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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中心考察报告8篇

时间:2022-07-24 22:48:42

购物中心考察报告

购物中心考察报告篇1

三、加强公司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依法履职。

为加强廉政教育工作,做到事前监督,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我室组织部门主管以上员工签订廉政责任状,市场部全体员工签订廉政自律书。通过建立上级领导对下级领导廉政责任制,层层抓落实,保证廉政教育工作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四、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的监督作用,尽职尽责的做好监督工作,保证企业健康、稳定地发展壮大。

1、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验收监督

2010年度共组织对502项,涉及金额共计约24463.5万元的物资采购合同(订单)、原料采购、外贸合同及其它合同项目审查;参与市场询价共计94件,涉及金额446.1万;参与招投标、采购商务谈判共计11次价值1625.3万元。包括:脱脂清洗线招标及商务谈判工作、机修车间设备、佛洛林公司调试延期费用商务谈判、公司财产保险询价、公司物流供应商招标等。通过对加强各类合同审计监督管理,有效规避经营风险,降低了采购成本,避免了合同纠纷和招投标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截至今日未发生较大违规案件。参与门卫室门窗、日本生田双面铣边机、水平连铸除尘设备、公司环保新设工程等6项验收工作。本年度所有原辅料到货基本全程参与验收,确保原料安全入库。定期参加车间生产消耗、固定资产等盘点工作,确保盘点工作的公正性。

五、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通过组织学习制度,狠抓落实,保证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并做到持续改进。本年度先后组织了对公司以下制度进行完善和增设。

(1)会同人力资源部对《劳动人事制度》的修订和增加条款共计38项,主要对工作纪律、员工守则、员工仪表、着装以及薪资保密等。

(2)为加强了对公司保安队伍管理工作,提高安全保卫工作的工作效能,我们拟定并试行了《保安管理规定》《保安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保安班长权责》。经过制定制度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保安队伍的工作效率和责任心得到明显提高,为公司及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3)拟定并下发《员工着装和厂区车辆停放管理通知》规范厂区摩托车、小车、自行车的停放区域,明确员工进入生产区域的着装规定,提高企业形象。

(4)拟定并试行《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确定监控室监控系统的使用、维护规定。

(5)拟定《原辅材料验收程序》,规范原辅料自过磅到验收入库程序,明确验收人员的权责,将过磅、检验、复磅等工作进行标准化,防止发生数据记录错误,并明确物流公司在验收过程的责任权限。

(6)拟定《物资采购程序文件》《关于规范物资采购的管理办法》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规范了使用部门对物资使用情况的跟踪与反馈;由于使用需求不同将采购程序进行分类,分为普通、紧急、特殊采购,以保证不同性质的采购能够按照时间和其他特殊要求及时采购到位;明确了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主管审批时间、责任权限并制定跟踪监督办法,避免审批效率不高,而影响采购物资供应;提出减少紧急采购的建议,规范了申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

(7)拟定并发文《关于禁止员工参与“地下xx” 的通知》,通过管理通知告知全体员工要知法、遵法,维护企业形象,防止参与“xx”免于被骗取钱财。

(8)根据iso要求,修订了监察审计室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为规范监督打下基础。

六、案件调查和违纪处理

1、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信箱和电子信箱,拓宽监督渠道。受理投诉举报案件5件,通过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发文公布,维护了员工权益,监察审计室部门的公平、公正、公开处理违纪行为的职能得到员工认可和信任,提升了监督部门严肃执行的工作形象。

2、其他违规事件调查分析报告共计8件。为领导决策提高数据支持。

3、狠抓制度落实,规范员工行为,为企业创造一个井然有序,和谐共进的工作环境,保证企业高效率的运营。本年度处理员工举报信件13件,处理关于违反劳动纪律、生产违规操作、责任事故等案24件,处理违纪员工34名,其中受行政警告处分有4人、辞退1人。

六、审计工作

全年完成审计工作3项,重点开展了对在制品浮亏分析 、物流运输等资金的审计,通过审计,促进了公司廉政建设。为领导管理决策提高相关数据。

七、法律事务

1、关于违规发货至乐清富泰问题、屋顶通风器供应商催款律师函问题、绿化工程供应商催款、员工工资索赔纠纷等6项工作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并积极协调处理,免遭诉讼之苦。

2、修订了《物资采购合同》、《劳动合同》、《劳动服务协议》等,通过对物资采购合同的修订,完善了采购物资质量、违约责任等条款,并得到集团监察审计室的肯定。

八、通过与集团监察审计室领导沟通交流,不断提高了本部门的业务能力,并积极配合集团监察审计室对我司年度审计工作,并跟踪落实审计报告要求的整改情况。不断完善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制度,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九、其他工作:

除认真完成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外,积极配合、协助其他职能完成相关工作,主要有参与绩效考核的落实、协调工作,加速了绩效考核工作的推进。协助办公室做好重要客户的接待工作,从中也学到社会知识,为后续合作谈判起了一定的作用。本年度除了完成部门日常工作,将效能监督也纳入年度计划中,主要是协助公司领导监督会议纪要议定的事项和各部门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有效地改变了执行力疲软,确定的事项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状态。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深入铜加工市场研究深度和广度不够;对已有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督促的力度不够;学习了解科技发展新知识、新情况不够。目前监察审计室工作主要是监察,由于财务知识的匮乏,审计业务没有很好的开展,下一阶段应该加强这方面知识的学习。

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2010年尽管我在监察审计岗位上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发扬成绩,纠正错误,勇于创新,再接再厉,更加努力工作。因为我热爱我们的企业,喜欢我的岗位,我必须为之辛勤劳作,贡献力量。

购物中心考察报告篇2

一、明确工作职责,理顺政府采购监管体制

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健全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招管中心)协作配合的政府采购监管体制。

县财政局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审核汇总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对采购人的采购计划进行批复;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活动;办理相关财政性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受理投诉举报,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会同县招管中心制定我县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办法;承担《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县监察局负责对招标采购活动实施监察,主要负责:依法监督查处虚假招标、双轨运行、规避招标,不进县政府集中监管平台交易,在招标采购活动中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等行为,纠正招标采购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

县招管中心依据县政府授权,履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主要职责: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县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办法,审定政府采购活动各项规则和制度;备案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审查采购文件和公告、采购报告和采购合同等书面材料;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会同县财政局整合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立政府采购中介机构库、供应商信息库;协调处理重大投诉事项。

