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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作业绩总结8篇

时间:2022-12-21 07:21:03

试用期工作业绩总结

试用期工作业绩总结篇1

一、定义

第三条、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最长不超过×××个月(含培训时间)。

二、目的

第一条、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力。

第二条、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三、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五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四、考核原则

第六条、事实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七条、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时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八条、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日常的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九条、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终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者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考核以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二章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五、考核周期、形式

第十一条、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三种形式。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考核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六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如果试用期为一个月的,考核采取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的形式操作)。

六、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大项。

第十四条、试用期结束考核结合岗位要求,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第十五条、个人试用期的总结报告主要是个人在试用期间的应知应会,个人的自我规划与职业生涯规划。

第十六条、具体的实施办法及考核表格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具体情况设置;考核、评议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依据相关情况,汇集相关部门逐一对考核员工进行绩效面谈。

第三章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七、考核信息准备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门、用人部门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的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用人部门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用人部门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八、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无论是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两部分。

第十九条、考核等级的定义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相对于试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2、良好(80—90分):各方面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3、合格(60---80分):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4、不合格(60分以下):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成绩在6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第二十一条、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试用期工作业绩总结篇2

期中(末)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考试工作是检验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同时对教风和学风有着导向性作用,为了使我院的考试工作更加规范、更加科学,以考试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

一、工作总则

1.考试工作总原则:科学、严密、规范、公平。

2.考试工作的总目标是:科学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正确评价学生学习成果,达到通过考试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风气。

3.考试工作由学院教务处全面负责,逐步实施教务处宏观组织、督查、以系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的院系两级管理工作模式,以便于各系根据不同课程特点采取更为科学的考试模式。

二、考试工作内容、程序及要求

1.总体实施工作方案制定:统一考试前4周教务处依据本方案制定xxxx学期期(中)末考试总体工作方案,发至各系部并备案。

2.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制定:统一考试前3周各系部依据本方案制xxxx系xxxx学期期(中)末考试次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上交教务处审批后实施并备案。

政治、英语、语文、数学、计算机基础、体育等公共基础课全院统一安排考试,工作方案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学科教研室制定;各系负责组织所属班级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考试、工作方案各系组织相关教研室制定。

各系部的考试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录一xxx系考试工作方案模板。

3.命题:命题实行责任制度,各试题由开课教研室负责安排命题组并指定负责人负责命题工作,试题要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系主任审批签字方可使用。命题内容符合大纲要求,格式符合教务处要求。见附录二试题要求模板。

4.试题印刷、分装与保密:试题印刷由教务处与学院办公室联系,安排统一印卷时间,以系(排课系)为单位根据印卷时间安排表进行印卷。试卷印制完毕,公共基础课的试卷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分装保管,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试卷由各系统一分装保管,试卷袋的内容要按要求规范填写。

各系要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印刷、安全保密工作,杜绝试题泄密事件的发生。

5、考试、监考与巡考:

考试分为笔试、口试、技能测试等,笔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考试方式,时限为90分钟。特殊方式考试要经系主任、教务处批准。

监考人员由各考试组织单位负责安排,每50人以下的考场安排2人监考,50人以上的考场安排3人以上监考。考场守则和监考守则见附录三、四。

巡考由督导处和各系安排,考试督导守则见附录五、

6.阅卷:

阅卷工作由教研室成立的阅卷组完成,教研室阅卷组由多人组成,教研室主任任组长,采取流水作业阅卷,要有专人核查阅卷情况。

7.成绩上传:

阅卷完毕,学生成绩经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审核签字后交教务处备案,并上传成绩至教务管理系统中。

成绩上传要求见附录六。

8.试卷封存保管:

考试之前的试卷封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

试卷移交过程要严格保密,并执行移交签字制度.

