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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论文8篇

时间:2023-02-04 07:26:32

新会计准则论文

新会计准则论文篇1

财政部公布的“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十二号)”指出:财政部将结合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和审计准则体系,进一步提高会计监督的层次和效果,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同时,财政部将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而在此之前,财政部已对一些房地产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检查,发现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总体上有所提高,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仍然存在。一些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虚假、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薄弱,财政部已对这些问题企业进行了相关的处理。

上述内容反映出国家在指导层面正在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尤其是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揭露的一些上市公司的财务问题(如ST科龙、S*ST长岭)及公司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继续加强,尤其是新会计准则将投资性房地产从固定资产中剥离出来,不仅不提折旧,而是采用公允模式定价,直接与房地产市场的波动挂钩的作法,结合美国的次贷危机看,监督具有前瞻性。这些实例可以部分说是两大准则体系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会了计监管工作,从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体现。

二、新准则下我国会计监督需解决的新问题

1.对同类型的资产,其取得来源不同则采取不同的计量属性。如:对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外购的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对于接受投资、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则分别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和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这与国际惯例有较大的出入,在实际操作中也会有一定难度,如果操作不当会带来会计信息失真的后果。而且新会计准则首先在上市公司实行,上市公司的帐面价值不一定能反映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而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公允价值反映的会计信息更为可靠。

2.新准则的变动幅度较大,变动内容较多。新会计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在2007年初按照新准则调整原来旧准则下的财务处理。由于新准则变动幅度较大,会计人员如果对新制度掌握的不够熟练或理解有偏差,同样会对输出的会计信息的质量带来严峻考验。

3.我国会计监督的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比如:个人所得税的交纳。一些纳税人在社会上有多重收入,但由于缺少会计监督,这类人群的个人所得税的交纳根本达不到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造成事实上的偷税、漏税现象,如《云南信息报》C12版所述。归其原因,我国并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机制来完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个人的经济监督的监督作用。如对于上市公司披露虚假的会计信息,《证券法》只对处罚造假者做出了法律规定,却没有明确其赔偿责任,处罚力度也很有限,在处罚的金额远低于获益金额的情况下,处罚就难以起到威慑的作用。通过制定严格的会计准则来抑制证券市场的虚假重组、利润虚增等操纵利润的行为,打击证券投资市场上的投机活动是有一定作用的,但长期来看,作用是有限的。如果市场不规范,企业同样可以绕过新会计准则达到操纵利润、操纵市场的目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保障条件主要有规范的市场机制、合理的会计准则、公平的中介机构、独立公正的外部监督和执法机构以及具有足够职业判断力和相应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

4.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难以适应新会计准则。会计监督作用发挥的好坏与否同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相关,一般来说,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越高,发现问题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就越强,会计的监督作用就越大。近几年我国会计人员奇缺的问题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一般,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再者,有的会计人员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

三、新会计准则下完善会计监督的对策构想

1.完善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监督有法可依。进一步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对《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完善,切实有效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企业审计准则》,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2.要逐步建立健全包括企业、负责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会计信用评价系统,通过制定会计信用评价规则,协调税务、审计等部门搜集整理会计信用信息,建立会计信用档案,加强信用轨迹跟踪,并开设会计信用网站,促进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于注册会计师,有必要在中国和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立职业道德监管机构,以保证监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同时完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杜绝继续教育走形式的现象;采用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追踪制度,建立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信用档案,以保持注册会计师提高职业道德水平的外在驱动力。对于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会计人员,可对其实行“职业化管理”,其任职资格的取得、考试、考核、后续教育等统一由中介组织负责,会计人员择业与单位用人双向选择,企业只需向负责会计人员管理的机构缴纳聘用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会计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管理机构根据工作能力等支付,这样做使会计人员以相对独立的身份对企业实施有效、独立的会计监督,公正地维护各方面的利益,另外,由于存在一定的优胜劣汰机制,又可以促进其业务素质的提高,更好地为所服务的单位提供真实有用的会计信息,还可防止企业负责人的违法行为。

3.应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首先,财政部对会计师事务所要实行全方位的质量控制,用制度来保证执业质量。其次,会计师事务所需要结合工作认真制定全面质量控制的政策与程序,并采取措施保证其实施。第三,为保证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防止客户风险转移,可要求客户要向事务所承诺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4.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由于会计人员出具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整个过程,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输出结果,因此,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强化会计监督的根本要求。企业应多给会计人员提供学习新理论知识的机会,鼓励会计人员参加更高专业知识(新会计准则、硕士学历等)学习的时间和经济支持。

参考文献:

新会计准则论文篇2

论文关键词:新会计准则;结构;特点;意义

论文摘要:我国财政部2006年2月15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简称新准则),是中国会计发展历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由于新准则目前仅在我国上市公司执行,其他企业及其财务会计人员对新准则了解甚少。为此,本文就新准则的框架结构、特点、意义略陈管见,试图再大力渲染它。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全面推出了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组成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在中国会计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一、 会计准则体系的框架结构

新会计准则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由1个基本准则、38个具体准则和1个应用指南构成。

1. 基本准则

基本准则由11章50条构成。基本准则处于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一层次。基本准则涉及整个会计工作和整个会计准则体系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对38个具体准则起统驭和指导作用,各具体准则的基本原则均来自基本准则,不得违反基本准则的精神。

