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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调技术消防工作总结8篇

时间:2022-06-24 16:46:44

火调技术消防工作总结

火调技术消防工作总结篇1

关键词:火灾 调查 目的任务 问题 对策

火灾事故调查是公安消防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针对当前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人们对火、电、气、车的用量迅速增加,相应的火灾隐患也明显增多,起火因素也日趋复杂,火灾形势越来越严峻,如何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显得越发重要。

1、火灾调查工作现状

在阅读文献和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就目前火灾调查工作的现状进行分析和总结。下面从仪器情况、人员结构、人员素质、技术鉴定、责任处理、档案建设等几方面就火灾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1)基本装备缺乏,设备陈旧落后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基本装备包括摄像、录音、物证采集、分析检测、现场绘图、挖扒、个人防护、交通、文字图象处理、通讯等仪器工具。目前,先进国家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除了用先进的仪器设备进行物证的分析和技术鉴定外,还开始用计算机三维图象模拟火灾的发生蔓延经过,从而准确及时地认定火灾原因。而我们相当多的基层单位在火灾现场勘查中,由于缺少装备或者有的仪器装备不会使用,还停留在用锄头、铲子扒火场定结论的层次上。不少火调人员在调查火灾时,只能凭经验、凭主观意愿办事,造成有的痕迹物证无法在火灾勘查现场进行分析,拖延了调查时间,错过了调查最佳时机,或造成火灾事故调查中断,影响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机构配备不足,专业人员缺失

火灾调查工作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很强。而目前,我国火灾事故调查的专门科研机构也很少。火灾事故调查的特殊性,要求现场勘查和现场询问互相印证。现场勘查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又相互交织在一起,因而要求火调人员不但要具备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而且还要有丰富的火灾调查的经验,才能真正适应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绝大部分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不能接受院校的系统业务培训,只能在实际工作中摸索,提高,因此,培养一名胜任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人员需要的周期较长。

3)专业素质不高,工作不够严谨

火灾原因认定准确与否,与调查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和工作作风的好坏有直接关系。在市、县一级的公安消防机构,其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大多数是“半路出家”,系统学习火灾事故调查专业知识的人员较少。一些新同志虽然有专业知识,但在本岗位上工作的时间短,也缺乏对火灾勘查实践经验的积累,业务水平提高慢,长期不能独立工作;一些老同志不注意知识更新,凭经验办事,导致了火灾原因认定依据不科学、不充分,定论不准确。在火灾调查工作中遇到一些重、特大或疑难复杂火灾时,部分火调人员往往产生畏难厌战情绪,致使一些火灾调查工作失去了时机,给火灾原因鉴定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

2、火灾事故调查的目的和主要任务

1)火灾事故调查目的就是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依法处理责任者;并总结消防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提出预防对策,减少或避免同类火灾事故重复发生。

2)火灾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就是查明火灾经过和火灾原因;发现、搜集和保全火灾有关的痕迹和物证;查明火灾事故的性质;查清火灾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总结防火和灭火方面的经验教训。

3、当前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1)火调人员少。根据调查,全省专职火调人员寥寥无几,绝大多数都是兼职人员。虽然目前全省各个基层大队都配有一名防火参谋,但是火调人员都是兼职的,平时还从事着建审、执法、通讯报道等多个消防监督岗位。支队机关虽然配有一名专职火调人员,但事实上从事其它工作的时间比从事火调工作的时间多的多。

2)火调从业人员素质低。大多数火调人员

未经过正规院校火调专业学习,没有系统学习火灾事故调查专业知识,只是自己通过书本和实践中学习了一些火调知识,边学习边运用,磕磕绊绊的从事火调工作,加上目前干部交流快,岗位调整频繁,一些未取得岗位资格的监督人员也调整到火调队伍中来,导致目前这只火调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呈现青黄不接的现象。

4、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对策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火灾调查工作。火灾事故调查是公安消防机构一项重要的任务,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是为消防工作做好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执法为民的一种体现。因此公安消防部队应高度重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应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分析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加强和改进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新措施。

2)健全机构,加强火灾调查队伍建设。公安消防部门要成立专门的火灾职能部门,自上而下的建立火调部门和人员编制,配备必要的火调器材和设备。目前省级消防总队已成立火调处,负责全省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专业技术指导和组织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并成立了火灾鉴定中心,负责对重特大火灾事故现场提取物证的分析处理工作;市级消防支队也应成立火调科,负责辖区火调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组织重特大火灾的调查工作;基层消防大队应确定1名兼职火调员,负责辖区内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并参加支队组织的全市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3)加强培训,不断提高火调人员素质。应建立火调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为火调人员创造必要的学习条件,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传授火调知识和技能,使其能熟练掌握各类火灾特点、燃烧规律、现场勘查、火灾痕迹的提取、技术鉴定等,不断提高火调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水平。

5、结束语

火灾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是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公安消防机构认真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要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相互探讨解决所遇到的各种问题,集思广益,不仅是查明火灾原因,依法追究事故责任,维护消防法制的必要前提,还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研究火灾发生规律和特点,有效防止火灾危害的基础性工作。

火调技术消防工作总结篇2

同志们:

以“师傅带徒弟”方式培养火调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是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的,今天的启动仪式也是经XXX政委、XXX局长批准举行的。新的局党委调整之后,对火调工作和火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高度重视,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破解火调专业人才“青黄不接”的局面,尽快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在全国消防部队开展火调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刚才,XXX处长宣读了首批全国火灾调查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导师和培养对象名单,XX高工介绍了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导师和培养对象代表以及XX、XX火灾物证鉴定中心主任作了很好的发言。在此,我代表部局党委,向首批被确定的导师和培养对象表示祝贺,并就加强火调工作尤其是火调人才队伍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近年来火调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近年来,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火调工作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机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制度不断完善。新《消防法》出台以后,修订了原来的《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以部门规章和行业标准的形式对火灾调查的管辖、调查程序、损失统计、事故处理等方面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制定出台了《火灾现场勘验规则》、《公安机关消防刑侦部门火灾调查工作协作规定》、《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等一系列标准、规范性文件。一些地方也积极采取措施,在制修订地方性消防法规中,对火灾调查工作进行了具体细化和补充;有的地方探索实行火灾调查区域协作、防消联勤处理火灾现场等,进一步完善了火灾调查工作机制。二是队伍不断壮大。火调机构设置更加规范,广大火调人员不怕艰苦、不怕危险,在火灾事故调查中辛勤工作,查清了一大批有影响的、疑难的火灾事故,为汲取事故教训、追究事故责任、改进消防工作奠定了基础,为推动消防事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业务水平不断提高。部局坚持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全国火调培训班,还依托XXX多次派火调业务人员赴日本研修,学习借鉴国外火调工作先进经验,培养了一批业务骨干。四是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部局安排专项经费,委托XXX消防研究所研发了火场勘验设备并配备基层大队。另外,刚才给大家发放了火调个人防护装备。这件事源于2010年夏天火调人员在XX疗养期间,我代表部局党委去看望大家,座谈中大家谈到火灾现场对火调人员身体的伤害,对我触动很大。回来以后,立即向局长、政委作了汇报,局里委托XX消防所研发了火调个人防护装备,从头到脚、全副武装,凡是我们能想得到的、有可能对火调人员造成伤害的各种危险,都要进行防护。下一步,部局还要作统一要求,为每名火调人员配备火调个人防护装备。