县政府采购中心是县政府设立的县级集中采购机构,依据《政府采购法》为采购机构,不具备行政管理职能,接受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县级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采购,“县级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采购;办理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交办的相关事项。

我县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实行政府采购,有关部门要安排专门的科室及人员做好此项工作的衔接。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各项改革。县政府采购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委托办理政府集中采购事宜,按照县财政局审批的政府采购计划开展采购活动,并严格按规定向社会公开采购信息,实现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

二、增强服务功能,促进政府采购活动规范高效运行

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服务措施,增强服务功能,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一)整合建立县评标专家库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分库。县招管中心会同县财政局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充实和优化专家库,充分满足采购人选择专家的需求,保证评审工作科学公正。对县政府采购中心现使用的评审专家由县财政局重新进行资格审查,并会同县招管中心择优选取部分专家按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登记后,进入专家库名单,尽快完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分库建库工作。按照省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准入和清除制度,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业务水平低、违反职业道德、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评审专家报省财政部门批准,及时从专家库中清除。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统一在县评标专家库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分库中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由县招管中心会同县财政局另行制定。

(二)建立招投标中介机构库政府采购机构分库。由县财政局会同县招管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部分具有政府采购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组成招投标中介机构库政府采购机构分库(简称机构库)。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和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委托具有政府采购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采购的,采购机构应从机构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中介服务费遵循节约财政开支、优惠让利的原则支付。对机构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质量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机构及时从机构库中除名。入库的中介机构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后,由县财政局会同县招管中心根据中介机构项目服务的工作质量、业务水平、规范执业、廉洁从业情况进行考核,按一定的比例淘汰考核排名列后的中介机构,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另行选择相应数量的中介机构替补入库。

(三)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和诚信档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建立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进行诚信记录,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信息库实行统一管理。县财政局对县政府采购中心现有供应商信息库中的供应商重新进行资格审查,会同县招管中心将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录入信息库。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供应商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诚信守法状况进行考核。对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成交、不及时或无故不履行合同、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等不良行为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公示,同时按有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查处,实行政府采购市场禁入。

(四)加强县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稳步推进县级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工作,通过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核及执行,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发挥政府采购的调控引导作用,形成规模采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明确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渠道。财政性政府采购资金原则上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未试编政府采购预算前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按财政集中支付核算的有关规定办理。要减少政府采购资金审批环节,提高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效率。

(六)及时处理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举报。县财政局负责依法受理和处理供应商投诉,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规范投诉受理审查程序,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效率。对有重大影响的投诉由县财政局会同县监察局、县招管中心共同调查处理,联合形成投诉处理决定。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等接到投诉举报需进行调查处理时,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予以积极配合。

(七)积极推行协议供货制度。对规格或标准相对统一、产品品牌较多且市场货源充足的通用类产品,积极推行协议供货制度。由县财政局委托县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统一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所品的品牌、价格、供货期限、服务承诺等内容,用协议的形式加以明确,协议供货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有效期内采购人采购协议供货产品,直接在协议供货范围内确定的供货商或其授权商以及其中标产品(品牌、型号)中进行采购,提高政府采购效益。对实行协议供货的项目,协议供货商要及时做好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工作。县政府采购中心开展项目跟踪随访服务,做好市场调研、价格监控、履约验收等工作,发现中标供货商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及承诺,及时报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进行处罚。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产品质量、配置、价格、服务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投标文件承诺标准的协议供货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由县财政局会同县招管中心根据《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鲁财库〔2008〕13号),尽快制定我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实行协议供货项目的范围按照年度政府采购目录的规定执行。

(八)积极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网上政府采购工作流程,逐步实行政府采购项目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采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执行各个环节的协调联动,促进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

三、强化监管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县域内政府采购项目一律进入统一的政府公共交易平台,接受县财政局和县招管中心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对采购计划的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编制采购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变更采购方式应严格按照《山东省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库〔2007〕38号)执行。属于县级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和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由部门委托具有政府采购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采购,或者委托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县财政局自收到采购人上报的采购计划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同时抄送县招管中心。

(二)规范采购行为。采购机构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和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协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机构不得将受委托项目转由第三方采购。县政府采购中心设立政府采购项目专项业务经费周转金专户(简称政府采购周转金专户),县财政局向政府采购周转金专户拨付一定数额的周转金。对组织实施采购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项目论证费、项目评审费、项目验收费等各种专项业务经费,由县政府采购中心按照精打细算、节约资金的原则从政府采购周转金专户中预先垫支。项目结束后,县政府采购中心向县财政局提报经县招管中心审核后的项目费用支付清单,县财政局依据清单将资金拨入政府采购周转金专户。政府采购周转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

(三)严格审查采购文件。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和公告,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的规定制定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合理设置技术标中的客观分、主观分,主观分值所占比重不应过大。采购机构在采购文件和公告发出前,将采购文件和公告同时报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备案审查。

(四)现场监督政府采购活动。1、对开标、报价活动进行现场监督。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在县招管中心的监督下对按要求送达的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公开宣读,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书、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核验。2、对评审专家随机抽取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政府采购项目使用评审专家由采购人在县招管中心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产生。抽取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因特殊情况通过随机抽取不能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项目,按《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鲁财库〔2004〕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行政监督部门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标。3、对评标、定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采购人、采购机构在县招管中心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组织评审活动。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包括谈判小组、采购小组、询价小组)负责,评审专家应依法、客观、公正、廉洁的履行职责,参与评标工作的人员应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中标、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依法确定,采用招标方式的项目要严格按照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的,应当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公告经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备案后,在指定地点或媒体上公告。对采购人不依法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责令其限期改正,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政府采购活动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应当将采购文件、投标(报价)文件、评标标准、评审报告、定标文件等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文件资料报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备案。

(五)加强对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的监督。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采购机构组织下,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报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备案。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补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报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备案。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机构应按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约定,组织人员对供应商的履约结果进行验收。重大项目应当委托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采购人应将验收证明报县财政局和县招管中心备案。县财政局和县招管中心对大型项目的验收应到场监督,对协议供货、定点服务项目履约情况实行日常抽查监督。