(1) 继续坚持我国基本准则的定位。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中《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内容与我国的基本准则有相似之处,但该框架不作为准则体系的组成部分,主要是用于指导准则制定机构的制定工作。我国已经有了基本准则,十多年来已被理论界和实务界所接受。所以,这次修订基本准则,没有将原来的基本准则改为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仍沿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形式,只对其中的部分内容做出修改。

(2) 对会计目标进行修改。会计目标是财务会计最终要达到的结果。在国外,也称为财务报表的目标。根据会计的本质和国内外会计实践,修订后会计的基本目标是:“企业会计应当如实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的有用信息,以满足有关各方面对信息的需要,有助于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并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基本准则根据这些新情况对会计目标有关内容作出了相应的修改。

(4) 对会计要素的定义作了重大调整。这次重大调整的主要原因是,2000年国务院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六大会计要素进行重新定义,取代了原基本准则中关于会计要素定义的规定。基本准则修订后的这部分内容完全是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进行的,而且是本次基本准则修改的核心部分。除了修改六大会计要素的定义外,还吸收了国际准则中的合理内容,例如,在利润要素中引入国际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概念。

(5) 对财务报告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删除了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提法,将第九章财务报告改为财务会计报告。在语言表述上做到中国化和通俗化,便于理解、操作和执行。

2.具体准则

具体准则共有38项,其中,新制定的会计准则22项,以前制定、现在修订的16项。这38项具体准则基本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具体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二层次,是根据基本准则制定的、用来指导企业各类经济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

具体会计准则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和报告准则三类:

(1)一般业务准则。它主要规范各类企业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包括存货,会计政策等具体准则项目。

(2)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它主要规范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确认与计量要求。包括石油天然气开采,生物资产等准则项目。

(3)报告准则。主要规范普遍适用于各类企业的报告类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等准则项目。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三个层次,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制定、指导会计实务的操作性指南。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主要解决在运用准则处理经济业务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账务处理、会计报表及其格式,类似于以前的会计制度。鉴于这次会计准则体系改革的幅度很大,如果由企业自行设计科目报表可能会出现混乱的局面,所以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二、 会计准则体系颁布和实施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我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要使中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会计作为商业通用语言,必须国际化。会计国际化的关键点之一就是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还有相当的差异,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减少或消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使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充分协调,可以提高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在全球经济中的可比性,降低我国企业信息报告成本和融资成本,有利于推进我国当前实施的企业“走出去”战略。因此,制定一套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与国际会计准则充分协调的新会计准则体系是我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的迫切需要。

第二,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需要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没有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贯彻了先进科学的会计理念,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适合中国国情的会计政策和程序,使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有了制度保证。新会计准则体系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对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产生积极的影响。

第三,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从整体看,与我国迅速发展的经济对会计人员职业水平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国际上先进国家的会计水平相比,差距更大。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的职业水平,增强其职业判断能力,成为我国会计界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一靠培训,二靠在实践中锻炼。以新会计准则体系培训为契机,将国际上先进的会计理念和先进的会计方法传授给会计人员,将有利于会计人员职业水平的提高;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将使会计人员有机会在会计实践中锻炼和提高职业判断能力。

第四,有利于提升我国会计的国际地位。新准则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我国更快地实现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的目标,促进全球会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增强我国在国际会计领域的影响力,从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会计的国际地位。

三、 会计准则体系的特点

新会计准则体系较好地处理了借鉴国际惯例与立足国情的关系、继承与发展的关系、科学规范与便于理解和操作执行的关系。所以,与以前颁布类似的会计规范相比,新会计准则体系表现出如下特点。

第一, 科学性。首先,科学性体现在其会计理念的科学性。新会计准则体系比以往更加关注企业资产的质量,更加强调对企业资产负债日的财务状况进行真实、公允地反映,更加强调企业的盈利模式和资产的营运效率,而不仅仅是营运效果。其次,科学性体现在其体系结构和表述的科学性。新会计准则体系是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在这个有机整体中,既有一般的原则指导,又有实务的操作指南,既体现了国际协调性,又密切结合中国实际。新会计准则体系体例合理、表述清晰、定义科学,是一套质量较高的会计准则体系。最后,科学性还体现在其会计政策和方法的科学性。新会计准则体系保留了在我国行之有效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剔除了一些不合时宜的、旧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如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等),引进了一些符合中国实际的、新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如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引入实体理论等)。

第二, 全面性。纵向上看,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是一个有机整体;横向上看,38项具体准则和1个应用指南基本上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这些业务不仅包括以前的一些常规业务,而且包括了随着经济活动的发展而出现的新业务(如金融工具、套期保值等)。即使将来出现具体准则没有涵盖的新经济业务,企业也可以根据企业基本准则进行判断和处理。

第三, 可操作性。新会计准则体系不仅对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了一般的原则指导,而且对如何运用会计准则提供了操作指南。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应用指南以会计人员喜闻乐见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形式对如何运用会计准则作出了规范,避免了会计人员在具体运用时出现无所适从的情况,避免了在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时可能出现的混乱局面。

第四, 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充分协调性。新会计准则体系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适合中国实情的内容,绝大部分会计政策与方法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是一致的。从总体上看,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保持了高度的协调性(或趋同性),但同时,新会计准则与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公允价值的应用;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关联方的披露;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第五, 层次性。新会计准则体系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基本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最高层次,它是制定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实务的规则。具体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二个层次,它是根据基本准则制定的对各类企业经济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应用指南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制定的、指导企业进行会计实务的操作指南。新会计准则体系的这三个层次相互联系、各有分工。

