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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制度8篇

时间:2022-07-27 22:07:17

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篇1

关键词: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工期制度;质量检查制度;处罚制度

中图分类号:TL37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工程概述

位于某城市某区建设居民楼,东西长185m,南北长81m。西侧是待建居住用地,东侧为德式堡欧式园林游乐区,南侧为香蜜湖及沿湖规划中公园。原始地貌为山前凹地,现场地经开发平整,地势平坦,最高处绝对标高23.99m,最低处绝对标高23.26m。

2.工程部结构根据规模设立工程部经理、工程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副经理、技术工程师、安全员、资料员可兼出纳、仓管员可兼辅料采购、施工员。

3.组织原则

3.1工程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向工程部经理负责主持本项目日常工作履行工程部职责接受公司上级领导和公司相关领导的业务管理、指导和监督。

3.2工程部编制人员服从项目经理的管理、项目副经理。

3.3工程部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各专业必须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坚持执行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4.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4.1配合甲方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4.2配合甲方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4.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4根据工程性质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5.项目部会议制度

5.1项目部实行定期会议原则上一周一次根据技术、安全、质量上的问题设专题会议也可实现每天的碰头会议按工程规模的大小需要而定。

5.2实现班前会制度各班组在上班前集中工人开班前短会对当天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质量、安全等问题进行交底。

5.3积极参加业主、监理的定期、不定期例会。

6.检查制度

6.1对各工序实行“三检”制度。

6.2组织周小查、月大查或分部分项检查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

6.3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整改。

6.4项目部各部门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6.5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

7.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7.1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

7.2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7.3合同文件凡由项目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

7.4图纸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工程师。

8.作息制度

8.1本项目要求管理人员要求住现场,管理人员出去办事半天以内的向项目经请假,1天以上(含1天)直接向老板进行请假。

8.2项目部作息时间为:上午7:00~11:30;下午1:30~5:30;另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应进行调整加班,由阳成辉负责考勤。

8.3管理人员每月可休息2天。

9.上班制度

9.1项目部管理人员都要求住现场管理人员出去办事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

9.2项目部作息时间为上午6:30-11:30,下午1:30-6:30另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应进行调整加班由专人负责考勤。

9.3上班时间除在办公室查看图纸或计算工程量外,其余时间不允许待在工地办公室内一律在现场检查及安排工作。

9.4上班时间杜绝在办公室内泡茶聊天上网聊天玩网络游戏,上班时间杜绝在办公室内泡茶等。

10.奖励制度

10.1嘉奖A类奖励个人50元至2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

(1)对改善部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2)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成绩的。

(3)工程施工过程中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的。

10.2记功B类记功类奖励奖个人200元至5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全公司通报表彰。

(1)以下三项节约成本均在5000—10000元以内者。

(2)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建设成本成效显著者。

(3)杜绝浪费发现施工场地内有浪费现象及时有效进行制止的。

10.3记大功C类节约成本均在10000元以上者记大功奖励奖个人1000元以上,视具体情况由项目经理部或总部经理室领导研究决定项目员工大会表彰。

10.4处罚制度

10.41警告类A类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处罚不扣除个人薪金。

(1)情节相对较重者给予劝诫类处罚每次扣除当月薪金50元至100元罚款本项目内通报。

(2)不服从项目经理的领导以各种理由推脱领导安排的工作推诿应承担的责任。(3)不按本部门规定参加例会及其他会议的。

(4)对施工作业点的巡查不按规定次数进行或者漏查巡查过程中只走形式不重质量的。

10.42记过类B类记过类处罚每次扣除当月薪金200元至800元项目上通报批评。(1)不按规定制作周报、月报、计划、总结等文书材料的。

(2)超过规定的时限传送文件或上报的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

(3)个人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通过项目经理或其他人发现的。

(4)对于上级领导发出整改内容未按时完成或确实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但不及时上报的。

(5)半年内受到警告类处罚三次以上的。

10.43留岗查看C类留岗查看处罚情节较轻者扣除当月个人薪金1000元到2000元情节较重者留岗查看期为一个月至三个月留岗查看期间停发个人薪金且对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全总部通报批评。

(1)不按图纸施工造成工程工期延误需返工整改的特殊情况除外。

(2)工程整改两次以上仍不能验收通过的特殊情况除外。

(3)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4)工作过程中过失泄露公司机密的。

11.工期制度: 本项目由于后期较紧张,剩余工期为6个月左右,为了确保工期按时完成,各施工员应对所分管项目的工期进行合理安排及控制,为了保证工期的顺序进行,先制定工。

12.质量检查制度 各施工员应对其分管项目的质量全面负责,各工序进行认真检查,将问题进行落实整改,涉及到各栋号隐蔽的项目,各栋号负责人应负责找资料员进行报验。具体分项要求如下:

12.1各施工员应认真检查每一层、每一分项的质量,各分项在施工前应详细地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各分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员应进行平行检查,并将每一层的每一个房间部位的分项的检查质量情况及落实情况书面报给项目经理,各施工员应对检查表内的检测数据负责,如果实际有误差(超规范要求)。项目部将从月工资中进行罚款(罚款额度根据情节轻重而定)。

12.2各栋号施工员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查时,如有分项项目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施工员如发现问题而未进行罚款,则应自行负责。

13.材料采购制度

13.1项目所需各类材料一律有材料部门进行采购未经材料部门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采购材料。材料供应商必须以招标形式确定。

13.2由预算部计算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数量提出采购计划,项目部审批后交材料部采购。

13.3主要材料采购应签订供货合同。包括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交货日期、运输方式、检验方法、交货地点、货款结算支付方法都要在合同中填写清楚同时对不执行合同应负的经济责任也要明确规定。

13.4材料采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法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14.廉洁制度

14.1本工程各栋号部分结算及签工由各栋号长直接负责。

14.2各栋号长应对班组结算的工程量数量负责,如发现有栋号长与班组进行勾结,并多结算工程量给班组,项目部将直接开除并追究其责任。

15.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例会制度

项目部应在每周三、周六晚上18:30时召开主要管理人员碰头会,主要内容为所分管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有关问题的汇报,需要协调相关事宜的汇报,会议由现任项目经理主持,并将存在问题或急需协调事宜报项目总协调温总。

16.结束语

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努力完成各项管理指标,提高项目整体管理水平和管理人员素质,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托颖而出,一枚独秀,永立于不败之地,特指定相关规章管理制度,以利于进一步广泛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卫生和治安等思想意识行为。

参考文献:

[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现状和对策. 大众科技,2008年.

[2]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控制.广东科技 ,2007年.