四、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县域内政府采购项目必须进入政府公共交易平台进行,县财政局要根据经财政局和招管中心备案的采购合同,方可办理资金拨付和结算手续。采购机动车辆的,不具有财政部门的《山东省政府采购车辆统一购置单》的,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挂牌手续。县财政局和县招管中心配合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县审计局每年度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审计,对政府采购的计划和预算编制情况,政府采购范围、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采购资金的筹集和划拨情况,管理机关履行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的职责情况,政府采购的效益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监督。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要加强对县政府采购中心的监督管理,全面加强县政府采购中心的思想、能力、作风、制度建设,定期对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考核,促进县政府采购中心依法运作,按规办事。

购物中心考察报告篇3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中心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发挥中心职能作用,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和范围

(一)继续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覆盖面,做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一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编好省直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确保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用政府采购项目均通过中心依法规范组织实施,实现应采尽采,力争采购规模比上年增长20%以上;二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适时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扩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增加品种,强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二)扩大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服务类定点采购的范围。一是完善现行有关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将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范围扩大到部分公务用车、办公家具等;组织实施好第二期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工作。二是会同省财政厅将服务类定点采购范围扩大到因公出差住宿、会议、培训等项目;探索实施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集成监理等定点服务采购工作。三是推动与沈阳市和周边各市共同打造统一的协议供货市场和定点服务采购市场,实现区域采购成果共享,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三)扩大工程采购项目规模和范围。一是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推进修缮、装饰工程、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和其他各类工程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二是配合省财政厅积极探索推进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在现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实施方式框架内,谋求切入点,在工程监理、工程设计方案选择、材料设备采购等方面取得突破,推进工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工作基础

(一)制订和完善各类标准化范本基本格式,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工作。一是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强化中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结合中心运行实际情况,适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制发《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范本基本格式》、《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货物类采购项目需求落实情况范本基本格式》、《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需报送的材料范本基本格式》、《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文件范本基本格式》和《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表格范本基本格式》。三是配合省财政厅制发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合同范本基本格式。四是组织编写《政府采购知识问答》、编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内部制度汇编》(二)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汇编》(二),进一步提升中心制度化建设水平。

(二)加大"辽宁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工作力度。一是中心内部实行联网操作,中心与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实行网上办公,对政府采购方式审批、交易流程、合同备案、信息统计等实现电子化管理;二是拓展信息系统应用功能,研究开发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操作平台,申办中心电子认证体系,试行网上竞价采购方式;三是推进电子评审系统的应用,探索试行网上招标、投标、评标,确保政府集中采购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大力推进"三库"建设。一是建立省直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登记制度,收集供应商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中心供应商信息库;二是配合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辽宁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现"辽宁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与省发改委"辽宁省评标专家库"两库联网,整合评审专家资源,实现专家的资源共享、动态补充和随机抽取;三是完善现有"省直采购单位信息库"建设,夯实相关基础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规范化操作水平

(一)完善"四个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采购项目论证体系,制定重大采购项目聘请专家论证暂行办法,完善中心内部和直接邀请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论证制度,实施重大项目采购文件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办法,切实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二是以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服务采购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跟踪考评体系。进一步健全供应商承诺制度、价格和服务的管理监控机制和供应商履约考核机制;根据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服务采购的协议约定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市场调研,督促中标供应商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价格和服务的承诺。三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强化中心内部管理,以项目完成时间、采购成功率、供应商质疑投诉率、采购项目节支率、采购单位满意率、供应商满意率等为主要内容的指标考评体系,科学评价各处工作。四是建立行业联动体系,组建辽宁省政府采购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化建设,为省、市、县(市)、区集中采购机构的沟通、协调和交流搭建平台。

(二)完善中心内部协调、沟通、反馈工作机制。一是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二是完善中心科学民主决策的程序和方法,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三是继续巩固中心周工作计划和每半个月采购项目完成情况动态分析报告,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心与省财政厅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达成共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同时,中心与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分别指定专人,建立经常性的沟通联系机制,实现政策、统计资料等信息的及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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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经济发展

(一)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是研究节能产品、绿色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促进环境保护,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政府,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研究制定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我省中小企业提供参与政府采购竞争机会,增加授予合同数量,扩大就业机会和渠道;三是研究制定支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措施及具体操作办法,增强我省企业国内国际的竞争力;四是研究制定通过政府采购保护国家安全的政策措施,不断扩大本国货物和服务的采购规模。

(二)在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采购合同等方面体现政府集中采购的政策目标。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优先购买的政策功能和示范效应,努力构建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以及激励我省企业自主创新的采购环境。一是在办公用品、汽车等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的国有品牌产品。二是自觉购买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对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实施首购政策;对自主创新产品和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设备、网络安全和无线局域网等产品,在评审办法中给予优惠。三是在工程类项目招标过程中,优先考虑采用节能的工程设计方案,尽可能采购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和配套的设施设备等产品。

五、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中心党建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党支部工作规则》,继续做好中心党的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各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健全民主生活会、支委会、支部大会等各项制度,做好新党员发展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三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和帮助中心人员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健全制约机制,认真开展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一是通过集中学习讨论、收看录像和廉政谈话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进一步强化中心工作人员廉政意识。二是进一步健全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于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和约束行为的机制。三是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和公开承诺制度,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督员制度,探索建立中心工作向省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报告制度,始终把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活动置于直接有效的监督之下。四是配合省财政厅开展一次省直单位《政府采购法》执法情况检查,共同推进省直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强化服务意识。一是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度、办事指南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挂牌服务制度;二是坚持上门服务,主动配合采购单位,完善采购需求,协调相关事宜;三是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技术,实行网上操作,提高采购效率;四是适时开展中心服务情况问卷调查,不断改进和完善中心工作,切实提高中心服务水平。

六、加强学习培训和调查研究,提高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强化学习,不断提高中心人员业务操作执行水平。一是在中心内部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和考试等形式,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进行学习培训;二是结合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工作特点,鼓励中心工作人员参加注册类资格考试,更好地适应政府集中采购操作业务专业化的客观需要。

(三)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对供应商进行有的放矢的培训活动。通过座谈、讲座等形式对有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尤其是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采购的中标供应商进行培训。使广大供应商了解《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熟悉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操作流程和有关要求,提高依法参与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的意识。

