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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调查报告8篇

时间:2022-05-05 22:22:11

园林调查报告

园林调查报告篇1

调查目的:

高职教育就是就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一直都是各个职业院校的办学宗旨。本次调查的目的是为了掌握了园林行业的人才需求特点,人才的能力要求,人才的素质要求等,使园林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及行业定位逐步清晰和具体起来,为进一步调整专业结构、课程结构、能力结构、素质结构等提供了第一手宝贵资料和调整依据。使我系园林专业学生能够适应所学专业的人才职业需求,毕业后尽量进入职业角色,胜任岗位职责,更好的实现零距离就业。

调查内容:

园林行业岗位人群应具备的能力、现阶段从业人员的现状、湖南及周边省市园林及相关行业人才需求等。

调查方法:走访调查、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网络资源搜集等

调查时间:

调查整理:王xx

调查概况:

本次调查走访了湖南xx生态科技园、xx三雄园林公司、xx中青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世纪枫园林公司,发放了20份调查问卷,收回20份;与广东巨杨园艺公司、广东维生种苗公司、广东怡华园艺公司、上海棕榈园林公司、广东广和园艺公司、广东旺林园艺公司、广东鸿瑞园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或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电话访问;结合对网络资源的搜集和整理,得出了以下结果:

1、园林行业技术人才仍然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特别是园林科研、生产技术推广、苗木养护、绿化工程、工程管理、预算和规划的技术人才更为急需。

2、现阶段园林行业从业者特别是技术人员水平良莠不齐:兼职和跨行业技术人员占40%;本专业(中专或普通大专、本科毕业)真正接受过高职专业训练的人员占30%;而擅长苗木养护、工程管理和预算、规划的岗位型技术人才仅占10%。

3、年轻的从业者普遍存在实际操作能力欠缺的问题。

4、从业者的综合素质不高。

5、应届毕业生就业率高,但是不稳定,用人单位对应届毕业生又爱又怕。

结果分析:

(一)随着城市建设加快步伐,在众多的城市改造、道路拓宽、广场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人们越来越关注绿化景观设计,因而对此类人才的需求也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绿化及生态环境成为新追求,不仅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竞相打起了绿化牌、景观牌、生态环境牌,甚至一些企事业单位也越来越注重环境景观设计,使之既要与城市环境协调,又要让员工和客户舒畅。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近年来,由于园林绿化面积大幅度增加,园林工程施工质量和管理逐渐规范化,园林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园林公司要想拿到工程,企业在具备资质的情况下,拥有多名复合型的园林人才显得尤为重要。园林工程的竞争背后,实际上是园林人才的竞争。

园林学是一门融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与人文学科于一体的综合性交叉学科,具有独立的学科体系。园林专业的课程体系涵盖面极其广泛,几乎包括了建筑学、城市规划学、农学、林学、美学、计算机科学等学科的大部分内容,从业者对某一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的掌握及运用程度因人而异。由于工程管理、预决算、规划设计等内容对从业者的素质要求更高,这几个方面的人才必然相对紧缺。

(二)我国园林行业历史悠久,但真正以一个独立的学科出现确是1951年,他又是年轻的。在这之前,早一辈的园林工作者多是通过相关经验积累,并没有进行系统的学习,所以出现了兼职和跨行业技术人员众多的现象。园林专业起步不久,社会影响不大,在很多人的意识里,园林还被农学二字掩盖,在人人都想有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的现实下,选择本专业的人并不多,现在还有不少的人这么认为。

一个合格的园林人才要同时具备植物环境生态,建筑规划设计、艺术美学欣赏能力,而目前我国大多数院校是根据自己的办学优势侧重于以上三种能力的其中之一或之二,缺乏综合能力的培养。例如工科院校的园林专业往往是在建筑学专业基础上向园林方向的适当偏移; 毕业生对植物知识了解不够;农林院校的园林专业的毕业生侧重于园林绿化,缺乏建筑设计能力;综合性大学的园林专业则偏重于区域规划或是对景观地理学的深化和延伸;艺术院校毕业生更偏重于视觉的感受,对园林的工程技术知识了解甚少,所以目前许多园林专业人才相关知识欠缺,综合素质偏低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就造成了我国园林工程实践上的很多混乱。而且,大多数学校都有以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为辅,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那么,擅长苗木养护、工程管理和预算、规划的岗位型技术人才缺乏也就是很容易理解的了。

网络数据仅仅只能作为参考,根据从事工作性质的不同,工作年限及能力的不同,薪资水平是不能一概而论的。不可否认,很多的毕业生都是十分优秀而且具有活力的,但很多的毕业生却以网络数据作为标准,一味的好高骛远,高不成低不就;或者,谋到一份工作却随时想着跳槽;或者吃不了苦,觉得工作太累又乏味这些都是造成用人单位对应届毕业生又爱又怕的原因。

我校园林专业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1.存在的问题

①在教学体系中,重视理论知识,而对工程技术课程的实践重视不够,园林专业是一门跨学科、综合性强、重实践的学科,不仅要求学生通过4年的学习掌握全面的理论知识,而且要求学生必须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有针对性的课程设计,工程实践时间不足,理论课与设计技能,专业设计课之间的衔接不合理,导致学生动手能力差,理论与实践脱节。

②我校园林专业虽重视植物造景,但对真正合乎生态规律的种植设计,对资源、环境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开发的研究不够深人,停留于表面形式的现象较为普遍。例如许多教师把园林简单地看成是城市规划、建筑学的一种附庸,是两者的一种补充或延续。事实上,现代意义的园林学是与城市规划,建筑学相辅相成并列为三姐妹的,它们既紧密相联又彼此独立,不可取代。

③教学规模的扩大和随之而来的办学条件相对不足。最近20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正处于大规模建设时期,对园林专业的人才需求较大,为满足社会需求,我校也扩大了招生规模,从而导致了师资的严重不足、影响了教学质量。

2 .解决办法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以为要办好我校园林专业,培养适应市场需求和具创新精神的高级园林规划设计人才,需要优先解决如下问题;

1、明确园林专业的培养目标

根据我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我校园林专业的培养目标应该是培养具备风景园林方面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方法及其相关知识,具有从事风景园林方面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初步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2、改革现有课程体系