[3]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浅见.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

[4]浅谈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与管理.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

项目管理制度篇2

(征求意见稿)

审核:

编制:

2011年6月16日

 

 

一、技术管理制度... 2

1、贵重仪器使用制度... 2

2、数据采集质量保证措施... 2

3、数据处理、解译质量保证措施... 3

4、资料管理制度... 4

二、人员管理制度... 4

三、成本控制制度... 5

四、日常管理制度... 6

五、安全管理制度... 7

六、过程控制制度... 7

附件1、《地质雷达使用保养制度》... 8

附件2、《TSP使用保养制度》... 9

附件3、《TGP使用保养制度》... 12

附件4《用车管理制度》... 14

 

一、技术管理制度

1、贵重仪器使用制度

《地质雷达使用管理制度》见附件1,《TSP使用保养制度》见附件2,《TGP使用保养制度》见附件3。

2、数据采集质量保证措施

现场数据采集质量的好坏、优劣直接影响到整个检测工作的质量。故制定如下质量保证措施。

1)TSP现场采集必须将炮孔灌满水才能进行放炮操作。接收孔中充满锚固剂后方可下接收管,最大可能的和隧道围岩粘结成一个整体,保证接收传感器的接收数据质量。所使用雷管必须使用瞬发雷管。严禁激发孔内不灌水或少灌水,放空炮。现场孔距要认真测量,精确到厘米。

2)         TGP现场采集中、必须将炮孔灌满水才能进行放炮操作。接收。严禁不灌水或少灌水,放空炮。接收孔中沉渣要清理干净,用黄油填满孔底40cm以上,才能放入接收传感器。传感器的方向必须水平放置。现场孔距要认真测量,精确到厘米。

3)         地质雷达现场预报数据采集中,必须采用点测,严禁使用连续测。掌子面上布4条测线,井字形布置。每次数据采集前,应根据岩性不同对介电常数进行调整。

4)         桩基检测。声波检测时,必须保证声测管通畅无堵塞现象,声测管灌满水检测,禁止无水检测,检测时尽量让探头处于同一水平面状态,在检测时高低相差不得大于20cm。应依次测量声测管露出桩面的高度、管与管外侧的间距以及由探头电缆线的标记测出的声测管深度,现场做好相关参数记录;低应变检测时,需用打磨器将桩头打磨平整,安装接收器时需在接收器的接收端面涂上自带的耦合剂,在桩头的磨光面上按紧、压实,防止在敲击时发生接收器因不稳发生震动、倒下等因数影响采集结果;敲击次数一般选为9-12次,不易过少。

5)         隧道监控量测数据采集中,对于周边收敛和拱顶下沉两个必测项目,必须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量测。应规范埋点,并对测点保护好。如果测点遭到破坏,要立即补埋,严禁编造假数据。对于选测项目,如锚杆轴力、围岩内部位移、初支对二衬的压力、孔隙水压力等,也要按检测频率及时进行检测,并保护好测点。

3、数据处理、解译质量保证措施

1)针对目前隧道超前预报项目中存在大量岩溶隧道,存在极大安全风险。TSP对溶洞预报效果不理想等现象,要加强地质调查工作,辅助地质雷达和红外探水,认真做好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在物探工作的解译方面,采用双人互核制。由两名物探技术人员分别对一份数据进行解译,然后在一起进行比较,结合地质情况,最后得出结论。建立数据处理解译、判释台账,由两名技术人员签字后,报分院总工核准后,检测报告才能正式签发。桩基检测、监控量测同样采用双人制互核制。

2)对于发出去的预报报告,安排专人进行电话回访和现场实地调查,通过开挖揭露出来的地质情况和预报结论进行比较,提取典型物探波形及图像,每个项目建立预报数据库,为提高后续预报质量做好充足的准备。

3)对于已经发出去的报告,建立管理台账,按施工单位及隧道名称进行分类归档。电子版及时刻录成光盘进行备份,防止电脑意外损耗造成数据丢失。

4)数据处理、解译人员应认真学习物探基本原理和地质知识,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是物探和地质知识的结合。只懂物探不懂地质或只懂地质不懂物探都是做不好超前预报的。

4、资料管理制度

1)由各项目设专人汇总统一管理报告文件的收发、传阅、备份保存,项目上向外发资料要统一出口,并做好记录。

2)各项目报告相关文件资料必须做好编号及登记,应做到记录有序、调用方便,严禁出现漏填、漏计,每月编制资料交接清单、打印归档保存。

3)资料不得随便外传,如有需要须由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记录。

二、人员管理制度

1、对项目上的人员,明确人员分工,做到事事有人管。对于一些大项目,例如贵广湘桂、云桂、沪昆三个超前预报项目。成立了地质调查组、TSP组、地质雷达及红外探水组,每个组设组长,配置1~2名组员。设立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统一管理。设置项目工作日志记录员,对外协调联络员,负责对预报情况回访和催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预报准备工作。隧道监控量测项目,成立现场数据采集组和数据分析组由项目经理、总工统一管理。

2、对于外聘人员,采用浮动工资,对表现好的进行加薪奖励,对于落后份子进行降薪和淘汰。组织文体活动,如篮球赛、乒乓球赛等,增强整个团队的凝聚力。项目负责人经常和项目部成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各成员心理状态,营造公平公正环境。让工作人员干着舒心,可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3、针对项目部外聘人员比较年轻、工作和学习经验欠缺这一特点,利用工作空余时间对项目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隧道基本知识和超前地质预报物探的基本原理,word、excel、ppt、CAD等办公软件的学习,并进行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及平时工作表现来判定工资标准。

4、人员有事离开项目必须向上级领导请假,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项目驻地。

三、成本控制制度

1、项目外出人员就餐、住宿费,根据项目所在地消费水平制定相应标准。

2、外出做预报人员原则上在项目部就餐,在午餐、晚餐正常就餐时间的1小时之内必须回项目部就餐。

3、在项目部的人员,空调、风扇、电灯应在无人办公时必须关停,房中空调在不必要的时候尽量少开,且必须做到人离空调关,若发现浪费现象,对相关人员处罚。

4、项目部车辆应按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平时减少不必要的出车,不得公车私用。

5、项目部的电脑、打印机在无人使用时,必须关停;项目人员不得使用办公室电脑打游戏,不得随意使用打印机乱打与项目无关的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6、项目人员在项目所在地原则上不得打车,尽量乘坐公交车,在必要的情况下,必须得到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才能打车,否则不给予报销。

7、对于项目所需日用品以及其他物品的购买,必须得到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才能购买(购买后保留小票,回项目部交给项目负责人),否则不给予报销。

8、项目人员每天花费必须清楚、明晰的记录,如发现账目不合处,不给予报销;超标部分,不给予报销。

四、日常管理制度

1、建立伙食考勤表,由保姆提前统计就餐人员数量,避免饮食上的浪费。对于外出预报人员,在就餐时间后一小时内能回到项目部的,必须回项目部吃饭,项目负责人每个星期去一次菜市场,对蔬菜等价格进行调查,作为伙食标准的依据。

2、针对超前预报项目洞口多、施工便道长、对车辆损耗大的特点,每个项目选择信誉好、价格公道的修理厂定点维修保养,并签订维修保养合同。要求司机学习车辆保养基本知识,如及时清除空气过滤器中的尘土等。具体《用车管理制度》见附件4。

3、检测人员必须保证个人办公桌资料摆放整齐、桌面清洁;卧室的卧具整洁卫生,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4、保姆每天购买蔬菜以及各类生活用品时,必须清楚、明晰的记录各笔支出的清单,包括蔬菜及日用品的名称、单价、数量,总价;同时保留购买时的发票、收据、各种购买小票,以备查询。

5、保姆必须及时清理厨房,保证厨房干净、整洁卫生,保姆同时要按时、及时的打扫项目部的地面、墙壁、书桌、以及洗手间的卫生,保证项目部的环境整洁。

五、安全管理制度

1、针对项目部工作人员工作环境为正在施工中的隧道。工作环境危险,进洞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