(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一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做法,到政府采购事业发达国家进行培训和考察,到国内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先进地区进行学习调研,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政府集中采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二是围绕中心重点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中心人员分析问题、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年内每个处结合业务工作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不得少于三篇,并做为中心对各处业务考核的重要指标,对被国家和省有关报刊采纳以及对推进和完善中心工作有较大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中心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七、加强宣传工作力度,为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一)加强与省内外各新闻媒体工作上的联系和沟通。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及时中心工作的动态信息、理论研究成果,宣传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政策、法规及工作情况,加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开展营造更加健康和谐的舆论环境。

(二)建立与省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上必要联系的工作机制。通过邀请省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领导到中心视察指导工作、参与重大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等形式,宣传政府采购制度和中心工作,扩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影响。

购物中心考察报告篇4

(2006年10月26日)

10月16日—24日,xx市政府采购学习考察组一行10人赴宁波、杭州、南京三市就加强政府采购工作、扩大采购范围、加强采购监管、专家库的管理、信息管理等问题,通过座谈讨论、软件演示、参观政务大厅、评标开标室等方式进行了学习考察。三市政府采购工作生动的实践、超前的眼光、创新的思路和得力的措施使学习考察组开阔了眼界,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收获颇丰,三市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主要做法

(一)采购文本规范,采购程序到位。杭州市制定了规范的政府采购操作程序,从采购项目归集和委托、采购实施、采购合同签订和履行、支付资金等都作出规定,并在每一项都列出注意事项,对公开招标采购等5种采购方式也有规定的程序。对每一项采购都实行采购报告制,要求编写采购报告。有标准规范的采购文本,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书、采购方式调整建议书、采购资金余缺调剂建议书、采购预算调整通知书、采购预算进度表、评审专家需求表、中标公告等20项。就连工作人员在竞争性谈判中对供应商提问的问题都列出了标准的提纲,对供应商一视同仁,防止厚此薄彼,文本齐全,程序规范。

(二)采购范围大,规模增长快。杭州市的政府采购范围涉及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等80余项,服务类拟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租赁和物业管理纳入政府采购,2005年仅市本级采购规模达到7.63亿元,是我市2005年市本级采购规模3.5亿元的2倍多。对教学设备、医疗设备、建筑材料的采购都进行了规范的管理。宁波市2005年政府采购规模为48亿元,是我市采购规模5.3亿元的9倍多,3个县市都已经将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今年截止9月底,采购规模已达40.59亿元,比上年增长20%。服务类已经将印刷、汽车保险、物业管理、河道保洁等纳入政府采购。今年1-9月,服务类采购已经达到5500万元,比上年增长50%。南京市发改委与财政局联合下文,将工程类纳入政府采购,其中财政部门负责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建设部门负责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发改委负责机电类工程项目,分工合作,监管没留空白。

(三)制度完善,措施得力。三市分别制定了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包括:《南京市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示范文本)》、《南京市政府采购计划网上申报办法》、《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政府采购实行定点采购管理的规定》、《杭州市政府采购操作程序》、《宁波市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行为准则》等等。南京的政府采购工,作采用省、市、区县三级联动,即对汽车保险、定点加油、车辆维修、印刷、纸张、空调、住宿会议等项目,省市区三级面向一个市场,一级采购,三级全部享用。货物类采购实行协议供货,三级联动,计算机、数码相机3个月调整1次价格,打印机、pc服务器、投影机、展台、汽车等半年招一次标,复印机、一体机、传真机1年招1次标,这样可以节约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南京地区政府采购专家库有专家1700多人,南京市对专家统一进行了培训、发证,对每次专家的评标结果从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打分,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

(四)监管措施有力,防腐纪律严明。南京市实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即采购办的工作人员1人分管几个处室分管资金的采购,从采购预算的编制,事前的监管,到事后采购合同的备案等实行有效监督。对采购机构每半年考核1次,采用让供应商打分、请采购人座谈等方式,邀请监察局2人、审计局2人一起对采购机构的服务态度、廉政情况等进行考核。对供应商的管理采用财政、质检、工商部门联动。杭州市也实行事前审批采购方式,事后要求上报采购结果报表。并根据财政部的18号令,制定了《监督管理工作细则》。由于程序到位,文本规范,纪律严明,把工作人员从日常工作中解脱出来,加强监管,聘请审计事务所、监察局对采购的每个环节进行抽查,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杭州市对机动车加油采用1车1卡,通过招标,确定中石化为定点加油供应商,油价比市场价优惠2.4%,年底予以冲减。为防止司机用卡给别的车加油,规定如果不对号加油,加油站可要求司机进行登记,对持加油卡的单位进行处罚,加的油费全部由司机自费,扣司机6个月的奖金,并在网上通报。一旦发现加油站职工违反规定加油,将通知中石化予以开除。

(五)管理软件先进,网络建设超前。杭州市为了解决分散采购存在的问题,行政事业单位与政府采购实现联网,办公用品的采购实行协议采购,对品种的确认等全部实行网上办理,程序规范,节约成本,提高了采购效率。杭州和南京市政府采购专家库软件比较先进、科学,每个使用者抽取的专家是看不见的,电脑与电话直接连接,是语音自动通知专家,全部实现自动化,避免了人为操作产生的不规范行为。南京市采购中心自行开发了《网上远程招标系统》,获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自行开发了《协议供货软件》,建立了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中心网,这2个网实现了联网,招标、评标等事项都在网上进行,受到供应商一致好评。并建立了3个库,即专家库、供应商库和商品库,真正实现了方便、快捷。

二、几点建议

结合三市的经验,联系我市的实际,我们对2007年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在采购程序上力求突破。尽快制作西安市政府采购标准文本,规范采购程序,完善规章制度。

二是在监督检查上力求突破。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与监察局合发文件,规定检查内容、形式、时间等,有必要请中介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检查。

三是在专家库的管理上力求突破。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采购专家库,对政府采购专家进行培训,统一制定政府采购专家使用手册,使专家库的管理更加规范。

购物中心考察报告篇5

关键词: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 预算管理

我国政府采购是一个规模巨大的公共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支出在总支出预算中占据重要地位,为了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就要在源头上强化管理。笔者以新《预算法》和新《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为基础,设计问卷,再对J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现状进行问卷调查并分析结果,切实提高J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水平,并提出对行政事业单位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建议。