目前,我国各院校园林专业课程设置尚无统一的标准,有的差距甚远,更谈不上统一的教材,培养出的学生,差异很大,且专业面过窄,对此,有些人认为是不同院校的各自特色。但笔者以为,无论哪类性质的院校,其园林专业都应有基本的共同标准 ,只有这样,毕业的学生才能适应社会需求。至于特色应是在达到园林专业基本标准的前提下才能具有的,当然,园林专业由于是涉及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科学的一门极其综合的边缘学科,完全一致没有必要,也是十分困难的,可设置核心课程体系,根据我校自身特点扩大高年级自选课题的范围,并提高此类课程的学分数。这不仅能保证标准的统一实施,突出我校的特色,同时也能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

3 、调整教学计划,加大实践教学时数,不断充实实践教学内容

设计类专业的最大特点就是对学生的技能(绘图,模型制作)的要求很高, 要求学生必须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因为设计师最基本的语言和交流方式就是图(包括工程图,艺术表现图,手工草图),没有过硬的手头工夫就不能成为设计师。而这一点恰恰是目前我校园林专业学生的薄弱环节。为提高改变现状,加强学生的实践操作动手能力,必须调整教学计划,加大实践教学时数,不断充实实践教学内容,应坚持产学研结合,并将生产和科研融入到实践教学之中,以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质量应用型人才。

4、 加强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努力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技能

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和提高园林专业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这也是早已被国内外同行所公认的。我们必须将进行实践教学基本训练的重点放在校内,花大力气加强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实践证明,搞好校内实践教学,是培养和提高园林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特别是一些项目的基本操作等必须在校内完成,为满足这些要求,可开办校内模拟公司,加强校内实验、实习设备及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完备的实验室。目前我院在这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园林专业实验室建设已具备一定规模,为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提供良好的保障。

园林调查报告篇2

从提供的工程合同了解到,年3月16日,山旅游开发公司(甲方)与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乙方)签订了修建山门、水池、票房、看守房、石狮的工程合同,合同约定按单方造价结算。合同约定年5月1日开工。前后已支付工程款28万元。

乙方,即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不能如实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和决算资料,作为乙方现场代表的提供的资料是他自己填写、未经过甲方确认的决算资料,该资料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资料能证明山旅游开发公司欠工程款。之前原区旅游接待局、区旅游局也曾就此事多次向政府报告过。也曾建议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但至今也没有向法院提讼,一直采取向政府写请示的方式。这本身也说明了自己知道其提供的资料不能说明任何问题。

二、相关的法律关系

1、合同主体关系

甲方为山旅游开发公司,乙方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甲方发起单位为区林业局、区民委、区国土局、区矿业公司、区人武部、务本乡。甲方法定代表人是当时任务本乡副乡长的。乙方法定代表人是。仅是乙方现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要工程款,只能去向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要。

2、其请示中讲“山旅游公司所欠我的工程款,全部是给工程的工人的工资”不符实际。事实上,山旅游开发公司即使确有欠款,也是欠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款,不存在欠的工程款,因为旅游开发公司没有与签合同,两者没有形成法律关系。如果说存在该工程欠工人工资的事件,那也是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欠的。

3、其请示中讲“之后我多次找到公司的经理施远春,就对欠工程款41.8524万元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办法,但是施远春说:公司已了,没有资金再支付欠你的工程款,关于审定的问题,施远春说:我一个人审定不合法,你干的工程在那里摆到的,下一步市区开发山,我一定会从工程款中将你的钱扣除出来支付给你”。事实上,任何做工程的公司都知道,工程结束后要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达到合同要求后,办理竣工结算,并清算工程欠款情况。而在施远春死之前,该工程早已完工,至今均没有工程验收资料,该工程没有结算资料,只能说明此事为一面之词。

4、山庄与森林公园的关系

年5月20日第5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明确规定:(一)山森林公园属省级项目,公园建设以及建成后管理的主管部门为区林业局……(二)对在建的山庄,属山森林公园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经营实体,其性质为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合伙企业,投资双方为区政府与务本乡政府,对于政府投入的资金,由原区旅游接待局负责监管;对于山庄的建设,由原区旅游接待局抽专人到现场负责。(三)在建的山庄与山旅游开发公司两者之间无关联,至于山旅游开发公司已建的设施中可公用的部分,可协商分摊解决投资问题。从这个纪要上讲,如果山山庄认为山旅游开发公司已建的设施中可公用的,山庄可与山旅游开发公司协商分摊投资。之前原区旅游接待局(区旅游局)根据区政府的授权管理山庄事务,职责职权仅限于山庄之内。2009年8月25日,区旅游局根据政府安排,已将山庄整体移交给了务本乡人民政府,山旅游开发公司如要与山庄分摊可公用设施的投资,需与务本乡协商。

三、处理建议

园林调查报告篇3

高职教育就是就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一直都是各个职业院校的办学宗旨。本次调查的目的是为了掌握了园林行业的人才需求特点,人才的能力要求,人才的素质要求等,使园林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及行业定位逐步清晰和具体起来,为进一步调整专业结构、课程结构、能力结构、素质结构等提供了第一手宝贵资料和调整依据。使我系园林专业学生能够适应所学专业的人才职业需求,毕业后尽量进入职业角色,胜任岗位职责,更好的实现零距离就业。

调查内容:

园林行业岗位人群应具备的能力、现阶段从业人员的现状、湖南及周边省市园林及相关行业人才需求等。

调查方法:走访调查、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网络资源搜集等

调查时间:20xx年2月-20xx年1月

调查整理:王xx

调查概况:

本次调查走访了湖南xx生态科技园、xx三雄园林公司、xx中青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世纪枫园林公司,发放了20份调查问卷,收回20份;与广东巨杨园艺公司、广东维生种苗公司、广东怡华园艺公司、上海棕榈园林公司、广东广和园艺公司、广东旺林园艺公司、广东鸿瑞园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或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电话访问;结合对网络资源的搜集和整理,得出了以下结果:

1、园林行业技术人才仍然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特别是园林科研、生产技术推广、苗木养护、绿化工程、工程管理、预算和规划的技术人才更为急需。

2、现阶段园林行业从业者特别是技术人员水平良莠不齐:兼职和跨行业技术人员占40%;本专业(中专或普通大专、本科毕业)真正接受过高职专业训练的人员占30%;而擅长苗木养护、工程管理和预算、规划的岗位型技术人才仅占10%。

3、年轻的从业者普遍存在实际操作能力欠缺的问题。

4、从业者的综合素质不高。

5、应届毕业生就业率高,但是不稳定,用人单位对应届毕业生又爱又怕。

结果分析:

(一)随着城市建设加快步伐,在众多的城市改造、道路拓宽、广场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人们越来越关注绿化景观设计,因而对此类人才的需求也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绿化及生态环境成为新追求,不仅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竞相打起了绿化牌、景观牌、生态环境牌,甚至一些企事业单位也越来越注重环境景观设计,使之既要与城市环境协调,又要让员工和客户舒畅。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近年来,由于园林绿化面积大幅度增加,园林工程施工质量和管理逐渐规范化,园林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园林公司要想拿到工程,企业在具备资质的情况下,拥有多名复合型的园林人才显得尤为重要。园林工程的竞争背后,实际上是园林人才的竞争。

园林学是一门融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与人文学科于一体的综合叉学科,具有独立的学科体系。园林专业的课程体系涵盖面极其广泛,几乎包括了建筑学、城市规划学、农学、林学、美学、计算机科学等学科的大部分内容,从业者对某一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的掌握及运用程度因人而异。由于工程管理、预决算、规划设计等内容对从业者的素质要求更高,这几个方面的人才必然相对紧缺。

(二)我国园林行业历史悠久,但真正以一个独立的学科出现确是1951年,他又是年轻的。在这之前,早一辈的园林工作者多是通过相关经验积累,并没有进行系统的学习,所以出现了兼职和跨行业技术人员众多的现象。园林专业起步不久,社会影响不大,在很多人的意识里,园林还被农学二字掩盖,在人人都想有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的现实下,选择本专业的人并不多,现在还有不少的人这么认为。

一个合格的园林人才要同时具备植物环境生态,建筑规划设计、艺术美学欣赏能力,而目前我国大多数院校是根据自己的办学优势侧重于以上三种能力的其中之一或之二,缺乏综合能力的培养。例如工科院校的园林专业往往是在建筑学专业基础上向园林方向的适当偏移; 毕业生对植物知识了解不够;农林院校的园林专业的毕业生侧重于园林绿化,缺乏建筑设计能力;综合性大学的园林专业则偏重于区域规划或是对景观地理学的深化和延伸;艺术院校毕业生更偏重于视觉的感受,对园林的工程技术知识了解甚少,所以目前许多园林专业人才相关知识欠缺,综合素质偏低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就造成了我国园林工程实践上的很多混乱。而且,大多数学校都有以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为辅,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那么,擅长苗木养护、工程管理和预算、规划的岗位型技术人才缺乏也就是很容易理解的了。

网络数据仅仅只能作为参考,根据从事工作性质的不同,工作年限及能力的不同,薪资水平是不能一概而论的。不可否认,很多的毕业生都是十分优秀而且具有活力的,但很多的毕业生却以网络数据作为标准,一味的好高骛远,高不成低不就;或者,谋到一份工作却随时想着跳槽;或者吃不了苦,觉得工作太累又乏味这些都是造成用人单位对应届毕业生又爱又怕的原因。

我校园林专业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1 存在的问题

① 在教学体系中,重视理论知识,而对工程技术课程的实践重视不够,园林专业是一门跨学科、综合性强、重实践的学科,不仅要求学生通过4年的学习掌握全面的理论知识,而且要求学生必须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有针对性的课程设计,工程实践时间不足,理论课与设计技能,专业设计课之间的衔接不合理,导致学生动手能力差,理论与实践脱节。

②我校园林专业虽重视植物造景,但对真正合乎生态规律的种植设计,对资源、环境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开发的研究不够深人,停留于表面形式的现象较为普遍。例如许多教师把园林简单地看成是城市规划、建筑学的一种附庸,是两者的一种补充或延续。事实上,现代意义的园林学是与城市规划,建筑学相辅相成并列为三姐妹的,它们既紧密相联又彼此独立,不可取代。

③教学规模的扩大和随之而来的办学条件相对不足。最近20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正处于大规模建设时期,对园林专业的人才需求较大,为满足社会需求,我校也扩大了招生规模,从而导致了师资的严重不足、影响了教学质量。

2 解决办法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以为要办好我校园林专业,培养适应市场需求和具创新精神的高级园林规划设计人才,需要优先解决如下问题;

1明确园林专业的培养目标

根据我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我校园林专业的培养目标应该是培养具备风景园林方面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方法及其相关知识,具有从事风景园林方面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初步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2改革现有课程体系

目前,我国各院校园林专业课程设置尚无统一的标准,有的差距甚远,更谈不上统一的教材,培养出的学生,差异很大,且专业面过窄,对此,有些人认为是不同院校的各自特色。但笔者以为,无论哪类性质的院校,其园林专业都应有基本的共同标准 ,只有这样,毕业的学生才能适应社会需求。至于特色应是在达到园林专业基本标准的前提下才能具有的,当然,园林专业由于是涉及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科学的一门极其综合的边缘学科,完全一致没有必要,也是十分困难的,可设置核心课程体系,根据我校自身特点扩大高年级自选课题的范围,并提高此类课程的学分数。这不仅能保证标准的统一实施,突出我校的特色,同时也能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

3 调整教学计划,加大实践教学时数,不断充实实践教学内容

设计类专业的最大特点就是对学生的技能(绘图,模型制作)的要求很高, 要求学生必须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因为设计师最基本的语言和交流方式就是图(包括工程图,艺术表现图,手工草图),没有过硬的手头工夫就不能成为设计师。而这一点恰恰是目前我校园林专业学生的薄弱环节。为提高改变现状,加强学生的实践操作动手能力,必须调整教学计划,加大实践教学时数,不断充实实践教学内容,应坚持产学研结合,并将生产和科研融入到实践教学之中,以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质量应用型人才。

4 加强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努力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技能

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和提高园林专业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这也是早已被国内外同行所公认的。我们必须将进行实践教学基本训练的重点放在校内,花大力气加强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实践证明,搞好校内实践教学,是培养和提高园林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特别是一些项目的基本操作等必须在校内完成,为满足这些要求,可开办校内模拟公司,加强校内实验、实习设备及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完备的实验室。目前我院在这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园林专业实验室建设已具备一定规模,为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提供良好的保障。

园林调查报告篇4

关键词 高职;园林建筑;校外调查;实习

中图分类号 G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22-0285-02

园林建筑作为高职园林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在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指导下,正逐步改革为“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组织学生进行一定区域内园林建筑校外调查实习是该教学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高职教学和学生特点出发,从实习前准备、教师的指导工作、学生的实习任务、调查后的结果分析、实结等方面研究了高职园林建筑校外调查实习指导体系[1-3],为能有效开展调查实习以及今后编制实训指导教材提供研究基础。