第六, 动态性。新会计准则体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当实务中出现更科学的会计处理方法时,可以对应用指南进行修订,使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体现实务出现的新的、更科学的会计处理方法。

参考文献:

新会计准则论文篇3

(一)新会计准则的实行

新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2005年,财政部先后了6批包括22项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全面梳理、调整和修订了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2006年10月30日,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文件),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体系最终构建起来;2007年1月1日,上市公司开始执行财政部的新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对其他企业采取鼓励执行的措施;2008年,财政部又推出了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执行会计准则体系;2009年,所有大中型企业都开始执行这套新会计准则体系。

(二)宏观会计监督的意义

会计监督分为内部会计监督和外部会计监督,所谓的内部会计监督就是通过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或者进行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内部审计等工作来监督,也就是微观层面上的会计监督系统,而外部会计监督就是国家相关部门或组织在得到授权或受托的条件下对指定单位的会计工作的质量进行监督,部会计监督主要由社会会计监督和政府会计监督组成,前者是民间审计监督,也就是中观层面上的会计监督;而后者是由国家相关部门组织进行的监督工作,也就是我们主要讲的宏观层面上的会计监督。新会计准则的执行,对宏观会计监督既有积极的影响,也形成了严峻的挑战。如果监督到位,就可以有效防治会计信息造假的现象,有效地反馈新会计准则执行的效果,及时完善新会计准则体系,使其发挥更大作用,反之,会计监督不到位会影响会计监督的整体效果,会计———这一国际商业语言的份量也会随之降低。

二、新会计准则背景下的宏观会计监督现状

(一)来自新会计准则的积极影响

新会计准则的内容全面、规范性强,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重实质更胜于形式,以经济交易等经济实质取代经济业务外在表现形式进行会计计量和确认,进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标准,更加可靠、相关,也更具现实性和可操作性。1.可靠性。为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数据是对会计的基本要求,所谓可靠性是指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应该真实有效,能够正确反映其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经济交易实质。新会计准则更能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要求企业披露会计信息时,要以实际进行的事项或交易作为会计确认、计量及报告的依据,确保会计信息内容的完整、真实、可靠。除了在基本准则中强化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新准则在《借款费用》《资产减值》等具体准则中也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问题进行了详加规定,最大程度上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拿期末资产价值计量来说,新会计准则要求把使用公允价值列为其基础,这种新型计量方法能提高资产账面价值的真实性,从而使会计信息更加可靠。2.相关性。所谓相关性是指信息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相关,即确保信息能在使用者决策的过程中发挥作用,信息相关的立足点即信息对决策的有用性,具体来说就是在决策作用前提供给决策者可靠信息的及时性和可靠性,如果做不到这两点,就达不到信息相关的目的和作用,所以,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是针对信息受众来说的。新会计准则更加强调为企业长期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放弃过去一些不利于信息相关性的计价方法,提高了信息的有效利用率。同时新会计准则加大了信息披露的力度和范围,不但允许使用者通过表内数据了解企业资金的流量、财务状况等信息,同时可以通过表外数据了解企业的整体情况,实现科学决策。3.现实性和可操作性。较之过去,新会计准则更加重视现实性和可操作性。为便于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具体准则明确了各项资产定义以及确认的标准。同时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情况,新会计准则特别强化了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金融工具等领域的应用,新会计准则内容的规定更加符合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和特点,因而具备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来自新准则的挑战

1.监督机制方面

自2007年我国实行新会计准则以来,会计监督工作受到诸多挑战,首先表现在管理机制无法适应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未能完善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与内部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行政监督仍居于主导地位,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力量不足,难以适应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即充分发挥以健全财务收支内部约束机制为重点的内部监督和以加强注册会计师认证机制为重点的社会监督两大监督力量,提高政府对会计监管的能力。但当前,我国许多企业内部缺乏约束机制,监督制度并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会计监督不独立,一些管理者凭借“权力”任意指使会计人员做假账,干扰正常的工作程序,使会计监督形同虚设。相关法律法规松散,难以对会计监督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导致实际工作中无法可依,出现“钻空子”的情况。

2.监督内容方面

新会计准则内容调动较大,规定更加具体、细化。在会计计量上,除了规定不同资产类型,要采用不同计量属性,还规定即使隶属同一资产类型,因其来源不同,也要采取不同的计量属性。比如,企业合并要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则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操作难度较高,易出现会计信息的失真,会计监督的难度增大。在会计目标上,新会计准则更为强调会计信息对于经济决策的重要性,要求加大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范围和程度,改变过去会计信息主要满足宏观经济管理的目的。在会计信息标准上,新标准要求会计管理人员能够正确把握经济实质,打破外在假象的迷惑,保证会计计量的有效性、合理性。“公允价值”成为衡量会计信息可靠性的重要标准,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力量较为薄弱,“公允价值”尚缺乏客观、统一的标准,给会计监管的质量带来了挑战。

3.监督人员方面

由于新准则变动内容多、变动幅度大,一次性出台大量具体规则,极大考验了会计监管人员的应变能力和业务水平。只有监管人员熟练掌握、正确理解新会计准则,才能真正提高会计信息输出的质量,最大程度地发挥监督作用。新准则对会计监管从业人员的技能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新会计准则引入了一些全新的会计理念,比如“公允价值”,使资产计量不再局限于审计师和报表编制者的专业知识范围,同时需要定价服务机构予以配合,提供专业资产估值的服务。同时新会计准则还包括一系列针对金融、房地产、生物资产等特殊领域的具体准则,专业性强、技术性高,要求会计监管人员能够相对了解具体行业的特点,避免会计信息的失真。当前,我国会计人员队伍素质虽然有所改善,但整体上仍很一般,学历结构、学历层次、业务水平普遍偏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比较弱,难以达到新会计准则的要求。