批阅后的试卷按要求整理存档。

9.成绩分析及考试工作总结:

阅卷结束3天内,各科要针对学生成绩就教学和学习等方面进行总结,成绩分析上交教务处存档。课程成绩分析模板见附录七

考试工作总结以系为单位进行,阅卷结束1周内完成,总结报告上报教务处存档。主要总结考试组织工作,考试形式、考试安排、试题、学生成绩分析、教与学改进建议。格式模板见附录八。

三、其他

1.考试安排原则:6周以上课程都要期中考试,全院期中、期末考试一般控制在1周半以内完成,期初补考在开学第二周进行。

2.存档材料:

①.学院xx考试工作安排方案,教务处存档。

②.各系部xx考试工作安排方案,系部、教务处存档。

③.试题申报表各系存档备查;

⑤.命题申报表、试题(卷)移交、发放流程记录表各系存档备查;

⑥.试题、评分标准;

⑦.试卷及成绩分析;

⑧.系部及学院考试总结及成绩分析。

3.学生考试期间请假:考试期间严格控制学生请假耽误考试,特殊原因必须经班主任、经系主任、学生处、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办理缓考,否则,按旷考处理。

4.安排监考教师,非特殊原因不得请假,不得私自调换,特殊原因有系主任批准,并有系主任安排调换。

本规定自2008-2009-2学期开始执行。

四、附录

附录一xxx系考试工作方案模板。

xxx系xxx学年xx学期期(中)末考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二、工作要求

三、工作任务、时间安排等

四、科目、班级、考场、监考教师等安排

附录二试题要求模板

1.出题标准:

考 查

知识点分值

分配试题难度

(理想得分率)

基本题60分90%

水平题30分55%

难度题10分15%

注:出卷时,三类难度试题要各自相对集中,如:①基本题:可包括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等题型,②、水平题:可包括简答题、计算题等题型,③、难度题:可包括证明、论述等题型,以便于成绩统计与分析。

2.试卷排版

试卷编排格式要统一规范,试卷头参照以下样式执行: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

08-09(二)学期_(此处填课程名称)__期(中)末试卷A

系:

班级:

姓名:

学号:

题号一二三四…总分

得分

.

阅卷人

.

复核人

说明:

(1)试卷头标题用黑体3号;班级、姓名、学号部分采用宋体4号,表格内文字部分采用楷体四号;

(2)纸型按B4分两栏,上边距为2.54cm,下边距为2.54cm,左边距为3cm,右边距为2cm,页眉距边界为1.5cm,页脚距边界为1.75cm

(3)试题内容字体以宋体五号为主,单倍行距。试卷的大标题如“一、填空题”用黑体小四,括号内的说明文字用宋体小四。小标题如“1、” 字体与试题内容一致。多层次标题字体根据本格式自行确定。

(4)试卷中的文字、插图应工整、清楚、准确,印刷规范,试卷页脚需注明“第 页/共 页”,用宋体小五号,特殊试卷(如外语试卷、工科试卷中的字符等)的字体、字号可以参照本格式自行确定。

每份试卷,做到内容正确、题量充足、符合教学进度、编排规范,无校对及印刷等技术和非内容性失误。试卷必须加密保存,在考试前不得对外透露试题内容。

附录三考场规则

学院考场规则

1.考生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开考后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出考场,如确需外出需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监考人员陪同。

2.考生入场后应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的位置,将考试证、学生证放在座位的左上角。

3.考试使用统一印发的试卷、答题卷和草稿纸,不准用其它纸张代替。

4.考生领取试卷后,先填写学号、姓名、系(院)、专业、年级(班级)。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独立答卷,不准交头接耳、相互暗示、左顾右盼。除开卷考试科目外,不准携带和翻阅书籍、资料或笔记。

5.考试中如有问题需举手征得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提问。

6.开考30分钟后,考生可提前交卷退场,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保持考场内外肃静,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讲话。

7.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和草稿纸扣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继续答卷者其试卷作废,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8.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对不遵守考场规则、阻碍监考人员正常履行监考职责、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或对监考人员、检举人打击报复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考生有责任监督监考人员和同学,对违纪作弊行为及时向监考人员、考试巡视检查人员和教务处举报。

附录四监考规则

学院监考守则

1.监考和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佩带证件,坚守岗位,不做与监考、工作职责无关的事情。维护考场秩序,严格考试纪律,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关爱学生,文明监考。在监考过程中不准吸烟、交谈、读书、阅报,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监考过程中必须关闭随身所带的通讯工具。