2、进洞时要向施工人员询问洞内情况,严禁没有见到人时擅自进入洞内(洞内不见人,往往是即将放炮,此时进入洞内非常危险),对洞周环境进行仔细观察,如发现衬砌开裂或拱顶坍塌掉块,立即将人员设备撤出。

3、在进行TSP预报时,由专业的放炮员进行放炮操作。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在项目部设置专门的房间存放仪器设备防盗,购置灭火器防火。

六、过程控制制度

一个项目能否顺利完成,取得较好的效益。过程控制是关键。故制定如下制度。

1、每天各个项目发工作日报到项目总负责人处,以便总负责人及时掌握项目情况。

2、每个隧道超前地质预报项目建立台账,对隧道掘进里程进行跟踪,及时进行预报,防止断链情况发生。隧道监控量测项目也要建立台账,防止漏埋断面。

3、每个项目根据项目实际内容建立过程控制表格,对工作的每一个步骤都进行记录,发现错误及时整改。保证项目进行流畅顺利。

4、建立工作联系单制度,通过工作联系单和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沟通,解决困难,留下文字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附件1、《地质雷达使用保养制度》

1、操作员应提前将所需仪器配件检查完毕,防止因仪器配件问题影响第二日预报工作。

2、检测人员对检测仪器必须加强安全保护意识,外出检测须做到人、仪器不分开,使仪器处可控状态,杜绝出现被盗现象。

3、地质雷达如发现仪器信号不好或工作不正常,先关闭主机电源再检查电缆两端接头(电缆与主机的接头、电缆与天线的接头是否连接正确),检查完毕确认无误再开机,即关闭主机电源后再拆(或者连接安装)。严禁有电拆装!

4、电缆线应绕圈收放,不能折叠,电缆不能受到重物压损。现场有水的情况下,电缆接头、主机等要做防水处理。仪器使用、转移过程中,主机与天线注意防震,避免设备内部部件接触不良。

5、隧道检测完成后,操作员应对检测仪器做简单清理,待回到项目部对检测仪器做全面清洁,做到主机无尘、电缆及天线干燥无泥迹;保持仪器清洁。

6、在工地现场注意保护仪器,避免人为损坏。电缆线应避免长期在地面磨损。

7、项目负责人员不定期对检测仪器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以上情况,对相关操作员罚款。

 

 

附件2、《TSP使用保养制度》

1、操作员应提前将所需仪器配件检查完毕,防止因仪器配件问题影响第二日预报工作。

2、检测人员每次去工地检测时,必须保证人与仪器不分开,杜绝仪器被盗。

3、仪器开箱前,必须把仪器箱放在平整地面上,以免仪器滑动损坏,开箱后应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用后按原样入箱。仪器取出时,应轻拿,取出后应及时合上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仪器箱上严禁坐人。连接仪器时各接口必须对正连接,严禁蛮力压入。

4、在检测过程中必须看护好仪器,严禁隧道中过车辆,以免压断接收单元信号线,如果在仪器使用过程中出现无信号或是不工作状态,必须关闭电源后再检查各接口连接情况(主机箱的电源是否开启、电脑与主机箱的USB连接、接收单元与主机箱的连接、触发盒的连接),确认无误后重新开机工作,严禁在现场带电拆卸。

5、检测过程中,起炮器与放炮线不能保持连接状态,必须先接好雷管线,接线人员到安全距离后,才能充电接线。

6、在检测结束后,必须做好仪器的简单清洁工作,擦去仪器上表面的灰尘以及仪器上的泥巴等,然后按出箱位置放入原箱(回项目部后重新彻底清理,保证仪器的干燥、清洁),盖箱前应检查设备是否齐全,并且箱盖吻合方可上盖,不可强力施压以免损坏仪器。

7、仪器在运输时,应切实做好防震、防潮工作,装车时务必使仪器正放,不可倒置。

8、项目负责人员不定期对检测仪器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按要求保养,对相关操作员罚款。

 

附件3、《TGP使用保养制度》

1、检测人员每次去工地检测时,必须保证人与仪器不分开,杜绝仪器被盗。

2、仪器开箱前,必须把仪器箱放在平整地面上,以免仪器滑动损坏。仪器取出时,应轻拿,仪器取出后,应及时合上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仪器箱上严禁坐人。连接仪器时,各接口必须对正旋紧。

3、在检测过程中必须看护好仪器,严禁隧道中过车辆,以免压断接收信号线和触发信号线,同时对于触发信号线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拖拉,必须在检测过程中及时绕圈收取,如果在仪器使用过程中出现无信号或是不工作状态,必须关闭电源后再检查各接口的情况(接收信号线与主机接口的连接、触发信号线与主机接口的连接、触发信号线是否压断),确认无误后重新开机工作,严禁在现场带电拆卸。

4、检测过程中,起炮器与放炮线不能保持连接状态,必须先接好雷管线,接线人员到安全距离后,才能充电接线放炮。

5、在检测结束后,必须做好仪器的清洁工作,擦去仪器上表面的灰尘以及仪器上的泥巴、接收探头上的黄油等,然后按平整放入原箱中(回项目部后重新彻底清理,保证仪器干燥、清洁),盖箱前应检查设备是否齐全,并且箱盖吻合方可上盖,不可强力施压以免损坏仪器。

6、仪器在运输时,应切实做好防震、防潮工作,装车时务必使仪器正放,不可倒置。

7、项目负责人员不定期对检测仪器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按要求保养,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附件4、《用车管理制度》

1、项目司机在外出检测时,必须认真、集中精神开车,严禁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2、未外出检测时,应按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平时减少不必要的出车。

3、对项目部车辆进行修理时,必须对各修理项目进行认真核查,减少不必要的修理,每次修理必须保存修理清单。

4、司机在每次报账当天记录车辆行驶里程,以方便下次报账时核对里程数;每次出车必须记录清楚出车原因及目的地,详细记录油费和过路费等。

项目管理制度篇3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质量管理工作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应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检查和验收制度,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让顾客的要求得到满足。

2质量管理部要牢固建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要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上,进行技术监督、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使产品的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1)工程技术部门要监控与审核工程质量规划和施工方案,落实三级交底制度,检查规划与方案的实施过程,抓好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广十项新技术应用,提高工程质量品牌。

2)生产计划部门要坚持抓生产必须抓质量的要求,在落实生产计划的同时要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进度计划,要坚持做到上道工序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得交付下道工序施工,要始终以严格的管理和合理的施工进度创造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提供使顾客满意的精品。

3)材料部门供应的材料要符合材料质量标准,要严格材料采购、验收检测和使用管理制度,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所需不同材料和新材料的规格、性能以及应用要求的情况,做到为工程建设提供合格材料。

4)质量检查人员应持证上岗,应挑选工作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专职质量人员公司直接领导,应相对固定,不得任意调整。如因工作确需调动,需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

5)专职质量检验员的配备,根据国家规定数据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5,应满足企业质量管理的要求与能力。

6)项目部、队组质量管理,要充分依靠群众,在操作过程中要精心施工,随时自检。项目部应有项目质量员,项目质量员独立开展工作。专业队应有兼职质量员,以便进行自检工作。兼职质量员由关切或有经验的工人担任。