4.监督理念方面

新会计准则在趋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过程中,完成以原则导向代替规则导向的转变,不再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具体规则的硬性规定,而是使其根据自身职业能力的判断进行会计信息处理,灵活性得到提高的同时,道德风险亦同样增加。会计从业人员的监督理念和监督意识如何之于新会计准则环境下的会计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会计监管工作的难点。如何在“以原则导向为主”的新会计准则环境下,权衡临界标准,提高会计信息监管的质量,避免因新会计准则的模糊性而产生新的会计监管问题,是会计从业人员必须慎重对待的问题。当前,我国一些会计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强,职业操守比较低,会计监管人员和被监管人员沆瀣一气的事件也偶有发生,加强会计监督理念势在必行。

三、新会计准则背景下宏观会计监督的改善

(一)健全会计监督相关法律制度,完善监督机制

虽然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为会计人员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提供了保障,但是由于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对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等问题的处罚力度不够。因此,为使会计监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必须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会计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企业审计准则》。通过完善监员督制度,明确会计监管各部门的职责、权限范围,实现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最终形成一套高效、有序、有力的监督系统。政府部门主要是财政部门,要直接监督重点会计部门,做好对监督部门质量监督的把关工作。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工作,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素质入手,努力优化会计行业执业资格的标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的监督机制,实行会计监督负责人制度,保障会计监督工作真正落实。

(二)明确监督重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在新会计准则的环境下,会计监督要重点关注债务重组、资产减值准备等涉及可靠性与相关性的两大会计信息质量指标准则的应用。为此,一方面,要重点监督“公允价值”的应用情况,确保报表数据严格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要求,防止借“公允”之名,谋取私利,粉饰业绩等。另一方面要重点监督资产减值,避免出现利润操纵的现象,即由资产价值虚增导致的利润泡沫现象。具体措施是保留固定资产、长期投资等八项资产的计提减值准备,只要确认并不予更改,以此达到切断企业利润操纵的途径,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

(三)加强人员素质培训,组建专业监督队伍

目前我国部分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知识水平和学历结构、业务水平偏低,有的对会计业务不精通,工作中会计信息的失真难免出现。因此,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是强化会计监督的根本要求。为适应会计行业的发展需求,更好地应对新会计准则的挑战,会计监管人员必须积极学习有关金融、财务、会计法规等领域的前沿知识,不断丰富自身的理论体系,完善知识结构,掌握最新动态。同时会计监管部门要加强人员素质培训,通过绩效考核、业务培训、专业教育等方式,督促会计监管人员尽快理解、熟识新会计准则的内涵,并真正融会贯通于工作实践,提高会计监管的质量;通过组建诚信档案、完善会计事务所组织结构和运行模式等手段,加强会计监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执业资格考核;通过开展高校、会计事务所、企业之间的合作,组建一批由教师、注册会计师、技术人才构成为主的专业监督队伍,成立资源库和智囊团,可以随时对企业进行有效监督。

(四)更新监管理念,推进新准则实施

新会计准则改变了过去“以规则为导向”的会计监督模式,代之“以原则为导向”的会计监督模式,监督理念相应地也要发生变化。首先,面对新环境和新要求,监管人员必须在熟识新会计准则的前提下,认真探索会计监督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在监督中学习,在学习中进行监督,确立学习型理念。其次,创造监督者和监督对象之间的良好氛围,确立服务型监督的理念,提高会计监督的效果。为此,要放弃过去“重监督、轻管理”的思想观念,在“以人为本”原则的指导下,将服务理念贯彻监督工作的始终。最后,强化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确立法制性监督的理念,保障会计监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减少监督工作中违法乱纪的现象,提高会计监督的水平。

新会计准则论文篇4

【关键词】新旧会计准则;变化;对比分析

新会计准则体系已由财政部颁布,即将在全国实施。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在中国会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新会计准则以先进、科学的理念为指导,立足中国的实际,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中国的国情,较好地处理了会计的国际化和中国特色的关系。颁布和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结束了我国会计“制度”和“准则”两张皮的历史,必将对我国的会计事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实现了广大会计工作者多年来的梦想和追求,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新准则较旧准则在修订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准则有所变更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完善了会计一般原则。原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中,具体规定了12项会计一般原则。这些原则都是为了满足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及时、有用、清晰明了等要求,国际上一般称为“会计信息或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新准则将原基本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主要是因为基本准则中再规定“一般原则”较难解释,与国际惯例也难以协调,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更能体现该章的内容实质。同时对原准则规定的12项原则进行了适当调整:将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会计基础在总则中进行了规定。

二、存货管理办法发生变革新存货准则下,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这对生产周期较长的公司将产生一定影响。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后,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出现不正常的波动。例如,采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上市公司,在显像管价格不断下跌过程中,一旦变革为“先进先出”法,后果将是成本大幅上升,毛利率快速下滑,当期利润下降。

新会计准则论文篇5

论文摘要:我国财政部2006年2月15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简称新准则),是中国会计发展历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由于新准则目前仅在我国上市公司执行,其他企业及其财务会计人员对新准则了解甚少。为此,本文就新准则的框架结构、特点、意义略陈管见,试图再大力渲染它。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全面推出了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组成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在中国会计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一、会计准则体系的框架结构