2.考场安排为单人单桌、拉开距离、活动课桌桌洞朝前,在课桌左上角张贴座号。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组织考生随机抽号、对号入座。

3.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应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监考人员姓名。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

4.开考后,监考人员应提醒学生在试卷规定位置写明学号、院(系)、专业、年级(班级)、姓名等。考试中,发现学生有违犯考场纪律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对违纪作弊考生,监考人员应责令其停止答卷,没收试卷,令其退场,在其试卷记分栏上写明“违纪或作弊”字样,如实记入考场记录。

5.监考人员不得与学生交谈,对试卷内容、题意不作任何解释或暗示,字迹不清或试题更正要当众说明。监考人员不得监守自盗,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纪和作弊。

6.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注意考试结束时间。不得提前和推迟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推迟考试时间,必须经过批准,公共课由教务处长同意,专业课由院系(部)院长(主任)同意。

7.考试结束,监考人员收齐试卷,按规定装订、密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与试卷一起交院系(部)办公室。注意整理考场,关好门窗。

8.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附录五巡考规则

学院巡考规则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工作,规范巡考工作职责,特制定本规则:

1. 成员构成:巡考组由院系两级构成,分别由院领导,督导室人员及各系人员组成,原则上由各系系主任负责本系的考试巡考工作。

2. 工作职责:考试期间,各巡考人员负责对所分管考区考场秩序,对监考教师是否履行监考职责进行全面监督,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及时反馈考试期间出现的各种情况,妥善处理好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状况。

3. 工作要求:

(1)按照考试时间安排,巡考员提前10分钟到教学督导室处领取巡查胸卡,《考试检查记录表》和《监考教师岗位考勤表》。

(2)在巡考的同时让监考教师在《监考教师岗位考勤表》中签名,并于每场考试完毕后认真如实填写《考试检查记录表》,然后将两表交教学督导室整理后放教务处存档。

(3)每场考试至少检查一次,巡查时须二人同往,考区分工表中第一人为负责人。

附录六成绩上传要求

成绩录入前,各系须认真核对学生名单及各任课教师教学任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上传成绩

格式一:期中成绩上传

一、只需输入期中成绩,其它项目无需输入

二、如有违纪、旷考、缓考等异常情况,[考试状态]列选择相应状态,[期中成绩]项记0分,

三、成绩输入完毕后,请单击[保存]按钮即可(总成绩列已屏蔽),不要单击提交。

格式二:学期末成绩上传

一、输入帐户:

密码:

二、选择成绩录入---正常成绩录入---200x-200x(x)

三、选择对应课程---选择初始化成绩—选择班级

四、录入成绩

1、在自动计算总成绩前打勾;

2、单击设置按钮,例设置如下:

设置1:无试验成绩,平时成绩满分为30分或100分

考试成绩占总成绩:50%(百分制,取其中的50%)

平时成绩占总成绩:100%(30分制,取其中的100%)或30%(百分制,取其中的30%

试验成绩占总成绩:0%

期中成绩占总成绩:20%(百分制,取其中的20%)

设置2:有试验成绩,满分为10分,平时成绩满分为20分或100分

考试成绩占总成绩:50%(百分制,取其中的50%)

平时成绩占总成绩:100%(20分制,取其中的100%)或20%(百分制,取其中的20%)

试验成绩占总成绩:100%(10分制,取其中的100%)

期中成绩占总成绩:20%(百分制,取其中的20%)

