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一领导原则。干部职工竞聘上岗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按照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党委统筹的原则进行。
2、公开择优原则。中层正副职、一般干部均实行竞聘上岗,不设行政与事业编制限制,根据岗位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填写竞聘申请表,通过竞岗演说、民主测评,镇党委综合自愿报名情况及测评结果集体研究确定。
镇机关全体在编人员,共57人(含列编管理人员,不含司法所人员、借调外出人员)。
机关内设办公室12个。分别为:党政综合办,纪检监察、党建办,财政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项目建设开发办,规划建设环保站,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林业管理服务站,产业发展办。
中层正职岗位11个。分别为:党政综合办主任1人,纪检监察、党建办主任1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主任1人,项目建设开发办主任1人,规划建设环保站站长1人,经济发展办主任1人,社会事务办主任1人,人口与计划生育办主任1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主任1人,林业管理服务站站长1人,产业发展办主任1人。
中层副职岗位10个。分别为,站办所副职6个:党政综合办副主任1人,财政所副所长2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副主任1人,整治办副主任、城管中队队长1人,社会事务办副主任、民政办主任1人;享受中层副职待遇4个:团委书记1人,妇联主席1人,武装部副部长1人,文化站站长1人。
一般干部岗位36个。中层正副职以外的岗位均为一般干部岗位。
1、制定方案。制定机关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实施。(2月18日前)
2、自愿报名。公示__镇2016年干部职工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干部按照方案填写报名表并上交纪检办。(2月22日前)
3、竞聘上岗。召开机关干部竞聘上岗大会,进行竞岗演说,竞聘分三轮,第一轮为中层正职竞岗(2月24日上午),第二轮为中层副职竞岗(2月24日下午),第三轮为一般干部竞岗(2月25日上午)。竞岗均要求上台进行竞岗演说,演说采取脱稿方式,时间不超过5分钟,每轮竞岗演说后进行民主测评,与会人员均参与测评,其中党政领导测评权重占40%,其他干部测评权重占60%。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优化学校教师配置,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按编进人,科学设岗的原则。
在县编委核定的编制数范围内,根据学校岗位的实际需要科学设岗。
(二)、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及竞聘条件,自主申报岗位参加竞聘,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公开聘用。
三、竞聘范围
县职中空缺岗位。
四、健全机构,精心组织教师竞聘上岗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为保证教师竞聘工作稳步推进和规范化,学校成立岗位竞聘领导小组。组长:张传启;副组长:杨福瑞;组员:。领导小组职责为:负责对学校竞聘上岗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拟定上报进人计划和相关措施;制定竞聘方案,明确竞聘名额和竞聘条件;负责报名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组织协调整个竞聘工作,研究解决竞聘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二)、成立评审专家组。为确保竞聘人员专业素质等得到客观、公正的评判,学校成立一支由教育教学资历深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的评审专家组。评审组由9人组成:张传启(校长)、杨福瑞(副校长)、职代会代表3人()、学科专业教师4人()。职责为:负责对竞聘人员专业综合测评和面试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严格执行竞聘工作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和保密制度,完成教师竞聘的各项评审任务。
(三)、成立监督机构。为保证竞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专门成立竞聘工作监督组。成员由县保密局(1人)、县监察局(1人)、教工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职责为:负责对学校竞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竞聘过程中是否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聘用原则;监督竞聘工作中专业综合测评、面试试题命题是否按相关保密工作规程进行;监督竞聘报名、资格审查、相关公告、上报审批是否符合组织程序等。
五、竞聘条件
(一)拥护党委、政府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行端正,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教以来履职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至少从教三年以上。
(四)竞聘教师必须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且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首席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能熟练制作课件,近三年教学成绩在学期或学年末县同侧重,综合成绩至少有一次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前5名,同时具有教学科研论文在洲际以上刊物、论坛发表或获奖。
(五)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教师以上资格,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
六、竞聘程序及办法
报名到我校竞聘的教师,一律实行公开竞聘,竞聘时间为:每年8月。具体办如下:
(一)公布竞聘岗位名额,明确竞聘条件
在县编委核定的编制范围内,结合学校目前专业缺额情况,确定竞聘名额和条件,并进行公布。
(二)个人申报
根据学校公式的竞聘岗位和条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籍证明、各级获奖证书及荣誉证书原件等相关资料到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报名。
(三)资格审查
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对报名参加竞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每个岗位必须有2个人以上报名,方能进行竞聘。
(四)竞聘方式
竞聘工作在8月中旬进行,采用面试(说课、基本功展示、岗位陈述、回答问题)、专业综合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综合测评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五)确定拟聘人员
1、对竞聘同一岗位的教师,按个人专业测评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聘用,直到岗位聘满为止。