二、要切实增强对火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对火调工作应该如何认识?我感到,目前对火调工作普遍存在两个认识误区。一是在有些业务部门、有些领导头脑当中,火调是一件“闻火而动”的应急性工作,只是在着火时候有用,平时不重视基础工作,没有火灾的时候,火调部门的人就没事干,就被调派到其他岗位干别的事。特别到了基层,因为人手少,这种情况更普遍;另外一个误区,就是把火调工作孤立起来,认为火调工作就是查原因,只要把起火点、起火部位确定了,只要把直接起火原因查清楚就行了,到此为止。把火调工作孤立起来了,这也是很普遍的问题。我们一定要走出这两个误区,重新审视火调工作,重新认识火调工作的重要性。要把火调工作当作一项事关消防工作全局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因为它关系到能不能从一场场付出惨痛代价的火灾事故中,真正汲取教训,推动消防工作各个方面不断发展、不断进步,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火调工作绝不仅仅是查清个案火灾发生的原因、追究个体的责任,更是检验消防工作的一面镜子。要通过火灾调查剖析消防法制是否健全、火灾防控手段是否有效、灭火救援技战术是否有效,公共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单位内部管理是否落实、相关部门监管是否到位等,只有通过这样的调查,我们才能有针对性地排查隐患,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避免同样火灾事故反复发生。要把火调人才队伍建设当作一项长期的基础工程来抓。因为火调工作专业性极强,从事火调工作的人员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还要有很强的实际动手能力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必须不间断地培养、一代代地传承,才有可能培养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火调人才队伍。在一个火灾现场中,如何认定火灾原因,这方面基础还比较薄弱,需要大量的科学研究、长期的实践积累为之奠定基础。要把火调工作当作一项十分严肃的执法工作来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就火调工作而言,一定要纳入消防法治建设的范畴,一定要依法开展火灾调查,依法向社会公布调查结论,依法追究火灾事故责任。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我们的工作结论,都要在法制轨道上进行。这些年,部局收到的信访案件中,有三分之二都是不服火灾原因认定引起的。我们出具的每一份火灾事故认定书,都要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经得起科学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对此,大家要有充分认识。

三、要清醒看到火调工作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虽然这些年火调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一是队伍不稳定。一些同志取得火调专业技术职称后,由于各种原因被安排到了其他岗位工作,人员流动性大,换岗频繁,骨干队伍难以保留。部局正在调查火调专业技术干部的底数,建立花名册。下一步,要提请有关部门研究相关政策,营造拴心留人环境,稳定火调专业队伍。二是素质不高。我以前处理过几起到部局上访的火灾信访案件,地方的同志来汇报都说是“铁案”,但是经过复查,无论是程序还是实体都存在很多问题,经不起推敲。好多信访案件,我们最后都站不住脚,到了法庭上都败诉。这与我们的队伍素质、工作水平不高都有关系。

针对这些问题,部局决定,要大力加强和改进火调工作,加强火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近期计划对新一轮公安部火调专家组进行换届,启动培养部队内部的火调业务骨干工作,同时把四个部属消防研究所技术力量纳入火调队伍当中来,在XX、XX消防研究所成立两个火灾原因调查研究室,专门为火调工作提供技术支撑。部队在火调工作中发现什么疑难问题,发现什么手段缺失,我们就要提出科研项目,进行科学研究。研究所从事火调技术研究的同志,不仅要从事火调技术研究、承担火灾物证鉴定,还要参加火灾事故调查,为消防部队培养业务骨干创造条件。另外我们还要有计划地招收一些不同专业的人才,不仅要招收XX火调专业毕业生,也要招收爆炸、石油化工、电气、制冷等各个专业的技术人才,增加火调队伍专业的配套性。

四、以开展“师傅带徒弟”活动为牵引,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火调专业人才队伍

火调技术消防工作总结篇3

[关键词]火灾调查;问题;原因;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X928.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2-0105-02

火灾事故调查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重要职责,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较为广泛的工作之一,又是一项十分复杂、技术含量较高的消防执法工作,做好火灾事故的勘查与认定,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践行“三个代表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多年来,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火灾事故调查(简称“火调”)队伍人员立足本职,积极钻研,认真实践,为掌握火灾规律,预防火灾事故,加强消防工作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多种原因,目前火调干部队伍的现状与发展趋势还存在许多与当前消防工作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本人结合多年火调工作实践,谈些看法和建议,希望能借此引起各方重视和关注,推进火调干部队伍建设。

一、当前火调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火调干部队伍量少质弱且不够稳定,难以完成越来越繁重、复杂的火灾事故调查任务。目前,除总队和少数支队外,大多数支队、大队都没有专职的火调人员,多数基层公安消防机构的火灾调查工作只配置一名兼职人员,随着火灾数量增多, 火灾调查工作任务日益繁重, 现有的机构、人员状况已无法满足火灾调查工作的需要,已经严重阻碍火灾调查队伍建设和人员素质的提高,这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办消防行政案件和消防刑事案件都十分不利。另外,由于火调干部岗位比较分散,专业性、实践性很强,一些从基层中队或其他岗位调来的干部在短时间内很难适应或胜任火调工作,加之火调工作经常与灰、烟、气、尸体等打交道,工作条件比较艰苦,岗位缺乏吸引力,造成多数单位培养火调业务骨干非常困难,现有的火调干部也难以得到有效整合利用,队伍思想不够稳定,业务水平层次较低,量少质弱的问题非常突出。就洛阳市而言,2014年1至6月中旬,全市共发生火灾约1200起,而全市专兼职火调人员却不足20人,如大小火灾都严格按程序调查、立卷等规范操作,现有“人马”根本无力完成。

(二)火调干部法制意识不够强,潜在着大量的败诉隐患。从基层消防部门火灾案卷中可看出,普遍存在调查程序不全、缺乏有力证据支持、证据链不完整、原因认定不准等问题。有的火调人员甚至不会现场制图、拍照、访问、取证等,有的甚至因工作失误留下“后遗症”,火灾案件几年后又被提讼,消防部门非常被动。

(三)火调干部普遍存在畏难情绪,甚至消极不作为。在工作实践中,面对复杂、繁重的火灾事故调查任务,火调干部疲于应付,难以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一是许多火调干部迫于政府、单位的压力,人为造成火灾调查、损失统计不实,尤其是火灾核损偏差较大,难以全面分析火灾形势,了解火灾特点和规律,从而有针对性地做好防火、灭火工作。二是现场调查不及时,一旦贻误时机,事后无法挽回。三是部分火调人员面对杂乱的火灾现场畏难情绪较重,因脏、累、危险等原因,不去做深入勘查和分析研究。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相对落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和现实的,也有客观和主观的,分析认为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现行技术干部管理机制不利于火调队伍的稳定和发展。由于火调工作的专业性和实践性,要求干部岗位的相对稳定,但目前干部队伍普遍实行干部交流制度,岗位轮换较快,不利于实践积累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加之火调岗位比较辛苦,缺乏吸引力等,一些火调专业的干部不在火调岗位,用非所学,一些非正常调动也造成火调人才流失,制约了火调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二)各自为战,火调人才资源没有充分发挥利用。由于火调工作相对独立和分散,大队、支队之间调查火灾事故,往来较少、各自为政现象突出,大队缺乏主动请示、报告,支队缺乏主动协助、指导,各支队之间也很少有技术交流。其结果:一是没能集中骨干力量提高火灾原因查清率,留下难以解决的“后遗症”;二是没有互相交流,取长补短的机会,火调业务骨干作用发挥不出来,火调工作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