3、如有缓考、缺考等异常情况,请在[考试状态]列选择后,在[总成绩]列输入0(不允许为空)。

4、全部输入完毕后单击提交,显示提交成功后方可关闭。

附录七课程成绩分析

一、系内教师任课情况分析

1、《****系教师任课情况分析表》,格式另附

2、系部对本系教师任课情况分析

二、系内班级成绩分析

1、《****系班级成绩分析表》,格式另附

2、系部对本系班级学习成绩状况分析

三、对异常情况进行说明

附录八系部考试工作总结及成绩分析

一、组织工作

二、考试形式

三、考试安排、

四、试题

五、学生成绩分析

六、教与学改进建议

试用期工作业绩总结篇3

关键词: 《电工电子技术》 学生学业成绩评价 方式改革

一、高职学生学业成绩评价现状

学生学业成绩评价,通俗地说就是课程考试考核方法,本质上也是对课程教学质量的全面检查。近年来,许多专家、学者都十分关注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考试考核方式改革,在某些课程上也已初见成效,但仍未普及。目前,高职教学考试考核方式普遍采用的仍是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的试卷考试方式,以考试分数的高低来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对教学内容掌握程度的高低。这种传统的考试考核方式沿袭至今,必然有其优点,比如:(1)有利于教师出题和阅卷;(2)有利于考查学生对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3)有利于考试的公平、公正性。但对于高职教育来说却有美中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1)传统的考试考核方式更多的是考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而很难完成对学生能力的考查,特别是实际动手能力的考查;(2)虽然学生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但比例相对集中,且一般都是以期末最后一次考试成绩作为课程主要成绩,不利于全面考核学生的实际综合水平;(3)高职学生抽象性思维能力较差,单一的理论卷面考试,对他们来说本身就是一个弱项,容易导致学生学习兴趣低下,产生厌学情绪,形成恶性循环。

二、改革高职《电工电子技术》课程学生学业成绩评价的思路

高职教育主要培养面向生产和服务第一线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要求毕业生是专业理论够用,生产技术操作熟练、组织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我认为高职教育的成绩评价方式既要体现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要求,又要有利于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既考知识,又考能力和素质。由于《电工电子技术》课程是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因此更应该严格考评学生学业成绩,认真做好基础理论知识考核和基本技能、素质的考核,以促进专业教学。由此,我提出高职《电工电子技术》考核方式改革思路。

1.调整总评成绩结构比例。针对现有单一注重理论卷面考试成绩存在的弊端,我提出在《电工电子技术》课程学生学业成绩评价中应加强平时形成性考核,注重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合理调整知识、能力、素质考核的比例,形成综合性考核格局。

2.改革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应包括知识、技能和素质多个维度,并应侧重于技能、能力和素质,与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行业资格鉴定)考试内容相接轨,突出针对性、应用性和实践性。

3.考试方式多元化。考试方式不能只局限于笔试,而应采用笔试、口试、操作、书面报告等多样化的考试方式相结合,综合考评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养。

4.考教分离。可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分别建立合适的理论考试题库和实践考试题库,考试时由专门的负责小组根据要求从中抽取,以更有效检验教学双方的成绩。

三、高职《电工电子技术》课程学生学业成绩评价方式改革方案

总体指导原则: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理论和技能并抓,以百分制计。

根据这一指导原则,我提出相对应的两种考核办法。

1.理论与实践一体化考核

理论与实践一体化考核方式是将学生的学业成绩分为平时过程性考核、期末理论考核和期末实践技能考核相结合来综合考评,以综合总评成绩作为判断学生是否通过该课程的考核。

(1)过程性考核

过程性考核主要由学生职业素养评价、平时课堂学习情况和作业情况三部分组成。

①学生职业素养评价

评价内容:学习态度、学习习惯、上课纪律、出勤、实验实训操作规范。

评价方式: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等综合评定,以使评价尽量客观公正。

②平时课堂学习情况

评价内容:平时课堂积极性、回答问题情况;课堂实践任务的完成情况;实践数据、现象等结论的整理、分析、归纳能力;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获得结论的正确性和认知发展能力。

评价方式: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等综合评定。

③作业情况

评价内容:作业次数、作业质量及是否准时上交。

评价方式:教师评价。

(2)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绝对目标知识能力水平考核的方法,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两部分。

①理论考试(应知部分)

评价内容:期末考试。

评价方式:教师评价,一般通过书面(闭卷或开卷)考试来评价。闭卷考试多用于检查学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命题侧重记忆型,兼顾思考型。开卷考试则多用于检查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分析、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命题侧重理解、思维型,兼顾应用型。

②技能考试(应会部分)

评价内容:期末实践技能操作综合考核。

主要考核仪器仪表的使用能力,电工及电子元器件的识别和应用能力,电工、电子技术基本原理在实际电路中的应用及分析能力,常见电路故障判断与排除能力及与以上能力相关的基本技能。

