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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调查报告8篇

时间:2022-10-22 00:38:52

背景调查报告

背景调查报告篇1

关键词:幼师英语教学;文化语境学习;调查报告

随着《国家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颁布,学前教育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社会对幼儿教师的期望值更是节节攀升,如何提高幼儿师范学生的专业素质是幼师教育的重要部分。另外,社会的发展和世界的融合,学前教育领域对幼儿英语教师有着越来越迫切的需求,要求也更加全面。幼儿英语教师需要学习和具备的专业知识不仅仅停留在英语的听、说、读、写四项基本功上,还要对英语这门语言从时间和空间、从科学到人文都有深入扎实的知识积淀。

一、研究背景

英语课堂教学与其他学科教学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以语言为依托的,通过语言学习搭建中西文化的桥梁。语言是文化的载体,英语课堂就是学生直接融入异域文化的空间。所以,在英语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要教授学生语法、词汇、句子结构、翻译技巧,同时,更要注重文化背景资料的运用。

在实际的英语教学中,经常会出现学生十分注重单词的背诵、课文的朗读和理解,但对相关的文化背景和语言语境知之甚少的现象,这不但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更不利于学生今后在教学实际运用英语语言。因此,文化背景知识和语言语境背景的传授应该贯穿于英语教学的始终,落实到课堂教学的内容中,融入语言知识和文化背景知识同步传授的教学体系中。

为了做到有的放矢,更好的组织幼师英语教学和英语文化语境教学,找出英语文化学习在幼师学生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大学英语中文化语境背景资料的运用策略,笔者对本校非英语专业的学生的英语文化背景学习现状进行了调查。

二、研究方法

1.调查对象

2013年1月进行了本次问卷调查,共抽取300名我校一年级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参加,最后得到全部有效答卷。

2.调查工具和数据收集

本次调查采用封闭型和开放型问题相结合的方法,前部分为选择题,共15小题:前8题主要是对学生的英语文化背景学习的情况进行调查,后7题是对学生对英语教学中引入英语文化背景资料教学的态度进行的调查;最后1题为开放型问题。本问卷可以从整体上反映出非英语专业学生对英语文化语境背景资料的学习状况和对教学的态度和意见。问卷的数据输入电脑后,用社会科学统计软件(spss)对数据进行了分析。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1.学生对英语文化背景知识的认识

调查中,50%的学生很重视词汇量和语法等基本的语言问题,但也有40%的学生已经意识到了英语文化知识在语言交流中的重要性。另外,有70%的学生认为英语文化背景知识对于学习语言很重要或比较重要,但只有20%的学生会主动了解和学习英语文化知识。这样的结论似乎互相矛盾,实际上可以反映出学生在理论认识上和在实际的学习中对西方文化于英语学习重要性的差距:一方面认识到了西方文化对英语学习是十分重要或比较重要的,但在日常的学习中却未给予其足够的重视,甚至可以说是忽视。而对于跨文化意识的了解甚少。分析原因,首先是教学工作没有把学生的注意力真正吸引到这些方面来,这是教学的偏差或不足;其次,结合上一项内容,学生对文化方面总体缺乏兴趣也是一个原因。

2.学生对英语教学中引入语言文化背景资料的观点

这部分调查可以和上面项目对照分析。就课堂上教师对西方文化的讲解和比例上,大部分教师能够经常在课堂上教授文化信息而且传授内容可以认为是比较充分的,有利于培养学生跨文化意识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但因为在大学英语课堂上的文化信息是相当丰富的,当然课堂时问需要合理分配,而文化语境资料的处理不是全部,这也印证了60%的学生认为教师教授的文化语境资料应根据教学内容进行调整。另一方面,教师更注重了中西文化语境资料的对比传授方式,不仅是学生容易接受,也极大地激发了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40%的学生在课后得到的最深刻的印象是英语的文化背景知识。

3.了解英语文化背景知识的最好方式

在回答这个问题上,不同于多选项的调查结果,约20%的学生认为阅读书籍杂志是最好的途径,约40%的人认为通过网络看外文电影是最好的方式,另有约20%的人认为应该将英语文化背景知识融入到课堂中,13%的学生希望通过实践活动来了解背景知识,还有7%的人希望通过出国和外国人交流来增强对文化知识的理解。由于有限的课时,大学英语课常教学不可能提供系统的充分的文化背景介绍,因此通过自己课外的读书和网络去了解两方的文化无疑应该是首选的方式。那么,课堂教学应该是指导性的,提纲挈领的,当然课堂中必要的文化知识该详细讲的还要讲解或讨论。原声电影无疑是教师可利用的最为直观的、最鲜活的教学材料。

总结以上调查结果,绝大多数学生认为目前的外语教学引入文化背景资料教学有必要或很有必要,认为文化学习在英语学习中很重要。这对我们今后的教学工作有着重要的启示:首先,英语教学的观念需要转变。教师需要统一思想,对英语教学中西方文化教学真正重视起来,必须通过学习提高自身语言文化研究方面的素养,使自己能够胜任这方面的教学,制定明确的教学目标,引导学生逐步树立跨文化意识。其次,教师需要注意兴趣教学,可以借鉴学生乐于接受的途径,结合现实情况,取长补短,进一步改进英语课程教学。同时,鼓励学生课外主动的涉猎各方信息,锻炼各种交际技能,加强多种交流,这样双管齐下,从而更好的提高语言交际能力。

参考文献:

[1] 许力生.跨文化的交际能力问题探讨[J].外语与外语教学, 2000(7): 17 -21.