2、同一岗位出现分值相同情况时,优先聘人教育教学资历深的教师。
3、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县教育局审核。审核合格者持相关文件到校办理聘用手续后,上岗履职。
七、聘期目标及管理
(一)被聘教师的聘用合同期为3年。
(二)聘用期满后,经学校考核能履行工作职务的,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如不愿继续留在本校工作的,可解除聘用合同离校。
(三)在聘期内和聘用期满后,经学校考核不能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解除其聘用合同。在学校还有空岗的情况下,可报名学校的其他岗位竞聘或到其它学校竞聘,如落聘和不愿重新竞聘的可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
(四)新竞聘到县职中的中、高级教师,学校根据当年的岗位指标情况确定续聘或低聘。
(五)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如实记录每个教师的工作实绩和岗位履职情况,以作为教师本人晋级、增资、奖惩、提拔等重要依据。
八、其它相关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全面完成卫生改革发展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在公开竞聘上岗工作中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科学设岗,按岗聘任,事职相符,人事相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双向选择,注重政绩,优化组合的原则
二、竞聘岗位:(共16个)1、县人民医院副院长3人。2、县中医院副院长3人。3、疾病控制中心副职职数6人。其中,疾病控制中心业务副主任3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1人,地方病防治所业务副所长1人,结核病防治所业务副所长1人。4、妇幼保健站副站长2人。5、卫校副校长2人。凡今后局直单位班子副职岗位出现空缺或设置新的领导岗位,原则上要实行竞聘上岗。随着改革的深入,逐步扩大到全员竞聘上岗。
三、聘任基本条件1、热爱卫生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卫生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有较显著的工作业绩。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3、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4、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5、身体健康。6、新参加副职领导岗位竞聘的人员,要具有大专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聘用范围1、各单位所有在职职工符合应聘条件者,均可申请竞聘本单位行政副职岗位。2、原在职的领导干部,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主动提出申请不参与竞聘的,保留原待遇到正式退休为止。
五、竞聘程序1、确定方案。根据行政副职领导岗位的现状和本方案要求,由局领导小组提出竞聘上岗的工作细则。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竞聘职位、竞聘范围、任职条件、方法步骤等。由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2、公布岗位,宣传动员。在聘用范围内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应聘条件。并学习有关文件,动员具备条件的职工踊跃参加竞聘。
3、个人报名,填写申报表。每人只能报一个职位,并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4、资格审查。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由局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予以公布。在报名过程中,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并允许根据情况改报其他职位。
一、聘任原则
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逐级晋升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聘任方法
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相结合的方法,竞争择优,把乐意为师生服务、为岗位担责、为领导分忧的优秀教师选拔到学校中层干部岗位,为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三、聘任程序
1、制定方案。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校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后,报园林分局批准后实施。
2、宣传发动。公示《园林一小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公布拟聘中层干部职务、职数、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公开报名。有意参加竞聘的教职工,需填写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自荐表(附表一)交办公室。举荐他人的,需同时有6人以上签名推荐,并填写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推荐表(附表二)交办公室。公开报名的截止期为20xx年8月22日。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与竞争,一人可以同时报两个岗位。原有中层干部可自行确定是否参加竞聘,未报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其原任职务至新聘任的中层干部到位后自行解除。
4、资格审查。报名后,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聘任条件负责资格审查,并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候选人,并予以公示。
5、竞聘测评。确定的候选人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竞聘演说,抽签决定顺序。竞聘演说主要是介绍本人的工作经历及德能表现(业绩和素质),介绍参加竞争上岗的想法以及上岗后工作的设想(时间不超过5分钟),书面材料交竞聘办公室。演讲结束后进行民主测评。
6、考察公示。根据竞聘演说和测评结果,按拟聘任人数,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于公示。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无异议后办理报批手续。
7、聘任履职。根据考评结果和公示反馈意见,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校长向聘任人员颁发聘任书,并签订聘约。
四、岗位设置
学校行政机构设置拟调整为四室,即办公室、政教室、教务室和总务室。具体岗位设置及职数如下:
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政教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教务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总务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幼儿园常务副园长)
大队辅导员1人,。