1 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1.1 教师的准备工作

指导教师和学生都应充分重视实习前的准备工作。教师应当组织学生在实习前1周召开实习动员大会,传达实习目的、学生实习地点、实习路线和时间安排及实习工具,规范实习日志、实结的填写格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实习纪律、实习请假制度和实习考核等实体要求。以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园林建筑校外调查实习为例,调查实习地点和实习的总体要求如表1、2所示。

1.2 学生的准备工作

学生应在实习前通过文献、媒体、书籍及互联网等途径[4-5]收集实习地点的地理环境、城市建设、历史文化以及实习公园、广场和绿地的建设时间、占地面积、规划说明和总体平面图等图文资料。

2 调查实习开展过程

2.1 教师的指导工作

教师应做好实习的日常监控,严格要求考勤制度,针对性讲解学生实习中遇到的问题,检查学生每天的实习日志并签字,确保学生能按要求和进度顺利完成实习。

2.2 学生的实习任务

学生应认真调查园林建筑单体数量、类型、基址、空间组织、结构与材料、造型及细部等内容,填入实习日志。实习日志包括实习日期、实习地点、实习节点、实习任务、节点概况、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收获与不足)、指导教师点评、实习指导教师签字、实习的具体时间等。现场测绘并快速制图,根据现场测绘记录绘制建筑设计图;收集整理各园林建筑电子照片,现场踏勘、测绘并快速制图,为调查后的结果分析提供一手资料。实习日志具体内容如下:

(1)实习日期:按实际日期填写。

(2)实习地点:奎屯市。

(3)实习节点:西公园。

(4)实习任务:一是基本情况调查,包括公园、广场等的位置、占地面积、公园地形特征、总平面图;二是园林建筑的应用类型,不同类型建筑应用的数量统计;三是园林建筑的基址调查;四是园林建筑空间营造,园林建筑空间的类型以及空间处理方式的调查;五是园林建筑结构与材料,园林建筑的造型,建筑细部色彩、装饰、O联匾额应用的调查;六是园林建筑的风格、古建筑、异国建筑的运用调查;七是拍摄建筑照片,整理电子照片并录入图片数据库;八是现场测绘并快速制图,根据现场测会记录绘制建筑设计图。

(5)节点概况:西公园位于奎屯市北京西路北侧,总占地面积近66.7 hm2,1989年开始建设,是一座以游乐为主的大型综合性公园,是奎屯市市民节假日的主要休闲地。公园内建筑大多为仿古建筑,大门北侧有林则徐雕像,传纪记载:林则徐当年发配伊犁,曾在奎屯古驿站停留。东大门建有我国最大的一座双面九龙壁,九龙壁长33 m,高6 m,由1 000多块琉璃瓦组成。水榭矗立于人工湖边,四合院座落于人工湖岛上,均为仿古建筑;天山风光区位于公园西北面,这里疏林草地内散落着哈萨克毡房,内有哈萨克族妇女绣制的壁毯和壁画,地方特色浓郁。到了夏季西公园内绿树成荫、瓜果飘香、繁花似锦,湖面上碧波荡漾,景色优美。

(6)其他部分:例如编号(1),建筑类型(古典亭),数量(2),风格(江南),基址选择(实际海拔高度等),照片编号(按实际编号填写),速写图(建筑空间营造、建筑造型),测绘草图(建筑尺寸、建筑结构与材料、建筑细部)。

(7)任务完成情况:分3种类型,即完成、部分完成、未完成。

(8)总结(收获与不足):对取得成果和不足进行总结,讨论实习经验和改进措施。

(9)指导教师点评、实习指导教师签字、实习的具体时间。

2.3 调查后的结果分析

调查结束后,每位学生应撰写实习分析报告,内容包括调查结果分析及心得体会。结果分析包括对所收集资料进行统计比较、归纳总结和图解分析,最后进行综合分析,具体内容如表3所示。

2.4 实结

实结包括实习报告会、作业提交与成绩鉴定3个部分。学生在完成实地调查和结果分析后,利用PPT等多媒体工具,向园林专业各级师生汇报调查结果;文本作业需提交调查实习地点及对象(表1)、园林建筑校外参观实习的总体要求(表2)、园林建筑参观实习日志(2.2内容)、实习分析报告(表3)、报告会PPT;图纸作业需提交现场速写图、现场测绘草图及代表性园林建筑建筑设计图(手绘或计算机辅助绘图);图片作业为电子照片数据库。指导教师根据成绩评定标准填写实习成绩鉴定表(表4),并将实习作业与实习鉴定装订成册存档。最后,指导教师对本次实习效果进行评估[4-5]。

3 结语

根据多年的教学经验对该课程校外调查实习进行了探讨,因学校地理位置及学生安全等因素的影响,所选取的区域大部分为新疆北疆地区,因此在后续教学改革中应增加南疆如喀什等调查区域,以补充研究的完整性与科学性。

4 参考文献

[1] 吴雪花.桂林市公园园林建筑调查与分析[D].南宁:广西大学2014.

[2] 章琳.湖州传统园林调查与研究[D].临安:浙江农林大学,2015.

[3] 熊旺.中国园林中景观建筑分析[D].长沙:中南大学,2010.

园林调查报告篇5

【关键词】高职 园林植物课程 立

体化教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05C-

0081-02

园林植物课程是园林工程技术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以培养学生园林植物识别与应用能力为核心目标,是学习后续课程园林植物栽培养护、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园林设计等的重要基础,为培养学生绿化养护、园林规划设计、园林工程施工与管理等岗位职业能力奠定基础。随着高职教育改革不断推进,传统的教学模式越来越不能满足现代教与学的需要。本文以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例,从教学队伍的立体化、教材的立体化、教学方法的立体化以及教学评价的立体化等方面对高职园林植物课程的立体化教学模式进行探索。

一、教师队伍的立体化

(一)建立职称和学历层次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学校可持续发展及日常教学顺利进行的保障之一是教师梯队合理。园林植物教学团队职称层次为:教授1名、副教授5名、讲师2名、助理讲师1名。学历层次为: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5名、本科生3名。教学团队年龄梯队合理,职称和学历层次合理。