背景调查报告篇2

[关键词]特殊文化背景;“凶宅”交易纠纷;调查报告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6)02-0097-02

笔者针对晋北地区发放2000份调查问卷,回收1967份。走访晋北地区农民、工人、学生、各行业的服务人员等不同文化程度、不同社会生活阅历的2000人,包括农民480人,工人460人,学生570人,各行业服务人员490人。根据问卷调查的数据,访谈的笔录以及相关的资料整理出以下数据内容。

一、公众对“凶宅”基本认识的调查分析

关于“凶宅”的界定,一直存在很多争议,比如房屋内发生过意外事件导致的死亡算是“凶宅”吗?发生后经过多少就不在属于“凶宅”?与坟场距离很近的房子是否属于“凶宅”?究竟距离多远才不再属于“凶宅”的范畴?首先,从问卷统计来看。认为发生过自杀、他杀事件的房屋属于“凶宅”的所占比例为97.6%;认为发生过意外死亡的房屋属于“凶宅”的所占比例为89.3%;认为离坟地距离近的房子属于“凶宅”的所占比例为93.4;认为离垃圾场距离近的房子属于“凶宅”的所占比例为7.4%;认为在修建过程中施工人员死亡的房屋属于“凶宅”的所占比例为10.2%;认为由于历史性原因造成的房屋(例如历史性的“鬼屋”之类的)属于“凶宅”的所占比例为43.9。其次,从问卷统计来看。当房屋距离坟地5千米的时候,有87.2%的被调查者认为它是“凶宅”,12.4%的被调查者认为不是“凶宅”,有0.4的被调查者认为无所谓;当房屋距离坟地10千米的时候,有79.8%的被调查者认为它是“凶宅”,18.3%的被调查者认为不是“凶宅”,有1.9的被调查者认为无所谓;当房屋距离坟地15千米以上,并有障碍物使其看不到坟地时,有71.3%的被调查者认为它是“凶宅”,13.5%的被调查者认为不是“凶宅”,有15.2%的被调查者认为无所谓。

二、公众对“凶宅”交易纠纷相关问题的调查分析

从问卷调查来看,98.3%的公众介意“凶宅”的原因是特殊文化影响下,传统思想的影响,大家认为不吉利;19%的公众介意“凶宅”的原因是认为“凶宅”的市场价值低;75%的公众介意“凶宅”的原因是认为住在“凶宅”里面住会觉得害怕;26%公众介意“凶宅”的原因是认为“凶宅”实现有效的再次转让比较困难;7%的公众介意“凶宅”还有一些其他原因。

从问卷调查来看,97%的购房者认为“凶宅”交易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卖房者隐瞒了房屋是“凶宅”事实;85%的购房者认为“凶宅”交易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中介机构隐瞒了房屋是“凶宅”事实;18%的购房者认为“凶宅”交易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自己对房屋的具体信息询问不周;75%的购房者认为“凶宅”交易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购房合同中缺乏对“凶宅”规定的条款;也有3%的购房者认为有其他一些原因,比如诈骗之类的。

从问卷调查来看,当购房者买到“凶宅”的房屋以后主要关心的问题有五大类:在所有购房者关心的问题中,第一类,购房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所占比例为30%;第二类,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所占比例为25%;第三类,是否可以退房的问题所占比例为23%;第四类,房屋如何实现有效在转让的问题所占比例为21%;其他问题所占的比例仅为1%。

从问卷调查来看,当购房者买到“凶宅”的房屋以后有49%的人选择协商解决,其中26%选择直接找卖方协商,而有23%选择找中介机构协商解决;有20%的购房者愿意相信无利害关系第三人,更愿意让他们介入调解;只有15%的购房者愿意选择仲裁;而愿意选择诉讼解决“凶宅”交易纠纷的只有13%;愿意选择其他方式解决的有3%。

从问卷调查来看,78%的“凶宅”购买者不选择仲裁和诉讼解决“凶宅”交易纠纷的原因是认为二者的手续太繁琐;97%的“凶宅”购买者不选择仲裁和诉讼解决“凶宅”交易纠纷的原因是认为二者解决纠纷的效率较低,耗时、耗力;34%的“凶宅”购买者不选择仲裁和诉讼解决“凶宅”交易纠纷的原因是不懂二者的具体程序;4.5%“的凶宅”购买者更愿意选择其他方式解决“凶宅”交易纠纷。

从问卷调查来看,98.4%的“凶宅”购买者更愿意得到的补偿方式是退房退款;32.6%的“凶宅”购买者更愿意得到的补偿方式是经济补偿;,68.3%的“凶宅”购买者更愿意得到的补偿方式是换一套价值相当的房子;18.9%的“凶宅”购买者愿意选则将房子转手。

调研结论:

根据上述调查数据分析,从特殊文化背景下保护购房者权益的角度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公众之所以介意“凶宅”主要是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公众认为住这样曾经发生过“凶事”的房子很不吉利。中国是一个特别讲究吉祥和吉利的国度,比如车牌号、楼层号、门牌号等所有与数字有关的事项都不愿意与4和7之类的公众自认为不吉利的数字联系在一起,所以凡是他们认为不吉利的事情和物品不愿意让它们和自己沾边。而他杀、自杀、意外死亡、坟场等都是大部分中国人认为的“大凶事”,大部分人对这些不吉利的事项都唯恐避之不及,所有对发生过这些“大凶事”的房屋,公众都很讲究。

第二,卖家和中介对购房者隐瞒“凶宅”的事实是导致“凶宅”交易纠纷产生的最主要原因。房屋交易的普通程序无非就两种,一是房屋买卖双方直接进行交易;另一种是通过中介介绍,房屋买卖双方进行交易。中介的介入方便了买方寻找房源信息,也为卖方找合适的买方提供了便利,能够有效的促进房屋交易进行。但是中介的介入也势必会带来部分问题,比如对房屋信息的掌握有可能没有那么全面,所以有时候购房者认为卖房者和中介对其隐瞒“凶宅”的事实,从而导致“凶宅”交易纠纷发生。从中介的角度来讲,也许中介真心不知道“凶宅”的事实也有可能。

第三,在“凶宅”交易纠纷的解决途径方面,由于手续繁琐、耗时、耗力,再加上好多人不清楚这两者的具体程序,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愿意选择仲裁和诉讼程序解决该类纠纷。有将近百分之五十的人选择协商解决“凶宅”交易纠纷,在这将近百分之五十的购房者里面,有接近一半的人选择直接找卖方协商,而剩下的则更愿意选择找中介机构协商解决;另外还有五分之一的购房者愿意相信无利害关系第三人,更愿意让他们介入调解。

第四,当购房者买到“凶宅”以后最关心的问题有购房合同是否有效、责任主体如何确定、是否可以退房、房屋如何实现有效在转让的问题。他们中的大部分更愿意得到的补偿方式是退房退款;其次,他们更愿意选择换一套价值相当的房子;选择经济补偿、将房子转手的比例很小。