(三)火调工作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和科学的考核办法。火灾事故是否进行立案调查,调查能否深入,是否出具法律文书都可由基层单位领导或火调干部自行决定,调查也可,不调查也行,随意性较大;调查到什么程度是尽职尽责,哪些情况是故意不负责任,目前没有明确的标准来衡量。有些支队现行考核办法不合理,工作“少干问题少,多干问题多”,客观上导致基层干部,报喜不报忧,少报火灾起数、少立火灾案卷,甚至弄虚作假。

(四)培训方式方法单一,不适合提高火调人员业务能力的需要。多年来,我们一直沿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教员讲、学员听,缺少良性互动,火调干部们反映“听了之后用不上,感觉很抽象,印象不深”,多数火调干部希望进行火灾现场的直观式、问答式和互动式的教学。

(五)领导干部对火调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部分领导对火调工作的重要性、专业性、复杂性、艰苦性以及火调干部培养成长的长期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表现在火调干部使用、调动的随意性,对火调干部技术职务、技术级别晋升等完善激励机制(如:1、在调大和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中发挥关键作用、有重大贡献的,给予记(报)功奖励或给予提前晋职晋衔;2、对于长期从事火调工作,并作出贡献的专家型火调技术人员,延长其服役年限及任职年限;3、落实火调岗位补贴方面。)不完善,对诸如火灾统计录入、火灾事故调查、业务工作考核办法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重视不够,对当地由此引起不良后果的火灾案件也是就事论事,很少做深入研究和综合分析。部分单位有临时思想和短期行为,不愿投入,火调基础工作相当薄弱。

三、加强火灾事故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调整技术干部管理机制,稳定、壮大火调干部队伍。一是延长火调岗位干部交流周期,保持火调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二是做到才为所用,用其所长,人尽其才。学火调专业的干部原则上要安排在火调岗位上发挥作用、施展才能。三是要提高火调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对火调岗位在晋职、评审、补助待遇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提高岗位吸引力。要想留住人才, 提高大家工作的热情与积极性, 必须有制度上的保障。鉴于火调工作的艰苦性和任务的艰巨性, 建议要落实火调人员岗位补贴,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同志要提前晋职晋衔, 并延长在部队的服役年限。对有相当经验的老同志在其转业或退休后要进行返聘等等, 以提高火调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大力表彰在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增强火调干部的荣誉感,稳定和充实火调干部队伍。五是拓宽干部生长渠道。目前,武警学院为培养火调专门人才创造了条件,由于招生数量有限,火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分布面还非常窄,很难在短时期内形成有效的火调力量,其他地方院校也可开设火调专业,在培养火调干部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

(二)整合人才资源,充分发挥火调业务骨干的作用。一是在总队、支队建立由火调业务骨干组成的松散型火灾事故调查组。平时,火灾事故调查组成员分别在各自岗位上工作,发生重特大或疑难火灾时,根据需要赶赴火场开展工作。二是总队、支队也可有意识地开展“会诊式”的调查工作。按地域划分若干片区,组织干部到有代表性的火灾现场进行痕迹教学,增强感性认识,拉近实践距离。三是积极开展学术研讨和交流。分片区举行案例研讨会,有讲解、有点评、有案卷展示,总结和借鉴好的经验。通过举办火调论文征集等活动,促进广大火调干部实践经验的总结、升华,实现相互交流,共同提高。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业务骨干赴有关单位进行考察、学习。四是实现火调信息共享。建立总队、支队、大队级单位典型火调档案资料库。

(三)制定《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规定》和相关的考核标准。制定涵盖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组织、工作任务、工作程序、立案标准、警种协作、案件管辖、器材装备、人员培训、奖励惩罚等内容的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建立火调工作和干部队伍持续稳定发展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障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火调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克服临时思想和短期行为,在组织上给予保障,投入上给予倾斜,为火调人员的工作、学习、培训、生活等方面创造必要的条件,妥善处理事关火调干部切身利益的问题,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各项火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开辟多种形式的培养渠道,扩大火调人员的知识面。要建立火灾调查人员的定期经验交流和培训制度,每年至少一次,各支队及各大队之间可开展经验交流,互相学习,互相借鉴的做法。同时,不仅是消防内部进行交流,我们还要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相关专业部门的专家,如电力、刑侦、金相和色谱分析、车辆火灾等方面的专家,为我们讲授相关的知识, 扩大火调人员的知识面。

(六)要加强装备建设。由于《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中未明确火灾调查装备的配备标准,致使公安消防机构在购置火灾调查装备时,没有依据可循,技术装备缺乏,火灾调查技术手段落后,基本停留在“眼看、手摸、鼻闻”的初级阶段。火灾原因的认定缺少科学的数据和技术鉴定手段,往往难以让人信服。近些年虽然有些改观, 配置了摄相机与照相机等常用装备,但先进装备依旧缺乏,火灾调查人员应用先进装备的意识和能力不强, 存在不会使用,不愿使用的现象。对从事火调的人员,应及时配备调查工作使用的装备和设施,如物证提取用品,存放设施、人员防护用品等, 并进一步改善火灾现场的勘查器材,确保火灾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要保障火调经费。据统计, 一个案件从立案侦查到移交检察院提讼一般约需5万元。对于一些疑难火灾,必须根据现场提取物证的技术鉴定来认定结论,需要具有法律效力的专门鉴定部门实施技术鉴定。目前全国只有沈阳、天津、上海、四川四个消防科研所的火灾原因鉴定中心和廊坊武警学院具备相关鉴定资格。遇到火灾痕迹物证无法通过一般手段认定时,只有送往沈阳、天津、上海、四川和廊坊鉴定,送检工作周期长且费用高, 一般检测费标准为2000 元/个,一起火灾现场提取的检样少则三五个,多则一二十个,这还不包括出差的费用,犯罪嫌疑人逃跑后的追捕费用。基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一般没有此项专用经费, 结果一些火调人员只能凭经验主观臆断,妄下结论,使火灾原因认定缺乏科学性和权威性, 也极易引发行政诉讼,影响公安消防机构的形象。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10.28.

[2]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1号)2009.05.1.

[3] 全省《“四员型”消防监督干部工作手册》2012.06.28.