新会计准则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由1个基本准则、38个具体准则和1个应用指南构成。

1.基本准则

基本准则由11章50条构成。基本准则处于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一层次。基本准则涉及整个会计工作和整个会计准则体系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对38个具体准则起统驭和指导作用,各具体准则的基本原则均来自基本准则,不得违反基本准则的精神。

修订后的基本准则与1992年的基本准则比较,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1)继续坚持我国基本准则的定位。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中《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内容与我国的基本准则有相似之处,但该框架不作为准则体系的组成部分,主要是用于指导准则制定机构的制定工作。我国已经有了基本准则,十多年来已被理论界和实务界所接受。所以,这次修订基本准则,没有将原来的基本准则改为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仍沿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形式,只对其中的部分内容做出修改。

(2)对会计目标进行修改。会计目标是财务会计最终要达到的结果。在国外,也称为财务报表的目标。根据会计的本质和国内外会计实践,修订后会计的基本目标是:“企业会计应当如实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的有用信息,以满足有关各方面对信息的需要,有助于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并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基本准则根据这些新情况对会计目标有关内容作出了相应的修改。

(3)对会计一般原则进行完善。原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原则,具体规定了12项原则。国外一般称为会计信息或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本次修改将原一般原则改为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这样更能体现本章的内容实质。此外,在原来12项一般原则基础上,增补了会计的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则要求,这也是近年来国际上通行的要求,另外,本次修订同时对原12项原则的内容也作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

(4)对会计要素的定义作了重大调整。这次重大调整的主要原因是,2000年国务院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六大会计要素进行重新定义,取代了原基本准则中关于会计要素定义的规定。基本准则修订后的这部分内容完全是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进行的,而且是本次基本准则修改的核心部分。除了修改六大会计要素的定义外,还吸收了国际准则中的合理内容,例如,在利润要素中引入国际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概念。

(5)对财务报告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删除了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提法,将第九章财务报告改为财务会计报告。在语言表述上做到中国化和通俗化,便于理解、操作和执行。

2.具体准则

具体准则共有38项,其中,新制定的会计准则22项,以前制定、现在修订的16项。这38项具体准则基本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具体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二层次,是根据基本准则制定的、用来指导企业各类经济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

具体会计准则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和报告准则三类:

(1)一般业务准则。它主要规范各类企业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包括存货,会计政策等具体准则项目。

(2)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它主要规范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确认与计量要求。包括石油天然气开采,生物资产等准则项目。

(3)报告准则。主要规范普遍适用于各类企业的报告类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等准则项目。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三个层次,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制定、指导会计实务的操作性指南。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主要解决在运用准则处理经济业务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账务处理、会计报表及其格式,类似于以前的会计制度。鉴于这次会计准则体系改革的幅度很大,如果由企业自行设计科目报表可能会出现混乱的局面,所以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二、会计准则体系颁布和实施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我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要使中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会计作为商业通用语言,必须国际化。会计国际化的关键点之一就是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还有相当的差异,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减少或消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使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充分协调,可以提高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在全球经济中的可比性,降低我国企业信息报告成本和融资成本,有利于推进我国当前实施的企业“走出去”战略。因此,制定一套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与国际会计准则充分协调的新会计准则体系是我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的迫切需要。

第二,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需要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没有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贯彻了先进科学的会计理念,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适合中国国情的会计政策和程序,使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有了制度保证。新会计准则体系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对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产生积极的影响。

第三,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从整体看,与我国迅速发展的经济对会计人员职业水平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国际上先进国家的会计水平相比,差距更大。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的职业水平,增强其职业判断能力,成为我国会计界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一靠培训,二靠在实践中锻炼。以新会计准则体系培训为契机,将国际上先进的会计理念和先进的会计方法传授给会计人员,将有利于会计人员职业水平的提高;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将使会计人员有机会在会计实践中锻炼和提高职业判断能力。

第四,有利于提升我国会计的国际地位。新准则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我国更快地实现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的目标,促进全球会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增强我国在国际会计领域的影响力,从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会计的国际地位。

三、会计准则体系的特点

新会计准则体系较好地处理了借鉴国际惯例与立足国情的关系、继承与发展的关系、科学规范与便于理解和操作执行的关系。所以,与以前颁布类似的会计规范相比,新会计准则体系表现出如下特点。

第一,科学性。首先,科学性体现在其会计理念的科学性。新会计准则体系比以往更加关注企业资产的质量,更加强调对企业资产负债日的财务状况进行真实、公允地反映,更加强调企业的盈利模式和资产的营运效率,而不仅仅是营运效果。其次,科学性体现在其体系结构和表述的科学性。新会计准则体系是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在这个有机整体中,既有一般的原则指导,又有实务的操作指南,既体现了国际协调性,又密切结合中国实际。新会计准则体系体例合理、表述清晰、定义科学,是一套质量较高的会计准则体系。最后,科学性还体现在其会计政策和方法的科学性。新会计准则体系保留了在我国行之有效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剔除了一些不合时宜的、旧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如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等),引进了一些符合中国实际的、新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如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引入实体理论等)。

第二,全面性。纵向上看,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是一个有机整体;横向上看,38项具体准则和1个应用指南基本上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这些业务不仅包括以前的一些常规业务,而且包括了随着经济活动的发展而出现的新业务(如金融工具、套期保值等)。即使将来出现具体准则没有涵盖的新经济业务,企业也可以根据企业基本准则进行判断和处理。