五、竞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强,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有较显着的工作业绩;
(2)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是公认的教育教学骨干或服务骨干。具有竞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管理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维护学校稳定大局、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能够恪尽职守,率先垂范。
2、职位条件
(1)办公室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强,有良好的服务精神,能胜任繁重的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2)政教处有班主任、政教工作经历和经验,能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有较强的独当一面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幼儿园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及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法律法规法制意识,有较强的思想教育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4)教务处具有较强的课改意识、教科研能力及现代教育思想,工作热情、细心、严谨,富有创新精神,对学校的教学、教研、教改具有一定的组织指导能力;
(5)总务处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熟悉教育教学设备等校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能胜任繁重的工作,吃苦耐劳,无私奉献。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文利
成员:万功平、王芳、汪书成、杨玉莲、邵玉宝、李永平、李志刚
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党总支副书记万功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具体安排
1、宣传发动:20xx年8月22日前,公布有关政策、条件、程序和岗位职数。
2、公开报名:8月22日至25日,完成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自荐表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举荐表交办公室。
3、资格审查:根据有关条件,领导工作小组对自荐和举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并予以公布。
4、竞聘测评:8月26日召开教职工大会,正式候选人进行竞聘演说。学校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评分。成绩以100分计算,按竞聘小组测评和民主测评各占50%。述职结束后进行测评,确定考察人选。民主测评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民主(竞聘领导小组)测评得分=(胜任票数1+基本胜任票数0.5)总有效票数100。
5、公示结果:8月27日,根据考评结果,按照岗位设置的需要,竞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将拟聘中层干部名单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报园林分局审定。
6、决定任用:8月31日,园林分局根据考评结果和公示反馈情况,制发文件,学校履行聘任手续,宣布任职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企业机构岗位设置指导意见》为基础,结合公司实际,对基层单位一般管理岗位和生产岗位进行重新定编,并进行竞聘上岗,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硬、市场意识强、业务水平高、执行能力强的员工队伍。
二、组织机构
1、公司成立基层单位员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
组长:辛国良、秦江扬
副组长:张超、杨伟东、李喜斌、王江、李德彬、李东强、林涛
成员:张长春、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竞聘上岗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为:负责竞聘上岗方案、岗位设置、岗位定员、上岗资格的审定;竞聘上岗的组织领导;对竞聘上岗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竞聘上岗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裁决等工作。
2、在领导小组下设若干竞聘上岗工作小组(以各基层单位为单位)
组长:公司各分管领导
副组长:张长春、张旭、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成员:各单位副职干部、人力资源部、纪委有关人员
竞聘上岗工作小组的职责为:负责竞聘上岗方案的制定,竞聘上岗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三、竞聘范围
市区范围内各单位(含长电集团)符合条件的供电全民员工均可参加各单位一般管理岗和生产岗的竞聘,双阳区及外市(县)单位的竞聘上岗在本单位内部进行。
四、岗位定编
按照《指导意见》,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基层单位所有岗位进行重新定编,具体岗位编制见《长春供电公司基层单位机构岗位编制表》。
五、竞聘条件
1、一般管理岗的竞聘条件
(1)有一定的政治素养,能够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党政工作方针、政策和要求。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爱岗敬业,善于学习,有较好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管理能力。
(4)具有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5)文化程度、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工作经历四项竞聘条件具体见《长春供电公司基层单位机构岗位编制表》。
(6)必须具备计算机操作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和网络应用的基本技能。
(7)身体健康。
2、生产岗的竞聘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文化程度、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工作经历四项竞聘条件具体见《长春供电公司基层单位机构岗位编制表》。
(3)身体健康。
3、基层单位仍竞聘原岗位的人员不受机构岗位编制表中的竞聘条件的限制。
六、竞聘程序及办法
1、各单位要成立竞聘上岗工作组,在公司竞聘上岗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和公司统一制定的岗位定编,制定本单位竞聘上岗实施细则,由公司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其指导和监督下执行。
2、各单位要根据岗位定编,通过先竞聘一般管理岗及班组长,再竞聘其它生产岗的方式将员工一次性配置到位,以后形成竞聘上岗、末位淘汰的常态机制。对竞聘一般管理岗而落聘的人员,可参加生产岗位的竞聘。
3、竞聘上岗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自愿申请、双向选择、考试考核、组织批准的程序。
4、竞聘考试由公司统一组织,按生产、营销、综合三个系统分批次进行。
