(三个月)所下发的规章制度进行滚动督查;次年对隔年所下发的规章制度进行复审抽查,如2011年对2009年文件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三是进行专项审计督查。即根据文件分类(如技术类、质量类、保密类等)进行专项审计督查。四是按照企业决策层交办的某一项事项及要求进行单项审计督查。

3.实施结果。按照规章制度审计的四种形式,对日常性文件,要检查其在某一阶段或规定时间内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是否实现了预定的目标和任务,以及实现的结果如何,是否还有改进、提示、完善的余地,以在今后相似工作中得以借鉴和提升。对规章制度类文件,既要监督审计是否有效贯彻落实,又要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如果经过较长时间运行,认为具备科学性和合理性,就应建议上升为企业管理标准,以长期使用。如果存在一定漏洞,应责成原发文部门进行改进和完善。对专项审计督查,主要是审计某一系统或专业领域的规章制度是否相互衔接,科学合理,既无空白,又无相互交叉或重复,发现问题应协调改进,以使规章制度更为精简、科学、有效。对单项审计督查,相对简单,主要是审计一次性、阶段性的工作要求及任务是否完成、是否落实、效果如何、有何合理化建议。

管理审计结果可以分为有效执行、效果不明显、一般问题、较大问题四类。对文件能够持续有效执行的,予以通报表扬或奖励;对执行效果不明显和存在一般问题的,以书面形式下达《管理审计意见书》,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管理审计部门复审;对存在较大问题的,予以必要的通报或考核。

三、对企业管理审计发展的建议

企业的管理审计刚刚起步,距全面的管理审计,也就是为企业决策提供充分的信息,对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和科学性进行分析论证,为一个部门或单位提高管理水平提供建设性意见,最终体现企业的实力、活力、竞争力等,还需要不断地学习、提高和实践。

1.抓好规章制度的管理审计。首先,坚持做好规章制度的日常性管理审计,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其次,强化专项管理审计,增强制度系统的合理性、协调性,提高管理档次和水平。第三,对各类文件制度进行精简压缩,减少数量,保证质量,提高执行效率。

2.逐步拓宽管理审计范围。比如:对某一基层部门或单位工作的管理审计,对企业某一经营活动的管理审计等。从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决策、效率等多方面入手,促进企业的经营行为,从管理的角度而不是从业务处理的层次改进和提高,解决因管理缺陷而导致的各种问题,达到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目的。

3.加强培训,提高管理审计人员素质。管理审计人员的作用相当于医生和诊断师,以己昏昏,使人昭昭,不可能做好管理审计工作。提高素质的主要途径是加强培训。一是进行正规的管理审计培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二是加强日常学习培训,集思广益,相互提高。三是熟悉和掌握企业管理业务,努力成为行家里手。

参考文献:

1.陈亚萍.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 中国集体经济,2011(31)

2.史开瑕.内部审计视角下的我国企业风险管理[J].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4)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篇8

关键词:企业管理审计 基本类型 基本做法 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9.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9-156-02

一、对企业管理审计的认识

管理审计对国内企业来讲是一项比较新的工作,在西方发达国家起步较早,真正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到目前,国外企业的管理审计已发展较为完善。我国企业的管理审计从20世纪90年代引入,2000年以后逐步在一些合资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运用。管理审计的目的是:判定受托人对受托管理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包括管理过程及管理业绩。从这个角度讲,管理审计就是对企业执行力和执行效果的检验。提高企业的执行力,有诸多条件和因素,但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则是执行力的基础与保证。为此,近年来,一些合资企业及大型企业集团开始探索和开展管理审计,并结合企业实际,首先从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入手,开展管理审计工作,以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管理审计有三种基本类型:即内向型管理审计、外向型管理审计和公共管理审计。企业主要采用内向型管理审计,即内部管理人员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独立、客观、建设性的检查和评价,以提高企业的执行能力、获利能力和经营能力。管理审计也是与财务审计相对应的审计工作,是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审计类型。但二者又有区别,财务审计以审查基本财务信息为己任,侧重于真实性、合规性、事后性;管理审计的中心任务是审查管理信息,侧重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由于管理审计范围广、要求严,仅内向型管理审计就包括管理导向审计、职能审计、制度审计、业务审计等不同表现形式。审计评价范围包括评价企业的组织机构、评价组织的目标及方针,评价管理控制技术,评价员工的技术能力,评价管理计划和控制系统,评价总体业绩等。所以,全面开展管理审计,对处于起步阶段的国内企业不可能一步到位。因此,只有结合实际情况,从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的管理审计入手,要求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培养和引导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依法办事、照章办事的工作习惯和文化基础。