火调技术消防工作总结篇4

关键词:地铁;消防;技术

中图分类号:U231.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2012)20-0060-01

一、地铁消防的安全工程

在地铁消防的工作中,最重要的防灾设备是要进行火灾的预防设备安置,作为消防工作的最重要的设施之一,预防火灾主要是运用先进的消防技术、防火技术,进行综合的防火措施。而且防火措施必须要具有独特与多样性,在这些特征中,主要是对建筑防火、灭火设施等进行科学的分析,分析出它们的不同特点,针对这些特点来制定详细的防火方案,做到合理、科学的预防,在火灾发生时同样要有完善的消防措施。

在地铁消防的安全工程项目上,要注意把握好消防安全项目的总体设计。因为在消防工作中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前提则是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统筹考虑消防设计单位以及消防设计的专业性要求,做出消防安全工程的设计标准,并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来采取必要的措施达到设计要求,充分考虑设计安全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对维修调试的要求,综合各个方面的因素,设计出一套完整、详细并且可行的设计方案。假如没有合理的设计方案来指引工程的完成,单纯迎合设计单位或者一些专业的设计要求,不注重安全工程的总体设计,则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和设计的目的。消防的安全工程设计标准不是单一的,它涉及到许多的工程设计单位以及许多相关的专业,例如电气、建筑、工艺等,假如没有把握好这些设计单位的统一和协调工作,在执行设计标准时就会遇到一些难免的困难,因此在进行地铁消防的安全工程设计中,要协调好各个相关部门,对消防系统是否具有可行性进行全面的分析、把握,全面的考虑火灾发生的风险以及后果和危害,对其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一旦不出火灾问题,才能恰当的解决。在地铁的施工过程中,注意充分考虑地铁消防工作的复杂性与特殊性,择优选择施工团队,保证工程设备安装的质量,选择必须具备专业的安装技术资格的施工单位,严格的筛选、审查,选择出最优秀的施工安装单位。

二、地铁的消防技术

首先,针对地铁的消防技术中的地铁火灾报警系统进行分析。火灾报警装置、控制装置、探测器件以及联动控制装置是火灾报警系统的组成部分,一旦发生火灾,在初期系统就会通过探测器等器件自动感应到火灾的产生,对火灾产生的外部的温度变化以及烟雾等信号进行接收,接收到信号后就会将这些信息传输给火灾报警控制器,这是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当然还有手动报警设置,只要按下按钮,控制器就会通知火警地铁发生了火灾。控制器一旦接收到信号后,就会及时对它们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分析,当确定发生火灾时,就会及时以声音等的警报装置告诉地铁人员有火灾发生,而且它可以将火灾发生的时间以及具体的位置记录并显示出来,然后会对防火装置发生控制命令,并立即开启这些设备,引导人员的迅速疏散,控制火灾继续扩展。

其次,在地铁消防技术中涉及到地铁火灾模拟。由于地铁的迅速便捷等优点,它在城市交通中已经逐渐发展起来,但是它的结构布局随着多线并站换乘而越来越复杂,它的结构布局越复杂,地铁火灾模拟的成本就会十分高昂,实施起来也相对比较困难。由于这些因素的存在,我国现在采用了一种新的火灾模拟方式,即数值火灾模拟,这种模拟方式可以将很多情境以及边界条件发生火灾的现象进行准确模拟,并有效的确定火灾发生后的排烟、防火方案以及为人员如何更迅速的疏散提供资料,这种数值模拟火灾的方式较为便宜,投资较少,而且可行性较好、效果较强。我国所采用的数值模拟火灾大致有网络模拟、现场模型以及区域模型等,最常运用的是区域模型和场模型。对地铁火灾进行模拟可以及时发现火灾装置的问题并及时处理,这样在火灾发生后才能保证设备的完好、正常的运行,保证各个设备可以在第一时间接收到信号,并及时对火灾现象进行处理。

最后,在地铁消防技术中还涉及到地铁消防的通信技术。一旦发生火灾,火灾控制信息会及时发出控制信号,启动各个防火设备,这时在对人员进行救援和疏散的过程中,必须有一套强大、迅速的通信技术,一旦信息通信到位,则火灾可以得到及时的控制,因此,保障消防的快速性最重要的技术之一则是地铁消防通信。在消防通信技术中应遵循标准性能、可靠性以及灵活性这三点基本的原则,只有保障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在发生事故时,通信设备才能及时发挥作用。为了使得原先的覆盖地面的无线网络与后来引入到地铁的无线网络能够完全联网,在地下应该安装基站,引入无线链路信号,引入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分散引入和集中引入。地铁的消防通信信号在覆盖时包括地下车站的覆盖和隧道内的覆盖,在地下车站进行覆盖时采用吸顶引天线的方式,在隧道内部进行覆盖时采用泄露电缆的方式。由于现在的地铁交通规模越来越大,客流量也在逐渐增多,因此设置完善、流畅的地铁消防通信设置对于应对地铁的火灾等突发事件非常重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人民的财产安全,对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及时的处理。

三、总结

总而言之,地铁消防工作是地铁系统中最重要的工作,又由于它是单一轨道的连续运行、客流量非常多,一旦在这种封闭的空间内发生火灾非常危险,因此,一套完备的地铁消防技术方案非常重要,消防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是否专业、技术方案是否完善,直接影响到火灾发生时的处理速度。必须要从根本上控制火灾的发生,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的处理,保证人们的生命安全。我国的地铁消防技术人员要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各个施工安装商以及消防系统要互相配合、齐心协力,明确设计的标准,严格按照消防法规进行设计的策划,保证消防安全的施工质量以及合法性。通过多方面的技术手段的学习,保证我国的地铁交通的安全性、可靠性。

参考文献:

[1]耿东升.浅谈地铁消防技术[J].安防科技,2010(06):201 -203.

火调技术消防工作总结篇5

关键词:消防机构 火灾调查 工作能力 火灾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2(c)-0198-02

当前,由于火灾形势千变万化,大跨度大面积火灾多发,亡人火灾时有发生,一些火场情况复杂,火灾调查需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同时需要火调人员具备丰富的化学、物理、电力学等科学理论知识,也需要有丰富的火灾调查实战经验和过硬的心理素质等。然而,目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调查工作还存在一些瓶颈性问题需要解决,不断提高火灾调查工作能力,对查明火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消防技术规范和防火对策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现阶段消防机构火灾调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1)从现阶段消防机构火灾调查工作在人员方面存在的问题角度上来说:对于我国而言,受到消防体制为现役部队这一特殊性因素的影响,导致部分从事于火灾调查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流动性较高。然而火灾调查本身是一项需要长期性积累的技术性及经验性工作。从这一角度上来说,火灾调查工作人员的不稳定性以及服役时间的不固定性,加之工作经验的缺失性影响,最终导致现阶段消防机构火灾调查工作开展受到严重影响。

(2)从现阶段消防机构火灾调查工作在机构方面存在的问题角度上来说,我国现阶段所面临的最典型问题在于:目前新的编制体制下,大部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设置火灾调查处(科、室),但很多情况下从事专门意义上的火灾调查工作人员缺少。从这一角度上来说,在遇到较为复杂或是灾情较为严重的火灾事故下,往往采取临时抽调工作人员的方式进行火灾调查工作,而所抽调这部分工作人员并没有具备专门性的火灾调查专业知识与技术实践,导致火灾调查工作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3)从现阶段消防机构火灾调查工作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角度上来说,目前情况是大部分地区大部分从事火灾调查工作的人员不是科班出身,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和训练,缺少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另外很多火调人员都是兼职,从组织培养上、自身要求上、工作协调上等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导致火灾调查工作专业但具体开展调查中显得不专业。

2 提高当前消防机构火灾调查工作能力的措施分析

(1)以区域联动的方式解决现阶段火灾调查人员不足以及人员培训手段单一的问题。对于国内而言,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日常工作过程中最为典型的一方面问题在于:消防工作人员有限,而消防工作的开展则事无巨细。从实践研究结果的角度上来说,要想真正意义上的解决存在于消防部门中的人员编制问题难度是比较大的。这一点与我国现阶段的消防部队管理体制存在极为密切的关系。从这一角度上来说,对于消防部门在人员配置方面的存在问题的解决并非一蹴而就的,其更多的倾向于一种长期性且复杂性的系统化工程,这就要求我们需要针对现阶段的资源进行优化整合,针对工作模式进行必要的创新。