一、J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问卷调查概况

J事业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以2015年的数据为基础,对其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情况进行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满分100分,从制度建设、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及考核五个方面进行问卷设计,共计25个指标,每个指标分值4分,总分80分以上评定良好,60-80分评定合格,60分以下评定不合格。经问卷调查,结果如下:J事业单位的问卷调查得分是39分,其中制度建设方面得0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方面得9分,政府采购预算审核方面得11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方面得7分,政府采购预算考核方面得12分。因此J事业单位需要大力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水平。

二、J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情况评价

(一)J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优点

虽然J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中存在许多问题,但也有可借鉴之处。

(1)真正做到细化预算编制,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将其编列到项,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金额按规定分到货物、工程、服务分类中,同时能够与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相对应。

(2)在政府采购执行方面,政府采购预算完成率达100%,不存在超预算、无预算的政府采购情况,维护了预算的严肃性和刚性约束力。同时政府采购成本节约率也较高,说明运用政府采购方式,节约了资金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J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缺点

(1)J事业单位对于整个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过程,缺乏强有力的制度支撑。没有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流程;未成立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牵头整个预算管理过程;没有成立专门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小组,对采购项目完成后的质量进行把关;采购监察审计小组的缺失,不能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没有利用好内部监督机构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J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准备时间较短,采购需求考虑不周全,概算金额没有经过系统、充分的市场调研,难以编制出高质量的政府采购预算;同时由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相关人员掌握的新政策新形势有限,业务素质不过硬,在编制采购预算过程中,采购需求部门参与率低下,有些务必列入当年预算的采购项目无法引起参与部门和管理层的重视,很难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预算,影响单位事业的发展。

(3)J事业单位一般按照各采购需求部门的需求概算金额列入预算。由于各采购需求部门编制预算前的准备时间较短,没有经过充分的市场调查,概算不是很合理,会造成列入采购预算的金额存在虚高或过低的风险。另一方面,未按采购需求制订政府采购计划的,采购需求部门在预算执行中显得较被动,没有一个保证政府采购项目有条不紊进行的时间表。再次,在政府采购预算审核时,存在“重钱轻物”的观念,没有实现需纳入采购预算的设备,与资产管理系统相似设备的信息共享,无法达到闲置资产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4)J事业单位采购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的岗位职责存在相容性,应调整重要环节的职责分工,如:编制和审核的职责不相容,执行和考核验收的职责不相容等。其次,未对每年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在验收完毕后,开展审计工作和满意度调查,管理组织对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的反馈。

三、J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流程的优化

(一)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和相关机构

建立专门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成立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项目验收小组、监察审计小组。采购预算管理小组负责牵头整个政府采购预算的管理工作,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小组负责根据合同对当年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验收,政府采购监察审计小组负责对整个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过程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二)规范采购需求,确定程序和标准

每年6月初,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下发上报下一年度政府采需求的通知,督促各部门在6月底之前上报采购需求和概算金额。7月初,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汇总各单位上报的采购需求,分类进行专家论证采购项目可行性及概算金额,概算金额要提供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成本核算内容市场调查报告。政府采购监察审计小组要对专家论证内容全程监督,并存档各采购项目的专家论证意见。

(三)召开政府采购预算准备会,制订详细的采购计划

7月中旬根据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采购管理小组组织召开预算准备会,根据每个采购项目的专家论证意见报告和征求各采购需求部门的意见,对下一年度政府需采购的项目按先急后缓的原则,民主投票决定列入采购预算的项目和金额。政府采购监察审计小组对会议议程进行监督,记录会议内容并存档。财务核算中心根据会议记录,按照类、款、项,逐一编制下一年度的政府采购预算。同时对于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各采购需求部门着手制订详细的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数量、金额、项目预期开始时间、预计完成时间、项目完成预计达到的效果等方面的内容。

(四)借助资产管理系统,会同相关机构严把审核关

在编制预算结束后,采购预算管理小组会同监察审计小组,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准备会的会议记录,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进行审核;特别对于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设备项目,需要与行政资产管理系统相核对,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性能的闲置资产;并对列入采购预算的项目的政府采购计划逐一核对,计划是否按要求详细编制。当预算审核通过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和政府采购监察审计小组一并出具审核意见书,财务核算中心根据审核意见书修改政府采购预算并向主管部门上报预算。

(五)及时公开预算,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程序

(1)当预算批复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及时在网站上对预算的各项内容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各采购需求部门按照预算批复和政府采购计划及时执行预算。财务部门根据J市地方财政要求,由J市政府采购中心担任机构实施具体政府采购活动。

(2)对于年内追加或调整的政府采购项目,由追加或调整采购需求的部门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必须追加或调整此项目的原因和市场调研报告,政府采购管理小组组织专家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及概算金额,并根据专家意见确定是否追加或调整此项目。追加或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也需及时在网站上公开。

(六)重视考核工作和采购项目的情况反馈

由政府采购监察审计小组对年内完成的,已出具项目验收报告的政府采购项目,集中找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存档;年末在各部门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满意度调查,及时汇总意见和建议向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反馈,并督导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及时对群众意见较大的环节进行整改。

四、J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流程优化前后对比

J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流程优化后,单位采购运作效率明显提高,各部门之间配合紧密,政府采购预算能较为全面地反映单位的真实需求,市场调研充分,采购预算金额的确定科学合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统领整个预算管理过程,政府采购监察审计小组对整个预算管理过程进行监督并根据分析报告督导存在问题的整改等各环节的优化,使得单位整体采购预算管理水平大幅提高。

五、建议

1.增加专业培训,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制度的更新换代很快,迫使预算管理相关人员必须加强学习,以便碰到新问题、新情况时可以做出正确判断。而影响采购预算编制质量的因素是采购需求预测的合理性,因此根据新《预算法》的内容对采购需求部门进行培训,使其了解预算的严肃性及刚性约束力,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避免因害怕资金不到位、编报大而空的采购需求的现象发生。

2.严把审核关,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质量

成立专门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和政府采购监察审计小组,对采购预算进行审核。通过强化存量资产的管理,将其与采购预算的编制相结合,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大力推行政府采购计划制度,为下一步采购预算的执行设计好时间表,保证各政府采购项目按计划、有序执行。

3.重视考核工作,及时解决采购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重视政府采购预算考核工作,建立采购预算管理存在问题的反馈信息的渠道。通过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监督机构,对预算管理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并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完成后,进行满意度调查,书写监督评价报告,将群众呼声较高的急需改进的预算管理题及时反馈给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并追踪整改情况。还可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水平进行绩效评价,对突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参考文献:

[1]刘彦博.中国部门预算改革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0.