第三,可操作性。新会计准则体系不仅对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了一般的原则指导,而且对如何运用会计准则提供了操作指南。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应用指南以会计人员喜闻乐见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形式对如何运用会计准则作出了规范,避免了会计人员在具体运用时出现无所适从的情况,避免了在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时可能出现的混乱局面。

第四,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充分协调性。新会计准则体系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适合中国实情的内容,绝大部分会计政策与方法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是一致的。从总体上看,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保持了高度的协调性(或趋同性),但同时,新会计准则与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公允价值的应用;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关联方的披露;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第五,层次性。新会计准则体系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基本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最高层次,它是制定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实务的规则。具体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二个层次,它是根据基本准则制定的对各类企业经济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应用指南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制定的、指导企业进行会计实务的操作指南。新会计准则体系的这三个层次相互联系、各有分工。

第六,动态性。新会计准则体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当实务中出现更科学的会计处理方法时,可以对应用指南进行修订,使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体现实务出现的新的、更科学的会计处理方法。

参考文献:

新会计准则论文篇6

论文摘要摘要:财政部了新会计准则,本文分别从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第9号、第14号、第20号、第22号新会计准则内容出发,讨论其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以期促进企业更好地应用新会计准则。

财政部于2006年了新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新会计准则的是中国会计准则建设的重要跨越和重大突破。新会计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和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由于新会计准则实现了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新准则中的一些理念应用对企业业绩、企业财务信息及企业纳税义务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们分别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第9号、第14号、第20号、第22号新会计准则内容讨论其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我国原有的会计准则体系没有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没有将投资性房地产列示为单独的项目加以处理,而是把现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内容分散在其他相关的会计准则之中。投资性房地产的显著特征是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应同时符合和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这两个条件,才能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进行核算。

投资性房地产按初始计量成本进行,采用成本和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后续计量。假如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企业可以对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应该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摘要: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相关信息。对于不能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应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计量。

对于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的后续计量,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对于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计量,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对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平时不计提折旧,也不进行摊销,以资产负债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当期损益。由于是按公允价值对其期末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存在减值新问题。企业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对于已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改为成本模式。在公允价值模式下将其他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转换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作为所有者权益处理,小于时计入当期损益。

新会计准则以成本模式为后续计量的基准模式,以公允价值作为可选模式,这是对公允价值的谨慎使用。这意味着房地产公司在调节利润上可以对这两种模式进行选择,假如采用公允价值计价,拥有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当期净利润会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公允价值究竟应该是多少,不同的评估方式有不同结果,公允价值的变化将加大净利润的波动幅度。投资性房地产以取得成本或建造成本入账,每年提取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净值往往低于公允价值。企业一旦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对于当期利润将会大幅增加,在地产价格下跌时,有关上市公司的业绩也会大幅下降。

2、《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利、因解除和职工劳动关系给以的补偿和其他和获得职工提供服务相关的支出。新会计准则除保险、住房公积金需要根据规定比例计提外,如职工福利费等据实列支。取消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在由企业自行把握的情况下,会对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新会计准则中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假如采用递延方式付款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和其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甲公司售出大型设备一套,协议约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从销售当年末分5年分期收款,每年2000元,共10000元。假定在销售日支付货款,只需付8000元,计算出折现率为7.93%。那么在销售当年确认的主营业收入为8000元,当期冲减财务费用634元,该年的经营利润会增加8634元。由于公允价值没有确定的标准来判定,故当期经营成果具有人为操作性。

4、《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企业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原则上按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原则上按照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应当以公允价值列示。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净账面价值和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按以下规定确认摘要:通过一次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另一方的控制权并由此放弃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由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合并,合并成本按公允价值计量。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即为每一次所发生的所支付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生的权益性证券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应计入企业合并成本,而不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处理。在企业合并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企业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做出约定的,购买方假如是估计未来事项做出约定的,且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对合并成本金额影响能够可靠计量,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在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的情况下。购买方在购买日取得被购买方的各项资产,假如所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预计能够流入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购买方在合并日取得被购买方各项负债,假如履行有关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应当按公允价值确认为负债。新会计准则中明确了商誉的概念。在购买日,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大于确认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净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企业应于每个会计期末,对商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进行测试,计算确定其减值金额。对商誉测试的减值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在购买日,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小于确认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净额的差额为负商誉。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摘要:一是购买法和权益法的选择会影响到合并后企业的资产结构及利润变化。购买法下,被收购资产以公允价值入账会使资产总额增加,以后每年度摊销额较大,形成的商誉会引起以后年度商誉减值费用增加。因此,正常情况下,购买法会使企业总资产增加,年度利润降低,净资产收益率降低。合并利润表中,权益法下所并入的收入和费用等是年度性的,购买法下从购买日算起,权益法的合并当年的利润高于购买法,这些影响将使得一些公司偏好权益法。二是商誉减值的利用空间。以往,企业处置资产或股权,会带来非经常性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也可能给主并方带来当期收益,商誉不再逐年摊销,而是每年做减值测试,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每个年度不能转回。这样规定给企业以很大的空间,注重当期收益指标的情况下,有可能不做减值处理。注重现金流的情况下,有可能大幅减值以获取所得税递延。

5、《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并未对金融工具的概念做出具体的规定。而新的会计准则明确地把金融工具定义为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该合同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合伙企业、公司形式的实体或政府机构。金融工具包括基本金融工具和金融期权、期货或运期合约、利率互换以及货币互换等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无论是正确还是未确认的,均符合金融工具的定义。