三、“凶宅”交易纠纷中购房者权益保护的建议

第一,在这样一个特殊文化背景的国度,对“凶宅”的概念予以明确的界定有助于对“凶宅”交易纠纷的认定,从而有效解决“凶宅”交易纠纷,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第二,作为一个购房者,首先,在买房子之前应该尽可能多的了解房屋信息。不仅仅是从卖方、中介那里了解房屋信息,尽可能的去房屋所在的楼层、小区的周围去全面了解,尽可能的全面、仔细的了解所购房屋的具体信息。其次,为了更好的、有效的约束房屋买卖双方的行为,促进房屋交易的健康、有序进行,如果购房者实在没有时间、没有条件保证能够做到全面了解,也无法全面相信卖方和中介的信息的真实性,可以在购房合同中增加对“凶宅”约定的条款,提前约定纠纷的解决途径,赔偿方式等,一旦发生不愉快的事情可以得到有效解决和赔偿。再次,购房者要增强维权意识。购房者不能因为仲裁和诉讼的维权过程过于繁琐而放弃,消应及时与卖方与中介取得联系,在协商过程中要有理有据、据理力争。同样,在购房过程中要有证据保护意识,以备在发生“凶宅”交易纠纷时使用。在购房前详细阅读相关的购房协议,了解协议中各项条款,若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卖方和中介询问,并保存电话记录。

背景调查报告篇3

摘要:党的报告提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近几年,我国高度重视精神文明的建设,提出并普及了社会核心价值观,在精神方面对群众有着显著的指导作用。对于有着较高文化素养的大学生来说,他们精神世界丰富,对待事物的看法也具有浓厚的个人色彩,在他们对核心价值观有认同感的同时,也有着他们这代人独有的精神世界。本次社会调查报告采用“地区—大学—学生”三阶段随机抽样的方式,在不同学校层次高校中分别抽取了635名和675名在校大学生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较为全面地揭示当代大学生的社会心态。

关键词:大学生 社会心态 调查报告

一、 调查设计

(一)、调查说明

本调查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以及相关问题编制成问卷、通过网络链接发放问卷、根据系统自动统计的结果加以分析。问卷设计了与青年人思想状况紧密相关的对国家发展与对外关系的态度、对社会生活与经济发展的态度、公共态度与公共讨论、 社会认知、社会评价、科学与信仰、对港台地区的态度、对争议性社会议题的 态度等板块,较为全面分析问题,得到较合理的结论。

(二)、调查对象

本调查以河北省几所不同高校在校大学生为对象,覆盖四个年级、10 个专业,共计回收955份有效试卷。

(三)、调查内容及方法

本调查报告主要分析当代大学生的社会心态以及针对现状进行思考得出的结论,并提出了一些建议。本调查采用“问卷星”网络平台,团体实测,自动导出测量数据分析结果。

二、 分析结果

从调查结果来看,当代大学生的思想价值观可以用五个关键词语来概括: “认同”“信心” “个体”“物质为基础的精神追求”及“网络原住民”。

(一)、认同

大学生理想社会的前三位特征依次是稳定(16.1%)、 文明(15.9%)和安全(10.7%),选择自由(7.4%)和民主(6.1%)作为社会理想的大学生占比相对较小,可见稳定、安全等秩序要素仍然是当前大学生社会理想的首选偏好。社会的治安稳定本质上是与经济增长有关系的,中国作为全球的第二大经济体,在精准扶贫方面上有自己独到的心得,并因满意的答卷令世界震惊。到2020年,中国在县级以上城市将全面消除所有的城中村与贫民区。贫富差距的缓解有效地缓和了阶级矛盾,维护了社会治安。中国已经建成世界上最大的视频监控网,视频摄像头超过2000万个,这是守护公共安全最重要的“天网”;在和平年代,中国警察是牺牲最大,奉献最多的队伍,没有之一。这种种都能看到中国对社会治安的高度重视和落到实处的行动,当然大学生是可以亲身感受到的,他们感受到了生在和平年代的幸福感,自然对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有着高度的认同感。

(二)、信心

这种信心分为三个方面:对个人未来的信心,对社会发展的信心和对国家的信心。

大学生基于对社会公平的信任,大家不仅相信天道酬勤,还坚信奋斗会有好结果。涉世未深的他们,由于周围环境的影响,仍然保留了高中时期对未来的部分幻想。他们认为无论是自己未来学业还是生活都充满无限可能。

中国在9年前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家也愈加关注法律和道德,公民的道德素质也在慢慢提高,社会离文明越来越近。

我国提出了“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森林城市”等要求,并将其工作成果纳入政府绩效中。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都将会全面发展,我们将迎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中国。

这种信心,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青年人所具有的一种特质。它既是时代的产物,同时也在标识着时代和改变着时代。它既是青年人对自我美好生活的憧憬,也是青年人对国富民强的外部发展平台的信心。

(三)、个体

为自己而活是大多数大学生追求的,他们思考问题 常以个人兴趣和自我需要为驱动力,以个人利益和个人发展为取向,并且坚信个人努力与个人发展息息相关。

这种个体化是技术进步与社会分工带来的,“90 后”开始将自己的衣食住行全部“搬”到网上,这使得他们不再需要依赖于与他人的沟通和合作也可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另一方面,这种个体化也来源于对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理解变化,“90 后”逐渐从社群规范中脱嵌出来,更多强调独立的个体生活的价值。

由于人们对于某些看法的改变,不止是大学生,还有其他社会角色也对自身与周围的关系产生了自己的见解。大学生是首次真正离开父母,自己安排生活与学习,有一定自由,此时的他们就有了自己与社会的关系,自己是周围环境中独立的个体。虽然是宿舍的一员,学校里的一名学生,但是更多的是一个独立的个体。

(四)、物质为基础的精神追求

作为在相对富裕的物质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丰裕一代”,当代大学生既看重物质又轻视物质,一定的物质条件被视为必不可少的生活基础,且在物质需求逐步得到满足的同时表现出更高的精神追求。此外,务虚的“非物质成就观”在大学生的观念体系中崛起,呈现出向后物质主义转型的特征。而后物质主义者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明显增强了自我表 达和自我价值的实现。

大学生以金钱、权力为价值追求的比例仅为7.2%,而以成就感、 美好家庭和社会地位为价值追求的比例高达 50.7%。在当代 大学生看来,物质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不过物质只是他们实现人生价值、 人生目标的前提,而非目的本身。改革开放以来的物质积累使“90 后”大学生不再需要为基本的物质保障投入太多的个人精力,也正是这些坚实的物质基础,让他们在精神追求、自我释放、个性张扬等方面的探索具有可行性。

(五)、网络原住民

当代大学生是与互联网共同成长起来的一代人,互联网 影响并塑造了他们的思想观念、认知模式和行为方式。“电竞”自出现就伴随着质疑的声音,但是大学生包括女生对电竞有极高的认同感。它本身仿佛就是有一种叛逆,是对家长的反抗,是对传统职业的反抗,是对教育理念的反抗,但是年轻人身上就是有一种反抗的气质,他们与网络共成长。