5、竞聘上岗的工作程序
(1)由公司竞聘上岗工作组公布各单位岗位的岗位名称、主要职责、岗位待遇、竞聘条件等信息。
(2)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本单位岗位的人员向本单位报名,竞聘其他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各单位为单位向人力资源部报名。每人只可报1个岗位,各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布报名情况。
(3)一般管理岗及班组长的竞聘上岗实行量化打分制,满分为100分,包括工作能力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三个方面。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笔试占40%、面试占30%、组织考察占30%。
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笔试。以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竞争上岗人员的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综合能力。
面试。主要测试竞争上岗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管理、分析能力。
组织考察。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各有关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核分数构成为公司分管领导及机关专业部室50%、应聘人员原单位党政主要领导30%、应聘人员原单位副职领导20%。
(4)其它生产岗位的竞聘上岗实行量化打分制,满分为100分,可采用考试、考核的方式,由各单位制定考试、考核标准,在公司统一组织下,进行竞聘上岗。
6、决定聘任。各单位根据综合得分结果按竞聘岗位由高到低排列,报公司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审批决定。
7、同一岗位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数不超过岗位定员的,该岗位拟聘任人选不再以竞争上岗方式产生,但需参加组织考察,组织考察低于规定分数的不得上岗。
七、时间排版
1、2007年12月5日—12月7日,征求全体员工对竞聘上岗方案的意见,职工代表组长签字。
2、2007年12月11日,正式下发文件。
3、由公司负责指导、监督,各基层单位组织、协调,完成一般管理、生产岗位的竞聘上岗。
(1)2007年12月11日—12月20日,生产系统单位竞聘报名、考试、考核,确定上岗人员。
2007年12月11日—12月12日,各单位组织员工在本单位进行一般管理岗及班组长岗位的竞聘报名,12月12日下班前各单位将报名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指导、协调各单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基层单位一般管理岗位及班组长竞聘完毕后,各单位组织员工在本单位进行其它生产岗位的竞聘报名,12月17日下班前各单位将报名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指导、协调各单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2)2007年12月15日—12月25日,营销系统单位竞聘报名、考试、考核,确定上岗人员。
2007年12月15日—12月16日,各单位组织员工在本单位进行一般管理岗及班组长岗位的竞聘报名,12月16日下班前各单位将报名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指导、协调各单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基层单位一般管理岗位竞聘完毕后,各单位组织员工在本单位进行其它生产岗位的竞聘报名,12月23日下班前各单位将报名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指导、协调各单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4、如发生时间变动以公司最终通知为准。
八、其它
1、竞聘上岗工作周期原则上为一至二年,并形成常态机制。出现新设岗位或空缺岗位,可随时进行竞聘上岗、劳动组合。
2、为加大对关键岗位的管理,建立制约机制,提高关键岗位人员的综合素质,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对于本次竞聘城区生产系统各单位材料员岗位、供电分公司高压检查员岗位上岗的员工,如竞聘前在该岗位工作,且达到岗位轮换年限(生产系统各单位材料员岗位为五年、供电分公司高压检查员岗位为三年),公司将统一组织轮岗。
3、长电集团的全民员工,可参加主业各基层单位的竞聘上岗,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竞聘。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竞聘上岗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在公司的组织、协调下,于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般管理岗位、生产岗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5、长电地产、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储运公司、招标公司不参加本次竞聘上岗工作,具体竞聘上岗事宜另行研究确定。
6、本办法经公司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__区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隆办发〔20__〕40号)文件精神,为深化我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全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制订二级领导班子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出色完成人事人才与机构编制工作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推行竞争上岗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竞聘对象、职位、条件和聘任期限
我局二级领导班子由局党组民主推荐任命制和竞聘上岗两种方式产生。
竞聘对象为局机关在编在岗的行政和事业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职数为局二级领导班子出现空缺或局党组认为有必要进行竞争上岗的岗位。
参加二级领导班子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有: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思维能力、协调能力、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政策水平。
3、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及以上。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竞聘二级领导班子正职岗位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现任二级领导正职;
②现任二级领导副职满二年,大学专科以上;
③年龄男女不超过50周岁。
6、竞聘二级领导班子副职岗位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现任二级领导干部;
②一般干部年龄不超过35周岁,文化程度要求在大专以上。
③在本局工作1年以上,且考核为称职以上。
聘任期限为3年。聘期满后根据情况重新竞聘。
三、方法步骤
1、制定竞聘上岗工作方案,提交全局干部职工讨论。