从现阶段的实践经验角度上来说,区域联动的应用优势尤为显著。简单来说,在区域联动作业模式下,能够结合地域分布、人员分布以及火灾起数分布,实现对火灾调查协作区的有效划分。例如,对于城市级别可以按照地域分布的差异性划分为东、西、南、北四个火灾调查协作区,对按照作战区域划分的城市可按照作战区域划分火灾调查协作区。每个区域范围内可以重点培养一名至二名火灾调查工作人员,特别是将火灾事故发生较为频繁,火灾调查人数严重不足的区域与火灾事故较少,火灾调查工作人员实践经验较少的区域有效整合与联动,确保火灾调查工作水平能够得到有效发挥,与此同时,在区域联动的作业模式支持下,还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火灾调查分析工作,通过区域化专业培训的方式,着眼于对支队内部火灾调查工作人员职业技能的有效提升。

(2)以建立专门火调机构和技术骨干的培养的方式,实现对火灾调查工作的能力提升。从实践工作经验的角度上来说,火灾调查工作异常艰巨与具体。单单从火灾事故的调查角度上来说,其多表现为技术性工作,各方对于此项工作的开展往往不够重视与关注,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现阶段的火灾调查工作处于非重点工作的状态下,进而也就使得火灾调查工作在消防监督的重要性并没有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与发挥。绝大部分工作人员对于非重大或是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均抱有应付心理,无法真正意义上的杜绝火灾事故。更为关键的一点在于:对于我国而言,现阶段相关部门及机构所提出的有关火灾事故的调查登记程序使得基层消防部门中的部分工作人员对于火灾调查工作抱有一定的侥幸心理,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尽量将火灾事故往既定规范当中套用,大量的小型火灾事故并没有开展相应的调查工作,导致火灾调查工作人员实践经验缺乏,也就无法确保针对大型及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开展的有效性。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现阶段对于地州(区)一级消防支队而言,应当充分认识到火灾调查的重要意义,设置专门性的火灾调查办公室(科),结合编制情况设置两至三名的专职火灾调查工作人员,并结合本文前述基于区域联动所构建火灾调查协作区的工作优势,确保整个支队内部火灾调查资源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享化。更为关键的一点在于:相关工作人员需要认识到,现阶段火灾调查工作岗位的工作职责较大,工作繁重且休息时间少,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往往不够安心。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在有关专门性火灾调查机构中选取业务素质较好且政治素质较高的干部作为火灾调查工作人员,通过健全的业务培训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能够得到有效的完成。在此基础之上需要配合健全的政策倾向,确保火灾调查工作岗位的吸引力能够得到充分提升。

(3)以技术培训和技术革新为基础,通过对先进技术装备开发应用确保火灾调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从工程实践应用的角度上来说,火灾调查工作主要的科学化体现在现场勘察作业过程当中,主要是针对火场痕迹物证的有效鉴定。然而在当前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开展过程当中发现:火灾调查人员缺少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经验,到一些复杂的火场显得无从下手、束手无策。另外,部分火灾现场勘察专用仪器设备已经配发,但一直是“刀枪入库”,平常都不用,一旦碰到复杂火灾现场需要使用时,没有人员会使用,不能有效发挥设备的功能。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笔者认为:现代火灾调查工作的开展过程当中,除了逐步研究与开发针对火灾现场勘察实用性强的专用仪器设备,特别是针对液体检测、电气物证检测以及炭化物证检测进行有效的研发与应用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加强火灾调查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培训,从专业技术理论、火灾勘察技术装备训练、模拟火场分析、模拟实验分析等入手,实现人与技术装备的最佳结合,以科技化水平的提升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提升达到提高火灾调查工作水平的关键目的。

3 结语

通过本文以上分析需要认识到:如果将消防机构工作的开展视作一个整体的话,火灾调查工作的开展无疑是这一整体的前提与基础所在。换句话来说,现阶段,火灾调查工作开展的质量已成为当前技术条件下衡量消防机构整体工作质量的最关键指标之一。总而言之,本文针对有关消防机构火灾调查工作能力存在的缺失及其提升措施相关问题做出了简要分析与说明,希望能够为今后相关研究与实践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帮助。

参考文献

[1] 梁志宏,刘振刚,张万民,等.金相鉴定技术在火灾调查中的应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5,24(6):778-780.

[2] 连长华,姚雷鸣.浅析放火嫌疑案件的火灾调查与刑事侦查[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7,26(6):704-706.

[3] 杜绍魁.论提高电子证据证明力在火灾调查中的重要作用[J].科技信息,2011,(34):483-484.

火调技术消防工作总结篇6

城市消防数字化后,可使城市消防形成一个安全防范网,实现火灾报警全程自动化,可有效地减少人工转报环节可能造成的火警漏报、迟报,实现对城市入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作状态实时集中监控与管理。该系统能将互联网与监控系统相结合,实现消防系统上级对下级部门的信息查询、数据共享,可使上级部门随时掌握各城市的消防状况。对于减少城市火灾隐患,提高城市消防安全水平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经济意义。

“数字化消防”,主要是以基于Web方式的可交互式三维物件、三维场景的网络三维虚拟现实技术。该技术以国际标准的Extensible3D,即X3D为基础,结合正在发展的XML、JAVA等先进技术,包括了更强大、更高效的3D计算能力、渲染质量和传输速度,并通过整合各类多媒体技术,从而建设―个数字化消防平台。在这个数字化消防平台中,可以结合消防的日常执勤训练、火警受理、火场指挥、辅助决策、综合管理等方面进行诸多的技术开发。此系统利用GSM蜂窝网为通讯平台,充分利用现代社会中强大的通讯资源,使之服务于现代消防事业,克服了采用有线或专网作为通信手段所带来的可靠性差、投资大、日常维护困难等缺点。该系统集语音技术、GSM蜂窜通讯技术,电子地图技术(GIS)、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多媒体技术和计算机远程通讯技术于一身,组成新一代联网监控、调度指挥系统。系统由城市消防网络监控、119调度指挥中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GIS地理信息处理系统和用户端消防网络监控器等设备组成。

一、城市消防网络监控、119调度指挥中心是专门对各单位的火灾报警系统进行联网、监控、监测,面向火警报警的紧急处理、调度而设计的。系统主要由智能接受卡、管理微机和管理软件、远程维护软件、打印机和UPS等组成。119调度指挥中心负责整个系统的接警工作,一般由消防支队直接管理,作为火灾发生前的最后一道保险,它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全市消防资料的所在地,各个部门的历史状况、重点部门信息、单位信息可以在此查到。

二、通讯网络系统。本系统将防火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信息经过处理后通过无线网络传送到城市消防网络监控中心,中心可以对防火区域进行管理和监控。

三、GIS地理信息处理系统。本系统是为了获取、储存、显示、查询定位数据而建立的计算机数据库管理系统,将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直观、形象地在电子地图上以图形或表格的形式显示出来,为消防网络监控系统提供良好的地图环境,以直观的方式显示防火区域的位置和状态等信息。系统的电子地图采用矢量方式,对任意指定区域的防火地点进行查询,可根据需要分层显示信息;可任意放大、缩小、移动;可进行同屏多窗口监控,或将发生火灾的区域锁定在某窗口。