有意思的是,大学生对网络安全、隐私保护与网络自由却非常重视。这可能与他们个体意识有一定关系:生活在这个社会,但又独立于这个社会。

三、建议

整体可见,当代大学生对社会感知和未来发展充满希望,这既是他们对社会的真实感受,也是他们对社会发展的基本预期,虽在公平与信任上尚有不满情绪,但均在可接受、可改进的范围内。但是部分大学生有些过于关注自己,而忘了自己生活的这个社会。社会心态的治理有赖于社会现实问题的解决。大学生消极社会心态部分由与自己利益相关的事件引起,因此必须要通过解决实际问题来强化社会心态的治理。

因此,目前还无法认定青年大学生作为一个整体形成或接受了社会现有的系统化认知框架。大多数人会根据自己切身感受到的变化而有意无意地调整自己的立场与态度倾向,以与当下的环境产生心理与思想上的适配。

四、反思

本次调查还存在许多不足:(1)问卷内容中理论深度不够,创新性不强,逻辑不够严谨;(2)问卷中个别题目不太好理解(3)调查对象不够宽泛,本次调查仅在河北几所高校,导致不能将大学生社会心态在不同区域的大学生中显现;期待今后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创新,将理论与实践结合,以期在此课题上的获取突破。

参考文献: [1]杨燕,韩善.光当代大学生价值观取向的问题分析及对策[J].道德与文明,2010(3).

[2]杨宜英 . 个体与宏观社会的心理联系[J]. 社会学研究,2006(4):117-132.

背景调查报告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招聘效率,优化人力配置,降低用工风险,促进公司依法经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关联企业对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及简历内容的调查审核。

第三条 职责权限

(一)公司各部门结合本部门部门设置,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扩备各部门人员。

(二)人资部经依照公司总经理指示,招聘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办理入职手续前依本制度完成拟入职人员背景调查工作。

(三)应聘人员的使用部门及法务部负责监督、协助本制度切实施行,对入职人员背景调查结果进行抽查并提出意见。

第二章 内容、形式及流程

第四条 调查内容

人资部需对通过初试的应聘者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简历所涉内容进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单位、就职部门及时间、职位、离职原因。

第五条 调查形式

(一)将应聘者填写的《入职申请表》与其投递或提供的个人简历进行对比,以核实应聘者在学历、工作经历、担任职务方面是否存在虚假信息,对出入内容进行更详实的提问。

(二)通过应聘者提供的历任单位电话对应聘者经历进行核实。

(三)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及原件进行核实。

第六条 调查流程

(一)应聘人员填写本公司《入职申请表》时,人资部应要求其同时签署《授权书》(详见附件一),以保证本公司背景调查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二)对通过初试的应聘人员,依照本制度第五条所列:

1.需对相关应聘人员上门家访的,人资部应记录人员家庭住址,同应聘人员的使用部门进行上门家访工作。

2.需对工作简历真实性调查的,人资部应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简历所涉人员的有效联系方式及经社保局盖章的社保缴纳记录。

3.需对财产及负债真实性调查的,人资部应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相关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4.需对学历、资格及职称等信息真实性调查的,人资部应要求应聘人员提供学籍学历信息表,出示相关证书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及扫描件。

5.人资部就已完成的背景调查工作填写《背景调查表》(详见附件二)。

(三)经背景调查的拟进入复试的人员,法务部及人员使用部门应对其背景调查报告进行抽查或核实后依照公司流程报公司领导,进行下一步工作。

(四)进行背景调查报告的各部对其所调查内容实行个人负责制。

第三章 调查要求

第八条 人资部针对不同部门的应聘人员,根据附件三内容对其进行背景调查。人资部根据公司人员设置要求,对可省略上门家访中应聘中高层岗位的人员,经公司领导批示应实行上门家访,以实现背景调查内容真实详实。

第四章 处理结果与考核

第九条 本公司决定录用的人员,人资部应将上述资料共同归档至员工个人档案。

第十条 本公司决定不予录用的人员资料及背景调查报告应予以销毁,防止个人信息外泄。

第十一条 经背景调查报告经录用的人员在职期间发现其实际情况与报告所示内容不符的,公司有权对部门调查人员进行考核。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审批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授 权 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应聘 公司

一职。

为证明本人所示个人信息及简历内容真实性,现授权该公司就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及填写的《入职申请表》所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背景调查报告篇5

一、全市教育装备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实验用房基本情况(见表1)

表1

本次调查实验用房主要是小学的科学实验室和仪器保管室,中学的理化生实验室和仪器准备室(仪器保管室)。对照2010年《四川省中小学校教育装备标准》,我市现有实验用房1 259间,与标准尚差2 510间,尚差价值19 420万元。调查数据显示我市中小学的实验用房面积与标准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实验用房数量严重不足,且实验用房陈旧,大部分实验用房都是按照“普实”时的标准设计修建的,因此,无法满足新课程的实施要求。

2.实验教学仪器基本情况(见表2)

表2

调查数据显示,8个县市区和直属教育学校的实验仪器与标准相比都有较大的差距,现有实验仪器品种与标准尚差各个县市区都不一样,全市尚差价值26 980万元的教学仪器,实验仪器品种和数量严重不足。由于新课程改革和仪器目录的变更,配备种类增加,配置数量增大,配备要求提高,原有的仪器设备70%不再适用现有的实验教学,严重影响学校实验教学工作的开展。

3.计算机网络教室基本情况(见表3)

表3

对照2010年《四川省中小学校教育装备标准》,我市现有网络教室425间,与标准尚差596间,尚差价值7 158万元。调查数据显示,我市在网络教室配备方面与标准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全市265所小学(中心校),网络教室106间,平均一所学校0.5间网络教室。单设初中92所,网络教室92间,平均一所学校1间网络教室;九年一贯制学校233所,网络教室104间,平均一所学校0.5间;高中38所,网络教室123间,平均一所学校3间。

4.通用技术实践室基本情况(见表4)

表4

通用技术实践课是高中课程改革后新的课程设置,在我市起步较晚,2011年才基本实施。全市38所高完中,现建有通用技术实践室34间,平均一所学校不足1间,与标准尚差99间,这个数据还没有包括选修课程的通用技术实践室间数,全市尚差价值3 960万元的建设配备经费。调查结果显示,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速度缓慢,经费严重不足。希望各级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提高认识,加大通用技术实践室建设的力度。