除了要求完成实践操作外,还可以通过口头陈述或书面报告的形式来评价。

(3)学生学业成绩的综合评定

考评方式如表1所示。总评成绩及格,则表示该生通过该课程的考核。

表1 《电工电子技术》课程学生学业成绩考评表

2.“理论+实践”考核

第二种是采用职业技能操作考核的方式评定,考试分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两者单独考核、独立计分。理论考核和实践技能考核均由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综合决定。但对于学生总评成绩的评定不同,“理论+实践”这种考核方式要求学生理论考试成绩和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均合格,才表示该生通过该课程的考核。较第一种,“理论+实践”考核方式对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也更能反映学生的理论和实践技能学习结果。

以上是我对高职《电工电子技术》课程学生学业成绩评价方式的一些认识,不一定正确,还有很多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的地方。比如在平时过程性考核中,虽然已经采用学生个体、同学、教师等多级考核,追求考核客观公正公平,但人们始终易受情感因素或外界因素等干扰而使评价不够客观,主要表现在:第一,学习态度方面的评价难以量化;第二,在平时课堂综合学习能力的考评中仍有考评者的主观意愿。如何减少这方面的影响是值得进一步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朱达凯,范涤.“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的研究与探索[J].实验实训,2006.

[2]徐国庆.实践导向职业教育课程研究:技术学范式[M].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

试用期工作业绩总结篇4

为满足当前新疆阿勒泰喀纳斯景区用人需求,切实加强景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喀纳斯景区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40名聘用人员。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上述人员涉及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服务期限等时限的,均截至报名日期(含当日);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毕业生。

    2.自治区大学生基层培养锻炼“天池计划”人员。

    3.在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均含试用期,并截至报名日期(含当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7日至2月12日(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2.报名地点: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404室(布尔津县津东路3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906-6526271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需执《喀纳斯景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同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可根据个人志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三、资格审查

    喀纳斯景区党委政治部干部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时给予答复明示。

    四、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加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等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考试次日在喀纳斯景区官方网(kns.gov.cn)公布笔试成绩。

    6.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六、面试

    (一)参加笔试的考生入闱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喀纳斯景区官方网(kns.gov.cn)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于笔试成绩公示3天后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面试通知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且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统一使用汉语答题,由景区党委政治部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应聘人员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岗位,该岗位列入调剂岗位;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4.对招聘职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原件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可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景区党委政治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额,从原职位面试人员中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喀纳斯景区官方网(kns.gov.cn)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喀纳斯景区公开招录的长期聘用工作人员,与景区签订用工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聘期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九、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薪资待遇参照景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待遇施行,包括基本薪酬、五险一金、年终绩效奖金和其他津贴补贴等。聘用人员依照工作考核情况,可晋升聘任景区科级职务。

    十、调剂

    调剂工作由景区党委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按符合调剂岗位条件在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附件:

试用期工作业绩总结篇5

一、招聘原则

1、专业对口,需求见面,公开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2、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详见《青河县卫生系统、财政局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

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在校或在原单位期间表现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服从组织分配;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条件。

上述人员涉及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工作经历、资格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时限的,均截至2018年1月26日。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4、已经聘用为青河县编制外紧缺人才的大中专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2018年2月1日(北京时间18:00前),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2、报名地点:青河县卫计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906-8823137

青河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06-8821119

青河县人社局财务室,联系电话:0906-8826673

青河县农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06-8821711

3、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

4、报考人员需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5、需提交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从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明一份。

6、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结束后15日内将个人档案报青河县人社局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卫生系统涉医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除哈医外一律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考试。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3、卫生系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5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4、卫生系统取得执业医师助理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5、卫生系统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8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6、服务期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围面试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

7、笔试时间:2018年2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8、笔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9、笔试成绩公布:青河县政府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排名确定,所有岗位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达不到规定入围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费用。面试时间2018年2月6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40元。

3、面试内容为各专业应知应会知识和技能,采用汉语面试,不加分。

4、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5、面试入闱人员需提供政审表。

6、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加试,加试为面试,按加试后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疑义的,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终体检结果)。

(六)公示

对笔试、面试、体检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青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档案审核通过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人员待遇