四、用户端消防网络监控器。当火灾发生时,消防网络监控器的报警控制电路自动将此信息传送给城市消防网络监控中心和119调度指挥中心,并在电子地图上直观地反映出报警地信息。系统所有的报警都有语音提示,使用方便、快捷。中心一旦确定警情后,通过无线/有线调度在系统注册的各个消防单位和相关系统,一同对火警进行处理。城市消防网络监控系统主要有以下特点:

1、结合GIS地理信息资料便于及时确定地点,通过中心处理器事先储存信息及时查阅各单位的详细内容,便于了解各单位设备运行、预演准备、配备设备、单位领导等情况,能随时掌握每一个入网单位的详细情况。

2、各中心可相互通讯(如支队与总队通讯,在总队可以了解支队对入网单位的管理情况)。目标是与城市的其它网络如燃气网、电网、水网、119、110公安联网,实现社会网络资源共享,使各网络为消防工作服务,也可为社会提供相应服务。

3、通过网络可解决在日常消防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设施时,有些单位就开通使用,检查人员一走就停机,不能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而所有报警设备并入网后不仅能监督消防设施正常运行,还可及时发现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人员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对所控场所进行长期有效的管理。

4、利用高科技网络技术解决队伍人员不足,检查不全的问题。利用网络有目的地检查,对管理不严的入网单位和我们的管理者都是一种促进。

5、可以实现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使用社会资源,减少资源浪费,建立全民消防安全体系的目标,也是科普教育的理想场所。

6、对消防部队管理的促进作用:通过网络为各值勤部队建立档案,了解装备配置,使用等情况。对部队建设、促进部队装备配置有积极作用。

城市消防网络监控中心应由一定技术水平的专业消防工程公司承担。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及日常管理,配合消防部门119调度指挥中心对重点消防单位实施联网监控,从而提高城市火灾报警系统的开通完好率,达到防火减灾的目的。

火调技术消防工作总结篇7

一、××消防火调工作之先进性

××消防总队的火灾调查工作开展已经较为成熟,有一整套相关的程序、制度包括经费保障,并实实在在的落实在了日常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充分调动派出所人力资源、深化体制改革。初到××,便深刻感受到火灾调查人员与公安派出所辖区民警配合之默契。××总队的做法是:一般性火灾(如损失较小、原因清楚、非重点单位、不涉及多产权单位等)发生后,辖区派出所民警全面负责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同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定期碰头召开分析协调会,进行信息沟通。影响较大的火灾,辖区派出所民警负责了解、调查笔录,排查有力线索;消防机构火调人员组织现场勘查,由支队进行火灾调查工作,最后,当事人如果申请重新调查,则由总队火调处进行重新调查。

据了解,××市在2003年在奉贤试点派出所承担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基础上,经过广泛的讨论和调研,经××市公安局批准自2004年8月1日开始,在全市九个区(县)推广公安派出所承担火灾原因调查的工作,制定了《公安派出所火灾原因调查程序》,配发了相应的勘查装备,并对派出所分管领导和消防民警进行了业务培训,同时各防火监督处(科)定期进行业务指导。根据统计,200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九个区县,共发生火灾842起,属派出所调查范围的火灾共656起,其中由派出所直接调查处理结案的528起,占总火灾起数62.7%。通过该项工作的实施,一方面方便了群众,有利于及时恢复生产、生活,另一方面使防火监督处(科)将更多的警力投入到较大火灾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其他防火业务中去,提高了工作效能。同时也丰富了派出所三级管理的内容,提高了消防民警的监督执法业务能力,增加了消防宣传工作的素材。

近几年,为了进一步规范派出所消防三级管理,××市公安局每年定期对各分局派出所消防业务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与派出所等级、民警福利待遇等息息相关,以此来调动派出所民警参与消防检查、火灾调查的积极性。

2、防火干部人人皆需从事火调工作。××市消防总队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市消防局火灾调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提出了“主办调查员”的全新概念。即各支(大)队每日均设有防火干部值火警班。第一出警的防火参谋(防火值班人员)为该起火灾调查的主办调查员,分管起火地区的防火参谋协助配合,分管领导视情况调派其它防火参谋协助配合。而主办调查员接到指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程序要求开展调查工作。

而专职火调人员的职责则是协助防火参谋开展火灾调查工作,同时对防火参谋在火灾调查中生成的各类文书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并移交法制人员进行法律审核。

3、全面营造火灾调查学习研讨氛围。2006年4月10日,××市消防局召开了第一届全市火灾案卷评比活动,通过对优秀案卷的评比,进一步提高火灾调查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专职火调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同时,通过对优秀案件的评比,既总结了××市火灾调查工作成功经验,通过比较找到火灾调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又搭建了各支队之间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探索、创新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火灾调查工作教育培训机制,为火灾调查工作逐步向程序规范、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结论科学、档案完善方向推进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

4、进一步发挥专家作用。在查阅××市消防总队近几年的火灾档案中,发现:××市火调专家委员会在多起重新认定或疑难火灾的调查工作中,充分发挥了作用。多次请专家到场协助调查原因,为最后确定火灾原因出谋划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在2004年发生的两起部队单位火灾中,专家委员会受××市消防局指派,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并出具了专家意见。专家意见书既解决了以前消防局参与调查后无法为受委托单位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的难题,又为部队单位处理火灾事故提供了依据。同时,外聘的汽车行业专家,不仅经常为车辆火灾的调查提供技术指导,还多次无偿提供现场、设备、技术人员甚至同类型车辆进行分析,最终达到通过分析一起起火原因,使参与的调查人员也学到了许多知识的目的。据了解,目前××市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委员会共有不同行业的专家13名。

二、值得借鉴和学习的方面

1、各支(大)队建立健全干部24小时火灾调查值班制度。××总队防火干部全面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制度的创新,为我省机构创新提供了典范。“火灾调查是火调参谋的事”,存在这种想法的防火干部在我省不在少数。其实,火灾调查只有及时、迅速出警,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掌握资料,才能为以后案件的定性、及时告破赢得了、宝贵时间,而支、大队防火干部24小时火警火灾调查制度就为这一目的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2、加强火调装备配置及人员配置。2005年,××消防总队花近500万元购置26台雪傅兰越野型轿车装备一线火调工作,同时每车均标准配置相应勘查器材、设备。相比之下,我省各支队、大队火调力量从车辆、装备、人员等均无法得到有力保障。此外,××消防总队上到火调处所有人员、下至各支队防火处专兼职火调人员,每人每月300元专项岗位补助均按发放,以及专门针对火调技术人员的定期培训等措施,都有很好的借鉴性。

3、注重加强对火灾资料的收集、及对物证的归档保管制度。《规定》中明确要求:各支(大)队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移动硬盘,双备份火灾现场照片及录像、录音等资料;而一些物证,不能用电子档归档的,也有专门的保险柜进行保管。

由于体制原因,我消防部队干部流动性比较大,一起火灾,往往三、五年后,资料就遗失了,这非常不利于火灾调查工作。特别是近几年,重新认定增多、案件增多、行政诉讼案件增多、涉外案件增多,使得火灾调查工作的形势十分严峻,物证资料保存工作也显得尤为重要。