新会计准则在分类上改变了以往按期限划分资产、负债类别的做法,按金融工具的属性将资产划分为摘要: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直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类;将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混合计价模式,对于交易性资产、金融衍生工具,要求按市值计价;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按历史成本计量,但需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新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定,采用了两个层次,对活跃市场中交易的金融工具使用标价计量,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在估价的技术基础上确定。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以成本计量,期末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按照规定,一些公司进行短期股票投资,将不再采用原先的成本和市价孰低法计量,而将纯粹采用市价法。假设某公司以每股10元在二级市场买入1000万股股票,到年底该股票上涨到15元。按照原先的会计方法,该公司的5000万元账面所得不能计入当期利润,在报表中这部分股票仍然按照10元成本计入资产;但按照新会计准则,这部分股票将按照15元计价,并且将为公司增加5000万元投资收益。相反,当年底股票价格下降,按新准则会造成利润下降。

参考文献摘要:

[1]赵翔.新会计准则对金融企业的影响及其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思索[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7,(04)摘要:41-43.

[2]任秀梅、赵晓华、任亮.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影响探究[J.理论观察,2006,(05)摘要:85-86.

新会计准则论文篇7

我国2006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体现出国际趋同的同时,也给企业的财务和会计人员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最显著的就是引入公允价值,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内容空前扩大,留给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也相应的扩大。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要求企业的会计人员不仅要了解准则制定者的意图,而且提供的会计信息也要对企业经营提供更强的决策参考。本文就是在研究新准则体系会计职业判断空间的基础上,提出了运用新准则体系内的会计职业判断空间进行盈余管理的方法,为企业的管理当局和会计人员提供一个适度盈余管理的平台。

一、盈余管理概述

(一)盈余管理概念界定

盈余管理也称利润管理,是近年来会计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但关于盈余管理的概念,会计学界一直存有诸多不同意见。权威的定义有美国会计学家雪普(KatherineSchipper,1989)曾在著名的“盈余管理的评论”文章中提出的:盈余管理实际上是旨在有目的地干预对外财务报告的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该定义突出了盈余管理的出发点是私人利益的满足。美国会计学家斯可特(Scott,2000)认为“盈余管理是在GAAP许可范围内,通过会计政策选择使经营者自身效用或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的行为。”但该定义是狭义的,将盈余管理限定在公认会计原则的约束范围内,采取的方法仅包括会计政策选择。此外,美国前证监会主席莱维特(ArthurLevitt,1998)对盈余管理现象表示担忧,认为盈余管理已成为美国证券市场参与者之间违背市场原则的游戏,将给美国财务报告系统造成很坏的影响。管理当局滥用“巨额冲销”的方式来调整费用正在威胁着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将盈余管理与财务舞弊之间不易区分的地带称之为“灰色地带”。该定义是广义的盈余管理概念。本文研究将盈余管理界定在狭义的盈余管理。

(二)盈余管理方法概述

纵观国内外学者对盈余管理的方法主要归类为以下几种:

第一,对会计原则的选择与运用。比如:(1)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即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2)重要性原则的运用。重要性原则认为,对微不足道的项目则不值得对其进行精确计量和报告。企业可以运用会计职业判断中的重要性原则并通过增加或减少认为不重要的会计数据来进行盈余管理。

第二,会计政策和方法的选用。在选择会计政策时,企业一般要处于盈余管理的角度,站在有利于企业管理当局的角度进行选择,但是会计政策一旦选用就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会计估计的时点和数量以及关联方交易的判断也给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

实务界在具体操作中,往往结合管理层的意图和公司发展所处的客观环境,从做大盈余、均衡盈余、做小盈余以及除垢之中选择合适的盈余管理方式。

二、盈余管理与会计职业判断

会计职业判断对盈余管理产生着重要的影响,根据国内外的各种表述,本文将会计职业判断定义为“具有会计专业技能知识和经验的会计人员,基于客观的、谨慎的、正直的态度,本着为会计信息使用者高度负责并为之提供高质量信息的职业精神,在会计职业标准的框架内或是会计职业标准制定机构的意识指引下,通过识别、计算、分析、比较或是咨询等方法,对不确定性的会计事项所做的裁决与断定的思维过程。”虽然盈余管理与会计职业判断都是对不确定性的会计事项所做的判断,但是会计职业判断与盈余管理之间还是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第一,主体不同。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当局,而会计职业判断的主体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第二,目的不同。盈余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管理当局的私人利益,但受益者和利益表现非常复杂,通常有报酬计划、债务契约、政治成本三大动机,也有我国现阶段公开上市发行股票、配股、避免处罚、炒作股票等动机。而会计职业判断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尊重客观事实,如实反映经济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的实际影响,在做判断时,要保持客观中立。

第三,客体不同。盈余管理的客体有两类:一是公认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和会计估计;二是交易事项的规划和时点的选择。由于会计职业判断一般是在经济事项发生后进行,因此它只包括前类事项在内。即盈余管理研究将总体应计部分拆分为非主观应计部分和主观应计部分。非主观应计部分不需要用到太多的会计职业判断,而涉及到主观应计部分就需要会计人员谨慎合理地运用会计职业判断。

第四,研究目的不同。盈余管理主要采用实证研究方法,研究目的在于揭示盈余管理行为的存在,并对其进行解释,研究涉及一系列的管理和经济问题。会计职业判断研究的重点在于探讨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的规律,目的在于帮助会计人员提高职业判断水平,减少判断偏误,以更好地为合法的盈余管理服务。