2、公布职位。召开二级领导干部竞聘工作大会,向干部群众公布竞争的具体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事项。
3、公开报名。符合竞岗条件的人员可自荐报名,也可采取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每人可报1-2个岗位。
4、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局党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5、本人演讲。召开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参加竞聘人员抽签进行演讲。演讲内容包括竞争者对竞争职位的认识、本人竞争这个职位的有利条件和不足之处以及上岗后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及目标承诺等。
6、民主测评。在每位竞聘者演讲结束后进行民主测评。主要评议竞争者能否胜任所竞争职位。由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以投票方式进行,所投赞成票与总票的比例为该同志的得分,占总分的60%。
7、评委打分。由局领导担任评委,在每位竞聘者演讲结束后由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打分。所打分数占总分的40%。
8、组织考察。根据竞争者的综合得分(民主测评+评委打分)进行组织考察情况。
9、公示。局党组根据考察结果提出初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任前公示7天)。
10、决定任命。初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干管权限报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局党组方正式任命。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聘工作顺利完成,各个阶段的工作都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为在学校(含局直属事业单位,下同)的人员管理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厦人[2005]143号),现就我局直属学校实行竞聘上岗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及原则
(一)学校的行政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原则上要实行竞聘上岗,择优录用。
(二)各学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实行竞聘上岗:
1、机构撤并,调整或现有人员超过岗位职数或编制限额的;
2、新设岗位或岗位出现空缺的;
3、岗位轮换,有必要通过竞争确定有关人选的;
4、其他情况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原创:
(三)各学校应不断完善竞聘上岗的机制,逐步扩大竞聘上岗面,并在一定时期内实行所有岗位的竞聘上岗。
(四)竞聘上岗应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竞聘上岗的程序
实施竞聘上岗,一般应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制定并公布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实施竞聘、决定聘用并公示、签订聘用合同(或岗位聘任合同)。
(一)制定并公布方案
各学校拟实施竞聘上岗应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征求教职工意见,并报我局审核后在本单位公布实施。
工作方案应包括:组织领导、竞争岗位、竞聘范围、资格条件、竞争的方法程序、时间安排、考核奖惩办法等。
1、关于组织领导。学校应成立竞聘领导小组,负责竞聘上岗方案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一般应有学校党、政、工领导和教职工的代表组成。
2、关于竞聘范围。竞聘上岗原则上在学校内部进行,特殊情况经我局批准,允许本系统其他学校的人员参加竞聘。
3、关于资格条件。实施竞聘上岗应当根据市组织人事部门及我局有关文件要求,规定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初次参加竞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竞聘一般管理岗位(行政职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竞聘高校、中学(含职业学校,下同)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竞聘小学(含幼儿园,下同)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
(2)竞聘高校、中学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小学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3)竞聘工勤岗位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及相应岗位技术等级资格或上岗证。
4、关于竞争的方法程序。
(1)竞聘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可参照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办法实施竞聘。
(2)竞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可采取专家组考评结合民主测评的方式,也可采用笔试、面试量化评分结合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采用专家组考评实施竞聘的,先由竞聘者对自身的业务工作、专业水平及业绩情况进行述职答辩,再由专家组对其进行评价并量化评分。专家组的组成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并通过民主推荐产生。
采用笔试、面试量化评分方式的,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评分办法应事先在方案中明确。
(3)竞聘一般管理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岗位的,可采用民主测评,双向选择的方式实施竞聘。
(4)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主要是让群众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及其对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听取群众的意见。民主测评一般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规模较大、人员较多的单位,可在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范围内进行。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民主测评可以采用量化评分或其他定性的方式进行。
民主测评结果计入总成绩,也可作为是否入围的界定标准。
三、聘任(用)与考核
(一)竞聘成绩结果作为决定聘用的主要依据。学校领导应根据竞聘者笔试、面试、专家组考评、民主测评等情况,综合竞聘者与岗位适应程度、平时业绩表现等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定聘任(用)合同。
(三)聘任(用)合同应当规定聘任(用)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四)学校应按照聘任(用)合同和有关规定对竞聘上岗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及时记入考核登记表,作为职务升降、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