4、注重对录音笔的使用。××总队明确提出:在火灾事故调查中,对特殊群体(如在急救、濒临死亡、重伤人员等)的笔录收集中,要尽可能的使用录音笔,收集资料,以免资料缺失,导致火灾原因无法认定。

5、加强机动车火灾调查程序改革的探索。鉴于目前普遍存在机动车辆火灾调查接、处警方面的不足,以及调查技术难度较高等情况,建议总队会同交警、保险等部门,制订机动车火灾的专项调查程序,同时借助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委员会,探索由中介参与机动车火灾原因调查、损失评估的新机制。

6、加强物证鉴定意识,提高原因调查的科技含量。建议贵州总队要求各支队在火灾调查中凡涉及电气火灾的,尽量要求提取物证进行技术鉴定,进一步提高原因调查的科技含量。此外,建议总队统一规范开发一套绘制火灾现场图的软件,一方面提高现场图的绘制水平、质量,另一方面提高工作效率。

三、通过培训、学习,需进一步探讨和深究的问题

1、原因不明的火灾案件是否应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消防总队在《规定》第52条中明确要求:经调查,未能查明火灾原因的,也应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当事人也可以对火灾原因不明的火灾案件提出重新认定申请。

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标志着消防机构对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工作的一个终结,即调查程序执行完毕,即使是火灾原因不明案件,也应该书面告知当事人。在原因不明的火灾案件调查终了之后,如果不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如何告之当事人消防机构的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工作已经结束?仅仅通过口头告之当事人“原因不明”的做法,恐怕欠妥。此做法最终有可能导致当事人状告消防机构涉嫌行政不作为行为。

公安消防机构是火灾事故调查的法定执行机构,是认定火灾原因的权威机构。随着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不断完善,公民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对公安消防机构的法律约束和社会监督越来越严,火灾事故当事人也不再是被动的接受公安消防机构认定的火灾原因。这就要求火灾调查工作要更细致、更全面,只有在充分掌握证据材料的基础上,才能认定火灾原因。尽管出具火灾原因不明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其最终结果,必然是“矛盾上交”(火灾当事人既然要向消防机构深究火灾原因,其火灾案件大多数是涉及保险理赔或是民事纠纷,所以才将矛盾的焦点集中于权威机构-消防部门。我基层消防机构出具“火灾原因不明”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其结果必然是将“矛盾”上交,即火灾当事人(一般是涉及双方或多方)因为保险理赔或民事纠纷,必然要对基层消防部门出具“火灾原因不明”的火灾原因认定向上一级消防机构申请重新认定,将“矛盾”上交)。但是,这种因出具“原因不明”的火灾原因认定而导致的重新认定,虽然不利于消防部门开展工作,但我个人认为这是对消防法赋予消防机构“三大法定职责”的一种最好的诠释,也是消防机构火灾调查部门依法办案、以客观事实认定火灾原因的具体体现,反映了我公安消防部门是采取审慎和负责的态度认定火灾原因的。

如上所述,个人意见,对于“原因不明”的火灾事故,应该出具合理、规范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并做好应对庭审或法院调查的准备,对所有可能的火灾原因导致不能唯一确定的结论,要有科学合理的解释。

2、针对汽车火灾的处理方式。××消防总队在《规定》第18条中明确提出:机动车在行使途中因非交通事故发生火灾,由主战消防队向该机动车驾驶员出具《机动车火灾告知单》。告知单中明确要求:机动车主或单位如需公安消防部门调查起火原因的,可在接到告知单二十四小时内,向火灾发生地的公安消防部门提出调查申请。

个人认为,24小时的提出,是在总结许多教训基础上总结出来的想法。第一,可防止车辆火灾因现场缺失而导致的证据不足,原因无法认定;第二,避免当事人存在侥幸心理,作虚假笔录。

笔者曾咨询保险公司:车辆在未保自燃险的情况下,因与外界物体直接碰撞起火或受外界明火烧损的损失,可向保险公司索赔(车损险)。

因此,许多车辆在投保车损险而未保自燃险的情况下,因车辆自身原因(非质量原因)自燃失火,车主或驾驶员咨询相关方面后,才向消防机构报案。同时向消防机构作虚假笔录:汽车失火前曾碰撞路基、为躲避车辆碾压石块、路面不平底盘发生刮蹭等,来迷惑我火调人员,以便为其出具较有的利的原因认定。

所以,车辆火灾发生后,火灾调查人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火场,排除不利因素,认真勘查现场,方能最大程度上准确认定火灾原因。

3、××消防总队提出了一种较为创新的概念:一个火灾存在两种以上不同的原因,但最终均归属一种责任划分,同时有利于协调解决事故纠纷,原则上是允许的。

火调技术消防工作总结篇8

一、××消防火调工作之先进性

××消防总队的火灾调查工作开展已经较为成熟,有一整套相关的程序、制度包括经费保障,并实实在在的落实在了日常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充分调动派出所人力资源、深化体制改革。初到××,便深刻感受到火灾调查人员与公安派出所辖区民警配合之默契。××总队的做法是:一般性火灾(如损失较小、原因清楚、非重点单位、不涉及多产权单位等)发生后,辖区派出所民警全面负责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同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定期碰头召开分析协调会,进行信息沟通。影响较大的火灾,辖区派出所民警负责了解、调查笔录,排查有力线索;消防机构火调人员组织现场勘查,由支队进行火灾调查工作,最后,当事人如果申请重新调查,则由总队火调处进行重新调查。

据了解,××市在20*年在奉贤试点派出所承担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基础上,经过广泛的讨论和调研,经××市公安局批准自20*年8月1日开始,在全市九个区(县)推广公安派出所承担火灾原因调查的工作,制定了《公安派出所火灾原因调查程序》,配发了相应的勘查装备,并对派出所分管领导和消防民警进行了业务培训,同时各防火监督处(科)定期进行业务指导。根据统计,20*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九个区县,共发生火灾842起,属派出所调查范围的火灾共656起,其中由派出所直接调查处理结案的528起,占总火灾起数62.7%。通过该项工作的实施,一方面方便了群众,有利于及时恢复生产、生活,另一方面使防火监督处(科)将更多的警力投入到较大火灾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其他防火业务中去,提高了工作效能。同时也丰富了派出所三级管理的内容,提高了消防民警的监督执法业务能力,增加了消防宣传工作的素材。

近几年,为了进一步规范派出所消防三级管理,××市公安局每年定期对各分局派出所消防业务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与派出所等级、民警福利待遇等息息相关,以此来调动派出所民警参与消防检查、火灾调查的积极性。

2、防火干部人人皆需从事火调工作。××市消防总队于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市消防局火灾调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提出了“主办调查员”的全新概念。即各支(大)队每日均设有防火干部值火警班。第一出警的防火参谋(防火值班人员)为该起火灾调查的主办调查员,分管起火地区的防火参谋协助配合,分管领导视情况调派其它防火参谋协助配合。而主办调查员接到指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程序要求开展调查工作。

而专职火调人员的职责则是协助防火参谋开展火灾调查工作,同时对防火参谋在火灾调查中生成的各类文书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并移交法制人员进行法律审核。