(二)合理构建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教师队伍。合理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和青年教师队伍等四支教师队伍,以保障园林植物课程的理论教学水平与实践教学水平。高职教育培养目标定位是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学生的能力水平提升取决于教师的能力水平。园林植物教学团队有“双师型”教师6名,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6名,青年教师4名,“双师型”教师、专业带头人以及骨干教师都是职业技能鉴定高级工考评员。青年教师在“双师型”教师、专业带头人以及骨干教师的带动下,经常进入到教学苗圃、教学实验林场和柳州市赛特植物组培研究中心以及柳州青茅花卉基地参加生产实践,大大提高了自身的实践能力。

(三)建立优秀的科研团队。根据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以及课程特色,组建以校内外专家以及科研骨干为首的“老、中、青”相结合的科研团队。通过科研团队建设,充分发挥教师科研能力,服务教学、服务企业。近年来,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团队主持或参与的教科研项目近40项,获得各种奖项40多项。其中,课题“高职林科类专业产学研紧密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研究”获教育部“十一五”规划课题合格成果。

二、教材立体化建设

所谓立体化教材,就是基于现代教育理念和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平台,以传统纸质教材为基础,以专业课程为中心,以多媒介、多形态、多用途、多层次的教学资源和多种教学服务为内容的结构性配套教学出版物的集合,形成一个能够让师生自主教学和学习的教学环境。它既包括传统的平面纸质教材,又包括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制作的多媒体数字化教学资源。

(一)园林植物立体化教材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为核心,体现高职特色。从内容选材、教学方法、学习方法、实验和实训配套等方面突出高职教育的特点。针对行业企业相关职业岗位和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需要,明确以园林植物识别和应用能力作为教材的核心能力目标。在整合教学内容的基础上,组织编写校本教材作为补充,还由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一起编写课程实训教材。

2.以“典型任务”为驱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在立体化教材中,课程的内容设计是以“典型任务”为驱动,教学过程中,可以给学生布置明确的工作任务,最后提交整个任务完成的报告书,还要在课堂上以多媒体形式演示给全体同学和老师。学生在完成一系列任务的过程中,需要查找资料、分析和讨论任务,制定出方案,有步骤地完成任务,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团队合作能力。同时,学生还能体会展示任务成果的幸福感、能力提高的满足感。与传统的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相比较,以“典型任务”为驱动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3.与时俱进,凸显时代特色。园林植物立体化教材建设,应紧随时代的发展,符合高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学方法,增加新的课程标准以及新的学生评价方式等,使学生能够掌握适应时展、可持续发展的职业技能。随着新的植物种类的应用和新的园林理念的产生,园林植物纸介质内容要跟上园林的发展,随之更新。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种新的教育手段也会随之产生,园林植物的内容有很强的直观性,更应该增强网络平台的立体化教材。

(二)园林植物立体化教材内容建设。随着教育的不断改革,单纯的纸质教材已很难适应高职院校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就教材立体化内容而言,立体化教材主要包括主教材《园林树木》与《园林花卉》、自编教材《校园树木志》、教师参考书、学习指导书、习题集、试题库等。就其形式而言,主要包括纸介质教材、电视教材、电子教案、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等。

1.园林植物主教材。主教材是指传统意义上的纸质教材,主要介绍课程主体知识,是学生的主要阅读材料。把行业的需要、职业技能的需要以及学生素质不断提高的需要作为教学内容选取与整合依据,原有的两本书内容整合成6个模块,园林植物形态与应用基础知识、园林植物的系统分类、观花植物识别与应用、观叶植物识别与应用、观果植物识别与应用、观形植物识别与应用、芳香植物识别与应用、植物专题应用,项目安排是根据学生认知规律从易到难,从基础到综合。

针对本专业技能与岗位群的需要,每个项目又以典型学习性工作任务形式呈现。典型工作任务的设计为:由教师在上一个任务结束时,提出下一个任务的能力目标,要求学生根据能力目标提前收集资料实践教学理论教学。以芳香植物的应用为例,芳香植物的能力目标是:(1)学会正确选择芳香植物的方法。(2)能正确选择出本地区常见芳香植物,并理解其应用方法与应用效果。根据教师提出的芳香植物应用的能力目标,学生在课余时间查找相关资料,上课期间进行芳香植物识别,同时采集植物标本,返回理论课程,总结本地区常见芳香植物种类、观赏特征及园林应用。

2.电子网络教材。园林植物课程网络教材主要有四大部分组成:(1)园林植物课程的素材展示部分,包括主教材、教师参考书和学习指导书、园林植物图片库。(2)学习资源部分,包括各种电子教学文件(课程标准、电子教案、实践指导、理论与实践练习题库等)、课件、网络课程视频、教学案例。(3)相关资源部分:有关园林植物期刊、相关教材、校内外实训基地、各种园林网络链接。(4)师生交流部分:BBS留言板、电子邮件和在线答疑等内容。

三、教学方法的立体化

(一)学生说课法。说课就是对课程的理解、解说和反思;可以说一门课程或说一个教学单元或说一次课。说课往往是指教师说课,也就是教师的教学设计,但本文指的是学生说课。在每一教学单元先抽出5分钟由学生说明这个单元教学设计,然后由老师和学生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必须在下一堂课之前进行预习,查资料分析出重点和难点。在学生说课和教师授课过程中,全体学生会精力集中对照自己说课内容,找到本堂课真正的重点和难点,比较快地消化它。采用这种方法,可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大大提高学习效率,达到教学目的。

(二)“头脑风暴”植入式教学法。主要应用于园林植物系统分类识别的实践教学,通过短时间反复强迫性记忆,让学生记忆大量的植物形态信息,在头脑中形成深刻印象。采用头脑风暴法,集中几天的实践教学可使学生掌握接近300种园林植物,为后面园林植物应用方面的各个模块打下很好的基础。

(三)阶段性考核法。主要应用于园林植物系统分类教学中,通过头脑风暴的教学方法,学生快速集中地掌握接近300种园林植物的识别特征,为了巩固记忆300种植物,在本课程的授课期间会不定期地进行植物识别的口头考核。采用这种方法,能巩固学生园林植物识别的基础知识,有效避开学生短时间强迫记忆的弊端。

(四)作业展示法。园林植物课程有三个大作业:植物标本、园林植物应用总结报告、植物专题调查报告。

1.植物标本的展示。每次植物识别结束后,以组为单位进行标本压制,压制的标本在授课期间会不定时检查,要求在课堂展示,进行小组之间的对比,目的是使学生对所识别植物的特征反复观察,巩固记忆。