7)质量管理网络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由总工程师分管,在公司质量管理部组织下展开各项工作。各技术经理分管质量工作,分管技质的主管抓质量工作,项目部设质量员、队组设兼职质量员。

8)质量检验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的质量活动。

9)全面质量管理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一种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企业的全体职工,都要学习和参加质量管理,为了取得经验,逐步展开,应建立质量管理小组,并开展活动。

二、公司各级的质量责任制

1、 公司总经理是负责承担企业工程质量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所承建工程的质量负全面责任。总经理委托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具体抓公司的工程质量。

2、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负责实施集团公司质量工作规划,指定质量管理目标,负责确定重点、重大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领导质量管理部和工程技术部,对工程质量进行具体工作。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由质量管理部组织评定,总工程师审核验证。

3、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分管的技术经理具体抓工程质量,有职有权。各项目经理应尊重技术经理在质量问题上的处理意见。项目部应根据具体情况定出质量管理目标,确定创优质目标工程,制定奖罚制度并以切实实施。并制定工程质量计划。

4、项目经理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项目工程师配合项目经理抓好工程质量控制,负责技术交底、过程检查处理、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评定验收,汇报和整改质量问题,项目经理在质量问题上应与项目工程师密切配合,尊重项目工程师在质量问题上的意见。

5、作业班组长主要抓好队组操作质量,提高工人技术素质。保证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不合格者推倒重来,多创优质产品,摆正质量同进度,质量同效益的辩证关系,在抓好质量基础上促工程进度,降低原材料的消耗。

三、公司质量管理部职责范围

1、认真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方针,在总工领导下,组织推动生产中的质量工作,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的有关政策、法令、制度、规范、规程及有关文件,有关规章制度。

2、在总工领导下,制订和完善工程质量奖罚方法,并组织实施,对分公司进行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经常深入现场,积极宣传,贯彻质量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总工程师。

4、参与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讨论,并对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对职工做好质量教育,并经常对质量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6、组织质量员定期活动,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提高质量员业务水平。

7、做好工程质量报表,做好分项工程质量月检查评定工作,并将分项工程月检查评定情况汇集上报下发。

8、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拟订目标管理项目,开展优质工程活动,做好组织评定及资料复查工作。

9、 组织工程的基础、主体及竣工的验收工作,听取有关单位意见,提高工程质量 。

10、收集顾客投诉意见,明确责任部门,按要求落实整改问题,使顾客得到满意。

四、质量检查和评定

质量检查工作,应以自检为主,自检、互检与专职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1自检:队组在操作过程中,应进行自检,每天收工前和完成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后,由兼职质量员会同项目工程师、作业班长进行自检工作。

2互检:工序搭接,不同工种交接时,应进行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互检以促进队组之间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并弄清各自的责任。

3检验批的质量检查:应由项目质量员、作业班长进行检查和实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分项工程的检查:应由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项目质量员进行检查和实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专职检查:公司专职质量员根据项目部的分项工程评定,每月组织复查,核定分项工程等级。队组互检由队组兼职质量员签字。

6定期的质量检查:公司组织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开展定期的质量检查,交流经验,开展评比活动,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1)项目经理每月对分项工程进行复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应及时处理,表扬优良,批评差劣,进行奖惩。

(2)质量管理部每季对工程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的情况汇集起来上报下发。对工程质量成绩显著的单位和项目部给予表扬或嘉奖。

7公司质量管理部不定期的开展质量抽查工作,全面监控施工项目的质量动态,严格把好过程控制关。

五 材料、构件的质量验收

1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及工具,供应部门应及时提供出厂证明或质量保证书。工地材料员要对所进材料的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2、 各种材料验收:要检查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验用证、进市许可证及质量保证资料,成品出产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验收标准,验收人员对成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

3、 所有由生产厂送进场的产品,项目经理在工地应进行检查验收,质量员进行质量抽查。到厂内提货的,应在厂内进行验收,发现质量存在问题,可拒绝接收。

4、 现场材料必须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堆放整齐有序,场地要硬化,排水要畅通,特种材料要做好防潮、防火、防腐工作,保证材料在现场存放过程中的质量。

六 质量员的活动及报表制度

1每月质量员进行集体活动,活动内容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如:

(1)学习规程、规范、质量标准及其他业务知识。

(2)交流情况,分析解决质量通病。

(3)优质工程验收评定。

(4)质量观摩。

2每季参加一次由公司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

3做好分项工程质量月报,通过检查,如实填写。作业班组在当月末,下月2日前上报各项目部、项目部组织复查,于月后7日内上报质量管理部(一式三份)。公司再组织抽查复核。

4收集过程控制中的顾客、监理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满意度信息;收集顾客意见调查表;实施回访工作;均在季度内作出收集统计后上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

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分一般性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两类。一般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与公司取得连系。

七 工程阶段验收

单位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在该阶段工作完成后进行。单位工程阶段验收分壳体验收、性能测试;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和质量验收记录及安全和功能检测报告等。阶段验收由各项目部协助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邀请该工程的设计、监理、质监及公司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程阶段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项目工程师介绍工程概况和施工中质量控制情况,公司技术质量部门介绍质量检查结果。进行现场检测;汇集到会各方代表验收意见;进行主体工程验收签证或提出整改意见写成会议记录及验收报告。为确保单位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特规定公司所有工程,在完成合同内容后,必须通知公司质量管理部一起进行竣工工程的质量预验收。未经预验通过的工程不得报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八 整体验收

1工程预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工程合同范围内的分部项工程施工完毕。

(2)、阶段工程通过验收,性能良好。

(3)、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齐全,质量控制资料基本齐全。

(4)、书面的施工情况汇报已完成。

其内容一般包括:

A、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筑面积、预算造价、计划开竣工日期、实际开竣工日期、结构形式、周遍施工环节、内外装饰、施工中发生的特殊情况,甲方、设计、监理、质监情况、总分包情况等。

B、工程施工实况:施工过程、设计变更、隐蔽工程。

C、工程施工情况:质量预控方法、过程、结果;各分部项实测统计及结果;分部项验收及结果、QC小组活动及结果。

D、工程中尚未得到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工程预验收提出整改的内容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及时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和观感质量检查记录。企业技术负责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后才能进行正式的竣工验收。

2工程整体验收

整体验收在预初验合格之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四方人员参加共同验收,验收时应做好验收准备,资料必须齐全,要作施工情况汇报,介绍工程质量概况,填写竣工验收记录,验收通过后共同签证,交付建设单位使用。

整体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各项工程的内容。

2各分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3工程技术资料正确、齐全。

4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证书。

5书面的施工情况汇报已完成。

屏蔽效能的验收及认证:工程结束后,由需方按国军标进行性能检测:

1如需方对测试结果有异议,可由供方、需方及由需方委托的权威检测单位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屏蔽室的屏蔽效能进行复测认证,测试费用由需方负责。如性能未符合合同规定的指标,供方整修至达到合同要求,发生费用由供方负责。

2工程竣工验收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介绍工程概况;介绍施工实况汇报工程质量情况;提出工程中尚未解决的问题并说明原因;验收人员实地查看验收工程;听取及汇总各方面的意见,评定质量等级;签字办好验收手续确定竣工资料、竣工决算,完成未了事项及工程结帐的制约日期。