3、全面营造火灾调查学习研讨氛围。20*年4月10日,××市消防局召开了第一届全市火灾案卷评比活动,通过对优秀案卷的评比,进一步提高火灾调查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专职火调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同时,通过对优秀案件的评比,既总结了××市火灾调查工作成功经验,通过比较找到火灾调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又搭建了各支队之间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探索、创新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火灾调查工作教育培训机制,为火灾调查工作逐步向程序规范、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结论科学、档案完善方向推进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

4、进一步发挥专家作用。在查阅××市消防总队近几年的火灾档案中,发现:××市火调专家委员会在多起重新认定或疑难火灾的调查工作中,充分发挥了作用。多次请专家到场协助调查原因,为最后确定火灾原因出谋划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在20*年发生的两起部队单位火灾中,专家委员会受××市消防局指派,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并出具了专家意见。专家意见书既解决了以前消防局参与调查后无法为受委托单位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的难题,又为部队单位处理火灾事故提供了依据。同时,外聘的汽车行业专家,不仅经常为车辆火灾的调查提供技术指导,还多次无偿提供现场、设备、技术人员甚至同类型车辆进行分析,最终达到通过分析一起起火原因,使参与的调查人员也学到了许多知识的目的。据了解,目前××市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委员会共有不同行业的专家13名。

二、值得借鉴和学习的方面

1、各支(大)队建立健全干部24小时火灾调查值班制度。××总队防火干部全面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制度的创新,为我省机构创新提供了典范。“火灾调查是火调参谋的事”,存在这种想法的防火干部在我省不在少数。其实,火灾调查只有及时、迅速出警,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掌握资料,才能为以后案件的定性、及时告破赢得了、宝贵时间,而支、大队防火干部24小时火警火灾调查制度就为这一目的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2、加强火调装备配置及人员配置。20*年,××消防总队花近500万元购置26台雪傅兰越野型轿车装备一线火调工作,同时每车均标准配置相应勘查器材、设备。相比之下,我省各支队、大队火调力量从车辆、装备、人员等均无法得到有力保障。此外,××消防总队上到火调处所有人员、下至各支队防火处专兼职火调人员,每人每月300元专项岗位补助均按发放,以及专门针对火调技术人员的定期培训等措施,都有很好的借鉴性。

3、注重加强对火灾资料的收集、及对物证的归档保管制度。《规定》中明确要求:各支(大)队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移动硬盘,双备份火灾现场照片及录像、录音等资料;而一些物证,不能用电子档归档的,也有专门的保险柜进行保管。

由于体制原因,我消防部队干部流动性比较大,一起火灾,往往三、五年后,资料就遗失了,这非常不利于火灾调查工作。特别是近几年,重新认定增多、案件增多、行政诉讼案件增多、涉外案件增多,使得火灾调查工作的形势十分严峻,物证资料保存工作也显得尤为重要。

4、注重对录音笔的使用。××总队明确提出:在火灾事故调查中,对特殊群体(如在急救、濒临死亡、重伤人员等)的笔录收集中,要尽可能的使用录音笔,收集资料,以免资料缺失,导致火灾原因无法认定。

5、加强机动车火灾调查程序改革的探索。鉴于目前普遍存在机动车辆火灾调查接、处警方面的不足,以及调查技术难度较高等情况,建议总队会同交警、保险等部门,制订机动车火灾的专项调查程序,同时借助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委员会,探索由中介参与机动车火灾原因调查、损失评估的新机制。

6、加强物证鉴定意识,提高原因调查的科技含量。建议贵州总队要求各支队在火灾调查中凡涉及电气火灾的,尽量要求提取物证进行技术鉴定,进一步提高原因调查的科技含量。此外,建议总队统一规范开发一套绘制火灾现场图的软件,一方面提高现场图的绘制水平、质量,另一方面提高工作效率。

三、通过培训、学习,需进一步探讨和深究的问题

1、原因不明的火灾案件是否应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消防总队在《规定》第52条中明确要求:经调查,未能查明火灾原因的,也应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当事人也可以对火灾原因不明的火灾案件提出重新认定申请。

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标志着消防机构对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工作的一个终结,即调查程序执行完毕,即使是火灾原因不明案件,也应该书面告知当事人。在原因不明的火灾案件调查终了之后,如果不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如何告之当事人消防机构的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工作已经结束?仅仅通过口头告之当事人“原因不明”的做法,恐怕欠妥。此做法最终有可能导致当事人状告消防机构涉嫌行政不作为行为。

公安消防机构是火灾事故调查的法定执行机构,是认定火灾原因的权威机构。随着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不断完善,公民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对公安消防机构的法律约束和社会监督越来越严,火灾事故当事人也不再是被动的接受公安消防机构认定的火灾原因。这就要求火灾调查工作要更细致、更全面,只有在充分掌握证据材料的基础上,才能认定火灾原因。尽管出具火灾原因不明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其最终结果,必然是“矛盾上交”(火灾当事人既然要向消防机构深究火灾原因,其火灾案件大多数是涉及保险理赔或是民事纠纷,所以才将矛盾的焦点集中于权威机构-消防部门。我基层消防机构出具“火灾原因不明”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其结果必然是将“矛盾”上交,即火灾当事人(一般是涉及双方或多方)因为保险理赔或民事纠纷,必然要对基层消防部门出具“火灾原因不明”的火灾原因认定向上一级消防机构申请重新认定,将“矛盾”上交)。但是,这种因出具“原因不明”的火灾原因认定而导致的重新认定,虽然不利于消防部门开展工作,但我个人认为这是对消防法赋予消防机构“三大法定职责”的一种最好的诠释,也是消防机构火灾调查部门依法办案、以客观事实认定火灾原因的具体体现,反映了我公安消防部门是采取审慎和负责的态度认定火灾原因的。

如上所述,个人意见,对于“原因不明”的火灾事故,应该出具合理、规范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并做好应对庭审或法院调查的准备,对所有可能的火灾原因导致不能唯一确定的结论,要有科学合理的解释。

2、针对汽车火灾的处理方式。××消防总队在《规定》第18条中明确提出:机动车在行使途中因非交通事故发生火灾,由主战消防队向该机动车驾驶员出具《机动车火灾告知单》。告知单中明确要求:机动车主或单位如需公安消防部门调查起火原因的,可在接到告知单二十四小时内,向火灾发生地的公安消防部门提出调查申请。

个人认为,24小时的提出,是在总结许多教训基础上总结出来的想法。第一,可防止车辆火灾因现场缺失而导致的证据不足,原因无法认定;第二,避免当事人存在侥幸心理,作虚假笔录。

笔者曾咨询保险公司:车辆在未保自燃险的情况下,因与外界物体直接碰撞起火或受外界明火烧损的损失,可向保险公司索赔(车损险)。

因此,许多车辆在投保车损险而未保自燃险的情况下,因车辆自身原因(非质量原因)自燃失火,车主或驾驶员咨询相关方面后,才向消防机构报案。同时向消防机构作虚假笔录:汽车失火前曾碰撞路基、为躲避车辆碾压石块、路面不平底盘发生刮蹭等,来迷惑我火调人员,以便为其出具较有的利的原因认定。

所以,车辆火灾发生后,火灾调查人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火场,排除不利因素,认真勘查现场,方能最大程度上准确认定火灾原因。

3、××消防总队提出了一种较为创新的概念:一个火灾存在两种以上不同的原因,但最终均归属一种责任划分,同时有利于协调解决事故纠纷,原则上是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