被聘人员工资不低于4000元/月(含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七、招聘人员管理

1、新招聘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

2、新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3、卫生系统新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在三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医师执业(助理)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一律解聘。

4、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组织部门监督。

本简章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原标题:青河县卫生系统、财政局等单位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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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位表.zip

试用期工作业绩总结篇6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职位10个 (详见《2016年潮州市纪委属下潮州市廉政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体专业和其他条件与各个招聘职位相对应)。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日后出生人员。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通过《潮州日报》、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向社会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潮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地址: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联系人:刘鹏飞,联系电话:0768-2286520。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亲自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考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文字表达水平。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4)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数: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或笔试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每个招聘职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务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可推迟检查。体检费用由市纪委承担。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 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相应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当职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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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潮州市纪委属下潮州市廉政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试用期工作业绩总结篇7

关键词: 中药制药工艺学 考试方法 教学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教学活动中评价教学的方法比较简单,通常是采用试卷考试或者期末课程论文等形式,但是过于单一的考核模式暴露出诸多缺陷,如考试内容覆盖范围的局限性,论文评价标准的主观片面性等。国外高校的考试方法相对比较复杂,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笔试、个人陈述、论文和平时作业[1]。考试作为高校教学活动中检测教与学的重要手段,可以帮助反馈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信息,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反映教师的教学水平,传统的考试方法滞后于现代教学的要求,对传统考试方法的改革应成为高校教师密切关注的问题。

中药制药工艺学课程在对学生的考核中通常采用的是期末闭卷考试形式,这种传统的“一卷定成绩”的考核方法让学生形成了考前强记强背理论知识的应付考试固定思维模式,培养出来的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弱,不利于创新型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中药制药工艺学是制药工程专业(中药制药方向)本科生的专业核心必修课,是在相关学科基础上,以中药现代化为核心,围绕现代中药制药领域和中药生产过程中的核心技术而形成的一门综合性专业学科[3],它提供学生从事中药制药工作必需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实践知识。近年来,在中药制药工艺学教学过程中,我们积极探索能更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学习成绩,发挥学生学习主观能动性的考核模式,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对该课程的考核方法与手段进行改革。

1.平时成绩

目前,高校很多课程考核都是采用期末闭卷考试模式,某些学生平时学习不积极,期望老师考试前划重点,临时强记强背应付考试。中药制药工艺学课程既需要学生学习基本理论知识,又要求学生应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这些要求仅凭考前的突击记忆是不可能完成的,学生必须从平时一点一滴做起,在学习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锻炼对实际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从中药制药工艺学的教学实践看,教学过程中除了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外,还需要采取多样化的考核方法和手段,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达到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考核方式的改革,将平时成绩计算到总评成绩中,而且将平时成绩所占比重加大到占该课程总成绩的50%,使学生平时学习更有目的地进行,增强学习效果。

按平时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平时考勤,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允许迟到早退和旷课,每迟到早退一次平时分扣3分,旷课一次平时分扣10分,课堂上认真听讲,不允许聊天、听音乐、手机上网或玩游戏,每发现一次平时分扣5分。该项为扣分项,直到平时分扣至零分为止。(2)上课积极回答问题和课后提出问题,上课积极回答问题,每答对一次平时分加5分,答错不扣分。课后对所学知识进行思考,提出问题,根据所提问题情况进行加分。该项为加分项,用于奖励平时喜欢积极思考探讨问题的学生,直到平时分加到满分为止。(3)五次作业(提取与分离纯化工艺一次,浓缩与干燥工艺一次,固体制剂工艺三次),根据作业上交情况、作业完成态度、作业的正确率等进行打分,五次作业满分为50分。(4)PPT报告及分组讨论,在课程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后,可以组织学生进行中药制药相关知识点的分组讨论或者分组PPT报告,每组学生根据老师所给文献资料或范围,进行分组讨论或者制作PPT并进行报告。该项满分30分。

通过平时成绩的考核,学生减少了考前的临时抱佛脚,可以循序渐进地对所学知识进行理解掌握,在学习过程中逐渐建立自信心,减少侥幸浮躁的不良心态。老师每一次给学生平时分时都是对学生的肯定和鼓励,极大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教与学的良性发展。