3、其它项目的验收:屏蔽室安装结束后由需方派出专人按双方制订的合同有关要求,对该工程的电气、装饰通风安全及其它配置设备进行验收。

4、交付:在上述两项目验收均合格后,供方将该工程交付给需方,屏蔽验收工作结束,屏蔽合同履行完毕。、交付:在上述两项目验收均合格后,供方将该工程交付给需方,屏蔽验收工作结束,屏蔽合同履行完毕。

屏蔽室质量的保证和售后服务措施

1、严格按照标准,保证施工质量;

2、屏蔽室移交使用时,供方向需方提供屏蔽室的全部图纸和资料文件,并进行使用培训,需方保证不向除最终使用者外的第三方泄露;

3、建立质量档案,定期回访用户,检查质量情况:公司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可及时排除屏蔽室的故障并及时进行维修:在接到用户维修电话通知后,一般问题立即答复,疑难问题24小时内答复,重大问题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处理。

九 投诉和回访保修制度

1、为维护企业社会信誉,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凡工程交付使用后的保修期内必须做好回访工作。

2、工程质量保修书应在竣工验收同时交给甲方。竣工后在接到建设单位发回的保修要求和投诉时应立即派人回访,并进行处理。

3、工程竣工半年后由分公司组织质量回访1~2次,期间发现问题确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分公司要负责保修。

4、施工时的顾客投诉,要积极处理,满足顾客的需求。

十、顾客满意度测量

工程质量是关系客户满意度的重要方面,认真实施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验收时和验收后的顾客满意度测量,是企业为满意度提供服务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现场协调会中,上级主管部门综合检查中收集各方的顾客满意度信息。从中分析和测量企业给予顾客的满意程度,并不断提出改进意见,使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顾客的满意不断提高。

十一、奖罚制度

奖优罚劣的措施: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管理失职和质量下降的;对违反规定的,造成安全问题的;给甲方造成使用功能严重影响的;对工程反复出现问题又不积极整改的等等,均处以经济罚款和行政处罚。

对荣获优质工程(包括结构优质)的;对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名列前茅的;对分部、分项质量突出的等给予表彰和奖励

项目管理制度篇4

第一条为规范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公益性地质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括区域地质、区域矿产、区域地球物理、区域地球化学、区域水文地质、区域工程地质、区域环境地质、遥感地质调查,矿产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地质资料开发利用,基础地质、矿产勘查理论技术方法试验、测试实验、地质科学技术应用研究,古生物化石研究与保护等。

第三条除不宜竞争的项目外,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采用竞争的方式产生,并实行合同制管理。

第四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项目管理,委托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地调中心)负责项目日常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项目预决算管理。

第二章立项与计划

第五条省地调中心根据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项目建议书(建议书格式见附件),在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优选项目,建立项目库。

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公益性地质工作经费预算,从项目库中提出立项项目计划并公告。

第六条地勘单位根据立项计划公告编制项目设计和经费预算报送省地调中心,经地调中心初审后,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设计、预算进一步进行论证,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需要续作的项目,由承担单位提交项目地质工作总结和续作勘查补充设计及续作计划任务和费用,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论证确定。

第七条省国土资源厅将项目立项论证相关结果向社会公示。

第八条根据公示结果,省国土资源厅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和预算(含组织实施费用预算),会同省财政厅下达年度项目任务计划。

第九条项目任务包括工作区、工作周期、目标任务、主要实物工作量、预期成果、经费预算和项目承担单位等内容。

第三章设计审查

第十条地调中心自收到项目设计和预算书之日起30日内,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审查设计书。

第十一条根据项目性质和审查内容组成专家组。每个专家组一般由5-7人组成。设计审查组设专家组长和主审专家。主要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和经费预算要求,对项目设计书进行审查,专家组长、主审专家与专家成员均应签名。

第十二条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目的任务、以往资料的收集和综合研究、工作部署、技术路线、工作方法及技术要求、经费预算、组织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预期成果等。不同专业应突出本专业的特点。

第十三条省国土资源厅向项目承担单位下发设计书审批意见。项目承担单位收到设计书审批意见之日起10日内,按照审批意见完成设计书的修改,报送地调中心备案,并提交纸介质项目设计书二套、电子文档一套。

第四章设计变更与报告

第十四条项目实施中,对项目名称、工作周期、主要实物工作量、目标任务、工作区、成果和经费等需调整的,属重大变更,项目承担单位应正式行文报省国土资源厅,经委托地调中心论证后,由省国土资源厅行文批复,并作为项目审查验收依据。

第十五条实行项目报告制度。报告分为半年报、年报和专报。专报为不定期报告,凡有重要进展和情况,应随时专题报告。半年报于7月10日内、年报于次年1月10日内报送地调中心。由地调中心及时汇总报省国土资源厅。

第五章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项目质量管理由省国土资源厅、省地调中心、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按职责分级负责。

第十七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项目质量管理督查指导,负责项目重大质量事故的查处,也可委托有关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查处。

第十八条地调中心全面负责项目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

第十九条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质量的跟踪管理,对所属地勘单位的项目设计与成果报告进行初审,参与项目野外验收。

第二十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检查和责任制度,保证三级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按照GB/T19000标准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项目承担单位的质量检查工作包括项目组自检(100%)、互检(100%)和承担单位抽检(30%)等,野外原始资料须结合野外实地检查,并做好质量检查记录。

第二十一条项目质量检查按照项目任务书、设计与批复意见、委托施工合同和国家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

第二十二条地调中心根据项目施工进度,组织专家对原始资料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组一般由3-5名专家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并提出具体的检查意见。

第二十三条地调中心重点检查野外原始资料。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工作精度,野外实地检查比例不低于被检查资料的20%,其中槽探、井探、钻探的检查要求达到100%。

第二十四条专家组对原始资料检查结束后,及时向地调中心提交检查报告或专题报告。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始资料,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原始资料,在查清原因后,写出专题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第二十五条地调中心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向项目承担单位下达检查意见书。重大质量问题及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进行处理。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检查意见书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向地调中心提交修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二十六条深部验证工程设计未定位的项目,待地表地质工作与物化探工作结束,提出下步工程设计方案,报地调中心组织专家审查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分包和转包。项目承担单位确需分包和转包的应经过地调中心批准后方可实施,但对其分包和转包的工程质量负责,并且要求将原始资料统一汇总至项目承担单位。转包、分包工程承担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第二十八条物化探工作量较大的项目单独编制设计,与项目设计一并审查。在单项工程完成后,进行专项验收。

第二十九条样品分析在具有相应化验测试资质的单位进行,确保化验测试质量。

第三十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一般只允许负责一个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

第六章野外验收

第三十一条有野外实物工作量的项目,野外工作结束后,应当现场进行验收。

第三十二条野外验收工作由地调中心负责。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参与。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督察指导。

第三十三条凡有分包和转包工程的项目野外工作结束后,项目承担单位要先进行验收,资料经系统整理归纳后,再向地调中心提出该项目野外验收申请,提交相关资料清单。

第三十四条地调中心收到野外验收申请10日内,确定专家组成员,并与承担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地点。