财政部在2006年2月实施新准则以来,我国的会计标准体系才真正实现了与国际趋同。施行的新准则给了我国会计实务工作者更大的职业判断空间,同时也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如公允价值的合理计价、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金融工具等都需要会计人员合理运用职业判断。也就是说,目前的新准则模式完全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原则导向模式”,会计职业判断被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给会计人员对公司的盈余管理提供了更大的平台。

三、新准则下盈余管理空间研究

会计的不确定性是会计本身所固有的,它使得同一个企业的经济业务或经济事项运用不同的计量方法,或由不同的会计师进行计量会产生不一致的结果,这就给合法的盈余管理提供了机会。在会计标准的框架内,如果企业能够合理地运用会计职业判断进行合法的盈余管理,那么会计监管机构就会鼓励会计人员大胆地进行更多的判断,使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水平有所提高。反之,如果大部分企业都是出于不合法的盈余管理目的而滥用会计职业判断,那么会计监管机构势必会通过修订会计标准而缩减会计职业判断的空间,以堵住企业管理当局运用会计职业判断进行盈余管理可钻的漏洞。因此,本文结合新准则中会计人员职业判断对盈余管理的空间进行以下归纳:

关于会计核算原则、核算条件及时间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1)会计核算原则的要求。

①相关性。新准则第13条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相关。对相关性的判断也就是要求企业出于经营决策需要的盈余管理存在。

②实质重于形式。这里要求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的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具体准则中的运用。新准则中涉及到经济实质判断的有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中商业实质的判断、融资租赁的判断、债务重组中债务人做出实质性让步、金融资产控制权转移的判断、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确定、合同的拆分与合并、资产或资产组的划分等等。

③重要性。新准则第17条规定企业的会计信息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至于“重要性的程度”,新准则没有规定,本文认为可以参照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重要性的量度来判断。

④谨慎性。新准则第18条要求企业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这也是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客观要求。

新会计准则论文篇8

1.1降低铁路运输业会计的成本

我国的一些铁路企业均以上市,新实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准则内容和要求趋于相同,减少了上市的铁路公司制作两种财务报表的麻烦,节省了一部分的人力和物力,降低了制作财务报表时消耗的成本影响。

1.2增强投资铁路运输业的吸引力

众所周知,对于铁路运输企业而言,最关键的是拥有充足的资金,以此才可扩大规模、提高竞争力。近几年来,我国铁路运输企业加强国内外投资的吸引力度,以期能够在资本结构和财务上有所调整。根据新准则,企业制定的财务报表与国际趋同,能够很好地被国外的投资者接受。

1.3加快铁路运输企业贷款融资速度

根据上文中对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不难看出,新会计准则相对于原准则能够使铁路运输企业效益提升,而且财务报表根据新的准则进行编制,透明度增加。铁路运输企业获得贷款融资的机会增多,新会计准则将直接能计入到资本公积并最终变为转增资本的项目多数被纳入到当期损益中,这也间接地增加了铁路运输业的利润,降低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进入到良性循环的过程当中。

2铁路运输企业执行新准则面临的挑战

2.1无法达到的公平

公允价值是新的会计准则中的一大特色并应用在了金融、房产等很多方面。之前,从谨慎的角度出发,会计报表一直根据市价和成本进行制作。而现实中,“公允价值”很难实现,而且会对企业的经营产生影响,铁路运输企业在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时应慎重,因为铁路运输企业所用为专用资产,不活跃在交易市场。

2.2业绩评价标准的变化

新会计准则把政府补贴等都被计入损益表内,然而这并非企业努力的结果,因此企业就不能简单地以利润作为衡量业绩的标准。铁路运输企业的业绩评估标准务必要做调整。

2.3支出增加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促使铁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财务专员的培训,系统地学习和了解新的会计科目和信息,以尽快掌握新准则的内容和要求,这些活动就需要企业消耗一定的物力人力和财力。

3铁路运输企业执行新准则面临的对策

3.1修改企业内部会计制度

新会计准则虽内容丰富,涉及范围广,但并不能覆盖各个行业的所有业务。铁路运输企业有自己独特的业务,因此其通常要遵循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出详细具体且有益于企业发展的会计制度。在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铁路运输企业必须修改并制定其内部的会计制度,并对会计制度进行细化。

3.2完善信息系统

新准则相对于旧的准则和制度,在一些具体条例上做了重新的修改和规定,有明显的不同。为适应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铁路运输企业要完善信息系统,多方面的采集市场信息。并对财务系统进行改善,制定新的报表模式,以达到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现状。

3.3制定会计政策,加强管理

根据对新准则规定的分析,其在短期内有助于铁路运输企业增加利润,后期则相反。企业的融资贷款对会计利润和损益表的要求很高,铁路运输企业要想获得资金投入,就必须加强财务会计的管理,避免利润的大幅下降。铁路运输企业为了自身更好的发展,要以准则的规定为前提,制定出合适的会计政策,做出正确的会计估计。

3.4培训并提高会计人员职业素养

为了更好地使新会计准则为企业服务,铁路运输企业就要对其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一方面能够加深员工对新会计准则的了解,更新思想观念,改变传统思维模式;另一方面通过强化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其职业素养和判断力,以适应新准则的变化。如果会计人员没有职业判断能力,只是按照准则按部就班处理工作中的事情,就不能及时获取和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4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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