2.园林植物应用的总结报告的展示。首先由教师列出园林植物应用的类型,学生分组进行园林植物应用的调查,各个小组间所调查的应用类型不同。此次作业包括书面报告与多媒体课件两方面。多媒体课件中要求有具体植物的图片、植物应用的图片以及学生在调查过程中的照片。

3.植物专题调查报告的展示。植物专题调查分为居住区绿地、公园绿地以及道路绿地三种类型。班级学生分为六组,每种绿地类型派两个小组,两个小组去本市同一类型的绿地但选取不同的地方。植物专题报告也包括书面报告与多媒体课件两方面。多媒体课件中要求有植物图片、绿地类型图片以及学生在调查过程中的照片。

作业展示法与传统的书面作业相比较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雷同作业的出现,既可以防止部分懒惰学生的不参与,又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认真对待每次作业。

四、教学评价的立体化

建立侧重过程评价的评价方法。课程总成绩100分,过程评价占60分,包括学习态度10分、课堂表现与互动效果10分、阶段性考核10分和3次作业的成果30分。结果评价占40分,是指课程教学结束后的综合笔试。

侧重过程评价的评价方法,注重学生平时表现、平时考核(阶段识别考核)与平时作业(植物标本、园林植物各应用总结报告、植物专题调查报告),采取这样的方式可使学生更注重平时学习的积累,而不单纯集中精力应付最后的期考。

与传统的教学模式相比,自2007年实行立体化教学模式以来,学生的植物识别与应用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得到了后续课程老师的好评。经过5年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反馈,刚刚毕业的两届学生,在园林植物识别与应用方面较之前面几届学生能力有很大程度的提高,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专业素养、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等各方面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参考文献】

[1]吴班.土壤环境学立体化教学系统的研究与开发[D].北京:北京师范大学,2004

[2]安利平.“管理信息系统”立体化教材的分析与设计[J].计算机教育,2007(17)

[3]周玉泉.对高职立体化教材建设的探索[J].职教论坛,2011(11)

[4]杨银平.谈高职院校教师“说课”[J].教育与职业,2012(2)

【基金项目】2011年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2011JGA246)

园林调查报告篇6

当前园林绿化档案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建设单位对园林绿化档案缺乏足够的重视,无明确职责部门进行管理,导致园林绿化档案遗漏问题严重利用效果低。

(二)园林绿化档案收集归档渠道狭窄,工作方法有待改变。

(三)档案资料不符合相关的规范和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些材料没有审核批准签名、不是原始记录,有些档案立卷时著录项填写不规范;有些单位档案保护意识弱、保护方法少、保护手段滞后,导致档案较早被损坏,难以恢复原貌;项目前期文件、设计文件和监理文件的收集不完整、不系统,多数单位没有收集项目施工前的原建筑旧貌、开工仪式、施工过程、隐蔽工程、施工工艺等声像资料。

(四)一些建设单位在项目档案管理方面知之甚少,不清楚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有哪些要求,更不清楚项目档案工作的具体做法;项目建设单位本来就没有编制相关的档案管理标准,或者存在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建设单位对各参建单位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力度不够,管理处在松散状态;相当多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档案管理明显滞后,对项目实施全程控制管理的同时,未将项目档案工作的有关要求列入控制管理内容。

(五)从事园林绿化的档案收集人员缺乏档案管理知识,最终导致绿化项目档案管理的不规范。

破解园林绿化档案工作难题之道

园林档案能否发挥作用,关键还是要看其收集的资料是否真实准确,与工程施工中的情况是否一致。主要应从以下几点来抓:

(一)加强工程开工前档案资料的及时收集

工程项目一开工,就应该确定分管档案工作的工程负责人,并协调好专、兼职档案人员与相关部门的关系。认真执行“一书两证一表”制度,主动将建设工程档案融入到报建报批程序中,把签订《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和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终身责任人登记表》纳入施工报建程序。在开工前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技术负责人进行建设工程档案交底,对办事流程、工程档案编制要求进行讲解,告知甲方经办人员要及时收集前期文件如立项文件、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及开工审批等文件,并告知业务指导联系方式,便于及时解决收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加强过程控制,保证园林工程资料真实有效

一是重视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包括绿化工程所需苗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厂家资质证明书、检验报告及见证取样委托书现场抽样复检试验报告;苗木清单及检疫证明;回填土土方分布数量及土质检验报告;基肥出厂质量证明及质量抽检检验报告;浇灌及排水系统中管材、阀门、喷头、井盖等材料出厂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抽检检验报告;亮化设施中的管材、电缆、灯杆、灯具等材料出厂质量合格证及抽检检验报告等;这些资料不仅是材料进场的前提,还必须附在分项工程资料上,否则监理方有权不与签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在对施工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时,不仅要检查质量和安全,也要检查资料真实性和可靠性。对在检查中发现有做假资料、出具假试验报告、不履行监督职责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以确保资料真实性。二是注重完整及时收集好工程施工管理资料。这是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原始资料,它包括测量数据、测量复核数据;土建、亮化、管线工程要按照规范要求放线和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和复核;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及开工报告;栽植数据;隐蔽工程记录资料、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等。及时做好工程资料记录、收集工作。各种资料必须按照施工进度及其自然形成规律及时记录、逐项跟踪收集和管理。特别要做好设计变更文件材料与该工程技术文件材料的配套整理,使工程设计档案既反映工程设计活动的历史状况,又反映施工安装过程中变更修改的现实状况,确保档案的准确完整。三是确保隐蔽工程资料和评定资料的完整性。凡被下道工序部位所隐蔽的,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绿化工程中配套的土建、管线、灯杆基础等工程中要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检查各隐蔽工程施工的影像资料是否齐全。工序评定时,绿化工程统一使用《中间验收记录表》。市政、土建、亮化和管线等工程使用《工序质量评定表》,建筑工程按照分部、分项、检验批的要求进行质量评定。评定每一个阶段确保检查内容到位。四是保证图纸、技术资料真实性。施工技术图纸和技术资料是整个工程项目非常重要一项原始资料,对于后期管线维护、隐蔽工程及工程改造具有重要价值,要确保竣工图纸与实际现场情况一致及参建责任单位人员签字的真实性。第五、完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认真填写工程竣工报告,功能性试验记录、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等验收资料,签字、盖章均应齐全,不能敷衍了事。