四、纪律与监督原创:
(一)实施竞聘上岗必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遵守有关的纪律,违反者按照规定给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竞聘上岗工作应当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指导,组织人事部门对各学校的竞聘上岗工作要及时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三)竞聘上岗应当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对教职工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五、附则
(一)本意见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为在学校(含局直属事业单位,下同)的人员管理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厦人[2005]143号),现就我局直属学校实行竞聘上岗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及原则
(一)学校的行政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原则上要实行竞聘上岗,择优录用。
(二)各学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实行竞聘上岗:
1、机构撤并,调整或现有人员超过岗位职数或编制限额的;
2、新设岗位或岗位出现空缺的;
3、岗位轮换,有必要通过竞争确定有关人选的;
4、其他情况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原创:
(三)各学校应不断完善竞聘上岗的机制,逐步扩大竞聘上岗面,并在一定时期内实行所有岗位的竞聘上岗。
(四)竞聘上岗应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竞聘上岗的程序
实施竞聘上岗,一般应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制定并公布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实施竞聘、决定聘用并公示、签订聘用合同(或岗位聘任合同)。
(一)制定并公布方案
各学校拟实施竞聘上岗应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征求教职工意见,并报我局审核后在本单位公布实施。
工作方案应包括:组织领导、竞争岗位、竞聘范围、资格条件、竞争的方法程序、时间安排、考核奖惩办法等。
1、关于组织领导。学校应成立竞聘领导小组,负责竞聘上岗方案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一般应有学校党、政、工领导和教职工的代表组成。
2、关于竞聘范围。竞聘上岗原则上在学校内部进行,特殊情况经我局批准,允许本系统其他学校的人员参加竞聘。
3、关于资格条件。实施竞聘上岗应当根据市组织人事部门及我局有关文件要求,规定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初次参加竞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竞聘一般管理岗位(行政职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竞聘高校、中学(含职业学校,下同)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竞聘小学(含幼儿园,下同)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
(2)竞聘高校、中学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小学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3)竞聘工勤岗位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及相应岗位技术等级资格或上岗证。
4、关于竞争的方法程序。
(1)竞聘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可参照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办法实施竞聘。
(2)竞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可采取专家组考评结合民主测评的方式,也可采用笔试、面试量化评分结合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采用专家组考评实施竞聘的,先由竞聘者对自身的业务工作、专业水平及业绩情况进行述职答辩,再由专家组对其进行评价并量化评分。专家组的组成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并通过民主推荐产生。
采用笔试、面试量化评分方式的,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评分办法应事先在方案中明确。
(3)竞聘一般管理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岗位的,可采用民主测评,双向选择的方式实施竞聘。
(4)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主要是让群众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及其对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听取群众的意见。民主测评一般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规模较大、人员较多的单位,可在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范围内进行。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民主测评可以采用量化评分或其他定性的方式进行。
民主测评结果计入总成绩,也可作为是否入围的界定标准。
三、聘任(用)与考核
(一)竞聘成绩结果作为决定聘用的主要依据。学校领导应根据竞聘者笔试、面试、专家组考评、民主测评等情况,综合竞聘者与岗位适应程度、平时业绩表现等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定聘任(用)合同。
(三)聘任(用)合同应当规定聘任(用)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四)学校应按照聘任(用)合同和有关规定对竞聘上岗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及时记入考核登记表,作为职务升降、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
四、纪律与监督原创:
(一)实施竞聘上岗必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遵守有关的纪律,违反者按照规定给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竞聘上岗工作应当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指导,组织人事部门对各学校的竞聘上岗工作要及时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三)竞聘上岗应当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对教职工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五、附则
(一)本意见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