[2]丁文.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04.

[3]倪毅.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研究[D].中央财经大学,2005.

[4]吴静.政府采购预算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0.

购物中心考察报告篇6

关键词:油田化学剂;规范;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0.5 文献标识码:A

中石化西南油气田油田化学剂在局层面一直未得到有效的管理,自2009年以前,全部由使用单位自采自用,管理分散,同类型品种价格差异较大,供应商也不规范,流通商、商较多。规范油田化学剂的采购及管理迫在眉睫。

一、总部管理要求及油田化学剂专项管理要求

总部对物资采购供应管理要求:“四统一”、业务公开、四项业务改造(专业化分工、流程化操作、过程控制、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对油田化学剂实行专项效能监察,并通过网上采购、业务公开平台、框架协议采购等方式实现上述管理要求。2009年2月总部对油田化学剂采购和使用管理统一立项实施效能监察,监察点包括物资供应管理体制、计划、供应商、采购、价格、合同、质量与库存、使用、废剂回收处理、财务结算等十个方面。按照总部对油田化学剂管理的效能监察要求及对物资供应管理“四统一”的基本要求,公司对油田化学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实施了效能监察立项,在公司范围内实施全面统一的专项管理。并于2009年5月颁发了《西南油气田油田化学剂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对油田化学剂的管理思路及管理体制,对业务流程各环节做出了管理要求。

二、本年度油田化学剂管理、材料采购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油田化学剂需求计划收集和两次集中联合谈判及9月对油田化学剂专项检查,本年度油田化学剂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完成工作量。2009年2、3季度共计完成油田化学剂采购9567.5万元,其中通过公司组织集中联合谈判金额为3438.5万元,委托二级单位自采金额为6129万元。1-8月份油田化学剂采购总量为:1.64亿元。

网外采购率为17.3%,无网络经营权限的占27.4%,影响上网率的主要因素是由于供应商存在部分未入网或无产品供应权限导致无法实现网上采购。

(二)实现专业协同共管。按照物资供应专业化分工、流程化操作运行机制要求,应建立由钻井工程、质量监督、物资供应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油田化学剂专业管理体系,对油田化学剂采购的技术选型、技术谈判、商务谈判等活动实行专业评审和集团决策,形成专业部门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过程透明的化学剂采购管理运行机制,提高采购管理效能。生产、技术部门及使用单位对油田化学剂应定期进行评价,形成书面评价报告,并及将评价报告传递给物资供应部门,作为选择供应商及制定采购方案的重要依据。

(三)需求计划管理。自油田化学剂专项管理以来,公司要求对计划实行全口径提报,并明确了大包管理方式单位是需求计划提报主体,做到了需求计划品种全覆盖。在需求计划量上,按照季度提报,并根据生产变化在四季度进行计划调整。

问题:1.需求计划提报不及时。2.需求计划不准确,从1-8月实际采购金额与2、3季度需求计划收集数据相比,可以看出,需求计划未实现全口径提报。3.需求计划中产品型号不准确,技术要求未做明确说明。4.四季度需求计划提报时,推荐的供应商仍有未入网或入网品种不符的情况。

(四)价格管理。根据各单位提报的历史成交价、总部按月的参考价、区域内市场价及两次联合谈判价格,已形成一定资源的价格数据库,可完成简单数据比较及市场分析。价格管理中最重要的成本构成及分析仍很欠缺使谈判价格形成缺乏依据;规格型号不统一使油田化学剂价格存在一定的风险。价格执行中,仍有部分产品由于品质差异存在两个价格并行的情况;部分产品价格高于总部参考价。

(五)供应商管理。9月份对部分未入网的、产品无供应权限的主力供应商进行推荐入网、补充产品目录。组织对部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对部分供应商实施动态量化考核,并根据成交情况逐步建立供应商档案,对数据可实现初步比较和分析。存在问题:一是有较大比例的网络外供应商;二是使用的供应商大部分无经营权限;三是流通商比例较大;四是小供应商资质不符合中石化网络供应商要求;五是供应商现场考察欠缺;六是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落实不到位;还未形成区域供应主力供应商群。

(六)质量管理。对油田化学剂两次联合谈判品种明确了技术标准和采购标准,在采购前进行了全面检验,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复查,在采购前对产品复检仍不合格的供应商做出了剔除。配合中石化质检中心完成四川片区及新疆片区油田化学剂六大品种的准入检验。问题:1.未形成产品质量抽检体系。2.未建立现场验收检测体系。3.各使用单位未建立质量台账。

三、油田化学剂管理工作思路

公司油田化学剂下一步管理工作将紧密围绕网上采购、框架协议采购、业务公开、流程化操作、过程控制、油田化学剂专项效能监察等管理要求进行,具体管理思路如下:

(一)计划管理。加强需求计划提报及时性、符合程度管理,对产品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使用要求、包装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切实落实需求计划考核要求,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二)供应商管理。严禁再与未入网或无供应权限的供应商发生采购业务。未入网或无供应权限的供应商,如需继续使用其产品,应尽快做好推荐入网工作,未入网前不得再发生采购业务。若使用单位仍推荐未入网或无供应权限的供应商,公司将取消使用单位推荐供应商资格,并在中石化供应商网络内就近就好推荐,使用单位必须在公司推荐的供应商范围内选择。

(三)框架协议采购。对通用型油田化学剂分区域推进框架协议采购,逐步形成区域供应体系。

(四)网上采购。油田化学剂采购将全口径实现网上采购。

(五)业务公开。对在电子商务网实现网上采购的油田化学剂合同,在合同关闭后10天内在业务公开平台登记。

(六)各单位、川东北、新疆指挥部物资装备部建立油田化学剂计划、采购、仓储、质量、配送、供应、废剂回收、新剂试用台帐。

购物中心考察报告篇7

一、实施基层所队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管好钱

财务管理制度工作落实好不好是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财务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支队总的工作目标,励精图治、依法理财,全面加强和改进财务管理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的管理要求,在预算的范围内实行增加节支,为实现支队总的工作目标提供资金上的保障。严格依法理财,反对铺张浪费,严格审校把关,杜绝弄虚作假;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开支,提高资金的使用率,使资金真正地使用在刀刃上来。