(三)把住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关口

目前园林绿化工程由多部门建设、投资和管理,致使园林绿化工程档案分散在多个建设单位和部门,使园林绿化档案收集归档涉及部门多、环节多,各施工单位、各建设项目协调联动工作难度大,难以集中统一管理,加之现实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如有的部门和重点项目指挥部负责一项园林工程建设,往往建设完之后,所有园林档案也没有按照规定移交,而是自行管理,一旦有人员和机构变动就可能使园林档案资料遗失或缺失。因此,拓宽园林收集渠道,应采取如下措施: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板报、简报等多种形式对园林绿化档案收集、保管和利用工作进行宣传,增强全民园林绿化档案管理意识。二是要进一步将园林绿化档案管理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将所有工程,产生的园林绿化档案,集中到城建档案馆归档、保管,提供利用。园林绿化档案主管部门应参照建设工程档案、市政工程档案等专业档案管理,制定签订责任书制度、指导检查制度,竣工验收制度等。出台《园林绿化档案归档范围和档案移交要求》,是园林绿化档案管理有章可循。三是城建档案馆与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城建档案部门要加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与园林部门沟通协调,深入现场指导检查,帮助建设单位建立档案工作流程,健全管理制度,为他们提供档案工作各项服务。只有各部门通力合作才能使园林绿化档案彻底改变其被动薄弱的局面。四是城建档案馆应针对园林绿化档案收集难等问题,加强对各工程项目部、建设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论证。广泛听取各参建单位反馈的意见和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提出解决办法。

园林调查报告篇7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园林绿化部门)负责全市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各区(县)林业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市和区(县)林业植物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林检机构),负责执行林业植物检疫任务。

本市农业、工商行政管理、交通运输、邮政等有关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林业植物检疫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和区(县)林检机构应当配备林业植物检疫员(以下简称检疫员),根据需要建立检疫检验实验室,配备相应的检疫工作设备和除害处理设施。

市园林绿化部门和区(县)林业行政部门可以依法聘请兼职检疫员协助林检机构开展林业植物检疫工作。

第五条检疫员执行检疫任务时,可以进入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生产、经营、存放等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查和检疫工作,可以采集相关样品,查阅、复制和拍摄与检疫有关的资料,收集与检疫有关的证据,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检疫员在执行检疫任务时,应当穿着检疫制服,佩带检疫标志,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阻碍检疫员开展检疫工作。

第六条检疫机构应当对下列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和可能被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污染的运载工具、存放场所实施检疫:

(一)乔木、灌木、竹类、花卉等林业植物,及其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

(二)木材、竹材、藤条、中药材、果品、盆景和标本等木质成品或者半成品;

(三)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

(四)国家和本市确定的其他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

检疫机构应当加强对调入本市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复检工作。

第七条林检机构应当依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单和市园林绿化部门公布的补充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单开展林业植物检疫工作,检查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是否带有林业有害生物。

第八条单位和个人发现林业有害生物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林检机构报告。接到报告的林检机构应当迅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验鉴定,确定是否属于疫情。

属于本市新发现的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林检机构应当按规定向市园林绿化部门报告,并采取封锁、扑灭或者控制措施。

第九条本市局部地区发生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应当按规定划定疫区和保护区。疫区、保护区的划定、变更和撤销,由市园林绿化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市园林绿化部门和区(县)林业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并落实突发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

第十条市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加强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每年组织开展重点林业有害生物调查,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开展普查。

市和区(县)林检机构应当建立林业植物检疫档案,编制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分布资料和封锁、除治方案,并报上一级林检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林业植物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花圃、果园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在生产期间或者调运之前向当地林检机构申请产地检疫。林检机构应当加强对下列场所的植物检疫工作:

(一)木材加工、贮存或者转运场所;

(二)果品贮存、转运场所;

(三)苗木、花卉集散地。对检疫合格的,由检疫员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对检疫不合格的,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

第十二条调运林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或者从发生疫情的地区调运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检疫手续:

(一)拟调入本市的,应当事先向市林检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区(县)林检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向调出地林检机构开具《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调运人取得调出地林检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出省)》后,方准调入。

(二)拟调出本市的,应当持调入地林检机构出具的《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向市林检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区(县)林检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取得《植物检疫证书(出省)》后,方准调出。在本市跨区(县)调运林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凭《产地检疫合格证》调运。

第十三条运输、邮寄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时,应当凭《植物检疫证书》办理托运手续;其中,在本市跨区(县)运输、邮寄林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凭《产地检疫合格证》办理托运手续。

托运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运人不得办理托运;发现相关物品的,应当及时通知当地林检机构,不得擅自承运:

(一)未按规定取得《植物检疫证书》或者《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或者所持证书超过有效期的;

(二)相关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种类、名称或者数量与证书记载内容不符的。

第十四条使用单位应当对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发现可能带有林业有害生物的,应当及时向当地林检机构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其扩散蔓延。

第十五条经批准从境外引进林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在本市种植的,引进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放的准予入境证明,并按照市林检机构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隔离试种。

引进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引进的林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进入本市之日起7日内,告知市林检机构。

市林检机构应当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加强联系,及时互相通报经批准从境外引进林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在本市种植的情况和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动态情况,共同做好引种后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禁止在非疫情发生区使用或者饲养活体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因教学、科研确需使用或者饲养活体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单位,应当在使用或者饲养前,报市园林绿化部门,由其进行审批或者按照规定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开展教学、科研活动。

在非疫情发生区使用或者饲养活体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应当制定并落实防治预案,防止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逃逸、扩散蔓延,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试验时间、试验场所、试验种类和数量开展教学、科研活动。

第十七条林检机构检查过程中发现林业植物或其产品、相关运载工具以及存放场所被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污染的,应当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责令并监督当事人进行处理。

当事人应当按照《检疫处理通知单》的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除害处理;难以除害处理的,应当按照规定停止调运、改变用途或者就地销毁。

第十八条本市实施林业植物检疫行政许可不收费。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方面的行政许可、检疫执法、疫情监测调查、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和疫情紧急除治等活动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十九条市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将本市林业植物检疫行政许可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情况、国家公布的林业植物检疫疫情以及疫区划定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便于公众查询和知晓。

第二十条市园林绿化部门和区(县)林业行政部门及其林检机构应当加强林业植物检疫的宣传工作,普及检疫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第二十一条市园林绿化部门和区(县)林业行政部门应当开展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检疫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调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林检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未办理《产地检疫合格证》或者《植物检疫证书》的;