5.图书阅览室和藏书基本情况(见表5)

表5

从表5可以看出:近几年来,由于国家加大对西部教育的投入,尤其在图书的配备上,我市中小学校的藏书建设得到较大的发展,但是,按照国家、省生均图书册数标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图书室阅览室的面积也不达标。

6.实验图书信息通用技术等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表6)

表6

从表6可以看出:全市实验管理人员、图书管理人员、信息技术教师和网管人员,通用技术教师和管理人员大部分是兼职,专职的管理人员较少。小学现有管理人员327人,尚差619人;中学现有管理人员1 018人,尚差978人。职称方面可以看到高级职称很少,大部分是初级职称,并且有部分管理人员根本没有职称。

二、建议与措施

1.进一步加强教育技术装备经费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是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前提

政府不但要在基础教育的经费投入中占有主导地位,而且要建立规范的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依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确保教育经费的投入,并在教育经费中预算不少于2%的经费用于教育技术装备,用于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添置。在经费投入和资源配置上,强化对困难地区和学校的政策倾斜,少搞“锦上添花”,多搞“雪中送炭”。

2.以“农薄”改造项目为契机,搞好农村薄弱学校教育装备规划建设

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符合本地实际的教育技术装备规划,认真做好现有装备的规范和账册建设。在继续加强信息技术装备的同时,也要注重常规仪器设备及图书的装备。特别要注重配备与新课程实验配套的仪器设备和学校图书室的图书装备,从而促进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协调发展和新课程实验的顺利推进。

3.大力推进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加强全市教育装备规范化管理

贯彻落实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实验室规程》,把教育技术装备的管理与应用作为当前教育技术装备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以装备促管理,以管理促应用,以应用促装备,务必纠正重建设、轻管理,重装备、轻应用的错误倾向,充分发挥教育装备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现有空闲实验器材的作用,对教育技术装备器材实行有效整合,对不适合新教材教学用的器材进行淘汰、报废。

4.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活动,努力提高教育装备管理队伍的管理水平

要积极开展实验教学,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研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将实验教师的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之中,逐步推行实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解决好实验教师的职称、待遇等问题,进一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思想、业务素质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专业化实验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对实验人员实行市、县两级培训,合格者由市教育局颁发结业证,做到持证上岗。实验人员职评指标单列,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背景调查报告篇6

【关键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医学 人才流失

Abstract: The rapid growth of talent, with huge social employment pressure, doctors need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social context, so to study how to avoid the loss because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egulatory training system becomes a very urgent and necessary medical student talent, this project used this as a entry point, based the survey of Sichuan Province, seven cities and four medical colleges and twelve hospitals, the analysis of a variety of factors and reasons, and thus the development of norms for regulation under the new health care reform environment training system to put forward some measures to reduce the brain drain of medical students or suggestions.

Key words: residency standardized training of medical brain drain

1数据来源以及样本情况

1.1数据来源

本文所用数据来自于课题组2012年8月、10月、12月和2013年1月、2月对 等7个县(市)12个医院4个学校进行的问卷调查*1。调查内容主要涉及医学生个人信息,就业规培具体情况等。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与结构式访谈相结合的方式,样本采用随机抽样和分层抽样的方法采取。

1.2样本情况

调查共发放问卷409份,回收362份,其中有效问卷239份,回收率88.51%。在本次调查中,共有医学生230人。其中男性31%,女性69%;其他医学专业,临床医学系,非医学专业分别占比13 %,83.3% ,3.8%;农村人口66.9%,城镇人口33.1%。教育阶段:本科在校74.5%,正在规培19.7%,已毕业5.9%。

2调查结果

表1

是否愿意参加规陪 合计

是 否 不清楚

对规陪的了解度 了解 71 18 22 111

不了解 71 27 30 128

家庭收入情况 困难 79 27 28 134

一般 63 18 24 105

专业 一级专业 16 10 5 31

二级专业 118 35 46 199

非医学专业 8 0 1 9

合计 计数 142 45 52 239

总数的% 59.5% 18.8% 21.7% 100%

表2

对规陪时间2到3年的看法 合计

过短 适合 过长

家庭收入 困难 3 33 98 134

一般 6 30 69 105

户籍 城市 2 22 55 79

农村 7 41 112 160

合计 计数 9 63 167 239

总数的% 3.8% 26.4% 69.9% 100%

表3

是否强制执行 合计

是 否 不清楚

专业 一级专业 113 31 55 199

二级专业 22 7 2 31

非医学专业 5 1 3 9

教育阶段 在读大学生 98 27 53 178

已毕业学生 32 10 5 47

正在参加规培学生 10 2 2 14

合计 计数 140 39 60 239

总数的% 58.6% 16.3% 25.1% 100%

3简要结论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占据了医学终身教育的承前(医学院校基本教育)启后(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地位[1],对于提高医疗水平和质量有重要意义。现实情况反映出大部分医学人才对于这一制度的接受度较低,现将调查结果总结如下:

(1)医学生在了解到规培待遇后,普遍反映规培待遇过低。尤其是一些家庭条件较差的医学生,虽然日常开销并不大。但考虑家庭因素,部分同学急需在毕业后找到一份薪酬合适的工作,在满足自己生活的同时补贴一部分家用。在首府成都1300元的月薪着实让这一想法变得难以实现。在培训基地学员的住房等问题也难以解决,给学员带来了诸多不便。

(2)关于规培的时间问题,2-3年的规培时间是基于现实情况所得出的结论。但医学本科本身就需要5年时间,再加上近3年的规培,大部分医学生在规培之后的年龄都在28岁左右,这对医学生一定会造成不小的压力。尤其是女性会更多的顾及年龄、婚嫁等因素,所以带来的压力也会更大。同时2-3年也是医学生能够得以继续读研的时间,如果参加了规培,等到同样的年龄后学历仍然是本科,会对学员想要继续深造的想法带来影响。

(3)在关于“规培是否进一步提升能力”的调查中,在读医学生普遍选择了“可以”项,但据调查,部分规培学员反映出医院对于规培生的教育不到位,并没有一些实质性的教学项目,如果规培并不能起到实质性的强化医学生素质的作用,那必定会成为医学生放弃规培从而导致医学人才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规范培训制度,制定培训细节并落实监督工作显得十分必要。