一是按照经费审批权限严格审批,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重大财务计划和开支项目,必须经支队领导集体研究;安排重大收支项目,应事先征求财务部门意见,做到量入为出,合理安排支队所属各部门的切块掌握部分,按支队要求实行“一支笔”审批原则。

二是凡支队基建、购车、大宗设备、办公用品以及工作用的必需品和重要装备及设备,一律实行计划管理超过10万金额报支队办公会研究,并上报市公安局,做到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凡属控购物品,须经计财科核准。方能购买,否则不得报销。实行大宗物资(单件5000元以上,批量1万元以上)公开招标采购制,由行政科、计财科、纪检、承办部门成立大宗物资购买小组对采买进行监督、审校。采买由承办单位负责,报主管领导批准,杜绝大宗物资采购工作中的不良行为和不良作风。

三是差旅费。出差人原则上不准乘坐飞机,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须事前由单位或部门书面报告支队领导,经批准后方能乘坐。乘坐火车卧铺要符合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不超过12小时的条件。住宿费(不含柳江、柳城)每人每天严格控制在100元标准内,出差到国务院规定的经济特区每人每天控制在150元标准内(凭票据)出差补助与城市交通费每人每天按30元包干,带车出差的只报15元出差补助,不另付交通费,出差人员从回柳之日起,需在1个月内报账完毕。

四是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原始凭证,必须是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填明接受单位名称、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原始凭证不得涂改、刮擦、挖补或用药水消除字迹。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的经办人、单位领导或者其他指定人员签名或盖章。“白条”不能作为费用或购物的报销凭证。办公用品发票,必须具体列清货物品名、数量、金额等,如货物种类太多发票无法列清,应附物品清单。购买办公用品单价或累计金额50元以上的,应有验收人签字。修理费发票,必须注明车辆车牌号,更换机油、配件以及修理人工费用达100元(有专项回拔经费的部门500元)以上的须经行政科审校签章后,方可报销。更换配件应附详细清单。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物品,属固定资产,发票上应有使用单位验收人签章,并经行政科登记签章后,方可报销。旅差住宿发票,必须填明住宿人姓名、日期、房号、天数、人数、单价和金额,旅差途中发生的燃料费、通行费、停车费等费用,连同住宿费等旅差费一并报财务科审核后,方可报销。支队各项经费报销均需填写《请款报告》,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财务科签署财务意见后,报支队领导审批签字后,方能报账。单件价值或累计金额1万元以下的由支队财务主管领导签字,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由支队财务主管领导验核,并由支队主管领导签字。各大队专项经费应合理统筹使用,各项费用报销均需填写《请款报告》,大队领导在领导审批栏签字后,由大队内勤汇总,每月底填制《经费支出报销表》经财务科审校后,予以核销。各科室包干经费使用时,应填写《请款报告》,科室领导在领导审批栏签字后,报财务科签署财务意见,予以报销。除差旅费发票外,其余报销凭证均需在凭证背面签署经手人姓名及日期。

二、实施集体资产台账式管理、确保管好物。

基层所队固定资产管理好不好是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晴雨表”。支队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积压、短缺和浪费,支队基层所队指定一名保管人负责登记、造册、照相录入电脑统一管理,并采取多种措施,各部门齐心协力,积极认真,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周密策划、精心组织,做好前段的准备工作。支队在固定资产清查期间,行政科作为业务指导部门还专门派员到各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是各部门积极认真、按质按量完成了此项工作。各部门在日常工作繁重、警力缺乏的情况下,顾全大局,对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相当重 视、由分管领导亲自抓并抽出专门力量对本部门所有需清查的固定资产按要求分类立卡登记、照相、建档、汇总,按时形成相关材料上报支队;

三是认真核对,确保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全面、准确。行政科在收集各部门上交的固定资产数据所后,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防止有错报、漏报、虚报、隐瞒不报的现象发生。

四是开发新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网络化统一管理。针对以往支队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理想,没有形成统一规范化管理的情况,支队专门聘请了有关专业人员开发了本支队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软件,在将各部门汇总上报的固定资产资料形成相关台账的同时,把所收集的资产数据全部录入新开发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网络信息化统一管理,通过该系统,可以准确查询支队所有固定资产的数目、价值以及各分类固定资产的分布情况,单个固定资产的去向、调拨、变更情况,同时一旦有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录入系统,所有的数据能自动准确的更新,随时可以查询最新的资产数据和分布。经该系统软件的开发,从而形成对固定资产的统一规范化管理。车辆类272件、房地产类35件、办公设备类2896件、电器类947件、专用设备类148件、科技设备类200件、其它资产类190件、网络设备类462件、通讯工具设备类443件。通过这次固定的全面清查,使支队能准确掌握整个支队固定资产的数目和去向,健全和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从而合合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充分了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益。

三、实施基层所队工程招投标管理、确保管好权。

实施基层所队工程招投标管理是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管好权的重要保证,对我支队近几年来在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进行了专项监督。

一是支队成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队长张志敦担任,副组长由副政委兼纪委书记仵允海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财务科、行政科、办公室、法制科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核把关并将审核情况报支队办公室通过。

二是我支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及市政府采购办的有关法规、规章及制度开展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20__年度,支队开展工程招投标项目共3项,涉及金额71万元,政府采购项目12项,涉及金额163万元,全部按有关规定报市采购办用招投标方式投标和采购。

三是规章制度健全,投标采购程序合法,近几年来,支队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规定》对工程项目开支,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实行监督。

近年来由于我支队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政府投标采购的有关法规、规章制度,凡通过政府采购的项目,一律通过政府采购,从而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有力促进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四、实施公开选聘干部制度,确保管好人。

实施基层所队公开选聘干部制度是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管好人的重要保证。由于历史原因,交警支队从1996年竞争上岗中队长以上领导干部至20__年10月近10年未提拔过领导干部,20__年10月支队为盘活干部机制,拓宽用人渠道。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开展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经支队党委研究决定,报市公安政治部批准,自20__年10月起,对三层正副职、四层领导部分职位进行调整和公开选拔工作,市公安局政治部、纪委、督察支队、支队纪委相关部门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支队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对三层正副职、四层领导部份职位中进行调整,其中:三层正职12人、副职18人、四层21人。在三层正副职、四层领导部份职位中开展公开选拔工作,其中:三层正职13个职位(计财科科长面向全局公开选拔)、三层副职26个职位、四层26个职位。