2.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是对一门课程的总结性考试,期末考试成绩在课程总评成绩的评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3],对于中药制药工艺学这样的核心必修课程来说,这种传统的考核方法是非常重要的,针对我校的具体情况,我们对该课程期末考试内容和题型进行了改革。目前,我们将其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规定为50%。虽然期末考试这种考核方法发展比较成熟,可以较系统地考查学生对该课程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但是,如果试卷内容和题型模式一成不变,就很容易让学生抱有侥幸心理,形成考前突击的思想。我们在试卷内容中加入一些平时教学中涉及的实例分析,这些实例可以来自于平时作业和发给学生的文献材料,也可以来自于学生自己的PPT报告,考试内容与平时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试题除了可以考查学生对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情况外,还可以考查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样期末考试内容灵活性更强,学生不得不从平时就开始进行有的放矢的学习,上课认真听讲,课后钻研问题,积极地进行知识积累和整理,很难再通过临时抱佛脚的方式应付考试。对期末卷面考试的题型要进行适当改革,避免出现过多需要死记硬背的考题,体现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平时学习时可以把更多精力放在对课程内容的理解上,增强学生钻研和归纳总结问题的能力。教师对考试试卷进行批阅后,通过学校的网上考试分析系统对试卷题型和学生考试成绩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为以后的理论考试改革提供依据。

3.结语

中药制药工艺学课程考试需要经过长期不断的改革探索才能更好地反映教与学的质量。在中药制药工艺学课程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平时成绩进行考核,在总评成绩中加大学生平时成绩比重,丰富平时成绩考核方法,改革期末考试内容和题型,发挥学生平时学习的主观能动性,逐步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

参考文献:

[1]孙焕焕,刘爱国,孟凡玲,武小娟.研究型课程教学模式下面向能力评价的考试方法改革思考[J].教育教学论坛,2015(1):114-115.

试用期工作业绩总结篇8

为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8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沙坪坝区教育事业单位学前教育工作人员10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沙坪坝区 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记录;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35周岁及其以下(1982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开始前应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学历等相应证书;

6.报考幼儿教师、幼儿音乐教师、幼儿美术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7.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依据《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2015年8月修订);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10.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沙坪坝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沙坪坝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已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现役军人; 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沙坪坝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学前教育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岗位条件(特别是专业、年龄、学历、相关条件必须与本人一致),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填写内容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其他不符合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8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24:00期间登录“红岩人事人才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简章》条件和附件1、附件2要求与自身条件进行认真比对,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网上缴费。考生须在2018年3月1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两科共10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8年3月9日9:00起 至3月9日24:00登录“红岩人事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以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7个工作日内在红岩人事人才网公布。

五、招聘方式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2。

(1)公开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的,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定递减岗位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放宽开考比例。

(2)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在规定时间内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3)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

幼儿教师、幼儿音乐教师、幼儿美术教师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幼儿保健医生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参照2018年2月考试大纲,可在重庆市人力社保网下载)。专业科目测试内容按岗位要求设置(具体见附件1)。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3月1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复审报名资格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

同组织。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往届毕业生提供:(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4);(5)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1)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4);(5)普通话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考生笔试两科总成绩100分为合格,方可进入面试。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共同组织。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笔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1: 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出现招聘岗位不足面试比例时,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出现比例不足的不予递补)。无法递减的特殊或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分值100分。幼儿教师、幼儿音乐教师、幼儿美术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幼儿保健医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需写出书面报告,形成书面材料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1:1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公布等相应事项均在在红岩人事人才网(shapingba.cqhrss.gov.cn/u/shapingba/)公布,敬请关注。

六、选岗、体检及考察

(一)选岗、体检

岗位要求进行选岗的同组考生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公开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若选岗或体检最后一名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9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医院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要求确定。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等额考察,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现场复审报名资格、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沙坪坝区“红岩人事人才”(shapingba.cqhrss.gov.cn )查询。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红岩人事人才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聘用审批前,若出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取消该招聘岗位指标,其缺额不予递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报经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审批同意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符合聘岗规定的,聘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区教委咨询电话:86055590

区人社局咨询电话:65368201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email protected](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 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 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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