(4)强制执行的规定。相关部门结合我国医疗纠纷严重,医疗水平亟待提高的现实情况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要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大部分医学人才对此感到苦恼,普遍反映并没有做好毕业后参加规培的准备,部分同学表示如果强制规培并且考研失利的话就打算从事其他行业或去其它省份寻求工作。这也成为医学人才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5)在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同学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不了解,部分同学甚至表示“从没听说过”,这也是此项工作无法顺利开展的原因。如果在医学生步入大学之后不对其加以宣传而只是等到临近毕业才告知学生此项规定,必然会对学生的心理造成很大的影响,也有可能波及学生考研的良好心态,使其产生一定的消极态度。加之如果医学生的家人对规培也不了解,便更不会十分支持正在规培或者是准备去规培的医学生,这会让规培制度与医学生都进退维谷,举步维艰。

4对策及建议

本文就以上分析,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制度提出几点建议。

4.1 合理制定培训薪酬,考虑学员的生活便利

待遇的制定已经经过多方考虑,但还需结合规培医学生的实际情况。根据调查显示,规培工资低于医院新进本科生550-700元左右,大家的接受度较高。因此建议基地或有关部门能够合理制定工资发放方案,作为主要原因的薪酬问题就不会成为医学生放弃规培的因素。同时基地还应加强对学员生活上的帮助,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住房、交通等便利条件,提高医学生对规培的接受度。

4.2 合理配置规培年限,采取灵活机动措施

对于全科医生,规培理论时间合计27个月,其中内科培训12个月,实际培训时间不少于33个月*2。大部分毕业生在最后两年的本科学习中实际已经接触到临床工作。12个月的内科培训足以为技术打下牢固基础,对于部分学习能力较强的学员来说过长。建议政策应降低部分科室的培训时间,由结业考试来检验学员的培训量是否足够,对于不合格的学员进行重新培训,并允许部分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者申请延长培训年限。

4.3 强化培训监督制度,分段考核强化训练

在培训过程中,也存在对住院医师重使用,轻培训的现象,导致住院医师整体培训质量较低,学员不满意度较高的现象[3]。是规培学员对规培不满的又一原因。“轻培训”从另一个角度增加了学员在培训时间上的负担。相关部门应制定完善的监管措施,例如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密切关注基地培训的进展,亦或对于不同时间所需达到的技能水平给予分段检测从而真正达到培训的目的。例如对于神经内科的技能考察中的“腰椎穿刺术”*3一项,其合格标准并没有严格制定,只是写到其会作为考试的项目之一。所以严格建立考试评价标准也是十分必要的。

4.4 制定区别待遇,引导医学生主动参与规培

对于强制执行规培造成医学生放弃从事医学工作的情况,建议相关部门制定对毕业生采取自愿规培的政策,在医院录用正式职工时对是否参加规培给予不同程度的待遇水平。对于持有规培结业证的医学生给予更高的薪酬或更多的选择。令医学生能够产生主动参与规培的意识,引导医学生积极参与培训,达到强化政策执行的效果。

4.5 强化对于医学生及其家庭的多方宣传

对于调查之中反映出的另一个重点问题――缺乏对于规培的有效宣传,也是导致医学生对培训产生异议的重要原因。建议有关部门从两方面进行宣传。一是面向学生,为避免消极思想的出现,学校应在学生刚进入本科学习时便对其进行一些关于规培的宣传,使其能够有意识地选择而不是等到临近毕业才了解到规培这一政策。另一方面是面向学生家庭的宣传,也包括一定程度上的社会宣传。部分偏远地区的民众对于新政策的接受度并不高,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学生家庭成员的态度对政策的有利开展是极其有效的,所以加大对于学生家庭的宣传十分重要。

注释:

*1具体区域选择标准,部分已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正规试点医院 (四川省人民医院,彭州市人民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凉山州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达州市中心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彭州市中医院,小鱼洞县医院,凉山州甘洛县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宣汉县人民医院),本省几所医学院校(川北医学院,泸州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重庆医科大学).

*2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神经内科技能考试大纲).

参考文献:

[1]国外住院医师培训制度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卫生人才,2010(5):14-15.

背景调查报告篇7

【关键词】品格证据 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报告品格背景证据

一、品格证据新解

英美证据法上品格证据规则是指,关于某人品格的证据不能用来证明该人在特定场合下的行为与该品格有一致性,也就是说品格证据不具有相关性。但英美法对品格证据的界定却存在较大的分歧。

(一)品格证据概念的重新界定

根据英国1898年《刑事证据法》第1条,品格(character)包括声誉和以某种特定方式行为或思考的倾向。墨菲(Murphy)认为,品格指一个人在其所居住的社区或熟悉他的人群中所享有的名声;或者指一个人以某种特定方式行事的性格倾向;或者指某人生活中的具体事件。美国《联邦证据规则》和普通法都没有给品格下定义。据《布莱克法律词典》解释,品格证据是关于一个人个性特征的证据,是基于名声或者意见确立的,关于一个人在社区中的道德地位的证据。麦考密克(McCormick)认为,品格是对某人性情的一种概括性描述,或者是对性情的某种一般特征如诚实、性格温和或者爱好和平等的概括性描述。

上述诠释的区别主要有两方面:首先是品格的范围不一致。麦考密克和《布莱克法律词典》的品格证据仅指性格特征的证据,只不过《布莱克法律词典》指明了性格特征的表现形式;英国《刑事证据法》里的品格证据指名声和倾向;墨菲的品格证据范围最广,包括名声、性格倾向和具体事件。其次是定义的方法不一样。麦考密克采用提炼品格证据实质的方式,《刑事证据法》和墨菲采用描述品格证据形式的方式,《布莱克法律词典》兼采实质和形式的方式。兼采实质和形式的方法既有助于把握品格证据的本质特征,又能够非常直观地把握品格证据的范围,有助于正确区分品格证据和非品格证据。

因此,本文认为对品格证据的界定兼采实质加形式的方式比较适合。对品格证据的实质的观点比较统一,一般认为品格证据是证明一个人性格特征的证据,关键是如何恰当地划定品格证据的外延。我们评论一个人的性格特征必然是通过观察其所实施的一个个具体的行为而得出的。具体事件的累积,会形成具体的证人对该人的性格特征的意见。一定范围的人,都对该人的性格特征有相同的评价或意见,就会形成关于该人的多数人评价或名声。本文之所以采用公众评价或名声的用语而不采用通常所用的社区名声,是因为社区名声这个概念固有的弊病,即社区的范围已经不再像早期那样容易确认。而多数人意见则可以采用多数人作为意见证人出庭或书写书面证言的方式方便地确认。而至于一个人依据其性格特征在特定情形下行事的倾向,只是其他人依据其品格进行的一种推论,并不属于品格本身。因此,本文认为品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一个人性格特征的特定事件、单一或多数证人的意见或评价。