选拔程序合法:一是自愿公开报名,每次公开选拔工作均制定有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公开报名条件,凡符合条件的民警均可自愿报名。二是严格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报名参加公开选拔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方可进入下一轮。三是公开民主测评,每次选拔均进行民主测评,拥护率未达到50的一律不予以考虑提拔使用。四是进行面试谈话。经资格审查、民主测评合格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面试。选拔四层领导时改由部门推荐的方式进行。五是严格组织考察。根据面试谈话评出的等次和部门推荐情况,确定考察对象,按职位的1:2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六是党委确定人选。根据面试成绩、组织考察和实际工作情况,由支队党委研究确定人选,报局政治部核批任用。

购物中心考察报告篇8

一、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财金〔2014〕113号

第三章 项目准备

第十条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第十一条 项目实施机构应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依次对以下内容进行介绍:项目概况、风险分配基本框架、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合同体系、监管架构、采购方式选择。

第十二条 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应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验证,通过验证的,由项目实施机构报政府审核

第四章 项目采购

第十三条 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需要准备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参与资格预审,验证项目能否获得社会资本响应和实现充分竞争,并将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提交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备案。

第十四条 资格预审公告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在签订项目合同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项目实施机构。

第十六条 评审小组由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可以由项目实施机构自行选定,但评审专家中应至少包含1名财务专家和1名法律专家。项目实施机构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

(二)资格审查及采购文件发售。

项目实施机构可以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项目实施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社会资本;不足5日的,项目实施机构应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响应文件评审。

项目实施机构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组织响应文件的接收和开启。

第十八条 项目实施机构应在资格预审公告、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合同中,列明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以及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强制担保要求。

第十九条 项目实施机构应组织社会资本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采购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社会资本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第二十条 项目实施机构应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

第二十一条 确认谈判完成后,项目实施机构应与中选社会资本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并将采购结果和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忘录拟定的合同文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合同文本应将中选社会资本响应文件中的重要承诺和技术文件等作为附件。合同文本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可以不公示。

需要为项目设立专门项目公司的,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署项目合同,或签署关于承继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

项目实施机构应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第五章 项目执行

第二十三条 社会资本可依法设立项目公司。政府可指定相关机构依法参股项目公司。项目实施机构和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应监督社会资本按照采购文件和项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资设立项目公司。

第二十四条 项目融资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负责。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应及时开展融资方案设计、机构接洽、合同签订和融资交割等工作。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和项目实施机构应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企业债务向政府转移。

第二十五条 项目合同中涉及的政府支付义务,财政部门应结合中长期财政规划统筹考虑,纳入同级政府预算,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和项目实施机构应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支付台账,严格控制政府财政风险。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政府支付义务应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第二十六条 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合同约定,监督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定期监测项目产出绩效指标,编制季报和年报,并报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备案。

第二十八条 在项目合同执行和管理过程中,项目实施机构应重点关注合同修订、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工作。

(三)争议解决。

第二十九条 项目实施机构应每3-5年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重点分析项目运行状况和项目合同的合规性、适应性和合理性;及时评估已发现问题的风险,制订应对措施,并报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备案。

第六章 项目移交

第三十二条 项目移交时,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代表政府收回项目合同约定的项目资产。

第三十三条 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应组建项目移交工作组,根据项目合同约定与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确认移交情形和补偿方式,制定资产评估和性能测试方案。

第三十四条 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应将满足性能测试要求的项目资产、知识产权和技术法律文件,连同资产清单移交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办妥法律过户和管理权移交手续。

二、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金[2016]92号

第二章  项目识别论证

政府发起PPP项目的,应当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提请同级财政部门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社会资本发起PPP项目的,应当由社会资本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社会资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提请同级财政部门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第六条  项目实施机构可依法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第七条  物有所值评价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实施机构可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后重新提请本级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章 项目政府采购管理

第十条  对于纳入PPP项目开发目录的项目,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审核结果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项目实施机构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开展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

项目实施机构可以依法委托采购机构办理采购。

第十一条  项目实施机构应当优先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竞争性方式采购社会资本方,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充分竞争。根据项目需求必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当严格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建设运营需求,综合考虑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和财务实力等因素合理设置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保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平等参与。

第十三条  项目实施机构应当综合考虑社会资本竞争者的技术方案、商务报价、融资能力等因素合理设置采购评审标准,确保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营和质量效益提升。

第十六条  采购结果公示结束后、PPP项目合同正式签订前,项目实施机构应将PPP项目合同提交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法制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六条  社会资本方违反PPP项目合同约定,导致项目运行状况恶化,危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或严重影响公共产品和服务持续稳定供给的,本级人民政府有权指定项目实施机构或其他机构临时接管项目,直至项目恢复正常经营或提前终止。临时接管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由违约方单独承担或由各责任方分担。

第二十九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PPP项目涉及的国有资产管理,督促项目实施机构建立PPP项目资产管理台账。

第三十条  存量PPP项目中涉及存量国有资产、股权转让的,应由项目实施机构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办法,依法进行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十一条  PPP项目中涉及特许经营权授予或转让的,应由项目实施机构根据特许经营权未来带来的收入状况,参照市场同类标准,通过竞争性程序确定特许经营权的价值,以合理价值折价入股、授予或转让。

第三十二条  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PPP项目合同约定确定项目公司资产权属。

第三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资产移交工作。

项目合同期满前,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应组建项目移交工作组,对移交资产进行性能测试、资产评估和登记入账,项目资产不符合合同约定移交标准的,社会资本应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三、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4]215号

第二章  采购程序

第四条  PPP项目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PPP项目的采购需求特点,依法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

第五条  PPP项目采购应当实行资格预审。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项目需要准备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参与资格预审,验证项目能否获得社会资本响应和实现充分竞争。

第六条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在签订PPP项目合同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项目实施机构。

第七条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机构应当成立评审小组,负责PPP项目采购的资格预审和评审工作。

第十一条  项目实施机构应当组织社会资本进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采购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社会资本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项目实施机构可以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

    第十四条  PPP项目采购评审结束后,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负责采购结果确认前的谈判和最终的采购结果确认工作。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及数量由项目实施机构确定,但应当至少包括财政预算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代表,以及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涉及价格管理、环境保护的PPP项目,谈判工作组还应当包括价格管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代表。评审小组成员可以作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参与采购结果确认谈判。

第十八条  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成交结果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进行公告,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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