野外验收组一般由3-7人组成,专家组成人员覆盖野外工作涉及的主要专业,应具有本专业的高级职称。

野外验收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该项目的参加人员和顾问,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验收工作公正进行的人员应当回避。

第三十五条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提供野外验收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资料的客观、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六条野外验收组根据第五章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项目野外资料和工作量进行核实检查。野外验收组应提交验收意见书(含评分表、工作量核实表等),地调中心对验收意见书签署意见,并通知被验收单位。

第三十七条验收意见明确需要补充野外工作的,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及时补充和完善野外工作,并向地调中心提交补充工作总结,经地调中心认可后,方可转入成果报告的编写。

第七章成果报告管理

第三十八条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写项目成果报告。

第三十九条项目承担单位完成成果报告编制后,向地调中心填报成果报告审查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附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第四十条地调中心根据成果报告审查申请及项目情况拟定评审形式、时间、地点和评审专家人员组成等初步建议,由省国土资源厅会省财政厅组织审查验收。

第四十一条成果报告评审依据项目任务书、设计书、设计书审批意见、野外验收意见和有关技术标准。

第四十二条评审专家组形成评审意见,并反馈项目承担单位。

第四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果报告的修改,并送地调中心。

第四十四条地调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后,由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审批意见书。

第四十五条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原始资料、实物资料和成果报告归省国土资源厅所有。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的矿产地,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由省地勘基金立项勘查。项目承担单位不得擅自申请探矿权,但项目承担单位具有发现权。

第四十六条项目承担单位对从事项目所获得的资料及成果保密。未经省国土资源厅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成果报告出版后,按有关规定提供使用。

第八章经费管理

第四十七条项目承担单位按有关规定单独编制项目预算书。

第四十八条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年度项目预算进行审查并批复预算。

第四十九条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经费实行单独核算,严格按批复的预算和开支范围使用经费,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项目经费。

第五十条项目承担单位在资料汇交后30日内,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项目决算报告,并对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五十一条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决算报告进行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审批。

第九章处罚与奖励

第五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发生伪造资料、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汇交项目成果地质资料的,按国务院《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对不严格执行合同或不提交项目工作报告、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追回截留或挪用的资金,不受理新项目的申请,取消参与竞争项目的资格,停止或终止项目等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五十三条项目管理机关及有关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五十四条对充分搜集、研究利用以往资料,精心设计,精心施工,投入少,成本低,社会效益显著,成果质量优异的项目,给予适当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地质科学技术研究类项目除执行本办法外,还要符合国家和省科技管理的有关要求。

第五十六条地调中心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项目管理制度篇5

一、适用范围

本区内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项目建设(包括信息化新建项目和信息化结转项目)。

二、项目分类

新建项目,是指本年度新增的,已在部门预算中安排实施的项目,包括新建信息系统的项目和对已有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的项目。

结转项目,是指上年度已由区信息委组织评审并同意实施,且区财政局已安排预算并纳入分年度滚动管理,本年度需在部门预算中继续安排实施的跨年度项目。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

区信息委是区级信息化项目的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的技术论证,硬件购置、软件开发总体经费支出的审核等,会同区财政局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评估等工作。

区财政局是区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的管理部门,负责确定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的安排原则,审核和平衡信息化项目预算安排,对项目建设经费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管理流程

区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及管理的操作流程主要分:立项阶段、建设阶段、验收阶段。具体操作流程如图所示(附件一)。

各预算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招投标、政府采购以及信息系统监理、信息安全测评和软件评测等政策法规或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市、区两级关于信息安全、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和信息化标准建设的要求,按照区财政局预算批复,组织实施信息化项目。

(一)项目建设申请和审核

1、对列入本区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编制并上报项目建设申报表(附件二)。

2、信息委对申报表作审核,特别对项目的功能需求作深入的调研,超过100万元的项目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区信息委将确认意见书送区财政局备案。

3、重大项目要引入信息化项目监理。

(二)招投标和采购

1、100万以下的建设项目:50万以下采用分散采购,50万以上采用集中采购;

2、100万以上的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采购。

(三)资金拨付

列入本区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的项目资金拨付,根据建设项目合同书及施工进度,由区信息委核准,区财政局核定拨付。

项目实施过程中,区信息委应当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和有关专家,共同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包括对项目总体计划审核、项目进度管理、参与重大变更审核、了解试运行情况、参与重大会议等。

(四)测评、验收和决算

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应当组织验收和总结。区信息委、区财政局对信息化项目的实施过程、完成结果和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预算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1、测评:软件开发项目需进行软件测评。涉及网络安全要求的项目及单位的项目需进行安全测评。

2、验收:项目必须进行竣工验收方可投入使用。项目按计划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填写《区信息化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三)(并提供项目建议书、设计方案、需求说明书和用户手册等资料)报区信息委,由区信息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验收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提前提出延期验收书面报告,区信息委给予书面回复。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重新验收。项目验收后的一段时间内,区信息委、区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对项目的运行状况、运行效果、发展前景等进行项目评估。

项目管理制度篇6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大足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实施的项目(以下简称为后扶项目)。

第三条项目扶持的对象。项目扶持的对象必须是大足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所在的移民社(组)的村民。

第四条项目选择原则

(一)坚持自愿的原则。移民社(组)民主讨论、友好协商、形成共识,让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坚持“先生存、后发展”的原则。以投资小、见效快,优先解决移民社(组)群众生产生计困难的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三)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鉴于移民安置较为分散,后扶项目资金量小的实际情况,后扶项目的选择一定要量力而行,符合实际,便于实施,使其产生社会经济效益。

(四)坚持国家帮扶和移民社(组)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后扶项目申报、确认的程序

(一)后扶项目申报。移民库区和安置区的社(组)选择的项目原则上应是已上报《大足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中的项目,并且要明确资金的投向和项目类别,项目实施的主体、管理方式和受益对象,按照村民自治程序签字认可。

(二)村民委员会把移民所在社(组)大多数移民和村民代表签字认可的后扶项目及相关附件报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经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后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县移民后扶管理机构,县移民后扶管理机构会同县财政局审批后下达项目计划。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相应程序重新报批。

(三)对实施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后扶项目,应按照**市和大足县的有关规定组建项目业主,由项目业主委托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县移民后扶管理机构,由县移民后扶管理机构会同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审批。

第六条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

(一)对移民库区和安置区实施的30万元以下的后扶项目,后扶项目在移民社(组)辖区内的,责任主体为社(组);后扶项目在移民村(居委)辖区内跨社(组)的,责任主体为村委会(居委会);后扶项目在街镇乡辖区内跨村(居委)的,责任主体为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对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后扶项目,项目实施责任主体为项目业主。

第七条后扶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一)对移民库区和安置区的后扶项目,按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后扶项目资金的拨付

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按项目进度拨付制。

5万元以下的后扶项目,分三次拨款。工程完成30%、70%时,分别拨付相应的进度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资金全额拨付。

5万元(含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后扶项目,分四次拨款。工程完成30%、70%时,分别拨付相应的进度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资金拨付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则拨付质量保证金。

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后扶项目,分五次拨款。工程完成20%、50%、80%时,分别拨付相应的进度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资金拨付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则拨付质量保证金。