(二)品格证据与其他行为证据、品格背景证据

首先要区分品格证据和其他行为证据。英美证据法区分品格证据和其他行为证据,其他行为证据主要是指本案中被指控的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错误或行为的证据。这类证据不能用来证明一个人的行为与其品行的一致性,但由于其行为中的一些细节部分本身就与被告人被指控的罪行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如在时间或情节上与被指控犯罪有紧密联系,或者与当前被指控犯罪具有惊人相似性,因此,可以用来证明动机、机会、意图、准备、计划、明知、身份,或用来证明没有过失或不属于意外事件等。

其次应该区分品格证据和品格背景证据。除了品格证据以及其他行为证据,还有很多能够证明一个人品格形成原因的证据,包括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现阶段的思想状态等。这类证据经常会在出示品格证据时出现,甚至以品格证据的形式出现,但实际上并不属于品格证据。对这类证据,可以单独归类、命名,以方便对其进行研究运用。本文采用品格背景证据这一用语,既可以区别现有概念,也可以直观地表明这类证据的证明对象。

由于品格证据证明力较低并转移对主要问题的注意力、容易引起不公正的偏见、根据一个人的品格而不是行为来定罪被认为是一种道德上的错误等方面的原因,品格证据一般不具有可采性。但被告人的品格证据有三项例外,一是被告人自己提出的证明自己品格特征的证据,二是控诉方提出的用于反驳被告人提出之品格证据的证据,三是在被告人提出被害人品格之证据时,控诉方提出的用于证明被告人具有相同品格的证据。其他类似行为不能用来证明被告人在当前案件中有实施类似行为的倾向,但可以证明动机、机会、意图、准备、计划、明知、身份等事项。品格背景证据一般只有量刑的意义,但在少数情况下也可以影响到定罪。

二、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品格证据”之形式及梳理

我国立法上并没有品格证据这个概念,但实务部门却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广泛地运用着“品格证据”。为规范品格证据的使用,需要对各种“品格证据”进行梳理,分析其证据资格,探讨其与品格证据的关系。

一是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报告。根据2006年《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以下简称《检察院规定》)第12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主观恶性、有无监护与社会帮教条件等,综合衡量其社会危险性,确定是否有逮捕必要,慎用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实践中,衡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方式之一是进行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报告,这种报告被作为品格证据在使用。但是,由于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只有7天,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调查,往往是通过未成年人的前科劣迹材料,再结合社会调查报告、心理测试结论得出评估意见,评估具有明显的走过场嫌疑。这种走过场的评估报告完全可以由社会调查报告或心理测试结论所包含或替代。

二是未成年人心理测试结论。心理测试结论是由未成年人在心理测试问卷调查表上做书面问卷调查,再由特定部门分析犯罪动因及性格特征,预测再犯可能性,为选择强制措施、决定是否提供参考,也会被作为品格证据移送法院成为定罪量刑的依据。这种心理测试只是在上海市试行,还不具备代表性。而且,笔者认为,心理测试结论并不具备证据资格。(1)缺乏客观性。未成年人心理测试采用填写问卷调查表的方式,调查表采用的是上世纪80年代设计的明尼苏达多相人格检查表,测试题不符合当代情况也不适合我国的被测试人,而且,测试程序也不规范。一项科学测试,必须有标准测试程序,具备可重复检验性,既保证测试的准确性,也为日后的复测提供条件,但未成年人心理测试却缺乏标准的测试方法。(2)不具备合法性。首先,进行心理测试缺乏法律依据。未成年人心理测试是依据办案单位和测试部门签订的协议来进行的,而进行心理测试有可能侵犯被测试人的意志自由和隐私权,是涉

及到诉讼参与人基本权利的事项。依据程序法定原则,需要有法律的明文规定,而不能由司法机关自行决定实施。其次,心理测试的测试人不符合法律规定。心理测试结论要作为证据使用,只能是以鉴定结论或者专家意见的形式出现,则测试人必须满足法律对鉴定人或专家证人的要求,而目前的测试人员并没有统一的资质。

三是社会调查报告。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1条规定,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进行调查。《检察院规定》第16条第4款规定,审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结合社会调查,通过学校、社区、家庭等有关组织和人员,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个性特点、社会活动等情况,为办案提供参考。据此,社会调查报告在判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以决定是否、是否有罪、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刑罚的执行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而2009年实施的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判决书样式则明确规定了被告人情况调查报告在判决书中的表述,社会调查报告的重要性得到了进一步确认。《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第271条也规定,在法庭调查中,人民法院应当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教育改造条件进行了解。社会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个人概况、性格特征、家庭情况、道德品行、成长经历、在校表现、社区表现及社会交往情况、犯罪后的表现、犯罪原因、就量刑及后期的帮教矫治措施提出的建议等。

一般认为,社会调查报告是被法律明确认可并得到实践部门广泛认同的品格证据形式。但也有观点从社会调查报告欠缺关联性的角度认为,社会调查不是对犯罪嫌疑人作案事实的调查,从法律意义上说不是定罪量刑的依据,而是法院在定罪之后依法量刑时选择最有利于被告人改造的刑罚执行方式的参考。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关联性并不是一个事物自身内在的属性,而是一个事物和其他事物之间的一种联系。确定证据是否有关联性,首先要看证据所试图证明或指向的对象是什么。只要有这个证据和没有这个证据相比,待证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可能性更大或更小的,就是有关联性。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全面反映量刑事实的证据,与量刑事实的关联性是不容置疑的。更何况,社会调查报告中也不乏与定罪有关的事实。如根据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如果是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或者是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此处,是否是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是否全部退赃退赔等犯罪后的表现,是影响到罪与非罪的事实问题,而年龄和犯罪后的表现都是社会调查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社会调查报告是与犯罪事实有关联性的。在现代刑法强调惩罚是与犯罪人相适应而不是与犯罪相适应的背景下,容许品格证据尤其具有正当性。

综上,目前呈现多样化的“品格证据”其实是一种假象。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报告和未成年人心理测试结论都不具备证据属性,只有社会调查报告属于证据。但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非常广泛,并非全是品格证据的内容,也不限于量刑的事实,需要对其分解适用。