二、企业管理审计的基本做法

1.引入管理审计。首先要学习和掌握管理审计的理论、方法及运用,并对已开展管理审计的企业经验进行学习借鉴。其次要引入管理审计,结合企业的管理现状及特点,制定适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管理审计实施方案及管理审计实施细则,并有主要的牵头负责部门。第三要明确管理审计是对管理的再管理,对监督的再监督。管理审计的第一阶段任务,是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科学性与有效性进行审计。它有两个重点:一是审计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科学,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企业实际,制定的规章制度之间是否相互衔接,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二是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是否进行了有效管理,是否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和及时修订完善,部门之间的接口是否流畅、严密等。目的是帮助管理者和基层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管理的有效性,保证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2.对规章制度管理审计的实施。企业的管理审计方案及管理审计实施细则,要对审计督查的范围、程序、结果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核心是保证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符合实际、科学合理并及时有效落实。

规章制度的管理审计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对日常性文件的审计督查。即有明确的时间要求,属于阶段性、一次性的文件,采取次月对上月所下发文件逐月滚动督查的形式,督查结果按季度进行通报和考核。二是对规章制度类文件的审计督查。即长期重复使用的文件,采取次月对隔季度(三个月)所下发的规章制度进行滚动督查;次年对隔年所下发的规章制度进行复审抽查,如2011年对2009年文件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三是进行专项审计督查。即根据文件分类(如技术类、质量类、保密类等)进行专项审计督查。四是按照企业决策层交办的某一项事项及要求进行单项审计督查。

3.实施结果。按照规章制度审计的四种形式,对日常性文件,要检查其在某一阶段或规定时间内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是否实现了预定的目标和任务,以及实现的结果如何,是否还有改进、提示、完善的余地,以在今后相似工作中得以借鉴和提升。对规章制度类文件,既要监督审计是否有效贯彻落实,又要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如果经过较长时间运行,认为具备科学性和合理性,就应建议上升为企业管理标准,以长期使用。如果存在一定漏洞,应责成原发文部门进行改进和完善。对专项审计督查,主要是审计某一系统或专业领域的规章制度是否相互衔接,科学合理,既无空白,又无相互交叉或重复,发现问题应协调改进,以使规章制度更为精简、科学、有效。对单项审计督查,相对简单,主要是审计一次性、阶段性的工作要求及任务是否完成、是否落实、效果如何、有何合理化建议。

管理审计结果可以分为有效执行、效果不明显、一般问题、较大问题四类。对文件能够持续有效执行的,予以通报表扬或奖励;对执行效果不明显和存在一般问题的,以书面形式下达《管理审计意见书》,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管理审计部门复审;对存在较大问题的,予以必要的通报或考核。

三、对企业管理审计发展的建议

企业的管理审计刚刚起步,距全面的管理审计,也就是为企业决策提供充分的信息,对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和科学性进行分析论证,为一个部门或单位提高管理水平提供建设性意见,最终体现企业的实力、活力、竞争力等,还需要不断地学习、提高和实践。

1.抓好规章制度的管理审计。首先,坚持做好规章制度的日常性管理审计,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其次,强化专项管理审计,增强制度系统的合理性、协调性,提高管理档次和水平。第三,对各类文件制度进行精简压缩,减少数量,保证质量,提高执行效率。

2.逐步拓宽管理审计范围。比如:对某一基层部门或单位工作的管理审计,对企业某一经营活动的管理审计等。从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决策、效率等多方面入手,促进企业的经营行为,从管理的角度而不是从业务处理的层次改进和提高,解决因管理缺陷而导致的各种问题,达到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目的。

3.加强培训,提高管理审计人员素质。管理审计人员的作用相当于医生和诊断师,以己昏昏,使人昭昭,不可能做好管理审计工作。提高素质的主要途径是加强培训。一是进行正规的管理审计培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二是加强日常学习培训,集思广益,相互提高。三是熟悉和掌握企业管理业务,努力成为行家里手。

参考文献:

1.陈亚萍.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 中国集体经济,2011(31)

2.史开瑕.内部审计视角下的我国企业风险管理[J].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4)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