(三)后扶项目资金拨付的程序

由项目责任主体填报县财政局统一制定的项目拨款申请表,后扶项目所在地的社(组)签注意见,村(居委)、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移民后扶管理机构分别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县财政局审查后拨款。

项目资金统一拨付到街镇乡财政所,由项目责任主体在财政所实行报账制,建立明细账,做到专款专用,并保管好财务档案。

(四)后扶项目当年未完工的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项目停建时间超过1年或项目计划下达后超过1年未开工的项目,要重新报批后才能实施;项目停建时间超过2年或项目计划下达后超过2年未开工的项目,县移民后扶管理机构有权将项目进行调整。

第八条后扶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一)后扶项目监督检查的对象是项目责任主体。

(二)后扶项目监督检查实行政府监督检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进行。若项目责任主体是社(组)或村委会(居委会)的,由县移民后扶管理机构和相关街镇乡政府(办事处)共同监督检查;若项目责任主体是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项目业主的,由县移民后扶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检查。

(三)被监督检查的项目责任主体,必须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对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要求限期整改或处理。

(四)对贪污、挪用、侵占、截留移民资金以及因失职、渎职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社会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后扶项目的验收

(一)项目责任主体按照工程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建设后,由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初验。初验合格后,由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向县移民后扶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县移民后扶管理机构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项目责任主体限期进行整改。验收合格的,由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对项目验收情况在移民库区和安置区村、社(组)内公示,并落实管护责任制。

(二)对单个项目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后扶项目,由市移民后扶管理机构组织验收。

项目管理制度篇7

一、立项原则

设施菜田建设要有利于推进蔬菜规模化生产;有利于提高以绿叶菜为主的生产功能;有利于综合发展展现风貌;有利于带动农民增加收入。切实做到科学规划、规范管理、长期稳定、讲求效益。资金运行上贯彻连片建设原则;专款专用原则;经济实用原则;严格审查原则。

二、管理程序

1、管理机构:责任主体为区设施菜田建设工程推进协调小组(以下简称推进小组)。其中:区农委为组织管理部门,区财政局为资金监管部门,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推进小组按照区农业经济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设施菜田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抓好协调和监督检查,保证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高效率,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法人通过履行设计、监理、招投标等合同,对项目业主负责。

2、管理程序:分申报立项、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投标、项目施工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具体工作按国家支农资金管理规定和市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进行操作。

三、立项条件

1、基地选址:连片建设蔬菜基地应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须提供规划部门证明材料。

2、基地规模:保护地菜田每片基地面积不少于300亩,露田菜田每片不少于450亩。须提供标准的现状图和规划图。

3、经营形式:明确经营主体。须提供实行规模化经营企业法人证明材料。

4、配套资金:立项单位具备足额配套投入的财力。须提供配套投资的承诺材料。

四、建设内容

1、基础设施:土地平整,田间道路,沟渠、泵房、喷滴灌系统、农电线路等。

2、农用设施:仓库、场地、围墙、净菜棚等。

3、管棚设施:连栋温室,单体管棚。

4、配套设施:薄膜、防虫网、遮阳网、蓄水池、肥料池等。

各建设内容的建设标准和预算造价全区统一。建设内容一经核准,严格按批复的建设计划组织实施。任何项目法人和承建单位不能擅自调整。

五、建设标准

工程技术标准和施工设计图由区管理部门统一规定和设计。按照规定标准组织施工、监理、审计、审价、验收。

六、政府采购

本项目属政府扶持性支农建设项目,一律纳入区政府采购程序。执行《区采购预算管理办法》(金财〔〕62号),《区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实行办法》(金府〔2005〕12号)。

1、统一采购。连栋温室和钢管单体管棚委托区采购中心,通过招投标程序统一采购。

2、分散采购:凭区采购办批复通知分散采购的配套设施设备,由区管理部门会同项目法人按采购规定自行采购。

3、工程招投标。农田基础设施和农用设施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负责公开招投标。项目法人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报区主管部门备案。

七、施工管理

1、实行法人负责制。项目法人担负起按项目管理责任,控制工程预算、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对项目业主负责。

2、实行全过程监理。由区主管部门统一择优选定工程监理公司。

3、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指定专人协助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处理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具体问题,每月月底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情况,区管理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履行监督职能,掌握工程款付款进度。定期向区、市领导部门汇报。

4、档案收集和整理。系统整理所有文件资料并立卷归档,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齐全、完整。

八、项目验收

1、单项验收。施工完成的单项工程任务完成后,由项目法人,项目业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验收,试运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后签发交工验收单。

2、综合自验。时间安排在12月。项目区各建设项目完工后,项目法人、当地财政所、项目业主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资金使用、工程数量、质量和档案资料进行完工自验,写出工作总结,提出区级验收申请。同时进行项目审计,工程审价。

3、区级验收。时间安排在12月-2007年1月。项目全部竣工,完成区审计局审计,工程审价等程序之后,区管理部门、区财政局组织验收组进行区级验收。验收通过后,写出工作总结,向市主管部门提出市级验收申请。

4、市级验收。时间安排在2007年1月-2月。

市级验收通过后,已建成的项目由区主管部门办理产权归属手续,使用单位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发挥作用。

九、资金运行

设施菜田建设资金,实行区级报帐制。

1、专户存储。各级财政扶持资金和自筹配套资金全部进行专户,封闭运行。

2、专款专用。根据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的付款条款,项目法人填写用款审批表,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凭工程发票从专户直接拨付给中标单位。

3、专帐管理。财务上设立支出功能分类明细帐,实行支出和立项一一对应,不能互相调剂。每季度对帐,按时编制和报会计报表。

项目管理制度篇8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建立和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管理的基本程序,提高管理的效率,保证管理的公开、公正和科学,依照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称项目)是指在县科技计划中实施安排,由法人承担,并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县科技局是项目管理的决策机构。在项目的立项、实施、鉴定、验收等环节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及鉴定验收等工作。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五条项目立项程序一般包括:制定指南、项目申报、项目初审、专家评审(估)和行政审批五个基本程序。

第六条*县科技局根据*县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国家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总体部署,制定下一年度的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明确科技计划支持的范围、领域和方向。

第七条申报下一年度项目的申报时间为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八条建立下一年度的科技计划项目库,项目库由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和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组成。项目分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项目原则上不超出科技计划项目库的范围。

第九条项目申报主体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国有或民营单位,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资格;

(二)熟悉其所要研究、开发的专业和领域;

(三)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技术、经济和装备条件;

(四)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五)具有规范、有效的知识产权及管理制度;

(六)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

第十条项目申报应当提供的材料:

(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合同)书;

(二)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重点科研与攻关类:

(1)项目所处技术领域产业政策;

(2)项目所处技术领域技术发展现状;

(3)项目技术先进性,对相关领域技术进步推动作用;

(4)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5)技术方案论述;

(6)项目技术关键点或创新点论述,项目完成时达到的技术水平;

(7)项目技术方案论述:生产技术、工艺流程、主要技术参数;

(8)项目技术质量指标:项目产品达到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执行的质量标准、通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认证等;

(9)项目经费预算情况:项目投资总额、项目已完成投资、项目须新增投资及投资构成和投资预算、申请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的使用预算、项目新增投资筹集情况;