三、社会调查报告的分解适用

对社会调查报告的分解,首先要明确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并不全是品格证据,要从中分离出品格证据和非品格证据的内容;其次要分清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恰当进行举证和质证。

社会调查报告和品格证据既有相似性也有明显区别。第一,二者的适用对象具有包容关系。社会调查报告只适用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而品格证据则适用于所有人,包括成年人和未成年人,被告人、被害人和证人。第二,二者的具体内容呈现交叉关系。社会调查报告除了有品格证据的内容,还包括个人概况、家庭情况、身体特征、健康状况、兴趣爱好等其他行为证据和品格背景证据的内容。而品格证据里有关被害人、证人和成年被告人品格的内容却是社会调查报告所不能涵括的。第三,二者的适用都有保护被告人利益的意图,但品格证据被赋予了更多的诉讼价值期求。采用社会调查报告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被告人利益,而排除品格证据主要是为了严格限制品格证据的可采性,防止不公正的偏见。排除品格证据在防止偏见的同时其实也就保护了被告人的利益,只是品格证据的排除还有更多的意图,如防止审判的主题发生偏离以及诉讼的拖延等。第四,在品格与被控罪行的相关性要求上,与未成年人各方面的品格有关的内容都可以包含在社会调查报告里面,但是只有与被控罪行相关的品格才可以构成品格证据的内容。如根据品格证据的构成要件,在伤害案件里不允许提出是否诚实的品格证据。

背景调查报告篇8

培养探究意识 激发创造潜能

《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第二部分“课程目标”之“发现・创新”里明确规定:“注意观察语言、文学和中外文化现象,学习从习以为常的事实和过程中发现问题,培养探究意识和发现问题的敏感性。对未知世界始终怀有强烈的兴趣和激情,敢于探异求新,走进新的学习领域,尝试新的方法,追求思维的创新、表达的创新。学习多角度多层次地阅读,对优秀作品能够常读常新,获得新的的体验和发现。学习用历史眼光和现代观念审视古代作品的内容和思想倾向,提出自己的看法。在探究活动中,勇于提出自己的见解,尊重他人的成果,不断提高探究能力,逐步养成严谨、求实的学风。”那么,高中语文教学到底应该怎样结合具体文本来培养学习者的探究意识,以开掘其创造潜能呢?优化课堂教学设计,积极搭建探究、交流平台,是培养探究意识、激发创造潜能的有益尝试。

应该说,人类与生俱来具有“猎奇”心理,即探究意识与探究能力的。高中学生,在经历了小学、初中的学习后,探究意识已经日趋鲜明,甚至已经呈现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的特点。与此同时,其探究能力也已经初步形成。如果我们大胆借助课程改革特别是课堂教学改革的东风,科学设计并努力优化课堂教学,积极搭建探究、交流平台,精心营造融洽、和谐、民主的学习氛围,努力激发学习兴趣与探究欲望,科学引领,常抓不懈,是完全有能力进一步深入培养学习者的探究意识、开掘其创造潜能的。例如,我们在执教人教版高中《语文》第二册第一单元“中国现代小说和外国小说”时是这样做的:

在学习鲁迅的小说《祝福》时,我们引领广大学习者广泛合作、深入探究祥林嫂的死因。首先,由教师设置一个学习情境――1924年冬季祝福时节,北风瑟瑟,雪花飘飞,我国江南水乡鲁镇街头,发现一具女尸,她是谁?干什么的?怎样死的?然后,告诉学生到文本中寻找科学答案。学生在速读文本的基础上基本明确了该问题(相当一部分人原本对文本或该故事就比较熟悉)。在此基础上,教师及时设置了新的学习情境:现在,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我们特意成立了“特别专案组”,将对此案展开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特别专案组具体分为案发背景调查组、现场勘查组、档案资料调查组、社会关系调查组和新闻组;现在,各小组进入工作状态,进行具体调查。在各个小组合作、探究,即深入阅读文本,进行深入调查过程中,老师又提出明确的要求:现场勘查组要大胆整合文本中关于祥林嫂的肖像与神态描写,然后提交一份现场勘查报告;案发背景调查组要对祥林嫂案件的所有背景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尤其是祥林嫂所处的社会与时代背景以及祥林嫂所生活的鲁镇环境,然后提交一份祥林嫂案件案发背景分析报告;档案资料调查组和社会关系调查组在深入研究文本的基础上,应随时借鉴其他两个小组的调查成果,提交一份死者情况介绍,即祥林嫂小传;新闻组随时协调各个小组的调查工作,并负责及时整合各类有价值的“新闻”,随时随地向媒体宣传,最后向鲁镇人民检察院提交一份《祥林嫂案件调查报告》。各个调查小组均由学习委员协调,大家自愿结组。第二课时,我们首先请新闻组“特别专案组”的工作进展情况,然后有价值的“新闻”。教师引领其他小组成员对所的“新闻”进行点评,进一步明确案件侦查方向,如继续调查相关案宗,广泛走访案件的目击证人,深入调查已经确立的嫌疑人的相关社会背景,进一步理清并明确案件的主要线索,明确祥林嫂一案的相关责任人等。这个阶段,新闻组还宣读了各个小组的调查报告,首次“通报”了《祥林嫂案件调查报告》的构思提纲,虚心听取了各个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在第三课时,我们首先请各个调查组汇报调查结果(宣读调查报告),然后请新闻组宣读《祥林嫂案件调查报告》。在汇报与交流过程中,大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深入的交流,最终达成了共识:祥林嫂属于自然死亡,死因非常复杂,既有政权、神权、族权、夫权四条绳索共同作用的原因,也有来自其自身的愚昧、落后、麻木、不觉醒的原因,还有人情的冷漠、世态炎凉的原因,更有几千来中国传统文化落后性的原因。在这节课临近结束时,我们请新闻组组长穿越历史的时空隧道回到祥林嫂所生活的时代、所居住的鲁镇对该案件进行一下点评,以引领大家继续探究祥林嫂一案的“现实”意义或教育意义,即理解作家的创作意图。

应该说,这三节课,学生在教师的组织、引领下真正地走进了文本,真正实现了与文本的深层次对话,与作者的深入对话,与同学的广泛对话,与教师的随时对话,在对话中激活了思维,锻炼了能力,从而培养了探究意识,激发了创造潜能。而这一切的实现,无庸置疑,是得益于科学的课堂教学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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