(二)在报检过程中不如实报检,谎报或者瞒报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种类、名称、数量的;

(三)擅自开拆检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封识、包装,调换植物或其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植物或其产品规定用途的;

(四)伪造、变造、买卖、转让、骗取林业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承运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承运不具有《植物检疫证书》或者《产地检疫合格证》的应施检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所持证件与承运货物不相符或者所持证件超过有效期的,由林检机构责令补检,可以对相关承运人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擅自从境外引种或者未按照检疫要求隔离试种的,由市林检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引进林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后未及时告知的,由市林检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在非疫情发生区进行活体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教学、科研的,由市林检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时,未制定防治预案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试验时间、试验场所、试验种类和数量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由市林检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逃逸、扩散蔓延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园林调查报告篇8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园林绿化部门)负责全市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各区(县)林业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市和区(县)林业植物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林检机构),负责执行林业植物检疫任务。

本市农业、工商行政管理、交通运输、邮政等有关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林业植物检疫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和区(县)林检机构应当配备林业植物检疫员(以下简称检疫员),根据需要建立检疫检验实验室,配备相应的检疫工作设备和除害处理设施。

市园林绿化部门和区(县)林业行政部门可以依法聘请兼职检疫员协助林检机构开展林业植物检疫工作。

第五条检疫员执行检疫任务时,可以进入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生产、经营、存放等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查和检疫工作,可以采集相关样品,查阅、复制和拍摄与检疫有关的资料,收集与检疫有关的证据,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检疫员在执行检疫任务时,应当穿着检疫制服,佩带检疫标志,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阻碍检疫员开展检疫工作。

第六条检疫机构应当对下列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和可能被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污染的运载工具、存放场所实施检疫:

(一)乔木、灌木、竹类、花卉等林业植物,及其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

(二)木材、竹材、藤条、中药材、果品、盆景和标本等木质成品或者半成品;

(三)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

(四)国家和本市确定的其他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

检疫机构应当加强对调入本市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复检工作。

第七条林检机构应当依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单和市园林绿化部门公布的补充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单开展林业植物检疫工作,检查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是否带有林业有害生物。

第八条单位和个人发现林业有害生物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林检机构报告。接到报告的林检机构应当迅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验鉴定,确定是否属于疫情。

属于本市新发现的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林检机构应当按规定向市园林绿化部门报告,并采取封锁、扑灭或者控制措施。

第九条本市局部地区发生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应当按规定划定疫区和保护区。疫区、保护区的划定、变更和撤销,由市园林绿化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市园林绿化部门和区(县)林业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并落实突发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

第十条市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加强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每年组织开展重点林业有害生物调查,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开展普查。

市和区(县)林检机构应当建立林业植物检疫档案,编制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分布资料和封锁、除治方案,并报上一级林检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林业植物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花圃、果园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在生产期间或者调运之前向当地林检机构申请产地检疫。林检机构应当加强对下列场所的植物检疫工作:

(一)木材加工、贮存或者转运场所;

(二)果品贮存、转运场所;

(三)苗木、花卉集散地。对检疫合格的,由检疫员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对检疫不合格的,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

第十二条调运林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或者从发生疫情的地区调运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检疫手续:

(一)拟调入本市的,应当事先向市林检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区(县)林检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向调出地林检机构开具《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调运人取得调出地林检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出省)》后,方准调入。

(二)拟调出本市的,应当持调入地林检机构出具的《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向市林检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区(县)林检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取得《植物检疫证书(出省)》后,方准调出。在本市跨区(县)调运林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凭《产地检疫合格证》调运。

第十三条运输、邮寄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时,应当凭《植物检疫证书》办理托运手续;其中,在本市跨区(县)运输、邮寄林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凭《产地检疫合格证》办理托运手续。

托运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运人不得办理托运;发现相关物品的,应当及时通知当地林检机构,不得擅自承运:

(一)未按规定取得《植物检疫证书》或者《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或者所持证书超过有效期的;

(二)相关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种类、名称或者数量与证书记载内容不符的。

第十四条使用单位应当对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发现可能带有林业有害生物的,应当及时向当地林检机构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其扩散蔓延。

第十五条经批准从境外引进林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在本市种植的,引进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放的准予入境证明,并按照市林检机构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隔离试种。

引进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引进的林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进入本市之日起7日内,告知市林检机构。

市林检机构应当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加强联系,及时互相通报经批准从境外引进林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在本市种植的情况和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动态情况,共同做好引种后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禁止在非疫情发生区使用或者饲养活体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因教学、科研确需使用或者饲养活体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单位,应当在使用或者饲养前,报市园林绿化部门,由其进行审批或者按照规定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开展教学、科研活动。

在非疫情发生区使用或者饲养活体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应当制定并落实防治预案,防止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逃逸、扩散蔓延,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试验时间、试验场所、试验种类和数量开展教学、科研活动。

第十七条林检机构检查过程中发现林业植物或其产品、相关运载工具以及存放场所被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污染的,应当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责令并监督当事人进行处理。

当事人应当按照《检疫处理通知单》的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除害处理;难以除害处理的,应当按照规定停止调运、改变用途或者就地销毁。

第十八条本市实施林业植物检疫行政许可不收费。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方面的行政许可、检疫执法、疫情监测调查、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和疫情紧急除治等活动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十九条市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将本市林业植物检疫行政许可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情况、国家公布的林业植物检疫疫情以及疫区划定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便于公众查询和知晓。

第二十条市园林绿化部门和区(县)林业行政部门及其林检机构应当加强林业植物检疫的宣传工作,普及检疫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第二十一条市园林绿化部门和区(县)林业行政部门应当开展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检疫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调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林检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未办理《产地检疫合格证》或者《植物检疫证书》的;

(二)在报检过程中不如实报检,谎报或者瞒报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种类、名称、数量的;

(三)擅自开拆检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封识、包装,调换植物或其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植物或其产品规定用途的;

(四)伪造、变造、买卖、转让、骗取林业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承运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承运不具有《植物检疫证书》或者《产地检疫合格证》的应施检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所持证件与承运货物不相符或者所持证件超过有效期的,由林检机构责令补检,可以对相关承运人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擅自从境外引种或者未按照检疫要求隔离试种的,由市林检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引进林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后未及时告知的,由市林检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在非疫情发生区进行活体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教学、科研的,由市林检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时,未制定防治预案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试验时间、试验场所、试验种类和数量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由市林检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逃逸、扩散蔓延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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