(10)项目实施支撑条件;

(11)项目技术来源;

(12)项目实验、检测条件;

(13)项目申请单位人才资源情况:技术人员总数、中高级技术人员比重、项目组人员专业结构、职称结构;

(14)项目预期市场需求、预期经济效益、预期产业化前景、预计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15)项目实施风险分析;

(16)项目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17)对资源利用情况;

(18)对人才培养情况;

(19)环境影响及效益。

2、产业化类:

(1)选题的必要性;

(2)项目所在地区的产业政策;

(3)项目产业化前景;

(4)项目技术先进性对相关领域技术进步推动作用;

(5)产品需求情况及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

(6)产业化方案论述:目前项目所处阶段,技术成熟阶段的论述,小批量、小规模生产情况;

(7)项目知识产权情况。合作开发项目,需说明技术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的基本情况,并附合作开发协议书;

(8)产业化开发的内容和目标:项目完成时达到的生产阶段、年生产能力、预计实现的年交税总额、年净利润、年创汇;项目采用技术路线与工艺流程;分阶段描述项目执行过程中各阶段目标;

(9)项目资金预算使用情况:项目投资总额、已完成投资、项目须新增投资及投资构成和投资预算、申请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的使用预算;

(10)市场测算,市场营销措施及销售网络建设措施;

(11)项目实施支撑条件:产业化生产能力、工艺配套能力论述;市场开发能力论述;

(12)企业管理贯标情况;

(13)项目实施技术人员情况(中、高级人员数)、专业结构;

(14)项目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企业负责人技术专长、创新意识、开拓能力及主要业绩;

(15)自筹经费落实情况;

(16)预期经济效益;

(17)产品市场目前需求及需求预测趋势;

(18)产品生命周期;

(19)目前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数及主要企业产量,本产品市场竞争情况;

(20)产品盈利能力测算;

(21)预期社会效益;

(22)项目实施后资源利用情况;

(23)项目实施前后人员就业情况;

(24)项目实施后,环境污染情况与防治措施、生产中职业危害因素分析和采取的保护措施。

(三)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附件材料(与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鉴定证书、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用户报告等)。

第十一条按照行业或行政区划,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可经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或乡镇审查后推荐,无主管部门的申报单位可直接申报项目,由县科技局业务股对口受理。

第十二条县科技局业务股应对受理的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

第十三条县科技局计划部门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的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可委托中介评估机构,评估的主要内容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技攻关项目评估应包括:

1、是否符合我国产业和技术政策、产业关联度;

2、主要技术创新点及主要解决的问题,项目完成前后的技术水平;

3、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工艺路线;

4、市场潜力及风险、预期效益;

5、项目承担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及项目实施的条件;

6、投资合理性(包括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或专项费使用预算)。

(二)产业化项目评估除以上科技攻关项目所包括评估内容外还包括:

1、项目实施后对本地区技术、经济、社会的推动作用;

2、项目实施基础设施(包括用地、厂房、水、电、设备、仪器等)配套能力;

3、项目实施各层次专业技术人员配套能力;

4、项目实施资金的筹措及到位能力。

第十四条县科技局受理项目申报单位或县科技局业务股对评估结论提出的异议,提交的异议须是书面异议。

第十五条科技项目的立项采取专家评估和行政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县科技局和县财政局根据专家评估结果,确定最终列入*县科技计划的项目。

第十六条列入*县科技计划的项目,*县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共同审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合同书,双方履行签订手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科技合同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批准文号、合同编号、资助类别、资助形式、立项依据、项目目的、项目意义及国内外发展趋势、市场预测、项目研究开发内容、技术关键、技术方案或技术路线、预期技术水平及表达形式、项目实施基础条件、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社会与环境效益、项目工作进度安排、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和自筹资金使用预算。

第三章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八条*县科技局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为加强实施过程中的服务和指导,实行项目实施管理个人负责制。项目受理人同时负责项目年底执行情况的检查,由项目承担单位于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本年度项目实施情况的总结报项目管理人,总结内容为:项目概况、经费落实情况、经费支出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和效益情况。

第十九条实行项目年度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在项目实施期内每年12月30日前,向县科技局提交本年度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项目完成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向县科技局提交项目实施的总结报告。

第二十条项目实施中因人为因素致使项目难以实施或在科技合同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合同,*县科技局可以采取警告、通报批评,并视情况中止、撤消科技合同。

第二十一条项目实施中因外界不可抗拒因素难以完成的合同,应由承担单位书面提出撤销或中止项目的申请交县科技局,由县科技局审查并提出中止、撤销项目的经费、物资处理意见,以书面通知反馈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完成合同的,取消三年内申报科技计划的资格。

第二十二条对于撤消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已做的工作、经费使用、已购置的设备仪器等情况向县科技局提交书面报告。县科技局负责组成清算小组对撤消的项目经费进行清算,收回财政拨款的剩余资金。

第四章项目鉴定、验收

第二十三条项目的鉴定、验收组织工作,由*县科技局牵头组织进行,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

第二十四条项目鉴定、验收以所批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合同)的内容,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经济社会效益、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做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二十五条项目鉴定、验收程序

(一)项目鉴定、验收工作在按科技合同完成项目后两个月内完成;

(二)项目的承担单位,在完成技术、工作总结基础上,向县科技局提出鉴定、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三)县科技局审查是否完成项目计划任务要求,合格的组织鉴定、验收工作。

第二十六条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鉴定、验收时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和一定形式的成果(样机、样品等),并对鉴定、验收的报告、资料、数据及结论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科技合同书

(三)工作总结报告

(四)研制报告(技术总结)

(五)特种行业生产许可证

(六)检测报告(封面须有CMA印章)

(七)相关标准(工业)

(八)验产报告(农业)

(九)随访记录(医疗)

(十)对照、对比试验资料(数据)

(十一)查新报告

(十二)用户报告(应用证明)

(十三)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十四)已发表的相关论文

(十五)有关技术、路线的图纸

第二十七条县科技局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项目鉴定、验收的办法,组织(主持)对项目的鉴定、验收工作。

第二十八条项目鉴定、验收方式和鉴定、验收活动安排,应在鉴定、验收工作开始15日前由组织(主持)部门通知项目承担单位。

第二十九条*县科技局根据鉴定、验收意见,提出“通过鉴定、验收”或“需要复核”或“不通过鉴定、验收”的结论建议,并以鉴定(验收)证书的形式下达给项目承担单位。

第三十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通过鉴定、验收:

(一)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任务不到85%;

(二)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三)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四)擅自修改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五)超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且事先未作说明。

第三十一条需要复核的鉴定、验收项目,应在接到通知30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未通过鉴定、验收的项目,承担者接到通知半年之内,经整改完善有关项目计划及文件资料后,可再次提出鉴定、验收申请。如再次未通过鉴定、验收,项目承担者三年内不得再承担县级科技计划项目。

第三十二条除与*县科技局事先合同约定科技成果归国家所有外,项目所产生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所有。

第三十三条项目产生科技成果后,应当按照科学技术保密、科技成果登记、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学技术奖励等有关规定和办法执行。

第五章项目相关责任

第三十四条在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和鉴定验收等过程中,县科技局有关工作人员存在、、索贿受贿、组织管理不力等行为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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